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績效薪酬發放實施方案(精選14篇)
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設計與落實顯得尤為重要。有效的獎勵機制不僅能夠激勵教師的教學熱情,提高教育質量,還能促進教育公平與均衡發展。通過全面評估教師的工作表現與貢獻,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工資發放機制,將有助于構建更加積極向上的教育生態,促進教師專業成長和學生全面發展。
教師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第1篇
依據安教[20xx]282號《關于進一步推進學校績效考核及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為了進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有效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構建科學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切實實現干與不干有差異、干多干少有區分、干好干壞有不同的目標,鼓勵教職工熱愛工作,踏實勤奮,勇于創新,積極主動地達成各項工作任務,助力我校教育事業的健康、持續與快速發展。
一、分配原則
學校實行按勞分配的原則,強調多勞多得、優質優酬;關注績效,充分體現崗位特點,優先考慮一線教師及教學骨干的貢獻;依據工作崗位的變動調整薪酬,不設定職稱及學科上的差異,以此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工作量認定
(一)教職員工工作量的認定
教職工的工作量由學校教育工作和教學工作的整體量構成。依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職工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xx]344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福建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xx]121號)等規定,結合我校的教育教學任務及教職工數量,明確教職工的標準工作量。教學人員的工作量:高考及中考文考科目的任課教師每周標準工作量為10節,其余學科的任課教師為12節。超過標準的部分視為超工作量;跨年段或跨學科的教學可加計2節工作量。非教學人員的標準工作量為每周5個工作日。若教學人員的課時未達到標準但承擔了學校安排的其他相應教育教學或后勤工作的,則視為達到工作量標準。
(二)行政人員工作量的認定
根據安委教[20xx]53號《溪安縣學校領導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暫行規定》,我校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如下:
校長、書記不需兼任教學,副校級領導及處室正主任需每周兼任4節課,處室副主任(包括工會主席、團委書記)每周需兼任5節課。超過上述標準的,計為超工作量。
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行政人員,需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方可視為達到工作量標準。否則,其績效工資不得超過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
學校督導員(從學校行政崗位退居二線的視同督導員)工作量依據《溪安縣學校督導員管理暫行辦法》(安委教[20xx]20號)進行安排:
1. 正校級督導員每周需聽課不少于2節,副校級督導員及督導員需根據學校工作要求,每周至少承擔4節的教學或聽課6節,并協助其他相關工作。
2. 對于未達到退任督導員年齡的原副校級及處室領導干部,必須兼任教學,副校級督導員每周需任課4節,處室督導員至少需任課6節。未按規定履行職責的,其績效工資不得超過本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
三、項目設置
依據閩政辦[20xx]xx3號、閩教人[20xx]50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獎勵性績效工資設定為基礎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超課時津貼、教學量化獎勵、崗位津貼(包括行政管理崗位津貼、值班補貼、教研組長津貼、備課組長津貼、年段長津貼等)、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及畢業班獎教金等多個項目。
1. 基礎績效工資
師德表現良好、出滿勤且工作量達到標準的教職工均可領取基礎績效工資,標準設定為全校人均績效工資的70%。未出滿勤的教職工將依據《溪安八中教職工考勤條例》的相關規定扣除工資,并計算出個人實際基礎績效工資。長期病假或產假期間,依據學校的原規定發放基礎績效工資。
2. 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的工作量以量化考核為標準,按《溪安八中班主任考評條例》進行考評,并據此計算班主任每月的津貼。
3. 超課時津貼
教學人員每周任課超過標準工作量的部分,每節課給予10元的補貼。
4. 教學量化獎勵
教學量化獎勵基數為200元,具體獎勵依據《溪安八中基礎年段量化考核辦法》進行計算。
5. 崗位津貼
每位行政人員的值日補貼為每天50元,年段長每學期補貼200元,教研組長每學期補貼的金額為xxx元,備課組長每學期補貼200元,工會委員每學期補貼100元。學校行政人員的崗位津貼不超過班主任津貼的平均數,同時未參與教學工作或超工作量的,不再發放額外補貼。
6. 課外教育成果及骨干教師獎勵
課外教育成果的獎勵包括課外活動成果獎、教師專業技能比賽獲獎、論文公開發表、學科帶頭人及骨干教師的獎勵等項目,具體根據《溪安八中課外成果暨骨干教師獎勵辦法》進行計算。
7. 畢業班獎教金
如校董會財力允許,將依據《溪安八中高考、中考獎勵條例》計算個人所得的獎金。若校董會未能支付,則按初三、年均1000元,高三、年均xx元的標準,從績效工資中劃撥作為畢業班的獎教金分配。對于畢業班的獎勵,除年段行政人員及兼任畢業班教學的行政人員外,其他行政領導均不參與分配。
8. 其他工作量補貼
代課補貼每節10元;早讀及晚自修下班的補貼標準依具體情況而定,監考工作按照時長給予不同的補貼,細則可見具體文件。
四、實施流程
1. 健全考核機構。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考核小組,成員由學校領導、工會及教職工代表組成,確保一線教職工的代表性。
2. 執行公示制度。
各處室根據本方案計算出教職工的各項獎勵性績效工資并公示,公示期間教職工可以提出意見,考核組需及時核實并處理疑問。
3. 組織撥款發放。
每學期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學校考核小組上報縣教育局,待下撥款項后實施發放。
五、其他說明
1. 教職工必須遵循教育教學職責,任何情況下不得妨礙正常教育秩序;累計曠工或請假的教職工,不參與績效考核的津貼分配。
2. 經縣教育局審批借用的教職工,按借用單位出具的考核結果發放績效工資,若未經批準則不予發放。
3. 若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超出縣教育局下撥金額時,須提請校董會補足;若少于,則將剩余金額均分給每位教職工。
4. 本方案須經過教代會表決通過后予以實施。
5. 本方案的解釋與修改由學校行政會統籌決定。
6. 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開始實施,之前的方案作廢。若上級有新規發布,依照新規執行。
