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治理實施方案6篇
農民工群體的權益保障愈發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拖欠工資不僅影響了農民工的基本生活,也阻礙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針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現象展開全面治理,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本實施方案強調多方協作與責任追究,以確保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進而推動經濟的健康發展。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1篇
為切實預防和妥善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建立長效機制,落實上級指示,根本上解決我市建筑行業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20xx年3月15日,我市發布了《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出臺背景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直接關系著廣大農民工的基本權益,事關社會的公平與和諧。黨中央和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大及后續全會均強調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健全工資支付保障機制。為此,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相關意見,省政府亦出臺了具體治理措施。各相關部門共同努力,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已經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仍未根本解決,尤其是在建筑領域,由于經濟形勢的壓力及部分企業經營困難,拖欠現象仍時有發生。為了更好地應對這一挑戰,我市結合實際制定了《施行方案》,以期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
二、拖欠工資問題的根源
根據近幾年的數據分析,目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主要集中在建筑行業。造成該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市場秩序不夠規范。很多項目存在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拖欠工程款等問題,導致用工主體責任難以明確,造成較長的“債務鏈”。工資支付和用工管理存在不規范現象。施工單位往往只支付農民工的基本生活費,待工程結束或年末才結清薪資,工資與工程款掛鉤使得一旦資金不到位便易產生拖欠現象。農民工合同簽訂率低、流動性大,使得在維權時往往面臨證據不足的問題。
三、主要任務和目標
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易發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為重點,建立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和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共同監督及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機制,努力構建“全面覆蓋、責任明確、有效監管”的治理模式,力求實現我市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的目標。
四、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有效措施
《實施方案》以問題導向,聚焦于治理拖欠工資問題,對用工管理、工資支付、資金撥付、保障措施等領域提出相應規范及政策措施。針對用工和工資支付的不規范行為,實施“五項制度”,強化企業的勞動用工及薪資支付的管理,切實保護農民工的權益;強化對工程款支付的管理,確保農民工工資的資金來源;加大對拖欠工資案件的查處力度,建立應對突發欠薪事件的應急機制,做好預防措施。
五、加強實施組織,確保政策落實
依循屬地管理及“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政府及各部門的責任,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考核體系。對未能落實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責。增強政策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氛圍,確保根本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發生。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2篇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1號)、《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xx〕28號)、《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方案》(安政辦發〔20xx〕126號)精神,確保有效解決我縣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為有效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我縣將重點關注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以及勞動密集型的加工制造和餐飲服務等易發工資拖欠的行業;力爭解決工資支付存在的行為不規范、監控手段不完善、清欠保障能力不足、失信懲戒機制不健全等突出問題;建立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和失信懲處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和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機制。確保到20xx年底形成制度完善、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從根本上遏制我縣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
二、工作內容
(一)檢查各施工單位是否存在非法用工、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名冊、未執行考勤登記、扣押證件、收取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問題;
(二)治理建設工程領域違法發包、轉包、掛靠經營和因拖欠工程款而引發的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特別是涉及政府工程所導致的拖欠;
(三)監督檢查建設項目是否落實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的工資支付責任;
(四)督促各建設單位執行工資保證金制度的情況;
(五)建立政府欠薪應急周轉金賬戶并跟蹤資金入賬情況;
(六)整治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未能落實監督責任,從而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頻發的問題。
三、治理方法和步驟
(一)宣傳動員。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需長期組織成員單位,通過設置宣傳專欄、送法上門、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勞動合同法》、《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我縣新制定的各類農民工保障措施。指導施工單位規范用工管理,營造守法誠信的理念,并引導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形成支持治理行動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集中治理。各建設單位應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本實施方案印發之日起,及時督促各施工企業對合同簽訂、勞動用工備案和農民工考勤登記制度等情況進行自查,主動糾正存在的問題。縣人社局將按照實施方案,對我縣所有施工項目逐一排查;發現問題的,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督促相關企業或單位進行整改,妥善處理,同時暢通投訴舉報通道,深入群眾中聽取意見,對查找出的問題,建立臺賬,跟蹤管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集中力量打好欠薪治理攻堅戰,以確保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三)總結建制。各建設單位需對系統內的施工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匯總分析,在春節前一個月分析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原因,研究解決具體措施,建立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的長效機制。
