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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綜合素質評估體系及其實施細則(精選15篇)

1103個月前

該方案旨在全面提升小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體系,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評價原則包括全面性、發展性和激勵性,強調對道德品質、學習能力、合作交往、身體健康及藝術素養等多個方面的綜合評估。實施過程中,學校成立評價領導小組和班級評價小組,確保評價的公正、客觀和科學。評價內容涵蓋定性和定量兩方面,定性評價以綜合評語為主,定量評價則通過等級制對學生進行評定。最終結果將作為學生成長記錄的重要依據,并在家長和社會中公示,加強教育透明度和反饋機制。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1

一、指導思想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應以國家教育方針為核心,立足于全面素質教育的實施,旨在促進學生的全面成長和個性發展。我們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負責地對待每位學生的評價工作。在借鑒其他學校有效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校學生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評價的基本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關注學生的整體表現與成長過程,既要關注每位學生的發展,又要重視個體差異,確保評價內容覆蓋學生的多方面素質,展現其個性與潛力。

(二)民主性原則

加強師生之間以及家長與學校的溝通,推動學生自評、互評與教師的全面評價,及時給予反饋,促進理解與協作,創造一個民主的評估環境。

(三)客觀性原則

完善評價的管理與監督機制,不斷優化評價方法,確保評價過程全面、客觀、具體,真實反映每位學生的綜合素質,提升評價工作的有效性。

三、組織機構

(一) 成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1、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每個年級的班主任及全體任課教師

2、主要職責:

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和實施評估工作,及時處理評定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糾正不合理現象,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并對爭議進行仲裁,確保評定工作的順利進行,認可綜合素質評定結果,任命班級評價小組。

(二)成立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

1、組成:

組長:班主任

成員:任課教師3人(具體人員見附表1),學生代表2人(由班級評價小組組長任命)

2、主要職責:

宣傳并組織同學們學習《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指導學生如實填寫實證材料,負責初審實證材料;在學生自評與互評的基礎上,具體評價每位學生的綜合素質;接待家長來訪和咨詢。

(三)其他人員工作安排

xx老師為此次綜合素質評價的技術管理員,負責系統的安裝調試及相關技術問題的解決,要求劉陽老師務必于6日前完成相關工作并熟悉操作流程。

xx負責檢查并調試所有用于綜合素質評價的設備,確保在評測期間能夠正常使用,并負責學生在操作中的技術支持。

xx老師為此次測評的聯絡員,負責協調各項相關工作。

四、評價的內容和標準

(一)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依照《通知》要求,主要涵蓋公民道德素養、溝通與合作能力、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體育與健康、審美能力等六個維度。評價指標分為基礎發展目標、要素和主要行為表現等三級,具體內容詳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細目表》。

(二)評價標準:見附件二

五、工作流程

1、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過程

(1)組織成立;

(2)進行學習培訓(分批次、分組進行)。班主任及小組成員參加培訓,全體教師需學習相關內容。

(3)班主任組織學生進行學習與明確評價的內容與標準;學生總結并填寫《綜合素質評價手冊》,班主任進行審核。

(4)以班級為單位進行集中操作;教師進行綜合評價。

2、利用軟件進行評價過程

(1)學生錄入“實證材料”。

(2)班主任審核材料。

(3)進行學生自評、互評與師評。

3. 班級評價小組開展評價的基本流程包括組織培訓——學生展示實證材料、自我陳述——學生自評——學生互評——教師評價——綜合評價等級數據的生成——填寫綜合性評語。在評價過程中應當重視對實證材料的分析與避免片面性。如果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爭議,需提交學校進行審定,綜合性評語由班主任整理各方評價結果,與相關教師共同討論形成。

六、制度保障

為確保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透明、公正、科學,各班級需建立和完善評估工作制度、公示制度和監督制度。

(一)培訓制度

學校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每位參與評價的人員都能獲得及時有效的培訓,提升職業道德和綜合素質評價能力,明確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及要求,以保證評價過程和結果的公平、公正與科學。

(二)公示制度

學校需公示該實施細則,評價結束后,結果應書面通知學生及家長,若有異議,學校將予以解釋與處理。對公民道德素養評為優秀的學生名單應在全校張榜公示一周,接受同學質詢并給予答復,其他學生的評價結果不進行公示。

(三)監測制度

學校將對獲得優秀評定的學生進行監測,一旦發現有違反規定及弄虛作假的行為,將取消其相應等級。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2

為了科學評估、全面反映小學生的綜合素質,根據《教育部關于推進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和相關教育部門的指導精神,制定20xx年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及實施細則。

一、綜合素質評價的原則

要注重過程與結果的有機結合。學校應完整記錄學生在小學階段的各個方面成長,包括思想品德、學習成績、社會活動、榮譽及獎懲情況等,以真實反映學生的多方面能力和個性特長。確保評價過程的公正、公平與公開。評價的內容、方式和標準應提前向學生及家長說明,評價結果應及時告知學生和家長,優秀學生名單需在學校公示(公示期為7天),如有異議,學校需及時核查并妥善處理。

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綜合評語和分級評價兩部分組成。

綜合評語:重點對學生的道德品質、社會適應能力、情感態度、協作能力以及日常表現進行定性分析,為后續的針對性素質教育提供依據。綜合評語將基于學生自評、同學互評、任課教師評價以及家長意見,由班主任撰寫,并經過評價委員會審核確定。