教師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第2篇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期教育質量提升為目標,建立科學、合理、便于操作的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制度,激勵教師更加熱愛自己的工作,積極奉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的全面協調與可持續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教師績效工資主要依據工作績效考核結果,做到多勞多得、優勞優酬,鼓勵優秀,推動學校整體發展。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整個分配過程透明,接受教師的監督與反饋。
3、堅持“統籌兼顧,偏向調節”的原則。績效工資將向有突出貢獻的教師以及班主任傾斜,合理照顧老年教師,統籌考慮中小學教師的工資結構,力求科學合理,切實可行。
三、分配辦法及實施步驟。
(一)計算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按照每位班主任每月80元的標準,分別依據平行班和實驗班的學生數量進行比較,依據班主任的量化積分進行排名,設定90元、80元、70元的三個檔次,并按比例分配。此項由政教處負責實施。
2、領導崗位津貼:
根據副校級每月80元,主任每月70元,副主任每月50元的標準計算,同樣為期5個月。依據各領導的工作表現,將其劃分為三個檔次,并每月可上下浮動10元,由校長組織部分教師進行評議。校長的績效工資將由教育局負責考核。
(二)計算人均總工資。
人均績效工資=(參與對象績效總和——班主任津貼總和——領導津貼總和)/參與人數(記為w)。
(三)分別計算不同類別人員的績效工資。
1、年滿58周歲以上教師的工資:此項屬于特殊人群,作為照顧對象,他們的績效工資不參與績效考核,直接獲得人均績效工資。
2、后勤人員績效工資:因其未直接參與教學工作或參與程度較低,采用單獨考核辦法,后勤人員的績效工資將由校委會根據其日常工作表現進行打分,分定等次,依據與教學人員相同的標準進行比較。
3、代課人員的績效工資,雖然嚴格意義上不參與績效考核,學校將考慮予以一定補償。補償金額不得超過往年的標準。
4、中心學校人員的績效工資不包括在此管理體系內。
5、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員統稱為教學人員。
(四)教學人員的考核辦法。
1、教學常規:
此項占人均績效工資的10%,實行扣款制。依據常規教學檢查的標準與要求,未達到標準的每次檢查將相應扣款,備課缺失每節次扣5元,作業未按要求提交每次扣10元,未監考每堂扣30元,閱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將累計計算,直至扣完。該項由教導處提供依據。
2、考勤:
此項占人均績效工資的20%,同樣實行扣款制,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坐班考勤,每次未簽到扣5元,累計計算。第二類為會議考勤,缺席扣20元,遲到扣5元,事假扣5元,累計計算。第三類是上課考勤,缺課扣30元,遲到扣10元,具體由教導處對學校考勤情況提供依據。
3、工作量:
此項占人均績效工資的30%。先計算臨時性工作補貼,例如臨時代課每節3元,由教導處負責制定表格,其他大型工作的臨時性抽調補助將由校委會決定。在此基礎上,按照教學人員的平均工作量進行計算,工作量計算依據學校的資金分配方案進行,不包括早晚自習和輔導。學期按20周計算,每超過一點補3元,低于一點扣2元,短缺部分將通過考勤、常規教學的扣款進行補償,仍不足的部分由學校補充,若有結余,將平均分配給所有教學人員。
4、教學成績:
此項占人均績效工資的40%。首先計算特殊貢獻獎,由教導處統一匯總數據。
(1) 教師四優評比獲獎:僅計算本學期,論文獲獎、教案評選及新聞報道發表,省級150元、市級80元、縣級50元,比賽獲獎的省級及以上為300元,市級150元,縣級100元。教師榮獲模范稱號的市級及以上150元,縣級100元。
(2) 輔導學生獲獎:僅計算本學期,以文件或證書為依據,國家級每人次50元,省級40元,市級30元,縣一10元,縣二5元,無縣三。涉及三科聯賽的綜合名次可重復計算。
接著計算教學成績,取期中與期末兩次考試成績,依據學校的積分制度進行計算。期中占40%,期末占60%,也可按等級設置,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元,第一級獎100元。
教師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第3篇
一、指導思想
圍繞我校教師績效工資的實施,積極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鼓勵教師熱愛工作,勤奮努力,積極開展各項教育教學工作,推動學校教育質量的不斷提升與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1、遵循“勞動與報酬對等、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的發放以教師的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核心依據,任何情況下,沒有績效考核結果的教師均不能參與績效工資的分配。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績效工資考核與分配的過程中,確保全程透明,努力實現公平公正的考核機制。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式
1、教師的績效工資分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由學校審核后報送相關部門,直接轉入教師的工資賬戶。
2、績效工資的發放分為兩部分:20%-30%用于領導及班主任津貼,其余70%-80%作為教師的績效工資發放。
四、績效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一)教師績效考核方法(總分100±10分)
【師德師風】(15分)
通過家長座談、學生評價、教師互評、問卷調查等方式進行評估:
1、忠于教育事業,遵守職業道德,積極關愛學生的,記15分。
2、如出現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收到家長投訴,扣5分;造成惡劣影響并被通報的,一票否決,記0分。
3、因賭博被查處,一次扣5分;情節嚴重被拘留的,一票否決,記0分。
4、擅自銷售教輔材料或進行有償輔導的,記0分。
5、存在嚴重影響校園和諧的不當行為,一票否決,記0分。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一票否決,記0分。
7、不認真履行學校職責,多次被校長警告不改的,一票否決,記0分。
8、因失職造成重大安全隱患的,一票否決,記0分。
【教師工作量】(30分)
以教師周人均工作量為基礎進行評定,計算方式如下:
教師周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師總人數
1、完成學校規定工作量的,記30分。
2、教師工作量得分=每周課時÷教師周人均工作量×30。
3、副校長的工作量計算為一個教師標準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中層干部和班主任的工作量為一個教師標準工作量的一半;后勤及門房工作人員的工作量則與一名教師的標準相同。
【考勤考核】(10分)
根據值日領導的巡查記錄進行評估:
1、按時上崗并出勤的,記10分。
2、遲到、早退(不超過5分鐘)扣0.5分;缺席一節課扣1分;曠課扣2分。
3、事假累計5天以內不扣分,超出一天扣2分;病假累計5天以內不扣分,超出一天扣1分。
4、未按要求參加應參加的會議或培訓,按曠課處理,每次按2節課計算。
【教學過程】(15分)
依據《教師上課標準》、《備課及修改制度》、《聽課評課制度》等進行評估:
1、根據《教師上課標準》圓滿完成教學任務的記3分;若未完成則按每節課扣1分。若課堂表現不當,出現不合規行為,扣0.5分。
2、按照《備課及修改制度》要求達標的,記5分,受表彰加分;缺少備課材料的,扣相應分數。
3、每學期需按時參加教研活動,完成聽課及評課記錄,缺席的每次扣分。
4、每月至少撰寫一份學習筆記并按要求提交,缺失則扣分。
5、全學期需提交一篇教學設計和論文,缺一項扣分。
6、學期初制定教學計劃,期末進行缺一項扣分。
【教學效果】(30分)
1、語文、數學教師依據期中、期末的考試成績進行評定。
2、其他科目教師依據學生測評與期末檢測的結果。
3、合格率達標的可得一定分數,根據成績差距增減分數。
