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工作管理規定
黨支部報告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工作匯報,涵蓋日常工作總結和換屆選舉工作報告。日常工作報告應全面總結支部建設、黨員教育、組織發展等情況,客觀分析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措施。新學期的工作計劃需依據院黨委部署,明確分工和整改措施。換屆選舉時,需召開黨員大會,由上屆支部委員會進行工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黨支部任務的落實情況和經驗教訓,并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經黨員大會討論通過的換屆選舉工作報告需上報上級組織并留存歸檔。此制度旨在確保黨在基層的有效領導,增強黨支部在村級組織中的核心作用,推動農村改革與發展。
第一條 黨支部報告工作制度是指黨支部向黨員大會定期或不定期匯報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日常工作報告和換屆選舉工作報告。
第二條 日常工作報告制度又可分為定期報告和不定期報告兩種形式。
第三條 在日常工作總結中,黨支部需依據目標管理方案及工作計劃,全面總結支部建設、黨員教育、組織發展、黨費收繳、群眾聯系及上級黨組織指派的任務完成情況等方面的成就,客觀評價支部和黨員的作用,并實事求是地分析存在的問題,同時提出具體的解決措施,以便于黨員審議。
第四條 新學期的支部工作計劃應根據院黨委的工作部署,結合本單位的中心任務及支部實際情況,認真制定工作規劃,明確分工與時間安排。針對已發現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依托支部優勢,展示工作的特色和創新。
第五條 在遇到特殊情況或上級組織下達緊急任務、涉及重大問題處理時,需及時召開黨員大會向全體黨員報告相關事項。
第六條 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報告制度要求,支部在進行換屆選舉時,必須召開黨員大會,由上屆支部委員會進行工作報告。
第七條 換屆選舉工作報告的內容主要應匯報本屆支部委員會對黨章規定的基層組織八項任務和黨支部目標管理的落實情況,以及完成上級任務的相關情況,并針對本屆工作中出現的經驗和問題,對新一屆支部委員會的工作提出建議。需要報告本屆支部委員會的黨費收繳情況。
第八條 換屆選舉工作報告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支部委員會在起草報告時,需廣泛征求群眾的意見。經過充分討論后,支部委員會擬定工作報告提綱,由支部書記或指定委員進行撰寫,報告在提交支部大會討論前,必須經過支部委員會的審核。
第九條 換屆選舉工作報告需提交黨員大會進行討論并表決通過。
第十條 經黨員大會通過的換屆選舉工作報告需打印兩份,一份上報上級黨組織,另一份留存歸檔。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院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為確保黨在基層的有效領導,進一步發揮黨支部在村級組織中的核心作用,保障村民委員會按照法律法規行使職權,以推動農村的改革、發展與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報告內容
1、貫徹上級黨委政府的決策和指示情況;
2、村級經濟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
3、村內水、電、路、廣播、電視和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公益事業的進展;
4、重大投資項目及資金使用方案;
5、村務管理中的重要事項及公開內容;
6、村民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的解決方案及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