四、治理措施
(一)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保持農民工維權投訴通道暢通,設立投訴舉報電話:xxxxxxx,信訪接待室設在縣人社局二樓勞動監察大隊。各行業管理部門亦需建立維權渠道以解決因拖欠工程款引發的工資問題,并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和設立信訪接待室。大量招用農民工的企業需設立勞動保障維權公示牌,嚴格落實首辦負責制,確保有訴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二)明確工資支付和清償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負總責,而直接與農民工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務和分包企業則對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農民工工資必須按月足額支付直接到農民工本人,嚴禁支付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如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則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共同承擔用工主體責任,并支付農民工的工資。如果因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照施工進度和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在應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范圍內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三)依法規范勞動用工管理。一是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確保各類企業與招用的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單位須在農民工進場施工前簽訂勞動合同,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建立農民工名冊,督促施工單位將農民工名冊、身份證和其他相關資料上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登記,逐步實現信息化實名制管理。二是施工總承包企業需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及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依規設置勞資專管員,建立完善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事先約定工資核算的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確保直接服務到每位農民工。三是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農民工維權信息告示牌,公示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勞務和分包企業的詳細信息,包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聯系電話、項目經理姓名及聯系方式,以及每月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具體日期。
(四)完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各建設單位在辦理工程建設施工許可手續和招投標時,要將施工企業資質及施工項目的相關信息上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登記備案。參照《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xx﹞80號),按工程總投資0.5%-3%的比例向縣人社局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在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情況時,縣人社局將依法動用工程項目繳存的工資保證金,用于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若已動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單位需在規定時間內等額補繳,逾期未補繳的,建設項目行政主管部門將暫緩對已竣工工程的驗收。
(五)建立健全欠薪應急處理制度。為依法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和群體事件,縣財政局需設定專項資金,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政府欠薪應急周轉金,用于處理緊急情況下的欠薪問題,優先支持農民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對于通過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薪為名追討其他款項的行為,公安機關應迅速依法處理,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推廣施工總承包企業代發工資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實施勞務和分包企業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代發工資制度。分包企業需逐月編制實名工資支付表,記錄所有農民工的相關信息,確保每位農民工簽字確認后,在每月10日前將上月的工資表提交給施工總承包企業項目部。施工總承包企業項目部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開設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和銀行卡,并委托銀行按月發放工資至其個人賬戶。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在接到分包企業提交的工資表后10日內將工資支付給農民工。
(七)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需將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進行分賬管理,在項目所在地銀行開設專用賬戶,確保為農民工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并委托銀行代發工資。開設的工資支付專用賬戶需報縣人社局備案,同時委托開戶銀行進行日常監管,確保資金專款專用。若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或被挪用的情況,應及時向縣人社部門和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報告。建設單位需從工程價款中單獨列支農民工工資款,在工程基礎、主體和裝修三個部分開工前,按工程價款的一定比例,向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劃撥資金。若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照要求設立專用賬戶,建設項目行政主管部門將發出書面通知責令整改或停工。發生勞動糾紛時,施工總承包企業需承擔舉證責任,無法舉證的,將依據農民工提供的工資數額或參照本企業同崗平均工資,以于農民工有利的原則來計算確定欠資金額。
(八)建立健全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情況信用體系。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管理。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將嚴重拖欠工資的企業納入銀行企業征信系統、社會信用信息共享系統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也需納入建筑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由相關部門依法向社會公布,并在政府資金支持、招投標、施工許可、履約擔保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懲治機制,提高失信企業的違法成本。