分級評價:主要針對能夠反映學生素質發展的關鍵項目進行定量測評。20xx年,本地區的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項目分為品德與誠信、藝術與審美、實踐與服務、健康與運動等四大類,每類下設若干具體項目。每類的評價結果將以A、B或C等進行呈現(分別表示優秀、合格、不合格),其中B和C等級由學校自行決定,A等級需學校審核并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C等級的比例應控制在5%以內。每位小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展示為不同等級組合,如1A3B、2A2B等。

三、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應依據學生的基本發展目標,重點評估學生的日常表現、參與的活動、學習作品、個人特長及獎懲記錄等,力求全面、客觀地反映學生的綜合發展水平。在20xx年,我縣的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項目分為品德與誠信、藝術與審美、實踐與服務、健康與運動等四大類。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3

為了全面推進小學生階段的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實施有效的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是基礎教育改革的重要內容。為確保學校、教師及廣大家長能夠充分理解《xx縣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的核心要點,并明確后續的操作流程及具體要求,使我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夠高效、順利地開展,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成立組織、明確分工

1、xx小學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評價小組)

組長:

副組長:

2、xx小學綜合素質評價小組

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于教導處。

3、xx小學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于政教處。

4、工作職能:

(1)xx小學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負責整體組織與實施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2)評價小組的主要任務是:制定、實施相關的評價細則和規定;組織對教師的培訓和宣傳工作;對各班級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檢查,并監督評價流程;對本校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審核和統計分析,并形成反饋報告。

(3)監督小組的職責包括:監控本校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各方質詢與投訴,并制定具體的投訴處理方案,針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及時的調查與處理。

二、加強宣傳、實施細則

1、通過學校網站和宣傳欄向全校師生及社會公布《xx縣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xx縣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與說明》、《xx縣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及《xx小學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由教導處組織教師學習以上文件,班主任負責組織學生學習,讓全校師生及社會對該工作有充分的關注,明確開展工作的目的和意義。

2、班主任需組織學生和班級評價小組利用系統軟件進行自評、互評及教師評定。學生應根據《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的內容對自身及他人的表現進行全面總結、分析和評定,并填寫《xx縣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中的自我評價部分;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根據《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結合學生表現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由教導處匯總分析數據,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自評、互評、師評等各類評分。各班級需對評分結果進行公示,確認無異議后,由班主任收集填寫《20xx年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中的評定結果、學業成績及教師的綜合評語,最終完成家長、學生及班主任的簽名確認,并交教導處形成學生成長檔案。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4

 一、 指導思想

為積極響應國家教育方針,全面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本校將依據《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及實施細則》,展開小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工作,構建科學合理的評估體系,充分發揮評估的促進效應,使評價過程成為助力學生發展的過程,促使學校教育不斷提升,從而有效促進學校素質教育的發展。

 二、評價的原則

(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多個方面綜合評估學生的全面發展,努力培養學生熱愛祖國、誠實守信、樂于助人的高尚品質,提升終身學習的意識與能力,鍛煉出健康的體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質,培養出適應社會的能力和豐富的審美情趣。

(二)將評估內容細化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標準,為學校素質教育的有效實施提供理論依據和實踐保障,推動評估機制的促進功能,使評估過程成為學生發展與提升的過程,使評估要求內化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關鍵指標。

(三)評估內容需多元化。需重視學生的文化成績,但更要注重品德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重視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評價,以及合作能力和團隊意識的培養,關注學生情感的塑造和價值觀的引導。

(四)要具備良好的可操作性,既能用于學校對學生的考核評價,也要適用于學生的自我評價與自我反思,以便促進學生在全面發展過程中的自我提升。

(五)在評估過程中,既可單獨評估某些指標,也可進行綜合評價,以實現全面評估的目的,使評估過程成為指導和實踐的過程,引導學生朝著目標努力。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學習習慣、運動與健康、藝術素養、社會交往等五個方面。

1. 道德品質。熱愛祖國,尊重他人,誠實守信,樂于助人,遵守社會公德,積極參與集體活動,關心社會和環境。

2. 學習習慣。具備良好的學習興趣和自我管理能力,能夠合理利用各種學習工具和資源,具備自我反思和自我調整的意識,完成基本的學科學習任務,展示出初步的研究和創新能力。

3. 運動與健康。熱愛參與各種體育活動,養成定期鍛煉的習慣,具備一定的運動技能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4. 藝術素養。能夠欣賞生活與藝術中的美,擁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與各類文藝活動,通過多種方式表達自己。

5. 社會交往。能夠與他人友好相處,尊重和理解他人的觀點與感受,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合作意識。

(二)評價標準

1. 道德品質、學習習慣、社會交往等方面的評價,凡基本符合要求的可視為合格。

凡存在明顯問題,不符合規定標準的,可暫不評等級,但須如實記錄問題情況。

在社會公益活動中表現突出,或獲得相關組織表彰的,可以在評價中具體記錄。

2. 對于學習習慣、運動與健康、藝術素養等方面的評價,分為A、B、C、D四個等級。

基本符合標準的可得B或C,未達到要求的為D,符合標準且有突出表現并提供明確依據的經領導小組確認可得A。

例如,在學習習慣方面,若研究性學習成績突出,受到社會認可或有權威部門的評價,或持續優秀的學業成績,均可獲得A。

在運動與健康方面,若為國家三級以上運動員,或在省市級體育賽事中獲獎,也可獲得A。

在藝術素養方面,若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表現優異,或在分級藝術比賽中獲獎,也可以得到A。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5

