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施工計劃方案12篇
本項目為華東新城二期工程,涉及基坑的土方開挖施工,基坑主要由填土、砂土及粉土構成,地下水位較高。施工前需進行詳盡的準備工作,包括管線勘查、施工測量、圍護結構設置等。開挖采用分層分段的方法,優先從地下車庫及鄰近圍墻區域開始,以防止坍塌風險。施工過程中需嚴格遵守安全規范,確保邊坡穩定,并設置排水設施防止積水。為了確保施工質量,需對挖掘深度和坡度進行實時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施工期間,土方運輸應使用自卸車,并確保環境保護措施到位,減少噪聲和揚塵,確保文明施工。基坑開挖后要進行驗收,確保基礎狀況符合設計要求。
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1
一、基坑概述
本項目為華東新城項目二期工程,基坑東側緊鄰新建商業區,北側靠近主干道,南側與居民區相接,地下管線已完成拆遷。基坑主要由填土、砂土及粉土構成。地下水位較高,建筑物及地下停車場邊緣與圍墻距離較近,開挖深度可達4.5米、5.5米及局部最大深度8米,需較大土方開挖量,因此在基坑周圍設置圍護結構(具體詳見華東建筑設計院編制的基坑圍護施工專項方案)。
二、土方開挖施工流程
1、開工前準備
為確保施工順利和基坑邊坡穩定,開挖前需完成定位放線,并與圍護單位緊密配合,合理布置邊坡及井點降水設備,提前對各級井點進行抽水4-5天,待基坑水位降至作業面標高以下1米后方可開挖。
按照基坑圍護設計圖,在開挖面上設置開挖邊線,邊坡放置要符合法規要求,放坡系數具體詳見基坑圍護圖,基坑邊作業面寬度設定為800毫米,周邊設置300×300毫米的排水溝,轉角處設立1000×1000×1000毫米的集水井。
2、開挖順序
開挖時,優先從5樓與4樓間的地下車庫、4樓基坑及鄰近圍墻區域開始,待4樓與5樓的±0.00標高完成后,再進行二期地下車庫的開挖工作。
土方開挖須由專業人員指揮,采取分層分段的對稱開挖方式,每層開挖長度限制在20米以內。下層土的開挖需待上層土釘墻及噴錨網的支護完成并養護一天后方可繼續。嚴格遵循“分層開挖、禁止超挖”及“大基坑小開挖”的原則。當開挖接近基礎底板標高時,及時抄平并進行人工清槽,以防超挖,并根據圍護結構要求修整邊坡,防止土方坍塌。樁體周圍300毫米的土方需用人工進行清理,隨后用挖掘機轉移。
基坑開挖至基礎底板標高時,必須在24小時內完成素混凝土墊層,墊層需延伸至圍護結構邊,前一塊土方作業完成后,方可開始下一塊相鄰區域的土方開挖及墊層施工。
3、車輛及機械配置
施工車輛主要通過地下車庫及4樓上方區域的臨時道路,自東向西邊挖邊退,行駛時應遠離圍護結構邊緣。配置3臺挖掘機和30輛自卸車,具體機械數量可根據天氣和交通情況進行調整。
三、組織協調及工期安排
1、開挖工作由項目經理直接負責,合理調配人員和機械,確保開挖工序按計劃進行,施工員需做好測量放線,控制邊坡穩定,由專職安全員組織現場安全檢查,邊坡穩定情況由專業檢測單位進行全天候監測,并及時上報檢測結果。
2、現場協調由施工負責人負責,主要協調土方開挖、井點降水及土釘墻的施工進度。
3、工期:Ⅰ、Ⅱ、Ⅲ區域的土方開挖計劃為20天,Ⅳ區域計劃8天。
四、應急措施及注意事項
1、應急措施
在基坑開挖期間,需指定專人檢查基坑穩定性,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以便進行處理。
如在施工中發現局部邊坡發生較大位移,應立即停止開挖,并通知圍護單位進行加固或加密錨桿處理,并進行邊坡噴砼,待邊坡穩定后方可恢復開挖。
若施工過程中發現水量過大,應及時增設井點進行處理。
2、注意事項
基坑邊不得堆放棄土和建筑材料,禁止存放機械、水泥罐及行車,外部荷載不得超過15kpa。
坑邊應保持干燥,防止滲水進入基坑及沖刷邊坡,確保邊坡穩定。
五、基坑周圍安全防護
采用48毫米鋼管連接構成護欄,立桿必須打入土層中至少600毫米,基腳用素混凝土澆實,間距為20xx,護欄高度為1200毫米,上下用涂有黃黑相間漆的鋼管連接,并用密目網封閉。
六、安全與文明施工
1、操作安全技術措施
①所有現場施工人員必須進行技術交底,并持證上崗,明確責任,確保機具按人操作。
②所有進場機械應進行嚴格的檢查,保證設備性能完好。
③夜間施工時需設置足夠的照明,確保主通道不留盲點。
④加強基坑監測,發現問題時及時報告各施工單位,并與維護單位配合做好應急處理。
2、文明施工措施
①施工場地出入口應設置專門的車輛沖洗及沉淀系統,派專人負責沖洗,禁止出場車輛帶泥及污染物上市政道路。
②努力降低施工噪音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影響。
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2
根據項目管理辦公室的通知要求,逐條安排土方開挖施工工作。考慮到本工程的土方開挖時間正值雨季,施工時需優先關注基坑的防護措施,確保邊坡及基坑內不積水。我們應當密切關注天氣預報,一旦預報出現雷雨天氣,必須提前做好邊坡防護布的覆蓋工作,確保其完全覆蓋。注意定期抽排基坑內的積水,防止雨水對基坑邊坡造成沖刷及浸泡,以避免滑坡等安全隱患的發生。在開挖過程中,工作面不宜過大,應分段、分片逐步進行,以確保邊坡的穩定性。必要時,可適度放緩邊坡坡度或設置支撐,同時在基坑外側圍設排水溝,以避免地面水流入。定期對邊坡、支撐及土堤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在土方工程的施工中,滑坡與塌方事故是常見風險,主要的預防措施包括:
1、施工前需進行詳細的地質、水文及地下管線調查,并制定相應的處理方案。
2、有效排除地表水及地下水,防止山水沖刷和浸流造成的滑坡或塌方。
3、土方挖掘應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進行,嚴禁盲目掏洞施作。
4、嚴格遵循土質與深度的放坡規范,按照施工要求進行放坡操作。
5、在施工區域狹窄或條件有限的情況下,不能放坡時,必須采取固壁支撐措施。
6、如果在施工中發現土壤出現裂縫、落土或滑移現象,應立即采取加固措施,或在排除隱患后再繼續施工。
7、吊運土方時,繩索、滑輪和鉤子等設備需確保穩固,起吊時在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8、針對雨季和夜間施工的要求:
1)全面檢查現有排水系統,進行疏通,如有必要增設排水設施,確保水流暢通。
2)在基坑開挖時,應在四周填土埂,防止雨水流入,同時要關注邊坡及直立壁的穩定,必要時增設支撐和加強邊坡。
3)在雨季施工時,禁止在房屋墻壁和圍墻附近堆土,以防倒塌事故的發生。
4)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始終關注天氣變化,以便及時采取保護措施。
5)雨季施工時,運輸道路應采取防滑措施,以確保運輸的正常進行和安全,大風大雨期間應暫停施工。
6)夜間施工需確保足夠的照明,在深坑及陡坡等危險區域增設紅燈標志,以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3
一、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一)、施工準備
1、施工測量
在開工前需進行詳細的施工測量,包括地面平面位置、中樁的設置、橫斷面、樁高程等方面的復測。施工時,需在現場明確標出土方開挖的邊線和坡角,并將測量結果整理成文檔,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并批準后方可開始施工。
2、清理場地
在進行土方工程施工前,應徹底清除施工區域內的雜草、灌木、垃圾及其他有機物,特別是表土和草皮,通常為10-30cm深度。清理后的廢棄物應集中放置在監理工程師指定的地點,并確保所有樹根和障礙物被移除,填平后要夯實為止。使用監理批準的材料進行坑穴的回填,并確保所有部分都達到要求的標高。
(二)、土方開挖
在進行土方開挖之前,除了要考慮地形和作業設備外,還必須綜合考慮土層的分布情況。開挖時,要合理安排挖掘和填土的順序,以便實現高效的土方利用。
1、土方挖掘
