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執法現狀的研究分析報告
當前路政執法面臨多重挑戰,主要包括公路違法行為嚴重、執法環境不理想和管理自身不足。公路兩側的建筑違規現象普遍,超限運輸對路面造成嚴重損害,公眾對公路保護的認知缺乏使執法受到影響。相關部門間缺乏有效協調,地方保護主義干擾執法過程,損害了公路管理的公正性。造成執法困難的原因包括公路用地權屬不明、法律法規不完善及管理體制不健全。為改善現狀,建議強化依法行政、加大宣傳力度、建立與法院及地方的聯絡機制,完善路政管理基礎設施。通過這些措施,可以提高路政執法的有效性,促進公路的合理使用與保護。
一、當前路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路政執法在實際操作中,面臨多方困難與阻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公路違法行為日益嚴重。一方面,公路兩側的建筑缺乏合理規劃,很多地方隨意在公路紅線內設立餐館、商鋪、旅館及停車場,尤其是城鄉交界處,違章建筑如雨后春筍般屢見不鮮,形成了公路街道化的現象。另一方面,公路被侵占、擠占、破壞的情況屢屢發生,許多道路被用作曬場、堆場及市場,眾多攤販直接在路邊經營,甚至出現了馬路市場這樣的現象。超限運輸車輛的增加,嚴重損害了公路,導致大量路面不得不提前進行修復與改建。
2、執法環境不理想。一方面,部分公眾和部分領導干部對公路保護的認知缺乏,認為公路僅僅是公路部門的責任,缺乏對公路的愛護意識,甚至放任違章行為的發生。另一方面,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不夠,國土、城建、工商等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常與公路利益發生沖突,對公路的保護往往處于不利地位。地方保護主義也影響著執法的公正性,當事人通過多種途徑尋求干預,嚴重干擾了執法過程,某些地方甚至通過不當手段保護招商企業的利益,致使公路部門的執法權利受到侵害。
3、路政管理自身存在的不足。路政管理承擔著公路秩序及路產管理的職責,但在執法時卻缺乏統一的著裝和標識。某些情況下,其他部門執法時穿著與公路執法人員相同的服裝,導致公眾對執法者的混淆,從而損害了公路執法的形象。另外,公路執法隊伍的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部分人員未完全符合錄用標準,影響了隊伍的整體執法效果。
二、路政執法困難的原因
造成路政執法困難的因素復雜多樣,但主要可以歸納為三個方面:公路權屬不明確、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管理體制不夠健全。解決這三方面問題是改善路政執法現狀的關鍵。
1、公路用地權屬不清。公路建設過程中,因土地征用涉及的巨額費用,地方政府往往選擇簡化程序,不依法辦理土地征用,這導致公路部門對路產路權管理權的合法性受到了質疑。很多情況下,農民因交納費用而理直氣壯地進行違章種植,公路管理者在維權時常常處于被動地位,法律上多有不利。
2、相關法律法規不配套。雖然關于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規較多,但往往缺乏協調性,許多法規彼此自說自話,與國家法律不相符。例如,近期實施的養路費新計量標準,雖然名義上增加了國家收入,實際操作中卻引發了車主的沖突,法律層面上也難以確保公路部門的勝算。
3、管理體制的不完善。公路管理機構既受地方管理也受上級業務部門的指揮,造成多頭管理導致的協調困難。公路管理機構的命名不規范,不同地區甚至不同級別的管理機構存在稱謂混亂的情況,影響了管理效率,給執法帶來困擾。
三、提升路政執法的對策
為提升路政管理的有效性,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進:
1、強化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行為,增強服務意識。各級路政執法人員應當積極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參加培訓,提升專業素養。在執法過程中,維護國家的信譽,樹立良好的公路形象,嚴格遵循職業道德規范,確保執法過程的文明及規范。
2、加大對《公路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為路政管理創造良好的環境。應通過多種渠道向公眾宣傳公路法規,確保人人知曉,并在每年設定固定的宣傳期,提高公路法規的知名度和認知度。
3、建立與人民法院及公路沿線村鎮的聯絡機制。在當前保護主義嚴重的情況中,增強與法院的聯系顯得尤為重要,以提高路政人員的業務素養,促進公路執法的公正性。加強與沿線村鎮的溝通,宣傳法律法規,提升群眾對公路保護的意識。
4、完善路政管理的基礎設施。應針對當前管理中暴露的問題,建立詳盡的路產檔案,明確管理范圍,提高管理的條理性與規范性。爭取政府支持,明確公路用地和路權,使法律法規更具操作性,減少執法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