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精選14篇)
綜合素質評價不僅是對學生學業成績的簡單量化,更是對其個性、能力與潛力的全面考量。中學階段,學生正值身心發展的關鍵期,實施科學合理的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能夠更好地引導他們發掘自身優勢,克服短板,培養健全的人格與多元能力,從而為未來的學習與生活打下堅實基礎。此方案不僅關注學術成績,更強調實踐能力、社會責任感和創新思維的培養,旨在為每一位學生的全面發展鋪就一條光明之路。
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1
依據《上海市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相關精神與要求,秉持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切實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及《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和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要求,從德、智、體、美等多個方面全面評估學生的成長狀態與水平,指導中小學校全面推行素質教育。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僅作為學生該學段是否達標、是否畢業的重要依據,還可作為升入高一級學校的參考依據。為此,田蘭中學就初三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提出以下具體實施方案。
一、組織管理
切實加強對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專門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管理及制定詳細的實施意見,并向學生、家長與教師進行公告。學校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二、評價細則
(一)評價指標
一級指標涵蓋德、智、體、美四個維度。
“德”的二級指標包括思想品德、社會實踐、德育學科學習三個方面。其中,思想品德的內容包括熱愛祖國、勤奮自強、誠信守法、文明禮貌、團結合作五個方面;社會實踐則包括學農學軍、實踐活動與勞動表現三個方面;德育學科學習包括學習表現、學習能力與學習成績三個方面。
“智”的評價內容涵蓋學習表現、實踐能力、學習能力與學習成績四個方面,其中,學習表現包括學習態度與學習習慣兩個方面;實踐能力指實驗操作、技術操作與學科實踐能力三個方面;學習能力涉及閱讀交流表達與科學探究兩個方面;學習成績主要是指各學科成績。
“體”的評價維度包括健身鍛煉、身體健康與體育學科學習三個方面。健身鍛煉包括參與活動和健身能力兩個方面;身體健康涵蓋體質健康與衛生習慣兩個方面;體育學科學習包括個體發展與學習能力兩個方面。
“美”的評價內容涉及藝術活動與美育學科學習兩個方面,其中,藝術活動包括活動表現與審美欣賞兩個方面;學科學習則包括藝術學科的學習表現與學習能力兩個方面。
(二)評價辦法
學生自評:學生應當誠實客觀地評定自己,體現責任感。
學生小組評:班主任組織9名學生(包含班干部與普通成員)組成學生小組,成員需秉持對他人負責的原則對每位學生進行客觀評價,選出班級中綜合素質表現優異的學生,評定的優秀學生人數不得超過班級人數的1/4。
教師及家長代表評:由擔任班級的班主任、任課教師以及家長委員會成員共同評定。教師要具備高度的責任心,確保評價過程的公正,評定的優秀學生人數同樣不得超過班級人數的1/4。
評價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與不合格。通過學生自評、學生小組評、教師及家長代表評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若三者均為優秀或兩優一良,則綜合評價等級為優秀;若一優兩良或三個良或兩良一合格,則為良好;若一良兩合格或三個合格,則為合格。
基礎型課程中非工具學科的學習成績按任課教師評定的等級記錄,而工具學科的學習成績將由教務處統一按一定比例轉換為等級記錄。
拓展型、探究型課程的成績按照當年教師的評定等級記錄。
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2
為確保我校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有效推進,依據《蘭州市小學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相關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為指導,旨在促進學生自我認知與自我成長,推動學生全面而主動的發展。該評價亦應有助于教師教育教學行為的轉變,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深入與健康發展。評價可以引導家長與社會建立正確的人才觀與教育質量觀,從而為我校素質教育的推進和教育教學質量的提升奠定基礎。
二、組織與領導
1、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制定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明確評價程序;指導并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組織、監督評價工作,處理過程中出現的爭議,對評價結果進行確認;接受社會監督,處理評價中的分歧問題;組織教師對全校的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指導教育教學的改進;為全校教師和學生家長提供培訓,開展相關宣傳與解讀工作。
2、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監察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監控綜合素質評價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有關投訴并進行調查及處理。
3、班級評價小組:各班級應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的班級評價小組,該小組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成員人數為5—7人。學生成員不參與教師評分,但應參與實證材料審核及評價細則討論等決策環節。
三、原則與內容
評價工作原則:一是“三公原則”。堅守公平、公正與公開的原則,確保對學生的評價全面、客觀、科學。二是“三化原則”。評價主體應多元化,學生與教師共同參與;評價形式應多樣化,涵蓋自評、互評與教師評估;評價操作應信息化,及時將相關評價信息電子化,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提高評價的效率與客觀性。三是“三結合原則”。結合形式性與終結性評價,定量與定性評價,共性與個性評價,充分展現學生的個體差異與個性發展需求,促進學生的自我提升以及民主、平等、合作、和諧的校園文化建設。評價內容:
從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維度全面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
四、方法與程序
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貫穿整個小學階段。每學年組織一次評價,第一、二學年在學期末進行,第三學年在5月底前結束。在第三學年的評價中,既要參考前兩年的評價結果,更要重視學生在這一學年的成長情況。
資料建設。各班級要全面建立學生成長記錄檔案袋及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
成長記錄檔案袋主要用于記錄和收集學生日常表現,為綜合素質評價提供實證材料。所收集的材料須真實、完整且全面。
學校建議主要收集以下幾類實證材料:
1)各類課程學習的階段性或終結性考試或考查成績;
2)考勤及日常表現的統計材料;
3)關鍵性作品和作業;
4)參與綜合實踐活動的相關記錄和證明;
5)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表彰或獎勵證明;
6)關鍵性評語;
7)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可的特長鑒定;
8)學生自我描述。
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的內容應包括學業成績記錄、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達成情況描述、學生特長發展相關信息及自評、互評、教師和家長的評價等級與階段性、總結性評語。
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3
為全面了解小學生的發展情況,推動小學綜合素質評價的改革,依據《教育部關于推動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關于小學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意見》、《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遼寧省小學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及《關于建立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評價的組織機構
1、市教育局及各縣(市)、區教育局需成立小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具體的評價操作辦法,指導學校評價工作,監控評價過程,并查處違規行為。
2、各校應成立小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作為本校評價工作的領導和仲裁機構,負責對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接受投訴以及舉報,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該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年級組長、教師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組成,并經公示后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3、小學每班需成立教師評價小組和學生評價小組。教師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班主任擔任組長。每個班級按人數平均分成若干個學生評價小組,學生評價小組同時也是學生在校生活、學習的合作小組。評價小組成員名單必須經過本班學生認可,并由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審核通過、公示。教師評價小組和學生評價小組負責組織班級學生日常評價工作及數據錄入工作。
二、評價的基本內容
1、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
依據《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遼寧省小學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我市小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五項:1學生思想道德素質。主要表現:熱愛祖國、理想信念、遵紀守法、誠信明理、關心集體、交流合作、自律自強、保護環境、心理健康、社會實踐。
學生科學文化素質。主要表現:學習興趣與態度、學習方法與反思、學習交流與協作,課外活動與探究,學業成績。
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主要表現:心理健康水平、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運動與表現、運動與健康測試成績。
學生藝術與審美素質。主要表現:儀表服飾、美術與音樂知識、審美體驗與表現。
