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項目實施計劃(通用17篇)
危房不僅是安全隱患的代名詞,更是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發展的關鍵所在。制定一個科學合理的危房改造實施方案,不僅能有效提升居民的生活環境,保障其人身安全,還能為地方經濟注入新活力。通過精確評估、合理規劃與多方協作,我們的目標是實現危房的全面改造,構建和諧宜居的社區環境。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1篇
各村民委員會:
農村危房改造關乎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為切實推進這一工作,依據江府辦[20xx]74號和江建發[20xx]244號文件的要求,并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加快農村危房改造的部署,以確保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居住安全為目標,開展危房改造工作,消除嚴重危害農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危房隱患,確保每位農村困難群眾都能住上安全、適宜的房屋。
二、工作原則
強調政府引導與農民自愿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新農村建設,必須因地制宜,確保經濟適用。遵循統一規劃、協調實施的原則。
三、實施對象
本次農村危房改造的實施對象為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低保戶及其他貧困戶。五保戶則不在此次實施范圍內。
四、資金補助標準
本次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主要由農民自籌,中央及地方財政給予補助。具體補助標準為:低保戶每戶補助16000元,其他貧困戶每戶補助10000元。
五、建設標準
農村D級危房的改造必須滿足基本居住功能與安全要求,同時嚴格控制建筑面積和總造價。新建住房的建筑面積原則上應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內。
六、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鑒定、申請階段:
在8月29日前,各村三職干部和駐村干部應根據《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上門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家庭進行房屋鑒定,填寫《中江縣農村危房鑒定表》。如鑒定結果確認屬于危房,由戶主自愿向所在村委會提交書面申請,填寫《中江縣20xx年農村D級危房改造補助申請及審批表》,同時提供戶口簿復印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農村低保證復印件、殘疾證復印件、貧困家庭證明材料及危房照片。
危房照片需清晰顯示農戶站在危房前的場景,并能夠反映出農戶姓名、村社及駐村干部姓名等信息。
(二)村社評議階段:8月29日至9月2日為村委會評議及結果公示期。村委會在接到申請后,需召開會議進行評議,符合補助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方可上報鄉鎮政府。各村需對公示情況進行數碼拍攝,確保照片清晰顯示公示名冊中的戶主姓名和評議情況,并證明公示名冊張貼在戶外。
(三)審核階段:9月3日至9月6日為鄉鎮審核期,鄉鎮需對各村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在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符合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將報送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進行聯合審核。
七、工作要求
此次危房改造直接關系到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各村支部和村委會應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明確責任人負責農村危房改造的具體事務,協調各方力量,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真正將這項民心工程落到實處,讓每位農村困難群眾都能居住在安全、適宜的房屋中。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2篇
在地方黨委和政府的高度關注與支持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募集資金,推動農村學校的危房改造工作,農村中小學的辦學條件已顯著改善。然而,我縣仍有數量不小的危房,改造任務十分艱巨。為切實推進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工作,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的通知》,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我縣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實施方案如下。
一、目標與任務
本次危房改造工程的目標是:基本消除農村中小學現存的D級危房,并建立健全農村義務教育設施建設的投入機制。
主要任務為:自今年起,計劃在3年內或略長時間內,完成我縣農村中小學現存D級危房的改造任務。縣鄉兩級需對現存的或新增的B級、C級危房進行核查,并制定相關規劃,落實相應資金,逐步推進改造工作。
二、實施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的原則。以政府投入為主,同時多渠道籌措資金,確保規劃目標任務的按時完成。在危房改造過程中,嚴禁向農民收取費用或攤派其他各種費用,以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堅持“三統一分”的原則。對于中央、省、市的補助資金,在保證資金性質、投向及管理渠道不變的前提下,教育、計劃、財政和扶貧等部門應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政策、統一標準、按資金性質分口實施”的原則,統籌安排,協同共事,推動工作順利開展。
堅持“四結合”的原則。即:一是與中小學整體布局相結合,對于規劃中擬撤銷的學校不納入改造范圍。二是與已實施的“中小學危改工程”及其他學校建設項目相結合,避免重復建設和資金浪費。三是與農村教育發展相結合,在改造教學用房的需將急需改造的學生宿舍、食堂和廁所納入改造計劃中,統籌解決問題。新建校舍也需考慮到農村中小學遠程教育的建筑設計需求。四是與實施的“整體推進、分批扶持重點貧困村”的扶貧開發相結合。
堅持優先安排嚴重危房的原則。在統籌安排的基礎上,對損壞嚴重、危及師生安全的校舍,需優先安排快速改造。
三、實施安排
實施范圍。列入危改工程項目的學校必須是由政府興辦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小學和初中。
工作程序。全縣的危房改造工作由縣教育體育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及扶貧辦共同研究制定總體方案及實施意見,并報縣政府審批。各鄉需根據縣政府審定的項目學校,迅速制定本鄉的實施規劃,明確改造任務、資金需求和年度進度計劃,并報縣教育體育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及扶貧辦審核。根據各鄉的規劃、資金落實及機制建立情況,按年度審批實施計劃,并簽署危改工程目標管理責任書。
資金管理。為確保危改工程的順利推進,教育、發展和改革、財政、扶貧等部門需進一步加強資金使用的管理與監督。所有上級撥款及縣政府預算資金應統一納入財政國庫,進行分賬核算管理,確保專款專用。財政部門需根據教育和計劃部門核實的工程進度,及時撥付項目資金。對未按要求進行分賬核算管理、資金承諾不到位的單位,縣財政將依據相關規定緩撥、核減甚至停撥資金,并追究責任。
質量監管。必須強化“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觀念,危改工程需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勘察、設計和施工。建筑設計與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國家認定的資質,確保工程監理到位,確保新建校舍的使用壽命達到50年以上,遵循“經濟、實用、整潔、安全”的原則。校舍建設應因地制宜,嚴禁不切實際的高標準建設。各項目學校需建立項目檔案,相關部門對工程進展、建設質量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常規監督檢查。
四、工作要求
危房改造工程是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實施科教興縣戰略的重要舉措,對促進農村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推動我縣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各鄉及相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危改工程目標按時完成。
加強組織領導,做好綜合協調。危改工程因范圍廣、關聯性強,在縣政府的統籌領導下,由縣教育、發展與改革、財政、扶貧等部門及各鄉政府共同實施。為加強對全縣中小學危房改造工作的領導,縣政府將成立由主管教育的副縣長擔任組長,教育、計劃、財政、扶貧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中小學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項目的協調與溝通。各鄉鎮也應成立相應的組織協調機構,負責相關工作。
明確工作責任,確保工程進展。根據全縣中小學危房現狀,需統一規劃、精心組織、認真實施,進一步增強力度,加快速度,確保危險校舍的改造,保障師生安全。縣政府會將此項工作作為考核各鄉政府完成目標的重要內容,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并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積極籌措資金支持危改工程,確保任務按時完成。需建立健全危房改造的領導責任制度與工作責任制度,嚴格執行相關政策,嚴禁任何形式的亂收費。
