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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評估執行計劃(實用13篇)

646個月前

績效評價不僅是對員工工作的量化考核,更是激勵與發展的重要工具。一個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實施方案,不僅能夠幫助組織明確目標、優化資源配置,還能激發員工的潛能,提升團隊整體的工作效率。通過深入分析績效評價的關鍵要素及實施策略,我們發現,適時的反饋機制和多元化的評價標準,將是推動組織持續發展的核心動力。構建有效的績效評價實施方案,成為提升企業競爭力的重要舉措。

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篇1

為進一步推進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強化教師隊伍建設,增強教師的責任感與歸屬感,全面激發教師的教書育人熱情,推動教育教學質量的提升,依據《羅莊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評指導意見(試行)》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別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引,注重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構建科學、規范的教師考評制度,充分發揮考評的引導、規范、激勵作用,秉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進一步激發廣大教職工的敬業精神和工作熱情,積極投入各項工作,力求推動教育事業的快速和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充分尊重教育教學的規律,重視教師的主體地位,體現教師教書育工作的重要性和長期性。

2.德為先,重視實績。績效考核中將師德放在首位,關注教師在崗位上實際履行責任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心全意投入教育事業,引導他們不斷提升自身素質與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公開透明,程序規范,追求實效,避免繁瑣。

 三、考評內容

(一)專任教師績效考評

專任教師是指具備教師資格、專注于國家課程教學的人員,其考評依據《山東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考評指導意見(試行)》(魯教人字〔20xx〕4號)。主要內容涵蓋教師的法律法規職責、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具體包括職業道德、專業能力、工作表現與教育效果四個方面:

1.職業道德(15分):主要考評教師是否遵守紀律、熱愛崗位、關心學生、團結合作等,采用教師評、教干評、學生評和家長評形式綜合計算得分,具體分數賦予參考《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師德評價標準。

2.專業能力(20分):主要評估教師在教育教學中的專業技能,包括引導學生發展的能力、使用教材的能力、課程開發能力、教學實踐研究和反思能力、拓展學科知識的能力及運用新理念的能力等。分數按教學效果、課堂教學、附加分三個方面賦分,教學效果由工作表現中的教育效果折算;課堂教學根據達標情況、優質課等成績折算;附加分參考個人榮譽和輔導學生成績,最高折算分為2分。

3.工作表現(30分):考察教師的出勤情況、工作量和教育教學實施情況。考評時,主要以定量評價為主,結合定性評價。

(1)出勤(5分):考評教師出勤情況,對病假、事假等根據《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中的出勤積分進行計算。

(2)工作量(10分):根據本校教師實際承擔的工作,結合相關標準核算工作量,音體美等專任教師每周需完成18節課,按課時和工作量進行計分,特殊情況下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額外賦分,最高不超過5分。

(3)教育教學實施(15分):評估教師在教學中實施德育、關注學生差異、教學準備及實施情況,包括教案、備課、課堂教學、作業設計及批改等進行綜合賦分。

4.教育效果(35分):主要考察教師完成崗位職責的實際成效,依據《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的工作業績評估內容進行賦分。

專任教師的考評結果分為稱職和不稱職,若出現職業道德不合格、未能完成教學任務等情形則視為不稱職。

(二)教輔及后勤人員績效考評

考評內容同樣涵蓋職業道德(15分)、專業能力(20分)、工作表現(30分)和教學服務(35分)四個方面,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價,前勤教輔與后勤教輔人員分別進行考評,評分主體以教干與教師評議為主。

教輔及后勤人員的考評結果同樣分為稱職與不稱職,若出現職業道德不合格、未能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則認定為不稱職。

(三)學校管理人員績效考評

學校管理人員的考核依據專任教師考評辦法進行,但其稱職比例不得超過管理人員總數的20%(采用四舍五入法)。

 四、分配辦法

(一)總量核定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與獎勵性績效工資組成,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由區人社、財政及教育部門依據相關政策核定,占總量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同樣由區人社、財政、教育部門依據政策核定,占總量的30%。依據教職工人數核算各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由學校根據專任教師、教輔及后勤人員的實際情況進行進一步分配。

1.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由區財政獨立管理,依據績效考評成績進行分配。

2.教輔與后勤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則由學校根據考評成績進行分配,中層教干與基層教干的績效工資將分別按相應比例進行分配。

3.確定校長和教輔、后勤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后,剩余部分將分配給專任教師及學校其他管理人員。

(二)工資分配

1.基礎性績效工資根據教職工的崗位及相關標準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則依據教師的稱職等次進行分級劃分,并按照相應比例進行分配,不稱職者不予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將每學期核算發放一次。

 五、組織實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學校將成立專門的績效考評工作小組,依據上級指導意見和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報區教體局審批。

(二)健全制度,規范程序。逐步完善教師績效考評制度,依據考評成績進行分級核算與公示,科學評價教職工的工作狀態。

(三)注重引導,嚴格問責。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確保教職工正確看待績效考評,避免由于工作責任心不足造成的失誤,嚴重者將追究其責任。

本方案適用于按國家規定實施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教職工(臨時人員及年滿退休年齡的教職工不納入考評范圍)。