學生實踐與操作素質。主要表現: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物理、化學、外語口語、生物實踐操作、計算機操作。
2、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呈現方式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等級評價和積分評價構成。
等級評價根據等級評價表設計評價維度及分值,依據表現得分確定等級,分為四個等級A、B、C、D,評價主體包括學生、家長、小組成員以及任課教師。
積分評價包括班級團隊積分、小組激勵積分和個人獎勵積分三種形式,依照不同的評價對象和內容采取不同的形式。
班級團隊積分是以班級整體成員的表現為評價對象,創建整體發展環境為載體的捆綁式班級管理和學生發展評價,同時也是班集體成員每個學生的積分。
小組激勵積分是以學生評價小組為單位,根據班級學習、活動小組中每個學生的表現,對小組進行積分,小組積分同時也是組內每個成員的積分。
個人獎勵積分側重于個性特長發展,對學生個人在綜合素質評價的各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給予獎勵性積分,以學生全面發展各項素質表現所獲得的各類等級、獎勵證書為依據。
三、評價的操作辦法
1、學生思想道德素質
制定“學生思想道德素質評價表”,設計評價維度及分值,依據表現得分確定等級。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等級評價每月評定一次,公示一次,每學期認定兩次。實行學生自評、學生互評、教師評價相結合,其中自評等級由學生與家長共同研究決定。權重分別為學生自評30%、學生互評40%、教師評價30%。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積分評價與學校的班級管理進行捆綁式評價,班級在學校管理中獲得的積分即為班級每個學生的積分。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的積分還包括小組激勵積分,旨在關注學生日常表現,及時給予評價與鼓勵,使評價貫穿于學生的成長過程。評價內容包括日常行為習慣、關心集體、交流合作、社會公德、家庭表現等多個方面。
各班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的最終等級評價還需參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對各班分配的各等級比例。
2、學生科學文化素質評價
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等級評價根據學習素養評價表進行評價等級。
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積分評價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小組合作學習積分,學生以課堂活動小組為單位,根據組內每名學生的表現進行積分,小組的積分也是組內每個學生的積分,表現記錄由上課教師和班級值班班干部負責,全班同學進行監督。二是激勵性積分,包括試卷書寫積分、進步積分、創新思維積分等。
學生的學業成績以分數形式獨立體現。
3、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評價
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等級評價根據評價表付分確定等級。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積分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由任課教師或學校統一組織體能測試,按照國家體質健康標準計算得分。
4、學生藝術與審美素質
學生藝術與審美素質等級評價依照評價表付分確定等級。
積分評價由任課教師組織專項考試,每學期一次,作為積分依據。
5、學生實踐與操作素質
研究性學習按學習小組評價表進行等級評價。
社會實踐活動依據活動記錄進行等級劃分。
理、化、生、外語聽力和口語按開設課程每學期進行一次評價,由任課教師組織專項考試,轉化為等級。
6、個人獎勵積分
個人獎勵積分主要針對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中的表現、突出的特長、獲得的單項獎項、期末評優情況進行評價。依照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校級的等級加分,每學期進行一次,只取最高等級。
小學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三個年級的評價結果按權重求和。初一年級權重40%,初二年級權重40%,初三年級權重20%。每學年期末綜合素質評價為全優的學生需向全校公示一周,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方可錄入電子文檔并向上級報送。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1、成長記錄袋。實證材料收入成長記錄袋,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綜合實踐活動和研究性學習的成果及相關實證材料,二是學生在校期間的最佳作品或成果、有質量的研究性學習報告、發表的文章、書法、美術、音樂或電腦制作的作品,以及科技小發明、小創造等表現學生特長和才藝的成果。三是愛好特長獲獎情況。這三個方面的材料每學期每個學生只能選擇其中的兩個收入記錄袋中,即每學期最多可收錄6個實證材料。
2、我市小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小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綜合評語、平時學業考試成績組成。
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用A、B、C、D分別表示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個等級。
綜合評語依據學生的日常表現,從整體出發,結合實證材料和數據,查閱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和相關原始資料,記錄學生的成長記錄袋等,力求全面、客觀、公平、公正。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
五、評價結果的使用
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使用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1、作為教育行政部門評估和監控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依據,確保學校落實國家教育方針、規范辦學行為,執行國家課程標準和課程方案、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提升教育質量的措施。
2、作為學生畢業的重要依據之一。小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作為學生是否畢業的重要依據。
3、作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學業成績將與小學升學考試成績一起作為錄取的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不合格不得報考省示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平時學業成績及小學升學考試成績按3:3:4的比例折合成小學生畢業綜合評價結果,作為學校推薦升入省示范性高中的依據)
六、評價的實施程序
1、評價的準備
為確保評價工作廣泛展開,并能按照統一部署進行,需制定具體的評價工作程序,使評價實施活動制度化、常態化。在制定評價細則中,要明確評價人員的工作規范和職權范圍。組織相關人員學習、討論和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綜合素質評價文件,廣泛宣傳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和意義,提高對其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邀請評價專家講解,普及綜合素質評價的理論與技術,掌握實施評價活動的方法和程序。
2、評價的施行
各縣(市)區教育局、教育辦需做好本區域內學校的綜合素質評價組織與領導工作,各學校應按上級部門的要求,將工作落實到位,按計劃逐步實施。各學校需做好評價檔案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學生的評價材料要及時進行總結和分類,統一編號,固定目錄位置,使檔案整體化、系統化、規范化。要求每位學生根據具體評價內容和指標要求,建立個人的成長檔案袋與作品集,按照教師的統一要求,有目的、有計劃地定期填寫評價記錄。
3、處理評價結果
學期末,由學生本人、班級評價小組及任課教師將過程評價的數據錄入電腦程序,生成評價結果。
學校評價領導小組需對每個班級的評價過程、評價程序與結果進行復核認可,如對學生、家長及社會對評價反映較大的問題,按照舉報和申訴程序給予合理解決與修正,經過學校評價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后形成正式評價結果,并錄入并上報。
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4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于深化教育評價改革的通知精神,以《xx縣教育局關于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通知》為依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基本原則:
貫徹綜合性、發展性和過程性原則,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將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有機結合,使評價成為促進學生品德及多方面潛能發展的重要環節。
三、評價組織機構:
為確保評價工作的順利進行,學校將成立專門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負責xxx屆小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成立學校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
1、組長:
組長:xxx
組員:xxx
家長代表:
2、職責:負責制定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細則,組織審核、培訓并確定評價程序,處理咨詢與申訴,糾正評價中的錯誤,查處違規行為,形成班級評定小組,審定評定結果及處理爭議。
(二)成立學校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監督小組:
1、組成人員:
組員:
學生代表:
2、職責:監督整個評定過程,接受咨詢與投訴,確保評價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規范。
(三)成立班級評價小組:
1、組成人員:
組長:xxx
組員:xxx
職責:負責本班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協助學校對家長進行相關宣傳及培訓,完成各項工作,包括收集和整理學生原始數據、分項評價及結果綜合,為學生提供綜合評價,整理學生的證書和資料歸檔。接受家長咨詢,妥善保管原始資料。
2、產生方式:校評委會提名,經三分之二以上學生認可后,當選,并由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審定,公示一周。
四、評定內容、方法、程序
(一)、評價內容:對七個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方面進行評定。
(二)、評定方法:
1、學生自評。學生依據自身表現,參照綜合素質評價標準,進行自我評定,包括描述性評語(約200字)和等級評定。
2、同學互評。學生根據評價標準對班上同學進行等級評定,確保評定的保密性和及時性。
