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土壤優化利用實施方案(通用5篇)
耕地的安全利用顯得尤為重要。通過實施科學的農田土壤改良方案,我們不僅能夠提高土壤的肥力和生產力,更能有效防止土壤侵蝕和退化,確保生態環境的可持續性。加強對耕地的綜合管理和合理利用,是實現農業現代化與糧食安全的關鍵所在,亟須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與積極參與。
耕地安全利用實施方案 1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推動我區農田土壤改良工作,確保到20XX年底順利達到省市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根據國務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湖南省20XX年農田土壤改良實施方案》(湘農聯〔20XX〕64號)、《永州市20XX年農田土壤改良實施方案》(永農聯〔20XX〕2號)等政策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視農田土壤改良為打好污染治理攻堅戰、推動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工作。立足我區實際,優化建立可延續、可推廣的農田土壤改良技術模式,努力構建長效機制,不斷提升土壤環境質量,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健康生活需求。
二、目標任務
依據《湖南省農業農村廳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湖南省20XX年農田土壤改良實施方案〉的通知》(湘農聯〔20XX〕64號)文件精神,分配我區農田改良區面積77400畝,重度污染耕地嚴格管控面積1573.7畝,共計78973.7畝。按照省市要求,20XX年底前,農田土壤改良率必須達到91%以上。并要求采用安全利用、治理修復、嚴格管控等相關技術措施,以鄉鎮為單位,推進農田土壤改良工作,我區在20XX年完成農田土壤改良任務面積77400畝(其中集中推進區2580畝),完成重度污染耕地嚴格管控任務面積1573.7畝(其中推進區面積160畝)。(具體任務數見附件1)。
三、工作內容
(一)合理分級制定實施方案。各鄉鎮、街道應根據區級農田土壤改良實施方案,制定適合本地區的切實可行的土壤改良實施方案,工作措施和技術指導必須落實到每個農戶。20XX年8月20日前,將實施方案上報區農業農村局和區生態環境分局進行審核備案,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二)因地制宜,壓實責任,推進農田土壤改良工作。各鄉鎮、街道要在鞏固20XX年治理修復成果的基礎上,繼續推進農田土壤改良。要根據當地實際、時間和經濟條件等原則,推廣“六改”農藝措施(即改良酸性土壤、改革施肥技術、改善灌溉方法、改進耕種措施、改變越冬狀況、改選適宜品種),能采取綜合措施的必須實施綜合措施,且不得少于采取當地有效的農藝措施之一來推進,落實屬地管理,實行分級包干,壓實責任,確保農田土壤改良技術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關鍵操作技術及安排:
1.推廣低積累作物品種。選擇低積累作物品種,以降低重金屬對農田的風險,是農田土壤安全利用的基礎。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從低積累作物目錄中選擇,推廣低積累水稻品種面積2150畝(詳見附件1)。早稻主要種植株兩優819、株兩優189、株兩優211、湘早秈42號、湘早秈45號;晚稻計劃種植湘晚秈12號,湘晚秈13號,金優498,C兩優266,C兩優396。
2.優化水分管理。我區農田污染主要為鎘污染,水分管理是一項經濟有效的降低重金屬積累措施,推廣優化水分管理面積36040畝,具體落實到村(詳見附件1)。要求水稻全生育期保持田間水位3-5cm,直到收割前7天左右自然落干。通過田間水分管理調節土壤pH值和Eh值,降低土壤鎘的有效性,減少水稻對鎘的吸收與積累。
3.葉面調控。水稻分蘗盛期后段、灌漿期前段噴施葉面調控劑,可以有效降低水稻對鎘的積累,我區推廣葉面調控面積22580畝(詳見附件1)。
4.土壤調理。施用生石灰,迅速提高土壤pH值,顯著降低土壤鎘的活性。集中推進區施用生石灰,每畝稻田在翻耕前和分蘗期分別施用生石灰50公斤,我區推廣生石灰調理面積3900畝(詳見附件1)。
5.翻耕改土與優化施肥。在種植農作物前,將耕地深翻20cm左右,以不破壞犁底層為標準。鼓勵農戶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采用增施有機肥、測土配方施肥等技術,降低土壤重金屬污染,我區推廣翻耕改土和優化施肥面積8641畝(詳見附件1)。
(三)打造集中推進區示范。根據我區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依據污染類型和特征分析結果,我區選擇基礎條件好、數據齊全、污染耕地集中連片的郵亭圩鎮北拱村、菱角塘鎮龍江寺村、天地字村、梳子鋪鄉斑竹塘村、石巖頭鎮毛屋里村,建設農田土壤改良2580畝集中推進區。這5個村的土壤主要為鎘污染,且都是酸性鎘污染耕地。主要推廣水稻VIP+n降鎘技術模式,關鍵技術措施是:全面推廣低積累水稻品種(V)種植、采用全生育期淹水灌溉(I)方式、施用生石灰調節土壤酸堿度(P),并根據當地實際應用噴施葉面調控、翻耕改土等農藝技術措施(即“+n”),以確保鎘達標。
