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拖欠治理的具體實施方案(精選13篇)
農民工作為推動城市化進程的重要力量,工資拖欠問題卻屢見不鮮,嚴重影響了他們的生活和尊嚴。為此,實施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的有效方案顯得尤為迫切與重要。通過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機制以及推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我們不僅能夠切實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更能為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奠定堅實的基礎。這一實施方案的實施,將是對農民工辛勤付出的最好回應,也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堅守。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實施方案 1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工作要求,積極預防并迅速處理因工資拖欠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確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維護社會的穩定。
二、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針對我鎮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長效治理機制,著力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的實際問題。
三、組織機構
為確保我鎮在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中順利推進,加強領導和協調,特成立黃泥鎮農民工工資拖欠治理工作小組,專責我鎮工資拖欠問題的治理與清理工作。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設于勞動監察隊,由張曉明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職責分工
各相關部門需在農民工工資拖欠治理工作小組的指導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確保預防和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各部門具體職責如下:
社會事務辦,負責針對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起的群體性事件進行組織協調,督促各部門落實屬地化管理責任,妥善處理上訪問題。
勞動監察隊,負責受理關于農民工工資拖欠的舉報與投訴,堅決依法從嚴查處。加強對勞動用工管理的日常監察,聯合其他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動態,確保反應迅速、措施有效、處置得當。建立應急工作機制,發揮農民工資保障金的支撐作用。
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xx]32號)的規定,各村(社區)分管領導需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排查,發現可能引發工資拖欠的風險隱患,及時向上報告相關信息;協調各部門妥善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治理任務。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實施方案 2
根據市勞動局和市建委關于加強農民工工資拖欠治理的通知,為確保社會和諧、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并對分包單位的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監管,特制定此實施方案。如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事件,將立即啟動本方案。
一、工程項目概述
本項目為青島紡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紗錠搬遷改造工程,位于青島市四方區四流南路80號。總建筑面積為37000平方米,包括一號廠房和一號倉庫兩大單體結構。一號廠房主體為一層,附房設置二至三層,局部為四層,而一號倉庫則為二層框架結構。
二、適用對象
本方案適用于所有參與本項目的一號廠房和一號倉庫的勞務工人。
三、農民工工資糾紛管理機構
項目部承擔施工現場分包隊伍管理的主要責任,項目經理是項目現場分包隊伍管理的主要責任人。項目部設有專職勞務管理員,負責分包隊伍的管理,包括勞務人員進出場登記、出勤統計、工資發放、持證上崗、勞動紀律與勞務糾紛處理等,直接對應施工現場的管理責任。
四、項目經理與勞務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 負責核實分包單位進場人員的身份,整理和收集分包單位的各類備案有效資料,包括:
(1)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外地入青施工信用登記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勞務分包合同;
(3)勞務人員的進出場登記、花名冊、身份證、暫住證、上崗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4)分包單位與農民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
(5)分包單位的工資發放辦法及工人工資發放表原件等。
2. 成立由項目經理負責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協調小組”,及時掌握工資發放情況,發現潛在的工資糾紛問題要迅速采取協調和解決措施,確保工資支付的監督管理,妥善處理勞務糾紛及上訪問題。
(3)建立工人進出場記錄和出勤統計,落實勞動力動態統計制度,定期檢查現場的勞動力使用情況。
(4)制定農民工工資糾紛應急預案以及工資支付監控制度,主動應對和妥善處理農民工工資糾紛或上訪事件,避免推諉和激化矛盾。
(5)嚴格執行“農民工工資監控、監督管理”制度,監督分包隊伍工資支付情況,分包單位必須編制工資表,并在工人生活區公示,同時報總包項目部備案。工資表應保存兩年以上以備查證。對惡意拖欠工資的分包單位和個人,項目部應立即采取措施,使其退出,并報本單位勞務管理部門和集團公司記錄處理。
(6)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進行勞務分包施工的預、結算工作。
(7)負責勞務隊伍生活區的管理,改善工人生活條件,并組織分包單位開展考核評比工作。
(8)提供收取業主工程款和支付分包勞務費憑證的復印件,并存檔備查。
五、農民工工資糾紛的防范措施
1. 嚴格選擇勞務分包隊伍
(1)選擇勞務分包隊伍時,必須從集團公司的“合格勞務分包隊伍名冊”中選擇,經過集團公司和項目部的共同考察評審后才能使用。
(2)嚴禁使用未列入“合格勞務分包隊伍名冊”的隊伍,及被列入“黑名單”或受到通報批評的隊伍和個人。
(3)杜絕選擇無資質、無營業執照、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沒有固定辦公場所的“包工頭”。
2. 加強對勞務分包隊伍的管理
(1)強化勞務分包合同管理。
勞務分包單位經過招投標和評審后,雙方需在7日內簽署正式的勞務分包合同,合同內容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并明確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等。
(2)加強勞動用工合同的管理。
項目部需核查與進場勞務人員簽署的勞動合同,并存檔,有效管理相關資料。勞動合同中要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勞動待遇及爭議解決方式,確保工人權益得到保障。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實施方案 3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農民工權益保護的相關政策,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的健康發展與社會的和諧穩定,特根據xx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治理方案,具體要求如下:
一、重要意義
從全面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出發,以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作為根本出發點,將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視為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確保不再發生拖欠的現象。要堅持標本兼治的方針,著力建立預防與解決拖欠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將解決歷史遺留的拖欠與防范新的拖欠相結合,鞏固我鎮在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取得的成果。
二、組織機構
成立xx鎮20xx年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領導小組,鎮長xx同志擔任組長,相關職能部門如信訪辦、矛盾調處中心、企業發展辦公室、農業發展辦公室、勞動保障科、建設規劃科、重大項目辦公室、派出所、司法所、工會、宣傳文體中心及各村黨支部、村委會為成員單位。
三、組織保障
1、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建立由鎮長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協調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相關事項,加強重點行業的工資支付監督管理。
2、責任分工制度:
勞動保障科負責牽頭制定相關工作計劃和政策,通過勞動監察執法,糾正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各職能部門明確分工,各負其責,扎實開展工作,確保預防和解決拖欠工資問題的有效實施。
3、定期會審制度:
各職能部門應定期召開會議,審議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研究制定相應措施,做到早發現、早處理,確保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
4、定期通報制度:
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和定期通報制度,及時發布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確保監管透明,對出現問題的企業給予警示和處罰。
四、工作措施
1、強化法律法規宣傳培訓:全面推廣《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在全鎮范圍內開展針對企業法人的培訓,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2、職工聯系卡制度:在執法過程中,為職工發放政府聯系卡,確保舉報渠道暢通,及時處理拖欠工資的舉報。
3、簽訂責任書:要求各村黨支部與企業簽署《清欠工人工資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規范企業用工行為。
4、日常巡查:各村級專職就業指導員需按月對轄區企業進行巡查,將結果上報,隨時掌握企業用工情況。
5、矛盾排查會:定期召開矛盾排查會議,及時化解矛盾,防止問題升級。
6、專項監察:定期進行專項執法檢查,重點監察勞動合同及工資支付情況,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7、重大活動監察:在重大節日和活動期間,提升監察力度,確保社會穩定。
五、總體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各級行政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維護農民工權益的重要性,將清欠工作擺在突出的位置,確保專人負責,積極開展工作。
(二)明確責任,嚴格執法:各職能部門要密切合作,重點檢查存在問題的用人單位,依法依規嚴厲查處,確保舉報渠道暢通,及時處理拖欠工資問題。
(三)信息報送工作:鎮宣傳文體中心負責活動的信息收集與報送,確保活動情況的全方位宣傳。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實施方案 4
為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及時有效地解決水利系統工程建設中存在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依據上級文件要求,并結合水利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加強組織結構
成立某縣水利局農民工工資拖欠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班子成員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局辦公室、紀委辦、財務股、水利股、測繪股、信訪股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及縣級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政策規定,統籌協調解決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常駐局信訪股,負責日常工作。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設立相應機構,明確職能和職責。
二、健全工作機制
(一)加強工程承包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各成員單位應定期對工程建設施工企業的分包情況進行監督,嚴禁不具備資質的單位或“包工頭”進行施工。要求各建設施工企業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嚴格履行合同,完善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督促建設施工企業設立專門的勞資管理人員,負責詳細記錄農民工的個人信息、工資發放情況及進出場時間,并建立詳盡的用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冊和月工資清單,確保“三冊”信息相符合。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規范工資支付流程。各成員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制度要求,全面實施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對有工資拖欠行為的企業提高保證金比例。若因工資保證金未到位導致農民工工資無法支付的,由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籌措解決資金。督促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切實履行對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確保工資按月足額支付,不得以合同款未到位為理由拖欠工資,也不得將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企業應為農民工開設個人銀行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卡,推動銀行代發工資的工作。
(三)強化摸底調查,加大治理和處理力度。局班子成員需加強對農民工工資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單位要認真對在建及已完工工程項目的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排查。對存在拖欠現象的,要精準核查拖欠金額、涉及人數、拖欠時長及原因,做到全面掌握情況,建立工作臺賬。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預警,并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一企一策”,跟蹤督辦。建立聯合懲戒機制,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事件,其失信企業將按規定列入“黑名單”,并適時向社會公示,形成強有力的震懾效果。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務必高度重視。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重要性,認真分析形勢,精心安排,提前對各施工企業進行警示,確保農民工的工資問題得到及時解決,維護其合法權益。