3、班級評價小組評定。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談及查閱成長記錄袋等方式,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班級評定小組的評價內容應參考學生本人、同學及其他相關人員提供的信息。評價結果包括描述性評語和等級評定。
教師在此工作中必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證評價以實際表現為依據,嚴防徇私舞弊。
4、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分為四個等級:優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對不合格學生的評定需有充分的理由。
5、學生自評、同學互評和班級評定小組的權重分別為10%、30%、60%。
6、對評價結論如有爭議,采用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重大分歧可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進一步討論。
7、學生、家長和教師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可向學校監察小組舉報,監察小組負責調查和處理,并在收到投訴后一周內給予回復。
8、優秀比例設定為30%,評價結果完成后,各班級評價小組需進行復查,確保結果無誤,方可進行公示,個人結果僅告知本人。
(三)、評價程序和操作日程:
1、4月20日至30日完成評價機構的組建,制定實施方案并安排日程。
2、4月1日至7日公布評價機構成員名單,待學生和家長無異議后上報備案并開展工作。
3、4月8日至15日:
(1)組織相關人員學習《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標準》及本校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2)指導學生自主學習評價標準,并進行家長的誠信教育,確保自評和互評公正進行。
(3)發放相關評價表格及指導學生整理成長記錄袋。
4、4月13日下午:
(1)組織學生集中學習評價標準,班級評定小組到場指導。
(2)組織學生自評并當場收回自評表。
5、4月15日至16日:
(1)組織學生回家進行互評,保持保密。
(2)填寫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整理成長記錄袋,以上工作應于5月4日完成并上交班主任。
6、4月17日至23日:
(1)組織學生上機操作,將自評、互評結果錄入系統。
(2)班級評價小組依據各種信息討論評定等級,并記錄結果。
7、4月24日至30日:
(1)班級評價小組告知學生和家長評價結果并公布優秀學生名單。
(2)結果發布一周,期間如有異議,將在校評價委員會指導下進行復評。
8、5月5日至9日:
(1)校評價委員會對每位學生的評價結果進行最終確認。
(2)班級評價小組將公示后的最終結果填寫進綜合素質報告單。
9、5月10日至13日:校評價委員會審定、蓋章并歸入學生檔案。
五、評定內容操作的相關說明:
1、學生成長記錄袋的建立:
由評定小組教師指導整理,材料應具有代表性,包括:
(1)獲獎情況:復印相關獲獎證明材料。
(2)愛好特長:學生的研究性學習報告、發表的文章、藝術作品等。
(3)《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
(4)綜合實踐活動的記錄與考評情況,附相關證明材料。
2、標準學習的組織。學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標準學習,班級學生自學,再進行集體學習和答疑。
3、學生自評:在充分理解評價內容后,下發評價表格,統一時間填寫,班級評定小組成員現場指導。
4、班級評價小組的評價依據學生日常表現、個人了解和各類信息,在集體討論基礎上給出等級和評語,處理爭議時遵循少數服從多數。
5、評價結果的呈現:
(1)綜合性評語應突出學生特長、個性及發展方向。
(2)等級評定:得分由自評分、互評分及班級評分加權計算。
(3)優秀和不合格學生的評定需有充分依據。
6、評價結果的公示:班級結果報校評委審核后,告知學生,并公布優秀學生名單。
(1)設立投訴電話,接受復議。
(2)設立意見箱,定期調查評定結果。
7、評價結果的審定和歸檔:一周公示及復議后,進行最終評定,結果歸入檔案并保存相關原始資料。
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5
為深化基礎教育的課程改革,推動小學生全面而個性化的發展,依據教育部發布的《小學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評價內容及基本要求
(一)評價內容: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涵蓋五個方面: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健康與發展。
(二)基本要求:
1、道德品質:熱愛祖國,尊重他人,誠實守信,樂于助人,遵守校規,珍惜公共財物。
2、公民素養:增強自我管理意識,具備責任感,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關心他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3、學習能力:具備學習的積極態度,能夠獨立完成作業,并展現出一定的學習策略,善于利用多種方式進行自主學習;能夠完成及格的學科實驗,并能將各學科的知識運用到實際生活中。
4、交流與合作:能夠與同學共同制定學習目標,并積極參與團隊協作,尊重他人的意見,具備良好的溝通技巧。
5、健康與發展:熱愛戶外活動,保持良好的鍛煉習慣,具備一定的體育技能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評價等級及具體要求
(一)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個人千分制考評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1、凡在公共活動中表現突出并獲得表彰的,需在相應評價項目中記錄具體情況。
2、如學生在評定中存在嚴重問題,不符合基本評定標準的,將暫不評定等級,但需如實記錄。
“突出問題”是指學生在本學期受到學校處罰的情況,例如:
⑴在道德品質方面,若有下列情況將不予評定:
①偷盜或欺騙行為,受到學校處分者;
②嚴重違規言行,受到學校處分者。
⑵在公民素養方面,若有下列情況將不予評定:
①頻繁進入不良場所,受到學校處分者;
②損毀公共財物,受到學校處分者。
⑶在交流與合作方面,若有下列情況將不予評定:
①參與打斗并受到學校處分者;
②拒絕遵守課堂紀律者。
(二)學習能力、健康與發展、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分為A、B、C、D四級。
1、學習能力:
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
在校內外學術活動中取得顯著成績,獲獎或被表彰;
學習成績優異,保持在年級前列。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B:
主動參與學習活動,完成學科任務并獲得良好評價;
在各類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
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C:
能基本完成學習任務,學習態度較認真,主要學科成績達到合格。
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D:
學習態度不端正,作業完成不規范,成績不合格。
2、健康與發展:
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健康與發展方面得A:
在校內外體育活動中表現突出,獲獎或取得良好成績。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健康與發展方面得B:
參與各類體育活動并表現積極;
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
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健康與發展方面得C:
參加學校組織的體育活動,達到基本的身體素質要求。
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健康與發展方面得D:
未能達到基本的健康標準,缺乏鍛煉。
3、審美與表現:
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
在校內外藝術活動中表現突出,獲獎或被認可。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B:
參與藝術活動并取得良好成績;
在藝術課程中表現出色。
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C:
認真參加藝術課程,藝術考核達標。
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D:
藝術課程考核不合格,未積極參加藝術活動。
三、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成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該小組負責全面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核評價結果,處理各類咨詢和申訴。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二)本項評價工作將充分尊重學生和家長的意見,遵循嚴格的評價程序。
1、學生自評。每位學生在學期末根據綜合素質評價的要求,真實地給自己評分。
2、同伴互評。各班分組進行互評,為每位成員打分。
3、教師評價。根據學生的表現與能力,教師將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
4、學校審核及結果公示。學校將評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學生和家長,并公示成績。
5、如學生或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向學校提出申訴。
6、評價結果將統一記錄到“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形成學生的成長檔案。
(三)學校應為每位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成長檔案和其他有價值的材料,這些資料將作為學生的重要檔案。
四、本實施方案的解釋權歸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所有。
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6
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教育部關于推進素質教育及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落實全國教育會議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推行素質教育,從德、智、體、美各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通過開展全面的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態,促進學生的全面成長,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人才素質的新要求。
(一)、推進課程改革,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課程改革是推動素質教育深入發展的重要措施,基礎教育要全面踐行黨的教育方針,改變教育理念,樹立以素質全面提升、能力培養為核心的新觀念,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求的全面發展的人才。這些學生應具備科學的世界觀、人生態度,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擁有扎實的科學文化基礎,精通必要的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他們也需具備持續學習的能力和適應新的職業挑戰的能力,具備創新思維和實踐能力,身體健康,心理積極向上,并擁有一定的藝術鑒賞與創作能力。