(四)分級包干,切實抓好重度污染耕地嚴格管控。對嚴格管控類受污染耕地,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農戶自愿”的原則,鼓勵經營主體根據自然資源和產業特點,因地制宜,精準施策,改種對鎘污染物不敏感的高效作物。嚴格管控區須進行全面監管,禁止種植水稻,所有農戶需簽署退出水稻種植承諾書,調整種植結構,改種對鎘不敏感的旱糧作物、蔬菜、水果等。實施改種的耕地需明確鄉、村、組三級責任人,確保改種措施落實到位。到20XX年底,各鄉鎮、街道完成省市下達我區的受污染耕地嚴格管控任務1573.7畝。在石巖頭鎮羅家村建好一個嚴格管控區種植結構調整示范點,面積約160畝,通過示范引領,構建農田土壤安全利用的長效機制,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五)把好源頭關,控制耕地新增污染。各鄉鎮、街道需深入推進涉鎘等重金屬重點企業排查整治,嚴打非法排污,阻止污染物進入農田。加強對農藥、化肥、農膜等投入品的使用管理,轉變防控方式,推廣綠色防控,繼續實施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推進農業投入品包裝廢棄物回收和無害化處理,控制或減少農業生產對耕地的污染。
(六)據實核算農田土壤改良率。區農業農村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嚴格按照《湖南省農業農村廳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切實做好農田土壤改良工作的通知》(湘農聯〔20XX〕68號)中規定的核算方法,對各鄉鎮(街道)農田土壤改良率開展核查評估,統一格式分類統計、測算,并將結果納入年終績效考核,形成我區農田土壤改良率核算報告,報送市農業農村局和市生態環境局。
四、進度安排
20XX年8月上旬,區農業農村局、區生態環境分局聯合制定下發《零陵區20XX年農田土壤改良實施方案》。
20XX年8月底前,各鄉鎮、街道完成本行政區域內農田土壤改良實施方案的制定;完成農田土壤改良基本情況入戶調查和檔案建立;完成已開展土壤改良和嚴格管控措施的回頭看和面積分類統計工作。
20XX年10月底前,推進農田土壤改良技術措施落地。
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農田土壤改良監測取樣工作。
20XX年11月底前,完成農田土壤改良監測樣品檢測和效果評價工作。
20XX年12月底前,各鄉鎮、街道完成農田土壤改良率核算工作;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生態環境分局對各鄉鎮、街道農田土壤改良率進行復核評估,形成我區農田土壤改良率核算報告,并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和市生態環境局。
五、工作要求
(一)落實屬地管理。農田土壤改良的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是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核心內容,也是今年省政府必須向國家交賬的硬任務。各鄉鎮、街道需按照“區負總責,鄉鎮落實”的要求,推動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專題研究,切實把農田土壤污染防治作為重要任務來抓。區政府成立零陵區農田土壤改良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3),各相關單位、鄉鎮和街道也需加強領導,成立工作小組,統籌協調、強力推進農田土壤改良工作。
(二)落實工作臺賬。各鄉鎮、街道應根據我區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將農田土壤改良任務細分到具體農田丘塊,確認到具體種植經營主體和農戶。組織開展農田土壤改良入戶調查,準確掌握受污染耕地的經營現狀、20XX年以來主栽作物品種、落實的主要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等基本情況,建立農田土壤改良工作臺賬,進一步細化本地區的農田土壤改良工作方案,確保20XX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務。
(三)落實工作措施。加強耕地土壤環境質量保護宣傳教育,通過官方網站、官方微博和微信等宣傳平臺,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營造保護土壤環境質量的良好氛圍。加強對基層技術人員和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培訓和指導,確保農田土壤改良技術措施盡快得到推廣應用,引導經營主體主動參與并配合污染治理技術措施的實施。
(四)落實工作保障。各鄉鎮、街道政府是落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主體,對以水稻為主的生產主體,在項目申報和水稻種植獎補時,需選擇低鎘品種、全生育期水分管理及稻谷的重金屬檢測合格作為必要條件;區財政局應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投入長效機制,統籌相關涉農財政資金和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從中央和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經費用于農田土壤改良,以持續穩定支持改善工作,確保開展農田土壤改良所需的經費(經費預算見附件4)。
(五)落實績效考核。農田土壤改良工作納入20XX年對區直相關部門及鄉鎮、街道的年終績效考核內容。區里將對各鄉鎮、街道農田土壤改良工作實施每月調度、季度督查、半年總結、年終結算。各鄉鎮、街道要明確專人,于每月23日前向區農業農村局報送農田土壤改良工作進展情況。區農業農村局和區生態環境分局將根據調度和督查情況,對工作推進不力的鄉鎮、街道及時進行現場督辦、通報、預警、約談、掛牌督辦,督促農田土壤改良工作有序推進。20XX年12月10日前,區農業農村局和區生態環境分局完成對各鄉鎮、街道農田土壤改良工作的調查評估,評估結果將根據20XX年區績效考核方案執行。
耕地安全利用實施方案 2