(二)明確工作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農民工工資問題包案負責制。局班子成員需加強對各自分管領域的領導,確保及時妥善地解決拖欠問題,防止因處置不當引發群體事件。
(三)從嚴追究責任。對不重視農民工工資發放工作,或因處置不當導致不穩定事件的單位和責任人,將依規嚴肅追責;如涉及違法行為,按程序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實施方案 5
為認真貫徹實施《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1號)、《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方案》(陜政辦發〔20xx〕28號)以及《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方案》(安政辦發〔20xx〕126號)的相關要求,切實解決我縣農民工工資拖欠的問題,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本實施方案旨在有效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重點關注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及勞動密集型行業,如制造和餐飲服務等,明確治理的目標;重點解決工資支付不規范、監控手段不健全、清欠能力不足及企業失信懲戒機制不完善的問題;建立健全預防、動態監控、失信懲處等相結合的制度保障,形成自律、監管、協同和懲處的工作機制。確保到20xx年底我縣形成責任明確、監管有效的治理結構,從根本上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
二、工作內容
(一)檢查施工單位是否存在非法用工、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建立用工備案名冊、考勤登記不規范、扣押證件、收取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為;
(二)治理涉及建設工程的違法發包、轉包、掛靠和拖欠工程款等引發的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尤其是公共工程的工資拖欠;
(三)監督檢查建設項目是否落實總承包企業的工資支付責任;
(四)檢查建設單位對工資保證金制度的執行情況;
(五)建立政府欠薪應急周轉金賬戶,并落實資金入賬情況;
(六)整治行業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未履行監督責任,導致拖欠工資問題的積累與集中。
三、治理方法與步驟
(一)廣泛宣傳。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組織成員單位,利用專欄宣傳、送法上門、散發宣傳資料等形式,積極宣傳《勞動合同法》、《最低工資規定》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指導施工單位規范用工管理,增強守法誠信意識,引導農民工合法維權,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集中治理。各建設單位應自本實施方案發布之日起,督促相關施工企業開展自查,糾正合同簽訂、用工備案和考勤登記方面的問題。縣人社局將按照方案逐一排查所有施工項目,發現問題的須督促企業整改,并暢通投訴渠道,監聽群眾意見,及時跟進問題并制定整改措施,集中力量打擊欠薪現象,確保農民工的權益得到保障。
(三)總結與建制。各建設單位需全面匯總系統內的工資支付情況,分析拖欠工資問題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支付的長效機制。
四、治理措施
(一)暢通維權渠道。確保農民工的投訴通道暢通無阻,設立投訴熱線:0915—8820328,并在縣人社局設立信訪接待室。行業管理部門應設定專門的維權渠道,并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企業需設立勞動維權公示牌,落實投訴處理的“首辦負責制”,確保對訴求的及時回應。
(二)明確支付主體責任。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負總責,勞務和分包企業則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工資應按月足額支付到農民工本人,嚴禁向不具備用工資格的單位或個人支付工資。
(三)規范勞動用工管理。企業應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履行,建立職工名冊并備案;施工企業在農民工進場前應先行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實名制管理。總承包企業應監督分包企業的用工管理,確保工資支付的透明化與規范化。
(四)完善工資保障金制度。各建設單位在申請施工許可時,應上報施工企業資質和項目基本信息,依據相關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確保在工資拖欠情況下,能依法動用該保證金進行支付。
(五)健全欠薪應急處理制度。縣財政局應預算專項資金,設立處理拖欠工資的應急周轉金,幫助拖欠農民工的臨時生活需求,及時處理因欠薪問題引發的社會矛盾。
(六)推行代發工資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應代發農民工工資,分包企業需編制詳細的工資支付表,并在規定時間內支付至農民工個人賬戶,保證工資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七)實行分賬管理。總承包企業應將人工費用與其他款項分賬管理,開設專用賬戶,確保工資專款專用,并接受日常監管,防止挪用情況發生。
(八)建立信用體系。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建立拖欠工資的企業“黑名單”,對嚴重失信的企業在各方面予以限制,提高失信的成本。
(九)強化部門聯動。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工會等部門的溝通與協作,保證快速、依法的案件處理,針對重大投訴進行專案處理,并確保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要整合各部門資源,定期分析工資支付形勢,制定解決方案,縣人社局需主導協調,確保各項措施落地;
(二)提升效率。針對投訴的拖欠工資案件,勞動監察部門需快立案、快調查,提升辦案速度和效率;
(三)嚴格追責。對問題頻發的行業和單位進行重點監管,對因拖欠工資引發的群體事件追究相關單位的責任,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各項政策得以落實。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實施方案 6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縣政府關于全面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決策,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權益,特制定《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實施方案》。依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44號)及晉城市人民政府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集中排查的通知》(晉市農民工治欠組辦函〔20xx〕10號),本方案旨在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防止與減少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的發生。
一、成立領導小組
為保障農民工工資的支付工作,成立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相關工作。組長由鎮長任藝華負責,副組長由副鎮長張晉杰協助,辦公室主任由鎮勞動保障所所長閆鵬兵兼任,具體負責日常協調和安排。
