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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項目實施計劃(精選17篇)

775個月前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不僅是對居住安全的承諾,更是對人們生活質量的深思熟慮的提升。通過系統的評估與科學的規劃,我們能夠有效識別危房的潛在風險,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造路徑。此方案旨在保障每一位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同時促進社區的可持續發展,最終實現讓每一個家庭都能安居樂業的美好愿景。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根據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始終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原則,著力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加大對農村困難戶的危房改造支持,顯著提升農村居民的居住條件,確保這項關乎民生的惠民工程能夠順利實施,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領導、分級管理、社會協作和自我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1、危房改造工程由縣政府負責,實施過程中由縣與鄉鎮兩級政府的主要負責人負責,由鄉鎮具體組織執行。

2、危房改造所需資金除了來自各級財政的補助外,還要以農民群眾自籌為主,充分尊重農民的自主意愿,調動農民的積極性,自愿參與,并鼓勵社會各界進行捐助,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參與幫建活動,以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二)堅持科學規劃、因地制宜的原則。

1、在確保土地節約的前提下,按照“建設合理、居住安全、不浪費、保質保量”的要求,科學設計房屋的結構和面積。

2、重視科學選址與設計,縣建設與規劃部門要指導鄉鎮做好危房改造的規劃工作。制定合理的設計方案,保證建筑面積和戶型符合農村特征,適度經濟、便于生活。應結合集中與分散建設,立足當地情況,建設安全、實用、經濟的住房,嚴禁高標準建設。

(三)堅持統籌實施、分類開展的原則。要結合新農村建設、生態文明等多項工作,整合資金資源,實施農村危房改造。根據摸底調查情況,分階段、分區域、有計劃地推進,避免零散建設。實施救助時要優先考慮最危險和最困難的房屋。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明確危房改造的政策、流程、對象和標準,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確保項目陽光透明。每戶農戶只能享受一次相關補助,并保證補助對象的唯一性。

(五)堅持危房改造與社會穩定并重的原則。在推進危房改造的妥善處理群眾信訪問題,確保矛盾在基層解決,維護農村社會的穩定。

 三、目標與任務

(一)資金補助。xx年全縣危房改造資金達到1892萬元(其中,殘疾人專用資金12萬元),主要用于幫助1880戶農村貧困家庭完成D類危房的拆除與重建(包括60戶殘疾人家庭)。資金來源方面,中央補助資金1520萬元,省級補助資金360萬元,以及中國殘聯的專項彩票公益金6萬元,州殘聯和縣殘聯各3萬元。

(二)補助對象。優先考慮經濟最困難、住房最危險的農戶(尤其是0—3公里邊境一線的農村貧困家庭)。經濟困難的定義包括: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及其他貧困戶。住房危險則根據國家《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中的D類標準進行評估。

(三)補助標準。xx年農村危房改造的中央及省級補助標準為每戶1萬元。對于貧困殘疾人家庭將額外增加2000元(來源于中國殘聯的專項彩票公益金及州、縣殘聯的補助);重點優撫對象家庭也將新增2000元(資金來源于省社會福利資金及財政補助)。由縣建設局和縣殘聯共同確認貧困殘疾人家庭的資格,重點優撫對象的名單由建設局與民政局共同確定。

 四、建設標準與要求

(一)科學合理規劃選址。需遵循新農村建設規劃,房屋選址需經過市國土、建設、環保、地震等部門的審定,必須遠離地質災害區域和河道,符合防震避災、避風向陽等要求,合理利用土地及水、電、路等資源。

(二)建設標準。xx年農村危房改造的建筑主要為新建,建筑面積應控制在25至60平方米,五保戶控制在25平方米,低保戶控制在40平方米,貧困戶控制在60平方米。對三代同堂的家庭可適度增加,但增幅不得超過10平方米。

(三)質量要求。建設過程中必須遵循《云南省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術導則》,確保抗震設防達到7度標準。

(四)環境整治。在新房完工后,需按統一規劃進行村容整治,實現“五清五改”,達到村莊整潔的目標。

 五、組織機構

(一)組織結構。為確保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順利實施,縣政府成立“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縣長擔任組長,成員涵蓋建設、財政、發改、民政、農業等多個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建設局,負責日常事務的管理。

(二)工作職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將由各部門共同配合,確保各項職責落實。各部門要加強協調,保障工作順利進行。

1、縣建設局。負責組織協調、檢查及驗收等工作,并與相關部門合作進行基礎調查,制定年度工作計劃;還需開展技術培訓,確保工程質量。

2、縣防震減災局。輔助建設局,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參與宣傳工作,確保抗震需求的落實。

3、縣財政局。負責資金管理與預算,確保資金到位并專款專用。

4、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宅基地供地政策落實與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排查工作。

5、鄉鎮人民政府。作為項目實施主體,要加強領導與執行力度,確保危房改造工作順利進行,并做好宣傳及動員工作。

 六、實施步驟

(一)制定工程建設規劃與實施方案,成立相關建設機構,召開項目啟動會議,明確責任。

(二)各鄉鎮成立領導小組和施工團隊,制定實施方案并組織啟動會。

(三)摸底調查,確定實施對象,并將公示情況報縣建設局審批。

(四)組織實施,確保工程按照標準進行,嚴格質量把控。

(五)竣工初驗,由村級和鄉級組織初步驗收,報縣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全面驗收。

(六)資金拔付。由財政局審核合格后,確保補助款及時打入農戶賬戶。

(七)總結與上報。完成后,各鄉鎮對工作進行總結并上報,建立監督機制,確保每個環節的落實。

 七、檔案與信息管理

(一)做好檔案與信息錄入工作,建立電子檔案,實現對危房改造農戶信息的動態管理。

(二)實行定期報告制度,確保工作進度及時上報,接受各級監督。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確保各鄉鎮高度重視,及時跟蹤服務。

(二)嚴格標準,確保每個環節的施工質量和安全。

(三)規范管理,建立完整的檔案資料,確保信息準確。

(四)嚴格時限,務必按時完成工程,確保農民順利入住新房。

(五)加強檢查,定期督查確保工程按進度推進,遇到問題及時解決。

附件:

一、xx年農村危房改造工程任務分配表;

二、xx年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實施程序;

三、農村民居房屋新建(加固)注意要點;

四、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信息系統運行管理規定;

五、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相關表格:

(1)申請表

(2)鑒定表、鑒定報告表

(3)審批表

(4)公示表

(5)建房協議

(6)項目實施情況表

(7)花名冊

(8)全國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農戶紙質檔案樣表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本方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原則,致力于推動和諧社會的構建,扎實邁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我們的目標是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居住安全問題,實現“住有所居”。通過農民自籌資金為主,輔以政府適度補助、政策支持以及社會力量的參與,有序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因地制宜、經濟適用的原則。農村危房改造要立足于農村實際情況,務實推進,量入而行,確保改造后的住房能夠滿足困難群眾的基本居住需求。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操作程序要規范,政策扶持條件、申請流程和審批結果都要公開,陽光運行,接受群眾監督。

3、堅持自愿自主的原則。農村困難群眾是危房改造的核心,必須尊重其意愿,廣泛聽取他們的反饋,積極調動他們的參與熱情。

4、堅持集約節約用地的原則。安全、經濟、適用、節能和環保的要求需貫穿整個改造過程。新建住房應優先利用村內閑置地、空宅基地及老宅基地進行建設。

 三、改造任務

計劃在12月份之前完成13戶農村危房的改造任務。

 四、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資金管理

(一)補助對象。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的補助對象主要包括無住房的農村家庭、因災倒房的家庭,以及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重點優撫對象及其他農村貧困家庭。

(二)補助標準。原則上,新建住房每戶補助1萬元。對于房屋的修繕加固,由市人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進行自行維修,修繕部分不在改造范圍內。

(三)資金管理。改造資金嚴格按照相關資金管理制度和國家、省級標準執行,確保專款專用,分賬核算,嚴禁截留、挪用和擠占。所有資金通過銀行打卡發放,并根據進度分期撥付:基礎開工時撥付2000元,主體竣工撥付4000元,墻面粉刷及設施到位撥付4000元。

 五、改造要求

 (一)改造方式

對于整棟危房(D級)應拆除重建,局部危險(C級)應進行修繕加固。重建的住房以農民自建為主,選址應避免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頻發區域。鼓勵分散分戶的改造,條件允許的村莊可實施更大范圍的整體規劃與改造。

 (二)改造標準

1、建筑面積:在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積和造價。納入政府補助的改造住房,建筑面積原則上為單人戶30平方米左右,雙人戶40平方米左右,三人戶60平方米左右。房型可按戶自建或聯體建設,面積可根據家庭實際情況適度調整,總面積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

2、墻體結構:住房主體應為磚(混)結構,室內地面應硬化、平整、防滑,墻面須粉刷。

3、配套設施:需具備獨立的廚房、衛生間,且有獨立的進出通道;照明用電入戶,飲用水便捷,家具及生活設施應基本齊全,滿足居住需求。

4、設立標識:參與危房改造的住房,應進行統一規劃設計,并在顯著位置設立“保障性安居工程”標識。

 (三)檔案管理

各村需完善改造農戶的檔案資料,實行一戶一檔,批準一戶、建檔一戶,確保信息管理規范。檔案須包含申請材料、審核結果、公示情況、協調記錄等,確保信息及時、全面、真實、準確錄入系統。

 (四)督促檢查

各村需加強對建房進度、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實行項目進度半月報告制度,定期向民政辦報告推進情況。民政辦將定期組織驗收檢查。

 六、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登記造冊階段(截止4月29日)。各村需組織人員深入調查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低保戶和其他貧困家庭的住房情況,并建立臺賬。

(二)申報評議、審核審批階段(截止5月10日)。1、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家庭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提交相關證件及危房照片。2、集體評議:村委會召開會議進行評議,并公示結果。3、入戶審核:辦事處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報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4、審批公示:審批結果公示于村委會,內容包括戶主信息和住房情況。

(三)組織實施、檢查驗收階段(5月10日至11月30日)。各村的危房改造任務完成后,需自查并向民政辦報告進展情況,合理分解改造任務,確保農村危房改造于20xx年11月底前完成,讓困難家庭能在春節前入住新居。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辦事處的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辦事處黨工委書記任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全面工作。

