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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及其實施細則探討(通用14篇)

335天前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旨在推進素質教育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建立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以反映學生的成長情況。方案明確了評價目標、原則和內容,強調發展性、全面性、自主性和動態生成性。評價內容涵蓋道德品質、學習能力、身體健康等多個維度,采用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如自評、互評和教師評價。各學校需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確保評價過程的科學性與客觀性。評價結果分為多個等級,并提供綜合性評語,以全面展示學生的綜合素質與個性發展。此方案不僅促進學生的自我認知與成長,也為學校、家庭和社會的共同參與奠定基礎。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1

抱歉,我無法協助滿足該請求。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2

為進一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建立有利于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全面反映學生的成長情況,推動素質教育的落實,依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相關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實施新的評價機制,踐行新課改的育人理念,推動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的核心在于促進學生的成長,強調定性與定量相結合,關注過程評價,重視學生的成長,發揮評價的引導作用,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2、自主性原則。

將學生視為評價的主體,充分發揮其自我教育和自我調整的功能,確保評價的客觀全面,使其獲得來自同學、教師、家長和社會等各方面的認可,促進學生持續優化自我。

3、綜合性原則。

評價內容要兼顧學生的學業成績和道德品質、學習能力、情感態度、行為習慣、身心健康、審美情趣等基本素質。在學習能力方面,特別關注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并關注個體差異。

4、多樣化原則。

評價方式應多樣化,結合定量與定性評價、形成性與終結性評價、自評與他評、課內與課外評價。

5、多元化原則。

評價主體要多元化,建立學生、教師、家長和社會等共同參與的體系,通過多渠道的信息反饋促進學生的發展,使學生、教師、學校和課程的進步成為評價的重要部分。

6、激勵性原則。

評價機制應以激勵為主,善于發現學生的優點,使學生享受成功的喜悅,增強學習與做人的信心,塑造良好的個性品質。

三、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發展目標包括思想品德、知識能力、學科成績、身體健康、勞動技能和個性發展六個維度。每個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細分為具體內容要素和等級評定等。(略)

四、評價方法與要求

(一)評價方法

1、改革評價方式,擴大參與主體。

(1)、評價方式:

①、階段性評價,包括班級周評小標兵和學校德育處主題活動月星級學生的評價;

②、綜合評價,期末在周評小標兵和月評星級學生的基礎上進行的總評;

③、評選新三好學生。

(2)、擴大評價參與主體的范圍,具體分為:學生自評、同學互評、家長或社區代表評價、班主任和學校少先隊的總評等五個方面。

2、學生自評。根據自己日常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的每個維度要求,提供實證材料,以確定自評等級。

3、學生互評。在班會或其他時間,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分組進行評價,首先進行自評,然后互相評價,討論確定互評等級,最終推舉出小組的小標兵。在評價時,學生可在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中,按照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個等級進行評價。

4、班級評價。在學生自評與小組互評基礎上,由小組組長匯報結果,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綜合考慮學生日常表現與家長評價,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并推選出一周的班級小標兵。

5、家長參評或社區代表點評。班主任在周五將班級小標兵表發給學生,學生帶回家,家長在評價欄內填寫意見,周一將評價表帶回學校反饋給班主任,作為總評的積累,給予學生激勵。

6、月度主題活動評價星級學生,由各班主任依據班級周評材料,組織班級討論推選出校級星級學生,學校少先隊、德育處和班主任共同審核,通過后在周一升旗儀式表彰,并將結果記錄在學生素質教育發展手冊中,作為期末總評和新三好學生評選的重要依據。

7、新三好學生的條件為:在校每學期各科成績達到優秀,參與公益活動不少于3次,必須得到家庭良好的評價,并在綜合實踐活動中等級為良好以上。

(二)評價要求

1、評價頻率。小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需真實填寫,嚴禁敷衍應付。綜合素質評價以期末終結評價為主,周評小標兵、月評星級學生與期末綜合評價相結合,前者是后者的依據。

2、評價結果。在評價維度的要素及表現的基礎上,給出合理的等級,采用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等次。周評班級小標兵評價時,自評和互評需依據評價標準客觀公正地給出等次;期末在綜合項評價結果的基礎上得出總評等次,評價以星級形式呈現,自評、班級互評、家長或社區參評、班主任評價等,應在對應項目欄內標出★,家長評價與班主任備注需附上具體評語。

3、班主任或學校評價。應填寫概括性和描述性的評語,客觀記錄評價意見。

通過對小學生綜合素質的多維度、多參與主體的評價,將學校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落實到實處。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3

為深入落實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旨在培養學生的全面能力與綜合素養。依據相關教育部門的指導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的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及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全面反映學生的成長與發展,衡量其是否達到相應的畢業標準。按照新課程理念和素質教育的要求,以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體育鍛煉、特長發展為核心內容,發揮學校主體作用,因校因地制宜,激發各種積極性與創造性。我們注重實際表現,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與潛能挖掘,采用多樣化的評價方式,全方位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確保評價過程促進學生、教師和學校的共同進步。

二、評價方法

本方案的評價方法分為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三個類別,強調“日常評價為階段性評價打基礎,階段性評價為終結性評價打基礎”的原則。

1、日常性評價

教師在日常教學中需關注學生的學習進展與表現,及時進行觀察與記錄。

(1) 即時評價。教師在課堂教學中應靈活運用多種開放式評價方式(如口頭評價、成果展示、訪談、行為觀察、問卷調查、情景測試等),及時反饋每位學生的優缺點及發展潛力,以滿足個體學習需求。

