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恢復生產與復工計劃方案(通用5篇)
施工單位復工復產方案主要包括復工時間、準備工作和疫情防控措施。復工時間定于20xx年x月x日,復工準備工作設立領導小組,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確保所有施工人員了解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及相關責任。針對節后復工特點,必須開展針對性安全培訓和技術交流,特別是新進場工人。復工前,各單位需進行安全隱患自查,確保各類安全設施和設備符合要求。復工方案還需遵循疫情防控指引,按區域分類有序推進復工,確保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包括健康監測、人員信息登記及隔離管理等。各施工單位需建立疫情防控組織,儲備防疫物資,并制定應急預案。政府將成立復工復產領導小組,對審批流程進行監管,確保施工安全與健康。
施工單位復工復產方案 1
一、 復工時間:
20xx年x月x日
二、 復工準備工作:
1、 設立復工領導小組:
組長李偉(項目經理),副組長張強(技術負責人),組員陳曉梅、趙云、王敏、李靜、林濤、錢海。
2、復工教育:
(一)、針對本工程節后復工的特點,復工前將分別召開管理人員會議、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會以及民工安全教育會,使所有施工人員充分認識到節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決消除松懈和盲目樂觀的心態,進一步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及早制定安全工作目標和相關工作方案,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二)、應重視節后建筑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新進場工人需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未經培訓不得上崗。針對春節后外來務工人員大量涌入施工現場的情況,需詳細了解節后進場工人的年齡和健康狀況,對身體有疾病或年齡偏大的人員及時調離崗位或勸退。對于節后工人可能表現出的松散、注意力不集中及麻痹心理,需開展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和技術交流,尤其應加強對新招工人和轉崗工人的培訓,確保各類施工人員了解其施工區域內的潛在危險,提高自我保護及防范意識。安全教育必須真實有效,注重實操,并做好相關培訓記錄。春節后,各班組應針對新工人較多、設備停用時間長的特點,開展節后復工前的安全教育,特別是要強調對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和“平安卡”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三)、節后復工前,項目負責人應聯合建設、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及設備進行全面復查,消除安全隱患。安全檢查必須真實有效,避免走形式、走過場,每個細節都不容忽視。檢查重點包括:一是塔吊、腳手架等建筑機械的金屬結構連接、安全保護裝置及電氣線路的安全狀態;二是降排水措施、土體及周圍環境的變形情況;三是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工程管理情況;四是臨時用電線路是否浸水、老化及漏電;五是腳手架、外電防護架、模板支撐系統的連接部位及穩定性;六是現場防火、防凍、防滑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員工宿舍的取暖設備是否有效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宿舍結構是否穩固等。特別是對技術要求高、安全隱患難以發現的分部分項工程,建議委托專業人員進行檢查,并按照提出的整改要求實施。復查符合要求后,需經過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批準后方可復工。未經復工檢查或檢查不合格的工程,必須暫停施工。對節前存在嚴重隱患被責令整改的工程,需先進行相應的整改工作,并經安全管理部門和現場監理驗收合格,報質量監督站核查后方可復工。
(四)、要加強門衛管理工作。針對節后復工人員大量進出的情況,必須強化工地的門衛管理,建立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嚴防可疑人員及車輛進入工地,防范治安事故的發生。
三、復工人員組織計劃:
計劃安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機操工4人、安裝工15人。
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施工單位復工復產方案 2
一、有序推進施工單位復工復產
根據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結合施工單位的具體情況,嚴格遵循“先防范區企業后管控區企業再封控區企業”的原則,以及“優先規模以上施工單位后規模以下施工單位”的方針,在確保疫情防控、安全生產和環保等多項措施到位的情況下,妥善有序地推進復工復產工作。
結合我市實際,首先要確保防范區內的施工單位復工和員工返回工地,待管控區和封控區解除封鎖后,再根據市指揮部的相關規定,逐步組織管控區和封控區的施工單位復工復產。