(九)強化部門聯動處置。建立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工會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加大聯合執法力度,盡快依法處理相關問題,對農民工投訴的重大疑難案件、跨地區案件以及出現過激行為的案件,務必現場辦理、特案特辦,快速處置。同時按“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處置”的原則,組織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加強對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動態監管,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發生。完善勞動監察執法與公安、檢察院、法院之間的協作制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工資支付規定,逐步完成實名制用工,并不斷擴大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材料審查的范圍,嚴查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五、工作要求
(一)夯實工作責任。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作用,整合各部門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分析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形勢,制定解決突出問題的具體措施。縣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發揮勞動監察、爭議仲裁調解等職能,妥善處理勞動爭議和農民工工資拖欠投訴,督促建立完善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等工作機制;縣住建、交通、水利、農林科技、教育體育等部門需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等制度,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以及轉包導致的欠薪案件,督促已批準項目落實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和工資保證金制度,審驗項目資金到位情況;縣發改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縣財政部門需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并落實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縣公安部門應積極處理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增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之間的聯動,迅速受理縣人社部門移送的欠薪逃匿、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違法犯罪案件,依法打擊以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追討農民工工資為名追討工程款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縣司法部門應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金融機構對欠薪企業在貸款、融資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工會組織則要加強法制宣傳和執行監督,提供法律援助,協調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二)提高查辦效率。對于農民工投訴的拖欠工資案件,縣勞動監察執法大隊要在法定時限內堅持快立案、快調查、快辦理、快結案的“四快”原則,迅速找準勞資雙方的糾紛切入點,提高辦案效率。對農民工提出的克扣拖欠工資案件,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應適用簡易程序,快速作出裁決。
(三)強化責任追究。對農民工工資問題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行業和重大違法案件進行重點督查。相關政策制度落實不到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嚴重的單位,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約談。因拖欠工資引發打砸公共設施、阻礙政府、封堵交通等突發事件和群體事件的,將追究行業主管部門的責任。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而引發工資拖欠問題的,嚴厲追究發包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的責任。將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全縣的目標責任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評估機制和問責制度,對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中存在領導不力、監管不嚴、配合不力、處理不當等不作為行為,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3篇
為認真落實各級政府關于整治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相關決策部署,切實保護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權益,依據《關于進一步推進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44號)及晉城市人民政府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文件精神,我鎮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實施方案:
一、成立專門工作領導小組
為有效開展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我鎮成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組織和實施相關工作。組長由鎮長任藝華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副鎮長張晉杰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由鎮勞動保障所所長閆鵬兵同志兼任。
二、建立定期工作會議制度
鎮政府將定期召集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會議,研究落實工作進展并按要求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各村(社區)及鎮內有關部門在領導小組的統籌下,需明確各自的職責,確保落實責任,具體分工如下:
1. 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需建立應急處理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妥善應對因拖欠工資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輿論宣傳,引導農民工通過合法合理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2. 勞保所:負責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動態;并負責已建成和在建項目的排查工作。如果發現拖欠情況,應盡早協調項目負責人妥善處理,以做到快速有效處置,防止糾紛擴大。
3. 信訪辦:負責組織協調各站所依法處理因拖欠工資引發的信訪事件,防止群體性事件發生;負責農民工來信來訪的接待和分流工作,督促各村(社區)及相關部門嚴格落實管理責任,妥善解決群體上訪問題。
4. 財政所:督促項目業主解決政府投資工程中拖欠款項的問題,制定還款計劃,并監督已解決拖欠工程款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防止出現新的欠款問題。
5. 派出所:負責對拒絕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依法及時審查涉嫌犯罪的案件;協助處理因拖欠工資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安定。