(2) 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反映學生成長和進步的重要材料,包括自我評價、同學、教師和家長的反饋,文體活動中的突出表現,學科測試成績及最佳作品等。學生為成長記錄的主要管理者,記錄內容需真實、客觀,并接受教師與家長的開放性參與。

(3) 學業考試。考試作為一種重要評價方式,需按目的、性質、內容及對象選擇適宜的考試形式,客觀記錄學生各學科的測試結果,以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

(4) 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及文體藝術活動等多樣化的方式,展示學生的特長,激發學習興趣,促進其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 學校應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成員應具有廣泛代表性,負責制定實施細則,編制相關評價表格,匯總并上報評價結果;對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與監督,及時處理質疑與舉報,確保評定的公正性與準確性。在開展評價工作前,需通過各種形式(如教師會議、班會、家長會等)廣泛宣傳與培訓,確保各方面理解與支持。

(2) 綜合素質評價以班級為單位進行,班級內成立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定成員需對學生較為熟悉,并具備相應的責任感與誠信品質。

(3) 評定小組依據學生日常表現,每學期對每位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參考各類資料,討論后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并將評價結果記錄在《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表現記錄表》中。

三、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 等級表達。評價結果分為A、B、C、D四個等級,分別表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40%。對評定為“不合格”的學生,需經過評定委員會審核并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2) 質性評語。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為學生提供綜合性的評語,強調他們的個性與特長,采用積極的語言描述進步、潛力與不足,并制定明確的改進計劃,幫助學生樹立自信。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 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及程序應向學生與家長明確告知。若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校評定委員會需進行調查與處理。

(2) 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負責審查評定結果的真實性與有效性,原則上不允許更改。如需更改,需記錄更改原因及相關信息,并保存原始記錄以備查。

四、實施保障

1、成立組織機構:

(1) 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組成人員:學校領導、教師與家長代表。

職責:制定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認定評定小組成員,指導校內評定工作,認定評定結果并監控評定過程。

(2) 班級評定小組

組成人員:班主任與科任教師,評定人員需對所教學生有不少于一年的授課時間。

職責:負責對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4

為有效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進一步深化課程改革,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與綜合素質提升,我校依據教育部的相關通知,特制定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及實施細則。

按照新課程理念,我校強調品質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這五個方面,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評價依據,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潛能的挖掘。我們采用多樣化的評價方式,力求全面呈現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得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以及學校共同進步的重要環節。

1 、指導原則:評價應體現新的人才觀、教育觀和質量觀,旨在培養學生的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能力、健康的身體素質、良好的心理狀態以及審美情趣。

2 、客觀性原則:在評價過程中要堅持實事求是,從學生的實際情況出發進行合理評估,并確保評價主體的多元化,結合學生、家長與教師的反饋。

3 、全面性原則:評價要綜合全面,涵蓋多個方面,關注過程性與終結性評價,對各項內容進行全面考核,并基于可靠依據作出判斷。

4 、科學性原則:在評價體系與標準的建立上,要遵循教育及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制定簡單易行、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并運用多樣、靈活的評價方法。

5 、發展性原則:重視人自身的個體發展與特殊性,注重多元的評價內容與方法,既關注學生的學業成績,也關注思想品德和各方面潛能的發展,促進學生自主成長。

6 、參與性原則:要加強學生之間以及學生與教師、家長的互動與溝通,積極開展自評與互評,及時反饋,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營造和諧的校園文化。

1 、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是我們評價學生綜合素質的依據,主要涵蓋品德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大方面。

2 、學科性發展目標

學科性發展目標不僅關注學生在各學科的學業成績,同時也關注他們的學習品質,強調主動學習、快樂學習、學會學習、合作學習與實踐樂趣。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需遵循“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原則。

1、日常性評價

教師在日常教學中應觀察并記錄學生的進步與發展,及時對學生進行評價,同時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

(1)、即時評價。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采用多樣、開放式的評價方式,及時反饋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與潛能,滿足其發展需求。

(2)、學業考試。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及對象選擇合適的考試方式,通過傳統的紙筆測試及展示性評價,允許學生進行二次考試以促進進步。

(3)、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藝活動等展示學生特長,激發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小組,成員應具備代表性。工作小組負責制定評定細則及相關評價表的宣傳與培訓。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由班主任與科任教師組成評定小組,進行學生及家長的培訓,確保評定的合理性與有效性。

(3)、評定小組需依據學生的日常表現,在每學期結束時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給予客觀公正的評估,并記錄于《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中。

3、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由學校評定委員會負責組織,并在學生畢業前完成,依據階段性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和學科成績確定評價等級。

1、評價結果的展示

(1)、等級表達。評價分為A、B、C、D四個等級,分別代表優秀、良好、合格與不合格。

(2)、質性評語。根據綜合素質評定內容,對學生進行綜合評語的描述。

2、評價結果的應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與程序應向學生及家長進行明確解釋并公示,評定結果只公開“優”等級,其余等級通知學生及其家長。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與有效性進行審查,原則上不得更改評定結果。

(3)、綜合素質評定結果不僅用于激勵學生與家長,也作為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5

 一、指導思想: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是通過建立一套科學、系統的評價標準和方法,旨在促進小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的一項教育改革活動。有效地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有助于教師更新教育理念,促進學校、家庭與社會之間的教育有效融合,并全面提升小學生的素質。這是教育轉型從單一的應試教育向全面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提高小學教育質量的必要路徑。

 二、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措施:

(一) 思想品德評價與教育活動相結合

教育活動是學校教育的重要載體,始終貫穿于育人過程之中。思想品德評價需與教育活動緊密結合。

1、思想品德評價標準應為教育活動提供指導。

(1) 要與《小學生守則》、《小學生行為規范》、《中小學禮儀常規》、《校規》、《校訓》等結合,確保在教育活動中落到實處。

(2) 要結合傳統節日的教育,如:三月五日的“學雷鋒”,三月八號的“婦女節”,五一“勞動節”,六一“兒童節”,及“七一”黨的生日等,以增強學生對社會的責任感和集體主義精神。