二、施工單位復工復產的工作流程
(一)規模以上施工單位
1、位于防范區的施工單位需向所在鎮(街道)、開發區提交復工申請。單位應制定詳細的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實施方案(模板見附件6),完善復工復產的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并提交首批復工人員名單(僅限防范區人員,見附件3)。單位主要負責人需簽署“施工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承諾書”(見附件4),以上資料報送至所在鎮(街道)、開發區備案。
2、鎮(街道)、開發區需對提交的申請和資料進行核實,并提出審查意見。接到施工單位的申請后,將根據實際情況核查相關情況,指導施工單位修改和完善疫情防控方案,于每日中午12:00前匯總復工復產單位名單,形成審核意見,簽字蓋章后報送至xx市施工單位疫情防控及復工復產工作組。
3、xx市施工單位疫情防控及復工復產工作組將對施工單位的申報資料進行認真審核,提出相關意見建議并備案,并第一時間反饋給鎮(街道)、開發區。原則上,申請當日可完成審批。
(二)規模以下施工單位
可參照規模以上施工單位的審批流程,由鎮(街道)進行審核備案和復工許可,并于每日下午18:00前報送當日復工單位名單。
(三)員工通行管理
復工的施工單位應實施點對點接送居住在防范區的員工至工地,實行封閉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員工隨意流動,鎮(街道)、開發區需嚴格監督,確保管控措施落實到位。
三、復工復產的工作要求
1、切實落實疫情防控的屬地責任和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確保定期核酸檢測、員工健康管理、防護措施、應急物資、防疫知識培訓“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會商研判、聯防聯控的工作機制,切實保障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和經濟平穩運行。
2、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定及分級分類管控要求,各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市指揮部的各項規定,根據防范區及區外人員進行分類造冊,認真核實復工人員信息,鎮(街道)、開發區需對照分區嚴格把關,確保信息的準確性。要實施“一單位一策”“一工地一案”的差異化防控措施。
3、復工復產的施工單位應按照《施工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認真做好復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復工后應遵循的疫情防控措施。依據市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運行領導小組(指揮部)的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核酸檢測,做好登記,并向xx市施工單位疫情防控及復工復產工作組報告檢測情況。
4、嚴格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施工單位復工復產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施工單位復工復產方案 3
為切實響應國家疫情防控的相關政策,施工單位必須認真落實隔離傳染源、切斷風險源的措施,同時結合地區疫情防控需求并獲得當地防疫指揮部的批準,確保施工單位的順利復工復產。為此,特制定以下復工復產方案:
一、明確責任體系,建立疫情防控指揮機構
施工單位應承擔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確保施工現場及員工的健康安全,完善疫情防控指揮機構。
指揮長:單位總經理
副指揮長:副總經理或相關部門負責人
組長:安全管理部負責人
成員:全體工作人員
二、復工復產前的防疫準備工作
1、制定應急響應方案。要求施工單位提前準備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落實防控措施,并成立專班,明確分工,確保安全管理、出入管理、餐飲管理等各項措施的有效落實。
2、加強日常監管。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施工單位需每日填報《復工人員健康登記表》,并做好復工員工健康狀況的記錄與監控。
3、如有員工與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必須主動向公司和居住地社區報告,并按照規定接受14天的隔離觀察,相關情況需報備當地主管部門,確保信息準確及時。
4、掌握員工動態。對于從疫區返崗的員工,制定分批返回的計劃,并落實相應的防控舉措。
5、配備必需的防疫物資,包括口罩、消毒液、防護服等,并廣泛宣傳防疫知識,確保員工了解防疫措施的重要性。
6、統計并保障必備的醫用防疫物資庫存,例如口罩、消毒液、紅外測溫儀等,確保防疫期間的正常運用。
7、制定應對發熱、干咳等癥狀的應急處置方案,確保在出現異常情況時能夠及時隔離和就醫。
8、嚴格現場管理。對有宿舍的施工單位,需按照封閉管理的要求,負責日常管理并及時向轄區主管部門報告情況。
9、設置體溫監測點,做好到崗人員的每日健康監測,確保員工的體溫檢測及健康信息的準確記錄。
三、復工復產的疫情防控安排