二、建立會議制度
鎮政府將定期召開治理拖欠工資工作會議,及時總結進展并上報相關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社區)和相關部門需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各自負責以下具體事務:
1. 各村(社區): 各村(社區)的主要負責人為治理拖欠工資的首要責任人,需建立緊急工作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妥善應對因工資拖欠引發的相關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輿論宣傳,引導農民工合法合理地維護自身權益。
2. 勞動保障所: 負責組織和協調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動態;需對已建和在建的工程進行排查,發現拖欠情況立即協調項目負責人處理,做到早發現、快處理,力求從源頭上遏制工資拖欠問題。
3. 信訪辦: 負責協調各部門依法處理因拖欠工資而產生的信訪事件,防止因群體事件而引發的更大范圍的社會不穩定;組織接待、分流、轉送農民工的來信來訪,督促各村(社區)和部門落實各項責任,妥善解決群體性上訪事件。
4. 財政所: 督促項目業主妥善解決政府投資工程拖欠款項,制定還款計劃,監督已還款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以防止再出現新欠款。
5. 派出所: 負責調查處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依法對涉嫌犯罪的案件進行審查和立案處理,協同處置因拖欠工資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6. 司法所: 建立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成立專項中心,為農民工提供法律咨詢和援助服務,協助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三、建立監控預警機制
充分利用網格化管理機制,對轄區內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日常監管,每年至少開展兩次工資支付情況排查,及時識別和處理潛在的欠薪問題。對勞動密集型行業和受經濟波動影響較大的企業實施重點監控,完善預警系統,一旦發生突發勞資糾紛,各責任人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協同處理,并及時反饋上級部門。
四、健全問責制度
鎮政府對在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中未能盡責的相關領導和責任人進行問責,確保各項措施有效落實。對工作不作為或失職瀆職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確保他們按時足額獲得工資,為我鎮的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保障。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實施方案 7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地方政府關于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系列政策要求,進一步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確保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精細化管理、法治保障、誠信建設”三年行動為契機,實施標本兼治的措施,切實改善企業在勞動用工及工資支付方面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工資支付保障體系,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形成源頭防控、動態監測、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框架,建立我鎮預防和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長效機制,實現無拖欠現象并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利。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
全鎮范圍內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農業設施等各類工程建設領域,以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容易發生拖欠工資的行業。
(二)整治重點
1.政府投資項目的拖欠工資問題。重點檢查未批先建、企業帶資施工、隨意增加工程內容、工程款拖欠導致工資拖欠等情況。
2.處理難度較大的拖欠工資陳年案件。嚴查停工或半停工的項目,是否存在違反建設程序、工程決算滯后、惡意拖欠工資等行為。
3.工資支付制度落實不力的問題。檢查用工企業是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是否依規定繳納工資保證金,是否設立工資專用賬戶,并落實實名制管理及工資銀行直接支付制度等。
4.違法分包、轉包、掛靠行為。檢查建設單位是否將工程發包給不具資質的單位,施工企業是否隨意分包或者轉包,是否存在以其他有資質的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等違法行為。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主體,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辦理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需對所承包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并在合同中明確相關約定,確保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二)實施實名制管理。施工企業聘用農民工必須實行實名制,施工總承包單位對現場農民工進行實名制管理,配備專人負責勞資管理,記錄工人身份、考勤和工資支付等信息,確保數據準確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三)推廣銀行代發工資制度。推動各類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特別是在工程建設領域,由分包企業委托總承包企業代發工資,確保農民工通過銀行賬戶及時收到工資。
(四)加強工資保證金制度落實。施工總承包單位需在工程開工前20個工作日內設立工資保證金專戶,為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提供保障,確保工程項目繼續施工。
(五)積極解決欠薪陳年案件。行業監管部門要定期排查欠薪情況,明確責任,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化解歷史欠薪問題,確保在規定時間內解決。
四、時間安排
(一)宣傳與自查整改階段(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
1.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宣傳。加強農民工權益宣傳,提高意識,推動責任落實。
2.進行欠薪隱患自查。各村委需對在建工程進行全面摸底,掌握欠薪情況,確保信息準確、到位。
(二)深入督導與檢查階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成立專項督導組,加強對各村措施落實的檢查,及時上報問題,制定整改措施,確保治理工作順利開展。
(三)總結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對治理工作進行回顧,總結經驗,確保各 village 按時報告工作情況,推動問題的及時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加強部門監管。各行業主管部門需加強對項目工資支付保障措施的監督,確保相關制度落實到位,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二)落實屬地責任。各村委要對轄區內的工資保障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及時化解矛盾,促進和諧。