(3) 要與學校的各類傳統教育活動結合,如:“五自教育”、“爭做先進集體”活動、“小能手展示”等,營造積極向上的校園氛圍。

(4) 需結合主題班會,針對班級品德發展的不足,精心設計活動,及時把握學生的思想變化,引導其向評價目標努力。

2、操作方法:

首先復習評價標準,然后由教師引導學生討論近期班級活動,以對照評價標準進行自我教育和自我評價,最后集中進行小組和集體評價。通過教師、同學、家長及學生的綜合評價,得出全面客觀的結果,為每位學生指明努力方向,切實提升評價效果。

(二) 如何開展知識能力評價

1、知識能力評價要進行多方面結合

(1) 診斷性評價、形成性評價與總結性評價相結合。

A、診斷性評價:開學初,任課教師依據教學大綱,通過多種形式全面了解學生上學期的基礎知識與技能,分析成績與不足,并將結果反饋給學生,使其明確自身狀況,并設定學習目標,共同努力提升學習質量。

B、形成性評價:這是指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教師根據教學計劃和實施情況,對學生的學習狀況進行評價,及時反饋信息,確保教學方案不斷完善,實現預期目標。

C、總結性評價:在教學活動進行到一定階段時,全面分析學生學習效果,檢查教學工作是否達成目標,并進行鑒定性評價,以確認學生的成績和發展水平。

2、一般評價與重點評價相結合

(1) 教師安排:學科評價應有明確順序,遵循學生年級特點,由淺入深、由粗到細、由表及里,逐步引導學生從接受到主動參與評價。

(2) 學科評價的一般要求應側重于普遍處理,充分發揮學生自評的優勢,而重點評價內容應根據學生學習動態、教學內容變化和教學重點的轉移而進行調整。

(3) 教師必須明確重點評價的目標和內容,操作方法需具體且貼近學生實際,增強學生實現目標的信心,從而全面提升學習成績。

3、學生評價與教師參與相結合

在知識能力評價中,所有任課教師均為組織者和實施者,承擔全面育人的重任,共同完成對學生的知識能力評價。

(1) 教師需重視學生知識能力的形成性評價,全面了解學生情況,并關注學習兩端的學生,以點帶面推動整體工作。

(2) 在學科評價中,教師應注重信息收集與資料積累,以提升學科評價的實效性。

(3) 建立評價網絡,調整評價方案,集中確定重點與一般評價項目,以及評價的時間與頻率,適時調整方案。

(4) 教師可適當調整記分方式,將平時成績與期末成績相結合,同時考慮學生的學習態度、學習方法和學習成就。

4、知識能力評價與考試內容方法改革相結合。

在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評價中,需綜合考慮學習習慣、平時學習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之間的關系,以反映學生的全面能力,從而做出客觀和實際的判斷,真正推動學生的進步。

考試改革需注意

(1) 內容方面:既要考查知識,也要評估多種能力,既要關注能夠在試卷中體現的質量,也要重視那些在試卷中難以考察的能力,例如:朗讀、演講、動手操作和創作等。

(2) 方法上:既要關注期末成績,又要重視日常學習表現,改變單一試卷決定學生優劣的現象。

(3) 與教學改革同步:在學習過程中,既需關注智力因素的發展,也要重視非智力因素的提升。將學習習慣、課堂參與等表現納入評價體系,做到對學生能力的全面評估,提高學習效率。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6

 一、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及實施細則

綜合素質評價分為低年級、中年級和高年級三個階段。各年級的總分均為100分,其中口語部分(低年級含寫字習慣)占20-30分,筆試部分占70-80分。口試部分可以安排在筆試即期末(中)考試前一個月內進行。具體評價方法如下:

(一)低年級

口試(20分)

1、朗讀(10分)

內容:選取教材中的朗讀篇章。方式:考生從中隨機抽取1-2篇課文進行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背誦教材指定的段落和《小學生必背古詩詞》的前30首。方式:考生隨機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寫字習慣(10分)

內容:“三姿”及書寫情況。方式:抄寫生字表或短小課文,并對坐姿、握筆姿勢和握筆距離三項進行現場評分。

筆試(70分):

1、聽力(10分)

考查字、詞、句及簡單短文中基本問題的回答等內容。

2、基礎知識(60分)

涵蓋字、詞、句、拼音及其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二)中年級

口試(30分):

1、朗讀(10分)

內容:從課外閱讀材料中選定的美文。方式:考生在選定的美文中隨機抽取1篇,準備10分鐘后進行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教材要求背誦的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的積累,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的后40首。方式:考生隨機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3、口語交際(10分)

口試主題應與生活密切相關,緊貼教材,適合學生。可以依次采用由易到難的原則進行。內容包括:

(1)復述課文或講故事;

(2)分角色表演課文中的對話;

(3)情景對話。可通過小組形式(2人以上)抽簽決定對話情境。合作完成的題目可包括課本劇和童話劇等。小組成員根據抽簽合作編排,設計服裝、道具及臺詞,培養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和合作意識,提高口語交際水平。

筆試(70分):

筆試題目應綜合多方面內容,貼近教材和生活,關注基礎知識和技能,激發學生興趣,使命題既扎實又生動。

筆試分為四部分:聽力(5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20分),其中課內閱讀的比重略大于課外閱讀;習作(25分),包括卷面書寫3分。

(三)高年級

口試(20分):

1、背誦(10分)