(二)注重學生的綜合素質與個性特長發展。綜合素質評價的出發點是衡量學生全面發展的狀態,評價應全面覆蓋,強調學生之間的差異,關注學生的特長與潛力,促進學生在打牢共同基礎的前提下,實現個性化與特長化的發展。應通過評價主體的多樣化、內容的豐富性及評價過程的動態性,構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
(三)探索科學可行的評定方式與方法,增強評價制度建設。基于我校的教育教學實際,制定科學可行的評定方式和規范,完善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與流程,強化公示、監督、申訴等制度,確保工作的有效性與公正性。通過探索綜合素質評價的辦法,建立健全學生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是推進素質教育,實際上是反映課程改革精神與就業導向課程要求的重要舉措。通過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及結果應用,給基礎教育提供正確的導向。
(二)操作性原則。方案實施要讓學校、用人單位與社會接受,使教學組織、考試考核與就業選拔等的操作簡單、明了。指標體系的建立要合理,具備較強的可評性,評價應多方參與,確保評價流程的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則。要加強綜合素質評價的制度建設,提前公示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流程及相關規定,廣泛征求師生及家長意見,確保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以便對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
(四)發展性原則。要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強調評價對學生發展的促進作用。重視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適當納入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水平的材料,充分發揮評價的激勵與發展功能,關注整體素質,真實反映學生的個體差異與特長。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方案、制度與標準的制定與實施,以及監督指導學校評價工作的各項事宜。
(二)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教導處、德育處、生產實習處、招生就業辦共同實施,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具體負責實施工作。
(三)成立班級評價工作小組,由班主任及副班主任、科任教師組成,負責主動領取評價表;組織家長會;指導學生自評、互評及統計結果;及時通知學生及家長評價結果;接受學生申訴或查詢。
四、評價內容及標準
我們依據相關學校的成功經驗以及教育部的相關意見,結合學校特色,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確定為思想道德素質、專業文化素質、身體心理素質、社會交往素質及藝術修養素質五個方面。
(1)思想道德素質
學生的道德素質包括思想品質與公民道德,依據學生的日常行為、成長記錄、教師與同學評價等,由學生自評為主,互評為輔。
(2)專業文化素質
評價學生的專業文化素質,包括專業學習記錄與學習能力評估。專業學習記錄由學分管理系統進行統計,反映學生的知識結構;學習能力評價通過對學生學習興趣、方法與態度的測評,客觀反映學習能力。
(3)身體心理素質
依據學生在體育課程與活動中的表現,評價其身心健康狀態。
(4)社會與交往素質
根據學生在實踐活動中的表現,評估其團隊合作能力、交流溝通水平及社會認知能力。
(5)藝術與修養素質
根據學生參與藝術活動的表現與作品,評估學生的藝術表現與審美能力,修養素質則依據學生日常生活與交往中的表現進行評價。
五、評定方法
評價從時間上分為學期評價與終結性評價,從形式上分為自評、互評和評價小組評定。
(一)學期評價
學期評價在每學期末,由班級評價小組主持,組織自評、互評與小組評價,最終由班主任填寫《學生綜合素質學期評價登記表》。
1、自評
班主任發放自評表,在教師指導下,學生完成自評,填寫后歸還老師保管。
2、互評
首先培訓學生,以減少情感因素影響互評。班主任發放互評表,確保每位學生參與評價,采用無記名形式,按“A、B、C、D”四個等級進行評分,以便于統計。
3、評價小組評定
在學期評價過程中,評價小組審核學生互評結果,對明顯不符合實際的進行調整并填寫在評價表中,最終形成綜合評定與評語。
(二)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在高二下學期結束前進行,由評價小組進行,依據學生此前的各學期評價結果來確定等級。
1、等級確定
通過各學期得分相加、平均,按既定標準轉化為等級,作為終結性評價等級。
2、評語擬定
評價小組成員在充分了解學生的基礎上,共同擬定評語,強調學生的品格與態度。
六、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分為學期評價與終結性評價兩類,學期評價作為終結性評價的參考。
2、評價結果以綜合性評語和等級評定兩種形式呈現,由評價小組填寫在評價登記表上。
學期評價結果需在評價結束后一周內告知學生,并請教學生簽字。獲A級的學生名單需向全校公布,接受監督,并提供申訴渠道。
七、關于評價的幾點說明:
1、若評價小組對結果有重大分歧,須提交學校領導小組裁決。
2、學生的評價結果需保存至少一學年。
3、將學期與終結性評價結果及時告知學生與家長,接受監督。
4、若學生受到警告以上處分,其綜合素質評定為C級。
5、如學生有違法行為并受司法處罰,評定為D級。
6、如發生嚴重影響事件,綜合素質評價一律定為C級。
7、盡量避免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C級和D級。
八、評價監督:
1、申訴、舉報電話:
2、申訴、舉報方法:
①若對評價結果有重大分歧,可向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
②對于提出申訴的情況,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立即調查,如屬實可進行調整,否則維持原評價。
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7
根據教育部關于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建設的相關規定,為了確保小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夠規范、有序地進行,參照本市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并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評價原則
實施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國家教育方針的要求,是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環節。此項工作的意義在于,從根本上改變依賴考試分數的單一評價方式,積極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的全面發展,并在教育領域內重建誠信文化。在對小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確保評價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及其特長和潛能。評價應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
二、評價內容及基本標準
綜合素質評價分為道德品質、社會適應能力、學習能力、溝通與合作能力、體育與健康、藝術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道德品質。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尊重勞動、熱愛科學、熱愛社會主義;遵守法律、誠實守信、關心集體、維護公共道德、保護環境等。
2、社會適應能力。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行為負責;積極參與公益活動,具備社會責任感等。
3、學習能力。具備學習的興趣與意愿,能夠運用多種學習方法提升自身學習水平,具備反思學習過程與結果的習慣;能夠獨立完成科學實驗;能夠將各學科知識結合,分析并解決問題,具備一定的研究與創新能力等。
4、溝通與合作能力。能夠與他人共同設定目標并努力實現,尊重他人的觀點和境遇,能夠自我評價和自我約束;能夠運用多種溝通方法進行有效合作等。
5、體育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鍛煉的習慣,具備一定的運動技能和身體素質,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6、藝術與表現。能夠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備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與藝術活動,以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等。
三、評價結果的呈現方式
評價結果分為兩個部分:
一是綜合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情況進行整體描述,注意突出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語應盡量采用對話式,體現激勵性。
二是等級評定。根據學生在六個方面的實際表現進行評定。具體做法:
1、道德品質、社會適應能力、溝通與合作能力的評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為合格;如有突出問題不符合基本標準的,可暫不打等級,但須如實記錄突出問題。
在關心集體、保護環境、參與公益活動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可在相應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填寫具體內容。
2、學習能力、體育與健康、藝術與表現的評定分為A、B、C、D四個等級。符合基本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給D;符合標準且有突出表現,并有相關證據的,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確認,可得A。得A等級的學生必須有有效記錄,否則視為無效。
在學習能力方面,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得A:
①研究性學習成績突出,得到社會認可;
②學習積極主動,各科成績優秀;
③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認證或在相關活動中獲獎;
④在教育部門認可的競賽中獲獎;
⑤其他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表現。
在體育與健康方面,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得A:
①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優秀等級;
②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
③在認可的體育競賽中獲獎;
④其他經教育部門認可的表現。
在藝術與表現方面,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得A:
①在大型文藝活動中表現突出;
②參加音樂、美術等比賽獲獎;
③其他經教育部門認可的表現。
四、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