在進行土方開挖時,需使用挖掘機進行挖掘和裝載,隨后使用自卸車進行運輸,同時配合推土機工作。對于較短而深的路塹,采用橫向開挖法,自兩個端點向中間挖掘;而對于較長且寬度較小的路塹,則可選擇分層縱挖法。對于較大段落,則可以采用混合式開挖,首先打通通道后,再向橫向坡面擴展,以加快開挖的進度。挖掘邊坡時,需預留約30cm的厚度,人工進行刷坡。
2、石方開挖
對于石方的開挖,應采用風鉆及潛孔鉆進行打眼作業,結合小型爆破和深孔爆破,使用挖掘機和裝載機進行裝料,自卸車進行運輸,同時配合推土機。在開挖區域如有現有的道路或建筑物,應設置臨時護欄以確保安全。
3、施工控制要點:
(1)在路基挖方完成后,如發現有不適用的材料,應根據監理工程師的要求,繼續進行必要的開挖,回填所需材料,并壓實至設計要求的密實度。回填之前,需向監理工程師報告并獲得其批準。
(2)對填方區域若需挖去低于原地表的非適用材料,挖除的深度與范圍需由監理工程師確定。在挖除之前,應進行必要的測量并向監理報告。
(3)土方工程施工工藝流程:
路基中心線樁放線與復測→邊坡樁測放→坡頂開挖排水溝→機械開挖土質棄土→棄土運輸至指定地點→爆破開挖石質路塹→邊溝、截水溝、排水溝的開挖→棄石運輸至指定地點→路基頂面進行平整處理→超挖部分回填并碾壓→壓實度檢測→防護工程施工→交工驗收。
二、質量保證措施
1、嚴格遵循監理程序進行施工,未得到監理工程師的批準不得擅自違章作業。
2、實施施工放樣復核制度,確保施工的線形和坡比符合設計要求。
3、明確質量責任,由主管工程師負責,出現質量問題應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
4、項目中成立質量檢查小組,由主管工程師牽頭,隨時對挖方邊坡進行檢查并督促整改。
三、安全保證措施
1、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項目經理部每月、專業隊每旬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由專職安全工程師和安全員負責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2、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施工前由負責人組織全體工人學習施工安全規則,提高安全意識。特殊工種需進行崗前培訓并持證上崗。各班組由班長或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交底,明確當天的安全要求。
3、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責任落到每一個人身上。項目部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各專業隊與項目部簽訂責任書,每位施工人員與專業隊簽署責任書。
4、施工現場布局要合理,機械設備要穩定,材料堆放整齊,確保用電設施具備防護措施,為安全施工營造良好環境。設置醒目的安全標語和警示標志,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5、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禁止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嚴禁酒后作業及無關人員進入施工區域。允許進入的參觀者需佩帶安全防護用品。
6、夜間施工應確保充足照明。
7、機械設備合理布局,且需配備安全裝置。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前需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禁止帶故障設備運行。爆破作業時,相關設備需遠離爆破區50米以外,推土機、裝載機與挖掘機作業期間,需指定專人負責指揮,確保施工安全。
四、生態環境保護及文明施工措施
1、嚴格執行國家關于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的相關法規,對施工人員進行文明施工培訓,提高文明施工意識,控制噪音和揚塵,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2、施工過程中,充分了解并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努力營造和諧的工民關系。
3、施工現場應設置標識牌,標明項目概況及負責人員信息,并應盡早安裝排水設施,確保用電安全、可靠。
4、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標語,制定安全操作規程,促進安全標準工地建設。
5、對于施工中受損的植被,施工結束后應進行恢復。臨時用電和排水設施要符合規范,確保良好的施工環境,建設文明工地。
6、駐地生產和生活要進行合理的區域劃分,房屋布局應符合消防和衛生標準,確保場地平整、排水暢通。各種設施的安裝須符合安全規定,定期進行檢查,福利設施和活動場所應齊全,并由專人管理,為工作人員提供良好的休閑環境。
7、施工車輛需保持良好狀態,在國道或地方道路行駛時,遵守交通管理規定,維護交通秩序,文明駕駛,確保運輸暢通。
8、施工現場的器材應分類整齊堆放,并設置標牌顯示材料規格及產地等信息。所有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入場時需佩戴胸卡。
9、項目完成后,應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周轉材料及時返還庫房,確保工完、料凈、場地清潔。
10、在施工期間,制定詳細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并嚴格執行,以減少施工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11、在臨時工程的施工中,不得阻斷或切斷地表徑流,不形成新的積水洼地。
12、施工結束后,需對營地地表進行平整,并在必要情況下用合適的土料進行覆蓋,以盡量恢復土壤的原狀。
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4
一、項目總體概述
為了減輕城市中心區域的交通負擔,優化環境,并提升居民的生活質量,本項目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帶來了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促進了市區交通及居住環境的改善。
本工程為德陽市塔子山路(邛海路-馬湖路)市政道路建設,北接規劃道路邛海路,南連規劃道路馬湖路。塔子山路全長414.995米,設計車速為30km/h,規劃寬度為12米,設置雙向兩車道,屬于城市次干路。
沿德陽市塔子山路(邛海路-馬湖路)現狀相對簡單,起點位于規劃道路邛海路。當前(K0+000~250段)邛海路與塔子山路交接處的道路寬度約為7.0米,路面狀況較差,基本為鄉村道路環境,部分居民區已有拆遷。該項目規劃區地形較為平坦,終點處有一個因篩砂取石形成的池塘,深度約4-6米,其余區域地勢相對平坦,道路兩側有農田和通信電桿等,地形起伏不大。
二、土方開挖施工技術
(一) 開挖前準備工作
1、施工范圍內對現有各類管線進行全面細致的調查,若發現問題應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
2、熟知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3、檢查機械設備的狀態及數量。
4、進行測量放線,明確開挖位置。
5、通知所有管線單位,在現場標明管線位置。如需拆遷的管線,應盡早安排拆遷工作。
6、待業主完成需拆遷的房屋、管線、電纜、樹木的拆遷后,我方項目部需先清除施工道路上的障礙物。
7、待所有準備工作完成后,先開挖路床深度為1米~1.5米,再進行溝槽開挖。
8、安排專職安全人員,制定應急措施。
(二) 開挖土方的安全措施
1、開挖溝槽前,在邊線設立固定觀察點,主要監測開裂及塌方情況,需配置專職觀察人員。
2、通常情況下,先開挖污水溝槽,待其回填后再挖雨水溝槽。
3、如觀察到開裂、塌方或液限較大的土質,需及時打加密鋼板樁進行支護,危機處理時加密槽鋼厚度應為0.01m-0.15m,寬度為0.25m,并用槽鋼作為橫梁。