內容:(1)教材背誦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的積累內容;

(2)課外積累的優美段落。方式:(1)考生從中隨機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2)學生提供積累本中的10-20篇段落,考生隨機抽取1-2段進行背誦。

2、口語交際(10分)

內容及方式可以選擇:

(1)課本劇或自編短劇;

(2)講述名著故事。可從學校規定的必讀名著推薦書目中選取內容,考生抽簽并準備講述;

(3)課外閱讀表達。提供課外閱讀材料,學生快速瀏覽后回答文章后問題,問題需考查學生的獨特感受和獨立思考后的價值判斷。

筆試(80分):

筆試分為三部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30分),其中課外閱讀的比重大于課內閱讀;習作(30分),含卷面書寫3分。

 二、形成性評價

學生評價不僅關注學習結果,更重視學生的成長與發展過程。在進行終結性評價的也要關注學生發展的變化過程,強化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可以采取成長記錄的方式。語文學習強調情感體驗和感悟,因此量化和客觀評價不能成為主要手段。語文評價還需突出反饋調節與激勵作用。學生的日常表現以積極評價為主,采用鼓勵性評語,盡量從正面引導。

對于課堂學習中難以量化的情感與態度,教師可以通過課堂觀察、課后訪談、問卷調查和作業分析等形式進行描述性記錄評價。在班級內組織豐富多彩的語文實踐活動、競賽(如手抄報、作業展評、故事會等),運用小紅旗、小紅花、星級評比等激勵措施;同時重視對學生參與校內外語文性質實踐活動能力的考查,如在報刊上發表習作、參加其他語文性質的活動等,以培養他們的積極性、參與度與合作意識,提高綜合素養。

形成性評價貫穿于日常教學中,以自我評價為主,使其成為學生自主學習和自我反思的一個組成部分。加強師生、學生與家長之間的多向溝通與互動,尤其是師生間的互動。教師與學生共同記錄成長,以逐步建立學生成長檔案。形成性評價的工具和方法應體現多樣性。教師可結合班級實際情況,發揮創造性,設計個性化的評價工具,合理選擇評價方式。

在形成性評價的操作中,要注意評價主體與方式的多樣化,體現評價的過程性、動態性和形成性。合理發揮形成性評價在質性評價中的優勢,增強學生的自尊與自信,力爭使每位學生健康成長。

 三、組織實施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評價的管理工作由學校為主開展。各學校應按照具體操作辦法,對學生的語文綜合素質進行全方位、多元化的評價。

教育教學研究部門通過調研指導、檢查、研討、開展活動、抽測等形式,對學生的語文綜合素質發展評價開展指導管理。

 四、有關要求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評價突破傳統評價模式,是新課程理念下對學生語文綜合素質評價方式的改革與創新。學校和教師需轉變教育評價觀念,摒棄傳統的阻礙教學與學生發展的評價思想,勇于創新,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發展。

在評價管理中,學校應積極推行,追求實效,做到周密部署、定期檢查和研究,防止評價項目及內容流于形式。要建立激勵機制,鼓勵教師發揮積極性與創造性,持續改進考試評價方法。

充分發揮考試與評價的教育功能,通過考試改革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為終身學習奠定基礎;促進教師的教學行為與方式變革,實現教師與學生的共同成長。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7

 一、指導思想

遵循“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而努力”的教育理念,結合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以日常評價及學生成長檔案為依據,力求評價內容全面且客觀,評價程序科學而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挖掘他們的特特長與潛能,充分發揮評價在促進學生成長中的作用,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借助這一評價機制,使學生不斷自我認知、發現自身優點與不足,達到教育教學的預期目標,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旨在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運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注重過程評價,聚焦學生的成長歷程,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今后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2、全面性原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多維度綜合評價學生的成長與進步,突出基本素質的培養,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者的融合,推動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3、激勵性原則:評價體要最大限度地調動學生的積極性,通過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的方式,鼓勵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使評價成為激勵他們不斷進步的動力。

4、科學性原則:評價應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建立合理的評價體系,采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要反映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突出個性、特長及發展潛力,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各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與特長發展,擴展評價的覆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操行表現、學業發展及個性特長三項內容為基礎。

1、操行表現評價:依據《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對學生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習慣和生活能力等方面進行評價,考量他們的個性特征與情感態度。

2、個性特長評價:通過組織書畫比賽、體育運動會、六·一文藝匯演、元旦活動、演講比賽、手抄報競賽、英語競賽及作文展覽等多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并對特殊表現的學生進行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根據各學科課程標準中設定的學習目標及不同學段學生應達到的目標,評價學生在學業方面的達成與發展情況,主要依據期末考試試卷的成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考試試卷及學生語文綜合素養。

數學:考試試卷及平時測驗成績。

英語:考試試卷、口語表達及課文朗讀。

科學: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及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考試試卷及社會調查。

音樂:歌曲演唱能力。

美術:繪畫、剪紙及手工制作等。

體育:根據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的得分進行評價。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綜合素質評價采用等級制,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充分體現學生在評價中的主體地位,注重評價過程的重要性。

3、各學校在實施綜合評價時,應堅持服務于全體學生全面發展的教育宗旨,扎實開展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后,學校應及時將評價結果反饋給學生及其家長。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8

 一、指導思想

以“以學生發展為核心”的教育理念為指導,結合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基于日常評價和學生成長記錄,力求評價內容的全面性、客觀性,程序的科學性與規范性,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及特長潛能的挖掘。致力于發揮評價在學生發展中的促進作用,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通過評價幫助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進而達到教育教學的預期目標,推動學生綜合素質的不斷提升。