為深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落實素質教育的理念,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鎮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此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評價的改革,貫徹新課程改革的育人理念,全面落實教育方針,促進學生的全面和諧發展,培養出德、智、體、美等方面都得到發展的新一代人才。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應以促進學生的成長為目標,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的成長歷程,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作用,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多個維度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提高。

3、自主性原則。

學生是評價的主體,應充分發揮評價在自我教育、自我調適中的功能,使評價更為客觀、全面,既能得到同學、老師、家長的認可,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4、動態生成性原則。

評價活動本質上是一個動態生成的過程,教育過程本身是活的。評價可依據學生的年齡、年段特點,以及學校的實際情況和學期教學工作重點進行調整,強調行為習慣的培養和達成過程。

5、可操作性原則。

根據學校和班級的實際情況,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方法應靈活簡便,避免過于繁瑣或形式化,以便教師能夠將評價融入教育教學的全過程,同時幫助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學習習慣,使評價具有實效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三、評價的基本內容、標準及結果呈現方式。

1、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發展目標包括品德行為、學習能力、合作交往、身體健康、審美能力五個維度。每個維度的基本發展目標又細分為要素和關鍵表現提示等。

2、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呈現形式包括兩個部分:

一是等級評定。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分別用優秀、良好和一般三個等級進行呈現。

二是綜合性評語。包括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和家長心聲四個部分。自我描述:記錄一學年中最具代表性的成績;同伴贈言:記錄最信任的同學或朋友的祝福;教師寄語:記錄班主任或最欣賞的老師對自己一學年的評價;家長心聲:記錄家長的反饋意見。

 四、評價操作程序與方法。

1、本評價方案為每個學校提供了創造的空間,學校可根據本評價標準制定符合實際的細則,以體現校本特色。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過程重視過程性,通過學生每月的綜合素質評價記錄表來體現。

3、學生的綜合素質月評價應依據《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根據年段的具體行為目標達成情況,征求老師、同學和家長的意見,由學生自行填寫,但每次的評價結果必須得到教師、家長和同學的簽字確認。

4、學生的年度綜合素質評價由班主任根據月評價情況,分析學生的成長情況,給予客觀評定。

5、學生的綜合性評語在每學年即將結束時形成,整理和歸納的過程應強調多元主體的參與。評價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和 “家長心聲”均按上述方式完成,并在下學年報到時反饋給班主任備檔。

6、材料的整理和粘貼欄可根據各校的具體情況實施,主要粘貼學習過程的記錄材料和關鍵表現的材料。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6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是基礎教育改革中的重要環節,旨在全面反映小學生的成長與發展,推動學生的全面素質提升,同時也是小學升學的重要參考依據。結合我市的教育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素質教育及新課程理念的要求,落實我市關于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政策,始終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內部評價為主導,配合專業支持與制度建設,從多樣化的評價方式出發,注重培養過程與評價過程,努力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以推動課程改革及素質教育的深入落實。

 二、實施目的

1、加強素質教育,進一步推動小學課程改革的深入開展,全面落實國家的教育方針,以提高教育質量為目標。

2、通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面向全體師生、家長及社會進一步倡導素質教育,宣傳基礎教育的改革成果,促進社會對教育理念的更新。

3、在實踐中探索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的方法,建立健全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三、實施原則

1、客觀性原則。提前公開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及相關規定,確保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

2、可行性原則。評價方法要靈活便捷,避免復雜和形式主義。

3、發展性原則。結合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關注學生的全面性發展及個體差異。

 四、實施程序

(一)建立三級管理機構

1、教育局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教育局設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

主任:

成員:

履行職責: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7

為更好地推進我校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依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全面反映小學生的發展狀態,促進其全面培養。這一評價體系不僅是判斷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依據,也是未來中學招生的重要參考。該評價依據學生的實際表現,結合思想品德、學習能力、人際交往、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多個方面,通過多樣化的評價方式,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推動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

(二)工作原則

1、適應性原則。評價機制與標準應符合素質教育的要求,助力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2、差異性原則。評價過程中應兼顧每個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性特長,反映個體差異;

3、公平性原則。積極探索科學的方法,努力確保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提升評價工作的專業水平。

二、評定機構的構成與主要職責

1、班級評定工作委員會

(1)人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主要職責:

①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開展相關宣傳活動。

②制定具體的評定時間和操作流程。

③對整體評定工作進行協調與管理。

④確認本校的評定小組。

⑤對班級評定結果進行審核、仲裁及上報。

⑥對班級評定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反饋與指導。

⑦負責評定工作中的紀律監督。

2、教師評定小組

(1)由班級為單位,班主任擔任組長,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共五人。

(2)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班級的學生評價工作、結果匯總,為學生做出綜合評價,同時接受家長咨詢。

3、班委會評定小組:

(1)由班長負責,由五名學生組成,成員為班級各小組的組長。

(2)職責:記錄和評價班級學生在學習、表現、生活、紀律及表彰等方面的情況。

三、評定內容、評價方法、等級分配及操作流程

(一)評定內容。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包括基本素質評價和個性發展評價兩個部分。