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以實施績效評價為契機,構建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機制,充分發揮績效評價的激勵作用,確保員工的付出與回報成正比,使工作積極性更高、責任意識更強,讓每位員工都能在各自崗位上充分發揮所長,推動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對象

所有在崗員工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考核的結果將作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據,缺乏考核結果者不得參與分配。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考核的各個環節都應公開透明,確保分配過程的公正性。

3、堅持“科學合理”的原則。績效考核方案應設計得科學合理,確保各崗位之間的績效工資差距適中。

 四、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將分為兩個考核周期:上半年(1-7月)和下半年(8-12月)。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一)考核項目及評分標準

考核總分為100分,其中包含工作態度10分、出勤情況30分、工作量10分、工作質量20分、工作成果30分。

1、工作態度(10分):依據員工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團隊協作、尊重他人、維護公司形象等方面進行評分,每項2分。

2、出勤情況(30分):主要考核員工的出勤率。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礦工1天扣3分,具體分數將按照公司考勤記錄執行。

3、工作量(10分):根據崗位工作量進行量化,計算出員工實際工作量與人均工作量的比值,得出工作量得分,公式為:

人均工作量 = 所有崗位工作量總和 ÷ 員工總數

工作量得分 = 員工實際工作量 ÷ 人均工作量 × 20分

4、工作質量(20分):考核員工在工作崗位上的職責履行情況,包括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安全管理等。

5、工作成果(30分):考核員工完成工作任務的實際效果及成果。

(二)績效工資的分配

依據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工資分配,每位員工的得分相加,算出全體員工的績效得分總和。將總績效工資除以總得分,得出分值,再乘以個人得分確定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

(三)不享受績效工資的要求

1、未承擔任何工作任務的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1)本期累計曠工達5天、事假超過15天、病假超過1個月的。

(2)脫產學習期間的員工。

(3)合同解除的員工。

(4)被停發工資的員工。

2、在職業道德方面,違反公司相關規定者,績效考核得分將酌情扣除。受罰的員工,其得分將依據處罰程度進行不同幅度的扣減。

3、因病或特殊情況,若員工無法履行職責,其績效工資的部分或全部可用于雇傭臨時工作人員的工資。

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篇3

根據《新密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分配指導實施意見》和《新密市茍堂鎮中心校績效考核實施意見(暫行)》,為貫徹落實上級的政策,深化教育人事制度的改革,推進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的順利實施,加強教師隊伍的建設,激發教職工的工作熱情,推動我校教育事業的科學發展,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踐行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和推動義務教育的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升教職工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職工的工作績效為導向,努力構建一個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績效評價制度,激勵廣大教職工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供優質的教育服務貢獻智慧與力量,促進學校的全面、協調、和諧、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重視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專業性、實踐性和長期性。

2、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完善績效考核內容,將職業道德置于首位,關注實際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職工全心投入教書育人中,引導教師不斷提升自身素質和工作能力。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表現突出者傾斜。

4、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透明,確保公平公正。

 二、績效考核的范圍與時間

(一)績效考核的范圍

本校所有在編在崗的教職員工。

(二)績效考核的時間

每年6-7月以及1-2月對教師進行兩次績效考核。

 三、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

績效考核主要依據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及工作完成情況,全面評估德、能、勤、績,著重考核工作實績。

德,指教師的政治、思想和道德表現。主要指標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個人品德、社會公德和廉潔從教等。

能,指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主要指標包括文化素質、教學能力、科學研究能力和創新能力等。

勤,指工作態度與表現。主要指標包括出勤情況、工作責任心、工作主動性與積極性等。

績,指完成教育教學及管理工作的數量、質量和效率。

教齡指本人任教以來的累計年限。

加分項則是指在本期內為學校做出突出貢獻的情況及在教學教研、師德和活動中獲得的獎勵。

各項內容在績效考核中的比例如下:

教學質量占40%,考勤占10%,師德占10%,能力占10%,教齡占5%,特色建設占5%,工作量占20%。

 四、績效工資的產生、制訂與修改

1、領導與管理

為了確保上級工資制度改革的順利推進和績效考核的有效實施,特成立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本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及教師代表組成。

 五、教職工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1、師德考核10分

學期末,學校將組織全體教師進行互評,互評占60%,校評占40%。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將被視為不稱職,并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每學期請假滿5天,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或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的;

(2)以不當方式表達訴求,或干擾正常教學秩序,造成學校或其他單位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3)損害學生利益,歧視或侮辱學生,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

(4)品行不端,侮辱他人尊嚴,影響惡劣;

(5)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6)向學生推銷或代購教輔材料及其他商品謀取利益,或向家長索要財物;

(7)參與考試作弊;

(8)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

(9)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

(10)進行有償家教或參與有償輔導;

(11)其他嚴重損害教師形象與聲譽的行為。

2、能力考核30分

能力考核按百分制打分,折合30分計入總分,內容包括教學能力、教學研究與工作量。

⑴教學能力6分

按百分制計算,折合6分。

a、備課25分

教案能準確把握教材,具備創新性,不照搬教材,計15分。課時數量符合要求計10分。

b、授課25分

按百分制計算折合25分,以每學期公開課及聽課教師評分為準。

c、作業批改25分

作業設計精良,分類明確,批改及時認真計15分,書寫質量好計10分。

d、輔導25分

周一至周五每天檢查輔導次數為依據,最高25分。

⑵教學研究4分

本學期參與教研活動最多的計2分,其余按比例計分。

本學期聽課次數最多的計4分,其余折合計算。

⑶工作量20分

以18節為基準,班主任工作量每周增加5節,中層領導每周增加5節,師訓為3節,相關管理工作也按此計算。

最終得分按最高得分為分母,個人得分為分子,再乘以10計算。

3、考勤10分

考勤按百分制計算,折合10分計入總分。

考核辦法:每位教師在學期內的考勤分為100分(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病假每節課扣0.5分;學校例會、活動請假一次扣5分;事假每節扣1分,扣完為止)。