(二)拓寬籌資渠道。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主要依靠農民自籌,政府補助為輔,結合社會捐助、銀行信貸、鄰里互助等多渠道籌措資金。

(三)落實責任主體。根據辦事處下達的計劃,落實具體實施責任。各村需與責任人簽訂責任狀,定期檢查考核,并對表現優秀的村給予表彰。

(四)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宣傳欄和標語等多種途徑,深入開展政策宣傳,動員社會各界關注和支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篇3

為落實省、市關于加強基層建設的要求,切實做好幫扶村的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保障貧困群眾的基本居住安全,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實施幫扶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舉措,也是省市深化基層建設的重要任務。各縣(市)住建部門需充分認識到這個工作的重大意義,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在遵循相關政策,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依照《滄州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規程細則》規范操作流程,優先將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的計劃指標分配至幫扶村。通過政府補助、幫扶單位的支持和社會參與,改造幫扶村的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及其他貧困戶的危房,以解決基本居住安全問題,并推動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制度的建設。

二、工作任務

各縣(市)住建部門需聯合有關單位、駐村工作組、鄉(鎮)及幫扶村,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危房改造工作。

(一)工作目標。結合全市的農村危房改造計劃,重點對居住在危險地區的C級(局部危險)和D級(整體危險)危房中的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及其他貧困戶實施改造。初步統計顯示,在592個幫扶村中,符合改造條件的約有1849戶。力爭在年內實現幫扶村危房改造覆蓋率達到85%,力求實現全覆蓋。

(二)時間安排。按照相關政策和程序,快速確定幫扶村的改造戶,確保在5月底前全面開工,并于10月底前完成所有改造工作及縣(市)驗收。

三、資金籌措及改造標準

(一)資金籌集。根據規定,國家和省將給予補助,各縣(市)要根據幫扶村群眾的貧困程度和危房的改造方式,實施分類補貼。市、縣(市)財政應加大對農村危房改造的資金投入,幫扶單位也要給予及時支持。

(二)改造標準。住房的翻建和新建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各地應根據農民的生產和生活習慣,提供符合民族和地方風格、傳承及改進傳統建筑工法的設計方案,以滿足基本居住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合理確定補助對象。各地應按照“農戶申請、村級初審、鄉級審查、縣級核準”的程序,優先考慮生活最困難、住房最危險的家庭,并優先保障殘疾人家庭的改造需求,提前做好準備工作。

(二)協助辦理手續。縣(市)建設主管部門要為危房改造戶提供相關建設手續的指導,對需要搬遷的戶,協助解決建設用地問題。確認的危房應盡快開工建設,以便早日投入使用,發揮其投資效益。

(三)提供技術服務。對于確認的改造戶,建設部門應及時提供和推薦設計方案供農戶選擇,并指導施工隊伍或工匠按圖紙和技術標準進行施工。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組織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確保施工管理的質量與安全,同時協助落實建筑材料的供應。當地地震部門應協同建設部門做好技術服務。

(四)整合資源。對危房改造戶較多的村,可以采取統一規劃和設計,實施集中連片建設。要統籌協調道路、供水、環保等基礎設施建設,發揮綜合效益,以危房改造推動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

(五)建立信息報告制度。實施月報制度,從危房改造正式計劃下達后的次月起,每月25日前匯總當月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上報,各縣(市)住建局要定期匯總并上報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將每月對各縣(市)的工作進展進行通報。

(六)驗收工作。危房改造完成后,各縣(市)要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驗收。符合村莊規劃的項目,經過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確認無誤后,準予交付使用,確保改造質量和效果。

(七)檔案管理。各地應按照《滄州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規程細則》的要求,完善農戶檔案,進行規范化的信息管理,并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信息系統,確保全面、真實地反映工程進展情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建設部門要強化對幫扶村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領導,健全協調機制,分工明確,落實責任。認真制定實施方案,確保各項工作的推進,積極爭取支持,增強工作的推動力。

(二)落實責任。市住建局負責全市幫扶村的危房改造工作,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各縣(市)住建局需加強監督、指導,助力農戶實施改造工程并及時報告相關信息。

(三)強化監督檢查。市住建局將與相關部門共同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各縣(市)按任務要求推進工作,并定期通報進展情況。工作滯后者將受到相應的批評和責任追究。

(四)完善考核機制。將幫扶村的危房改造情況納入各縣(市)和駐村工作組的考核內容,確保工作完成情況的評估與監督。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篇4

一、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精神為指導,旨在推動城鄉協調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逐步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機制。我們將以維護和保障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為出發點,逐步改善農村困難群眾無房居住或危房居住的現狀,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 目標和原則

(一) 工作目標

20xx年全縣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為1000戶(其中包括20xx年11月下達的500戶,300戶為散戶改造,200戶為集中連片的建筑節能示范戶)。

(二) 基本原則

--統籌規劃,分期推進。根據困難群眾的經濟狀況,按照優先考慮無房戶和危房戶,科學規劃解決農村住房問題。

--因地制宜,分類解決。結合實際情況,既要切實解決住房問題,又要考慮到各方的承受能力,區別針對不同對象和住房困難類型,采用舊房維修、危房改建或新建等方式逐戶解決。

--先易后難,保障安全。根據經濟實用、節地節能的要求,優先處理容易解決的問題,并保證安全適用的居住需求。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鼓勵群眾自力更生,互幫互助,建立政府補助、居民自籌、社會幫助相結合的住房解決機制。

--節約用地,確保一戶一宅。在解決農村難民的新住房后,收回原宅基地,防止在改造過程中造成土地資源浪費。

三、 方法和措施

(一) 危房改造對象

危房改造對象包括生活在農村貧困線以下的人員,主要是居住在上世紀50年代前建造的、無法保障安全的簡易住房的住戶,或房屋已經倒塌的無房戶:

①經縣民政部門確認的農村低保戶;

②經縣政府確認的農村低保邊緣住房困難戶;

③經縣政府確認因災因病返貧的住房困難戶;

④經縣民政部門確認不宜集中供養、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農村重點優撫對象。

(二) 改造方式

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實施個人自籌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的資金籌措方式;堅持舊房利用與新房建設相結合,采取新建、改建、修繕等方式推進工作;堅持組織集中施工與住戶自行修繕相結合,多途徑多方法完成危房改造任務。

(三) 任務分解原則

危房改造任務應結合全縣的新農村建設,致力于促進城鄉一體化進程。任務分解應以分散改造為主,依托各鄉鎮的具體申報,重建房屋原則上主要由農戶自建,遇到困難但有統建意愿的,各鄉鎮政府要發揮協調作用,幫助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進行統建。

(四) 改造要求

1、各鄉鎮在分配改造任務時,要遵循最優先原則,確保最困難群眾的最危房屋先行改造,具體改造對象應由村民組民主討論并公示,防止不公現象發生。

2、要將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相關文件進行公示,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

3、拆除后重建的房屋需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嚴格控制面積和成本。政府補助的危房戶,建房面積可按人均不超過20平方米,戶均40-60平方米的標準執行。

4、確保工程質量,組織技術力量進行現場監督,重點檢查基礎和主體結構的施工,確保建筑材料的質量合格。

5、改造完成后,由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組織驗收,并上報竣工報告,相關部門將開展抽查。

(五) 資金籌措與管理

20xx年各級財政對農村危房改造的每戶補助標準為1600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8000元;省級財政補助3000元;市級財政補助2000元;縣級財政補助3000元。具體補助標準根據實際評估情況確定,資金應實行專款專戶管理。

四、 組織和保障

(一) 組織領導

為確保民生工程的實施,縣政府成立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成 員:

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收集、上報和整理工作情況,協調各相關部門。

(二) 明確責任

危房改造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各鄉鎮和部門需明確任務,各負其責。縣財政局負責資金安排和使用監管,民政局負責認定和協助改造對象,國土局負責土地用地指標的解決,審計局負責資金審計。

(三) 完善機制

建立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反饋信息、定期督查和考核機制,確保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落實。

(四) 制定規劃

督促做好調查研究,掌握住房困難情況,制定整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下一年度的工作任務和實施方案。

(五) 搞好銜接

對已解決住房問題的困難群眾,不再列入改造對象,確保政策的連貫性,避免重復補助。

(六) 輿論宣傳

通過多種宣傳形式,提升社會對危房改造工作的認可度,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形成良好的支持氛圍,為改善農民居住條件做出貢獻。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篇5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關于有效推進危房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根據省建設廳、省扶貧辦《關于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結合我市農村危房改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根據“1236”扶貧攻堅戰略的相關要求,以集中連片貧困區域、貧困縣及插花型貧困縣的危房改造為主要工作目標,將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貧困危房戶作為重點改造對象,堅持全局推進與精準到村到戶相結合,項目整合與政策扶持相結合,社會支持與農戶自我努力相結合,計劃到20xx年,完成危房改造30000戶,20xx年30000戶,20xx年14090戶,力爭到20xx年底,基本消除全市農村貧困戶的危房問題。

二、工作重點

(一)明確工作重點,統籌推進實施。為有效推動貧困區域、貧困村和貧困戶的危房改造工作,切實保障貧困戶住房安全,將所有符合扶貧條件的危房戶納入改造范圍,優先保障四大片帶、65個鄉鎮、594個整村推進村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還要兼顧其他鄉鎮的貧困村及貧困戶,確保在整體推進中突出重點,實現精準發力與扶貧到戶的目標。

(二)嚴格工作程序,精準識別農戶。縣區建設局需要做好危改戶的精準認定,強化精準扶貧信息平臺與農村危房改造信息平臺的信息對接,將所有扶貧對象的危房戶全面納入改造計劃,并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認定過程的準確性。要建立農村危房改造的臺賬,實現改造對象的精準識別,將改造任務細化至每個貧困村和貧困戶,確保按要求完成改造。嚴格遵循《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做好危房的鑒定和認定工作。充分尊重群眾的意愿,根據“農戶自愿申請、村民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的流程進行認定,確保危房改造的公開、公平、公正。