1、學校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成員名單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領導小組負責修訂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并受理相關咨詢或申訴。
2、全市小學使用統一格式的《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記錄表》。評價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記錄表必須由學生本人、班主任和校長簽字或蓋章確認,并加蓋學校印章。為滿足信息采集需要,各校需建立電子檔案,并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上報相關信息。
3、學校應為每位學生建立成長記錄檔案,檔案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匯總表及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等。
4、在實施評價過程中,要充分發揮民主,采取自評、互評與教師評價等多種方式進行綜合評定,以激勵學生成長。
5、學年末和畢業前,學校應書面通知學生及家長評價結果。若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在公示期間書面提出申訴,學校應在一周內給予書面答復。若仍有異議,可向教育行政部門反映。
五、評價工作的保障制度
1、誠信承諾制度。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向校長簽署誠信承諾書。所有相關人員必須在評價記錄表上簽字。
2、專項抽查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定期對評定為A等級的學生進行抽查,發現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相應等級。
3、通報制度。對實施評價過程中存在不誠信行為的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將采取適當方式進行通報批評。
4、責任追究制度。對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相關責任人和校長將被追究責任。
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8
根據教育部門的相關要求,學校啟動了對小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評估學生畢業及升入中學標準的重要依據。為確保綜合素質評價的公平公正,兼顧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的統一,促進學生的多元化發展,特定制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方案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出發點,旨在全面衡量學生的素質,體現學生之間的個體差異。建立新的發展性學生評價機制,充分體現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的結合,將綜合素質的過程性評價與日常管理相端入。在“道德修養”、“學習能力”、“人際交往與合作”、“體育健康”、“藝術素養”、“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六個方面對學生的發展進行評價。通過此舉,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和行為習慣,發揮評價的導向作用,營造有利于學生發展的家庭和社會環境,從而為學生的發展提供支持和服務,推動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
二、評價實施的基本原則
1. 堅持多元化評價原則。
在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以科學的發展觀為指導,既關注學生的學業成績,也重視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從關注學生的全面健康成長出發,重視每個學生的長遠發展,注重培養他們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2. 結合過程性與結果性的評價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不僅要注重學生一學期的學習成果,還應關注學生知識技能的獲取、優秀思想品質及心理素質的培養、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的提升,以及學生個性和多元潛能的發展和身體素質的增強等各個方面的發展過程。
3. 評價過程的激勵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要覆蓋全體學生,以激發學習興趣、幫助樹立自信、激勵積極性為目標,促使學生改進學習行為和學習方式。評價的實施應以發展目標為導向,鼓勵學生不斷進步、自我完善。
4. 多方主體參與評價原則。
評價工作應由教師、家長和學生共同參與,使評價過程成為評價者和被評價者共同構建的過程。
5. 公正性原則。
應建立完善的科學評價指標體系,確保評價標準和程序的透明性,加強公示與監督,確保綜合評價的積極作用。
6. 證據基礎原則。
通過檔案袋記錄學生平時表現及代表作品,確保綜合素質評價有事實依據。
三、評價的組織與管理機制
在市、區教育局的指導下,學校成立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負責評價工作的組織與監督。小組由校長、德育主任、教務主任、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社會人士代表組成。
1. 在本方案指導下制定詳細的評價方案及實施細則,審核相關規章制度;
2. 檢查與監督本校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3. 接受社會各方的質詢與監督,制定投訴與處理辦法;
4. 組織教師培訓,并開展相關宣傳工作,歡迎學生、家長及社會的咨詢與投訴,及時處理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
四、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應圍繞相關基礎發展目標,從道德修養、學習策略、溝通與合作能力、體育健康、藝術表現、創新實踐能力六個維度對學生進行全面評價。評價的主要表現和證據材料應作為重要參考,以確保評價體系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五、評價主體
評價主體包括:學生本人、同學及教師。學生自評占10%,學生互評(小組或全班評價)占50%,教師評價占40%。在學評價小組的領導下,每班成立由班主任、任課教師(2-3名)和學生代表(不少于10人)組成的評價小組。教師應對學生有充分了解并具備責任心,組員名單在正式評價開始前向全班公示,若超過三分之一的學生對某教師的評價資格有異議,需進行調整。確認后,名單需報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備案。
六、評價過程與方法
綜合素質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注重過程性評價,結合定量與定性的方法,采用民主評議與量化計分的方式。
1. 日常行為量化(1000分)。
以每學期20周為計算基礎,每周每生50分,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日常量化評價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學生參與,由學生評價工作小組記錄。班級應結合本年級特點,制定適合的量化細則,確保日常行為表現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日常評價量化表》中,任課教師依據評價表內容對學生的課堂學習能力進行評價。(見附表一)
2. 學業成績(1000分)。
每學科滿分100分,根據課程設置計算總分,最終折算為學業成績。(見附表二)
3. 民主評議(1000分)。
教師評議:400分,由班主任與全體任課教師結合學生表現合理打分。學生互評:500分,由評價小組組織全班學生進行民主評議,分組評價不包括本組成員。個人自評:100分,學生根據學習生活情況給自我打分。(見附表三、四)
4. 代表性成果。
對取得的各項實證成績進行量化,具體標準為:國家級競賽加20分;省級加15分;市區級加10分;校級加2分。研究性學習、優秀組織者、社團負責人等可以加分,參加活動但無證明材料的最高加5分。
5. 違紀處理。
依據學校記錄,對違紀行為進行扣分,嚴重違紀的學生直接評價為較差等級。
6. 學期綜合素質等級認定。
依據日常量化分數、學業成績、民主評議和代表性成果的得分,按不同年級折算出綜合素質評價分數,并進行等級排序。(見附表五、六)
七、畢業綜合素質等級認定
將六個學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進行賦值與平均,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按比率計算總分,并按等級進行排序,確保不合格等級嚴格控制。
八、評價結果的呈現
1. 綜合性評語。綜合評語應對學生素質進行整體描述,客觀評價學生成長過程,突出其特點、特長與潛能。由班主任負責收集各方評價,在相關人員協助下撰寫。
2. 等級評定。班級評價小組匯總成績后,按方案確定等級,結果應通知學生及家長,如有異議,需進行調研處理,并公示評定等級。
九、評價結果的應用
1. 作為畢業的主要依據;
2. 作為高中階段招生的重要參考。
十、制度保障
為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學進行,學校建立完善的公示、誠信、監督、評估與申訴制度。
1. 公示制度
在評價前向學生和家長說明內容、方法及結果使用,評定等級名單需公示并接受質詢。
2. 誠信制度
為評價參與者建立信用記錄,若出現弄虛作假行為,將在記錄中注明并全校通報,信用記錄將影響高中錄取。
3. 評價質量監控機制
定期監控與評估評價質量,及時解決存在問題,為完善初中綜合素質評價奠定基礎。
4. 舉報與申訴制度
建立評價申訴制度,公示舉報電話,若發現評價結果的不公,學生和家長可向學校委員會或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9
一、 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理念,我們將依托《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有效開展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價機制,充分發揮評估在促進學生發展的積極作用。評估過程將成為學生成長的助推器,推動學校教育質量的提升,從而切實推進我校素質教育的落地實施。
二、評價的原則
(一)全面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及實踐能力等多個方面全面評估學生的發展,著力培養學生的愛國情懷、誠實守信、樂于助人高尚品質,以及終身學習的能力,身體健康的身心素質和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
(二)將評估內容細化,以支持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供理論基礎和實施措施,充分發揮評估機制對學生發展的促進作用,使評估標準成為學生素質發展的具體目標和明確指標。
(三)評估內容要豐富多樣。除了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外,更應關注學生的道德品質和多元能力的發展,著重于學生的個體差異和創新能力,關注學生的團隊合作能力和情感發展。
(四)評估機制須具備良好的可操作性,可以用于學校對學生的考核,也可用于學生的自我評估,幫助他們在全面提升中獲得實效。
(五)在評估過程中,可以通過單一指標或綜合方式進行評估,以實現全面評價的目的,使評估成為指導學生實踐、促進其努力向目標邁進的過程。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涵蓋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大領域。