4、教學質量40分

按百分制考核,得出個人得分后按40%比例計算績效考核總分。凡擔任主科教師,其教學質量考核基數分為50分。

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深化教育改革,推動質量提升,積極實施有效的績效評價制度,切實激發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熱情與創新活力。通過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體系,將評價結果與激勵機制緊密結合,激勵全體教職工在教書育人過程中展現更加積極的姿態,促進學校的可持續發展,致力于培養更多優秀的人才,為社會發展貢獻力量。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績效評價原則。

2、堅持按勞分配原則。依據工作表現、任務完成情況和業績實現程度,區別對待不同崗位的教職工,尤其關注在基層、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給予合理的傾斜與支持。

3、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績效獎金的分配將依據學校實際情況、教職工人數等進行合理劃分,使之具備可操作性。

4、實行動態跟蹤原則。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適時調整激勵措施,確保激勵機制的時效性與適應性,原則上每學期進行一次全面考核。

三、考核對象及時間

考核對象:本校在編在崗的全體教師。

實施時間:自xx年9月1日起執行績效評價方案,兌現相關績效獎勵。

四、具體實施方案

(一)資金來源

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我校在編在崗教師人數劃撥專項績效獎金資金,保證資金的合理分配與使用。

(二)項目設置

設立教學工作津貼、邊遠地區教師津貼、超課時補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及年終一次性獎金等項目。

(三)考核標準

教學一線教師的考核辦法

1、教學工作津貼。

(1)總金額為每位教師的固定津貼。

(2)標準:根據教師的職責與工作量分配津貼,其中部分津貼為績效浮動部分,由于年度工作表現決定。

(3)計算方法:根據班級人數和學校總學生數按比例進行合理分配。

(4)設立助教津貼,標準為主教師津貼的一定比例。

2、邊遠地區教師津貼。

(1)依照地區分類,設定不同的津貼標準。

(2)津貼依據教師在相應崗位上的實際工作月數進行計算。

3、教育教學成果激勵。

依據道德、能力、勤奮和業績四項進行量化考核,全項滿分為100分。

德(20分)

a、基本分(20分)

(1)要求教師具備良好的師德,無嚴重違紀行為,保持與學生的良好關系。

(2)違反規定行為需相應扣分。

b、加分項目

(1)在教育工作中表現突出,如發現并制止學生違紀等。

能(27分)

a、基本分(27分)

(1)備課、課堂教學、作業布置、成績考查等,均按定期評定。

b、加分項目

(1)參與學校外部活動并獲得佳績。

勤(28分)

a、基本分(28分)

(1)工作量和出勤情況,按規定進行考核。

績(25分)

以每學期的教學質量反饋與校內外評估為依據進行考核。

5、年終一次性獎金。

(1)年終獎金根據個人考核得分作為發放依據。

(2)獎金總額按照各級教師職稱分為不同檔次進行分配。

五、組織領導與監督

1、成立績效評價實施領導小組,負責整體方案的落實。

2、教職工代表大會監督方案的公開、公平實施,讓評價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

3、各單位應相應成立績效評價小組,確保實施過程的公正與透明。

六、其他說明

1、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本方案進行考核,確保考核公平合理。

2、本方案需經教代會討論通過,方可實施。

3、在實施過程中,如有未盡事項,可在后續會議中討論修訂。

4、本方案由績效評價實施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與管理。

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篇5

為確保學校績效評價能夠有效實施,科學合理地開展教師績效考核,體現教師的實際工作成績和貢獻,充分發揮其激勵與約束作用,進一步規范學校管理行為。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績效評價制度的實施為契機,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建立科學合理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和收入分配制度,充分發揮績效評價的激勵作用,激發全體教職工的責任感與奉獻精神,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引導他們專注于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提升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努力推動學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考核原則

績效考核工作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際;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基本原則,體現“科學合理、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績效分配原則,并合理拉開差距。

 三、考核對象

全體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四、考核小組名單

組長:蘇蕓

副組長:盧榕飛、俞勇、鄭璋

組員:鄧榮貴、劉燕、吳丹舟、王偉、林金來、陳杰生

 五、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

(一) 教師績效考核主要評估教師履行《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際表現。主要包括師德、教育教學、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表現。

1. 師德方面考核教師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尤其是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及遵紀守法的表現。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妨礙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不得采用不當方式表達訴求或干擾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2. 教育教學方面主要考核教師在德育、教學、教育教學研究和專業發展上的表現。德育工作是每位教師應盡的責任,需結合所教學科特點,考核教師在課堂中實施德育的情況。教學工作聚焦教師的教學量、教學準備、教學實施、教學效果,以及組織課外實踐和參與教學管理的表現。教學效果的考核將依據國家規定的教學目標和學生教育質量要求進行。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則重點考核教師參與教學研究的情況。專業發展考核將關注教師更新教育觀念、拓寬專業知識和提升自身素質的情況。