農田土壤改良是提升農業生產質量的重要環節。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XX〕31號),我們將積極推動本市農田土壤的安全利用與綜合治理,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從根本上保障農業產品的安全。根據《關于印發<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XX〕37號)及《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受污染農田土壤安全利用等工作方案的通知》(魯農科教字〔20XX〕15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系列全會精神,依據“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確保農業生產環境的安全,凈化農田土壤環境,全面執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堅決開展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土壤污染的管控和修復。我們將以農田為重點,圍繞農產品質量安全展開工作,依據土壤環境類別劃定的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農田為主要區域,遵循“政府主導、分類施策、預防為主、治用結合”的原則,推廣適用的污染農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技術,強化重污染區域的用途管理,實現農田資源的可持續安全利用。
二、總體要求
(一)實現設定目標。到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輕中度污染農田安全利用任務,確保全市受污染農田的安全利用率達到96%。
(二)明確問題導向。將全市農田劃分為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嚴格管控三類區域,建立分類清單,針對問題突出的區域提出技術解決方案,守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土壤環境底線。
(三)分類實施綜合治理。根據農田土壤污染的不同程度,分別采取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等措施。優先保護類農田要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和土壤環境質量不減少;安全利用類主要采取農藝調控措施,包括低吸收品種的替代、調整土壤酸度、實施水肥調控等,結合土壤調理和生物修復等技術。嚴格管控類措施主要針對重度污染的農田,可以通過特色農業調整種植結構或實施休耕、退耕還林等措施,逐步減少超標農產品的生產。
(四)動態調整分類。隨著農田環境質量數據的不斷完善及變化,如突發事件引起的新增受污染農田或已完成治理的農田,將及時調整其相應類別;如需退耕的重度污染農田屬于永久基本農田的,在經過相關檢查與評估后,經過上級部門同意后,核減相關農田面積,適時進行國土空間規劃的調整。
三、工作目標
一是完成我市農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的劃定,并建立相應的管理清單。二是制定農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的實施方案,加快推進農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的建設,開展技術篩選、集成、驗證和示范,完成重度污染農田的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三是開展效果評估和安全利用率的核算,制定監測方案,實施土壤和農產品的協同監測與評價,確保到20XX年底,全市受污染農田的安全利用率達到96%,土壤環境質量總體穩定,基本保障受污染農田的安全利用,實施有效的土壤環境風險管控。
四、主要任務
(一)加強重金屬污染源的管理。
1、深入推廣鎘等重金屬污染重點行業的排查整治,打擊非法排污,切斷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防止邊治理邊污染。(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2、對于難以切斷重金屬污染源且土壤污染嚴重的農田,需加快實施種植結構調整和其他嚴格管控措施,降低超標農產品的風險。(責任單位:各鎮街;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
3、對于影響地下水和飲用水安全的農用地,要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并采取相應措施。(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農業農村局)
4、持續推進化肥和農藥的減量使用,治理農業白色污染,加強資源化利用,推動清潔養殖和綠色生態發展。(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生態環境局)
(二)開展農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依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指南》,在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基礎上,綜合應用多個部門的歷史數據,實施全市農田土壤環境質量的初步劃分,建立相關清單,形成技術報告和圖件,并逐級上報。(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生態環境局)
(三)全面落實農田安全利用策略。結合受污染農田的安全利用責任目標,確認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的農田范圍及特征,制定具體方案,各鎮街因地制宜采取農業措施,確保土壤安全利用率達標,保障農產品的安全。(責任單位:各鎮街;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
(四)推進受污染農田安全利用集中推廣區的建設。依據土壤環境質量結果,在相關區域建設集中推進區,重點開展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工作。(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生態環境局)