(三)強化部門協作。鎮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協調各方資源,確保信息暢通。
(四)嚴肅處理欠薪案件。各村領導小組接到線索后需分類處理,實現零容忍的態度,對嚴重案件追責。
(五)加強失信懲戒。對于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單位及其負責人,列入失信名單,限制其相關活動。
(六)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對因拖欠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鎮政府需迅速反應,協同各部門妥善處置,確保農民工權益得到保障。
(七)嚴格落實整改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開具整改通知,確保所有問題在規定時間內得到解決。
(八)追責問責機制。將農民工工資保障工作納入考核,問題頻發、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責任,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實施方案 8
為深入落實《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實施方案》,加強源頭管控、系統整改和法律治理,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及區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相關決策部署,明確“減少存量、抑制增量”的總體目標,秉持“誰拖欠、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重點解決脫貧攻堅階段的欠薪問題,進一步加強責任落實、細化工作措施、分類施策,全力做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根治工作,為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組織架構
為有效推動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化解及維穩工作,經研究決定,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貫徹實施中央、省、市、區關于治理工資拖欠的政策要求,統籌安排相關工作,確保按照時間節點完成各項任務;建立定期調度機制,每周召開會議,由組長主持,及時討論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安排下一步的工作計劃;指導并督促各成員單位開展工資拖欠排查、清償及政策落實工作;密切關注網絡輿情,迅速處理反映的拖欠工資問題,防止輿情的負面發酵;堅決打擊拒不支付和惡意欠薪的違法行為。
領導小組下設多個工作小組,包括欠薪化解小組、拖欠工程款小組、信訪維穩小組、國有資產處置小組、宅基地處置小組、產業發展小組及項目資金爭取小組,職責分工如下:
(一)欠薪化解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欠薪情況的排查統計,建立臺賬,審核相關邏輯和數據,確保統計信息的真實性;收集并整理相關資料,建立檔案;根據實際情況,提請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進展。
(二)拖欠工程款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工程項目的欠款排查,建立相關臺賬,確保統計數據的真實有效;完善資料收集工作,并進行歸檔;與領導小組協商開展相關工作及進度通報。
(三)信訪維穩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信訪問題的收集與反饋,建立臺賬,審查相關數據并確保信息真實;及時與行業主管部門溝通,跟蹤信訪問題的處理;制定穩控方案,做好接訪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四)國有資產處置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摸清國有資產的基本情況,做好資產評估,按程序處置國有資產,籌措資金用于清償拖欠工資;建立完善的檔案資料;按需提請召開專門會議,及時調整工作安排。
(五)宅基地處置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與自然資源部門協調,做好土地調整工作;摸清可處置的宅基地情況,辦理相關手續,及時籌集清償資金;完善資料收集及歸檔工作。
(六)產業發展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了解農業設施及產業狀況,確保其效益的發揮,籌集資金以應對拖欠工資問題;收集資料并進行整理歸檔。
(七)項目資金及經費爭取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建立項目庫,爭取上級資金支持;根據工程項目進展情況,積極爭取資金及工作經費,以化解拖欠問題;收集并歸檔相關資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小組要提升政治意識,將治理工資拖欠作為重要工作,確保按照上級要求落實各項任務。
(二)各小組應及時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確保方案的可操作性。
(三)各小組要認真履職,確保各項措施得以落地實施,鎮黨委政府將定期進行工作調度,對工作不力的單位追究相應責任,確保程序合法合規。
四、重點任務
(一)全面排查,建立清欠資金臺賬。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與相關部門合作,梳理并匯總信息,形成清晰的清欠臺賬。
(二)突出關鍵,加快清欠進度。
對照本方案明確的欠薪項目,各單位要實施細化措施,確保任務如期高質量完成,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全程跟蹤進展。
(三)強化督促檢查,提升監督力度。
各單位應持續開展對建筑項目的監督檢查,確保在建項目的工資支付工作落實到位,定期抽查涉嫌拒不支付的單位,并將其納入懲戒名單。
(四)加強監測預警,確保穩定應對。
各單位要定期更新重大欠薪問題清單,確保及時發現、妥善處置,強化輿情管理與風險防控,確保各類問題得到及時化解。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實施方案 9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的“楓橋經驗”,致力于加強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源頭治理、前期化解和關口把控。通過人民調解有效防治和化解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切實維護地區社會和諧穩定,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針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多元化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機制中的重要作用,以人民的滿意度為根本標準,以為廣大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為核心,以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和化解為主線,聚焦防范和化解重大社會風險,提升人民調解服務大局、維護和諧穩定的能力,為構建更加安全、法治的社會環境貢獻新的力量。
(二)工作目標
深入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矛盾糾紛排查和化解專項行動,緊盯重點領域、重點人員和重點問題,進一步織密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網絡、優化排查化解方案、加大排查化解頻次,確保矛盾糾紛排查不留死角、案件調解無積壓、跟蹤防控不松懈,努力化解已有風險,有效防范新風險,堅決避免因排查和調處不及時、不全面導致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案件和重大群體性事件。
二、工作措施