3. 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學教育教學中的重要職責,其工作任務是教師教學工作量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與課任教師的基本工作量相同。重點考核教師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團隊活動的組織,以及與家長的溝通和關注每位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通過考核鼓勵教師做好班主任工作,成為學生人生的引導者,促進學生德智體美的全面發展。

(二) 對于一般管理崗位人員、非教師序列的專業技術人員及工勤人員,績效考核主要集中在服務態度、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

 六、績效考核的方法與程序

(一) 考核方法

1. 學校成立由中層以上領導、工會、紀檢和教師代表組成的績效考核工作組,專責制定并實施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2. 遵循平時與定期考核結合、形成性與階段性評價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采用多評價主體結合的方法進行考核。

3. 績效考核與常規考核結合,通過教評組、教研組、年級備課組、學生和家長等多方評議,采用檢查、抽查、問卷及評教等多種形式進行評議。

(二) 考核程序

1. 教師自評。教師需根據考核內容和崗位職責要求進行個人總結并自評,填寫相關表格,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述職。

2. 民主測評。在全校教職工及所教學科學生中進行民主測評,并征求家長代表的意見。

3. 綜合評定。在民主測評的基礎上,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根據考核標準,結合教師自評和教研組的評議,提出綜合評定考核等次建議。

4. 校內公示。教師綜合評定的考核結果將在校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若教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以通過正當渠道向學校考核工作組或管理部門提出申訴。

5. 確定等級。對公示無異議者,學校將考核結果公布,并存入教師個人檔案,同時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6. 一般管理崗位人員、非教師序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的績效考核參照教師的考核方法進行,由學校負責實施。

 七、說明

1. 教師績效考核按學年度進行統計與考核,評定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等三級,其中優秀等級的比例為教職工總數的20%;考核分數未滿60分的教師為不合格,其余教師為合格。

2. 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后,自20xx-20xx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周期為學制年度,每學年第二學期末進行計分評定。

3. 本方案及其實施細則的解釋權歸校長辦公會議所有。

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篇6

 一、指導思想:

為有效激勵廣大教師的教學熱情及創新能力,推動我校教育事業的發展,依據《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績效評價實施方案。本方案將充分體現公平公正、按勞分配的原則,依據教職員工崗位責任、工作量及任務完成情況,合理設定績效評價標準,以激勵優秀教師,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實施原則:

1. 深化思想認識,倡導無私奉獻與團結合作,既要公平分配,也要防止唯利是圖,樹立共同發展的理念。

2. 破除平均主義,依據教師的工作責任與實際貢獻,通過考核結果來確定績效待遇。

3. 獎勵機制應堅持多勞多得,優秀者優酬,重視實際工作成果與教育效益。

4. 妥善處理歷史與現實的關系,既要照顧到老教師的權益,也要為中青年優秀教師提供發展空間。

5. 兼顧改革與穩定,逐步完善績效評價方案,推動教師待遇的提升與學校的可持續發展。

6. 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系數為1.6,教師為1;為了提升教師的福利待遇,我校決定實施校級領導與教師同等待遇的政策。

 三、實施范圍:

本實施方案適用于在浦南小學聘任的在編在職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享受績效工資。請假教師的績效工資按教育局及浦南小學相關規定處理。

 四、實施時間:

自20xx年1月起正式實施。

 五、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節日津貼分配:

每位教師每年將獲得7000元的節日生活補貼,其中包括元旦500元、勞動節500元、端午節500元、教師節1000元、國慶節1000元、中秋節500元及春節3000元,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分配。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用于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績效評估。根據學校在編教職工人數計算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并在此基礎上進行適當的績效獎勵。

1. 學年考核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45%):

(1)教育局將提取2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用于校長和教師的年度履職考核獎。根據《鹿城區中小學現代化建設督導評估辦法》的考核結果決定發放水平。學校依據《浦南小學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方案》進行具體考核。

(2)教師發展性評價考核獎: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依據《鹿城區學年度履職考核辦法(試行)》和《浦南小學發展性教師評價辦法》(附件1),每學期進行考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左右。

(3)教育教學成果獎: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依據《浦南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獎勵辦法》(附件2)進行,每學期統計并發放獎勵,包括教育科研、教學成果等。

2. 月度考核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5%):

每月對教師進行德行、紀律、安全、考勤等方面的考核,達到標準的教師將按規定發放績效工資,未達標的則可能受到扣款。各責任部門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實施檢查與指導,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月度考核獎的主要內容及考核方式:

(1)超工作量獎金:根據教師的實際周課時與標準周課時的差異進行補償。計算公式為(實際周課時-標準周課時)×4×15元。

(2)安全獎:每月100元,依據《浦南小學安全管理責任書》考核,安全事故將酌情扣發該獎項。

(3)師德獎:每月100元,依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進行考核,合格者全額發放,違規者扣發相應金額。