基本素質評價指標是所有小學生應達到的基本目標,涵蓋思想品德、學習態度、交流合作、身心健康、藝術表現等多個方面。

(二)等級分配

我校等級名額比例:A級學生不超過25%,C級學生約為10%,其余為B級。(對于嚴重違反校規或尚未撤銷處分的學生,經學校領導小組審核,可定為D級)。班級等級名額與學校保持一致。

(三)評定信息來源

1、學生的成長記錄手冊及日常表現。

2、學生的各科平時成績。

3、學生所展現的個性特長。

4、學生自我評價、同學評價、家長評價及教師評價。

(四)操作流程

1、確定機構:由班主任推薦并選舉產生班級教師評定小組與學生評定小組,并及時公布名單。

2、宣傳動員:召開綜合素質評定主題班會和教師動員大會,傳達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意義與重要性,學習相關知識,并分發“告家長書”,爭取家長的支持。

3、學生自評:學生根據自身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定的要求,結合在小學階段的發展情況,自我評價,包括描述性評語(約150字)及各要素打分。

4、家長評定:家長根據孩子在小學階段的表現及綜合素質評定要求,進行客觀評價。

5、班委會評定:根據學生日常表現,通過觀察及查閱成長記錄手冊、班級周記等方式,對同學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班委會成員對照發展目標,對每位同學打分,然后副組長計算最終得分,評定者需簽名。

6、教師評定:班主任依據學生日常表現,通過觀察、訪談、查閱成長記錄手冊及班級周記等方式進行公正評價,并在學生成長記錄手冊中如實寫下班主任評語,其他教師評定小組成員需參考學生、家長及班委會提供的信息綜合打分,評定者需簽名。

7、綜合實踐活動評定:根據學生在研究性學習和社會實踐中的表現,由班主任實事求是填寫。

8、其他事項記錄:學生在各類競賽及活動中獲獎情況,按學期填寫記錄。

9、評定結果公示:班級評定結束后,將結果提交學校領導小組審核,經審核后告知學生本人。期間:

(1)由學校設立投訴電話,評定監督小組負責接受投訴并做記錄。

(2)校內設立意見箱,定期查閱異議內容,由校評價工作監督小組負責調查,決定是否復議,并做好解釋及后續工作。

10、評價結果的審定與歸檔:學校領導小組對每位學生的評定結果進行審核,校長簽字并蓋章,上報相關部門存檔,以備中招錄取使用,所有原始資料與評比表格一并歸入政教處存檔,評定結果一經歸檔,原則上不再變動。

11、評語表述:班主任需根據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內容,給予每位學生綜合評語,體現成長,突出特長和潛能,指出不足,鼓勵進步,并簽名填寫在成長記錄手冊中。

12、填寫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的相關內容:班主任親自完成各科期中、期末及總評成績的填寫,同時要求學生與家長認真填寫相關欄目并簽名或蓋章。

注:所有評定內容須使用鋼筆或黑色水筆填寫,字跡整潔,不得涂改。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8

實施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是促進學校形成科學的人才觀和教育質量觀的重要舉措,既強調了知識與技能的培養,又注重人文素養的提升,為學生的全面發展、終身學習打下堅實基礎。這一評價體系也是學校選拔人才、提升教育質量與高等學校招生的重要參考依據。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的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我們制定了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本方案立足于素質教育和新課程理念,圍繞道德品質、公民意識、學習能力、合作交流、體育健康及審美表現展開。我們堅持學生全面發展的原則,既重視學業成績,也關注思想品德和多方面潛能的培養,尤其是創新能力與實踐能力的提升。我們將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使綜合素質評價成為激勵學生成長的有效手段。

二、綜合素質評價的組織

學校將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及班級評價小組。評價委員會由校領導、德育主任、教務主任、骨干教師、學生及家長代表構成,負責執行評價方案、制定細則、組建班級評價小組,并監督實施過程,處理投訴和反饋。班級評價小組則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學生代表組成,負責班級內每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

三、評價內容與評價結果

(一)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包括學生的學業成績信息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信息兩大模塊。學業成績由學生的日常成績和期末考試結果構成,日常成績則包括課堂表現、作業完成情況、活動參與度等。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信息,則從思想道德、藝術體育、職業素養和社會實踐等四個方面進行評估。

(二)評價結果及使用

(1)平時考試成績由教務人員記錄,并由教學管理部門審核,以分數、等級或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現,學業水平考試由教育局統一組織。

(2)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包含成績及綜合評語,后者需整體描繪學生的綜合素質,反映他們的發展水平和特點,同時指出不足之處,激勵進步。必要時可附相關材料作為證明。

四、綜合素質評價辦法

(一)評價的信息來源:包括學生的日常思想道德表現、學習情況、課外活動參與、興趣特長及獲獎情況、以及來自家長和社會的反饋等。評價過程中,應與學生成長記錄相結合,重視過程性資料的分析與總結。

(二)評定程序:綜合素質評價應遵循多元化的主體、多樣化的方式、科學化的內容及促進學生發展的原則。采用學生互評、任課教師評價及班主任評價等方式,每學期末對學生在思想品德、學習能力、社會實踐、體育健康及審美表現等方面進行量化評分,班級評價小組根據分數及綜合表現評定結果等級(“優”、“良”、“合格”、“不合格”)。