健全投入機制,確保資金到位。需建立以縣級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資金的農村中小學投入保障機制,將校舍的維護、改造與建設納入社會事業發展與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確保納入政府預算。建立穩定的中小學危房改造經費來源,多渠道籌措資金,及時消除危房。各鄉鎮應積極籌措資金,改善農村中小學的辦學條件。
強化監督檢查,徹底消除學校危房。各鄉鎮需建立校舍檔案,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內中小學校舍進行安全檢查與危房鑒定,確保早發現、早改造。縣里每年應組織力量對全縣中小學校舍進行安全抽查,督促各鄉鎮落實危改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建立中小學危房改造的責任追究制度,對失職失察、工作不力及造成校舍倒塌的相關責任人,追究其責任。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3篇
為切實推進危房改造工作,提升農民的居住條件,我縣根據省、市及縣相關政策,制定以下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確保有效完成今年的改造任務。
一、實施對象及改造方式
(一)實施對象。主要包括農村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殘疾人家庭、低收入農戶、國家重點優撫對象以及已錄入農村住房信息系統的危房戶;涉及居住在惡劣條件下的偏遠自然村農戶、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受災農戶,以及因自然災害導致住房損毀的家庭。
(二)改造方式。對于需搬遷的偏遠自然村房戶,以及在地質災害隱患點及生態保護區的農戶,鼓勵他們進行異地集中安置;而交通條件良好的危房戶,則可采取就地新建的方式進行改造。
二、目標任務
根據相關文件和我縣實際情況,今年全縣安排完成危房改造任務共1581戶,涉及7010人。經過農戶申請、村集體評審、鄉鎮初審及縣級審批,將任務合理分配到各鄉鎮207個行政村(具體名單附后)。新建房屋須在年底前完成適當的建設,確保春節前全部搬遷到位,逾期未搬遷的,將視為自愿放棄。
三、資金補助與管理
補助標準按照省、市的相關政策執行,縣財政將適當配套資金。所有補助資金將進行專項管理,確保專款專用,禁止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資金將通過一卡通直接發放到符合條件的農戶,堅決打擊冒領和向農戶索要費用的不當行為。
四、操作程序
各鄉鎮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優先對最困難的家庭給予幫助。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農戶申請。符合條件的農戶需向所在村委會提交書面申請,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
(二)集體評審。村委會召開會議進行民主評議,并在村務公開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填寫審批表上報鄉鎮政府。
(三)入戶審核。鄉鎮政府組織人員對申請情況進行入戶審核,審核合格后報縣相關部門。
(四)審批公示。縣級對報送材料進行復核,并對符合條件的對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和住房情況等。
(五)竣工驗收。竣工后由縣相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及時發放補助資金,所有流程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檔案管理。建立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確保每戶農戶的資料完整,及時錄入信息管理系統。
(二)信息報送。各鄉鎮需于每月20日前報送工程進度、資金使用等信息至縣老區扶貧辦。
(三)跟蹤監督。鄉鎮和相關單位需深入跟進改造項目的進展,及時解決遇到的問題,對弄虛作假的情況要嚴肅處理。
六、組織保障
(一)科學規劃。危房改造要與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注重環境整治和基礎設施完善,從而提升鄉村整體面貌。
(二)資金籌集。鼓勵金融機構為農戶提供貸款,整合各類資金,保障改造項目的順利推進。
(三)保障用地。優先保障危房改造項目的用地需求,及時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
(四)減免費用。持續落實減免政策,降低相關費用,確保改造項目不受財政壓力影響。
(五)強化質量。嚴格按照建設標準執行,確保改造房屋的質量和安全,開展定期檢查和技術指導。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4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以人為本、改善民生的戰略要求,著力推動和諧社會建設,確保農村居民的基本居住安全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實現每個家庭的住有所居目標。以農民自籌為主,結合政府的適度補貼以及社會的廣泛參與,順利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因地制宜、經濟適用。危房改造應結合各村實際情況,科學評估,量力而行,確保改造后的住房能滿足農村困難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格規范操作流程,公開扶持政策、申請條件及審批程序,確保透明運作,接受群眾監督。
3、堅持自愿自治的原則。農村困難家庭是危房改造的主體,需充分尊重他們的意愿,積極聽取他們的反饋,調動他們的參與積極性。
4、注重資源節約與集約用地。所有改造工作要遵循安全、經濟、適用的理念,優先利用村內閑置土地和老房基地進行改建,確保改造過程中的資源節約。
三、改造任務
在12月份之前,完成13戶農村危房的改造任務。
四、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資金管理
(一)補助對象。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的重點扶助對象包括無房戶、因自然災害倒房戶、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重點優撫對象及其他困難農村家庭。
(二)補助標準。每戶新建房屋原則上補助金額為1萬元。對于修繕加固住房的,受益人可通過市人民保險公司索取保險金進行維修,不在改造范圍內。
(三)資金管理。農村危房改造資金必須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和國家政策執行,實行專款專用,分賬管理,嚴禁截留、挪用。所有資金通過銀行打卡發放,并根據工程進展分期撥付,打好地基撥付2000元,主體竣工撥付4000元,墻面粉刷和設施配備到位后再撥付4000元。
五、改造要求
(一)改造方式
對于整棟危房(D級),應予以拆除重建;對于局部存在危險的房屋(C級),應進行修繕加固。重建房屋原則上由農民自主建設。選址時應盡量避開洪水、泥石流、干旱、雷擊等自然災害頻發區域。以分散改造為主,若危房較集中且具備條件的村莊,可實施整體規劃,實現危房改造與基礎設施建設相結合。
(二)改造標準
1、建筑面積:在滿足居住基本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對建筑面積及總造價進行限制。政府補助的房屋建筑面積原則上應控制在1人戶30平方米、2人戶40平方米、3人戶60平方米左右,可以根據家庭人口適當調整,避免群眾盲目攀比。
2、墻體結構:住房主體應為磚(混)結構,室內地面需硬化、平整且防滑,墻面要進行粉刷。
3、配套設施:應設有獨立的廚房、衛生間,具備進出道路;照明、飲用水設施應便捷,家具及其他基礎生活設施需基本齊全,滿足居民生活需求。
4、標識設立:納入危房改造的住房需統一規劃、設計,并在顯眼位置鑲嵌“保障性安居工程”標識。
(三)檔案管理
各村需按照市民政局要求,完善危房改造農戶檔案,建立一戶一檔制度,確保信息管理規范。檔案內容包括申請表、審核材料、公示情況等,必須及時、準確地錄入信息系統。
(四)督促檢查
各村要定期對建房進度、工程質量及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實施項目進度月報制度,定期向民政辦上報改造進度,民政辦將做好工程實施的檢查與驗收工作。
六、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登記造冊階段(4月29日前)。各村要深入調查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低保戶及其他貧困家庭的住房情況,進行登記并建立臺賬。
(二)申報評議,審核審批階段(5月10日前)。1、個人申請。符合改造條件的家庭需自愿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2、集體評議。收到申請后,村委會應召開村民會議進行民主評議,并公示;評議符合條件的,填寫申請表上報。3、入戶審核。申請被送到辦事處后,由專人進行入戶審核,符合條件的由辦事處簽署意見報上級;不符的要退回并說明理由。4、審批公示。辦事處針對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復核,符合條件者予以上報并簽訂協議,結果公示于村委會。
(三)組織實施、檢查驗收階段(5月10日-11月30日)。完成改造任務后,各村需進行自查和并向辦事處報告。需充分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建房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工作,確保春節前入新居。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工委書記任組長,成員包括民政、財政等相關部門負責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辦,負責日常工作。