(一)推進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各司法所應指導村(社區)每周、鎮(街道)每月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健全完善常態化排查機制,建立詳細排查臺賬,及早發現和預警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矛盾和風險隱患。圍繞建筑工程、服務業和中小微企業等高發行業,針對農民工等易引發群體性事件的人群進行全覆蓋的排查,做到全面到位,確保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潛在風險應及時上報當地黨委、政府,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全力以赴化解矛盾糾紛。強化屬地責任,注重早發現、早化解,以最大限度在基層解決矛盾糾紛,消除風險隱患。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在矛盾糾紛化解中的基礎性作用,優化調解隊伍結構,依賴基層調解組織的熟悉優勢,靈活運用多種調解方法,確保及時、就地化解糾紛,防止矛盾交織升級。區級糾紛多元化解中心要統籌轄區內的矛盾糾紛,特別是重大和復雜的拖欠工資案,組織力量合力攻堅。
(三)建立長效機制,完善預防與化解體系。各司法所要加強對矛盾糾紛的前期研判,對可能引發重大社會影響的拖欠工資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分析、早研判,防患于未然。同時建立化解后的跟蹤回訪制度,確保成功調解的案件履行到位,防止因協議履行不到位產生衍生糾紛,鼓勵當事人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四)加大法治宣傳力度。各司法所應以農村和社區為宣傳重點,針對農民工和企業等群體,深入開展法律知識普及活動,圍繞《民法典》《勞動法》《四川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解答農民工關注的勞動合同、工傷事故和工資報酬等問題,引導農民工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自20xx年12月下旬開始,至20xx年3月底結束,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12月18日至12月31日)。各司法所需指導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結合屬地實際,召開動員大會,層層動員,逐級設立工作專班,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網絡,形成強有力的拖欠工資矛盾排查和解決合力。
(二)集中排查與化解階段(1月1日至3月15日)。各司法所需指導各級調解委員會開展全面的拖欠工資矛盾排查,確保準確記錄、分析和分級分類處理排查出的矛盾,層層落實化解責任,全力以赴進行矛盾化解。
(三)總結提升階段(3月16日至3月31日)。各司法所需利用信息報送、工作總結和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及時總結專項行動的實施情況、經驗和成效,引導更多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細致部署。各司法所需根據轄區實際情況,進行調研分析,制定切合實際的工作方案。指導調解組織明確責任,量化目標任務,確保行動有效開展。
(二)把握節點,穩步推進。各司法所需根據時間節點,扎實推動行動進展,每月向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上報排查記錄和工作總結。
(三)加強督查,嚴格考評。由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成立專門的督查小組,跟蹤檢查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確保落實到位。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實施方案 10
為切實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保障其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我區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盡管近年來在解決拖欠工資問題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工程建設及勞動密集型行業中,拖欠現象仍然較為嚴重,治理任務十分艱巨。基于此,結合《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徹底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連政辦發〔156號),提出以下治理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提升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體系,確保每位農民工都能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推動實現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二、重點任務
(一) 建立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施工企業須與每位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實名制登記,建立詳細的工資結算機制,確保施工現場的每位農民工均能明晰工資發放情況。所有參與建設的企業都應設立專門的工資管理崗位,實時跟蹤農民工的考勤和工資情況,確保用工規范化。
(二) 推動銀行代發工資機制。鼓勵各類企業通過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尤其是施工企業需要為每位農民工開設工資銀行卡,確保工資在每月固定時間準時發放。短期或臨時用工的企業應在任務完成后及時結清工資,任何情況均不得以資金流轉的滯后為理由拖欠工資。
(三) 完善工資保證金和應急周轉金制度。對工程建設領域的企業,要求按規定繳納工資保證金,這將作為工程開工的重要條件。要探索針對小微型企業以及易發工資拖欠問題的行業,建立相應的工資保證金制度,確保工資支付的可靠性。應急周轉金的設立將有效緩解欠薪壓力,確保在急需時能夠及時發放工資。
(四) 明確各方主體責任。企業應嚴格履行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施工總承包企業對其承包范圍內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則需對自招用的農民工支付直接負責,任何企業不得以資金到位問題為借口拖欠工資。對因承包或轉包導致的欠薪行為,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五) 加強拖欠工資案件的執法處理。強化勞動保障監察的法律力度,建立健全舉報投訴機制,確保農民工的投訴能夠得到及時、高效的處理。在案件處理過程中,鼓勵建立多部門協調機制,確保各方協同配合,形成強大的執法合力,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六) 推行“黑名單”制度。對因拖欠工資而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納入“黑名單”,在參與政府招標、獲取貸款等方面將受到限制,增強企業的信用責任感,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三、加強部門協同
(一) 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各地政府的職責,強化對企業的監管,確保政策的有效落實。
(二) 強化部門間配合。建立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聯席會議制度,形成協同治理的工作機制。人社、司法、財政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共享信息,查處拖欠工資事件,共同維護農民工的權益。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實施方案 11