6. 司法所:建立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機制,及時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幫助農民工解決工資拖欠問題。
三、完善工資支付監控與預警機制
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優勢,增強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日常監管,每年開展至少兩次工資支付狀況的摸底排查,及時發現并處理潛在的欠薪風險。對有支付困難的勞動密集型行業和企業,重點監控并及時完善預警系統。如發生勞資糾紛,應迅速組織現場處理,并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加強工作問責機制
鎮政府將對在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中組織不力、監管失責、處理不當引發嚴重后果的責任人進行問責。對不作為、亂作為的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確保農民工能夠按時足額領取工資,維護我鎮的和諧穩定。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4篇
為進一步落實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減少因拖欠工資引發的集體性事件,切實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根據xx鎮政府關于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會議精神,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為期60天的清理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人為本,堅守服務民眾的理念,以推進建筑項目工人實名制管理為基礎,以建立欠薪預警系統為重點,通過治欠保支夏季行動“三查兩清零”(查隱患、查歷史積案、查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工資支付情況,確保政府投資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無拖欠工資)為手段,全面落實各項制度措施,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和工資支付行為,落實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加強問責與懲罰力度,確保不因欠薪導致集體性或極端事件發生,確保在建項目無拖欠,推動我鎮在根治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上取得顯著成效,切實解決拖欠工資問題,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二、整治對象
鎮轄區所有企業、在建項目以及涉及農民工用工的所有項目。
三、加強組織領導,依法執法
(一)健全組織領導。xx鎮成立由黨委副書記、鎮長xx任組長,政協工聯委主任黃建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xx及人大副主席李x任副組長的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xx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鎮人社站。明確工作目標與任務,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協調處理拖欠案件,發現問題迅速上報。
(二)強化執法整治措施。鎮人社站、綜治辦、信訪辦、xx派出所及各村負責人,要對轄區內企業及用人單位開展全面清理整頓,分區域包干嚴密排查,并實行責任制,確保無一遺漏。
(三)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公開農民工維權舉報投訴電話及接訪地址(投訴舉報電話xxxx,地址在鎮便民服務中心),有效解決各類用工矛盾,確保舉報投訴做到接待一件、登記一件、處理一件、化解一件。
(四)明確工作責任。在此次專項行動中,各部門具體職責如下:政府協調各部門保障農民工權益;人社站作為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專項整治,及時調查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鎮綜治信訪辦負責農民工上訪案件的登記和協調,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做好案件的轉辦工作;xx派出所負責轄區內安全穩定工作;各村協助人社站開展清理整頓工作。
(五)嚴厲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依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企業,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限期處理到位。對欠薪數額較大的企業和長期克扣工資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要依法處理并及時上報主管單位,列入“重點監管單位”。
(六)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在專項行動期間,鎮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通報全鎮拖欠工資投訴的典型案例,并及時向鎮領導匯報。
四、工作措施
(一)檢查各企業及在建項目的農民工招聘情況,包括招聘數量、途徑、期限及相關資料臺賬等。
(二)檢查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包括支付標準、支付方式、支付記錄以及拖欠工資金額和涉及人數。
(三)審核用人單位遵循法律法規的情況,包括勞動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社會保險繳納情況,以及是否存在扣押農民工證件、收取抵押金、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及強迫勞動等問題。
(四)檢查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確保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
(五)確保用人單位不扣押農民工任何證件或財物,杜絕使用童工現象。
五、清理整頓標準
用人單位必須符合以下標準: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書,或項目經理持有相應資質證書。
(二)建立工資支付臺賬,并設立農民工考勤登記臺賬,按月或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三)對于已經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必須全額兌現,確保工資支付達到按月結算,不再發生新的拖欠。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敢于問責,嚴格落實。
整治情況將納入各單位年度績效考核,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投資工程項目發生拖欠的,將啟動問責機制;對不按要求落實制度的建筑企業,將積極聯合上級主管部門及各職能部門,采取行政、刑事處罰及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依法從重打擊。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5篇
為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及相關文件精神,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與穩定,我鎮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了這一專項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實施方案。
一、工作內容
本次專項行動旨在深入貫徹《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重點針對工程建設、勞動密集型制造、快遞物流等高用工行業,集中治理欠薪問題,具體內容包括:一是大力加強對“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線索的收集和處理,明確工作責任,嚴格時限要求,規范工作流程,確保所有線索高效辦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確保依法及時足額支付;三是核查工程建設領域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執行情況,包括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等;四是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實施相應的信用懲戒措施。