1. 道德品質。包括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尊重勞動、崇尚科學,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關心集體、保護環境等基本素養。
2. 公民素養。強調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和勤奮,個人行為責任感,積極參與公益活動和社會責任感的培養。
3. 學習能力。具備學習的興趣和愿望,能運用多種學習方式提升學習效果,習慣于反思學習過程及結果,并具備解決問題的初步能力。
4. 交流與合作。與他人共同設定目標并努力達成,尊重他人的觀點和處境,能夠綜合運用各種交流方式進行有效合作。
5. 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活動,養成鍛煉習慣,具備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強體質。
6. 審美與表現。能欣賞生活、自然、藝術與科學中的美,積極參與藝術活動,進行多樣化的藝術表達。
(二)評價等第
1. 對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的評定,符合基本標準者視為合格;如存在明顯問題將暫不評定,但需如實記錄問題。
在公益活動、集體關心、環境保護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獲得相關表彰者,需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填寫說明。
2.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的評定分為A、B、C、D四個等級。符合標準可得B或C,不達標則為D,具突出表現并提供有效證據者可獲得A等級。
具備以下條件的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突出,成績優秀,參與省市級活動獲獎等;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的條件包括國家級運動員或在省市競賽中獲好名次等;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的條件則為參與大型文藝活動或在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獎。
四、組織實施
(一)成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組員包括相關教師及學生代表,負責制定實施細則和組織評價工作。
(二)學生需使用統一格式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每學期填寫一張,并基于六個學期的評價表形成三年總表,信息將錄入學校教務管理系統。
為每位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包含每學期的評價表及表現材料,作為學生檔案的一部分。
(三)在實施評價的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嚴格遵循評估程序:自評、互評、教師評價、班主任評價及學校評價,最后反饋結果。
(四)在學期末及畢業前,各班主任需要將評價表以書面形式告知學生及其家長,且A等第學生的相關信息在校園內公示15天以上。如有異議可向學校提出復議,學校需在規定時間內給予答復。
五、結果應用
(一)“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將作為高校招生的重要參考,學校須按要求時間提供相關材料。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中,若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未達“合格”水平,學生將無法填報高校志愿。
(三)在評價中,學生的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單項若達到A級,其余三項合格,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若三項均為D,學校可不予錄取。
(四)學生參與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試時,學校需提供學生成長記錄袋。
(五)學校提供給高校的學生檔案材料,必須包含成長記錄袋。
六、保障措施
(一)班主任和校長需簽署誠信承諾責任書,確保評價過程的真實性。
(二)省教育廳將不定期對評定為A等第的學生進行抽測,若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其評定及相關資格,并記錄在案。
(三)對在評價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將追究責任;若學生被查實弄虛作假,將取消其被高校錄取的資格。
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提升我校中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適應未來社會發展的人才,促進學生在知識、能力、品德等方面的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二章總體目標
第二條樹立科學的綜合素質評價觀念。明確綜合素質評價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手段,通過多元化的評價體系,關注學生的個性發展,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激勵學生主動學習、積極探索。
第三條具備全面的素質能力。學生應掌握必要的學科知識,具備實踐動手能力和創新思維,培養批判性思維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適應未來社會的需求,培養團隊合作精神和社會交往能力。
第四條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倡導誠實守信、團結友愛、尊重他人等核心價值觀,鼓勵學生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增強社會責任感,培養愛國情懷和集體主義精神。
第三章基本原則
第六條以德為先。通過綜合素質評價,強調德育在學生成長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和世界觀,培養良好的道德情操。
第七條多元融合。綜合素質評價應與學科教育、社會實踐、家庭教育相結合,全面了解學生的成長過程,促進學生在學習、生活、實踐中全面發展。
第八條實踐導向。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實踐活動,通過社會實踐、志愿服務等多種形式,鍛煉實踐能力,增強服務意識,提升自我認識和社會適應能力。
第四章主要措施
第九條建立綜合素質評價體系。結合學科知識、實踐能力、創新意識等多方面形成評價標準,確保評價過程的公正性和客觀性,定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形成閉環管理。
第十條開展素質拓展活動。每學期組織多樣化的素質拓展活動,包括科技創新、文藝表演、體育競技等,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豐富課外生活。
第十一條加強導師制度。每位學生都將配備一名導師,定期進行一對一指導,幫助學生制定個人發展計劃,提供學業和職業規劃建議,促進學生的綜合素質提升。
第十二條充分利用各類資源。鼓勵校內外的優質教育資源參與綜合素質評價,組織專家講座、實踐活動和交流活動,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和社會認知能力。
第十三條營造良好文化氛圍。通過豐富的校園文化活動,營造積極向上的文化環境,促進學生在活動中共同成長,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學習態度。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四條加強教師培訓。定期對教師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相關培訓,提升教師的專業素養和評價能力,增強他們實施綜合素質教育的意識和能力。
第十五條推動資源共享。積極與社會各界合作,建立豐富的校外實踐基地,引導學生參與社會實踐,拓展實踐育人渠道,強化實踐影響。
第十六條建立反饋機制。構建家校互動機制,定期向家長反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鼓勵家長參與到學生的成長過程中,共同促進學生發展。
第十七條激勵教師參與研究。鼓勵教師探索綜合素質評價的創新模式和教學方法,對在研究中取得成效的教師給予表彰和獎勵,不斷提升教育質量。
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11
對小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推動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手段,是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落實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為確保我校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順利開展,依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以及科學發展觀為指引,旨在促進學生自我認識與自我成長,推動學生的全面與積極發展;同時要引導教師改進教育教學行為,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深入與健康發展;并引導家長與社會逐步樹立正確的人才觀與教育質量觀,從而進一步推進我校素質教育的落實,提高教學質量。
二、評價標準及要求項目
一、道德品質
合格
1、熱愛祖國、人民、勞動、科學;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愛護環境;
3、遵守《小學生守則》和學校日常行為規范;
4、在校期間遵循學校德育管理的相關規定。
不合格
因違反學校德育管理規定而受到處分,且處分未被撤銷。
二、公民素養
合格
1、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學習;
2、積極參與公益活動及各種有益的班級活動;
3、對個人行為負責,具備社會責任感。
不合格
1、在校期間不尊重師長,不團結同學,曾發生不文明行為并產生不良影響;
2、經常上網吧,接觸不健康書籍,有不當交往,且多次教育無效。
三、學習能力
合格
1、學科考試成績在C級或以上;
2、考查科目成績在C級或以上;
3、在各類競賽中獲得縣級及以上獎項;
4、被評為優秀學生;
5、在各類學科比賽中獲校級以上表彰。
不合格
學習成績差,未完成規定的學業任務。
四、交流與合作
合格
1、能夠與他人一起設立目標并致力于實現;能夠自我約束;
2、能夠綜合運用各種交流與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3、積極參與社會實踐活動。
不合格
不與他人合作,性格孤僻,長期表現出自閉行為;不參與探究活動。
五、運動與健康
合格
熱愛體育活動,養成鍛煉習慣,達到體育與健康課標準,學習評價成績良好,曾在校級以上體育競賽中獲獎。
不合格
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育鍛煉標準,學習成績評價較差。
六、審美與表現
合格
1、能感受并欣賞自然、生活、藝術和科學的美,具備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與藝術活動,在校內外文藝活動中表現突出,獲得獎項;
2、其他表現突出的活動;
3、藝術課程評價成績在C級或以上。
不合格
未完成藝術課程學習,音樂和美術學科考核成績不合格或較差。
三、評價組織