為有效推進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我區要將相關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考評范圍。區公安局應當對拒絕支付勞動報酬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并依法處理以討要工資為名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司法行政機關要積極支持并引導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援助機構,為農民工追討工資設立綠色通道,以確保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與援助。區財政局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資金監督,按照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區總工會應增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檢查與監管,協助查處拖欠工資的問題和進行爭議調解。其他相關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工資支付工作。
一、指導思想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要求,努力有效防范和迅速處理因工資拖欠引發的突發事件,確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和諧勞動關系,維護社會的穩定。
二、工作目標
建立長效機制,預防并解決我鎮的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確保切實解決勞動者的這個關鍵問題。
三、組織機構
為確保我鎮治理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工作領導與協調,特成立陸坪鎮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專項工作小組,負責清理與解決相關問題。
該工作小組設有辦公室,設在勞動監察大隊,由彭菊敏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職責分工
各部門應在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專項工作小組的帶領下,依照各自的職責分工,緊密配合,齊心協力,做好相關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綜治辦負責協調因工資拖欠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督促各部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妥善處理上訪問題。
勞動監察大隊負責接受關于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舉報和投訴工作,必須依法從嚴從快處理。在日常檢查中加強對勞動用工管理的監管,聯合各部門進行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的動態,做到迅速反饋、果斷措施、穩妥處置。要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發揮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的作用。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xx]32號)的相關規定,分管各村(居)領導需依據“屬地管理、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排查,識別可能引發工資拖欠事件的隱患,明確并落實信息報告人員,及時上報相關情況;組織協調各部門處理拖欠工資的問題;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任務,推動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工作。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實施方案 12
為切實預防和有效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確保上級要求落實到位,從根源上解決我市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20xx年3月15日,市政府發布了《關于深入治理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出臺背景
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關系到農民工的基本生活權益,也涉及到社會的公平正義和和諧穩定。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在黨的十八大及其后系列全會中,都明確提出要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健全工資支付保障機制。為落實這些要求,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入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意見》,省政府辦公廳也出臺了相關實施意見。在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總體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但根治的挑戰依然存在。尤其是在建筑領域,由于經濟下行壓力加大,部分企業面臨嚴重的經營困難,拖欠工資的現象在一些領域仍然有所反彈,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可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形勢依然嚴峻,任務艱巨。我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關于深入治理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實施方案》,以根本性地解決這一問題。
二、拖欠工資問題的成因
根據近年的實際情況,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設領域,成因主要有以下幾點:建設領域市場秩序不夠規范。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墊資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等現象依然普遍,“包工頭”無資格帶隊施工的情況較為常見,這導致建設單位與農民工之間形成了較長的“債務鏈”,工資支付責任主體難以落實。建設領域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不夠規范。施工企業往往只在平時支付農民工最低的生活費,而選擇在工程竣工后或春節前結清工資,這種做法將農民工的工資與工程款捆綁在一起,一旦工程款未及時到位,將直接導致欠薪情況。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低、流動性大,在追討工資時也往往缺乏必要的證據。
三、主要任務和目標
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電力等工程建設領域為重點,加強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和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和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機制。力爭形成“覆蓋全面、制度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框架,努力實現我市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
四、治理拖欠工資的有效措施
《實施方案》以問題為導向,聚焦治理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從用工管理、工資支付、資金撥付、保障制度、項目管理等環節進行了規范,提出了具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強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的規范化,落實“五項制度”,以制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二是加強工程款支付管理,確保農民工工資的資金來源;三是強化對拖欠工資案件的查處,建立有效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做好事中的應急預案。