4、施工過程中安排專職安全人員指揮土方運輸,避免車輛接近溝槽引發塌方。
(三) 土方開挖步驟
1、土方開挖采用自然放坡方式,放坡系數及開挖深度如下:
(1) 深度在1米以內,無需放坡;
(2) 深度在1.01m~2.00m,按1:0.5放坡;
(3) 深度在2.01m~4.00m,按1:0.7放坡;
(4) 深度在4.01m~5.00m,按1:1放坡。
2、主要采用機械開挖,人工進行輔助。土方應分段分層開挖,對于深度在3m以內的部分,采用挖掘機一次性開挖至距溝槽底0.2m,深度超過3m的采用分兩次開挖,挖出的土方用自卸運土車送至指定的余泥堆場。
3、溝槽基底標高以上0.2m的土層需采取人工開挖、清理及平整,以免擾動基底土,嚴禁超挖。
4、在溝槽開挖過程中,不同土層的面標高須報驗監理和業主確認,并做好相關記錄。
5、如發現土層與設計不符,應立即通知設計和監理單位,三方共同商討處理方案。
(四) 排水措施
1、在溝槽外部設置排水溝和集水井,防止地表水流入溝槽,集水井內污水經沉淀后排放。
(五) 注意事項
1、開挖后土方如達到回填質量要求并經監理確認后可作為填筑材料使用,不合格的土材應棄置于業主及監理指定地點。
2、溝槽開挖的斷面尺寸需準確,溝底應平直,溝內無塌方、積水、油污及雜物,轉角應符合設計要求。
3、土方運輸應使用載重自卸車,沿臨時便道將余泥運至棄土場。
4、夜間開挖時需配置足夠的照明設備,并合理安排開挖順序,防止誤挖或超挖。
(六) 質量保證措施
1、認真審閱設計圖紙,明確管道與道路中心線的關系,用經緯儀及水準儀進行施工測量。
2、對軸線和樁位進行仔細核對。
3、嚴格掌握標高,禁止超挖。挖土機操作中需控制其挖掘高度,不得超挖,邊坡應保留厚度不小于0.2m的土以供人工修整。人工開挖時需嚴格控制每層挖土深度和總深度,同樣嚴禁超挖,并需保證均衡、對稱開挖。
4、妥善保護軸線樁及高程樁。
5、采用自然放坡方式進行土方開挖,嚴禁人工填平找坡。
(七) 安全措施
1、基槽開挖應盡量避開雨季。如遇雨天,應加強排水措施;道路和坡道應采取防滑措施。
2、基槽開挖時,應強化對邊坡的監控,發現邊坡出現裂紋、松動、落土或變形等情況,應立即停止施工,增強監護或適當放緩坡度。
3、機械挖土時,挖機應保持水平位置。每次移動后,支座應確保穩固,下方的土層應牢固。在作業時,需待臂桿停穩后再進行挖土;裝車時,需等到汽車停穩后再進行裝土,回轉時挖土機鏟斗不得越過汽車駕駛室。
4、人工挖土時,應確保操作人員之間保持安全距離,通常左右距離為2-3米,前后距離為4-6米,并需統一方向進行挖土,原地操作者不允許佩戴手套。
5、第一工作面及邊坡頂部10米范圍內不得卸土或堆放重物。同時應考慮施工時的機械行走路線與土方運輸路線,以及機械在作業時對道路承載能力的要求。如承載力不足,應進行加固處理。
6、基槽四周應設置圍欄,夜間設置紅燈警示,禁止在基坑內休息。
7、基槽支護施工前需對周邊的地下管線、排水溝及市政設施進行調查,必要時對周圍的下水道做封堵工作,確保生活污水和地表水無法流入基坑內。應在坑上部設置排水溝,采用磚砌水泥砂漿抹面,上部設立鋼圍欄。
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5
一、概述
根據招標文件及相關圖紙,明確本標段的土方開挖范圍,涵蓋準備工作、場地整理、施工期間排水、清淤、以及永久和臨時建筑物的土方開挖等。
在0+000~1+630段,采用長臂挖掘機進行清淤,配合人工操作,將淤泥直接裝車運走。
而在1+6300~2+518段,則采用人工與機械相結合的方式,場外購入含水量較低的干土,以1:1的比例與河道淤泥進行機械攪拌后裝運外棄,運輸車輛沿馬道分支出行進行外棄淤泥。
二、工藝流程
1、程序安排原則
(1)根據工程的地形與地質特點,以及招標文件和圖紙要求來安排施工程序,確保科學合理,以保障工程的質量與進度。
(2)在開挖之前,需對原始地貌進行復測,并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簽證;根據設計圖紙要求,完成開挖區域周邊的排水工程。
(3)在開挖砂礫料時進行地形復測,明確土層與砂礫料層的分界線,并向監理工程師報送簽證。
2、工藝流程
準備工作→地表及可預見地下物的拆除→場地整理→施工期間的排水→開挖運輸→基槽平整→完工前的維護→質量檢查與驗收
三、準備工作
1、臨時水準點設置。在施工區域附近設置必要數量的臨時水準點,與固定水準點相連,構成完整的水準導線。水準點應設置在不受施工影響的堅實地面上,以便在施工時對管線標高進行控制,并需做好標點的保護及記錄。
2、左右側開口線、場內道路線及堆土區等控制線的確定。根據招標文件及圖紙,施工測量人員用白灰及木樁劃定左右側上開口線、場內道路線、堆土區等控制線,為土方開挖、勘查與拆遷等工作做準備。
3、補充勘查
在正式開挖前,施工人員需對擬開挖范圍內的地下管線、線纜、地下標志點及其他構筑物進行勘測,并根據地形地物及已知地下管線構筑物等情況,采取深挖或坑探的方法來查明與施工相關的地下水位、土質及管線走向等,并將勘查結果匯總繪制圖紙上報監理及業主。
四、場地整理
場地整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剝離,涉及永久及臨時工程、料場、棄渣場等需要清理的區域。開挖前須剝離所有表土(視表土厚度而定,厚度不小于30cm),為后續回填表土作準備。
1、植被清理
1.1采用人工配合推土機清除開挖區域內的樹根、雜草、廢棄物及監理指示的其他障礙物。
1.2除非監理另有指示,主體工程施工場地的地表植被清理范圍應至少延伸至施工圖所示最大開挖邊線或建筑物基礎邊線外側3米。
1.3需保護清理區域周邊的自然植被,積極進行環境保護。
1.4如在場地清理及開挖過程中發現文物古跡,按照《施工合同技術條款》的規定處理,確保現場保護并及時報告。
2、表土剝離
2.1表土剝離:采用人工配合推土機進行清理,通過挖掘機和自卸車將表土按照監理指示的深度與范圍進行剝離。堆土區配備推土機和挖掘機負責棄土場的平整,剝離的土壤應按照監理工程師的指示整齊堆放,禁止隨意堆放。
2.2完工場地整理
工程完工時,需進行場地整理,包括拆除臨時道路、平整施工場地,并恢復至施工前的原始地貌。
五、施工期間排水
為確保挖掘機、推土機等機械進行基坑開挖時地下水位降低至最低開挖面0.5米以下,確保旱地施工條件,需實施施工期間的排水措施。
1、及時清除地面積水:在堆土區或建筑物開挖區域外側設置排水溝,及時排除開挖斷面內的積水、雨水和地面積水。
2、開挖斷面內積水抽排:在地下水位低于建筑物基礎0.5米的斷面或開挖斷面中預留集水槽,設置集水溝或集水井,及時抽排積水至排水溝中。
3、地下水位及地面沉降監測:在基坑開挖期間,對地下水位及地面沉降進行監測,并采取必要措施。
六、施工方法與程序
1、工藝流程
準備工作→場地整理→開挖運輸→邊坡維護加固→完工前的維護→基槽平整→質量檢查與驗收
2、場地整理
2.1植被清理
①采用人工配合推土機清理開挖區域內的樹根、雜草、廢棄物及監理指示的其他障礙物。
②主體工程施工場地的植被清理范圍應至少延伸至施工圖所示最大開挖線外側5米。
③植被清理必須將樹根清理至施工圖所示最大開挖線及建筑物基礎外側3米。
④注重保護清理區域周邊的自然植被,并加強環境保護,施工中的不當操作不得對周邊生態造成破壞。
⑤場地整理中,砍伐的成材或清理得來的有商業價值材料需按監理指示運送至指定地點堆放。
2.2、清基
①清基范圍為填筑部分的底部,采用人工配合推土機進行剝離,挖掘機與推土機配合完成監理指示的表土開挖。
②清基前準確放線以確定清基范圍,堤基基面清理范圍邊界應在設計基面邊線外500mm。
③在清基范圍內需清除所有樹木、樹樁、雜物和淤泥等,確保清基深度不小于300mm。
④對場地內表層0.3~0.5m深的耕作層,應按指示堆存,以備未來綠化使用,剝離的耕植土不得用于基礎回填。
⑤堤基范圍內的溝、坑等應按要求進行回填處理。
⑥清基后需壓實,標準應達到筑堤壓實標準,堤基表土層達不到標準的需重新回填壓實。
⑦河床地基處理后需每隔30米取樣檢測基土干密度,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填筑。
⑧基面清理平整后,需盡快報驗,如不能立即施工,需做好基面的保護。
⑨開挖線以下300mm范圍需采用人工開挖,避免對基礎和河道邊坡的擾動。
⑩表土需指向含細根及草本植物的有機土壤,剝離的有機土壤應運往監理指定地點堆放,合理利用于環境保護及植物種植等。
3、土方開挖
包括開挖段選擇、運輸機械選擇、邊坡確認、開挖順序及平衡的開挖與回填。