【加分事項】(10分封頂)
1、教師帶領學生參加各類比賽獲獎,根據獎項人數給予相應加分。
2、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根據名次給予獎勵。
3、教師在教育相關網站發表作品,給予加分。
4、積極參與教學比武等活動并獲獎,依據級別給予不同的加分。
5、參與學校或地區的集體活動獲獎,給予相關教師和領導相應加分。
教師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第4篇
為適應教育改革的需要,充分激發教師的積極性,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確保教師績效工資的公平、公正和合理分配,我校根據相關政策法規,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教育現代化思想,充分調動教師的教學熱情與創新精神,將績效考核與崗位管理相結合,確保績效考核結果與薪酬體系緊密相連,鼓勵教師堅定信念、扎實工作,勇于開拓,努力實現學校各項工作目標,建立充滿活力的人才管理機制,推動學校管理科學化、隊伍建設規范化、教學手段現代化,努力創建讓人民滿意的優質教育。
二、考核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原則。對在教學一線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給予適當傾斜,與崗位職責、工作任務和業績緊密聯系,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尤其是工作業績。
2、堅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則。
3、實行動態管理原則。績效工資的分配主要依據工作績效考核結果,每月進行考核,每年共進行十個月考核,每學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為2-6月;下半年為9月至次年1月),并兌現績效工資。如崗位工作量發生變動,按月進行相應調整。
三、考核范圍
全體在編在崗教師。
在編在崗教師的績效考核細則
在編在崗教師的績效考核,依據“高標準、低均衡、有差異”的基本思路,采取月考核與學期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教師的德、能、勤、績等進行全面考核,每學期期末發放一次性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細則如下:
1、師德:(10%)
師德學習材料須按要求完成,未完成者此次師德考核將視為不合格。每學期的師德考核將通過學生評價、家長評價、教師自我評價及互評進行,由學校考核小組(由校行政領導與教代會部分成員組成)進行最后評定,評價等級分為優秀(不超過教師總數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對評定為優秀者的考核獎金不超過220元,合格者不超過200元。
對于在工作中出現嚴重違反規定行為或者師德考核不合格者,此項考核將為0。
2、考勤:(10%)
依據學校考勤制度,按全勤教師每月發放50元,缺勤部分將根據考勤制度進行扣除。
3、工作量:(40%)
核算方式:
(1)小學語文、數學、外語及班會課每節系數為1.1,跨年級語文、數學每節系數為1.2,其他科目系數為1.0。
在編在崗后勤人員的周工作量計為6.0。
校領導班子工作量若不足6個,按6個工作量核算。
各類津貼:
①校行政領導津貼不超過90元/月;
②小學行政領導津貼不超過80元/月;
③中學校務成員津貼不超過60元/月;
(4)小學班主任對于25人以上的班級不超過50元/月、25人以下的班級不超過40元/月;
(5)教研組長津貼不超過30元/月;備課組長不超過20元/月。
4、常規教學考核:(15%)
常規教學每月考核按優秀、良好、一般分別記60元、55元、50元,若無故拒絕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則為0元。
5、教育教學業績考核:(25%)
小學部分:
標準:新分教師=362625%=540
其他教師=560625%=852
說明:1項由中心校統一考核,2-6項由學校自主考核。
(1)考績獎:在正常范圍內,根據學科單班教師所帶班級的表現進行獎勵,具體分為年級第一名、第二、三名等,詳細獎勵標準見附錄。
(2)教師需按時上交教學工作材料,并積極參與教研活動,完成相關任務的考核標準詳見附錄。
(3)在正規學術雜志發表論文的,依據雜志原件予以獎勵,原則上不超過100元,若多人合作需平分。
(4)校外教學比賽獲獎的,依級別給予相應獎勵,詳細標準見附錄。
(5)輔導學生競賽獲獎的,依據等級給予相應獎勵,詳細標準見附錄。
(6)教師在教研活動中獲獎的,依據獎項等級給予獎勵,詳細標準見附錄。
6、年度綜合考核:學校考核小組每年對教師的各方面工作進行綜合評價,作為教師晉升、評優的重要依據,并對表現突出的教師給予獎勵。
四、考核辦法
1、依照教育局要求,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績效考核與核算工作,指導與監督實施過程。
2、通過教代會廣泛征求意見,集思廣益,方案最終由考核小組集體討論確定,確保績效工資的公開、公平、公正,使其發揮應有作用。
另:
1、本方案適用于20xx年秋季學期;
2、本方案未盡事宜以教育局文件為準;
3、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藍天中學教導處。
教師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第5篇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推動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確保教師工作的積極性與創造性,我們明確“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的考核機制,激勵全體教職工勤奮工作、積極進取。根據《教育部關于實施義務教育教師績效考核的指導意見》(教人【xxxx】15號)、《浙江省義務教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浙教人【xxxx】132號)及溫州市政府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二、實施對象和時間
本方案適用于全校在職教師,自xx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三、考核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依據教師工作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工資分配。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優先照顧骨干及一線教師,適度考慮有豐富教學經驗的老教師(離退休2年內可享受50%的工作量考核,離退休5年內享受100%)的合理權益,確保分配過程公示透明、公平公正。
(三)結合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實施學期或學年的過程考核,依據結果評價發放績效工資。
四、一線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與權重
1、工作量(超課時)津貼約占25%
2、考核獎約占30%
3、教科研成果獎及名優教師和優秀團隊獎約占5%
4、期末教師教育教學考核獎約占40%
五、一線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計算方法及相關規定
(一)工作量(超課時)津貼
此項主要考核教師崗位工作超出部分的津貼,體現多勞多得。
1、超課時津貼計算公式:臨時代課金15元×學科折算系數×職稱折算系數,臨時代課津貼按15元/節計算。
2、在非工作日的考試監考,監考費30元/場,考務費20元/場;期中、期末考試期間的監考與考務安排,由相關教師負責,具體以學校考核標準執行。
3、法定節假日值班的補貼為每天80元,工作日的加班補貼為晚間30元,其他時間加班補貼為60元。
4、各類活動及社團指導每次分別給予相應的補貼,具體標準依據學校規定進行。