五、注意事項

(一)落實評價程序。綜合素質評價需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貫徹學生互評、教師評價和班級評價小組總評程序。學校評價委員會需審查評價的真實性與有效性,對于重要分歧應提交校評委裁定,以確保結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

(二)建立公示制度。評價結果應在班級公開,并通知學生及其家長,聽取反饋,接受監督。對于評價結果如有異議,可向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出。

(三)建立誠信機制。評價過程是培養誠信品質的重要環節,參與評價的人員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保證評價的真實性。評價結果不得隨意更改,如確需更改應由班級評價小組提出意見并報學校評價委員會審定,同時保留原記錄備查。

(四)申訴復議程序。學生若對評價過程或結果有異議,可向校內申訴機構申請審核并公示結果。

六、實施保障

(一)成立組織機構:

(1)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制定《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細則》;任命評定小組成員;指導各班級評定工作;確認評定結果;監控過程并處理咨詢及投訴。

(2)班級評價小組:

組長:

成員:各學科教師代表、家長代表(需公示后上報備案)

職責:評定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

注:任教師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年,評定小組成員不少于五人。

(3)監督小組:

由家長代表與學生代表組成。

(4)申訴復議小組:

組長:

成員:

(二)健全相關制度

(1)公示制度。評定內容、方法、程序及結果應明確解釋并公示。評定獲得“優”等級的學生名單應在班級公布,其他等級學生可向班主任咨詢。

(2)申訴制度。對于評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校評定工作委員會提出申訴,處理過程需詳細記錄并及時反饋。

(3)誠信制度。為工作人員建立誠信記錄,評定過程如出現違規行為需記錄,在師德評價中作出相應扣分。

(4)紀律處分制度。對違紀學生需保留證據并與家長溝通,并在《違紀學生處理告知表》上簽字,若有異議,可書面向校評定工作委員會申訴。

(5)監控制度。各級評定委員會需及時了解評定工作情況,糾正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每年終結性評定后需撰寫工作匯報。

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試行。廣泛宣傳評價制度改革工作,改變傳統評價觀念,推動教師、學生、家長的積極參與,確保社會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支持,以保障該工作的順利開展。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9

為了保證我校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全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相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以國家教育方針和全面發展為指導,旨在幫助學生自我認知、自我提升,促進學生各方面的全面發展;同時也要引導教師轉變教育教學方式,進一步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深入與健康發展;還應幫助家長與社會樹立科學的人才觀和教育質量觀,從而推動我校素質教育的全面落實,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二、組織與領導

1、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制定學校的評價方案與具體流程;指導班級評價小組的成立,組織并監督評價工作,妥善處理評價過程中的各種問題,對評價結果進行確認;接受社會各方的監督,并對評價中出現的爭議進行調解;負責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指導教育教學的改進;對教師和學生家長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與解釋工作。

2、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監督學校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相關投訴,進行調查并處理相關事宜。

3、班級評價小組:每個班級應以班主任為組長成立班級評價小組,成員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人數為5至7人。小組中的學生成員不參與教師評分,但應參與實證材料審核和評價細則討論等決策過程。

三、原則與內容

評價工作原則:首先是“三公”原則。堅持評價工作的公平、公正與公開,確保對學生的全面、客觀與科學評價。其次是“三化”原則。評價主體應多元化,學生與教師均可參與評價,評價形式應多樣化,包括自評、互評與教師評;評價過程需信息化,學校將通過信息技術手段提高評價的效率與客觀性。最后是“三結合”原則。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全體評價與個體評價相結合,充分體現學生的個體差異與個性發展需求,促進學生自我完善,營造和諧的校園文化氛圍。

評價內容:

主要從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交流與合作、身心健康與審美能力等五個維度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評價。

四、方法與程序

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貫穿整個小學階段。每學年組織一次,前兩學年在學期末進行,第三學年在5月底之前完成。在第三學年的評價中,需同時參考前兩學年的評價結果,并注重學生在第三學年的發展情況。

資料建設。每個班級需建立學生成長記錄檔案袋及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

成長記錄檔案袋將主要記錄和收集學生日常表現的相關材料,為綜合素質評價提供實證依據。實證材料必須是原始、真實、完整和全面的。

學校建議收集以下八類實證材料:

1)各類課程學習的階段性或期末考試成績;

2)考勤及日常表現的統計材料;

3)重要作品或作業;

4)參與實踐活動的相關記錄或證明;

5)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獎項、表彰證明;

6)重要評語;

7)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可的特長證明;

8)自我陳述。

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內容主要包括學業成績記錄、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達成情況的描述、特長發展的信息及自評、互評、教師與家長的評價等評定等級和階段性總結性評語。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10

一、指導思路

圍繞“小學生全面素質提升”的教育理念,注重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的結合,以日常觀察和成長記錄為依據,力求評價內容全面、客觀,遵循科學、規范的程序,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與潛能激發。通過評價,幫助學生認識自我、探索自我、完善自我,助力教育目標的實現,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不斷提升。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旨在促進學生的持續發展,結合定性與定量評估,強調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作用,為學生的未來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落實國家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多個方面全面評估學生的發展,突出基本素質的培養和成長,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以及情感態度價值觀三方面的融合,促進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

3、激勵性原則:

評價要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他們的成就,表彰表現突出的學生,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長處、改善短處,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進步的動力。