(五)核算受污染農田安全利用率。按照相關標準開展年度的自評估,通過檢測保障落實的措施效果,及時調整技術方案,推進土壤污染的防治。(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生態環境局)
五、進度安排
20XX年6月底前,完成農田質量類別劃分,并制定實施方案,開展相關技術的培訓和農田監測,確保技術措施得到落實。
20XX年7-8月,針對農田實施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的技術措施。
20XX年9月,對農田土壤及產出的農產品進行監測和評估,核算安全利用率,并形成總結報告。
20XX年11-12月,全面推廣受污染農田的安全利用技術,確保安全利用率達到96%,并開展效果評估,建立推進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工作專班,各鎮街要建立領導小組,形成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政策支持,確保資金投入,爭取中央財政支持,鼓勵社會資金參與。
(三)建立推動機制,明確責任主體,細化工作方案,確保落實效果。
(四)增強科技支撐,結合科技力量,推廣可操作的土壤改良技術。
(五)重視監督評估,對實施效果進行跟蹤評估,保證實際成效。
(六)強化宣傳與培訓,加大宣傳力度,組織技術培訓,提升參與人員的技術水平。
耕地安全利用實施方案 3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關于耕地土壤改良的重要決策部署,切實實施省政府《關于印發<農田土壤改良實施方案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XX〕63號)、市政府《關于印發<農田土壤改良實施方案德陽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府發〔20XX〕7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耕地土壤質量提升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農函〔20XX〕1025號)和市委農領辦《關于印發<德陽市耕地安全利用總體方案>的通知》(德農領辦〔20XX〕2號)要求,結合羅江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建設思想,以提升耕地土壤質量、保障農產品安全與人民健康為核心,聚焦受重金屬污染的耕地,通過安全利用措施,有效降低耕地的環境與健康風險,推動解決我城區突出耕地污染問題及當前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挑戰,全面助力鄉村振興與農業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及原則
(一)工作目標。依據《農田土壤改良實施方案德陽市工作方案》和《耕地土壤環境質量評估標準》,我區現有可以進行安全利用的耕地面積為3.22萬畝。到20XX年全面啟動安全利用工作,確保我區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率達到94%以上,到2030年有望提升至95%以上。
(二)工作原則
一是堅持優先保護、科學利用原則。根據我區耕地的環境質量現狀,以保障農產品安全為目標,優先強化對耕地環境的保護,嚴格管理,避免新污染的發生;確保耕地紅線的嚴守,針對安全利用耕地的土壤特性與作物種植情況,通過治理、修復和種植結構調整等措施,有效降低耕地的環境風險,確保其持續用于農業生產。
二是堅持分類管理、降低風險原則。依據農用土地的土壤污染詳查及農產品產地的污染普查結果,對耕地進行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及嚴格管理的分類;未污染耕地優先保護并劃為永久性基本農田,確保其面積和質量不降低;對于安全利用耕地,則需結合當地作物種植習慣,推動技術應用以降低污染危害;對于嚴格管理耕地,則要結合土地規劃進行合理利用。
三是堅持明確責任、統籌推進原則。全面貫徹《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據“誰污染、誰治理”原則,確保導致耕地污染的相關單位或個人承擔治理責任;發揮政府在組織、支持、投入及服務等方面的主導作用,確保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深入推進。借鑒國內外成功案例,推進技術的集成與應用,增強宣傳力度,以典型推動整體發展,建設示范區。
三、工作內容
(一)著力推進安全利用
結合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與治理修復所需技術,綜合開展安全利用工作。
1.實施針對性的農藝調控技術
(1)品種選擇。加強與科研院所的合作,開展重金屬低積累作物品種的篩選與示范;
(2)水肥管理。優化施肥及水分調控,減少污染物向作物可食部分的轉移;
(3)土壤改良。施用鈍化劑和土壤調理劑,降低土壤中污染物的活性,限制作物對污染物的吸收;
(4)葉面處理。應用硅、硒、鋅等阻控劑;
(5)綜合技術。結合土壤污染類型,采取聯合技術措施,以實現綜合治理。
2.優化種植結構
(1)發展特色作物。與企業合作,推廣專用水稻、小麥及其他特色作物;
(2)小春作物替代。在適宜區域推廣“雙低”油菜及高芥酸油菜;
(3)實施稻漁綜合種養。根據當地條件,因地制宜發展稻漁綜合種養,促進耕地的安全利用。
(二)強化優先保護
各地應重視對優先保護類耕地的保護,符合條件的耕地須劃為永久基本農田,確保其面積與環境質量保持穩定。除重點建設項目外,其他項目不得侵占;嚴格控制在保護區域內設立可能引起重金屬污染的企業;依據土壤環境保護方案,有效維護耕地的土壤質量。
(三)加強聯合攻關
因耕地土壤污染的區域性和復雜性,暫無成熟的治理模式,需加強與科研單位的合作,開展相關技術的研發與示范。
(四)加強動態評估