(二)拓寬籌資渠道。資金以農民自籌為主,政府適度補助,通過多種途徑籌集建設資金,確保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三)落實責任主體。責任落實到具體實施者,定期組織檢查考核,任務完成好的村給予表彰,反之追究責任。
(四)加強宣傳引導。利用多種宣傳方式,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和支持農村危房改造,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5篇
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危房改造實施方案,以落實市政府的相關政策。
一、任務目標
根據各縣(區)殘疾人聯合會統計上報的危房改造需求及市財政局下達的資金安排,今年我市計劃完成危房改造600戶。經市殘聯審核確認:xx縣250戶、xx縣80戶、xx縣150戶、xx區30戶、xx區20戶、xx區60戶、經濟開發區10戶,xx實驗開發區20戶。總計:600戶。
二、實施對象、建設標準及方式
1.實施對象
主要針對非因自然災害造成倒塌或損壞的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戶(指房屋結構嚴重變形、瀕臨倒塌,對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的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貧困殘疾人家庭)。
危房改造需由個人申請,村(居)委會推薦,經村組評議后張榜公示,鄉(鎮)審核,縣(區)審批,確保過程公開、公正、公平,接受社會監督。
2.建房標準
危房改造的施工應遵循公開招標原則,統一標識、規劃、設計、施工和監理,并且進行統一驗收。
根據當地農戶的基本住房條件和資助對象的常住人口,核定建房標準,原則上貧困殘疾人家庭的住房標準應達到當地一般農戶中等偏下的水平,采用磚瓦或磚木結構,建筑面積約為35平方米。
對于獨自生活的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的面積應不低于20平方米,并分設臥室和廚房。
不鼓勵貧困殘疾人家庭舉債建造樓房。
3.建房方式
依據貧困殘疾人危房戶的分布情況,采用有利于生產和方便生活的原則,結合移民建鎮、救災建房等情況,實行分散改造與集中改造相結合的方式。
對于居住相對集中且獨自生活的殘疾人危房戶,可以考慮連片建房,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對于特別困難的“三無”殘疾人,可以與鄉(鎮)福利院、敬老院的改造項目結合,或與其監護人(或親屬)共建,以解決居住生活問題。
三、房屋產權歸屬界定
改造后的房屋一般歸殘疾人所有,其第一繼承人擁有繼承權。如果沒有第一繼承人,應當調劑給其他貧困殘疾人使用,或作為公益性房屋使用;如無第一繼承人,其監護人(親屬)如注資超過房屋造價30%且共同生活或長期照顧殘疾人的,該監護人(親屬)可以繼承。實施縣(區)應進行產權登記確認,并在財務資金方面記錄存檔和備案。
四、經費保障
1.每戶建房補貼資金為6000元。
2.經費來源
(1)市財政經費補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每戶補助建房資金3000元,實施項目的縣(區)每戶補助不低于3000元。
(2)實施縣(區)免除危房改造戶的建房稅費。
(3)實施縣(區)應積極組織當地社會力量捐贈物資、勞務。
(4)殘疾人家庭合理承擔一定的負擔。
(5)當地政府財政部門落實項目所需的工作經費。
3.使用管理
(1)危房改造資金由省、市財政部門及實施縣(區)財政部門管理,采取專戶、專帳、專批、專用的管理模式,進行決算審計。
(2)各縣(區)的配套危房改造資金應優先投入使用,以啟動項目實施。
(3)在確保總量不減的前提下,危房改造資金可以根據不同戶的改造面積進行調劑使用。
(4)依據施工質量、進度及監理情況,定期公布資金使用情況,確保資金安全,接受社會監督。
五、實施步驟
1.到20xx年6月底,項目實施縣(區)需制定實施細則,明確危房改造目標、對象范圍、建筑質量標準、產權歸屬及項目宣傳計劃等,并報市財政局及市殘聯備案。
2.到20xx年8月20日前,各實施縣(區)需完成篩查摸底,確定危房改造對象并登記造冊,完成建設規劃、設計、招標和施工準備工作。
3.從20xx年8月20日至10月30日,各實施縣(區)需組織專業建筑力量,嚴格按建房標準執行,遵守施工規范,加強監督,以確保建筑質量并按時完成施工任務。
4.檢查驗收。
(1)施工期間,市財政局、市殘聯將不定期派出專人到現場,協助實施縣(區)進行施工監督與管理。
(2)在施工期間,每兩周向市殘聯報告施工進展。
(3)在20xx年11月份,市財政局和市殘聯將組織竣工驗收。
5.到20xx年12月28日前,危房改造戶需及時搬遷入住,各縣區殘聯需完成危房改造數據庫的錄入工作。
六、宣傳工作
1.危房改造戶門前醒目處須張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資助”標識。
2.建立危房戶在改造前后的完整照片及文字資料,做到一戶一檔,對于典型案例應進行錄像并制成光盤。
3.充分利用新聞媒介宣傳黨和政府對殘疾人的關愛政策。
七、組織領導
危房改造工作在市財政局、市殘聯和實施縣(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1.項目實施縣(區)政府需成立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項目領導小組,由相關部門組成,下設辦公室于縣(區)殘聯,負責研究和審批實施對象,依據實施方案制定本縣(區)危房改造項目規劃,并提出有效的施工標準與方法,落實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組織具體實施。
2.財政局和殘聯的主要職責包括:
(1)市財政局和市殘聯負責協助縣(區)財政局和殘聯加強對危房改造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落實各級補助資金,指導項目縣(區)開展工作,并幫助解決問題。
(2)縣(區)財政局和殘聯要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具體做好組織工作。
——依據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項目規劃,合理篩選確定改造對象,并將擬解決的危房改造對象總數逐級上報市財政局和殘聯,附上相關文件及資金到位憑證;
——依據市財政局和殘聯下達的指標安排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協助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包括建房稅費減免;負責資金的撥付工作;
——督促組織鄉(鎮)、街道及村(居)委員會,結合任務指標做好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對象的篩選工作,并將資金落實到戶;協助鄉(鎮)、街道辦事處及村(居)委員會落實建筑材料的采購和施工人員的選擇;監督村(居)委員會處理殘疾人臨時住所、基本生活、手續辦理、產權確認、房屋驗收、入住等工作;
——督導鄉(鎮)、街道辦事處及村(居)委會組織施工人員按標準進行施工;
——負責項目進度監測和驗收評價;
——根據統一規格制作并固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資助”標識于新房門口右上方。
3.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本級危房改造資金,統一采購質量合格的建筑材料,確保分發到戶,組織協調和監督村(居)委員會,制定具體措施以確保工程質量與完工時間。負責整理和歸檔房屋檔案,包括報建審批資料、設計圖紙和施工合同、房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等。
4.村(居)委員會負責實施對象的臨時住所安置和生活問題,協調辦理房屋建設相關手續,組織和監督施工人員按照建筑標準進行施工,并做好驗收合格后入住等后續工作。
八、統計工作
1.篩查 各項目實施縣(區)財政局和殘聯應結合當地實際做好對貧困殘疾人住房狀況的全面調查,摸清底數,依據危房改造對象資格進行篩選,并在項目進程中動態調整。篩查過程中要保持民主評議、公開透明,公示一周,杜絕優親厚友,接受群眾監督。
2.登記 項目實施鄉(鎮)、街道需對危房改造后的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逐戶填寫《xx市20xx年度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登記表》,并報縣(區)財政局和殘聯,后者將審核登記表,并據此進行數據庫錄入,確保在20xx年12月28日前將登記表和數據庫電子資料分別報送至市財政局社保處和市殘聯組聯處。
3.統計 項目實施鄉(鎮)、街道需認真填寫《xx市20xx年度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情況匯總表》及《xx市20xx年度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項目年度執行報告》,在縣(區)財政局和殘聯確認總結后,于20xx年12月28日前分別報送市財政局社保處和市殘聯組聯處。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6篇
為了解決農村地區困難群眾的住房安全隱患,提升村莊的整體環境和居民的生活質量,推動鄉村建設的進一步發展,依據市、縣政府關于農村危房改造的統一安排,結合過去五年的工作經驗,特別制定了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核心,以促進農村快速發展作為主線,采取整鄉整村推進的方式,遵循以人為本、改善民生的原則,扎實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快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實施,全面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的進步。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規劃,統籌協調的原則。農村危房改造需與新農村建設、小城鎮發展和移民搬遷等項目相結合,確保與扶貧開發和改善民生的工作相統一,形成與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村鎮布局等方面的良好銜接。
2、堅持重點突出,示范引導的原則。根據《莊浪縣20xx年至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莊辦發[20xx]155號)文件規定,20xx年將重點圍繞“兩線兩點”進行改造工作——“兩線”指主要公路和旅游景區沿線,“兩點”指鄉鎮政府和中心村的位置,實施集中連片的危房改造。