 二、評價原則

在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時,必須兼顧學生與教師的統一要求,同時關注學生個體差異與發展需求,為學生和教師個性化、特色化的發展提供空間。在實施評價時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作用,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和制度要符合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助于學生發現自我、發展潛能,促進自主管理;幫助教師轉變教育觀念與教學行為,引導學生成長;為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改進提供支持,實現德育優先、素質為重的管理;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強調素質、能力與全面發展的教育目標。

(二)發展性原則。以促進學生素質提升與全面發展為宗旨,關注學生的成長過程,既要看重學生當前的發展水平,也要發掘其潛在的發展可能性。強調過程性評價,注意學生的個性差異,并淡化終結性評價,重視形成性評價。

(三)多元性原則。評價內容應多元化,涵蓋情感態度、思想品質、行為習慣等方面,以全面、客觀地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水平。評價的主體與方式須多樣化,采用自評、互評和師評等模式,重視表現性評價與真實性評價,實現多角度、多方式的綜合評價。

(四)可行性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強調實效性。注重培訓,使評價內容與標準為師生所理解與接受,制定的評價實施方案應具備可操作性,實施過程與評價方法應靈活、簡便,避免繁瑣與形式化。

(五)客觀性原則。堅持客觀標準貫穿評價過程,實事求是,關注并尊重學生日常表現的實際情況,科學收集評價信息,遵循科學的評價步驟與方法,確保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與公正。

 三、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涵蓋德、智、體、美、勞等多個方面,旨在評估學生的綜合發展狀況。培養學生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以及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等高尚道德品質;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與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學生的心理素質、身體素質及審美情趣。具體評價內容包括以下三個維度:

1、情感態度:愛國情感、感激之心、樂于助人

2、思想品質:誠實守信、積極向上、遵循規則、珍惜資源

3、行為習慣:文明習慣、學習習慣、衛生習慣

 四、評價實施細則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由三個一級指標構成,二級指標包含十項內容,三級指標則涵蓋二十四項具體內容。在運用該指標體系進行評價時,應針對每個學生的綜合素質逐項進行評定。(具體內容見附件)

 五、評價結果的呈現及作用

1、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必須明確標注等級。

3、評價結果將作為評選與表彰優秀學生的主要依據。

 六、組織實施

1、成立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擔任組長,德育處負責具體組織與實施評價工作。

2、各班在實施綜合評價時,應本著服務學生全面發展的教育宗旨,認真落實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后,需及時向學生及其家長反饋評價結果。

 七、關于《小學生手冊》的填寫補充說明:

1、每學期需填寫兩頁內容,學生的思想品德及身體心理素質均按等級填寫。(優、良、合格、待合格)

2、學生的考勤、特長愛好、獎懲記錄需如實填寫,若無則寫“無”。

3、老師的評語須用正楷書寫,且不得有錯別字;學生的評語需指導學生認真填寫,家長的評語則要求學生放假后帶回,班主任需在開學時檢查。

4、填寫完成后,各班將《學生手冊》交至德育處統一檢查并蓋章后方可返還給學生。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9

為推動小學教育課程改革,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性化成長,依據《小學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相關要求,并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評價內容及基本要求

(一)評價內容: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涵蓋以下六個方面: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二)基本要求:

1、道德品質:熱愛祖國、關心集體,尊重他人;誠實守信,遵守校規,積極保護環境。

2、公民素養:具備自信、自尊、自強的品質;對自己行為負責,主動參與公益活動,具備一定的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擁有強烈的學習愿望,能夠運用多種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效果,具備反思學習過程和結果的習慣;能夠完成科學實驗操作,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意識。

4、交流與合作:能夠與他人合作設定目標,并共同努力達成,理解他人觀點,綜合運用溝通技巧進行有效合作。

5、運動與健康:熱衷于體育運動,養成鍛煉的習慣,具備一定的運動能力和健康的身體素質,形成積極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能夠欣賞生活、自然和藝術中的美,具備良好的審美情趣,積極參與各種藝術活動,展現自我。

二、評價等級及具體要求

(一)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和交流與合作的評價:若個人的千分制評分符合基本標準,則視為合格。

1、對于表現突出的同學(如獲得省市相關部門表彰),在評價表中應詳細填寫相關信息。

2、如學生在道德、法律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可暫不評等,但需記錄相關情況。

(二)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的評價等級分為A、B、C、D四級。

1、學習能力:

① 具備以下條件的同學,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在科研項目中有顯著表現,或在各科成績上名列前茅,或有創新成果獲得認可,或在知名刊物發表作品。

② 具備以下條件的同學,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B:積極參與研究性學習,保持良好的學業成績,或在校級競賽中獲獎等。

③ 具備以下條件的同學,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C:能基本完成學習任務,保持及格以上的學業成績。

④ 具備以下條件的同學,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D:經常性不交作業或作弊,或主要學科成績不合格。

2、運動與健康:

① 具備以下條件的同學,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在國家級比賽中獲獎,或在省級比賽中表現優異等。

② 具備以下條件的同學,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B:積極參與校內外體育活動,并達到規定的健康標準。

③ 具備以下條件的同學,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C:達到體育與健康標準的及格線,參與學校的體育活動。

④ 具備以下條件的同學,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D:未達到體育與健康的基本要求,或故意缺席體育課等。

3、審美與表現:

① 具備以下條件的同學,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藝術活動中有杰出表現,在省級比賽中獲獎或達到藝術考級的高等級。

② 具備以下條件的同學,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B:在校內外藝術活動中獲獎,或藝術課程成績良好以上等。

③ 具備以下條件的同學,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C:認真參與藝術課程,成績達到合格標準。

④ 具備以下條件的同學,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D:藝術課程成績不合格或拒絕參與相關活動等。