(三)明確房屋標準,嚴格控制工程質量。要確保貧困戶建房質量,嚴格執行建房標準,減輕他們的建房負擔。加強對改造戶建房質量的管理,確保按照《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進行抗震設計和施工,改造后的房屋必須配備上下圈梁和構造柱,符合當地的抗震設防標準。各縣區要依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及省扶貧辦公室的相關規定,確保改建房屋的建筑面積達到:一人戶不小于20平方米,兩人戶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及以上戶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要堅決杜絕因超標準建設導致貧困情況加重。縣區建設局應加強對農村建房設計的審核指導,鄉鎮則應加強對農戶建房施工的現場指導與檢查,確保工程質量。

(四)加強政策支持,落實配套資金。構建以貧困戶自籌為主、政府補助引導、信貸支持和社會幫扶相結合的籌資模式,推動危房改造工作。建設、發改、財政、扶貧和金融等部門應加強協作,推出農村危房改造貸款貼息政策,幫助貧困戶解決資金問題。各縣區政府要依據建房標準,整合移民搬遷、扶貧開發、整村推進等項目資金,因戶施策,支持貧困戶的危房改造工作。對資金短缺的五保戶、低保戶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加大幫扶力度,確保他們的住房安全。各縣區政府應按照每戶危改戶配套20xx元的標準,落實縣級配套資金,支持貧困戶的危房改造。金融機構也應加大對建房的貸款支持,財政部門給予相應的貼息政策。

(五)完善土地政策,保障建設用地。一是科學合理選擇用地位置,遵循土地利用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支持農民在原址上翻建,確需遷建的,由鄉村組織整合閑置土地資源,用于貧困戶的危房改造。二是優先增加貧困戶的宅基地指標,縣區國土部門在控制宅基地總量的前提下,向貧困戶傾斜,保障他們的建房用地。三是簡化用地報批流程,提高效率,為貧困戶建房開辟綠色通道,推動危房改造項目的實施。

(六)加強服務指導,支持群眾建房。各縣區要增強鄉鎮規劃建設的管理能力,加快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完善,為農戶在建房選址、質量安全等方面提供科學指導,并制定合理的農房設計圖集,幫助貧困戶選擇適合的改造方案。建設部門需發揮專業優勢,加強技術指導和服務,強化農村建筑工匠的培訓,同時為貧困戶提供危房改造的技術咨詢和工程糾紛調解服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確保按時完成任務,市領導小組將強化監督檢查,加大協調服務力度,確保工作的順利落實。各縣區政府需加強組織,成立危房改造領導小組,由縣區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并由相關部門人員參與,細化工作任務,制定年度計劃,確保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明確責任主體。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由縣區政府負主體責任,實行縣級領導包鄉、鄉鎮領導包片、干部包戶的責任制,推動工作進展。縣區政府需負責方案制定、危房鑒定、補助對象審定、技術指導、驗收和資金監管等工作。鄉鎮政府則要負責政策宣傳、危改對象篩選、組織實施等具體事務。規劃部門需負責房屋改造的設計審查,建設部門要確保改造質量,未達標的農戶將暫停補助資金的發放,待整改合格后方可復核。

(三)加強協作配合。縣區建設部門要做好整體協調,提供從選址、施工方案設計到質量監管的技術支持。扶貧、財政、國土等部門要共同配合,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宣傳部門則應加強社會動員,鼓勵群眾參與危房改造,促進住房安全隱患的消除。

(四)嚴格竣工驗收。完工后,由縣區建設局牽頭,聯合扶貧、發改、財政等部門對工程進行全面驗收,填報驗收記錄,完善相關檔案資料。市住建局也會聯合有關部門進行抽查驗收和績效考核,確保全市的危房改造任務順利完成。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篇6

本縣危房改造實施方案是根據省、市、縣為民辦實事項目而制定的。依據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危房改造工作的相關通知精神,為確保本年度內完成危房改造任務,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對象與改造方式

(一)實施對象。符合改造條件的包括:農村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貧困殘疾人、低收入農戶、原中央蘇區的重要優撫對象和革命“五老”人員家庭,以及錄入農村住房信息系統的危房戶;居住在偏遠條件差的自然村農戶;居住在地質災害隱患區的農戶;因自然災害導致房屋倒塌或損毀的農戶;需要搬遷的生態保護區及江河源頭的農戶。

(二)改造方式。主要有兩種方式:第一是異地集中重建。對于居住條件差的農戶,鼓勵他們選擇集中安置;第二是就地新建。對于交通條件較好的危房戶,實施就地改造新建。

二、目標任務

根據相關文件,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今年全縣安排的危房改造任務為1581戶,涉及7010人。通過農戶申請、村集體評議、鄉鎮初審、縣級審批的程序,按照輕重緩急原則,將具體任務分解到各鄉鎮207個行政村(具體名單見附表)。新建房戶要求在年度內至少完成一層的建設,購房戶需在春節前完成交房手續,逾期未搬遷的將視為自行放棄。

三、資金補助與管理

危房改造對象的資金補助將按照省、市的補助標準執行,縣財政將給予適當的配套支持。補助資金將實行專項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嚴格禁止截留、擠占和挪用。補助資金將通過“一卡通”方式直接發放至農戶,堅決查處任何冒領、克扣或索要手續費的行為。

四、操作程序

各鄉鎮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的農戶,確保基本安全住房。在農戶自愿的基礎上,嚴格確認危房改造對象,禁止將非農戶口納入搬遷改造名單。具體操作程序包括:

(一)農戶申請。符合條件的農戶需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二)集體評議。村委會應召開村民會議進行民主評議,并在村務公開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填寫相關審批表并報鄉鎮政府。

(三)入戶審核。鄉鎮政府需組織人員進行入戶審核,符合條件的將由鄉鎮政府簽署意見報縣相關部門,審核結果在村務公開欄公示。

(四)審批公示。縣級將對鄉鎮上報的材料進行復核,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將予以審批,審批結果將在村務公開欄公示,包括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和住房情況等。

(五)竣工驗收。竣工后由相關部門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及時發放補助資金,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驗收并發放補助。

以上各個程序需嚴格遵循規定實施,特別是在村務公開欄的公示環節,都需留存相應的記錄以備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檔案管理。建立農戶紙質檔案,每戶一檔,確保檔案完整,包含申請、審核審批、公示等材料,并及時錄入信息管理系統。

(二)信息報送。自項目啟動以來,各鄉鎮需每月向縣級匯報進程及資金情況,由縣老區扶貧辦匯總后上報相關部門。

(三)跟蹤督查。各鄉鎮及縣有關部門需深入了解項目進展,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每戶達到合法建房或購房手續。

六、組織保障

(一)科學規劃。危房改造需與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重視村莊風貌與環境的保護,結合地方特色開展相關項目。

(二)資金籌集。鼓勵金融機構為農戶提供貸款,積極整合資金,確保補助資金在財政預算中落實,幫助特困戶解決資金問題。

(三)保障用地。優先支持危房改造集中安置區的建設用地,協調國土部門盡快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確保項目順利進行。

(四)減免費用。繼續加大財政對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投入,減免相關費用,確保項目建設中的各項費用保持在最低限度。

(五)強化質量。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危房改造住房設計符合安全要求,并結合地方建筑風格進行審查。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篇7

根據我市《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要求,依據實際情況,特制定此方案。

 一、任務目標

根據各縣(區)殘聯上報的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計劃及市財政局下達的資金情況,今年我市計劃完成危房改造600戶,具體審核確認戶數分別為:xx縣250戶、xx縣80戶、xx縣150戶、xx區30戶、xx區20戶、xx區60戶、經濟開發區5戶、xx實驗開發區5戶。共計:600戶。

 二、實施對象、建設標準及方式

1.實施對象

針對非因自然災害造成倒塌或損壞的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戶(房屋結構嚴重變形,隨時可能倒塌,嚴重威脅到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的生命安全,必須重建的貧困殘疾人家庭)。

危房改造申請由個人提出,村(居)委會進行推薦,村組評議,公示后鄉(鎮)進行審核,縣(區)進行審批,保證程序公開、公正,接受社會監督。

2.建房標準

危房改造施工需遵循公開招標的原則,統一標識、規劃、設計、施工、監理、驗收等環節。

參照當地農戶的基本住房條件與資助對象的常住人口,確定住房標準,原則上,貧困殘疾人家庭的住房應達到當地一般農戶中等偏下的水平,房屋結構應為磚瓦或磚木,建筑面積在40平方米左右。

對于獨居的貧困殘疾人,改造面積一般不得少于25平方米,且需分臥與廚房。

不鼓勵貧困殘疾人家庭以借貸方式建造樓房。

3.建房方式

根據貧困殘疾人危房家庭的分布情況,遵循有利于生產和生活便利的原則,結合移民安置、救災建房等情況,實施分散與集中改造。

對居住較近的獨居殘疾人家庭,建議連片建設,以提升資金使用效率。

對尤其困難的“無依無靠”殘疾人,可結合鄉(鎮)福利院、敬老院進行改造,或與其監護人(或親屬)合作建設,以解決居住問題。

 三、房屋產權歸屬界定

改造后的房屋產權應歸殘疾人所有,其第一繼承人享有繼承權。如果無第一繼承人,房屋可調劑給其他貧困殘疾人使用,或作為公益住房;若無第一繼承人,其監護人(親屬)投入超過房屋造價20%且共同生活或長期照顧的,該監護人(親屬)可享有繼承權。實施縣(區)應進行產權登記確認,并在財務方面做好記錄和備案。

 四、資金保障

1.每戶建房補助資金6000元

2.資金來源

(1)市財政每戶補助建房資金3000元,實施項目縣(區)需每戶至少再補助3000元。

(2)實施縣(區)免除危房改造戶的建房稅費。

(3)組織當地社會各界進行捐款、捐物。

(4)殘疾人家庭合理承擔部分費用。

(5)當地政府需落實專項工作經費。

3.資金使用管理

(1)危房改造資金由省、市財政部門及實施縣(區)財政部門專門管理,實行專戶、專賬、專批、專用,進行決算審計。

(2)實施縣(區)所配套的危房改造資金應首先投入使用,啟動項目實施。

(3)危房改造資金在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可根據不同危房戶的改造面積靈活調整使用。

(4)依據施工質量、進度等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資金使用情況,以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資金安全。

 五、實施步驟

1.20xx年6月底前,各項目實施縣(區)須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明確危房改造目標、對象范圍、建筑質量標準、產權歸屬、宣傳計劃等,報市財政局、市殘聯備案。