3、堅持政府主導,尊重群眾意愿的原則。通過群眾自籌為主、政府適當補助的方式,整合社會資源,廣泛發動社會力量參與危房改造,形成合力,尊重群眾的意愿,引導他們自發建設美好家園。
4、堅持經濟實用,確保質量安全的原則。在充分考慮當前和長遠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幫助群眾建造具備抗震能力且經濟適用的房屋,努力改善居住條件。
5、堅持公正公平,維護群眾利益的原則。確保政策和補助標準的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
三、目標任務
根據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目標是在全縣范圍內完成8000戶農村危房的改造,切實改善困難群眾的居住環境。
四、實施及時間安排
各鄉(鎮)須于20xx年2月30日前全面啟動,11月30日前完成當年所有建設任務,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1、申報階段(至2月30日)。由村委員會評議,鄉(鎮)政府審核,制定改造方案,確定改造對象,并報縣危改辦,由縣危改辦與相關部門共同審批后開始實施。
2、建設階段(3月15日至11月15日)。按計劃完成施工任務,并對管理、政策、質量監督及資金使用進行上報縣危改辦。
3、檢查驗收階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縣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檢查和驗收,做好評估的準備工作。
五、建設標準
為確保農民住房的安全,須遵循以下標準:一是設計須符合法規,抗震設防為8度(5級);二是主要采用磚混和磚木結構,確保有上、下圈梁和構造柱;三是每戶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45至60平方米,并禁止將無關項目列入改造;四是集中建設的住房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統一規劃;五是施工單位需嚴格遵循設計圖紙;六是各鄉鎮政府要確保建設標準統一,突出特色,提升建設質量;七是加強對農民自建房屋的指導,解決房屋安全隱患問題。
六、實施程序
1、申請。農戶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建房位置、面積及資金情況,并提供相關身份證件。
2、評議。村委會對申請進行評議確認并公示,反饋鄉(鎮)政府。
3、審核。鄉(鎮)政府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通過公示后上報縣危改辦。
4、審批。縣危改辦對申請進行實地復核,符合條件的將進行下一輪審批,特別關注特殊困難群體。
5、驗收。項目完工后,鄉(鎮)政府需按規定程序進行驗收,確保工程質量,合格后再進入下一階段施工。
七、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領導小組,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2、落實資金保障。遵循農戶自籌為主、政府支持為輔的原則,合理整合各方資金,確保專款專用。
3、加強檔案管理。重視資料收集及處理,確保改造工作全過程的檔案管理規范。
4、嚴格監督檢查。相關部門需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加強對項目的監督,確保質量和資金的安全使用。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7篇
一、指導思想
為實現鄉村振興與建設美麗新農村的目標,依據國家政策,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原則,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積極動員各界力量,增強對農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顯著改善農村貧困家庭的住房條件,確保涉及百姓利益的惠民工程高效實施,推動全縣城鄉經濟的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合作、農民自助的原則。
1、危房改造項目由縣級政府統籌負責,實施過程中實行縣、鄉鎮兩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負責制,由鄉鎮依照具體情況進行實施。
2、項目資金主要通過地方財政支持與農民自籌,并廣泛聽取農民意愿,鼓勵農民積極參與,通過社會捐助及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進行結對幫扶,確保項目有效推進。
(二)堅持科學規劃、因地制宜的原則。
1、在節約用地的前提下,確保“經濟、安全、適用”的原則,科學設計住房建筑形式與面積。
2、重視選址與規劃,依托縣建設、規劃等相關部門的指導,制訂合理的建房方案,確保住房的功能與經濟承受能力匹配,符合農民的生活習慣與需求。推動集中與分散建房的結合,注重防災與實用,嚴禁過高標準建設。
(三)堅持統籌協調、分類實施的原則。結合新農村建設與生態文明建設,整合各類資源與資金,逐步推進危房改造,優先解決最危急的貧困家庭。
(四)堅持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公眾需充分了解危房改造的政策與標準,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整個項目過程陽光透明。每戶農戶只能享受一次改造補助。
(五)堅持危房改造與社會穩定并重的原則。關注農村信訪問題,力求在基層解決矛盾,維護農村地區的和諧穩定。
三、目標與任務
(一)補助資金。計劃在xx年撥款2000萬元,支持約2000戶貧困家庭進行危房重建,確保資金順利來源于中央及地方財政。
(二)補助對象。主要面向經濟困難、住房不安全的農戶,優先考慮偏遠地區的貧困家庭。
(三)補助標準。補助標準為每戶1萬元,特殊困難群體可額外獲得支持,確保實用性與公平性。
四、建設標準及要求
(一)規劃選址。遵循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選擇合適址,避開危險區域,確保居住環境安全。
(二)建設面積。新建住房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貧困家庭適當放寬,但要考慮居住舒適性。
(三)質量標準。嚴格依據國家相關標準施工,保證住房的抗震和安全,維護農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環境整治。新房建成后,需進行環境清理與美化,提升村容村貌,確保居住環境整潔。
五、組織機構
(一)組建領導小組。為更好實施危房改造,成立由縣政府主導的農村住房安全領導小組,負責項目的協調與監督。
(二)工作職責。各部門需明確職責,密切合作,確保項目高效進行,提升服務意識。
1、縣建設局負責項目的整體規劃、實施與驗收,提供技術支持。
2、財政局管理資金,確保資金按時到賬,專款專用,避免資金流失。
3、各鄉鎮政府為項目實施主體,需加強管理,確保工程質量與進度。
六、實施步驟
(一)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
(二)各鄉鎮成立工作小組,制定實施細則。
(三)摸底調查,確認改造對象,保證信息的準確性與透明性。
(四)組織實施,確保工程質量與進度。
(五)竣工驗收,建立完善的檔案資料,確保各項數據準確合理。
七、檔案與信息管理
(一)建立電子檔案系統,記錄每個農戶的改造數據,實現數據的共享與管理。
(二)定期上報項目進展情況,確保信息的及時反饋與調整。
八、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全員的責任感與使命感,確保危房改造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嚴格標準,細化各項施工要求,確保每個環節的可靠性。
(三)完善檔案管理,確保各類資料的完整性與真實性。
(四)強化監督,及時發現問題,確保項目高效推進。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8篇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以及財政部等三部委的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結合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關于印發<安徽省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建村〔〕66號),為了有效推進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在年內,計劃完成10萬戶農村危房的改造工作,重點支持貧困地區以及貧困殘疾人家庭。
二、補助對象與標準
(一)補助對象
農村危房改造的補助對象主要是生活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家庭。
(二)政府補助標準
農村危房改造的資金主要由農戶自籌,政府補助為輔,鼓勵多渠道籌集改造資金。政府的分類補助標準如下:1、對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重建房屋的補助為每戶2萬元;修繕加固的補助為每戶0.6萬元。2、其他貧困家庭,重建房屋的補助為每戶1萬元,修繕加固的補助為每戶0.4萬元。
上述政府補助部分中,中央財政每戶補助7500元,國貧縣和按照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區)省級每戶補助3000元,其他一般縣(市、區)省級補助為20xx元,由各地根據實際改造情況進行合理安排。除中央和省級補助外,其余政府補助由市縣自行承擔。市縣財政需將農村危房改造的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各縣(市、區)需根據下達的改造任務和補助資金總額,細化落實措施,合理分配各鄉(鎮)、村的危房改造任務,科學確定重建和修繕加固的戶數。
三、改造方式與時限
(一)改造方式
各地應根據實際情況,積極探索適合當地的農村危房改造方式,提升補助資金的使用效益。對于整體危險(D級)農村危房,原則上應進行拆除重建;對于局部危險(C級)房屋,應進行修繕加固。