3.1運輸機械選擇:
由于開挖深度小于4m,土方施工采用直接開挖,表土清除通過推土機,土方則用挖掘機開挖,直接堆放于堆土區。
3.2開挖順序:采用反鏟挖掘機,自上而下分層開挖,每層控制在4米范圍內。
3.3開挖運輸
開挖前需按設計斷面準確放線,土方開挖應由反鏟挖掘機進行,分層分段依次進行,同時保持必要的坡勢以利排水。與自卸車配合將土方直接運輸至回填區域。過程中需不斷校驗開挖位置、高程、控制樁號,確保符合設計要求。
在開挖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土方開挖需符合批準的開挖深度。
(2)施工中按設計圖紙控制邊坡,確保不會出現欠挖或超挖,底部預留的保護層待下一道工序再修整。
4、堆土場管理
1)土料通過推土機推至堤腳側,開挖出的土料及砂礫分開存放,堤腳側作為臨時道路及堆土區,最大堆土高度不得超過3米。
2)開挖過程中將可利用的棄渣和廢渣分別運至監理人批準的地點分類堆放。
5、基槽平整與缺陷處理
基礎開挖后需進行清理,若發現缺陷需及時通報工程師確認處理方式。清基后需壓實,標準為堤基下500mm的深度達到筑堤壓實標準,基面需在設計基面邊線外500mm內進行清理。
若基礎工程遇到淤泥及軟弱土層,則需去除并進行換填處理。
基面清理平整后,應盡快進行驗收,如未能立即施工需做好現場保護,復工前需再次檢驗,必要時重新進行清理。
七、基槽平整
基槽開挖注意事項
1、機械設備挖土時,槽底預留10~20cm保護層待人工開挖,并確保原土不被擾動,槽底原土需平整并夯實。
2、如遇淤泥或流沙等軟弱土壤時,需與設計部門協商確定處理方案。
3、基槽土質差異的情況,需與設計部門合作確定地基處理方案。
八、質量檢查與驗收
1、土方開挖前的質量檢查:開挖前,由施工單位與監理共同進行以下質量檢查:
1.1對開挖工程量計量的原地形測量剖面進行復核。
1.2按照施工圖紙檢查開挖剖面放樣成果,經過監理人員復核簽認后,作為工程量計量的依據。
1.3檢查開挖區周圍的排水及防洪設施。
2、開挖過程中的質量檢查:在土方開挖過程中,施工單位需定期測量開挖平面的尺寸及標高,確保滿足設計要求。
3、完成后的質量檢查與驗收:土方開挖完成后,業主、施工單位需與監理及地質部門共同進行質量檢查與驗收,確保基礎面平面尺寸、標高和場地平整度符合施工圖要求,取樣檢測基礎土的物理力學性質。
九、雨季與冬季施工
1、在雨季施工現場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設專人負責及時排查、整改隱患,并注意天氣變化,做好記錄。
2、雨季來臨前一個月,對防水設備和臨時設施進行檢查,確保排水系統的暢通。
3、在基槽兩側修筑高50cm的土埂,以引導雨水流入溝槽,并及時排除沉積雨水。
4、雨季施工期間,安排專人巡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
5、運輸材料的車輛做好防滑處理,確保路面平整,無積水。
6、冬季施工時,邊坡及護面加固工作應在解凍后進行,如時間緊迫,可采取有效的防凍措施。
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6
一、土方工程施工概況
本項目位于城市中心區,具體位置為樁號K1+500,與周邊道路交匯處。施工區域的寬度為20米,深度約為4.0米。
為保證施工安全,采取階梯式開挖,坡度設置為1:1.5,確保溝壁穩固(詳見附圖)。
二、施工方案及質量控制措施
(一)圍堰及排水:
在施工區域的兩側,各設置一個圍堰,圍堰頂寬度為4米,坡度同樣設置為1:1.5。
圍堰完成后,立即進行排水工作,使用潛水泵進行持續排水,確保施工區域保持干燥。如遇積水,應逐步增加泵的數量,確保排水暢通。
清淤工程由挖掘機負責,淤泥統一清除并運送至指定堆放區域,清理范圍按照設計圖紙規定,延伸至開挖邊界外5米的區域。
(二)防護措施:
考慮到現場周邊環境,特別是臨近居民區的安全,施工前在重要位置打入鋼板樁進行圍護。鋼板樁的長度設置為3米,并保持樁間距為0cm,以確保圍護的緊密性和有效性。
(三)土方開挖:
1、施工放樣
根據設計圖紙,使用經緯儀對開挖線進行放樣,沿中心線每隔5米設置標記樁并用線繩進行劃線,標注高程并請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待批準后方可進行開挖。
2、土方開挖
主要采用1.2m3的液壓挖掘機進行土方開挖,土方堆放分為現場臨時堆放和指定堆放區域。對開挖土堆進行適當管理,避免雨天造成的滑坡。挖掘過程中需對基底進行人工清理,確保基底干燥,不得讓基坑積水。
開挖的基礎根據設計要求應坐落于合適的土層上,若出現承載力不足的情況,應進行必要的地基處理,以確保承載力達到規定標準。
(四)基坑驗收:
在完成邊坡及基坑開挖后,需對基礎進行清理,去除松散物。對于陡坡,需將頂部處理為圓弧形或鈍角,確保其安全性。自檢合格后,報請監理、建設等單位進行基坑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施工。
(五)質量控制措施
開挖前制定詳細施工計劃,報監理審批。開挖前,需通知監理對放樣進行復核,經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清理工作要延伸至最大開挖邊界外30cm,并確保棄土按規定處理。
完成清理后,須及時報請監理進行檢查。如發現地質問題需及時匯報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開挖輪廓不欠挖。
基面應進行平整,并用夯實機夯實,在挖土時保持邊坡穩定,確保基坑整潔、安全。在遇雨天時,應采取適當措施保護基礎,避免因雨水影響施工。
三、安全技術措施
在施工過程中,操作人員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2.5米。多臺機械作業時,機械間距離應大于10米,施工區域內嚴禁其他作業。應自上而下分層挖土,發現問題立即停工并采取措施。
開挖時要留意土壁的變化,若有異常現象需及時作出應對。在多層開挖時,需進行邊坡穩定性計算,確保操作安全。
土方堆放應保持安全距離,堆放高度應控制在1.5米以內,以避免邊坡失穩,施工結束后及時進行邊坡支護。
如需設置臨時邊坡,需提出穩定性措施計劃,并獲監理批準后實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措施
1. 安全責任制度: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管理小組,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位。各部門應設有專(兼)職安全員,對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2. 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體系,安排經驗豐富的人員負責安全工作,確保安全管理有效執行,作業環境安全無虞。
3. 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增強全員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制度,確保安全管理和獎罰措施落到實處。
4. 現場安全設施需及時投入使用,保證其功能正常,并為所有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個人防護設備,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確保安全施工。
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7
一、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在本項目中,土方開挖工作將由專業的施工團隊負責。為了確保土方挖掘的質量與數量,并加快工程進度,我們將在土方開挖階段與樁基施工單位緊密協作,注重測量控制和協調工作,定期進行監測,以確保基坑在開挖期間的穩定性。鑒于樁基施工對土方進程的影響,我們將派遣專職測量人員與土方施工單位達成一致,做好標高、軸線的把控及樁頭的保護工作,并進行充分的技術交底,特別是在土方與墊層施工的交接階段。土方挖掘將采用分層挖掘的方式進行。