為加強對我校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領導,學校將成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1、學校成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主要職責:確定學校的評價方案,制定學校的評價程序;指導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評價工作,處理過程中的糾紛,審核評價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爭議進行仲裁;組織教師對全校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指導教育教學的改進;對全校教師和學生家長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與解釋工作。
2、學校成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
組長:xxx
成員:xxx
主要職責:監控評價工作的實施情況,接受投訴并進行調查處理。
3、班級評價小組:各班級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的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成員5-7人。學生代表不參與評分,但需參與審核實證材料和決策過程。
四、評價工作原則
一是“三公”原則。始終堅持評價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確保對學生的全面、客觀、科學評價。二是“三化”原則。評價主體多元化,學生和教師共同參與;評價形式多樣化,包括學生自評、互評和教師評;評價操作的信息化,及時將評價信息電子化,提升評價工作的效率及客觀性。三是“三結合”原則。結合形式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共性評價與個性評價,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差異,滿足個體發展需求,推進民主、平等、合作的校園文化建設。
五、評價方法與程序
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貫穿整個小學生階段。每學年組織一次評價,第一、二學年在學期末進行,第三學年在5月底前完成評價。在第三學年時,既要參考前兩學年的評價結果,更要重視學生在第三學年的發展情況。
1、資料建設。各班級需全面建立學生成長記錄檔案袋。
成長記錄檔案袋應記錄和收集學生日常表現的主要材料,為綜合素質評價提供真實、完整、全面的實證材料。建議收集以下幾類材料:
1)各類課程的學生等級評價表;
2)考勤及突出表現的統計材料;
3)關鍵性作品與作業;
4)綜合實踐活動的記錄與證明;
5)各類表彰、獎勵及處分證明;
6)關鍵性評語;
7)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可的特長鑒定;
8)自我成長計劃與總結;
9)《成長的足跡》;
10)學生思想品德評定表;
11)家長通知書;
12)學生榮譽申評表;
13)《學生學習成長記錄》冊;
14)其他有效材料。
2、評價程序: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班級為單位進行,首先由學生自我評價,提交班級評價小組。隨后按照評價標準進行學生互評和教師評價,最后如實填寫評價材料,并將材料存入成長檔案袋。
1)學生自評:學生依據標準進行自我評價。
2)學生互評:小組內每位成員參與,集體形成評價結果。
3)教師評價:評價小組的教師結合學生日常表現,依據評價標準,為每位學生公正地評分。
4)結果合成:每個維度的評價中,學生互評占20分,教師評價占30分,統一考試、考查結果占50分;在無統一考查的情況下,學生互評占40分,教師評價占60分。
畢業生最終評價結果合成:七年級評價占30%,八年級占30%,九年級占40%。
5)結果審定:學校評價領導組對評價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解釋。
6)反饋與公示:各班級需及時將評價結果反饋給學生及其家長,評定為A等的應公示,接受學生的質詢并由班級評價小組研究后給予答復。
7)監察與投訴:評價過程中如有違紀行為,可向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舉報;學校在接到投訴后1周內作出答復。如對評價結果有異議,可向校領導小組申請復議。
8)殘疾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應適度降低標準,以體現人文關懷。
六、呈現與使用
1、評價結果: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應包括綜合性評語與評價等級。
1)綜合性評語:包括學生自評與教師評語。
2)評價等級:每個維度的評價結果分為A、B、C、D四個等級,分別表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若某一維度評價為D,需謹慎處理,材料須交由學校評價工作領導組審核,符合條件者公告后方可認定為A等級。
3)等級比例:所有畢業生的最終評價均以學校為單位劃分,其中公民道德素養A等級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個維度A等級分別占30%、35%、30%和不高于5%。
2、評價結果的使用
1)指導改進日常教育教學實踐。
2)作為學校評估和監控班級教育質量的依據。
3)作為學生小學畢業的重要依據之一。
4)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主要依據之一。
本方案于20xx年9月1日起實施。
七、評價制度的有關規定
1、全體師生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需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簽訂誠信責任狀。
2、學生如在評價中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導致一、二項評價均為“不合格”。
3、教師如在評價過程中被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與年終考核及職稱評定掛鉤。
以上細則未盡事宜,待日后完善,解釋權歸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12
一、指導思想
實施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改革的重要內容,旨在全面反映小學生的發展情況,評估其是否達到教育階段的基本要求。按照義務教育階段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的要求,深入落實國家教育方針,積極推動素質教育,改革評價與考試機制,探索綜合性評價的創新路徑,進一步發揮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作用,為課程改革提供支持,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二、基本原則
通過綜合素質評價樹立“個體成長比結果更重要”的教育理念;針對不同年齡階段的學生,依據其發展特點設定合理的評價標準與要求。既關注共同的教育目標,又要尊重每位學生的個體差異與發展需求,為學生的個性化成長、教師的專業發展以及學校的特色建設搭建支持平臺。
三、評價目的
(一)幫助教師建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成長觀與評價觀,轉變教育教學的方式方法,運用科學的評價理論和方法,引導學生的全面發展。
(二)通過評價標準的設定和反饋機制,指導學生進行自我反思和自我調控,明確成長方向,促進每位學生在原有基礎上實現全面、和諧與可持續的成長;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作為小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
(三)引導家長和社會共同形成科學的教育觀念,創造有利于學生發展的家庭與社會環境,為學生的發展提供必要的支持與服務。
四、評價內容及實施
依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建立以促進學生發展的目標為導向的評價體系,將學生的成長目標分為學科學習目標與基礎性發展目標。學科學習目標指各學科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目標和不同階段應達到的要求;基礎性發展目標涵蓋學生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溝通與協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維度的表現。
(一)學科學習目標評價
圍繞學生日常學習情況和階段性考試進行評價。
1、學生日常學習評價。
評價內容涵蓋學生三年內的各學科學習成績,包括課堂表現、作業質量、小組討論、課外活動參與、出勤情況及期末測試等。日常學習評價采用等級制,設定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每學期評定一次,每學科A等級的學生人數原則上控制在全校同年級的25%至30%范圍內。日常學習評價結果是學生升學和畢業的重要依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每一學科的評價等級需達到C及以上,未達到要求的學生可參加補考,補考未通過則不能領取《義務教育證書》。
每學期進行日常學習評價,不得組織統一的期末考試。
2、階段性學業考試。
(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
1、內容與標準
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依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規定的基礎性發展目標,主要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溝通與協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維度,每個維度下又包含若干具體要素。
2、組織實施
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由學校負責,分為學期評價與畢業評價。學期評價一般在每學期末進行,主要幫助改進日常教育教學;畢業評價在學生畢業前進行,將各學期的評定結果匯總,作為教育質量評估和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各學校需將這兩種評價有效結合,充分發揮日常評價的作用,確保不流于形式。
(1)學期評價
①學生自評與家長評價。由班主任組織實施,事前應向學生與家長說明評價的目的、方法與注意事項。學生自評以其成長記錄為依據,分析在六個維度下的表現,提出成長方向并為自身確定一個評定等級;家長根據對學生的了解,給出評價意見。
②學生間互評。學生在自評基礎上進行互評,班主任組織形式多樣的互評小組,依據評定標準對每位同學在六個維度下進行等級評定。
③教師評價。以班級為單位,班主任帶領各學科教師組成評價小組,綜合考慮學生自評、家長評價與互評結果,給予最終的評定等級。
④確定總評等級。依據學生自評、互評與教師評價的成績,按照一定的公式計算出每個維度的最終得分,并依此轉換為相應的等級。每一維度的評定標準為:90分以上為A(優秀)、75至89分為B(良好)、60至74分為C(合格)、59分以下為D(不合格)。
評定為A的學生應公示,A等級的學生總數一般不超過年級總人數的30%。在特定情況下,比例可適當放寬。
⑤撰寫評定及報審。班主任與學生進行交流,征詢意見,最終確定評定等級及評語,并撰寫相關報告,報學校評價委員會審核,存入學生檔案,通知學生及家長。
(2)畢業綜合評價
①每個維度的畢業評價等級由各學期的總評等級匯總生成,并計算平均分數,依據得分轉換為畢業評價等級。
②學生畢業前,學校需提供《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并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通知畢業生及其家長,若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提出。
3、結果呈現