2.20xx年8月20日前,各實施縣(區)需開展摸底排查,確認危房改造對象,登記造冊,完成建設規劃、設計、招標及施工準備工作。

3.20xx年8月20日至10月30日,實施縣(區)須組織建筑力量嚴格遵守建房標準,執行施工規范,加強施工管理,確保建筑質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4.進行檢查驗收。

(1)施工期間,市財政局、市殘聯將不定期派人到現場進行監督管理。

(2)施工期間需每兩周向市殘聯匯報施工進展情況。

(3)20xx年11月份,市財政局與市殘聯將共同組織進行竣工驗收。

5.20xx年12月28日前,危房改造戶需及時搬遷入住,各縣區殘聯需完成改造數據庫的錄入工作。

 六、宣傳工作

1.在危房改造戶門前顯眼位置貼掛“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資助”標識。

2.建立危房戶改造前后完整的照片和文字資料,確保一戶一檔,典型案例須錄制視頻并保存光盤。

3.充分利用媒體宣傳黨和政府對殘疾人的關懷。

 七、組織領導

危房改造工作在市財政局、市殘聯及實施縣(區)政府的領導下進行。

1.項目實施縣(區)政府需成立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領導小組,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設立辦公室在縣(區)殘聯,負責研究審批實施對象,依據實施方案制定本縣(區)危房改造項目規劃,提出有效的施工標準和措施,落實補助資金,組織項目實施。

2.財政局與殘聯的主要職責:

(1)協助縣(區)財政局及殘聯加強對危房改造工作的監督管理,落實補助資金,指導項目縣(區)開展工作,幫助協調解決相關問題。

(2)縣(區)財政局及殘聯需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組織有關工作。

——依據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項目規劃,合理篩選確定改造對象,并將擬解決的危房改造對象總數逐級上報市財政局、殘聯,并附上相關文件和資金到位憑證;

——依據市財政局、殘聯下達的任務指標,安排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協助落實優惠政策,包括免稅和減免等;負責資金撥付工作;

——督促鄉(鎮)、街道及村(居)委員會開展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對象的篩選工作,并將資金落實到戶;督導確保建筑材料采購與施工人員的落實;并協助做好殘疾人家庭的臨時住所、基本生活、手續辦理、產權確認、房屋驗收、入住及簽訂責任書等工作;

——督導鄉(鎮)、街道及村(居)委員會按照建筑標準和質量要求開展施工;

——負責項目進度監測及驗收評估;

——根據標準制作“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資助”標識,固定在新房正門右上角。

3.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本級改造資金,統一購置質量合格的建筑材料,分送到戶,組織、協調與監督村(居)委會,制定具體的幫建措施,確保工程質量按時完工。負責房屋檔案的整理,包括報建審批資料、設計圖紙和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等。

4.村(居)委員會負責實施對象的臨時住所安置及基本生活問題,協調辦理建設手續,組織與監督施工人員按照標準及質量要求進行施工,并做好房屋驗收合格后的入住工作。

 八、統計工作

1.篩查 各項目實施縣(區)財政局、殘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務必做好貧困殘疾人住房狀況的全面調查,摸清底數,按照規定資格篩選對象,并隨著項目進展不斷調整。篩選過程中,堅持民主評議,公正透明,公示一周,接受群眾監督。

2.登記 項目實施鄉(鎮)、街道需對改造后的殘疾人戶進行建檔,填寫《xx市20xx年度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登記表》,并報縣(區)財政局、殘聯,審核后,錄入《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項目數據庫管理軟件》,于20xx年12月28日前將登記表及電子資料分別報送市財政局社保處、市殘聯組聯處。

3.統計 項目實施鄉(鎮)、街道應認真填寫《xx市20xx年度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情況匯總表》、《xx市20xx年度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項目年度執行報告》,經縣(區)財政局、殘聯確認匯總后,于20xx年12月28日前分別報送市財政局社保處、市殘聯組聯處。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篇8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三部委關于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相關精神,以及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農村危房改造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建村〔〕66號)等要求,為全面推進年度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制定以下實施指南。

一、目標任務

年度計劃完成10萬戶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重點支持貧困地區及貧困殘疾家庭。

二、補助對象與標準

(一)補助對象

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主要包括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及其他貧困家庭。

(二)政府補助標準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主要由農戶自籌,政府補助為輔,通過多渠道籌集改造資金。政府的補助標準如下:1、對農村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戶均補助2萬元;修繕加固戶均補助0.6萬元;2、對其他貧困家庭,重建房屋戶均補助1萬元,修繕加固戶均補助0.4萬元。

上述政府補助部分中,中央財政按戶均7500元補助,國貧縣及比照西部大開發政策的縣(市、區),省級按戶均3000元補助,其他普通縣(市、區)省級按戶均20xx元補助,各地可根據實際改造方式統籌安排。除中央和省級補助外,其余補助由市縣承擔。市縣級財政應將農村危房改造的市縣級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各縣(市、區)須依據下達的改造任務和補助資金總額,細化措施,合理安排鄉(鎮)、村的改造任務,科學確定重建戶和修繕加固戶數量。

三、改造方式與時限

(一)改造方式

各地應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農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補助資金使用效益。對于整體危險(D級)的農村危房,原則上應進行拆除重建;對于局部危險(C級)的,應進行修繕加固。

改造工作應由農戶自建為主,若農戶自建困難且有統建意愿的,地方政府應發揮組織與協調作用,協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進行統建。堅持以分散分戶改造為主,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安排傳統村落和危房較為集中的村莊,已有搬遷計劃的村莊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義推進村莊整體遷并。

(二)完成時限

年度計劃于11月底前完成全省農村危房改造任務。

四、改造要求

農村危房改造需嚴格遵守《安徽省農村危房改造實施辦法》。

(一)強化管理

1、嚴格把關改造對象。各地需按照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農戶自愿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等程序,規范補助對象的審核。要建立公示制度,將補助對象的基本信息及審查結果在村務公開欄中公示。縣級政府需組織與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合同或協議,并征得農戶同意公開相關信息。

2、執行建設標準。農村危房改造需達到最低建設要求,改造后住房應具備適當的建筑面積、合格的主要部件、安全的房屋結構及基本功能。原則上,改造后住房的建筑面積要達到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戶均建筑面積應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可根據家庭人數適度調整,但3人以上農戶的人均建筑面積不得超出18平方米。

各地應加強引導與規范,積極制定農房設計方案,防止盲目攀比、超標準建房。農房設計應符合抗震要求,適應農民的生產生活習慣,體現地方建筑風格,注重保持田園風光與傳統風貌。

3、強化建設監管。各地要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115號)。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組織技術力量,編印并發放農房抗震設防手冊,廣泛宣傳抗震設計知識。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需組織技術力量,定期對危房改造施工現場進行質量安全巡查與指導。應加強鄉鎮建設管理機構,提升鄉鎮建設管理員和農村建筑工匠的培訓與管理,增強服務和管理改造的能力。

4、保護傳統民居與風貌建設。農村危房改造應注重對傳統民居的保護。在傳統村落內的傳統民居,應按照規劃進行修繕和改造,確保安全與經濟的前提下,提高農房風貌建設水平。加強農房風貌綜合建設,開展院落整治與美化,努力使改造后的農房與院落及周邊環境相協調。

5、工程驗收管理。危房改造工程完成后,應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工作由縣級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鄉鎮、村等人員應參與,重點檢查工程完成情況、質量及是否符合年初計劃。市級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將進行復查。建立健全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制度,完善獎懲結合的任務資金分配與管理機制,對農村危房改造的執行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二)資金使用監管

各地應依據《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xx〕88號)等規定,加強對補助資金的管理。補助資金需實行專項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按規定標準嚴格使用,確保資金直接補助到危房改造戶,嚴禁截留、挪用或變相使用。

市縣財政部門應聯合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資金監督管理,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審計檢查等工作。定期檢查資金管理與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對問題嚴重的情況要公開曝光,并追究相關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處理。加強對農戶補助資金兌現情況的監管,堅決查處冒領、克扣、拖欠補助資金及索要“回扣”等行為。如經舉報或媒體曝光反映問題并查證屬實,將暫停該縣(市、區)下年度的危房改造指標。

(三)檔案與信息管理

1、農戶檔案管理。實行一戶一檔的農戶檔案管理制度。每戶農戶的紙質檔案須包括檔案表、農戶申請、審核、公示、協議等材料。各地要確保檔案信息的及時、全面、真實、準確錄入信息系統,并嚴格執行紙質檔案信息化錄入制度,努力提高錄入數據質量。

2、信息報告制度。市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需嚴格執行工程進度月報制度,于每月3日前將上月的農村危房改造進度報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需組織編印工作信息,包括建設成效、經驗、問題及建議,通過簡報等形式報送。應積極宣傳政策,聽取民意,及時研究與解決群眾反饋的問題。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篇9

為改善農村低收入群體的居住條件,依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發布省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20xx〕70號)精神,結合本縣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以人為本、提升民生、促進和諧社會的原則,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重點解決農村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安全問題,實現住有所居為目標,主要依靠農戶自籌資金,輔以政府適當補助、政策支持及社會參與等多種措施,努力改善我縣農村困難群體的生活條件及居住環境,推動農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的完善。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與自主自愿相結合的原則。農村低收入家庭是危房改造的主體。在政府適當支持和補助的要充分尊重其意愿,激勵農民自力更生,建設美好家園。

(二)堅持因地制宜與經濟實用的原則。在充分考慮政府財力與農民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實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導幫助農村建造符合規范、造價適中、滿足基本需求的房屋,著力改善危房戶的居住條件,防止大拆大建和不必要的形象工程。

(三)堅持嚴格管理與規范操作的原則。要保證公平、公正、公開,明確扶助政策、申請條件與補助標準,落實各級責任,制定管理制度,規范各項操作流程,嚴格把控農戶申報、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等環節,確保透明操作,接受社會監督。

 三、工作目標

根據縣委、縣政府的安排,計劃于10月底前完成3300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

 四、時間安排

全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將從8月1日開展,至12月10日結束,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組織準備(8月1日—8月30日)

1、調查、統計、確認危房改造對象,建立臺賬(8月1日—8月20日);

2、成立領導小組,制定農村危房改造方案(8月中旬);