4、科學性原則:

評價應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采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的學業成績,又展示學生的個性、特長與發展潛力。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等綜合素質的全方位信息,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與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覆蓋范圍。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個性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與特長評價三個方面。

1、個性表現評價:

參照《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對學生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特質與情感態度等進行全面評價。

2、特長評價:

通過組織書畫比賽、體育活動、六·一、元旦慶祝、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示等多元活動,評估學生的參與情況,并對此作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

根據各學科課程標準中的學習目標以及各個學段的達標要求,評估學生的學習進展,主要通過期末考試的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

考試試卷和學生的語文素養。

數學:

考試試卷及日常測驗。

英語:

考試試卷、英語口語和課文朗讀。

科學:

考試試卷、實驗操作與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

考試試卷與社會調查。

音樂:

歌曲演唱。

美術:

繪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

依據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的評分進行評價。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采取等級制,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及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應以班級為單位,充分體現學生在評價中的主體地位,注重評價的過程。

3、各校在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需本著服務全體學生全面發展的教育宗旨,切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后,學校應及時向學生及其家長反饋評價結果。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11

為深入貫徹實施素質教育理念,加快推進教育改革步伐,強化學生的全面發展與綜合素質提升,依據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此制定本校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及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的重要手段。根據教育新要求,以品德修養、學習能力、體育鍛煉、特長發展為主要內容,由學校主導,結合實際情況,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評價應基于學生的實際表現,關注其全面性和潛能的發揮,采用多元化的評價方式,力求全方位展現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生、教師和學校的共同進步。

二、評價方法

評價方式包括日常評價、階段評價和終結評價。應遵循“日常評價是階段評價的基礎,階段評價是終結評價的基礎”的原則。

1、日常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中要注意觀察學生的發展情況,及時進行評價,并妥善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

(1)即時評價。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采用靈活、多樣化的評價方式(如口頭評價、成果展示、交流訪談、觀察記錄、問卷反饋、情境測驗等),及時反饋每位學生的優點、缺點及發展方向,滿足個體的成長需求。

(2)成長檔案。應收集能有效反映學生成長的重要資料,包括學生自評、同學、教師和家長的評價、參與文體活動的表現、階段性成績以及學生的優秀作品等。學生作為成長記錄的主要參與者,應體現誠信,同時歡迎教師、同學、家長的積極參與,以確保記錄的真實性、典型性,便于展示。

(3)學業評測。考試是評價學生的一種重要方式,應結合目的、性質及對象選用相應的考試方法,以促進學生的學業進步。每一階段的測試結果都應保存,以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依據。

(4)活動表現。通過演講、文藝表演、創新小制作等多種形式,展示學生的特長,培養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評價

(1)學校應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其成員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價工作的實施細則,編制相關評價子表,匯總和上報評價結果,指導和監督各班級的評價工作,及時處理質疑和投訴。在實施前,學校應通過教師會、班會及家長會等方式普及評價方案,以確保各方的知曉與支持。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進行。每個班級應組建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確保成員對班級學生有較深的了解,并具備良好的責任心與誠信。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應依據日常表現,在每學期結束時對每位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結合各種資料,通過集體討論給予客觀公平的評定,教師需善于分析能反映學生學習情況的數據,階段性評價結果應填寫在《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記錄表》中。

三、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四個等級,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優秀比例不超過40%。對于評定為“不合格”的學生,應經過學校委員會的審核,并報學校管理層研究決定。

(2)評語反饋。應以綜合素質評定內容為依據,給予學生一個全面的評語,尤其突出其個性、特長和潛力。評語應為激勵性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潛能與不足,同時應制定明確的改進計劃,幫助學生建立自信。對于低年級學生的評價應簡明易懂。

2、評價結果的應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和程序應明確告知學生及家長。如家長對結果有異議,應由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與處理。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應審核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原則上不應更改。如發現有誤,須記錄更改原因及更改人員,保留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四、實施保障

1、組織架構:

(1)學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組成人員: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

職責:制定評定工作的細則與程序;確認評定小組成員;指導班級評定;審核評定結果;監控評價過程。

(2)班級評定工作小組 組成人員:班主任與科任教師組成,成員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年。

職責:對所教班級的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定。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12

一、指導思想

秉持“以學生發展為中心”的教育理念,落實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方針,以日常評價與學生成長檔案為依據,致力于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其特長與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成長的作用,構建科學的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通過評價,幫助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充實自我,實現教育教學的既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不斷提升。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的目標是推動學生的全面發展,結合定性與定量評價,重視過程評價,注重學生成長,恰當地發揮評價的導向作用,為學生的終生發展奠定基礎。

2、全面性原則:全面落實國家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多個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培養與形成學生的基本素質,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力求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3、激勵性原則:評價應最大程度地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揚先進,樹立榜樣,從而幫助學生發揮優點,改善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進步的動力。

4、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方法,全面反映學生的學業成績與個性、特長和潛力,努力獲取學生在德、智、體、美、勞各個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拓寬評價的涵蓋范圍。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行為表現、學業發展和個性特長等三個重要內容。