基底部分將保留200mm厚的土層,由人工進行清理,嚴禁機械設備操作干擾基底土。
二、土方開挖的保護措施
1、嚴格執行分層開挖的原則。已開挖的土層應做好應力釋放,以確保土壁的穩定性。
2、在進行人工清理剩余土方時,應使用水準儀對基面土的標高進行實時跟蹤測量,清理完成后及時向設計及監理單位報備,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立即使用C15混凝土進行墊層澆筑,以避免基坑長期浸泡在水中,降低地基的承載力。
三、基坑排水措施
1、在基坑周圍設置排水明溝及集水井,以防止大氣降雨后的地表水流入基坑。在大雨期間,將加強基坑內的明排水措施。
2、本項目的地下水位相對較低,土質也較為優良,地面滯水可通過局部開挖土方形成集水坑,待沉淀后通過抽水泵排出。
3、當土方開挖達到設計標高時,如發現地下水涌出較多,將采用管井抽水方式,降低施工區域的地下水位。管井的間距設置為20米,用水泵將水抽至基坑周圍設立的排水溝中,直至回填土施工完成前,確保地下水位低于墊層500mm。
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8
一、土方開挖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土方工程施工的開始與結束應根據氣候條件進行判斷。當室外日平均氣溫連續5天低于5℃時,需做好開挖工作的準備;當室外日平均氣溫連續高于5℃時,方可解除施工措施。
土方開挖施工期間,應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并對現場氣溫進行實時監測,指定專人負責氣溫記錄,質量檢查員需在現場進行監督,確保做好充分的施工準備。
對土方開挖所需材料及設備進行保溫處理,以保證施工順利進行。若需提前處理土方,應嚴格遵循施工規范。土方的挖掘作業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用合理的方式進行。
施工技術準備工作也是至關重要的,技術人員需向相關班組進行冬季施工技術交底,尤其是針對特殊情況制定相應的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對參與施工的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使其了解土方開挖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項,在施工前進行必要的技術、安全交底工作。
二、土方開挖施工技術措施
1、土方開挖
在進行地下給排水管線溝槽開挖時,應結合機械和人工挖掘的方式進行。
對于開挖面積較小或凍土層較薄的區域,可采取人工挖掘,使用撬棍、鋼釬、尖鎬等工具進行施工。
2、土方回填
對回填土應提前進行保溫處理。在冬季之前,將挖出的土堆放并進行保溫,在需要回填時,將保溫后的土進行回填。
在冬季挖土過程中,確保不凍土堆放一起進行覆蓋,以防止凍結,并保留作為回填材料。
所有回填區域應確保沒有積水及雜物,填土層的厚度需比夏季適當減小,一般不超過20cm。回填作業需連續進行,以避免基土或已填土層發生凍結。
3、土方防凍
對冬季待開挖的土層需實施保溫和防凍措施,防凍工作必須在凍結前落實,采用覆蓋保溫材料的方式進行。開挖后的土方要及時做好保溫防凍工作。
已挖的溝槽表面應鋪設棉氈或草袋進行加厚,未開挖的溝槽,覆蓋寬度應為凍結深度的兩倍,以確保良好的保溫效果。
開挖完成后,需立即進行基礎施工,以防基土凍結。若間歇時間長,應在基土上保留一層松散土層,并覆蓋保溫材料,待基礎施工時再清理至設計標高。
凍結土的松碎量應根據施工能力和氣候條件確定,松碎后的凍土需及時清理,以避免重新凍結。
4、鋼筋工程
在鋼筋的加工、運輸和綁扎過程中,應避免出現撞擊、刻痕等缺陷。
在冰雪天氣下,要采取護蓋措施,防止鋼筋表面結冰。在混凝土澆筑前,應確保清除鋼筋上的積雪和冰屑,必要時可使用熱空氣加熱。
鋼筋冬季焊接需注意:焊接電流應增大,焊接速度應降低。電弧焊時應控制各層溫度,焊后連接處不得直接接觸冰雪。
5、混凝土工程
在冬期施工時,混凝土應采用保溫及摻加外加劑的方式進行澆筑和養護,同時需覆蓋以防止熱量流失。
施工前可在基坑東北側設擋風墻,確保保溫效果,并對攪拌站的材料進行嚴格管理。
水泥在使用前需在暖棚內存放,砂石等材料的加熱溫度應合理控制,保持混凝土的最佳澆筑溫度。
混凝土澆筑應在氣溫較高的時段進行,完成后需及時覆蓋保溫,以保證混凝土的強度和耐久性。
6、混凝土攪拌、運輸和養護
攪拌時應先加入沙石和水后再加水泥,以避免假凝,并延長攪拌時間,以確保混合均勻。
在冬季條件下,運輸工具應進行保溫處理,以縮短運輸時間,并確保澆筑后及時覆蓋。
7、材料及砂漿攪拌
漿砌用石需清洗干凈,露天堆放的材料應用覆蓋物進行保護,避免受到凍害。
砂漿應保持在適宜溫度,防止凍結,拌合后的砂漿要隨時使用,并確保其溫度在合理范圍內。
8、漿砌石砌筑
氣溫過低時,砌筑應搭設暖棚,確保材料溫度在可接受范圍內,避免受凍。
三、冬季施工的安全措施
嚴格執行冬季施工安全規章,對施工現場的人員開展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識,確保良好的作業環境。
施工現場的道路、腳手架等應具備防滑措施,以防止作業人員滑倒。
機械設備及用電設施需定期檢查,確保無漏電現象,保障施工安全。
在進行高空作業時,需做好現場的安全評估,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順暢,保證工人安全。
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9
一、施工機械
1、考慮到工程性質為土方開挖,基礎設計為筏板基礎,計劃采用滿堂開挖方式,配置反鏟挖掘機兩臺及自卸車共10輛,確保土方運輸的高效性。
2、為有效防止基坑內積水,提前設置井點降水系統,備有三臺抽水機,以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干燥環境,并減少邊坡滑動和坍塌風險。
二、施工操作工藝
由于場地限制,挖掘出的土方需全部即時外運,初步挖掘深度為-4.15米。施工時采用負槽開挖方式,從基坑東西兩側向外逐步推進。首要挖掘范圍為±0.000以下至-4.15米,部分區域可根據情況挖至-5.15米并保留100mm的土層,余下土方使用人工清理,確保不干擾原土的穩定性,樁基礎周圍同樣需人工進行清理,以維護施工質量。
三、質量要求
1、基坑底層土壤應保持穩定,嚴禁被擾動;
2、土方挖掘標高的允許誤差為+0、-50,長度誤差不超過+200、-50,表面平整度的誤差標準應不大于20;
3、基坑內嚴禁存在積水,開挖完成后應迅速進入下道工序,以防基底土層受到擾動,確保承載能力不受影響。
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10
一、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各類工業及民用建筑物、構筑物的基槽、管溝以及大面積平整場地的土方工程。由于人工挖掘勞動強度較大、效率不高,因此一般僅在工程量較小、分散或缺乏挖掘機械時作為選擇。
二、施工準備
2.1 技術準備
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11
2. 組織相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實地勘探,以掌握地形、地貌以及周邊環境的具體情況。
3. 安排測量團隊進行樁位的交接驗收及復測,確定土方開挖的控制點。
2.2 主要機具
推土機、鏟運機、挖掘機(包括正鏟、反鏟、拉鏟、抓鏟等)、裝載機、測量儀器、鐵鍬(尖頭與平頭)、手推車、手錘、梯子、鐵鎬、撬棍、龍門板、小白線或20鉛絲、鋼卷尺、坡度尺等。
通常情況下,對于深度不大的大面積基坑開挖,推薦使用推土機或裝載機進行推土和土方的運送,并使用自卸汽車運輸土方;對于大面積的土方一次性開挖,建議用鏟運機進行鏟土、運土、卸土及填筑作業;而在較深的基礎開挖中,多采用0.5m或1.0m斗容量的液壓正鏟挖掘,頂層土方可用鏟運機或推土機作業;若操作空間狹窄且存在地下水,建議使用液壓反鏟挖掘機;在地下水環境下挖土,可考慮利用拉鏟,效率較高;針對地下水位較低而不排水的情況,可分層使用不同機械進行作業,先用正鏟挖土機挖除地下水位以上的土方,再用拉鏟或反鏟作業地下水位以下的部分,并通過自卸汽車將土方運出。