5、體育教師的早操組織按每3次折合一課時工資計算。
6、運動隊集訓及學科競賽輔導均給予相應獎酬,具體數額按學校標準執行。
7、周管理、午餐管理等相關補貼按照原有制度考核。
8、外出培訓、學習如未經批準仍需支付代課金。
9、病假、事假等按校規執行。
10、各學科的標準工作量、學科折算系數等依據聘任制方案文件執行。
考核處室:辦公室、教務處、政教處、團委、總務處
(二)考核獎
1、考勤獎為每周全勤80元,滿勤100元,按學期發放,具體考核時間按照考勤記錄執行。
2、按規定參加集體會議及活動的考核,缺席或遲到的相應扣除獎勵。
3、研訓考勤獎每月50元、活動缺席按照相應標準扣除。
4、班主任及管理崗位的考核依據相關制度進行統計,具體獎補依據考核結果發放。
考核處室:辦公室、教科室、政教處、教研組
(三)教科研成果獎及名優教師和優秀團隊獎
具體的標準及獎勵方式見附冊《教師教科研專項獎勵辦法》。
(四)期末教師教育教學考核獎
依據教師對學校及學生發展的貢獻度,設定獎金并分級發放。
班主任考核獎按照班級管理的實際情況進行分配,具體標準參見《班主任考核制度》。
(五)其他事項
1、因違反相關規定而解除合同的教師,不參與績效工資的分配。
2、外派支教教師優先享受績效工資。
3、教師績效工資以學期為單位進行總結和發放,依據考核結果進行分配。
4、根據相關規定,教師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上限為全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平均值的2倍。
5、違反師德規范的教師,將按情況扣除績效獎金,具體由校長室負責審批。
6、本方案的解釋權歸校長室,未盡事宜由校長室研究決定,并經教代會通過實施。
7、本方案自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
教師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第6篇
依據市教育局《關于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相關文件精神,本校決定將教師績效工資中的獎勵性部分占總績效工資的30%。為了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激勵教職工積極性,促進學校管理和教師成長,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我校結合實際制定《吳莊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提升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旨在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力量。我們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的原則,實施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程序規范的分配方案,確保責任與業績相結合,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合理拉開分配差距,尤其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業績突出者傾斜,努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校內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學校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情況
我校的崗位設置已獲得上級部門審批:全校在職教師共計83人,其中管理人員2人,專業技術人員81人。
人員結構現狀:在職人員83人,其中管理人員1人(八級);專業技術人員總數81人,包括副高級1人(六級)、中級38人(八級13人、九級16人、十級9人),初級37人(十一級18人、十二級19人),員級2人(十三級),專業見習級3人。
全校每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121773元,平均每人1467.15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一) 從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每月提取740元×n(n為全校在編教職工總數),作為學校統籌,剩余部分在完成教育教學工作并經學校考核合格后,作為基本工作量獎勵,按個人崗位津貼比例逐月發放。
⑴ 參與優質課的指導及興趣小組的指導;
⑵ 每周定期的導護工作;
⑶ 輪流值班。若未達基本工作量,則根據每節課扣除30元。
(二) 統籌部分的分配方法
崗位津貼
(經考核合格后,逐月發放,每學期發放6個月)
1、班主任、年段長崗位津貼
(1) 班主任每月補貼500元。
(2) 8個班的年段長每月350元;6個班的年段長每月300元;4個班的年段長每月250元。
2、其他崗位津貼
a、報賬、代辦:每月500元;
b、人事崗位:每月400元;
c、少總崗位:每月350元;
d、保衛崗位:每月250元;
e、教研組長:10人以上每月300元,10人以下每月250元;
f、配班教師:每月200元;
g、備課組長、保管、網管、團支書等:每月150元。
在班主任、年段長及其他津貼崗位內兼職的,第一職務按100%計發,第二職務按60%計發,第三職務按40%計發,但總額不超過900元。以上崗位津貼逐月發放,每學期發放6個月。
h、行政崗位津貼
校長: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50%;
副校長: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35%;
教導處、總務處、辦公室、德育處中層負責人: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25%。
以上人員不兼職,不參與其他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行政及中層領導按比例提取的獎勵性績效數額單列,考核合格后再發放。
3、超課時補貼
(1) 在完成上述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每超1課時補貼30元。
(2) 代課:需備課、授課和批改作業的代課,每節課30元;一般代課,每節課15元。
(3) 在特殊情況下需在休息日或節假日工作的,每次補貼150元(當月不超過三次)。
(三) 教學成果獎勵
1、文章在cn刊物發表或收入區級以上匯編,每篇獎勵50元,每學期上限200元。
2、指導學生獲獎,每個獎項獎勵80元,每學期上限200元。
3、區級以上公開課,每節課獎勵80元,每學期上限200元。
4、質量監控,每個考核點獎勵相關任課教師300元,片區性考核獎勵150元。
5、參與課題研究取得階段性成果,每人每學期獎勵100元,評審結題后再給予200元。
6、校內優秀三好課,獎金待定。
(四) 名優名師獎
1、學科帶頭人每學期省級獎勵1000元;市級800元;區級500元。
2、入選學科評委專家庫的每學期省級獎勵800元;市級600元。
3、開設學術講座:每次市級300元;區級200元;校級100元。
(五) 優質服務獎
1、每學期評選若干優秀備課組、優秀導師及班級評比等,獎金待定。
2、我校非教師專業系列人員僅有1人,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按醫務人員或上級文件另行規定。
(六) 扣發或停發
1、扣發:
a、遲到、早退一次扣1%;
b、病假每日扣3%;
c、事假每日扣5%;
d、曠課每節扣10%;
e、曠工每日扣30%。
2、停發:
a、受到刑事處罰或行政、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在處分期間停發;
b、病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當月100%停發;
c、表現差、群眾意見較大的,當月100%停發;
d、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的,當月100%停發;
e、違反師德,造成不良影響的,當月100%停發。