在耕地安全利用區內,按照監測需求建立綜合效果監測點,定期對土壤及農產品進行重金屬污染物檢測,開展評估,及時調整耕地土壤質量的分類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鎮要落實責任制,設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領導機構,確保黨政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落到實處。加強部門間的協作,全面落實與種植、收購、儲存及銷售等環節的監督管理,確保糧食質量的安全落實。
(二)強化源頭管理。各鎮及相關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存在環境污染風險的企業,特別是化工企業的監管,對因生產造成耕地污染的企業依法進行查處,減少外部污染源對土壤的影響。
(三)強化資金保障。利用本級財政資金進行支持,確保相關責任單位通過政府服務購買、第三方治理及補貼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土壤改良工作。
(四)強化技術應用。相關部門要總結并推廣現有有效的土壤改良技術,結合效果與成本,選擇適當的治理產品。
(五)強化宣傳引導。結合地方實際情況,準確把握宣傳方向,尊重社會意愿,引導群眾自發參與耕地安全利用,提高公眾參與度,共同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耕地安全利用實施方案 4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根據農業農村部、生態環境部關于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相關通知,結合安徽省和黃山市的具體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旨在全面推進農田土壤改良和安全利用工作,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確保相關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部署,聚焦耕地安全利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推廣適合的土壤改良技術,強化重污染耕地的管理,突出風險管控與監測評價,促進農業綠色發展和鄉村振興。
二、目標任務
截至20XX年底,完成全縣農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確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積達到11427.15畝,嚴格管控面積控制在1131畝,力爭全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接近91%。
三、工作任務
(一)建立分類清單。市農業農村局將組織實施耕地質量類別劃分,根據農用地土壤污染情況,依托第三方服務機構,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類劃分任務,并將相關材料匯總提交省農業農村廳。
(二)全面摸清底數。在市農業農村局的指導下,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入戶調查,確保任務落實到具體農田、經營主體和農戶,準確記錄受污染耕地的種植情況和管理歷史,形成工作臺賬,入戶調查工作于7月15日前完成。
(三)推進措施落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農田土壤改良與安全利用方案》,分析受污染耕地特征與影響,提出針對性風險管控措施。采取先進的農藝技術阻斷污染物進入農作物,必要時選擇無害的修復措施,保護土壤及周邊環境。涉及食用農產品的方案需包括監測機制,并進行專家論證和政府批準。
(四)強化監測評價。協同市農業農村局開展土壤及農產品監測,動態跟蹤受污染區域的變化情況,委托第三方進行效果評估,并配合省農業農村廳的相關任務。
(五)做好安全利用率核算。依據國家標準開展縣級自評估,全面總結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并于12月上旬之前核算相關數據,整理工作臺賬,報送總結報告。
(六)加強源頭防控。各鄉鎮需加強對農業投入品的管理,落實廢棄物回收和無害化處理措施,配合環保部門嚴控重金屬企業的排查,強化土壤污染源頭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20XX年,確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落到實處,各鄉鎮要明確分工,及時解決問題,保證任務按時完成。
(二)加強資金保障。積極爭取國家和地方財政支持,確保調查監測、方案制定等工作的順利進行,合理管理專項資金,提升資金使用效益。
(三)加強技術支撐。借助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力量,提供技術支持,確保方案因地制宜,精準施策。
(四)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多種形式提升農民及經營主體的參與積極性,營造良好的氛圍,確保信息的安全管理。
(五)加強監督考核。建立健全監督機制,收集相關證明資料,以確保工作的全面推進及考核的順利進行。
耕地安全利用實施方案 5