(4)考勤獎:每月400元,依據《浦南小學教職工請假制度》進行考核。

(5)崗位責任獎:未享受崗位津貼的副班主任每月獎勵100元,教研組長每月獎勵100元,段長每月獎勵80元,備課組長每月獎勵50元,其他崗位由學校依據《浦南小學教職工崗位職責》進行考核,適時扣發。校級領導的考核由教育局組織,相關獎項已在基礎性績效工資中體現,因此不再單獨發放。

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篇7

 一、指導理念

本實施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地方政府設定的目標,以深化服務型政府建設為核心,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為導向,積極推進績效評價工作,促使各部門改進工作作風,積極主動,注重實際效果,不斷提升執行力和社會信任度,為本地區經濟和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二、組織架構

為有效推進績效評價工作,特成立本地區績效評價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具體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及單位負責人組成,形成整體聯動的工作機制,確保績效評價活動的順利開展。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辦公室主任由一名副職領導兼任。

 三、績效評價范圍

績效評價的主要對象包括基層政府(鎮、鄉)、各級政府工作部門及相關事業單位,共計50個單位。評價對象分為日常工作和重點項目兩類。

(一)日常工作績效評價對象(40個)

1、基層政府:包括南山鎮、春光鄉、海岸村等8個基層單位。

2、各級政府工作部門和單位:涵蓋人民政府辦公室、經濟和信息化局、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教育科技局、財政局、社會保障局、環境保護局等30個單位。

(二)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對象(10個)

涉及的單位包括規劃局、國土資源局、住建局、發改局、文化與旅游局、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局等。

 四、績效評價內容及指標設定

(一)日常工作績效評價指標設定。

1、基層政府的考核目標設定。指標體系為三級結構,一級指標設定為2項:經濟增長與社會民生。

2、各級政府工作部門的目標設定。指標體系為三級結構,一級指標設定為3項:經濟發展、業務工作、優化發展環境。

(二)重點項目績效評價指標設定。

指標體系為三級結構,一級指標設定為1項:重點項目實施成效。

 五、績效指標評估及評分

(一)對基層政府的指標評估。

采用定性與定量結合的方法進行評估,實行百分制評分,結合指標評估與領導評估兩種方式。

1、指標評估(80分)。依照設定指標的標準值進行評分,達到或超過標準值的給予滿分,低于標準值的按實際完成比例折算分數。

2、領導評估(20分)。由主要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領導根據考核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得分。

(二)對各級政府工作部門的指標評估。

同樣采用定性與定量結合的方法,實行百分制評分,綜合運用指標評估、公眾反饋和領導評估。

1、指標評估(70分)。以量化下達的指標作為標準值,依據標準值進行評分。

2、公眾反饋(20分)。每季度進行滿意度調查,依據不同滿意度劃分檔次并對應評分。

3、領導評估(10分)。由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對考核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分。

(三)對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對象的指標評估。

采用定性與定量結合的方法,實行百分制評分,結合指標評估與領導評估兩種方式。

1、指標評估(60分)。依據設定標準進行評分。

2、領導評估(40分)。由主管領導依據重點項目實施成效進行評分。

(四)評估加減分

1、加分。因工作突出獲得表彰的單位可獲得加分,最高不超過5分。

2、減分。因工作失誤受到通報批評的,依據批評級別進行扣分,累計扣分不超過5分。

 六、評估結果匯總

(一)綜合得分

1、基層政府綜合得分計算方法:綜合得分=指標評估得分+領導評估得分+(加分)-(減分)。

2、各級政府部門綜合得分計算方法:綜合得分=指標評估得分+公眾反饋得分+領導評估得分+(加分)-(減分)。

3、重點項目單位綜合得分計算方法:綜合得分=指標評估得分+領導評估得分。

(二)評估檔次

1、基層政府的績效管理對象評估檔次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檔。優秀名額按單位數的20%確定,綜合得分必須在90分以上。各類單位每年評選優秀單位。

2、綜合得分在60分及以上為合格單位;低于60分認定為不合格單位。

(三)定期匯總

各績效管理單位需每月上報指標完成情況,績效辦公室將及時進行整理匯總并反饋評估結果。

 七、評估結果運用

1、對于獲得優秀的單位,由政府給予表彰,并獎勵相應人員工資。對于不合格單位,政府將給予通報批評。

2、對綜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且排名靠后的單位,績效辦將按照干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3、對因工作失職導致重大損失的責任人,將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4、評估結果將在相關范圍內通報,績效辦應向各單位反饋評估結果,幫助其改進工作。

5、各單位需公示評估結果,并將結果上報績效辦。

 八、工作要求

(一)增強責任意識。績效評價工作任務艱巨,各單位領導需高度重視,發揮核心作用,確保各項工作落實有效。

(二)強化管理措施。要結合單位實際,完善評價制度,落實各項責任,提升工作績效。

(三)穩定推進工作。各單位需認真學習績效評價相關規定,盡快制定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確保各個環節有序推進。

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篇8

根據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的《xx縣績效評價實施方案》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實施措施。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以崗位為基礎,強化績效導向,形成多勞多得的分配機制,特別是向關鍵和一線崗位傾斜,激發干部職工的積極性,推動縣域各項事業的全面進步。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分配、注重效率、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重點向“技術要求高、責任重大、工作量大的”關鍵崗位傾斜;

(三)績效考核與薪酬掛鉤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考核原則。

 三、實施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縣服務中心及鄉鎮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方法