3、召開全縣危房改造動員大會,逐級簽訂責任書(8月16日)。

4、向省、州上報全縣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及補助對象名冊(8月中旬)。

 第二階段:實施階段(8月1日—10月30日)

各部門、鄉鎮、村組將督促、協助危房改造戶開展新建或維修改造,確保他們及時入住,并完善各類賬目資料。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11月1日—12月10日)

1、縣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全縣的改造工作進行檢查驗收(11月10日—11月20日);

2、迎接省州檢查組進行驗收(11月21日—12月10日)。

 五、補助對象、標準、資金管理及申報程序

 (一)補助對象

本次農村危房改造對象包括:

1、分散供養的五保戶;

2、低保戶;

3、貧困殘疾人家庭;

4、其他貧困戶;

5、因災倒塌的住房戶。

將依據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的家庭解決基本居住安全進行合理確定補助對象。

 (二)補助標準

根據地區實際及建房戶的困難程度,確定分類補助標準,原則上新建房屋補助資金為10000元,修繕加固的住房每戶補助3000元。

 (三)資金管理

嚴格按照《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湖南省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實行專項管理,專賬核算和專款專用,禁止截留、擠占和挪用。縣里將設立專門的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賬戶,集中管理補助資金。補助資金將根據工程進度直接通過銀行一卡通發放給農戶。并設立農村危房改造投訴電話,定期組織檢查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

 (四)申報程序

建房對象的確定程序如下:

建房對象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村民小組民主評議后公示→村委會向鄉鎮政府申報→鄉鎮政府依據村委會的申報意見進行審核→縣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鄉鎮審核意見進行審批→縣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審批結果報州、省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六、實施要求

 (一)突出重點,有序推進

農村危房改造主要針對依據住建部《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被鑒定為整棟危房(D級)或局部危險(C級)的房屋進行新建或維修,重點幫助對象包括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因災倒房戶和其他貧困戶。項目管理要求做到“六到戶”:1、任務到戶,確保在8月20日前將危房改造對象落實到戶,明確開工和竣工時間,確保戶主簽字準備施工;2、公示到戶,將每戶的姓名在媒體公示,確保工作透明,接受社會監督;3、資金到戶,補助資金必須由縣民政局按照標準通過銀行打卡到戶;4、建檔到戶,建立農戶基本信息的電子檔案;5、標識到戶,竣工后在建筑物顯眼位置加掛統一標識牌;6、驗收到戶,縣領導小組適時對建房進度及資金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科學設計,規模適度

農村危房改造要量力而行,注重實效,控制建筑面積和總造價,并達到以下建設標準:1、建筑面積。補助房屋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1人戶30平方米、2人戶40平方米、3人戶以上60平方米,建筑面積依據家庭人口適當調整。2、房屋結構。住房主體為磚混(木)結構,室內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墻面粉飾,頂部需封閉。3、配套設施。設有獨立廚房與衛生間,通電、供水便捷,家具及其他設施齊全,滿足居住需求。4、設立標識。納入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統一規劃、設計、管理,設置全省統一的標識。

 (三)依法建設,合理規劃

農村危房改造須依法、依規辦理手續,按照合理布局、形式多樣的原則,根據自然條件與經濟水平,合理選擇建設地址,避開易受洪水影響及地質災害區域,符合村鎮建設規劃要求,不得出現違規建筑,避免短期內拆遷重建。新建住房以分散建房為主,集中建房為輔,五保戶可按村為單位建立“五保之家”。

 (四)依靠群眾,整合資源

農村危房改造堅持以村民自主建設為主,政府、社會幫建為輔,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與災后恢復重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結合,整合資源。通過政府、社會捐助、政策減免、個人自籌等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嚴格按標準補助,解決不足部分。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為切實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領導,縣里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副書記、縣長任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鄉鎮也將成立相應領導班子,由黨委書記負責。

(二)明確主體。農村危房改造由縣人民政府負責,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實施,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協助、鄉村執行”的局面。

(三)強化管理。農村危房改造實行一戶一檔,記錄相關信息。相關部門要將改造信息整理歸檔,確保檔案包含所有重要材料,并及時更新,確保工程進度反映真實情況。每月將改造進度上報縣里。

(四)細化責任。縣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共同推進改造實施工作。各職能部門要確定責任,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篇10

(一)方案制定。各鄉鎮在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前,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明確改造任務、工作目標及時間節點,確保方案的科學性與可操作性。方案制定后,需報送至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審核。

(二)責任明確。各鄉鎮要明確改造工作的責任領導和責任部門,形成由鄉鎮政府、村委會及相關部門分工合作的工作機制。鄉鎮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定期組織召開工作推進會議,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三)資金保障。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資金來源應明確,確保每個項目所需的資金及時到位。各鄉鎮要認真審核資金使用情況,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鼓勵各類社會資金參與危房改造,解決當地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四)實施監管。為了保證危房改造工作質量,各鄉鎮應建立健全項目監督機制,定期對改造現場進行巡查,確保施工質量和安全。對問題整改不力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對嚴重違規情況追究責任。

(五)評估反饋。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后,各鄉鎮需對改造效果進行評估,收集各方反饋,及時總結經驗與不足。評估結果應上報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以便為后續工作提供參考,提升改造工作的整體水平。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篇11

根據《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xx年河南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xx]77號)、《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下達20xx年第一批農村危房改造中央補助資金的通知》(豫財建[20xx]46號)、《南陽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關于下達20xx年第二批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務的通知》(宛危改組[20xx]3號)及《20xx年淅川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結合寺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20xx年農村危房現狀調查數據為基礎,做好第二批危房改造申報工作,確保每年改造完成本地現存危房的20%以上,爭取在五年內完成貧困家庭危房的改造工作。優先確保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并確保本年度完成的貧困殘疾人家庭改造數量占當地存量危房的20%以上。

二、補助對象和補助標準

(一)補助對象。農村危房改造的補助對象主要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及其他貧困戶。補助對象的確定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困難的農戶解決安全住房問題。

(二)補助標準。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的中央補助標準為每戶平均7500元(省級配套資金另行下達),在此基礎上,對貧困地區(包括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每戶增加1000元的補助。根據改造方式、建設標準和補助對象的自籌資金能力等不同情況,合理確定D級、C級危房的改造數量及分類補助標準。各類補助標準如下:

1. C級危房維修:5000元以內(含5000元);

2. 非貧困地區D級危房重建:

①特別貧困戶:15000元—25000元;

②比較貧困戶(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7500元—15000元;

③普通貧困戶:5000元—10000元。

3. 貧困地區及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D級危房重建:

①特別貧困戶:15000元—30000元;

②比較貧困戶(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7500元—16000元;

③普通貧困戶:5000元—11000元。

4. 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D級危房按傳統民居重建:15000元—25000元。

三、強化農房抗震要求,加快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的農房抗震改造

在地震設防地區進行農房抗震加固改造時,必須嚴格遵守《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建村〔20xx〕115號)。對于需要維修加固的危房,應組織技術人員對原有房屋進行抗震性能鑒定,識別主要結構的安全隱患,并提出針對性的加固方案并指導實施。要加大宣傳力度,向廣大農民普及農房抗震加固的知識,編制并發放農房抗震鑒定及加固技術手冊,指導符合條件的貧困戶科學實施抗震改造。充分利用農村危房改造提升農房抗震防災能力的機會,集中力量盡快解決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的農房抗震安全問題,扭轉該地區農房抗震性能差、易造成嚴重人員和財產損失的局面。

四、加強資金籌措

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通過投工投勞和互助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同時積極發動社會力量進行捐贈和資助,逐步構建以農民自籌為主、政府補助引導、銀行信貸和社會捐助支持的多渠道農村危房改造資金投入機制。采取有效措施,整合相關項目和資金,將抗震安居、自然災害恢復重建、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等資金與農村危房改造資金有效對接,確保今年的危房改造任務能夠在年底前完成。

五、加強資金和計劃管理

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采用專項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的模式。按照《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xx〕88號)的規定,加強對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嚴格執行標準,確保直接將補助資金發放給補助對象。全面推行將補助資金直接支付到危改農戶“一卡通”賬戶的制度,不得以建設敬老院等公共服務設施為名改變資金使用用途,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資金。

六、合理選擇建設方式

對于整棟危險(D級)的危房原則上應拆除重建,局部危險(C級)的則應進行修繕加固。對于D級重建戶,重建完成后,原有危房應予以拆除,避免再次有人入住導致二次危害發生。對于確實存在拆除困難的原有危房,村干部應加強監管,若發生二次危害,將嚴肅追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交由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危房改造以農戶自建為主,若農戶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愿的,村鎮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進行統建。對于確實沒有能力拆除重建的特貧對象,適宜在原有房屋上加固的情況,可以按照修繕加固標準享受改造補助。對農村分散供養的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眾,村鎮中心應創新工作方法,通過統一建設、空置房置換或對現有閑置房屋進行修繕加固等方式,幫助他們解決基本的安全住房問題。貧困殘疾人家庭在實施危房改造時,應引導其一并建設無障礙設施。各涉及村鎮應根據編制的村莊規劃,統籌協調道路、供水、沼氣、環保等設施建設,整體改善村莊人居環境,嚴禁借危房改造之名進行村莊整體遷并。

七、嚴格執行申請審核程序和建設標準

農村危房改造的補助對象審核應嚴格按照農戶自愿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的程序進行。村鎮中心、區村工作隊要積極參與評議與入戶審核,充分發揮監督和指導作用。涉及村要對危房改造工作進行承諾,確保危房改造對象和資金使用符合政策規定,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改造任務。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補助對象的基本信息及各審查環節的結果要及時在鎮村兩級政務公開欄內公示,并保留相應的圖像影音資料。

農村危房改造須符合村民住宅建設的基本要求,改造后的農房要有適當的建筑面積,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結構安全且基本功能完整。地震高烈度設防區域的農房改造后應達到當地抗震設防標準。原則上,改造后的農房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應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可根據家庭人數適當調整,但3人以上的農戶人均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8平方米。要按照基本建設要求加強引導和規范,積極組織制定農房設計方案,為有擴建需求的危房改造戶留出空間,防止群眾盲目攀比、超標準建房。村鎮中心要根據基本建設要求及時組織驗收,逐戶逐項檢查和填寫驗收表,涉及的區村做好配合。檢查項目全部合格的視為驗收合格,若驗收不合格,須整改合格后方可全額撥付補助款項。