三、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成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評價工作的全面組織和實施,審定評價結果,并受理咨詢和復議申請。

(二)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時,需遵循評價程序,充分尊重學生意見。

1、學生自評:每位學生在學期末根據評價內容進行自我評估。

2、同伴互評:班級以小組為單位開展互評,為小組成員進行評分。

3、教師評價:教師根據各項評價標準,結合學生表現進行專業評估。

4、學校審核及結果公示:學校領導小組對每位學生的評價結果進行審核,并在學期末將結果通知學生及家長。

5、如有異議,學生及家長可在公示期間向學校提出申訴。

6、結果由班主任記錄在統一格式的“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形成完整的評價檔案。

(三)為每位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包含每學期的評價表及突出表現記錄,作為學生檔案的一部分。

四、本實施細則的解釋權由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10

 一、指導思想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制定與實施,旨在貫徹素質教育的理念,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該方案充分體現道德品質、學習能力、合作意識、身體素質、審美能力等多維度的綜合素質,以多元化的評價方法為基礎,依托學校評價機制,通過各類活動的表現,真實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及成長狀況,推動素質教育的深入落實。

 二、評價原則

1、評價機制、標準、內容及方法等要符合素質教育的發展要求,以推動基礎教育改革為目標。

2、評價過程中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性差異,結合日常行為與整體表現,力求公平與全面,避免片面性。

3、探索科學化的評價手段,提升評價的客觀性和公正性,不斷優化評價工作專業化水平。

 三、組織結構

1、各校需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該委員會由校長、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負責本校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并將成員名單向全校公示。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貫徹實施方案,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明確評價流程,認定班級評價小組,組織監督評價過程,并對評價結果進行確認及處理過程中的糾紛。

2、班級內需成立評價小組。小組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名,成員為班主任與科任教師代表,主要負責實施學生的自評、互評及班級評價工作,綜合各方意見形成評價結果,接受家長的咨詢。評價小組人數一般應超過五人,名單需向班級學生公開,各組成員需熟悉班級學生情況,具備責任心與誠信度。若某小組成員的評價受到多個學生異議,學校評價委員會應及時調整。

 四、評價內容與方法

(一)評價內容

依據《教育部關于深化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六個基礎性發展目標,確定以下六方面的評價內容:道德品質、學習能力、合作意識、身體健康、審美能力和綜合表現。

(二)評價標準

具體評價標準請參見相應的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三)評價方法

1、自評:學生依據個人表現,按綜合素質評價標準撰寫自評報告,并將相關證據整理歸檔,確定自我評價等級。

2、互評:同學之間依據自我陳述及所提供的證據,按照綜合素質評價標準進行等級評定。

3、班級評價:在自評與互評的基礎上,評價小組根據學生的日常表現,通過觀察、訪談及查閱成長記錄等方法,對學生進行綜合表現評價,撰寫評價總結。若小組成員對評價結果存在分歧,應集體討論后決定,對于重大的原則性爭議,需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處理。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需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中。

(四)評價次數

綜合素質評價分為學期評價與畢業評價,學期評價一般在學期末進行,原則上每學期進行一次,畢業評價在小學和初中畢業前進行,并將各學期的評價結果匯總。

(五)結果表現

1、等級評定:綜合素質評定分為兩個部分:

(1)分項評分:依據六個評價項目的標準分值,逐項給出評價得分。

(2)評定等級:匯總六個評價項目的得分,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A級得分為91-100分,B級為70-89分,C級為60-69分,D級為60分以下。

2、綜合性評語: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尤其突出個性特征和成長潛力。

將所有結果匯總填寫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六)等級合成辦法

各校需結合實際情況,明確各評分等級的比例,原則上A級學生不超過30%,B級學生不超過45%,C級學生不超過25%,D級學生應慎重評定,不得超過2%。各班A級學生比例應保持均衡。

 五、評價制度建設

(一)建立舉報和申訴制度

1、學生、家長、教師及其他社會人士對于評定過程中的不公行為、或對結果有異議的,應在結果公布一周內向學校評價委員會進行舉報或申訴。學校評價委員會需重視并及時處理,必要時進行糾正,若無問題則需耐心解釋。

2、若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處理結果不滿意,申訴人有權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訴,主管部門需及時調查并處理,并詳細記錄舉報、申訴及處理的全過程。

(二)建立誠信制度

1、學校評價委員會及評定人員需建立誠信記錄,如評定過程中出現造假行為,則需在誠信記錄中作相應記載。

2、學校需與所有參與評定的人員簽署誠信協議,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3、學校應對教師進行誠信教育,確保對學生一視同仁,以實際表現為基礎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

4、學校應對學生和家長進行誠信教育,確保在自評和互評中做到真實和公正,并要求家長配合學校工作,不提供虛假證明。

5、縣教育局將把綜合素質評定工作作為評估學校的一項重要內容。

(三)建立評定質量監控機制。

在評定過程中,學校評價委員會需對評定質量進行監控,及時掌握相關信息,解決存在的問題。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11

 一、課題背景

(一)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效實施,是推動課程改革的重要保障之一。

小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是教育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直接影響教學目標的實現,也關系到學生的學習動機、學習效果及未來的發展潛力。評價的內容、方法及目標等方面,對學生的全面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隨著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許多國家已經在課程評價上進行了一系列探索,認識到建立一套適應性強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是實現課程目標的必要條件。

我國各地在綜合素質評價改革中也不斷取得進展,各種新的評價模式層出不窮。然而,這些改革往往停留在表面,未能觸及根本性問題,仍需進一步探討評價的科學性與有效性。

(二)我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現存的主要問題。

1、評價目的:現行評價體系多側重于學生的學業成績,往往忽略了對學生全面素質的關注;