績效考核采用百分制,由縣服務中心制定具體的考核評分細則,并提交縣局審核,后自行組織實施。

(二)考核結果的確認

考核小組將匯總職工的考核得分,并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大會通報,確保考核結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職工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需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小組提出復議,重大問題可通過職工代表投票解決。

(三)考核結果的應用

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考核、職務評定、表彰獎勵和發放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實施績效工資制度后,工資將由基本工資、保留工資和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總工資的70%,反映地區經濟發展、物價和崗位責任;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主要依據工作量和實際貢獻分配,尤其向關鍵和一線崗位傾斜。

(二)績效工資總額的確定

績效工資總額依據各單位職工上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資和津貼水平每年進行核定。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賬戶。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分配,各單位需召開全體職工大會通報分配情況,并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確保透明性和公正性。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經過縣局審核后,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相關手續。

 六、考核規定

1.在以下情況下,職工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考核不達標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3)無故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事假超過30天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原因被停發工資的。

2.因工作需要選派學習的人員享受同崗位的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假期及因工受傷的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與監督

(一)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管理績效工資考核工作,成員包括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

(二)制定具體的考核細則并提交審批,確保考核的公正和有效性。

(三)對各單位的績效工資考核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確保考核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對考核過程中的不公正行為嚴格追究責任,維護考核的公正性。

 八、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重視績效考核工作,確保每位職工理解其重要性以及激勵機制的合理性。

(二)明確任務,認真落實。細化工作目標和量化指標,合理制定考核細則,并進行公示。

(三)嚴肅紀律,維護公正。加強績效考核紀律,及時公布考核結果,并鼓勵職工通過正規途徑提出意見和建議。

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篇9

根據《績效評價實施方案》(發文號)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服務民生、促進發展、提高效率”的工作方針,統籌推進績效評價工作,確保我局在落實各項重大項目、公共政策及年度工作中的有效運行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實現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二、主要目的

通過對我單位負責的重大項目及年度重點工作的績效評價,及時發現政策實施過程中的問題,特別是違法違規、資源浪費及效率低下等突出問題,以此為基礎,提出改進措施和完善制度的建議,確保各項工作高效、有序推進,進一步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優化項目管理,推動政府服務的高質量發展。

 三、績效評價的重點內容

20xx年度我局績效評價工作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第一步:制定方案、明確重點(20xx年4-5月)。認真學習上級部門關于績效評價工作的精神,結合我局的具體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20xx年度的重點項目,包括某某土地整治項目和某某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細化工作目標與責任分解,確保工作有序開展。

第二步:實施評價、跟蹤落實(20xx年5-11月)。依據績效評價實施方案,責任股室將按照既定目標,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定期對項目進行進展跟蹤,確保各項任務有效推進。

第三步:總結分析(20xx年12月)。各責任股室需對全年績效評價工作進行全面統計工作完成情況,評估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分析項目實施中的亮點與不足,進一步總結經驗,形成長效機制,為下一步工作提供參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推行績效評價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我局將其列為重要工作事項。成立專項領導小組,明確牽頭責任部門與主要職責,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績效評價涉及多個工作領域,任務艱巨,各責任股室要對各自負責的任務負起主要責任,密切配合,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

(二)定期報告情況

績效評價制度的實施情況要每季度進行報告。請各責任股室在季度末將績效評價工作的進展情況及落實情況,及時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半年和年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并由領導小組向上級部門反饋工作進展情況。

(三)總結提升

各股室在推進績效評價過程中,要加強溝通與協調,不斷優化工作方法。針對績效評價的核心內容及薄弱環節,持續改進,提煉成功經驗,形成指導性意見,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繼續實施,提高績效管理能力與水平。

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篇10

為進一步推進學校教育管理,激勵教職工的工作熱情與創造力,依托多勞多得與優勞高薪的激勵機制,營造積極向上的競爭氛圍,體現管理的人文關懷與科學性。依據相關政府文件及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政策精神及學校實際情況,以績效工資的實施為契機,構建科學、規范、合理的分配機制,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與創造性,提升學校的辦學效果和教育質量,推動我校教育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二、實施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適度拉開水平差異,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貢獻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辦法應科學、規范、簡明,考核過程須公正、透明,以保障校園的和諧與穩定。

3、堅持“將考核結果與教職工的評優、評先、職務晉升結合”的原則。

三、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四、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根據國家規定實施績效工資制度的正式教職工,借調、停薪、長期請假及代課教師不參與考核。

五、考核項目及金額比例

(每月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每月德能勤績支出)÷人數=每人月平均數

(年度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余額–年末德能勤績支出)÷人數=每人年剩余平均數

1、德

每學期依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要求,結合工作表現,進行全方位評分,分A、B、C三檔,分別獎勵200、150、100元。

如有以下違規行為,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處理:

①違規收費;

②計劃生育違規;

③強迫學生參加有償補習;

④歧視或體罰學生;

⑤致使家長到校投訴且查實教師有責;

⑥校園內出現不和諧現象,影響學校形象;

⑦受到上級通報批評;

⑧參與賭博等違法行為;

⑨玩忽職守導致安全事故;