(七) 學期末統籌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發放以上各項津貼后,如有剩余,余額將在考核合格的人員中平均發放。
本方案經過中心校審核后備案,全體教師均可參與。
教師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第7篇
一、教師績效工資實施范圍與時間
本方案適用于全體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暫不包括臨時聘用人員。自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20xx年將采取年度清算的方式。
二、制定本方案的原則
1、應與現有薪酬水平相符合;
2、遵循按勞取酬的原則,強化激勵機制,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為創建美好的校園環境而努力。
三、方案的依據與具體內容
本校的績效工資分為兩大部分。
第一部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根據不同崗位及職級進行劃分,依據義務教育階段或其它事業單位的相關標準確定。
第二部分為獎勵性績效工資。該部分主要根據教職工的工作量及實際貢獻進行分配,主要包括:
1、按工作量進行的酬勞(總量30%的標準進行測算,年終一次性發放)
(1)班主任津貼500元,年級組長240元,教研組長(若組員超過6人)100元,若組員不足6人則為70元,體育教師組織課間操80元,老帶新60元。(按10個月計算)
(2)各類崗位的課時認定
A、行政崗位課時認定
校級120課時;副校級110課時;中層管理者80課時。
B、學科教師依據以下公式進行課時計算
(A+aB+CD)×4
其中:A為不超過規定工作量的周課時數;a為課時系數;B為超課時數;C為周教案數量;D為教案系數。教師每周的額定工作課時(根據課表安排)為:高中14課時。如果班級學生人數大于64人,每多7人,課時系數增加0.1;若少于7人且多于4人,仍增加0.1;少于4人則不計(班主任按此標準計算)。
C、非教學崗位為60課時。
2、高三年級質量獎勵,依據學校的高考質量獎勵方案進行發放;
3、加班費,包括補課(周末及節假日)、考試組織、值班及臨時代課等;
4、教職工獎勵,針對各類先進個人實施獎勵;
5、曠課每節扣100元,請假(法定假、工傷及重大疾病除外)每節扣30元。臨時代課每節30元。
6、未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及任務,將由學校行政會討論處理。
四、總量
當前年人均績效工資標準設定為4萬元,由核定總量與超額部分構成,核定總量與其它事業單位保持一致。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將隨其他事業單位進行同步調整。
總量不包括以下項目:
(1)高三年級寒暑假的補課費;
(2)政府及市委所發放的高考質量獎勵。
五、實施步驟
1、基礎性績效工資由財政按月發放至個人工資賬戶;
2、工作量獎勵按年末進行發放;
3、加班費等按月實際情況進行發放;
4、教職工獎勵將即時發放,確保及時兌現。
教師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第8篇
根據相關政策文件的要求,本校將實施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旨在進一步提升教師待遇,激勵教師積極履行教育教學職責。在此次績效工資調整中,教師的工資結構將包括基礎性工資和獎勵性工資。其中,獎勵性工資以績效為基礎,旨在充分體現教師的工作業績和崗位責任,激勵教師的積極性。
一、指導思想
基于上級政策和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重點圍繞崗位管理與聘用制,科學安排績效工資分配,以有效激勵教職工的工作熱情。
二、分配原則
1、遵循按勞分配與效率優先的原則,兼顧公平性。通過對教師的工作量、崗位職責以及工作表現進行評估,拉開分配差距,以保障一線教師和表現突出的教師獲得更多的獎勵。
2、考慮到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合理分配關系,從而構建符合本校實際的績效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績效工資的考核和分配過程透明化,構建安定和諧的教育環境。
三、領導機構
學校將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組員包括校領導、中層干部、工會及教師代表,負責對教師的工作量、崗位職責及業績進行考核,并負責績效工資的分配與發放工作,確保績效工資的公平、公正。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的所有教師均為績效工資的發放對象。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政策,新增的教師績效工資中,人均每月400元將作為績效工資,工資構成包括工作量補貼、管理崗位補貼和業績獎勵,具體比例為:工作量補貼60%、管理崗位補貼20%、業績獎勵20%。
六、分配額度及辦法
(一)工作量補貼的分配:總金額為400元×人數×60%×6個月。
1、出勤補貼:每天進行簽到,滿勤者每月補貼80元。遲到、早退每次扣除相應金額,缺勤情況也會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扣減。
2、課時量補貼:
A、教師工作要求:
(1)專任教師標準授課時數根據校方安排執行。
(2)校級領導和中層干部需完成規定的授課時數。
(3)幼兒園教師則按教學天數計算工作量。
B、滿工作量補貼:不低于100元/月,超課時與不足課時將根據學校規定進行相應的補或扣。
3、超工作量補貼:每月60元,包含節假日值班和加班等情況。
(二)管理崗位補貼的分配:總金額為400元×人數×20%×6個月。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分別享有相應的補貼。
2、學校各類管理崗位也將給予相應的補貼。
(三)業績獎勵分配:總金額為400元×人數×20%×6個月,獎勵范圍包括教育教學常規、教學質量等多個方面的表現。
七、其他具體事項
1、績效工資不適用于未完成教學任務的人員。
2、每月考勤不達標的教師,將取消當月績效工資的資格。
3、參加派駐、支教等工作的教師按要求計算績效。
八、相關要求
(一)各校應組建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發放。
(二)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超出政策規定的補貼和獎金,違反者將追究責任。
(三)各校要加強管理,科學推進分配制度改革,確保教師待遇與教育質量的提升。
教師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第9篇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師績效工資的相關政策和學校的實際情況,在上級劃撥的績效工資總額范圍內,重點實施聘任制和崗位管理,保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構建科學合理、公正透明的激勵機制,規范學校內部的分配方法,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和補貼的杠桿作用,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倡導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出教職工的工作差異,激勵教職工熱愛崗位、扎實工作,開拓進取,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學工作進一步發展。
二、實施對象
本方案適用于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正”的原則,津貼和補貼的發放以工作績效考評結果(教師的量化積分)作為主要依據,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鼓勵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成績突出的教師。無論什么因素,若沒有經過崗位績效考核,就不能參與獎勵性的績效分配。