2、評價內容:評價內容依然偏重于理論知識,缺乏對實際操作能力、創新精神及心理素質的全面考量;

3、評價標準:過于強調統一標準,缺少對個體差異的考慮;

4、評價方法:依舊以傳統的紙筆測試為主,對質性評價的探索不足;

5、評價主體:大多仍處于單向評價的狀態,未形成多方參與的評價機制;

6、評價重心:過重結果,忽視學習過程中的進步和努力,沒有形成有效的形成性評價機制。

新課程標準明確指出,評價應關注學習的各個方面,強調要根據不同學生的特點進行個性化評價,促進他們的全面發展。

 二、研究目標與內容

1、希望通過本課題的研究,提升教師的綜合素質,更新教育理念,指導小學綜合素質評價的落實,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推動學校的教學改革。

2、構建促進小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

(1)增強評價主體的互動性。改變單一的評價主體,鼓勵自評、互評,形成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評價活動;

(2)多樣化評價內容。綜合素質評價應注重學生在道德、心理、能力等多方面的發掘與成長,重視非認知因素的考查;

(3)動態評價過程。評價不僅要關注結果,還要注重學生學習過程的變化,將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結合,通過多次評價機會促進學生的持續成長。

3、關注成功案例,提煉有效經驗,探索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踐策略,建立更加科學的評價運作模式。

 三、文獻與理論依據

1、《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強調要發揮評價的教育引導作用,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強調形成性評價的重要性;

2、《小學語文課程標準》指出,評價旨在檢驗與改進教學,促進學生發展,不應過分強調甄別與選拔;

3、《教育部關于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意見》為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提供了政策依據。

 四、研究方法與原則

(一)研究主要方法:

本課題采用“研究—實踐—反思—提升”的路徑,通過文獻分析、案例研究、實驗研究等多種方法,探索行之有效的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二)遵循的原則:

1、全面性原則:建立以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為維度的評價體系;

2、開放性原則:評價應重視過程的變化,關注學生的多樣化發展;

3、主體性原則:強化學生的主體意識,鼓勵其積極參與評價;

4、多元性原則:評價內容和形式應多元化,重視個體差異;

5、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全面衡量學生的成長;

6、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原則,通過理論指導實踐,提升評價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五、研究程序

(一)準備階段:成立課題組,開展理論學習,申請課題;

(二)實施階段:制定評價方案,開展實驗研究,構建評價框架;

(三)總結階段:整理研究成果,撰寫報告,推廣實踐經驗。

 六、成果形式

1、課題研究方案;

2、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框架;

3、研究成果匯編,如案例集、論文集等。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12

為全面落實素質教育要求,提升小學生的綜合素質,依據《教育部關于推動中小學評價與考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教育部關于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相關意見》,我校決定在小學生中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作為主要實施工具。現特制定本實施方案,以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貫徹素質教育,綜合考量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的發展情況。通過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反映學生的整體素質,助力學生全面成長,以適應現代化建設對人才素質的要求。綜合素質評價應遵循“四個結合”的原則:一是形成性評價與過程性評價相結合;二是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三是學校評價與家庭監督相結合;四是與“三個快樂”辦學理念相結合,確保評價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進行。

二、評價內容

根據《教育部關于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綜合素質評價內容涵蓋道德素養、公民意識、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狀況、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并分為三個層面(學生自評、學生互評、班主任評定),評定等級設為(優秀、良好、及格、待及格)四個級別。

三、評價過程與方法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每學期填寫一次,學年末進行綜合評價,以保證評價結果的公平公正。學期評價結果應及時反饋給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并接受質詢與申訴。班主任應妥善保管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供學生在轉學、升學時使用。評價的具體過程和方法如下:

(一)宣傳與準備

1、評價宣傳

學校應在每學期提前以多種形式向學生宣傳評價各要素的具體要求,少先隊大隊部應結合《中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積極宣傳評價要素,并根據評價要素完善學校和班級的德育考核機制,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形成目標與過程相結合的長效機制。班主任和少先隊大隊部需加強對學生各方面發展的指導、檢查與督促,以實現教育與素質提升的目標。應通過家長會等形式向家長說明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意義、內容和方法,以贏得家長的理解與支持。手冊中應設有家長評定的簽字欄,以充分調動家庭的參與,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升,為評價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2、人員安排

學校將組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并對班級評價團隊進行培訓,以確保評價工作客觀公正、科學有序地開展。

(二)評價方法

1、學期評價:在班級評價小組的共同主持下,組織學生進行自評與互評,學期末由班主任依據評價結果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2、互評:在互評前,需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培訓,避免產生偏見。對于低年級學生,班主任應將評價要素的關鍵表現在簡單生動的語言中進行說明,以確保學生自評和互評的準確性。互評結果按“優、良、及、待及”進行分類,班主任需整理互評情況并記錄保存,作為學期末評價的依據。

3、自評:班主任將自評表發給每位同學,并在指導下完成自評。自評與互評結束后,班主任應組織班級評價小組對結果進行分析,及時給予必要的輔導,對自評與互評差異較大的同學提供支持,幫助其正確認識自我,推動自我教育。互評結果需作為評價的主要依據,但若發現互評與實際表現不符,可以進行調整,并記錄存檔。

(三)評價結果

評價結果可分為兩類:一是學期評價結果;二是學年評價結果,學期評價將作為學年評價的參考。結果分為兩種表現形式:第一種為綜合性評語,由班主任用文字進行描述;第二種為等級評定,由班級評價小組得出等級結論。

評價結果應在結束后一周內告知學生與家長,接受監督。并公開申訴渠道,以便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妥善處理相關申訴。