為切實貫徹實施《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發〔20XX〕47號)和省土壤和固廢辦發布的《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20XX年工作計劃》(浙土壤辦〔20XX〕2號),以及臺州市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工作的相關通知(臺土防治辦〔20XX〕7號),我市將全面推進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確保各項任務與目標的按期完成,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和前期成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依據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的實施成果,以保證農產品有效供給和質量安全為出發點,強化分類管控,實施精準政策,力爭在20XX年實現全市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率達到93%以上,有效降低農產品的污染風險,整體改善耕地土壤環境質量,保障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將優先保護類耕地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
根據全省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結果,全面落實對農用地土壤的優先保護、安全利用與嚴格管控要求。在20XX年11月底之前,配合自然資源部門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依法實現嚴格保護。
(二)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的動態調整
利用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強化已采取安全利用措施的耕地及水稻、小麥等的協同監測,結合土地利用現狀的變更及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的變化,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的動態調整。
(三)推進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
加強對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與指導,形成一系列易于推廣、成本低、效果顯著的農田土壤污染綜合防治技術模式,確保完成省級下達的安全利用與分類管控任務。
三、主要技術措施
(一)優化與調整種植結構
試行“正負面”作物清單制度,引導農戶科學布局,鼓勵種植高粱、油菜、大豆、玉米等較低風險的糧油作物,替代芋艿、生姜、水稻等高風險作物。受污染地塊的早稻品種可選用中早39,晚稻品種推薦甬優1540。
(二)水稻種植的安全利用措施
在水稻播種前和收獲后,施用土壤調理劑120kg/畝,以降低土壤pH值。針對水稻的噴施葉面阻控劑,使用量為0.5L/畝,共進行3次,相關的安全利用材料將通過政府采購方式免費發放給安全利用區域的水稻種植戶。病蟲草害防治方面,需根據病蟲發生情況來進行,主要針對螟蟲、稻飛虱、縱卷葉螟、紋枯病、稻曲病等。可用銳勁特進行螟蟲的防治;縱卷葉螟則可使用阿維毒死蜱、康寬、壟歌、稻騰等農藥;稻飛虱使用烯啶、吡蚜酮、吡蟲啉、蚜虱凈進行防治;對于紋枯病、稻曲病,可用井岡蠟芽菌、翠苗、拿敵穩進行防治。防治藥劑的使用量應根據葉面積指數及藥物成分含量來決定,兌水量應保證在40~55kg以上,以提高防治效果。
(三)推動農業的綠色發展
深入實施種植業的“肥藥雙控”工作,全面推進測土配方施肥工程及綠色防控技術,加強農業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應用土壤環境改良技術以及肥水綜合調控措施,改善土壤環境,實現重金屬鎘、鉛等總量較實施前有效下降,推動農業向清潔化方向發展,提升土壤環境的容量與抗風險能力。
(四)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監測
強化食用農產品的協同調查,在安全利用區域內建立常態化的土壤環境及食用農產品特征污染物的監測與評估體系,健全監測網絡,及時掌握受污染耕地的種植利用現狀及水稻種植區域的稻谷達標情況,在水稻收獲前采集植株樣品分析籽粒中的重金屬含量,依照相關超標糧食的處置管理辦法進行處理。根據《臺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與嚴格管控任務實施評估驗收方法(試行)》(臺土防治辦〔20XX〕4號)的要求,開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的評估與核算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切實增強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組織與領導,市政府設立土壤污染防治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與指導,并及時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各鎮(街道)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具體負責轄區內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
(二)加大資金保障力度
我市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資金主要來源于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用于土壤監測預警體系的建設、調查評估、檢測分析、治理示范等工作的資金需求。市級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的投入機制,積極對接省土壤污染治理的資金扶持政策,結合實際情況配套地方財政資金給予支持。
(三)強化科技支撐
構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中的科技創新體系,加強與高校、科研機構在農田土壤污染綜合治理技術上的交流與合作,充分發揮我市各科研院校的技術優勢,積極引進并推廣適用的先進安全利用技術,全面推進全市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