農村危房改造以農戶自建為主,若農戶自建存在困難且希望統一建設,地方政府應發揮組織與協調作用,幫助選擇合適的施工隊伍。堅持以分散分戶改造為主,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傳統村落和危房集中區域,已有搬遷計劃的村莊不予安排,切勿借危房之名推進村莊整體遷并。
(二)完成時限
全省的農村危房改造任務須在年11月底前完成。
四、改造要求
農村危房改造需嚴格遵循《安徽省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相關規定。
(一)加強管理
1、嚴格把握補助對象。各地需優先幫助最危險、最貧困農戶確保基本安全住房,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農戶自愿申請、村民會議或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等程序,規范補助對象的審核。并建立公示制度,將補助對象的基本信息和審核結果公示于村務公開欄。縣級政府需組織與經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合同或協議,并征得農戶同意公開其相關信息。
2、嚴格執行建設標準。農村危房改造須滿足最低建設要求,改造后住房的面積適中、主要部件合格、結構安全且功能齊全。原則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積應達到人均不少于13平方米;戶均建筑面積應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適當根據家庭人數調整,3人以上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8平方米。
各地需加強引導與規范,積極組織制定合理的農房設計方案,防止盲目攀比與超標準建設。農房設計應符合抗震要求,符合農民的生產與生活習慣,體現地方建筑特色,注重保護田園風貌與傳統風貌。
3、強化建設監管。各地需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115號)。市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需組織專業力量,編發并發放農房抗震設防手冊,向農民宣傳抗震設計的基本知識。縣級部門要對危房改造施工現場進行質量安全的巡查與指導,確保安全。
承包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工匠或單位對質量安全承擔責任,并依據合同對改造房屋進行保修。鄉鎮建設管理員需在關鍵施工環節進行技術指導和檢查,發現不符合標準的情況需立即通知建房戶,并提出處理建議并做好記錄。
4、加強傳統民居保護與風貌建設。農村危房改造應注重對傳統民居的保護,傳統村落內的傳統民居需嚴格按照規劃進行修繕與改造。要在保證安全、經濟的前提下,提高改造后農房的風貌建設水平,確保建筑形式、細部構造、室內外裝飾等與傳統民居風格相符,推動具有傳統特色的現代農房建設。要加強綜合風貌建設,開展院落整治、利用與美化,努力使改造后的農房與院落及周邊環境協調一致。
5、強化工程驗收管理。危房改造完成后,需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工作由縣級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鄉鎮及村級人員參與,重點檢查工程完成情況與質量是否符合初步計劃。市級住房城鄉建設委、發展改革委及財政部門需進行復查,建立績效評價制度,開展綜合評估農村危房改造的任務落實與政策執行情況。
(二)加強資金監管
各地需依據《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xx〕88號),加強補助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所有補助資金須專款專用,確保直接補助到危房改造戶,嚴禁截留、挪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資金。
市縣財政部門需聯合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資金監督管理,配合審計、檢查工作,定期檢查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及時糾正發現的問題,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嚴重問題需公開曝光。
(三)完善檔案與信息管理
1、完善農戶檔案。農村危房改造需建立一戶一檔的農戶檔案管理制度,每戶獲得批準的同時建檔。紙質檔案需包括申請、審核、公示、協議等相關材料,并依據全國農村危房改造檔案信息系統的樣表制作。各地需提高錄入數據質量,確保及時、真實、準確。
2、健全信息報告制度。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需執行工程進度月報制度,并定期將進度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編發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及時反饋建設成效、經驗做法及存在問題,積極宣傳政策,聽取群眾意見,及時解決反映的問題。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9篇
一、 指導思想
以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相關規章為指導,旨在全面提升鄉村居民的生活環境,推動危房改造與城鄉發展相結合,以期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和社會和諧。通過有效措施維護鄉村困難家庭的基本居住權利,積極改善危房居民的居住條件,落實保障措施,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穩步推進。
二、 目標和原則
(一) 工作目標
在20xx年度,計劃對全縣范圍內的危房進行改造,側重于解決900戶家庭的住房安全問題。其中包括20xx年11月分配的400戶,另外200戶為個體改造,200戶為集中連片改建的示范戶。20xx年新任務則為500戶。
(二) 基本原則
--統籌規劃,分期分批實施。依據困難家庭的具體狀況,優先解決無房戶和危房戶的問題,科學設計改造方案,確保住房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因地制宜,分類施策。針對不同地域特點,結合家庭實際情況,有效解決住房問題時兼顧各方經濟承受能力,進行分類處理,確保改造的合理性與有效性。
--優先易行,保障安全。根據經濟實用、環保節約的基本要求,優先解決簡單、易于實施的項目,以確保居民的基本安全居住需求得到滿足。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根據地方經濟特點,鼓勵居民自助與互助,形成政府補助、個人投入及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多元解決機制。
--節約用地,堅持一戶一宅。在危房改造后,須收回原有宅基地,以避免土地資源的浪費,確保土地使用的合理化。
三、 方法和措施
(一) 改造對象
改造對象為以下幾類居住在農村,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居民,居住的住房為上世紀50年代以前建成的不安全簡易住房:
①經過縣民政部門確認的低保戶;
②縣政府確認的低保邊緣家庭;
③因災因病導致經濟困難的家庭;
④享受定期補助的優撫對象,且不宜集中供養者。
(二) 改造方式
在危房改造過程中,融合個人自籌與政府支持,通過多方渠道籌集資金;結合舊房利用與新建相結合的方案,采用重建、改建、維修或其他方式進行改造;加強在建房過程中的組織與管理,確保各類改造任務的順利完成。
(三) 任務分解原則
依據全縣新農村美好家園建設的總目標,將危房改造任務結合城鎮化及城鄉一體化進程進行整體分解,以分散改造為主,統籌考慮,鼓勵各鄉鎮自主申報,在此基礎上合理分解改造任務,確保以農戶自主建為主,協助有困難的農戶選用合適的施工隊。
(四) 改造要求
1. 各鄉鎮在分配改造任務時,需遵循最基本的需求原則,優先考慮最困難群體和最危險的房屋,確保選定對象的公正性和透明性,由村民民主評議決定,并進行公示。
2. 要求各鄉鎮在執行過程中及時向農村危房改造辦報送計劃、實施方案及資金分配信息,確保監督和透明。
3. 對于拆除重建的房屋,必須在滿足基本居住功能的前提下,嚴格控制面積與成本,確保經濟合理。建房面積需符合人均不超過20平方米,戶均在40至60平方米之間的標準。
4. 要重視工程質量管理,確保執行過程中的現場監督,并將重點放在基礎施工與主體結構上,確保承重墻的厚度和材料合格,避免事故發生。
5. 改造完成后,需由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進行驗收,并向相關部門報送竣工驗收報告。
(五) 資金管理
20xx年各級財政對農村危房改造的補助標準為每戶14000元,其中中央財政7500元,省級2600元,市級1950元,縣級1950元。建筑節能示范戶再增加2500元補助,具體標準根據改造方式等情況由相關部門評估確定,補助資金需專款專用。
四、 組織和保障
(一) 組織領導
為確保民生改善工作順利進行,縣政府成立了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
成 員:
設立辦公室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信息收集、協調各部門的工作,確保政策的切實落實。
(二) 明確責任
危房改造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各鄉鎮及相關部門明確任務,分工負責。縣財政局負責資金安排與監管,縣民政局負責確認改造對象,提供支持;國土資源局負責宅基地的用地計劃,審計局則負責對資金使用進行審計。
(三) 完善機制
為確保工作落實,縣政府將建立分解目標、落實責任、反饋信息、定期督查及年終考核的長效機制,以確保各項政策透明執行。
(四) 制定規劃
領導小組辦公室需進行詳細調查,掌握住房困難的實際情況,建立檔案,制定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確保危房改造工作有序推進。
(五) 政策銜接
在移民整村搬遷及地質災害移民的房屋改造中,已解決住房問題的居民不再被納入改造范圍,避免不必要的資金重復補助。
(六) 輿論宣傳
通過多種媒體宣傳危房改造的意義,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推動企業、社會團體及公眾互助,共同改善農民的居住條件。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10篇