2、依據崗位職責科學分配,實行對應職稱的相近分配。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必須經過教師大會或教代會通過后實施。學校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態度、業務能力、履行職責、工作成果等進行每月考核,考核分為德、能、勤、績四個部分,總分為100分(不包括加減分),考核結果及時公示,以確保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實施全校統籌,兼顧各校的實際情況,對薄弱學校適當傾斜。各村小學校依照本方案進行考核。
四、考評程序
1、每月結束后,由校行政組織培訓處、教研組相關人員組成考評小組,按照考評細則,進行檢查評估,綜合考評,實施量化積分,并將考評結果進行公示,確保無異議后,累計分配一學期的績效工資。
2、中心學校組織考評小組對轄區內的村級副校長和各村小校長進行考核,中心學校老師由教學副校長依據方案組織考核,各村小老師由各村小校長結合學區情況,參照本《績效考核方案》,制定考核細則并量化考核,考核結果上報中心學校審查。
五、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1、績效工資總額的70%將按不同檔次每月劃入工資賬戶。
2、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由學校進行整體分配,不屬于任何個人,學校按教師的績效考核結果依照相應職稱的職責進行量化分配。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相關文件規定的教職工,受到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留用察看等處分,或被公安機關刑事懲處的,不得參與考評,亦不享受全部績效工資,70%部分與學校的30%部分一同考核。
3、績效工資的30%每學期發放一次(即每年的1至6月在6月底結算,7至12月在12月底結算)。其中假期的一月和七月考核結果將計入上年12月和當年的6月計算,尤其是在假期內,1月和7月的績效全額發放,2月和8月也按相應標準發放。
4、經教育局認可的借調人員,減除教育局和鄉統籌部分后全額發放;
5、因病無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癥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減除統籌部分后全額發放,職工在法定休假期間、公傷治療期間績效工資全額發放;病事假累計在一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繼續發放,超過一個月的,從超假之日起,扣除相應的基本績效,超過兩個月的執行相應的扣減方案;六個月及以上的,基礎性績效每月只發放最低標準。連續請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均納入學校統籌分配。
6、班主任津貼按每生每月一元發放,不足xx人的按每月xx元發放,班主任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計算,依據班主任考核細則實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計結算。
7、教研組長每月發xx元崗位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結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8、正在立案審查或停職的人員,停發審查停職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按第xx條執行。
六、分配方式
1、從全體教師獎勵績效總額中提留用于期末教學質量獎懲項目,每月從總津貼中扣除應支付的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及相關津貼,其合稱公共金。期末結算時,按相應職級依據確定的方式分攤公共金,依據量化積分累計計算兌現教師每月的績效工資。
2、根據我校實際情況,本年度教師工作量均按相關文件執行,無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未涉及的內容在具體量化過程中由考核小組參考相關條款和文件進行調整。
教師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第10篇
為進一步激勵教師工作熱情,優化學校內部管理,制定一套公正、合理、科學的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依據相關政策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提出教師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一、績效工資分配原則
績效工資的分配要遵循“優勞優酬、多勞多得、突出貢獻”的原則,旨在拉大收入差距,實現“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力。必須遵循上級文件中“不應變更的剛性規定”的原則(例如針對請假、缺勤等情況的績效工資發放規定),以確保績效工資分配的政策性和嚴肅性。
二、績效工資的構成
1、績效工資(年人均8300元左右)分為兩個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
2、基礎性績效工資(8300元左右×70%)將直接依據文件規定,完成相應工作任務后,由財政部門每月全額發放至個人工資賬戶。
3、獎勵性績效工資(8300元左右×30%,本年度人均2600元)每學期將依據教師德、能、勤、績綜合考核進行分發。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
1、獎勵性績效工資(8300元×30%,本年度人均2600元)分為兩個部分:綜合考核獎勵占80%(即8300×30%×80%),班級管理獎勵占20%(即8300×30%×20%)。
2、綜合考核獎勵根據期末考核積分劃分為三個等級進行發放。
①期末考核依據學校教師考核方案執行(總分350分)。
②語文、數學、綜合、中后勤、行政五個組,根據積分高低按1:1:1的比例分成三個等級(如語文組30人,則a等10人,b等10人,c等10人)。
③a等級考核獎勵提升10%(按本年度計算即為:2600×80%+2600×80%×10%),b等級考核獎勵為基本數(即2600×80%),c等級考核獎勵降低10%(即2600×80%—2600×80%×10%)。
3、班級管理獎勵將依據班主任承擔的管理任務數量進行按比例分配,重在獎勵班主任。
①比例分配
班主任、輔導員(副班主任)與行政人員,以及綜合學校教師與中后勤人員按8:6:4的比例分配。
②計算方式:班級管理獎總額÷總份額×應得份額=班級管理獎勵金額。
說明兩點:第一,學校將依據工作績效和財務狀況,適當增加班級管理獎,以激勵教師更好地抓好班級管理工作。每學期人均將增加200元,投入到總量中按比例分配。第二,今后根據實際需要,不同類別人員的班級管理獎將依據班級管理考核得分的高低劃分等級發放,確保優秀班主任和一般班主任能夠得到區別對待。
四、績效工資分配的相關事項
1、考勤管理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教職工考勤將按照以下措施執行:
①請假不超過5天(不含5天),每天扣除30元。
②請假期間在5天以上(含5天),且不超過15天,每天扣除50元。
③請假超過15天,當月的績效工資將全部扣除。
說明:
①一般病假視為事假;長期病、事假(超過3個月)人員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
②住院期間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但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2、其他規定