五、加強組織實施,確保政策落實
根據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政府領導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同時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對不落實責任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加強相關政策的宣傳,營造出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良好氛圍,力求從根本上扭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實施方案 13
為進一步貫徹《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專項行動方案,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與穩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我們制定了此項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的實施方案。
一、工作內容
本次行動旨在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重點關注農民工集中就業的工程建設、勞動密集型制造業以及快遞物流等行業,針對拖欠工資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具體內容包括:一是加大對“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反映線索的審核和處理力度,嚴格落實責任,確保時限,規范辦理程序和結論;二是對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情況進行全面排查;三是核查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及工資保障金等制度的落實情況;四是依法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并對其實施信用懲戒。
二、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積極維護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權益。確保查實的欠薪問題在20xx年春節前全面解決,使被欠薪的農民工能及時領取應得工資,順利返鄉過年,力求不發生因欠薪引起的重大群體性事件或極端事件,從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局面。
三、工作步驟
專項行動自即日起至20xx年春節前,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一)組織部署階段(10月份)
由調整后的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本項工作的組織和部署,成員名單如下:組長許道榮(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副組長劉志偉(鎮黨委副書記)、曾仁思(鎮黨委委員)、薛祖業(副鎮長)、馮日成(副鎮長)。領導小組成員由楊僑派出所、公共服務辦公室、綜合治理辦公室、經濟和建設辦公室、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楊僑司法所、市場監督管理所及實業總公司的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公共服務辦,辦公室主任由曾仁思同志擔任,常務副主任由葉競陽同志兼任,負責專項行動的日常工作協調。
(二)集中排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11月15日)
行業主管部門和各企業要始終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的原則,深入企業、工地和社區,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廣泛宣傳《勞動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提升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加強農民工的維權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行業主管部門應指導用人單位自查其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特別要關注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問題企業”,主動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糾紛,將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三)處置和化解階段(20xx年11月16日-20xx年春節前)
各成員單位要組織開展根治欠薪的集中接訪活動,對重大敏感的欠薪問題進行直接處理。對于棘手且短期內無法解決的案件,相關單位應聯合攻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施領導包案制度,確保案件的及時結案。
四、職責分工
(一)公共服務辦公室:統籌實施專項行動,負責企業欠薪的調處與化解,以及用工監管工作,整理并報送相關數據材料。
(二)楊僑派出所:負責維護專項行動秩序,打擊借助欠薪行為影響企業正常運營及社會治安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處理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
(三)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12345”平臺的欠薪投訴案件處理,協助各成員單位調解欠薪案件。
(四)經濟和建設辦公室:排查快遞物流行業企業和小微快遞企業的欠薪隱患,及時處置相關問題。
(五)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檢查,督促總承包方及時支付工程款,保障工資支付制度的落實。
(六)楊僑司法所:協助調解各類欠薪案件,為有關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七)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排查和調解物流行業及個體工商戶的欠薪問題。
(八)實業總公司:管理物業及相關工程的用工情況,負責調處相關欠薪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工作重視
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政治意識,將根治欠薪工作作為重要任務,增強工作合力,將監督檢查落實到重點地區、行業和企業,提高行動的有效性。
(二)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成員單位要明確職責,通力合作,按照方案要求落實各自的責任,通過定期會議通報工作進展,研討問題,部署后續工作。
(三)加強風險防范,預防極端事件
應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完善欠薪應急處理機制。若出現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事件,需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阻止事態惡化,確保不發生對社會底線的沖擊。
(四)加大宣傳力度,創造良好環境
積極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意識,促使用人單位自覺遵法守法,營造維護農民工權益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信息報送,做好輿情監控
各類欠薪案件的信息,除了上報上級部門外,同時報送至公共服務辦。所有涉及欠薪的輿情信息須經鎮委宣傳部門和公共服務辦審核,確保信息的準確傳達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