2.3 作業條件
1. 在開展土方開挖前,需詳細排查施工區域內的地下和地上障礙物。位于基坑或管溝中的管線及鄰近的地上、地下障礙物必須按照拆除、改建或加固方案處理完畢。
2. 根據給定的控制坐標和水準點要求,將控制網引測至現場。在施工區域設置測量控制網,包括基線、軸線及水平基準點的設置,并做好軸線控制測量的校核工作。
3. 夜間施工須確保充足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要設置明顯標識,并合理安排開挖順序,以防發生錯挖或超挖現象。
4. 施工機械進入現場的道路、橋梁及卸車設施等,需事先檢查,必要時做好加固或加寬的準備。
5. 在機械無法到達的區域,應配備人工進行邊坡修整及槽底清理等工作。
6. 在開挖深度范圍內若遇到地下水,應根據當地工程地質資料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應降至開挖面以下0.5m后方可進行土方開挖。同時做好施工場地的防洪排水工作,全面規劃場地,確保各部分標高整齊,場地排水順暢,設置必要的截水溝與排水溝。
7. 選擇土方機械時,應綜合考慮施工場地的地形、作業條件、土壤類別及厚度、總工程量和工期,以充分發揮機械的作業效率。
8. 在施工現場為汽車行駛修筑的坡道,坡度應小于1:6。當坡道面強度不足時,路面土層應填筑適當厚度的碎石或渣土;若挖土機械所在土層處于飽和狀態時,也應填筑適宜厚度的碎石或渣土,以防施工機械出現下陷情況。
9. 根據土方及基礎工程的規模、工期和施工力量,需修建簡易的臨時生產與生活設施,同時敷設現場供水、供電及供壓縮空氣(爆破石方用)管線,并進行試水、試電和試氣工作。
10. 基坑邊緣堆放土方或建筑材料,或沿挖方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機械,一般應距基坑上緣不少于2m,棄土堆置高度不應超過1.5m。重物距離邊坡的安全距離:汽車不應小于3m,起重機不應小于4m。
三、施工工藝
3.1 工藝流程
3.2 操作工藝
1. 確定開挖坡度
在基坑開挖前,需先進行測量定位,抄平放線,確定開挖寬度,按照放線分塊(段)和分層進行土方開挖。根據土質和水文情況,采取四側或兩側直立開挖或放坡,以保證施工操作的安全。
(1) 對于天然濕度的土,進行基槽和管溝開挖時,若挖土深度不超過以下數值,可不放坡,也不需支撐:
1) 密實、中密的砂土和碎石類土(填充物為砂土):1.0m。
2) 硬塑、可塑的粘質粉土及粉質粘土:1.25m。
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類土(填充物為粘性土):1.5m。
4) 堅硬的粘土:2.0m。
(2) 當土質為天然濕度、構造均勻、良好的水文地質條件時(即不會發生坍塌、移動、松散或不均勻下沉),且無地下水時,開挖基坑亦可不必放坡,采取直立開挖且不加支護,但挖方深度應按規定;基坑寬度應稍大于基礎寬度。如超過規定深度但不大于5m時,應依據土質及施工具體情況進行放坡,以確保不發生塌方,其最大容許坡度應按規定采用。放坡后基坑上口寬度則由基礎底面寬度及邊坡坡度決定,坑底寬度每側應比基礎寬出30cm~50cm,以便于施工操作。
2. 在工程施工區域內設置測量控制網,包括控制基線、軸線及水平基準點,并做好軸線控制測量的校核。控制網應避開建筑物、構筑物、土方機械操作及運輸線路,并需設置保護標志;場地整平應設定10×10m或20×20m的方格網,在各方格點上做控制樁,并測出各標樁的自然地形與標高,以此作為計算挖土方量及施工控制的依據。
基坑(槽)和管溝的開挖,上部應有排水措施,以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內沖刷邊坡,造成塌方與破壞基土。
3. 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應合理確定開挖順序、路線及開挖深度后,分段分層均勻開挖。
4. 采用挖土機開挖大型基坑(槽)時,應從上而下分層分段,按照坡度線向下開挖,嚴禁在高度超過3m或不穩定土體下作業,但每層的中心地段應比兩側稍高,以防止積水。
5. 在挖方邊坡上如發現有軟弱土、流砂土層,或地表面出現裂縫,應立即停止開挖,并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以防止土體崩塌和下滑。
6. 采用反鏟、拉鏟挖土機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有以下兩種施工方法:
(1) 端頭挖土法:挖土機從坑(槽)或管溝的端頭,以倒退行駛的方法進行開挖,自卸汽車在挖土機的兩側裝運土。
(2) 側向挖土法:挖土機沿著坑(槽)邊或管溝的一側移動,自卸汽車在另一側裝土。
7. 挖土機沿挖方邊緣移動時,機械距離邊坡上緣的寬度不得小于基坑(槽)和管溝深度的1/2,若挖土深度超過5m時應依據專業施工方案確定。
8. 機械開挖基坑(槽)和管溝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基底超挖,通常可在設計標高以上暫留300mm土層不挖,以便經抄平后由人工清底。
9. 機械無法挖到的土方,應配備人工跟隨挖掘,并用手推車將土運到機械能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時運走。
10. 修整邊坡和清理槽底。在距槽底實際標高500mm的槽幫處抄出水平線并釘上小木樁,然后用人工將暫留土層挖走。同時由兩端軸線(中心線)引樁拉通線(用小線或鉛絲),檢查距槽邊的尺寸,確定槽寬標準。槽底平整后進行質量檢查與驗收。
11. 開挖基坑(槽)的土方,若場地有條件堆放,應留足回填的好土;多余的土方應一次性運走,以避免二次搬運。
12. 季節性施工
(1) 土方開挖不宜在冬季進行。如必須在冬季施工,施工方法應參考冬期施工方案進行。防止凍結法開挖土方時,可在凍結前用保溫材料覆蓋或將表層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應根據當地氣候條件確定,一般不小于300mm。
在進行基坑(槽)或管溝開挖時,務必防止基礎下的基土遭受凍結。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適當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溫材料覆蓋,若因開挖土方導致臨近建筑物的地基與基礎暴露時,應及時采取防凍措施,以防產生凍結。
(2) 通常情況下,土方開挖不宜在雨季進行,如必須在雨季開挖,開挖工作面不宜過大,需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雨季施工時,基坑(槽)或管溝的開挖應注意邊坡的穩定。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坡度或設置支撐,并對坡面進行保護。應在坑(槽)外側圍以土堤或開挖水溝,以防止地面水流入。需定期檢查邊坡、支撐和土堤,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四、質量標準
1. 土方開挖前需檢查定位放線、排水及降低地下水位系統,并合理安排土方運輸車的行走路線及棄土場。
2. 施工過程中需檢查平面位置、水平標高、邊坡坡度、壓實度、排水及降低地下水位系統,并隨時觀察周圍環境的變化。
3. 臨時性挖方的邊坡值應符合相關規定。
4. 土方開挖工程的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要求。
五、成品保護
1. 在挖運土方時,需注意保護定位標準樁、軸線引樁及標準水準點,并定期復測檢查定位樁和水準基點是否完好。
2. 在土方開挖時,應防止臨近已有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發生下沉和變形。必要時應與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協商采取防護措施,并在施工過程中進行沉降或位移觀測。