⑩正常工作期間上班玩游戲,或隨意離開教室(除特殊情況外)。

2、能

(1)每月對教師教學常規進行量化評價,分為A、B、C三個等級,分別獎勵80元、60元、40元。

(2)教研活動:根據提交材料、公開課、活動參與情況進行獎勵。

①材料:按規定提交,每份獎勵10元。

②公開課:積極開展課堂教學改革,執教公開課的獎勵如下:500、300、200、100、80、50、30元不等。

③活動參與:參與學校活動的,每次獎勵10元。

(3)教學成果獎:參見附件1《教學成果獎實施細則》。

不交教具、參考資料等的,將扣除相應金額。

3、勤

(1)出勤獎:每月200元,包含日常出勤、會議、升旗儀式等,缺勤將按以下標準扣發:

①事假每日扣40元;

②病假每日扣20元;

③喪假(直系親屬)4天內每日扣20元,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

婚假每日扣20元,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

長期病假及其他假期按教育局文件執行,績效工資僅享受德、能部分的30%。

④曠課每節扣40元,曠工每日扣80元;

⑤遲到、早退每次扣5元;

⑥缺席學校活動每次扣40元;

⑦各種會議缺席每次扣10元;

⑧私自調課每次雙方各扣10元;

⑨在崗期間無故缺席每次扣40元。

(2)值日與加班

①值日、值周每日獎勵40元;

②因工作需要加班每日獎勵50元;

③輔導學生每次獎勵20元,需提供活動方案與記錄;

④抗臺值班白天每日80元,夜間100元。

未履行職責造成學校損失的,需承擔相應責任。

4、績

教學成績依據期末的縣統一測試或學校統一考試作為考核依據,獎勵標準如下:

(1)全縣統考學科根據總平均分高于基準分的情況進行獎勵。

(2)提高成績按增值分計算,獎勵標準依次為100、150、200元。

(3)任教語文、數學、英語及科學的教師每學期均可獲100元獎勵。

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篇11

為了切實推動績效評價制度的高效實施,優化團隊工作效率,提升員工積極性,有效激勵干部職工,以實現績效導向的管理目標,現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方案堅持以績效為核心,著力推動績效管理與崗位職責相結合,優化組織架構,激發全員的工作熱情,力求建立一支具備高素質、高能力的專業團隊,提升單位整體工作效率與服務質量。

 二、方法步驟

在實施績效評價過程中,采用分層次、多維度的考核方式,確保過程公平、公正、公開,主要分為以下步驟:

第一步:各部門需在規定時間內填寫績效目標設定表,每位員工應設定個人工作目標,并與部門負責人進行溝通確認,確保目標具有可行性與挑戰性。

第二步:部門負責人需根據團隊成員的特長和崗位需求,合理分配工作任務,做到人崗匹配,充分發揮每位員工的優勢,形成合力,共同達成績效目標。

第三步:各部門應建立完善的績效反饋機制,定期與員工進行面對面溝通,反饋工作進展與績效達成情況,幫助員工及時調整工作策略,以便于持續改進。

第四步:實施績效考核時,重點關注每位員工的工作成果與貢獻,對未達標的員工應給予適當的指導與支持,確保其在后續工作中能夠改進提升。

第五步:績效考核結束后,各部門需根據考核結果制定相應的激勵和獎懲措施,確保優秀員工得到相應的認可與獎勵,同時對表現不佳的員工進行針對性的輔導及培訓。

第六步:定期召開績效總結會議,分析各部門的績效管理效果,分享優秀經驗,發現并解決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持續完善績效評價體系。

 三、績效評價與激勵措施

在確保績效評價公平的前提下,制定切實可行的激勵方案,具體措施包括:

1、根據崗位分類與工作職責,設定不同的績效評價標準,確保每個崗位的要求與考核方式都具有合理性與針對性。

2、各部門應依據考核結果,制定獎懲措施,對于達成目標的員工給予相應的獎金或其他形式的獎勵,同時對未達標人員實施輔導和必要的考核。

3、績效評價的結果應及時公示,確保透明度,增強全體員工對績效制度的理解與認同。

4、對于表現突出的團隊或個人,單位將設立年度先鋒獎,回饋其對團隊及單位的貢獻。

5、退休及離職員工的績效評價考核也應歸檔保存,為其未來的人事安排提供參考依據,確保公平與公正。

6、本方案自實施之日起生效,所有未盡事宜由單位績效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篇12

根據《明光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評價實施方案》的相關精神,結合我校《教師考評辦法》,針對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學績效評價實施方案》。該方案已于xx年10月13日經過我校全體教師討論并表決通過(試行稿)現予以實施。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圍繞績效評價的核心目標,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旨在建立一套科學和規范的教師績效評價機制,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功能,促進教師的積極性與創造性。通過建立合理的工資分配體系,實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師熱愛本職,努力進取,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實施對象

本方案適用于我校在編在崗的所有教師。

 三、分配原則

1. 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根據教師的工作態度、責任感和實際表現,實行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機制,同時適度拉大收入差距,著重向一線教師和表現突出的教師傾斜。

2. 堅持“科學合理”的原則。統籌考慮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的績效工資分配,確保制定的分配方案符合學校的實際情況。

3.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整個分配過程中遵循透明操作的原則,確保教師在方案實施前知曉、參與與監督。