①獲教育局批準借調至教育系統外工作的人員,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也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②獲教育局批準脫產學習的教師,僅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未經批準者,將按擅離崗位處理,假借學習之名者按照上級文件規定,既不享受績效工資,也予以除名。
③男性年滿58歲、女性年滿53歲,且身體狀況不適合繼續現職工作的人員,須經審批,僅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本方案自本年度元月1日起實施。
教師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第11篇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導意見和相關政策,制定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以激勵教師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水平,促進教育質量的全面提升,從而建立一支素質過硬、業務精湛的教師隊伍。
二、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具體實施細則
(一)績效考核體系(占40%)
1、個人績效考核10分遵循國家和地方教育政策,積極參與學校各項活動,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教師在上課期間應保持專業形象,如有不當行為如隨意缺席、未通知學校而缺勤,視情節扣除考核分2—5分;工作期間不得從事與教育無關的活動,如發現,一次扣除考核分2分。
2、教學質量考核10分注重教學質量和效果,認真設計教學計劃,充分備課,做好作業批改。需按時參加教學評估和聽課,未參與每次扣除考核分3—5分;課堂教學評價不達標,需進行改進和調整,若未及時整改,扣除考核分5分。
3、師德師風考核10分師德師風建設是教師的重要職責,尊重學生,平等對待,善待每一位學生,維護學生合法權益。無體罰、侮辱學生行為,如有,觸犯者每次扣除考核分5—10分。
4、教研評估10分鼓勵教師積極參與教研活動,提升自身業務能力,參與學術交流,保持學習的態度。拒絕參加職業培訓或繼續教育的,將每次扣除考核分3分。
5、與家長溝通10分主動與學生家長保持聯系,及時反饋學生在校表現,虛心聽取家長的意見與建議,助力家庭教育。因與家長溝通不良而產生負面影響的,將每次扣除考核分5分;如出現訓斥或指責家長行為,扣除考核分5—10分。
6、廉潔從教20分教師應嚴于律己,保持職業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或進行商業活動。如發現嚴重問題,將直接扣除所有考核分,師德考核直接評定為不合格。
7、為人師表10分教師應模范遵守社會公德,樹立良好形象,以身作則,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風和個人行為。不參與不良活動,如賭博、飲酒等,一經發現,扣除考核分5—10分。
(二)同行互評(占30%)
學校將定期組織教師進行同行評議,依據績效考核標準進行評分,最終得分以所有教師評分的平均值作為依據。
(三)學生及家長滿意度調查(占30%)
學校每學期組織學生和家長對任課教師的滿意度進行問卷調查,每份不滿意的票扣除教師0.5分,最終得分需以所有相關教師的平均值來計算。
四、績效考核結果的評定和使用
1、績效考核總分為100分,個人績效考核占總分40%,同行評議和學生及家長評價各占30%。績效考核實施百分制,總分在80分以上為優秀,70—79分為良好,60—69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20%。
2、教師如有以下情形,經查實,績效考核直接評定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學中存在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
(2)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
(3)侵犯學生權益,或與學生有不當關系;
(4)未履行保護學生安全的責任;
(5)違規辦班或進行有償教學;
(6)向學生和家長索要財物或推銷商品;
(7)在職務評定及教研活動中弄虛作假;
(8)其他損害教師形象的行為。
3、績效考核每學期進行一次,并及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作為教師職務晉升和資格聘任的重要依據。
教師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第12篇
為進一步完善教師隊伍建設,強化教師薪酬與績效的有效對接,根據《昌邑市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教育方針為指引,貫徹落實素質教育理念,遵循教師職業發展的特點,強調德才兼備。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工資制度,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導向作用,激勵教師不斷提升自身素質和教學能力,促進學校教育質量的全面提高。
二、考核范圍
適用于全校在職教職工及交流人員。
三、組織實施
校長的績效考核將由市教育局依照《昌邑市中小學校長績效考核細則》進行;其他教職工的考核工作由學校在教育辦的指導下,按照以下規定組織實施。
四、考核辦法
根據教師的崗位性質,教職工將分為專任教師、行政管理、教學輔助及后勤服務等四類進行考核。對于兼任課時超過專任教師平均課時的管理人員,允許按專任教師進行考核。
績效考核結合量化評價與民主評議的方式進行。量化部分依托于考勤、授課記錄、獲獎情況等數據,主要針對工作量、考勤及業績等進行量化評分;評價部分通過多方位的綜合評分,考量教師的職業道德、能力、表現及成效。
(一)量化部分(70分)
1、工作量(30分)
根據不同學段及學科教師在備課、授課、批改作業等環節的實際工作量,制定相應的標準課時量,由學校自行確認。班主任所承擔的工作量按教師標準工作量的一半計入總工作量。其他教學活動的工作量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學校需合理分配教職工的工作量,確保周工作量相對均衡。教職工可根據崗位情況,參與多項工作,合并計算總工作量。
教職工總工作量由學校每周統計,考核時進行累計。教職工人均工作量=總工作量÷教職工人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實際工作量÷人均工作量×30分。
2、考勤(20分)
考核教職工的出勤情況。病假每日扣0.5分,事假每日扣1分,曠工每日扣2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2分,因公請假及規定假期不扣分。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錄。
3、業績成果(20分)
考核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包括教育效果、教學質量、專業發展等方面。評估時需注重日常教學檢查,設立量化指標,包括學困生轉化率、合格率、輔導獲獎情況等,突出教師在教育教學中的貢獻。
(二)評價部分(30分)
管理、教輔及后勤崗位人員的業績評價由學校教職工和考評委員會共同評分,各自評分權重為40%和60%。
專任教師的評價由考評委員會、年級組與學科組及學生的綜合評分構成,各自占比為50%、30%和20%。
五、等級確定
(一)考核等級:
考核結果可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優秀等級的比例依據上級規定標準控制,學校按崗位分類考核,非專任教師的優秀比例不得高于專任教師的比例。
(二)年度內如出現以下情況,不得評為優秀:
1、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黨紀或政紀處分;
2、因違反職業道德行為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
3、被投訴查實違反師德的行為。
(三)年度內如出現以下情況,不得評為合格及以上等級:
1、受到嚴重警告以上的紀律處分;
2、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5天以上;