3. 如施工過程中發現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并及時向當地相關部門報告處理后方可繼續施工。若發現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或地質、地震部門設立的長期觀測點等,應加以保護。在敷設有地上或地下管線、電纜的地段進行土方施工時,務必事先獲得相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并在施工中采取措施,預防損壞管線,造成嚴重事故。
4. 挖土時應對邊坡支護結構做好保護,以防碰撞損壞。
六、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1. 防止基底超挖:開挖基坑(槽)和管溝不得超過基底標高,如有局部超挖,處理方案應得到設計單位的同意,不得私自處理。
2. 基底保護:基坑(槽)開挖后應盡量減少對基土的擾動。如基礎無法及時施工,可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300mm土層不挖,以待基礎施工時再進行挖掘。
3. 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土方開挖的順序和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并遵循“先撐后挖”的原則,進行分層開挖,嚴禁超挖,宜先從低處開始,逐層分段依次開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幫助排水。
4. 防止施工機械下沉:施工時需了解土質及地下水位情況。推土機、鏟土機一般需在地下水位0.5m以上進行作業;挖土機通常需在地下水位0.8m以上進行挖掘,以防機械自身下沉。正鏟挖土機挖方的臺階高度,不得超過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5. 控制開挖規模,防止邊坡過陡:基坑(槽)或管溝底部的開挖寬度與坡度,應根據結構尺寸要求外適當增加工作面寬度,如排水設施、支撐結構等所需寬度。
6. 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必須有相應的施工方案:對于地質資料顯示的粉細砂、粉土、中粗砂等土層的工程項目,必須有有效防止流砂的截水、降水措施,并制定降排水方案。
7. 防止地下設施受損:使用機械挖掘前,需核查公用地下設施(管線、電纜等)的位置。不得在需保留的地下設施附近進行機械作業。剩余地段應由人工挖掘完成。
8. 挖掘機在挖較深的基槽、地溝時,機身離邊口應不少于3m,并以堅木墊實機身,方可進行作業。堆土離邊口應不少于1m,但不能堆放到工區的通道或其他作業區域。也可利用薄板或低矮建筑物將挖掘的土石圍起,以防止進入鄰區。冬季施工時須防止凍土融化造成的塌方。挖掘機在遇到較大的石塊等障礙物時,應采取適當措施處理后,再繼續作業。
9. 施工機械進場所經過的道路、橋梁及卸車設施等,需事先檢查并根據需求進行加寬、加固。
10. 在雨季施工基坑時,需在距離坑邊1m處開挖截水溝或筑擋水堤,以防止雨水灌入基坑或沖刷邊坡,造成邊坡失穩和塌方。
11. 雨季施工時,基槽、坑底應留存0.3m土層,待混凝土墊層施工前再挖至設計標高。
七、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7.1 環境管理措施
1. 土方運輸必須使用密閉式運輸車輛,確保不超載,以避免運輸過程中遺撒。
2. 施工現場出入口處需設置沉淀池和簡易洗車設備,出場時必須清洗干凈,以確保洗車污水經過沉淀后可循環使用或用于灑水降塵。
3. 施工現場的土方應集中堆放,并用密目網覆蓋或采取固化等措施,以防止大風天氣造成揚塵。
4. 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需定期清理,以免污染環境。
5. 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為噪聲的管理制度,盡量避免大聲喧嘩,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
6. 臨時食堂設有隔油池,每月需清理浮油雜物不少于三次,污水經過濾、沉淀、隔油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線。
7. 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不明物體或工程,應立即停止作業,待弄清情況后再繼續施工。
7.2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 基坑開挖時,操作間距應大于3m,不得對頭挖土;若挖土面積較大,則每人工作面不應小于6m。挖土應自上而下,分層分段按順序進行,嚴禁先挖坡腳或逆坡挖土,不得采用掏空底腳的方式。
2. 基坑開挖深度超過1.5m時,須依據土質及深度放坡,若采取不放坡開挖,需設置臨時支護,支護方案應根據地質和水文條件及基坑深度進行計算;如不設支護,其允許的直立壁高度或人工邊坡可按計算確定。
3. 基坑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邊沿設置兩道護身欄桿,夜間加設紅色標志。人員上下基坑時應設坡道或爬梯。
4. 基坑開挖過程中,如發現邊坡裂縫或不斷掉土塊時,施工人員應立即撤離操作地點,及時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處理。
5. 深基坑上下應提前挖好階梯或支撐靠梯,并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撐上下。坑四周應設置安全欄桿。
6. 人工吊運土方時,需檢查起吊工具、繩索是否牢靠。吊斗下方不得站人,卸土堆應與坑邊保持安全距離,以防造成坑壁塌方。
7. 用手推車運土前,需平整好道路,并盡量采用單行道,以免相互碰撞;用翻斗車運土時,兩車之間應保持不少于10m的間距,裝土與卸土時,兩車間距不得小于1m。
8. 已完成或部分挖完的基坑,在雨后或冬季解凍前,需仔細觀察土質邊坡情況,如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
9. 雨季施工基坑時,需在坑邊1m處開挖截水溝或筑擋水堤,以防止雨水灌入淹泡基坑或沖刷邊坡,造成邊坡失穩和塌方。基坑底部若位于地下水位以下,需采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雨季在深坑內作業前應檢查土方邊坡的支護措施。
10. 在建筑工程施工區域,公用管線(水管、燃氣管、電纜等)和下水管道等地下設施為主要危險因素,挖到、掘斷或破壞這些設施,不僅會造成供應中斷和生產停止,還可能導致工人受傷甚至死亡。在開挖前應調查這些地下設施的位置和大致深度,并在地下用豎桿或在地面作明顯標記。
11. 對于大型土方工程,應編制土方開挖方案、制定開挖圖,確定開挖方式、路線、順序、范圍、邊坡坡度、土方運輸路線、堆放地點及安全技術措施,以保障挖掘和運輸設備的安全作業。
12. 挖掘土方應從上而下進行,不得掏空底腳,以避免塌方造成重大傷亡事故。
13. 在基槽中挖掘時,使用鎬、鍬的人之間應保持一定距離,以防止相互致傷。
14. 開挖工程應設置擋板,以防止土塊掉落傷人。必要時,還需設置警告標志、監管人員或信號人員。夜間施工時,工作區應設置信號燈以確保作業安全。
15. 多臺挖掘機在同一作業面機械開挖時,挖掘機之間的間距應大于10m;在不同臺階同時開挖時,需驗算邊坡的穩定性,確保上下臺階的挖掘機前后相距30m以上,挖掘機與下部邊坡的距離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翻車事故。
16. 向汽車上卸土應在車停穩后進行,禁止鏟斗越過汽車駕駛室。
17. 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和線路一側工作,不論任何情況下,機械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小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依據現場進輸電線路的電壓等級而定)。