 四、發放形式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總績效工資的30%,按照學期分為三次(2—6月、7—8月、9—元月)進行考核與錄入。學校將根據績效考評的相關方案進行獨立核算,考評結果報教育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劃入個人工資賬戶。

 五、實施細則

(一)考勤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1. 教師在校工作時長應不少于8小時,須按時上下班,實行簽到制度,出滿勤者將獲得相應的獎勵。

2. 教師如需請假,須提前申請,半天的請假由校長審批,超過一天的請假需教育局批準,病假需提供醫生證明。未請假不上班的,將視為曠工,記錄相應扣罰。

3. 教師若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將根據規定進行扣罰。

4. 所有教師在工作期間不得從事與教學無關的活動,若發現,將進行相應處罰。

(二)班主任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

班主任津貼主要基于班主任的工作表現與班級管理情況,具體考核包括工作計劃與總結的及時性、學生紀律情況及衛生管理等。

1. 班主任需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及未按時提交將扣分。

2. 嚴格執行學生的紀律教育與安全管理,確保班級的日常運行無安全事故。

3. 每周堅持組織班隊活動,確保參與率及活動質量。

(三)學校常規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5%)

該津貼涵蓋教師在學校日常管理與基本職責中的表現,尤其是在文明教育、公物管理等方面的考核。對于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的行為,將予以處理。

(四)教育教學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

該津貼主要由以下幾部分組成:教學常規管理,包括備課質量、課堂表現、作業批改及教學總結等。

(五)教科研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

教師參與教研活動、論文撰寫及各類教學競賽的表現將作為考評依據,具體標準另行制定。

(六)工作量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工作量津貼將根據教師的實際授課量進行計算,教師在工作期間的加班及其他額外工作量也將予以補貼。

(七)其他

1. 暑期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扣除當月的值班與加班后,依比例分配。

2. 校長津貼由教育局根據校長的績效評估決定。

 六、組織領導與相關要求

1. 學校將成立績效評價管理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方案的實施與相關協調。

2. 績效考核結果將進行公開,確保教師的知情權與參與權,任何對考核成績的異議將及時處理。

3. 考核工作應堅持公正、透明的原則,確保各項評估公平、合理。

4. 未盡事宜由學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方案執行后需報教育局審批。

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篇13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共同轉發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及省人事、財政、教育三部門聯合下發的《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同時結合縣教育局關于《xx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推進學校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學校發展需要的科學、規范的考核評估機制,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科學、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切實解決教師工作表現不一、投入不同、效果無差異的問題,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激勵大家愛崗敬業、踏實工作、奮發向上,鼓勵教師持續學習與研究,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提高工作積極性,進一步推動學校的持續、穩定和健康發展。

二、績效工資考核對象

本校正式在編教職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

三、績效工資考核原則

1. 科學性原則:考核指標及其分值的設定需科學合理,符合學校工作特性,確保考核既科學又簡潔,便于操作。

2. 法規性原則:實施方案需要遵循《教育法》、《教師法》以及上級部門對績效工資發放的要求,方案需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和校長辦公會審議后實施。

3. 發展性原則:考核應結合階段性成果與過程性評價,全面分析與合理評價,以促進學校工作和教師的發展。

4. 公正性原則:考核應從實際出發,確保客觀公正,人人平等,在考核環節上加強監督,確保“考核標準公開、考核方法公開、考核過程公開、考核結果公開”。

5. 注重教學實績原則:強調教師工作的核心在于教學,突顯教師在本職工作中所取得的成就與貢獻。

四、績效工資考核形式

1.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校內績效考核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應由校級領導、工會主席、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及教職工代表等組成。績效考核實施辦法需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領導小組審核并報縣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2. 考核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考核小組與群眾評議相結合。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外,獎勵性績效工資可按月或每學期進行分塊考核,年終匯總后發放(“年度考核獎勵”根據考核細則換算成相應分值,確定等級后再換算成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 基礎性績效工資

依據上級規定,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整體薪酬的70%,按月發放,具體標準依據縣相關部門的規定執行。對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教育教學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

對于以下行為,將視情節輕重相應減發基礎性績效工資:

⑴從事有償家教、私自校外兼課或進行有償招生,扣除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50%;

⑵損害學生利益,如歧視、侮辱或體罰學生,扣除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10%;

⑶不服從學校管理,通過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扣除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30%;

⑷其他有損教育形象的行為,視情節輕重扣除5%-20%的績效工資;

⑸如違規違紀行為受到處分,處分期間按月扣除相應基礎性績效工資:警告扣10%,嚴重警告扣20%,記過扣30%,記大過扣40%,降級扣60%。

⑹凡涉及第⑸條的按第⑸條執行,不再重復執行⑴-⑷條。

⑺因病、傷、殘的教職工需根據病情輕重進行勞動鑒定,辦理病退手續。因病在縣級以上醫院獲得病假證明,假期在三個月以內的,按月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假期在六個月以內的,扣除40%;若病假超過六個月的,按月扣除70%。

⑻其他情況,未經批準無故曠工15天及以上的,學校應書面通知其返校,不返校的,應予以辭退并通知辦理辭退手續。

2. 獎勵性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由學校依據綜合考評結果進行核定。除班主任津貼按月發放外,其他項目將于年度考核后統一發放。

《績效評估執行計劃(實用1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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