八、強化質量安全管理

要建立健全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農房設計必須符合抗震要求,并與農民的生產生活習慣相結合,注重保護田園風光與傳統風貌。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必須由經過培訓的合格農村建筑工匠或有資質的施工隊伍負責實施。承接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工匠或單位需對工程質量安全負責,并按照合同約定對所建房屋承擔保修和返修責任。村鎮中心建設管理員應加強對農房設計的指導和審查,在農村危房改造的基礎、抗震措施和關鍵主體結構施工過程中,要及時到現場逐戶進行技術指導和檢查,發現不符合基本建設要求的情況應立即告知建房戶,并提出處理建議,做好現場記錄。

各區村要配合村鎮中心加強對危房改造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巡查與指導監督,確保建房質量達到標準。

九、農村危房改造風貌管控和提升

在編制農村危房改造設計圖集及方案過程中,應避免外觀單調、不符合地方特色及缺乏個性等問題,這也是中央提出的一項關乎美麗鄉村建設的重要要求。今年從危房改造戶入手,做好風貌管控和提升工作,重點落實以下要求:一是全面落實農村危房改造設計指導。根據縣編制的免費發放的相關農房設計圖集,做好房屋設計,特別要注重屋頂和外立面的設計。二是積極組織建設一批不同類型的示范農房。特別是我鎮上街、下街、西營、黃楝樹、賈溝五個村作為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風貌管控和提升試點村,并作為全鎮美麗鄉村建設的試點進行打造,其他村莊也要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向新型房屋設計靠攏,形成共建美麗鄉村的大格局。

要加強對當地傳統建筑材料的利用研究,傳承和改進傳統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標準的就地取材的建房技術方案。在編制農村危房改造設計圖集及方案時,要總結并吸收當地傳統民居的建筑文化和建造技術,提供相應的技術指導。對傳統民居進行抗震改造時,不得破壞其傳統風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若涉及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搬遷和改擴建項目,須依法履行相應的報批手續。

十、時間節點

第一階段:6月30日前。主要任務是宣傳發動、組建相應機構、落實任務等工作。

第二階段:7月1日—10月31日。主要任務是將任務落實到農戶,核定農戶資金補助方案及補助金額,組織拆舊建新、修繕加固等工作。

第三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主要任務是進行檢查驗收,總結經驗,完善檔案等工作。

十一、操作程序

(一)個人提出申請。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家庭,戶主可自愿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戶籍、農村五保供養證、低保金領取證、貧困戶證明及危房照片等證明材料。

(二)集體評議。村民委員會在收到危房改造申請后,應召開村民會議或進行村民代表會議評議,初步確定危房改造對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需保存影像資料。對符合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涉及村要對公示對象逐戶填寫承諾書一并上報村鎮中心。同時填寫《河南省農村危房改造農戶建(修)房申請表》,若為新建房屋,還需簽訂建新拆舊協議,一并上報村鎮中心;對經評議或公示存在異議、經復核不符合補助條件的,應及時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三)入戶審核。村鎮中心應聯合區村及其他單位,對村民委員會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及時審核,必要時可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住房及家庭經濟狀況進行調查核實。符合申報條件的,經鎮危房改造領導小組統一研究后公示并上報審批;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將被退回并說明理由。

(四)審批和公示。經上級部門審批后,審批結果將向社會公開,同時公示各村的補助對象名單及金額。村鎮中心根據審批結果及時組織區村推進危房改造任務的落實。

(五)竣工驗收。房屋竣工后,由村鎮中心聯合服務區及有關單位、村組對翻建新建和修繕加固的住房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并積極配合縣有關職能部門對危房改造戶進行抽查驗收。

十二、完善農戶檔案管理

農村危房改造實行一戶一檔的農戶檔案管理制度,批準一戶便建檔一戶。每戶的紙質檔案應包括檔案表、農戶申請、審核審批、公示照片、公示說明、承諾書、改造協議及竣工驗收等材料,其中檔案表需按照全國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信息系統公布的最新樣表進行制作。在完善和規范紙質檔案管理的基礎上,嚴格執行信息化錄入制度,將農戶檔案表及時、全面、真實、準確地錄入信息系統。各服務區要積極配合村鎮中心,按照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及農戶檔案信息公開的要求,加快檔案錄入進度,提高數據質量,并對已錄入的信息進行審核與抽驗,合理處理系統中重復的農戶檔案。

加強對農村住房信息系統的動態管理,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農村危房現狀調查的要求,補充完善調查信息,并對已錄入的信息進行年度更新。未錄入系統的危房,不能列為農村危房改造的補助對象。對于已改造的危房,農村住房信息系統將按照農戶檔案管理信息系統中的數據自動更新相應的信息。

十三、完善監督檢查制度

要認真落實方案要求及其他相關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審計與社會監督。定期對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發現的問題,嚴肅處理。嚴重問題應公開曝光,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應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加強對農戶補助資金兌現情況的檢查,堅決查處冒領、克扣、拖欠補助資金及向享受補助的農戶索要“回扣”、“手續費”等行為。對擠占、挪用、騙取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的行為,加大監督檢查和懲處力度。

農村危房改造的實施需全程監管和績效評價。進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加強對公示環節落實情況的檢查。加強農房質量安全管理與風貌管控,做好危房改造實施全過程的現場技術指導與檢查。繼續完善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信息系統,推進農戶檔案信息公開,鼓勵社會各界利用信息系統公開查詢與監督。廣泛收集并及時調查和處理群眾舉報信息,建立信息反饋機制。建立健全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制度,完善獎懲結合的任務資金分配與管理機制,逐級進行年度績效評價,全面監督檢查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的落實、政策執行及資金使用情況。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的農房抗震改造任務落實、補助標準傾斜及實施效果也應納入績效評價范圍。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與部門協作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篇12

十五、宣傳引導

采用明白卡、鄉村會議、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宣傳欄和標語等多種形式,系統性地宣傳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認真傾聽群眾的意見與建議,及時研究并解決群眾反映出的問題與困難,確保農村危房改造的各項政策深入人心,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和全力支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營造出良好的社會氛圍。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篇13

各村民委員會:

農村危房改造對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和農村社會的穩定至關重要。為有效推進此項工作,依據江府辦[20xx]74號及江建發[20xx]244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對于加快農村危房改造的指示,以保障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居住安全為核心目標,全力開展危房改造工作,消除那些對農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危破房屋,確保所有農村困難家庭能夠住上安全、舒適的房屋。

二、工作原則

第一,強調政府引導與農民自愿相結合的原則;第二,秉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第三,結合新農村建設,遵循因地制宜和經濟適用的原則;第四,推行統一規劃與統籌實施的原則。

三、實施對象

本次農村危房改造的對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低保戶及其他貧困戶(五保戶不在此次實施范圍內)。

四、資金補助標準

農村危房改造的資金主要由農民自籌,中央與地方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補助標準為:低保戶戶均16000元,其他貧困戶戶均10000元。

五、建設標準

農村D級危房在改造過程中應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及安全的前提下,嚴格限制建筑面積和總造價。新建住房的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之間。

六、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鑒定與申請階段:

8月29日前,各村的三職干部及駐村干部需根據《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上門對符合改造條件的家庭進行鑒定,并填寫《中江縣農村危房鑒定表》。如確認房屋屬危房,戶主可自愿向所在村委會遞交書面申請,填寫《中江縣20xx年農村D級危房改造補助申請及審批表》,并提供戶口簿復印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農村低保證復印件、殘疾證復印件、貧困家庭證明材料以及危房照片。

危房照片需清晰顯示戶主站在危房前的情景,且需清楚標示戶主姓名、村社及駐村干部姓名。

(二)村社評議階段:8月29日至9月2日為村委會評議及結果公示期。村委會在接到申請后召開會議進行評議,符合補助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將上報鄉鎮政府。各村需將公示情況拍照存檔,確保所拍照片能清晰顯示公示名冊中戶主姓名及評議情況,并確保公示名冊張貼在戶外。

(三)審核階段:9月3日至9月6日為鄉鎮審核期。鄉鎮將對各村上報材料中的補助對象進行審核,并在政務公開欄中公示審核結果。符合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將報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進行聯審。

七、工作要求

此次危房改造直接關系到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各村支部、村委會應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明確專人負責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協調各方力量,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與問題,確保精準選定農村危房改造的實施對象,使這項民生工程切實落地,為困難群眾提供安全、適用的居住環境。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篇14

為切實推動我鄉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提升農村困難家庭的生活質量,改善居住環境,確保基本安全,結合當地農村居民的居住現狀和新農村建設的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總體指導,通過政府資金補助、家庭自籌及政策扶持等多方措施,持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進程,逐步解決農村困難家庭的居住安全問題,努力改善全鄉弱勢群體的生活條件和人居環境。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危房改造項目由縣級政府統籌,鄉鎮政府具體實施,并由相關部門協助,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堅持科學規劃,因地制宜的原則。各村要迅速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對象的登記和上報工作。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對危房改造的政策、操作程序和對象進行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工作透明,做到公正執行,切實維護農村社會的穩定。

 三、實施對象與目標任務

 (一)實施對象

主要針對農村低保戶、低保邊緣戶、農村五保戶以及其他貧困家庭。

 (二)目標任務

全年計劃完成上級下達給我鄉的210戶農村貧困家庭的危房改造工作。

 四、實施步驟

6月15日之前,各村將完成危房改造對象的登記和審查;7月15日前開展入戶調查工作,并按月上報改造進度;到7月底,各村的危房改造開工率要達到100%;10月20日,各村要開展自查工作,待鄉政府審核后,準備迎接縣有關部門的驗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鄉政府成立由鄉長李亞紅擔任組長,分管領導常亞江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鄉建設所。各村應指派專人負責,通常由村委會主任擔任。

(二)強化責任落實。完善鄉村兩級的責任分工,建立專人負責的工作機制。鄉政府與村委會簽訂責任協議,將該項工作納入民生工程進行考核,確保各村對危房改造的進度和質量負責。