小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的結果包括綜合評語和評價等級。綜合評價結果須經過學校評價委員會的審核確認。
(1)綜合性評語。包含學生自我評語與班主任評語,前者由學生填寫,反映其學習與成長經歷;后者在綜合評價小組的基礎上,客觀描述學生在綜合素質發展方面的表現,重點突出優點與進步,并對不足之處給出建設性建議。
(2)評價等級。各個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前兩項(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為合格與不合格評定,其余四項實行四等級評定。評價標準見《小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標準》。
五、學生成長檔案的建立與完善
(一)每所普通小學需為每位學生建立成長檔案,內容包括學習目標評價等級、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等級、綜合評語及突出的發展成就等。
(二)檔案以學生實際表現為依據,各校須采取有效措施整理實證材料,確保真實準確,重點包含:
①各類課程的考試成績;
②教師觀察與平時出勤記錄;
③關鍵性作品或作業;
④實踐活動的相關記錄;
⑤獲得的表彰與獎勵;
⑥教師或其他重要人士的評語;
⑦認可的特長或健康證明;
⑧自我描述材料;
⑨其他重要的相關材料。
(三)學校在評價時需重視對實證材料的分析與避免片面化。要特別關注學生成長記錄檔案的建立與完善,準確記錄學生成長過程,為其提供積極的激勵。
(四)對標志性成果的種類進行嚴格規定,確保不增加學生負擔,不影響他們的課外活動。信息技術作為考試科目后,任何組織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為標志性成果。
(五)評價結果經評價委員會批準后,記錄在成長檔案中,檔案包括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
六、組織領導與制度保障
(一)學校、教師、家長及社會人士共同組成評價工作團隊,主要職責包括:
①制定評價方案與實施細則,審核評價規章;
②組織教師培訓與相關宣傳;
③檢查下級評價工作的開展,監督評價過程;
④匯總評價結果并形成反饋意見,指導教學改進;
⑤接受社會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問題給予處理。
(二)學校成立評價工作委員會,由校長及教師、家長和學生代表組成,主要職責包括:
①確定學校的具體評價方案與程序;
②對教師、學生及家長進行培訓,開展宣傳工作;
③指導班級評價小組的組織、實施與監督;
④對全校的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
⑤接受社會監督,對爭議進行仲裁。
(三)學校成立評價監察小組,由校方及社會各界人士組成,負責監控評價工作的執行情況。應定期進行抽樣檢測,處理相關投訴,無法處理事務應上報上級教育部門。
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13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全面促進學生成長”的教育理念,實施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策略,以日常評價和學生成長記錄為基礎,確保評價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重視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他們的特長與潛能,充分發揮評價在促進學生發展中的作用,建立科學的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通過評價,幫助學生不斷自我認知、發現自我及完善自我,達成教育教學目標,推動學生綜合素質的不斷提升。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旨在推動學生的全面發展,采用定性與定量結合的方法,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的成長,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作用,為學生的終身發展打下基礎。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多方面對學生進行綜合評價,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技能、過程、方法和情感態度價值觀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協調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
評價應盡量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優秀,樹立榜樣,幫助學生揚長避短,讓評價成為激發學生持續進步的重要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
評價應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采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業成績,又展現學生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各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拓寬評價的范圍。
三、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行為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個方面。
1、行為表現評價:
依據《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評估學生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以及個性特征與情感態度等方面的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
通過組織各類活動如書畫比賽、體育賽事、演講競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等,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并對表現突出的學生進行適當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
根據各學科課程標準中的學習目標及不同學段的達成標準,評估學生在學業上的達成與發展,主要通過期末考試結果反映。
期末評價內容:
語文:
考試卷和學生的語文素養。
數學:
考試卷和日常測試成績。
英語:
考試卷、口語交流和課文朗讀。
科學:
考試卷、實驗操作和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
考試卷和社會實踐調查。
音樂:
歌曲演唱。
美術:
繪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
依據中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得分。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等級評價,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充分體現學生在評價中的主體地位,整個評價過程重視過程性。
3、各學校在實施綜合評價時應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進行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應及時將評價結果反饋給學生及其家長。
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14
一、評價目標
通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落實新課程改革的育人理念,推動教育方針的全面實施,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勞多方面發展的新時代優秀人才。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的目的在于促進學生的成長,以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重視過程評價,關注學生的成長軌跡,發揮評價的引導作用,為學生的終身發展打下良好基礎。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多個維度綜合評估學生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提升,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助力學生素質的全面提升。
3、自主性原則。
學生是評價的重要主體,應充分發揮評價的自我教育和自我調整功能,使評價客觀而全面,得以獲得同學、教師、家長等的認同,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4、動態生成性原則。
評價活動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教育本身也具有生命性。評價可根據學生的年齡和年級特點,結合校本實際情況及學期教學重點,切實落實過程,突出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與達成。
5、可操作性原則。
依據學校和班級的實際情況,具體實施方法應力求靈活、簡便且易于執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便于教師在教育教學的全過程中融入評價,也利于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與學習習慣,從而使評價具備較強的實效性和針對性。
三、評價的基本內容、標準、結果呈現方式。
1、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發展目標包括品德行為、學習能力、合作交往、身心健康、審美表現等五個維度。每個維度的基本發展目標又可細分為要素和關鍵表現提示等。
2、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形式包括兩個部分:
一是等級評定。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分別用優、良、中三個等級展現。
二是綜合性評語。由自我總結、同伴寄語、教師評語、家長反饋四個部分組成。自我記錄一個學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就;同伴寄語:記錄自己信任的同學或朋友的希望與祝愿;教師評語:記錄班主任或最欣賞、信任的老師對自己一學年的評價;家長反饋:記錄家長的看法與建議。
四、評價操作程序與方法。
1、本評價方案給予各校創造的空間,學校可根據本評價標準,制定符合自身和學生實際的評價細則,體現校本特色。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充分體現學生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通過學生綜合素質每月評價記錄表進行呈現。
3、學生綜合素質的月度評價需依據《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根據年級的具體行為目標達成情況,在征詢老師、同學和家長意見的基礎上,由學生自行記錄完成,但每次評價結果必須經過老師、家長和同學的簽字確認。
4、學生的年度綜合素質評價由班主任依據月評情況進行分析,給予客觀的評定。
5、學生綜合性評語在每學年即將結束時形成,其整理和歸納過程需強調多元主體的參與。評價表中的“自我總結”、“同伴寄語”、“教師評語”和“家長反饋”均按照上述方式完成,并在新學年開學時反饋給班主任備案。
6、材料整理和粘貼部分,可依各校具體情況實施,主要粘貼學習過程的記錄材料和關鍵表現的材料。
五、本方案自20xx年春季起在全鎮中學各年級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