18. 挖掘機工作前,應檢查油路和傳動系統是否良好,操縱桿應置于空擋位置;工作時應保持水平位置,并將行走機構制動,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行走。挖掘機回轉及行走時,應待鏟斗離地后,使用慢速運轉。裝土時,應待汽車停穩且駕駛員離開駕駛室,并先鳴號后卸土。鏟斗應盡量放低,不得與汽車碰撞。挖掘機停止作業后,應停放于穩固位置,鏟斗應落地,放盡貯水,將操縱桿置于空擋位置,鎖好車門。挖掘機轉移工地時,應使用平板拖車。
19. 推土機啟動前,應先檢查油路及運轉機構是否正常,操縱桿應置于空擋位置。作業時應清除工作范圍內的障礙物,非工作人員應遠離作業區,需先鳴號再進行作業。推土機上下坡時應低速行駛,上坡不得換擋,坡度不應超過25°;下坡不得脫擋滑行,坡度不應超過35°。在橫坡上行駛時,橫坡的坡度不得超過10°,并不得在陡坡上轉彎。填溝渠或駛近邊坡時,推鏟不得超出邊坡邊緣,并換好倒車擋后方可提升推鏟倒車。多臺推土機在同一作業區推土時,前后距離應大于8m,左右距離應大于1.5m。停車作業時,推土機應停放在平坦穩固的地方,放凈貯水,將操縱桿置于空擋位置,鎖好車門。推土機轉移時,應使用平板拖車。
20. 鏟運機啟動前應先檢查油路和傳動系統是否良好,操縱桿應置于空擋位置。鏟運機的開行道路應平坦,寬度應大于機身2m以上。在坡地行走時,上下坡度不得超過25°,一橫坡不得超過6°。鏟斗與機身未對齊時,不得鏟土。在同一作業區作業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10m,左右距離不得小于2m。鏟運機下坡時應低速行駛,不得中途換擋,禁止在斜坡轉彎、倒車或停車。工作結束后,應將鏟運機停在平坦穩固的地方,放凈貯水,將操縱桿置于空擋位置,鎖好車門。
21. 在有支撐的基坑中挖土時,必須防止碰壞支撐;在坑溝邊使用機械挖土時,需計算支撐強度,危險地段應加強支撐。
22. 機械施工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挖掘機回轉半徑范圍內不得站人或進行其他作業。土石方爆破時,人員及機械設備應撤離危險區域。挖掘機、裝載機卸土時,應待整機停穩后進行,嚴禁將鏟斗從運輸汽車駕駛室的頂部越過;裝土時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裝土車上。
23. 挖掘機操作和汽車裝土行駛時應聽從現場指揮;所有車輛必須沿規定的行駛路線行駛,防止碰撞。
24. 挖掘機行走和自卸汽車卸土時,必須注意上空電線,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工作;若在架空輸電線一側工作時,在110~220kV電壓下,垂直安全距離為2.5m;水平安全距離為4m~6m。
25. 夜間作業,機械及工作地點必須配置充足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與護欄。
26. 冬季、雨季施工時,運輸機械和行駛道路應采取防滑措施,以確保行車安全。
27. 若遇七級以上大風或雷雨、大霧天氣時,所有挖掘機應停止作業,并將臂桿降至30°~45°。
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12
一、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一)開挖前準備工作
1、在開挖之前,要對施工區域內的各種現有管線進行全面細致的勘查,并與相關部門協調處理發現的問題。
2、仔細閱讀圖紙及設計文件,確保對工程要求的清晰理解。
3、檢查施工機械設備的狀況和數量,確保能夠滿足施工需求。
4、進行測量放線,確保開挖位置準確。
5、通知周邊管線單位,在現場標出各管線位置并進行必要的拆遷或轉移。
6、在業主完成必要的拆遷后,我方將對施工道路上的障礙物進行清理。
7、由于附近建筑物與溝槽邊緣的距離較近(3.5~4.5米),存在一定危險,我方決定采用全封閉式圍擋,并在道路交匯處設置紅色警示燈以提高安全性。
8、待所有準備工作完成后,首先開挖路床,深度為1米~1.5米,再進行溝槽的開挖。
9、安排專職安全人員以應對突發情況。
(二)開挖溝槽的安全防護措施
1、在溝槽邊線設固定觀察點,主要監測開裂和塌方情況,并指派專人負責觀察。
2、一般情況下,先進行污水溝槽的開挖,待回填后再挖雨水溝槽。
3、如發現開裂、塌方或土質軟弱情況,應及時采取無間隔排列或咬口排列加密鋼板樁(槽鋼)進行加固,厚度控制在10mm-15mm,寬度為25cm,并使用槽鋼設立橫梁。
4、若房屋與溝槽邊緣距離不足4m,為確保建筑物安全,需全程使用無間隔排列鋼板樁進行防護,避免邊坡坍塌對建筑物造成損害。
5、施工過程中要有專職安全人員指揮土方運輸,防止車輛接近溝槽引發事故。
(三)溝槽開挖方法
1、土方開挖采用自然放坡方式,放坡系數為1:0.5。
2、主要采用機械開挖,輔以人工開挖,按照分段分層的方法進行,開挖深度在3.0m以內時,由挖掘機一次挖至距溝槽底20cm;超過3.0m時,分兩次開挖至距溝槽底20cm,挖出的土方由自卸運土車運至指定場地。
3、溝槽底標高以上20cm的土層采用人工方式進行開挖、清理和平整,以避免擾動基底土,嚴禁超挖。
4、在開挖過程中,不同土層面標高需報驗監理、業主確認,并做好記錄。
5、若發現土層與設計不符,應及時通知設計和監理單位,共同商討處理方案。
(四)溝槽排水措施
1、在溝槽外設置排水溝和集水井,防止地表水流入溝槽,集水井內的污水經過沉淀后排放。
2、開挖過程中,在基底設置臨時排水溝,截面尺寸為200mm×300mm,每隔20m設600mm×600mm×800mm的集水井,采用潛水泵將集水井內的水抽出溝槽外。
(五)注意事項
1、開挖后如土方達到回填質量要求并經監理確認,可用于填筑材料,不適用的土料需運至監理指定地點。
2、溝槽開挖的斷面尺寸必須準確,溝底應平直,溝內不得有塌方、積水和雜物,轉角應符合設計要求。
3、土方外運采用自卸車,通過臨時工程便道將余泥運至棄土場。
4、夜間開挖應確保足夠的照明設施,并合理安排挖掘順序,避免錯挖或超挖。
(六)土方回填
1、管道安裝完成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土方回填。
2、回填材料應選用合適的經監理確認的挖出土或試驗合格的外運材料。回填前要確保溝槽內無積水,禁止回填淤泥、腐植土和有機物質。
3、土方回填應分層對稱進行,每層回填厚度不超過300mm。
4、若回填土的密實度達不到要求,可適量添加石灰土、砂、砂礫或其他符合要求的材料。
5、在管道兩側回填土時應避免碰撞管道,以免造成損壞,每層回填后需使用打夯機進行夯實。
6、管頂土方回填時,路基面以下的壓實度要求為:0~800mm范圍壓實度不小于95%,800~1500mm范圍壓實度不小于93%,1500mm以下壓實度不小于90%。
(七)質量保證措施
1、認真熟悉設計圖紙,確認管道與道路中心線的尺寸關系,使用經緯儀和水準儀進行施工測量。
2、仔細核對軸線及各樁的樁位。
3、嚴格把握標高,嚴禁超挖。在進行突防開挖時,要控制挖土機的下挖高度,保留不少于200mm的土供人工修整,人工開挖需嚴格控制每層塑土深度和總深度,嚴禁超挖并確保均衡、對稱開挖。
4、妥善保護好各軸線樁與高程樁。
5、采用自然鏟坡開挖土方,嚴禁人工填平找坡。
(八)安全保障措施
1、基槽開挖應盡量避免雨季施工。如遇雨天,應加強排水措施;道路及坡道應采取防滑措施。
2、在基槽開挖時,需認真監控邊坡。如發現有裂縫、疏松、落土或變形等現象,應立即停止施工,加強監護并適當放緩邊坡坡度。
3、機械挖土時,挖機應保持水平,每次移動后支座要穩當,作業時必須等臂桿停穩后再進行挖掘;裝車時應等汽車停穩后再裝土,禁止挖掘機鏟斗越過汽車駕駛室頂部。
4、人工挖土時,操作人員應保持適當距離,一般保持左右2-3m,前后4-6m,并應統一方向挖土,作業時需避免佩戴手套。
5、在第一工作面及邊坡頂部10m范圍內嚴禁卸土、堆土或放置其他重物。挖土期間應做好塔吊設備基礎,同時考慮基坑開挖時機械和土方運輸的通行路徑及承載能力,必要時須加固行車下的路基。
6、基槽四周應設置圍欄,夜間設置紅色警示燈,禁止作業人員在基坑內休息。
7、基槽支護施工前應調查周圍地下管線和市政設施,必要時對下水道進行封堵,確保生活污水、地表水不能流入基坑內,同時在溝上設置排水溝,做好排水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