1、行為表現評價:依據《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評估學生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習慣及生活能力、個性特點與情感態度等方面的個人行為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通過組織書法、繪畫、體育運動會、六一兒童節、元旦聯歡、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等多樣活動,收集學生的參與情況,針對表現突出的學生進行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依據各學科課程標準中的學習目標及各個學段學生應達到的要求,對學生的學業成果與發展狀況進行評估,主要通過期末考試的試卷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考試試卷、口語表達及課文誦讀。

科學: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及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歌曲演唱。

美術:繪畫、剪紙及手工制作等。

體育:依據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進行評估。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施等級評價,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以班級為單位,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地位,整個評價過程中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時,應服務于所有學生的全面發展,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并在學期結束后及時將評價結果反饋給學生及其家長。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13

為全面促進小學生的全面發展,推動小學綜合素質評價改革,依據《教育部關于推進小學綜合素質評價的通知》、《關于小學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意見》、《遼寧省小學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等相關政策文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評價的組織結構

1、市教育局以及各縣(市)、區教育局需成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具體的評價實施細則,指導各學校的評價工作,監督評價的執行,處理違規行為。

2、各學校應成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作為本校評價工作的決策和監督機構,指導和監管該校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接受投訴和舉報,處理在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該委員會由學校的領導、年級組組長、教師代表及學生家長代表組成,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3、每班需組建教師評價小組和學生評價小組。教師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及各科任教師組成,班主任擔任組長。每個班級應將學生平均分為若干個小組,學生評價小組同時也是學生在校生活、學習的合作團隊。小組成員需經本班學生認同,并由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審核通過和公示。教師評價小組和學生評價小組負責組織班級日常評價工作及數據錄入。

二、評價的基本內容

1、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要素

依據《遼寧省小學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核心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1.學生思想道德素質。表現為熱愛祖國、樹立理想信念、遵循法律、培育誠信、關心集體、善于合作、自我約束、健康心理、實踐能力等。

2.學生科學文化素質。主要表現為學習興趣與態度、學習方法與反思、學習合作與探究、課外活動參與及學業成績。

3.學生身體與健康素質。表現為心理健康水平、健康生活方式、運動參與及能力測試成績。

4.學生藝術與審美素質。表現為儀容儀表、藝術知識及審美能力。

5.學生實踐與動手能力素質。表現為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及各類實驗操作能力。

2、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表現形式

綜合素質評價分為等級評價和積分評價兩種形式。

等級評價依據評價維度與分值進行設計,表現評定分為四個等級:A(優秀)、B(良好)、C(合格)、D(需努力),評價主體包括學生、家長、小組成員及任課教師。

積分評價則包括班級團隊積分、小組激勵積分以及個人獎勵積分三種形式,按不同對象與內容給予評價。

班級團隊積分是以班級整體表現為依據,通過班級的集體發展環境進行評價,每名學生的積分均與班級分數掛鉤。

小組激勵積分以學生評價小組為單位,依據組員在學習和活動中的表現給予小組積分,而小組積分也同時可視為組內每位成員的積分。

個人獎勵積分主要針對個別學生在綜合素質各方面取得的顯著成就給予獎勵積分,依據學生的全面素質表現及獲得的各類榮譽證書。

三、評價的具體實施方法

1、學生思想道德素質評估

制定“學生思想道德素質評價表”,明確評價維度與分值。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等級的評定為每月一次公示,每學期進行兩次確認,評價方式包括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及教師評價,權重比為學生自評30%、互評40%、教師評價30%。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積分評價則與學校班級管理相結合,班級獲得的積分就是班級內每位學生的積分,旨在關注學生日常表現,及時給予評價與鼓勵。

2、學生科學文化素質評估

依據學習素養評價表進行科學文化素質的等級評價。積分評價包括小組合作學習積分和激勵性積分,前者基于課堂小組內每位學生的表現來為小組打分,由任課教師和班干部記錄,后者包括如試卷書寫積分、進步積分、創新思維積分等。

學生的學業分數將單獨以分數形式展示。

3、學生身體與健康素質評估

以評價表為基礎確定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的等級,每學期由任課教師或學校統一組織的體能測試進行積分。

4、學生藝術與審美素質評估

按評價表付分確定藝術與審美素質的等級,積分由任課教師組織專項測試進行,每學期一次。

5、學生實踐與動手能力素質評估

研究性學習的評價依據學習小組評價表進行,社會實踐活動則通過活動記錄劃分等級,理、化、生及外語等科目的聽說能力同樣由任課教師組織的專項考試轉化為等級。

6、個人獎勵積分

個人獎勵積分主要針對學生在實踐活動中的表現,包括突出的個性特長、單項獲獎及學期末評優情況,按照不同級別的獎項進行評定,每學期僅取最高等級,不進行累計。

小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按照各年級的評價結果按權重加總,確保公平、公正的評價標準,公示合格的學生名單。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與使用

1、學生成長記錄袋。包含四類實證性材料,分別為綜合實踐活動的成果、在校期間優秀作品及獲獎情況。每學期學生可選擇最優秀的材料裝入記錄袋中,以展示其成長與進步。

2、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評價由綜合素質的最終等級、綜合評語以及學業成績構成,等級使用A、B、C、D 表示,評語需以客觀材料為依據,綜合評價學生表現。

評價結果主要用于以下三個方面:

1、作為教育行政部門評估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依據。

2、作為學生畢業的重要依據之一。

3、作為升學的重要參考依據,綜合素質評價與學業成績一同作為錄取的重要標準。

五、評價的實施流程

1、評價的準備工作應做到制度化和常態化,組織相關人員對政策文件進行學習,并提高對綜合素質評價的認識。

2、各級教育部門需做好本區域內學校的組織領導,確保評價要求的落實,并收集整理評價檔案資料。

3、在學期末階段,由學生及教師將評價數據錄入計算機系統,生成最終評價結果,確保評價過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14

一、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目的

促進每位學生全面發展;

推動教育課程的持續改進與提升;

助力教師的成長與專業深化。

二、評價特點

1、評價過程化

注重對學生學習過程的評價,關注他們在學習活動中的情感、態度和行為表現。尤其重視學生在活動中的努力程度、探索精神與創造性思維。即便最終結果未必如預期,也應珍惜學生所獲得的寶貴經驗。

2、評價多樣化

——主體多樣化

評價應是教師與學生共同參與、有意義的建設性過程。學生不僅是評價的對象,更是評價的參與者,強調自我評價與互助評價,鼓勵家長和其他相關人員的參與。

——角度多樣化

通過分析學生的言語和非言語表達,整合來自教師、同學、家庭等多方的信息,獲取綜合評價。

——尺度多樣化

不應使用統一的標準來評價所有學生,而是要關注每個學生在其自身起點上的發展。

三、評價內容

本方案主要對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綜合表現進行評價,具體劃分為三大類:

1、課前準備。包括書籍和材料的準備、守時靜候教師等。

2、課堂表現。遵守課堂規則、積極發言、主動參與活動等。

3、學習結果。涵蓋課堂作業和課外作業的完成情況。

四、評價依據

1、課前準備。小組長負責檢查書籍及資料的準備情況,并進行記錄;課代表負責組織課前紀律,登記靜候教師情況。

2、課堂表現。教師觀察并記錄學生在課堂上的行為表現,可進行自我記錄或指派課代表進行登記。

3、學習結果。教師對學生課內外作業的完成情況進行登記,建議設計調查問卷,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態與發展情況。利用成長檔案袋或活動記錄冊等方式收集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資料,這是有效反映學生成長的一種方法。

五、評價方式

采用開放式評價方法,結合課堂表現與課外活動。

1、教師評價

教師需及時記錄學生的日常表現,對課堂表現進行真實客觀的評價。期末時將記錄反饋給學生,并召開總結會,讓學生分享各自見解,促進教師的評價進一步完善。

2、自我評價

學生對自身進行評價,逐步提升評價的自覺性。

3、互相評價

在學習小組內,由小組長組織學生對組內成員的表現進行評價,并進行優缺點的自我和互相評價,設立努力目標。

4、家長評價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設計問卷調查,鼓勵家長參與評價過程。

5、綜合評價

教師依據以上幾種評價結果進行一次綜合性評價。

以上每個大類及小項均可分為A、B、C、D四個等級進行評價,A為優秀,B為良好,C為合格,D為待合格。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15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基礎教育階段的新課程標準,全面考核我校小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教育評價觀念,建立有助于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基于《浙江省小學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的相關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

2、工作職責:組織、協調、指導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開展,負責審核學生綜合素質的定性與定量評價,并確定學生的畢業綜合評語及“審美與藝術”、“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等項目測評的最終等級。

(二)成立相關測評小組

1、綜合評語實施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各班班主任

(2)工作職責:組織宣傳與學習;每學期進行學生自評和同伴互評,撰寫并上報綜合評語,并及時給予反饋;負責相關檔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審美與藝術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音樂和美術的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的測評等級;審核學生免測條件,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相關測評等級情況。

3、體育與健康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運動技能與體能測評,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級;審核學生免測條件,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級情況。

4、勞動與技能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各年級的科學、技術及相關科目的任課教師。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科學實驗技能與技術操作等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級;及時向校測評領導小組提供勞動與技術類的評定名單。

5、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參與組織開展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及社區服務活動的相關教師。

(2)工作職責:負責學生的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及社區服務三個專項的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級;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級情況。

 三、評價內容、形式及方法

1.定性評價

(1)評價內容:學生的道德品質、公民意識、情感態度、合作能力等方面的素質。

(2)評價形式:綜合評語(包括概述、突出表現、事實性材料等)。

(3)評價方法:基于學生自評、互評和任課教師評價,由班主任每學期撰寫一次;畢業綜合評語由畢業班班主任在各學期評語基礎上,結合學生的發展變化情況進行撰寫,并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2.定量評價

(1)評價內容:審美與藝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體育)、勞動與技能(科學實驗技能、技術)、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四個方面。

(2)評價形式:確定“測評等級”,分為A、P、E三等級(或P、E二等級)。

(3)評價方法:各測評小組每學年組織一次測評,測評成績分為A、P、E三等級(或P、E二等級),其中A等不超過20%,E等不超過5%。學生的最終測評等級由學校測評領導小組依據省內相關測評規定確定,其中A等不超過25%,E等不超過5%。對于獲得A等的學生,在校內進行公示,對于評定為E等的學生給予書面通知。

 四、評價時間安排

1.綜合評語(定性評價)每學期實施一次,要求在學期結束前的兩周內完成;畢業綜合評語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完成。

2.審美與藝術、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定量評價)每學年實施一次,要求在第二學期的第15周之前完成;學生測評的最終等級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確定。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估體系及其實施細則(精選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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