根據《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xx年河南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xx]77號)、《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下達20xx年第一批農村危房改造中央補助資金的通知》(豫財建[20xx]46號)、《南陽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關于下達20xx年第二批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務的通知》(宛危改組[20xx]3號)以及《20xx年淅川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的相關精神,結合寺灣的實際情況,特此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20xx年農村危房現狀調查核準數據為基準,積極開展第二批農村危房改造申報工作,確保每年完成本地危房改造的20%以上,力爭在五年內徹底解決貧困家庭的危房問題。在此基礎上,優先安排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務,確保本年度完成改造的貧困殘疾人家庭數量占當地貧困殘疾人家庭存量的20%以上。
二、補助對象及標準
(一)補助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主要包括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及其他貧困家庭。補助對象的選定應遵循公開、公正的原則,優先幫助居住條件最危險、經濟最困難的農戶,解決其基本的安全住房問題。
(二)補助標準。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的中央補助標準為每戶平均7500元(省級配套資金另行通知),在此基礎上對貧困地區的每戶增加1000元。根據改造方式、建設標準及補助對象的自籌資金情況,合理確定D級、C級危房的改造數量及相應補助標準。具體補助標準如下:
1. C級危房維修:不超過5000元(含5000元);
2. 非貧困地區D級危房重建:
① 特別貧困戶:15000元—25000元;
② 比較貧困戶(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7500元—15000元;
③ 普通貧困戶:5000元—10000元。
3. 貧困地區及高烈度設防地區D級危房重建:
① 特別貧困戶:15000元—30000元;
② 比較貧困戶(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7500元—16000元;
③ 普通貧困戶:5000元—11000元。
4. 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D級危房按傳統民居重建:15000元—25000元。
三、強化農房抗震要求,加快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
在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實施農房抗震加固改造時,需嚴格遵循《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建村〔20xx〕115號)。對于危房的維修加固,需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現有房屋進行抗震性能評估,找出主要結構的安全隱患,并制定相應的加固方案并指導實施。要加大宣傳力度,向廣大農民普及農房抗震加固的知識,發放相關技術操作手冊,指導符合條件的貧困農戶進行科學的抗震改造。充分發揮農村危房改造在提高農房抗震防災能力上的作用,集中力量解決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的農房抗震安全問題,改善當前農房抗震性能差的現狀,減少在地震中對農民生命財產的威脅。
四、加大資金籌措力度
激勵農民發揮主體作用,通過勞動和互助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同時積極引導社會捐助,逐步建立以農民自籌為主、政府補助為引導、銀行信貸和社會捐助相結合的多渠道農村危房改造資金投入機制。要整合相關項目資金,將抗震安居、自然災害損失恢復、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等資金與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緊密結合,以確保今年的危房改造任務能夠按時完成。
五、加強資金與計劃管理
農村危房改造的補助資金采用專項管理制度,確保專款專用。要嚴格遵循《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xx〕88號),加強對補助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保證補助資金直接發放到補助對象。在此基礎上,全面推行直接將補助資金匯入危險改造農戶“一卡通”賬戶的方式,嚴禁借用公共設施建設名義改變資金用途,堅決杜絕截留、挪用資金現象。
六、合理選擇改建方式
對于整體危險(D級)的危房原則上應拆除重建,而對于局部危險(C級)的房屋,則應進行加固修繕。D級重建戶在新房竣工后,必須拆除原有危房,以防止再次出現人員入住,造成二次傷害。對于確實不易拆除原房屋的,村干部應加強監管,如發生二次傷害的,嚴肅追責,若造成生命損失的,由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危房改造應以農戶自建為主,如果農戶自建困難且有統建意愿的,村鎮要幫助協調選取合適的施工隊伍進行統建。對于無法拆除重建的特殊困難家庭,適宜在屋頂進行加固,按修繕標準享受改造補助。對于農村分散供養的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村鎮中心可通過統一建設、空置房置換等方式,幫助其解決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問題。在危房改造中,貧困殘疾人家庭應被引導建設無障礙設施。涉及的村要根據村莊規劃,統籌道路、水電等設施建設,整體改善村莊的居住環境,嚴禁借危房改造之名進行整體搬遷。
七、嚴格執行申請審核程序與建設標準
農村危房改造的補助對象審核需遵循農戶自愿申請、村民會議或代表會議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的程序。村鎮中心及相關工作隊應積極參與評議與入戶審核,充分發揮監督及指導作用。涉及村應對危房改造工作作出承諾,確保補助對象及資金使用符合政策規定,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改造任務。建立公示制度,及時在鎮村政務公開欄上公示補助對象的基本信息及各審查環節的結果,并保存相應的影像資料。
農村危房改造需遵循村民住宅建設基本要求,改造后的農房應建筑面積合理、主要構件合格、結構安全且能夠滿足基本功能需求。在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的農房改造后,應符合當地的抗震設防標準。原則上,改造后的農房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但對于3人以上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8平方米。要按照基本建設要求,加強引導與規范,積極組織制定農房設計方案,為有擴建需求的家庭預留接口,避免群眾盲目攀比、超標準建房。村鎮中心應及時組織驗收,逐戶進行檢查,合格的方可撥付補助款項。
八、加強質量安全管理
應建立健全農村危房改造的質量安全制度。農房設計需符合抗震要求,匹配農民生產生活習慣,并注重保持傳統風貌。在改造過程中,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有資質的施工隊伍承擔。負責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建筑工匠或單位應對質量安全負責,并按合同對所建房屋承擔保修責任。村鎮中心建設管理員要加強對房屋設計的指導與審查,及時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與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告知,記錄處理建議。
各區村要配合村鎮中心加強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檢查與監督,確保建房質量達標。
九、提升農村危房改造的風貌管控
在編制農村危房改造圖集及設計方案時,應盡量避免外觀單調、不具特色等問題。今年將從危房改造戶入手,做好風貌管控,重點落實以下要求:一是全面實施設計指導。根據縣編制的免費發放房屋設計圖集,優化屋頂及外立面設計。二是要積極組織建設一些不同類型的示范農房,特別是將我鎮上街、下街、西營、黃楝樹、賈溝五個村作為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風貌管控試點,推動美麗鄉村建設。
要加強對當地傳統建筑材料利用的研究,傳承和改進傳統建筑工藝,探索符合標準的就地取材建房方案。在編制圖集及設計方案時,吸納和總結當地傳統民居的建筑文化與技術,提供相應的技術指導。完善抗震加固方法,在改造傳統民居時不得破壞其傳統風貌。如涉及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搬遷及改擴建項目,應依法履行相關審批手續。
十、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6月30日前。主要任務是宣傳發動,組建機構及落實任務。
第二階段:7月1日—10月31日。主要任務是將任務落實至農戶,核定補助方式及金額,組織拆舊建新、修繕加固等。
第三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主要任務是檢查驗收,總結經驗和完善檔案。
十一、操作程序
(一)個人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家庭由戶主自愿向村民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戶籍、五保供養證、低保金領取證、貧困戶證明及房屋照片等材料。