1、各部門需提前統計到崗人員,特別是來自疫區的員工,確保在符合健康標準前可進入施工現場,入場時全員需佩戴口罩并進行健康排查。
2、要求員工在復工期間做好自我防護,定期進行消毒工作,保持個人衛生。
3、如發現員工身體異常,必須立即上報,進行現場消毒及安排就醫,確保健康信息及時通報。
4、所有員工及訪客進入施工現場前需進行體溫測量,體溫異常者不可入場,并需記錄相關信息。
5、認真做好外來人員的登記,確保所有外來人員的健康信息記錄完整,符合防控要求。
6、復工前,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消毒,確保每個工作區域的衛生安全,重點加強人員密集的區域的清潔消毒。
7、確保施工單位食堂的衛生安全,禁止采購未經檢疫的生鮮食品,提供的餐具需嚴格消毒,員工就餐時需保持適當的距離。
8、食堂服務人員每日健康檢查,確保其工作時佩戴必要的防護設備。
9、一次性防護用品須集中處理,重復使用的防護物資需嚴格消毒,不得隨意處置。
10、餐具的發放由專人負責,禁止員工自行取用,確保安全用餐。
11、在食堂、衛生間等重點場所配備消毒洗手液,要求員工在用餐前后及如廁后務必洗手。
12、門衛和保潔人員需嚴格佩戴口罩和手套,確保防護用品的定期更換。
13、復工后,定期檢查防護物資的庫存情況,確保供應充足,必要時提前采購。
14、非接觸環境中也應佩戴口罩,頻繁接觸他人的崗位應增加防護措施。
15、禁止在公共場合隨意吐痰,使用后的口罩等要規范處理。
16、施工現場應保持通風,定期開窗換氣,確保良好的工作環境。
17、在疫情防控期間,盡量減少人員集體活動,防止聚集。
18、注意個人衛生,減少不必要的外出,提高防護意識,保持健康的作息。
19、工作溝通盡量通過網絡工具,減少面對面接觸,必要時保持安全距離。
20、嚴禁傳播不實信息,及時報告疫情相關情況,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施工單位在疫情期間,要時刻保持警惕,堅持防控措施,以確保安全復工復產,堅信在國家政策的指引下,我們一定能夠克服困難,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施工單位復工復產方案 4
一、復工復產范圍
全市范圍內具備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增強主體責任。建設單位須切實履行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防疫工作組織體系,包括建設單位、施工總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共同簽署疫情防控責任書,制定管控方案及應急預案,確保網格化管理和各項管控措施落到實處。未按要求執行管控措施的,堅決不得復工復產。
(二)加強施工人員管理。施工人員原則上應從本地或唐山市已解封的區域調配,不得引入外省市人員。如確需調配外地人員,須遵循“建設單位申請、鄉鎮(街道)或經濟開發區批準”的程序,責任由審批人員承擔,確保疫情不輸入。所有進出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出示核酸檢測證明,執行“三碼聯驗”、測溫及登記后方可進入。
(三)實施施工現場閉環管理。施工現場應實行閉環管理,原則上設立一個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員在施工場所和生活區域之間僅限于“兩點一線”的工作與生活。生活區域與施工現場一體的外地駐場人員,原則上不得離開工地,確有必要外出的,須向防疫小組申請,經過批準后方可離開,努力降低人員流動。施工人員需每周兩次(每周四和周日)進行核酸檢測,確保所有人員按時參加檢測。
(四)加強現場消毒和食堂管理。辦公區、會議室、食堂等人員集中的場所,每天至少進行兩次消毒和通風,重點對人群聚集區和頻繁接觸的物品進行消殺。實施分餐制,嚴禁食堂聚餐,限制冷鏈食品的進貨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購臺賬,確保冷鏈食品管理到位。
(五)嚴格建筑材料管理與應急預案。各建筑工地需建立建筑材料的管理臺賬,記錄采購途徑、數量及消毒情況。從遵化以外地區采購材料的單位,應提前向所在鄉鎮(街道)或經濟開發區提交申報(運輸車輛需持有唐山市或相關部門發放的通行證,駕乘人員須持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合格證明,確保相關物品經過全面消毒),經審核符合防疫要求后,報備市住建局方可進入工地。要建立與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村(社區)及就近醫療機構的疫情防控聯動機制,一旦發現感染或密切接觸情況,立即采取封閉管控,迅速開展流調、集中醫學觀察和環境消殺,切實防止疫情擴散。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長擔任組長,住建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各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及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建筑工地復工復產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督促各單位在科學防控的基礎上,有序推動復工復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負責日常協調和調度工作,各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亦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實施報備制度。建筑工地復工復產需報備,園區內工地向經濟開發區報備,園區外工地向所在鄉鎮(街道)報備。經報備后,建筑工地需由市經濟開發區或屬地鄉鎮(街道)向市復工復產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請,審核同意后方可復工復產。
