紅歌演唱比賽實施方案
宿制小學將于20xx年6月5日下午舉行紅歌比賽,參與對象為1—6年級各班學生,比賽地點設在學校操場。每個班級需演唱兩首歌曲,其中必唱《歌唱祖國》,自選曲目應圍繞慶祝建黨百周年或歌頌祖國。演唱形式可多樣,要求演唱者著裝統一、整潔,展現良好精神風貌。評分標準包括聲音整齊度、情感表達、音準節奏、服裝整齊度以及參賽人數等。活動設立團體獎項,分為低年級和高年級優秀獎、精神文明獎和優秀輔導教師獎。評委由李小華等人組成,具體分工涵蓋場地布置、分數統計、攝影攝像和后勤保障等。
一、組織架構:
組 長:李小華
副組長:趙明
成 員:王俊、李麗、周強、各班班主任
二、參與對象:1—6年級各班學生
三、活動時間:20xx年6月5日下午
四、比賽地點:學校操場。
五、活動要求:
1、演唱內容:每個班級需演唱兩首參賽曲目。必唱歌曲為《歌唱祖國》,自選曲目要健康積極,主題圍繞慶祝建黨百周年或歌頌祖國、歌頌黨的偉大貢獻。
2、演唱形式多樣:可以采用齊唱、合唱、領唱、以及朗誦配合演唱等不同形式展現。
3、演唱者需自然、大方,著裝應統一、整潔,展現良好的精神風貌。
4、各班可根據歌曲內容設計相應的動作和道具。
5、每班參賽人數須達到90%以上。
6、按抽簽順序進行演出,要求精神面貌良好,保持現場秩序與衛生。
六、評分標準:
1、演唱者聲音整齊、音色統一且清晰、和諧。(30分)
2、演唱情感到位,能較好地表達出歌曲的思想情感。(20分)
3、準確把握音準和節奏,咬字清晰、吐字明確。(20分)
4、演出服裝整齊統一,得體大方,充分表現學生朝氣蓬勃的精神面貌。(30分)
5、參賽班級人數達到90%時不扣分,缺席每人扣2分,最多不超過10分。
注:評分結果采用100分制,計算出班級的平均分。
七、獎勵辦法:
設立團體獎項。分為低年級和高年級評選:優秀獎3名,精神文明獎3名。
優秀輔導教師6名(每班可報一名優秀輔導教師)
八、評委名單:李小華、王俊、李麗、周強
九、具體分工:
1、場地布置及入場協調:劉美
2、分數統計:陳偉
3、攝影攝像:趙明
4、后勤保障: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