(三)規范資金發放方案。按照縣住建局的要求,農戶申請→村委會評議→鄉政府審核→市住建局備案審批。

(1)農戶申請。符合改造條件的農戶需向村委會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優撫證、低保證、殘疾證、身份證明、戶口簿等相關材料。

(2)村委會評議。收到申請后,村委會應進行現場考察、拍照,并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公示7天后,對符合條件且無異議的申請報告鄉政府;對于不符合條件或有異議的申請,村委會應及時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

(3)鄉政府審核,并向縣住建局申請撥款。

(四)確保工程質量。要切實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質量監管。各村的書記和主任需對工程質量負總責,確保每項工程合格后及時驗收。

(五)完善檔案管理。每個村上報的危房改造資料須由鄉建設所按照各村的文檔要求進行統一分類保管。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篇15

一、指導思想

依據新型城鎮化協調發展的要求,將農村危房改造與全縣四項重點工作有機結合,以改善農村居住環境、提升農民生活水平、推動城鄉協調發展為目標,依托農村危房改造,努力建設一個規劃科學、居住安全、環境優美的美麗鄉村。

二、目標任務

20xx年計劃在全縣完成農村危房改造3954戶(詳細見附件1)。

三、補助對象、建設及補助標準

(一)補助對象。農村危房改造的主要補助對象為貧困家庭無房戶以及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及其他貧困者。全縣71個貧困村的危房改造戶均納入本年度的計劃。

(二)建設標準。危房改造方式分為拆除重建和修繕加固。對于無房的貧困家庭,新建住房;因自然災害導致房屋倒塌的家庭及所有D級危房均需拆除重建,C級危房則進行修繕加固。翻建和新建房屋的面積原則上控制在每戶60平方米以內。

(三)補助標準。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以農戶自籌為主,政府補助為輔,鼓勵多渠道籌集資金。政府的補助標準為:(1)五保戶、農村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每戶補助2萬元;修繕加固則每戶補助0.6萬元。(2)其他貧困家庭重建房屋,每戶補助1萬元,修繕加固每戶補助0.4萬元。上述補助中,中央政府每戶補助7500元,省級政府每戶補助3000元,合計10500元。各鄉鎮應合理界定重建戶和修繕加固戶,并按補助標準實施,嚴禁隨意平均分配補助。

四、基本原則

(一)群眾自愿。農村危房改造的申請和改造方式的選擇應由群眾自主決定,鄉鎮、村委會需加強宣傳與引導,不得替代群眾的決定。

(二)抗震要求。在拆除重建和維修加固過程中,必須滿足抗震標準。

(三)保留特色。注意保護傳統建筑風格,突出地方特色,重點采用傳統工藝、地方材料,推動新民居建設。

(四)公開公正。堅持陽光操作,實施“五公開”原則,即:政策公開、補助對象公開、補助標準公開、民主評議公開、審批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農村危房改造的公正和透明。

五、建設管理

(一)申報程序。符合條件的戶主向村委會提出申請,需經村民會議評議,并在公示無異議后上報鄉鎮政府審核,審核通過后上報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組審批,審批結果需向市農村危房改造領導組辦公室備案。

1、戶主申請。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家庭,由戶主自愿向所在村委會提交書面申請,填寫《安徽省農村危房改造戶審核、審批表》(附件7),并提供戶籍、低收入證明(如低保金領取證、農村五保供養證、貧困殘疾人證書、一卡通或其他低收入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危房照片等資料。

2、村民評議與公示。村委會收到危房改造申請后,應及時召集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并將評議結果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戶主姓名、家庭類型、新建或修繕加固、補助金額等,公示材料需拍照保留),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經評議符合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上報鄉鎮政府。對不符合條件或公示有異議的,及時反饋并說明原因。

3、鄉鎮審核。鄉鎮政府收到村委會的申報材料后,組織現場核查,經核查符合條件的,與農戶簽訂農村危房改造協議,并上報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組審批。

4、縣領導組審批。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組收到鄉鎮上報的材料后,由領導組辦公室(住建局)牽頭,聯合發改、民政、財政等部門共同研究決定。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及時審批,并在網上公示。

(二)鄉鎮上報材料

1、鄉鎮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農戶基礎資料表等相關材料;

2、相關公示材料(包括戶主姓名、家庭類型、新建或修繕加固、補助資金等公示材料及照片);

3、農戶建房申請書;

4、危房鑒定表(附件6);

5、村民代表會議評議資料(會議記錄和簽字);

6、村公示欄內照片及公示復印件;

7、審核、審批表(附件7);

8、鄉鎮公示復印件;

9、農村危房改造竣工驗收表(附件8);

10、農戶相關證件復印件(身份證、戶口薄、五保證、低保證、殘疾證、一卡通等);

11、低收入證明材料(如低保戶的低保證復印件,五保戶的五保證復印件,殘疾人的殘疾證復印件等);

12、網上信息錄入登記表(包含照片);

13、集中連片建房項目的鄉鎮政府應制定建設規劃方案,并上報相關資料和圖紙。

(三)檔案資料編制與管理。鄉鎮需編制農村困難群眾的危房改造檔案,確保每戶一檔,材料齊全,管理規范。檔案內容包括上述鄉鎮上報材料的全部內容,并按順序按A4版面裝訂,封面統一標注“金寨縣××鄉(鎮)20xx年度農村危房改造檔案資料”。紙質檔案一式兩份,鄉鎮初審后報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組辦公室審批。完善后由縣、鄉鎮各存一份。鄉鎮需安排專人負責本地危房改造信息系統的錄入和管理,確保網上信息系統中的農戶信息及時、全面、真實、準確。

(四)工程驗收管理。危房改造完成后,由鄉鎮政府組織初驗,初驗合格后填寫《金寨縣農村危房改造農戶驗收表》,向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組辦公室申請最終驗收。縣級驗收由縣住建部門牽頭,聯合發改、財政等部門共同進行。改造后的房屋產權歸農戶所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村危房改造是民生工程,直接關乎住房困難農戶的利益。各鄉鎮及相關部門需高度重視,明確專人負責,并確保年度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及時開展。

(二)嚴格審核審批。各鄉鎮在確定改造對象時,需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范審核與審批程序。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堅決避免弄虛作假,對于虛報、重報等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改造補助資格,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三)統籌結合。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要與縣的四項重點工作相結合,積極推廣《金寨縣農民建房圖集》的使用,以促進農房建設的技術進步,引導農戶建設合理布局、功能完善、安全經濟、節能環保且符合抗震要求的住房。

(四)嚴格質量安全管理。縣住建部門應與項目鄉鎮合作,強化對施工現場的質量與安全把控,確保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問題不發生。

(五)嚴格工期要求。各鄉鎮應在4月25日前將農村危房改造農戶基礎信息表報送至縣危房改造領導組辦公室審批,確保4月底全面開工,并在9月底前完成危房改造,及時報送檔案資料及補助資金的發放工作。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篇16

為加快我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改善農民群眾的居住條件,依據國家、自治區及市里的政策,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秉持以人為本、改善民生的理念,通過多種途徑如群眾自籌、政府支持及社會捐助,建立健全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機制,切實改善他們的居住環境,使廣大農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助推新農村建設,強化村莊整治,推動全面小康社會建設進程。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規劃,統籌安排的原則。在實施危房改造時,應與新農村建設、小城鎮發展、環境治理等工作相結合,確保扶貧開發與改善民生任務的統一,同時與縣域村鎮體系規劃、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公共基礎設施布局相銜接。

2、堅持政府引導,尊重群眾意愿的原則。政府需在適當補助的基礎上整合資源,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危房改造工作,激勵農民群眾的積極性與創造性,尊重并引導他們自力更生建設美好家園。

3、堅持經濟實用,確保質量的原則。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采用因地制宜的方式,分類指導,在充分考慮群眾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引導并幫助他們建設具備抗災能力的、造價合理的住房,從而切實提高居住條件。

4、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危房改造對象需符合相應救助條件。對擬定的改造對象,須以行政村為單位,根據程序進行個人申請、群眾評議、張榜公布、公開公示及政府審批等環節。

 二、救助對象

本次危房改造救助對象主要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及其他貧困農村家庭。危房是指依據《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鑒定為整棟危房(D級)或局部危險(C級)的房屋。

 三、建設標準、改造方式和資助標準

 (一)建設標準

危房改造需在保證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積和總造價。對資金主要由政府補貼的特困戶,其重建或新建住房的建筑面積一般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貧困戶的建房面積則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積可根據家庭人口規模適當調整。危改房屋需符合農村的生活習慣,體現民族與地方建筑特色,傳承并改進傳統的建造工藝,推動住房建設技術的進步。

 (二)改造方式

針對整棟危房(D級),應進行拆除重建;對于局部危險(C級),則應進行修繕加固。重建房屋原則上由農戶自建;對于確有困難且希望統建的農戶,地方政府應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選擇合適的施工隊伍。以分散戶改造為主,對于危房改造較為集中且條件具備的村莊,亦可推行村莊規劃、危房改造及基礎設施配套的整合推進,實施整村整治。

 (三)補助標準

中央補助標準為每戶平均5000元,試點范圍內的農村危房改造建筑節能示范戶每戶再增加2000元。自治區財政每戶補助3888元,市、區財政分別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規定,每戶補助2916元。符合條件的鄉鎮及村組也應劃撥相應資金用于貧困農戶的危房改造補助,特別是對農村特困危房戶及重點優撫對象,需優先改造并給予資金支持。

 四、資金籌集、發放及使用管理

 (一)資金籌集

1、以個人自籌為主。

2、鼓勵、引導社會力量捐助支持農村貧困戶的危房改造。

3、制定貼息和擔保政策,促進金融機構為農戶提供危房改造貸款。

4、整合各部門的建設、民政、農業、扶貧等資金,實行項目捆綁使用。

 (二)發放管理

危房改造資金由區財政專戶管理,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資金使用計劃,經領導小組審定后,由財政部門依據計劃直接撥款到農戶一卡通。

 (三)資金使用管理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分賬核算,并嚴格按照相關資金管理制度進行監管,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執行規定的標準,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資金補助主要由政府提供的危房建設必須執行工程預決算制度,并依法進行審計監督。定期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嚴肅處理。

 五、危房改造工作進度

20xx年3月31日前全面啟動20xx年度全區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工作,并計劃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務。各鄉鎮應結合各自實際,進一步明確各階段的工作任務及責任部門。