(四)年度內如出現以下情況,確定為不合格等級:
1、因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被通報批評;
2、考核總分低于60分;
(五)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病、事假累計超過6個月者,不參加考核。
六、結果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同時影響教師的專業發展、崗位聘任和職務晉升等工作。今后,年度考核將依據績效考核成績,不再另行考核。
七、考核程序
(一)個人自評:教職工需客觀自查各項指標的完成情況,按照量化考核要求填寫相關表格。
(二)量化核算:考評委員會根據授課記錄和考勤記錄等進行核算,并計算出量化得分。
(三)民主評價:組織不同主體對教職工進行評價,匯總各方評分。
(四)綜合評定:根據量化與評價的結果,決定最終考核等級。
(五)公示備案:對評定結果進行公示,并上報相關部門備案。
八、相關要求
(一)各學校需根據本指導意見制定績效考核方案,并經教職工大會通過后實施,如需修正同樣要求通過大會討論。
(二)學校需成立專門的考核工作小組,負責考核實施,成員由領導和教職工代表組成。
(三)績效考核過程要公開透明,確保考核得分有憑據,并接受監督。
(四)對考核中出現的不當行為,學校將嚴肅處理,確保考核公正公平。
教師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第13篇
為進一步推動學校的管理與發展,增強學校領導及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職工的積極性,確保學校工作的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海南省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及《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實施意見》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中小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核心,通過多維度的評估機制,全面、客觀、公正地對中小學校進行績效評估,建立健全激勵機制,推動我縣基礎教育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考評范圍
涵蓋全縣各類公立學校(包括幼兒園)。
三、考評內容
學校績效考評的內容包括:辦學方向、內部管理、教師隊伍建設、德育工作和教育教學質量等方面。
四、考評時間
每年6月至7月進行考評。
五、考評工作領導小組
為確保我縣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的有效開展,縣政府決定成立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考評工作小組,吳公寶擔任辦公室主任。考評工作小組由吳公寶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卓榮、劉宏暉及王雄富為副組長,成員來自縣委組織部、教育局、人力資源局、財政局和監察局,負責全縣中小學校績效考評的具體實施工作。
六、考評程序
(一)考評準備。各學校需進行全面動員,依據考評項目開展自查自評,并撰寫年度工作報告。
(二)述職和民主測評。學校校長在全體教職工會議上對年度工作進行述職(時間控制在20分鐘內),隨后全體教職工對校領導班子進行民主測評,校長在述職后進行自評,并參照《校長自評分數表》逐項說明自評分數。
(三)社會測評。為擴大群眾參與,增強監督力度,組織社區領導、代表及家長代表共12名人士,聆聽學校工作述職,并結合對學校日常工作的了解進行考評。
(四)查驗。考評小組在認真聽取述職的基礎上,進行“看”、“查”、“問”等方式的實地評估,深入接觸相關人員,給被考評學校作出實事求是的評價,既要充分肯定成績,也要指出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方向,確保評議準確、公正,達人共識,推進工作改進。
(五)評分及定等次。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組評分為80分,民主測評與社會測評各10分,三個部分的綜合得分即為學校的考評得分。全縣學校按中學和小學分為三個等次,一等占25%,二等占50%,三等占25%,依照考評得分從高到低排定等次。
(六)撰寫考評報告。考評組負責撰寫考評材料,內容包括該校及領導班子的基本情況、年度主要成績及存在問題,以及考評等次。考評報告經考評組初審后提交縣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并由其確定學校的最終考評等次。
七、考評結果的使用
考評結果將作為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及對學校領導使用、調整和晉升的重要依據。
八、工作要求:
(一)考評小組應由若干正直、原則性強、辦事公正、熟悉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及教育教學規律的人員組成。
(二)確保考評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客觀性。
(三)引導學校教職工正確看待考評,以考評促進學校的發展。
教師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第14篇
一、考核對象:
本方案適用于團西二小在職任課教師。
二、考核時間范圍:
從每年春季學期開始至當年秋季學期結束。
三、考核細則:
(一)專業素養(10%)
本科學歷評分6分,專科評分4分,中師評分2分;擔任指定教科研任務(課題與論文)的“學科帶頭人”在省、市、縣級別分別計5分、4分、3分,擔任“教學能手”的同樣標準;未完成任務的積分減半。新獲得各級“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優秀教師”、“優秀校長”稱號的額外加1分,總分最高為10分。
(二)學期計劃與總結(5%)
每學期的計劃與總結均可各記2.5分,若各類學科計劃或總結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每份扣0.1分,按學期分別統計,扣分直至當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三)備課情況(20%)
集體備課可得8分,每學期最多4分。若材料不符合學校統一規范,每次扣0.1分,未按時上傳學校網站的每次也扣0.1分,扣分按學期進行。
個體備課計12分,每學期最高6分。若檢查或抽查中材料質量低劣被通報,每次扣0.4分,備課節次不足每次扣0.2分,扣分按學期進行。
(四)課堂教學(25%)
代課但實際未到崗的每次扣0.5分,代課未及時到崗、課堂缺乏備課或備課與授課內容不符導致課堂秩序混亂、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每例扣0.4分,未經教導處同意私自調課或不按照課表上課的每例扣0.2分,課堂遲到、拒絕學生聽課、因教師責任導致學生上課不完整且無嚴重后果的(若有嚴重后果另行處罰)、中途離開課堂、課堂上接聽電話的每例扣0.1分。若教學檢查或聽課被評為差課的每次扣0.5分,總扣分不超過10分。
(五)作業批改與輔導(20%)
作業批改與輔導各每學期可得10分,若布置的作業有連續未批或錯批的每例扣0.1分,若在教學工作檢查中發現作業質量差或批改不符合規定的每次扣0.2分,扣分按學期進行。
(六)考核與反饋(4%)
每學期考核可得2分,若未按學校要求完成學期末學情調研或考核任務的每科扣0.5分,未按要求完成質量分析報告的、統一閱卷中積分錯誤或錯批的每例扣0.1分,考核學期內分數扣完為止。
(七)教研與學習(16%)
教師每周參與集中政治學習與業務學習可各得0.1分,若學習記錄不詳實則減半記分;參與教研活動可得0.2分/周,若無記錄則減半記分,未參與活動則不計分。
四、考核辦法
根據積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前十名為優秀級,后十名為合格級,其余為良好級。每級獎金差額為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