二、工作目標
為切實維護農民工工資權益,所有查明的欠薪問題必須在20xx年春節前解決,讓被欠薪的農民工能夠及時拿到工資,順利返鄉過年,確保不因欠薪引發大規模集體事件或惡性事件,維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三、工作步驟
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自即日起至20xx年春節前進行:
(一)組織部署階段(10月份)
由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長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副組長包括鎮黨委副書記及其他相關負責同志,成員單位涵蓋公安、公共服務、經濟建設等部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公共服務辦,主任由鎮黨委委員兼任,負責專項行動的日常統籌工作。
(二)集中排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11月15日)
行業主管部門和各企業將深入工地、社區等開展常態化法治宣傳,強調《勞動法》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提升企業支付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的維權意識。主管部門要指導用人單位對20xx年工資支付情況進行自查,聚焦重點領域,及時梳理和處理潛在的矛盾糾紛。
(三)處置和化解階段(20xx年11月16日-20xx年春節前)
各成員單位需開展集中接訪,及時處理重大欠薪事件。對于難以解決的案件,必須加大力度,確保問題得到妥善解決,實行責任制,做到不結案不銷號。
四、職責分工
(一)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專項行動日常工作及企業欠薪問題的調解。
(二)警方:維持專項行動中的秩序,打擊影響正常生產的違法行為,對涉嫌拒不支付工資的案件,及時立案偵辦。
(三)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欠薪投訴的處理與協助。
(四)經濟和建設辦公室:主要負責快遞行業的欠薪排查和處理。
(五)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督促建筑工程款的及時支付,維護建筑行業的工資保障制度。
(六)司法所:為有關單位提供法律援助,協助處理欠薪案件。
(七)市場監督所:負責物流行業及個體工商戶的欠薪問題處理。
(八)實業公司:負責物業及相關工程的用工管理和欠薪問題的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政治意識
各成員單位要把根治欠薪工作視為重要政治任務,提高工作合力,確保在重點地區和行業的監督檢查取得實質性效果。
(二)加強協調,形成合力
務必通力合作,嚴格落實各自職責,每兩周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工作進展與問題解決情況。
(三)樹立風險防控意識
要建立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快速響應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持續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意識,創造良好社會氛圍。
(五)強化信息報送,做好輿情監控
涉及的欠薪案件和輿情問題,應及時上報并由專門部門審核,以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實施方案 6篇
近期,我市頻頻發生因農民工工資拖欠而引發的群體性上訪事件,涉及建筑、交通、制造等多個行業,嚴重影響了我市的經濟發展及社會穩定。為此,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的專項行動,并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各區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需高度重視,將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維護社會和諧的重要任務,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采取“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行業監管、部門協同”的原則,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需注重日常監督與長效機制的建立,明確責任,持續推進。
二、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全市農民工工資拖欠治理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特成立市農民工工資拖欠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見附錄)。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統籌協調此項工作的推進,辦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局長兼任。
三、部門職責
人社部門:負責主導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及時調查拖欠事件,并依法作出處理。對涉嫌逃匿、轉移資產或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24小時內移交公安部門立案處理。開設勞動爭議處理“綠色通道”,快速受理因拖欠工資引發的勞動爭議,確保高效裁決。
建設部門:負責監督建筑行業工資保證金制度的實施,配合人社部門打擊建設領域的拖欠工資案件。對于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或惡意拖欠工資的單位,要責令停工整頓,并收回相關施工許可證。
交通運輸部門:對公路建設項目進行重點監管,協助人社部門查處交通領域的工資拖欠案件。
工商部門: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進行不良信用記錄,依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
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進行審查。
各級檢察機關、法院、公安機關及紀委監委等部門將協同作戰,確保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維護社會穩定。
四、專項行動的內容、方法和步驟
(一) 檢查內容
1. 用人單位是否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進行了勞動用工備案;
2. 用人單位是否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3. 用人單位是否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4. 建筑施工企業是否將工資直接發放到農民工手中,是否存在代領代發的行為。
(二) 檢查方法與步驟
1. 自查階段(日期待定):各區縣負責對轄區內用人單位進行自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并于截止日期前將自查報告上報。
2. 專項檢查階段(日期待定):由領導小組抽調人員組成專項檢查組,對各類用人單位進行集中檢查,重點檢查歷史上存在拖欠工資問題的企業。
3. 總結階段(日期待定):專項檢查組將檢查結果及建議及時上報,形成書面總結。
五、長效措施
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是一項長期任務,各單位需明確責任,強化措施,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可推行以下措施:
(一)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
(二) 在建筑領域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確保資金專戶使用。
(三) 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加強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管,建立信息通報機制。
(四) 加強勞動監察執法,嚴查違法用工行為。
(五) 建立企業工資拖欠群體事件應急預案,確保突發事件及時處理。
各部門需結合自身職能與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在指定期限內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