(二)集體評議。村委會收到申請后,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初步確定危房改造對象并進行公示,留存影像資料。符合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涉及村需逐戶填寫承諾書,一并上報村鎮中心。同時填寫《河南省農村危房改造農戶建(修)房申請表》,如需新建房屋,還需簽訂建新拆舊協議,所有材料上報村鎮中心;若評議或公示存在異議,應及時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入戶審核。村鎮中心與區村及其他單位應對申請材料進行及時審查,必要時可采取入戶調查等方式核實申請人的住房與經濟狀況。符合條件的,統一研究公示后上報審批;不符合條件的,將材料退回并說明原因。
(四)審批與公示。經上級部門審批后,審批結果應向社會公開,并將各村的補助對象名單及金額進行公示。村鎮中心根據審批結果及時安排推進危房改造任務的落實。
(五)竣工驗收。房屋竣工后,村鎮中心要聯合服務區及相關單位、村組對新建、修繕的住房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并積極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抽查驗收。
十二、完善農戶檔案管理
農村危房改造實行每戶一檔的農戶檔案管理制度,以確保每戶的檔案全面。每戶紙質檔案應包括檔案表、農戶申請、審核審批、公示照片、承諾書、改造協議、竣工驗收等,其中檔案表需按照最新樣表制作。在完善紙質檔案管理的基礎上,嚴格執行信息系統錄入制度,確保農戶檔案信息及時、真實、完整。各服務區需積極配合村鎮中心,提高農戶檔案錄入的進度及質量,合理處置系統中的重復信息。
應加強農村住房信息系統的動態管理,按相關要求補充完善調查信息,并對已錄入信息進行年度更新。未錄入系統的危房,不得列為補助對象。對于已改造的危房,信息系統將自動更新相關信息。
十三、完善監督檢查制度
要認真落實方案及相關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及社會監督。定期對資金管理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嚴肅處理。問題嚴重的需公開曝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要加強對資金兌現情況的檢查,堅決查處冒領、克扣及索要“回扣”的行為。加大對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的監督與懲處力度。
農村危房改造的全過程需進行監管與績效評價。進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加強對公示環節落實情況的檢查。強化對農房質量安全及風貌的管理,做好施工現場的技術指導與檢查。繼續完善農戶檔案信息系統,推動公開查詢與監督。廣泛收集并及時處理群眾舉報的信息,建立定期反饋機制。建立健全績效評價制度,開展年度評價,全面監督危房改造任務的落地。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與部門協調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11篇
十六、政策宣傳
通過明白卡、村民會議、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平臺、宣傳欄以及標語等多種形式,深入廣泛地宣傳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要認真傾聽群眾的意見與建議,及時研究并解決他們所反映的困難與問題,確保農村危房改造的各項政策深入人心。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并大力支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12篇
為進一步落實《關于加強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根據當前的扶貧政策,以貧困縣、貧困村及貧困戶的危房改造為中心,明確以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及貧困危房戶為主要改造對象。到20xx年,力爭完成危房改造15000戶,20xx年完成18000戶,到20xx年基本實現農村貧困戶的住房安全,全力消除危房問題。
二、工作重點
(一)明確工作重點,全面推進實施。各縣區應統籌安排,確保貧困地區及貧困戶的危房改造工作順利進行。所有符合條件的危房戶都應納入改造范圍,確保改造對象精準到戶,真正做到突出重點,確保扶貧工作有效落實。
(二)嚴格工作程序,確保精準識別。各縣區住建局應強化危改戶的認定工作,加強信息平臺的對接,確保所有納入精準扶貧的危房戶經過公示和審核后方可進行改造,同時制定詳細的改造任務臺賬,確保每戶都有明確的改造計劃,并嚴格按照相關技術標準開展危房鑒定工作。
(三)明確建房標準,嚴格控制工程質量。嚴把建房質量關,確保所有改造房屋符合抗震和安全標準。各縣區要制定合理的建筑面積標準,防止因攀比建設帶來的經濟負擔。鄉鎮要加強對農戶建房安全及質量的現場指導,確保改造房屋的安全性和適用性。
(四)增加政策扶持,落實資金支持。建立多方籌資機制,推動貧困戶的危房改造工作。需要各相關部門加強合作,確保貧困戶在資金上能夠獲得足夠的支持。各縣區政府需整合多個項目資金,因戶施策,保證貧困戶的安全住房需求得到滿足。
(五)優化土地政策,保障建房用地。要科學合理的選址,鼓勵農民在原址進行改建。各縣區國土部門需加大對貧困戶建房用地的支持力度,優化用地結構,為貧困戶的住房建設提供保障。
(六)加強服務指導,鼓勵群眾參與。各縣區要增強管理和服務能力,為貧困戶提供建房方面的技術支持和指導。需提供科學合理的農房設計方案,幫助貧困戶了解危房改造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專門的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確保各項工作的落實,明確各部門的職責與任務,推動危房改造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落實責任主體。堅持以政府為主導,健全責任制,層層落實壓力,推動工作效率。各級政府要統籌安排,確保責任到人,逐步實現危房戶的安全住房目標。
(三)加強協作配合。各相關部門要緊密合作,共同推進危房改造工作。住建部門要負責技術指導,各部門要協調工作,確保資金和土地的順利落實。
(四)嚴格竣工驗收。根據設定的驗收標準,竣工后各縣區應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全面驗收,確保工程質量和改造效果,確保每一戶貧困戶都能順利搬入安全的住房。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13篇
為了推動全區農村困難群眾的危房改造工作,提升農民危房戶的居住條件,依據國家、自治區和市政府的要求,并結合我區的具體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核心,秉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的理念,通過群眾自籌、政府補助、政策支持及社會幫助等手段,建立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的長效管理機制,改善農村困難群眾的住房條件,讓他們充分享受到改革發展的成果,進一步推動新農村建設,加大村莊整治力度,全面推進小康社會建設。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規劃,統籌協調的原則。危房改造工作要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和人居環境整治相結合,與扶貧開發和改善民生相統一,還要與我區縣域村鎮體系規劃、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公共基礎設施布局相銜接。
2、堅持政府引導,尊重群眾意愿的原則。在政府的支持和適當補助下,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合力。充分調動農民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尊重群眾意愿,引導他們自主建設美好家園。
3、堅持經濟實用,確保質量的原則。依據當前實際和未來需求,因地制宜、分類指導,以各地自然地理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為基礎,幫助群眾建設具備減災抗災能力、造價合理的住房,切實改善居住條件。
4、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危房改造的對象必須符合助困條件,擬定的救助對象要以行政村為單位,按照程序進行個人申請、群眾評議、張榜公示、公開公示和政府審批。
二、救助對象
本次危房改造的救助對象為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及其他農村貧困戶。危房的定義依據《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中判定為整棟危房(D級)或局部危險(C級)房屋。
三、建設標準、改造方式與資助標準
(一)建設標準
危房改造須確保基本居住功能與安全,控制建筑面積和總造價。對特困戶,翻建或新建住房的面積原則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對其他貧困戶,則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積可根據家庭人口適當調整,改造設計須符合農村生產生活習慣,體現民族和地方建筑特色及改進傳統建造工法,推進住房建設技術的進步。
(二)改造方式
整棟危房(D級)應拆除重建,局部危險房屋(C級)應修繕加固。重建房屋以農戶自建為主,若農戶確有困難且愿意參與統建,地方政府則需協助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進行建設。對于危房改造集中的村莊,可實施村莊規劃、危房改造和基礎設施配套一體化推進,進行整村整治。
(三)補助標準
中央補助標準為每戶平均5000元,針對試點范圍內的農村危房改造建筑節能示范戶,每戶額外增加2000元。自治區財政補助3888元,市、區財政按照規定分別補助2916元,符合條件的鄉鎮和村組也應劃撥相應資金用于貧困戶的危房改造。農村特困危房戶與重點優撫對象應優先改造并給予傾斜和支持。
四、資金籌集、發放與使用管理
(一)資金籌集
1、以個人自籌為主。
2、鼓勵社會力量為農村貧困戶的危房改造提供捐助與支持。
3、制定貼息與擔保政策,促進金融機構為農戶提供危房改造貸款。