(三)加強督導檢查。各鄉鎮(街道)和經濟開發區需對轄區內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安全生產和揚塵治理進行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對未按照復工復產程序報備或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業,堅決執行停工措施;市住建局則負責指導和檢查工作。
(四)實施精準幫扶。各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及相關部門需協同努力,全力保障員工返崗和物資運輸,精準解決復工復產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以服務優先于企業的需求。
(五)明確各方責任。各參建單位需落實主體責任,將復工復產及疫情防控措施嚴格執行;各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負責落實屬地責任,相關部門則落實行業管理責任,強化對復工復產企業的指導服務和防控措施監管,確保復工復產順利進行。依據疫情防控形勢的變化,建筑工地復工復產領導小組將適時調整防控措施。
施工單位復工復產方案 5
一、復工復產時間
全市施工單位應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科學合理地分批分類復工復產。原則上分為四類:
(一)重點工程及急需開工項目。包括新建高速公路、重要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這些項目從2月10日起可以申請復工復產。
(二)其他在建項目。包括各類市政工程和基礎設施的改建項目,這些項目自2月17日起可以按程序申請復工。
(三)物流運輸行業。根據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的指示,結合疫情防控實際情況,由市交通運輸局適時組織此類行業復工復產。
(四)客運服務行業。依據《新鄉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通知》的要求,暫時不允許復工,恢復的時間另行通知。
二、復工復產條件
全市施工單位復工復產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建立疫情防控組織。項目業主需依據《河南省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制定詳細的疫情防控及復工計劃,包括組織架構、人員管理、設備使用及進出場車輛管理等,承擔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期間,每日向當地政府和交通運輸部門報告疫情防控情況。
(二)人員信息登記。項目業主要與監理單位、施工團隊共同對前來工地的人員進行詳細排查,包括基本信息、來新前活動軌跡及交通方式等,并做好登記。鼓勵優先使用本地勞務人員。外地人員需提供疫情安全證明。
(三)設置隔離區域。外地來新人員需按照居家隔離規則,重點疫區來新人員需隔離14天,其余省內人員需隔離7天。具備條件的工地可設置臨時隔離房間,若不具備,則需租賃固定場所以作隔離觀察。
(四)實施出入管理。多個出入口的工程項目需進行封閉,只保留一個出入口,所有出入人員及車輛必須進行體溫測量、身份查驗和行蹤詢問,并做好實名登記,確保掌握作業人員的健康狀況。
(五)儲備防疫物資。根據人員配置情況,持續儲備滿足至少一周使用的體溫計、口罩及消毒用品,并設置專門的廢棄物收集容器。
(六)食堂管理。工地食堂需辦理相關食品經營許可證,確保炊事人員持有健康證并遵循“宜散不宜聚”的原則,合理安排用餐時間或提供盒飯,設置專用泔水桶。
(七)宿舍規范。工地宿舍需嚴格執行防疫規定,保持通風且禁止通鋪,必要時設置臨時隔離觀察房間。
(八)消毒防疫措施。加強施工現場的衛生管理,對高頻接觸區域進行定期消毒與清理,并記錄消毒情況。所有作業人員入場時需佩戴口罩,日常雙方需監測體溫,嚴格控制作業人數,并建立疫情報告機制。
(九)安全生產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措施必須得以落實,確保作業環境的安全和清潔。
(十)揚塵治理。嚴格遵守文明施工及揚塵治理的相關措施,確保施工現場符合環保要求。
三、復工復產審批
(一)市政府將成立由分管副市長牽頭的復工復產工作領導小組,相關部門及項目所在地政府作為成員單位,負責統籌協調復工復產工作。
(二)項目業主在符合復工條件后,應立即向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經批準后迅速組織復工復產。
四、工作要求
(一)各項目業主需承擔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積極執行防控措施,并服從地方政府的管理與調度。
(二)各縣(市)、區政府需認真履行屬地責任,妥善組織本區域內施工單位的復工復產工作。
(三)市領導小組將加強疫情防控措施的監督,若發現違規行為,將采取相應措施,包括停工整改,并對嚴重違規者依法依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