 六、項目申報與審批

 (一)集中連片建房的項目申報與審批

1、程序

集中連片建房項目需經過建房對象申請、村組民主評議、鄉鎮審核、區審批及市備案的程序進行。

2、村組需向鄉鎮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申報材料,包括:

(1)建房對象申請;

(2)《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項目審批表》(附表二);

(3)《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審批表》(附表一);

(4)房屋平面圖和立面圖;

(5)鄉鎮危改辦所需其他資料。

3、鄉鎮危改辦需向區危改辦提交申報材料,包括:

(1)鄉鎮《危房改造試點建設規劃方案》;

(2)《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項目審批表》(附表二);

(3)《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審批表》(附表一);

(4)《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臺帳》(附表三);

(5)區危改辦所需其他資料。

 (二)分散建房與修繕加固的申報與審批

1、程序

分散建房及修繕加固需通過建房對象申請、村組民主評議、鄉鎮審核、區審批及市備案的程序進行。

2、村組需向鄉鎮危改辦提交申報材料,包括:

(1)建房對象申請;

(2)試點村組建房方案;

(3)《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審批表》(附表一);

(4)鄉鎮危改辦所需其他資料。

3、鄉鎮危改辦需向區危改辦提交申報材料,包括:

(1)鄉鎮《危房改造試點建設規劃方案》;

(2)《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審批表》(附表一);

(3)《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臺帳》(附表三);

(4)區危改辦所需其他資料。

 (三)確定對象、編制規劃

1、確定對象

危房改造對象需嚴格按照“三級審核、三榜公示”的程序,由區危改辦從各鄉鎮上報的危房戶中確定。

(1)申請。符合條件的家庭由戶主自愿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審批表》(附表一)并加蓋私章或手印。

(2)評議。村委會在收到申請后,應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初步確定救助對象,并在村務公開欄公示7天,廣泛征求意見。如公示無異議,由評議會簽署意見,并由村委會在《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審批表》中填寫意見,加蓋公章后上報鄉鎮政府;如有異議,需再評議、公示,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須說明情況。

(3)審查。鄉鎮危改辦接收上報材料后,應及時組織人員上門審核申請人的住房及經濟狀況。核查時需對擬改造的危房進行全景及局部拍照,照片中需有戶主影像并進行必要標注,如戶主姓名、身份證號、困難類型等。若上報的危房改造對象與前期調查不符,村委會需說明原因并留檔備查。審查結果須在鄉鎮政務公開欄內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在表中填寫審核意見并上報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符合條件的材料需退回,并說明原因。為加快進度可將農村低保工作中的“一審核、兩公示”方法借鑒,用于村評議和鄉鎮審查的合并。

(4)審批。區危改辦在接到鄉鎮上報的材料后,應組織專人進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危房改造對象的30%。核查結果須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填寫審批意見,加蓋公章,并整理歸檔所需的其他資料。

危險房屋改造對象的申報、核查及審批實行主辦人負責制。若在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導致對象不準確的,會追責主辦人責任。

2、編制規劃

區建設局需負責制定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專項規劃、建房標準及圖紙設計,經過區危改辦審核后報市危改辦備案實施。規劃應遵循危房改造基本原則,確保科學性、權威性與可操作性。每個鄉鎮需根據分配的改造任務和前期調查結果進行整合規劃,涵蓋區域、數量及建房用地等,確保規劃到村到戶。原則上,同一個鄉鎮內的異地重建危房應統一設計、標準及樣式,充分體現地方及民族特色,與群眾生活習慣、保護傳統風貌及生態環境相結合,并促進農村旅游景點開發。危改房屋需與自然環境相融合,體現農村獨特風貌與地域特色,積極推廣使用節能新材料、新技術及新型節能系統。

 (四)檢查驗收

區危改辦需定期不定期對改造工程進行檢查。項目竣工后,鄉鎮危改辦需提供報告書報區危改辦進行初驗,初驗合格后報市危改辦,最后由市危改辦進行驗收,并接受自治區檢查。

 七、保障措施與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及相關部門需將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程列為當前工作重點,組織協調各方力量,認真研究并全面部署,確保高質量完成改造任務。同時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工作。

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各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包括:

1、區建設局:負責編制安全、經濟及適用的農房設計圖與施工方案,指導各鄉鎮完成危房改造項目的質量及進度監管。

2、區發改委:協助爭取國家及自治區的補助資金,統籌項目資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

3、區財政局:負責監督檢查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使用情況。

4、區監察局: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未完成任務的單位及責任人追究責任。

5、區審計局:對危房改造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

6、區民政局:做好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及困難家庭的信息統計及核查。

7、區交通局:負責村莊道路建設的技術指導及相關政策支持。

8、區水利局:協調人畜飲水設施建設的技術指導及政策支持。

9、區國土局:負責涉及舊宅基地恢復與新址占地的土地審批工作。

10、區規劃局:指導選址定點與村莊規劃工作,尤其是具備集中建設條件的村莊。

11、區扶貧辦:爭取國家對口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支持貧困村的通村道路建設。

其他相關部門需密切配合,共同促進項目實施。各鄉鎮政府需設立專項經費,抽調專業技術力量進行嚴格監管,消除質量及安全隱患。

(二)明確工作職責。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各成員需各司其職,密切協作,確保資源有效利用,形成工作合力。鄉鎮人民政府需具體實施危房改造工作,負責項目規劃及實施方案的制定。

(三)落實責任制度。各鄉鎮政府應將危房改造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與相關單位簽訂目標責任狀,確保責任落實。區危改辦將在施工企業與危房改造戶間簽訂建房協議,明確任務及責任,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

(四)嚴肅工作紀律。各鄉鎮政府應將危房改造工作納入政府廉政建設,加強監督管理。嚴格執行有關制度,確保工作負責,防止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五)健全檔案管理。實施一戶一檔的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所有危房改造農戶檔案完整,包括申請、審批、協議等相關資料。

(六)獎懲措施。對高效完成任務的鄉鎮及個人給予獎勵,而對工作不力、引發矛盾的單位則給予相應處罰。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篇17

為從根本上消除農村貧困家庭的住房安全隱患,改善鄉村面貌和農村居民的居住環境,提高村鎮建設的整體水平,依據市、縣級政府關于農村危房改造的統一部署,并結合過去五年的改造實施情況,特制定此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促進跨越式發展的主線,以集中連片、整鄉整村的推進方式為突破口,按照以人為本、改善民生的基本要求,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推動農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規劃,統籌協調的原則。農村危房改造需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及移民搬遷項目相結合,與扶貧開發及改善民生相統一,確保與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村鎮體系規劃、鄉村規劃及公共基礎設施布局相銜接。

2、堅持突出重點,強化示范引導的原則。根據《莊浪縣20xx年至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莊辦發[20xx]155號)要求,20xx年的改造工作重點應圍繞“兩線兩點”(“兩線”指主要公路和旅游景點沿線,“兩點”指鄉鎮政府和中心村所在地)進行農村危房集中連片改造,充分利用各項惠民政策,將危房改造與新農村建設、移民搬遷相結合,集中力量實施。

3、堅持政府主導,尊重群眾意愿的原則。強調以群眾自籌為主,政府適度補助,整合多方資源,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農村危房改造,形成合力。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尊重其意愿,引導自力更生,共同建設美好家園。

4、堅持經濟實用,確保質量安全的原則。立足當前,放眼長遠,根據自然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分類指導,引導幫助群眾修建抗災能力強、造價適中的住房,切實改善居住條件。

5、堅持公正公平,維護群眾利益的原則。確保政策、對象、補助標準公開,建立民主評議機制,接受社會監督。

三、目標任務

依據農村危房改造政策,計劃在全縣范圍內完成8000戶農村危房的改造任務,真心實意幫助困難群眾改善居住條件。

四、建設時限

各鄉(鎮)需在20xx年2月30日前全面啟動,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所有建設任務,具體安排分為三個階段:

1、申報階段(2月30日前)。農戶通過村委會評議,鄉(鎮)政府審查制定改造方案,確定改造對象,報縣危改辦,經過審批后方可實施。

2、建設階段(3月15日—11月15日)。完成施工,同時對政策措施、質量監督、資金管理等進行全面完善各項檔案,上報縣危改辦。

3、檢查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20日)。縣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改造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評估,做好迎接省、市驗收的準備。

五、建設標準

為確保農民住房抗震安全,需遵循以下要求:一是按規定設計,抗震設防等級為8度(5級);二是結構應為磚混或磚木結構,并確保其有上下圈梁和構造柱;三是每戶建筑面積控制在45至60平方米,嚴禁將換門頭、改圍墻等納入危改項目,查實后將取消相關項目;四是集中建設的房屋需統一規劃、放線,確保由合格施工單位承建;五是施工單位須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六是各鄉(鎮)要統一標準,突出特色,以青瓦白墻為主,墻體使用保溫材料,堅決杜絕使用粘土實心磚,建立質量安全巡查制度,定期檢查;七是各鄉(鎮)政府需加強對農民自建房屋的技術指導,解決結構設計中的安全隱患。

六、實施程序

1、申請。需要改造的農戶向村委會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相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2、評議。村兩委會議研究意見,經村民會議或代表會議評議確認后上報鄉(鎮)政府。

3、審查。鄉(鎮)政府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初步核定后,拍照存檔并公示,最終上報縣危改辦。

4、審批。縣危改辦對上報材料進行實地核查,符合條件的予以上報,不符合的則不予上報并說明原因。

5、驗收。分部、分項工程完工后,鄉(鎮)應按程序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一工序,工程整體完工后由鄉(鎮)逐一驗收,縣危改辦進行抽驗,確保符合驗收標準。

七、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為確保危房改造工作的順利開展,縣上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領導任副組長的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政府也要成立相應機構,明確任務和職責,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

2、落實資金保障。按照農戶自籌為主、政府扶助為輔的原則進行資金籌集,確保資金合理使用,依法管理。

3、加強檔案管理。各鄉(鎮)需重視檔案管理,及時收集和整理危改工作的相關資料,確保檔案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4、嚴格監督檢查。相關部門需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監管,確保工程質量和資金的使用安全有效。

《危房改造項目實施計劃(精選1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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