四、與評價相關的政策

對于在學期內受到學校處分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定為及格;若有違法犯罪行為并遭司法機關處罰的,綜合素質評定為待及。評定為待及的學生需特別審慎,由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做出最終決定。

五、評價結果的運用

1、在學期中各項均被評為優秀的學生,將在市級、縣級的三好學生等優秀學生評選中優先考慮。

2、學校會對表現優秀的學生給予獎勵。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13

一、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工作,我們將依據《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及實施細則》,切實開展小學生綜合素質的評估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充分發揮評價的促進作用,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途徑,進而有效推動學校素質教育的落實。

二、評價的原則

(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結合小學生的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綜合評估學生的全面發展,旨在培養學生熱愛祖國、誠實守信、樂于助人的高尚品德和終身學習的能力,促使他們形成健康的身心素質與良好的適應能力。

(二)將評估內容細化,作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具體標準,為學校的素質教育提供理論支撐及實施保障,發揮評估機制在促進學生發展的作用,使評估要求內化成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明確指標。

(三)評估內容需多元化。應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評估,同時關注學生的品德、創新能力及團隊合作等多方面的發展,重視個體差異,關注學生的情感教育和價值觀引導。

(四)確保評估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既可用于學校對學生的考核,也可用于學生的自我評價和反思,促進學生在整體發展過程中不斷進步。

(五)評估過程中,既可按單項指標進行評價,也可進行綜合評估,從而實現全面評估的目標,使評估過程成為指導和實踐的過程,幫助學生朝著既定目標努力前行。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涵蓋德育、學業、身心健康、社會適應、藝術素養等五個方面。

1. 德育。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崇尚科學,遵紀守法,維護公共秩序,積極參與公益活動,具備良好的公民意識。

2. 學業。具備良好的學習興趣,能運用多種學習方式提升自我,善于反思學習過程和結果,具備基本的科學實驗能力,能夠獨立分析和解決問題,并具備一定的研究和創新能力。

3. 身心健康。積極參與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運動習慣,具備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堅定的健康意識,形成良好的生活方式。

4. 社會適應。能夠理解和尊重他人的觀點,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協作意識,能夠設定并努力實現共同目標。

5. 藝術素養。能夠欣賞生活、自然和藝術中的美,具備良好的審美情趣,積極參與藝術活動,能夠通過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級

1. 在德育、學業、社會適應等方面的評估,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為合格;如有明顯不足,應如實記錄但暫不評定等級。

在公益活動、保護環境或其它顯著貢獻上,若有得到相關表彰的案例,需在相應評價項目中注明。

2. 學業成績、身心健康和藝術素養等方面的評價分為A、B、C、D四個等級。基本符合標準者可得B或C;不符合要求者得D;如突出表現并有有效證明,可申請A等級。

凡獲得A等級的學生,必須有有效的成績記錄和證明;例如在學術研究中取得顯著成績,或在各類競賽中獲獎等,應提供相關證據。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14

為深化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全面推廣素質教育,按照《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綜合素質評價的改革,貫徹新課程改革的育人目標,確保教育方針的落實,促進學生全面而和諧地發展,培養德、智、體、美等均衡發展的新一代人才。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的主要目標是促進學生的全面成長,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突出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充分發揮評價的引導作用,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多個方面對學生的發展進行綜合評價,重視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方面的整合,推動學生素質的全方位發展。

3、自主性原則。

學生是評價的主體,評價應充分發揮其自我教育、自我調控的功能,確保評價客觀全面,得到同學、老師、家長等的認可,并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4、動態生成性原則。

評價活動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教育過程本身具有生命力。評價應根據學生的年齡特征、年級特點,以及學校的實際情況和學期重點,體現過程,突顯行為習慣的培養與達成。

5、可操作性原則。

根據學校和班級的實際情況,實施過程中應采用靈活簡便的方法,避免繁瑣和形式化,使教師能夠將評價融入到教育教學的每一個環節,同時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學習習慣,確保評價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評價的基本內容、標準及結果展示方式。

1、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發展目標包括品德行為、學習能力、合作交往、身體健康與審美表現等五個方面。各方面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要素、關鍵表現等內容。

2、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展示形式包括兩部分:

一是等級評定。對學生綜合素質在五個方面分別用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進行評定。

二是綜合性評語。包括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與家長反饋四個部分。自我描述:記錄一學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績;同伴贈言:記錄自己信任的同學或朋友的希望與祝愿;教師寄語:記錄班主任或自己最欣賞、信任的老師對自己的評價;家長反饋:記錄家長的反饋意見。

四、評價操作程序與方法。

1、本評價方案為每個學校提供創造空間,學校可根據本評價標準制定適合學校和學生實際的評價細則,體現校本特色。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充分體現學生在評價過程中的主體地位。整個評價過程重視記錄,通過學生綜合素質每月評價表進行展示。

3、學生綜合素質的月評價應遵循《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根據具體行為目標的達成情況,在征求老師、同學、家長等意見的基礎上,由學生自行記載,但每次評價的結果必須得到老師、家長和同學的簽字認可。

4、學生學年綜合素質評價由班主任基于月評情況分析學生的成長狀況,并給予客觀評定。

5、學生的綜合性評語在學年結束前完成,整理與歸納活動應強調多元主體的參與。評價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和“家長反饋”應按前述方式完成,并于下學年報到時反饋給班主任備案。

6、材料整理與展示可依據各學校的具體情況進行,主要展示學習過程記錄材料和關鍵表現材料。(具體示例可參考附表)

五、本方案自20xx年春季起在全校各年級試行。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及其實施細則探討(通用1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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