4、整合建設、民政、農牧業、扶貧、殘聯、水利、發改、交通等部門的新農村建設與房屋改造資金,進行項目捆綁使用。
(二)發放管理
危房改造資金由區財政專戶管理,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資金使用計劃,經審定后由財政部門按計劃直接撥付給農戶。
(三)資金使用管理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要專款專用,需分賬核算,并按相關資金管理制度嚴格監管,健全內控制度,執行規定標準,禁止截留、擠占和挪用。改造資金主要由政府補貼的危房建設須執行工程預決算制度,并依法進行審計監督,要定期對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嚴肅處理。
五、危房改造工作進度
20xx年3月31日前全面啟動20xx年度全區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工作,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20xx年度改造任務,各鄉鎮需結合實際明確各階段工作任務與責任部門。
六、項目申報與審批
(一)集中連片建房的項目申報與審批
1、程序
集中連片建房依申請、村組民主評議、鄉鎮審核、區審批及市備案的程序進行。
2、村組報鄉鎮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的材料包括:
(1)建房對象申請;
(2)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項目審批表;
(3)危房改造戶審批表;
(4)房屋平面圖、立面圖;
(5)鄉鎮危改辦所需其他資料。
3、鄉鎮危改辦向區危改辦申報材料的包括:
(1)鄉鎮危房改造試點建設規劃方案;
(2)集中建房項目審批表;
(3)危房改造戶審批表;
(4)危房改造戶臺帳;
(5)區危改辦所需其他資料。
(二)分散建房和修繕加固的申報與審批
1、程序
分散建房與修繕加固也依申請、村組評議、鄉鎮審核、區審批及市備案的程序進行。
2、村組報鄉鎮危改辦申報的材料包括:
(1)建房對象申請;
(2)試點村組建房方案;
(3)危房改造戶審批表;
(4)鄉鎮危改辦所需其他資料。
3、鄉鎮危改辦向區危改辦報的材料包括:
(1)鄉鎮危房改造試點建設規劃方案;
(2)危房改造戶審批表;
(3)危房改造戶臺帳;
(4)區危改辦所需其他資料。
(三)確定對象與編制規劃
1、確定對象
危房改造對象應按照“三級審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由區危改辦從各鄉鎮調查上報的危房戶中確定。
(1)申請。符合條件的家庭,戶主自愿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審批表。
(2)評議。村委會在受理申請后,通過村民代表會議評議,初定救助對象,并在村務公開欄公示7天,廣泛征求意見。公示無異議的,由評議會簽署意見,村委會填寫并上報鄉鎮;若有異議,則需再評議和公示。
(3)審查。鄉鎮危改辦接到上報的申請后,逐戶審核住房與家庭經濟條件,并拍照留存材料。
(4)審批。區危改辦接到鄉鎮上報的材料后,組織抽查,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進行審批。
2、編制規劃
區建設局負責制定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專項規劃與建房標準,經審查后實施。各鄉鎮應依據任務和調查結果進行改造區域、數量布局及建房用地的統一規劃。
(四)檢查驗收
區危改辦將定期不定期對改造工程進行檢查。項目竣工后,鄉鎮危改辦需報告并進行初驗,合格后再上報市危改辦接受檢查。
七、保障措施與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需把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列為重要任務,組織協調力量,確保完成改造任務。區與鄉鎮由政府分管領導成立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各部門的職責包括:
1、區建設局負責農房設計圖集和施工方案的編制,指導和督查工程質量及進度。
2、區發改委協助爭取各類補助資金,統籌項目資金投入。
3、區財政局監督補助資金的使用情況。
4、區監察局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5、區審計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6、區民政局負責貧困戶的核查和統計。
7、區交通局與水利局負責相關基礎設施的建設與資金傾斜。
8、區國土局負責有關土地審批工作。
9、區規劃局負責村莊規劃的指導。
10、區扶貧辦與其他部門相互配合,共同推進項目實施。
鄉鎮政府應列支專項經費,抽調技術力量,確保項目的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管,避免事故發生。
(二)明確工作職責。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合作,各司其職,形成合力。鄉鎮政府為具體實施單位,負責對象的確定、項目規劃及實施方案的制定。
(三)落實責任制度。鄉鎮政府需把危房改造工作納入年度考核,逐級簽訂目標責任狀。工程質量與安全督查驗收需嚴格把關,相關責任人應承擔法律責任。
(四)嚴肅工作紀律。鄉鎮政府需將工作列為廉政建設重點,嚴格執行各項制度,杜絕不當行為與事故發生。
(五)健全檔案管理,執行一戶一檔的管理制度,確保資料完整。
(六)獎懲措施,對表現突出的單位與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工作不力的單位則應受到處罰。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14篇
為提高農村困難群眾的居住條件,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湖南省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20xx〕70號)精神,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以人為本、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以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住房安全問題和實現住有所居為目標,以農戶自籌為主,輔以政府適當補助和社會參與等措施,努力改善我縣農村貧困家庭的居住條件和人居環境,推動農村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設。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自愿自主的原則。農村困難戶是危房改造的主體。在政府支持和補助的充分尊重他們的意愿,堅持自主、自愿原則,鼓勵農村居民發揮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自力更生建設美好家園。
(二)堅持因地制宜、經濟實用的原則。在充分考慮政府財力和農民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實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導農村建設減災抗災、符合規范、造價適中、能滿足基本需求的房屋,逐步改善貧困戶居住條件,避免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
(三)堅持嚴格管理、規范操作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明確扶助政策、申請條件和補助標準,落實各級責任,建立管理制度,規范管理和操作流程,嚴格把控農戶申報、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等環節,確保民主評議和陽光操作,接受社會監督。
三、工作目標
根據縣委、縣政府的安排,計劃于10月底前全面完成3300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
四、時間安排
全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自8月1日啟動,至12月10日結束,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組織準備(8月1日—8月30日)
1. 調查、統計、核定危房改造對象,建立危房改造戶檔案(8月1日—8月20日);
2. 成立領導小組,制定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8月中旬);
3. 召開全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動員大會,層層簽訂責任書(8月16日);
4. 向省、州上報全縣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及補助對象名單(8月中旬)。
第二階段:項目實施(8月1日—10月30日)
相關部門、鄉鎮和村組負責督促與幫助危房改造戶的住房新建或維修改造工作,確保對象戶及時入住,并整理完善各種臺賬資料。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11月1日—12月10日)
1. 縣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全縣危房改造工作進行檢查驗收(11月10日—11月20日);
2. 迎接省州檢查組進行檢查驗收(11月21日—12月10日)。
五、補助對象、補助標準、資金管理和申報程序
(一)補助對象
本次農村危房改造對象包括:
1. 分散供養的五保戶;
2. 低保戶;
3. 貧困殘疾人家庭;
4. 其他貧困戶;
5. 因災倒房戶。
須優先幫助需要解決基本安全住房的危房戶,合理確定補助對象。
(二)補助標準
根據當地實際及建房戶的困難程度,分類設定補助標準。原則上,新建房屋補助資金為10000元,修繕加固的房屋每戶補助3000元。
(三)資金管理
嚴格按照《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湖南省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實施專項管理、專賬核算和專款專用,禁止截留、擠占和挪用。縣里設立專門的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賬戶,集中管理補助資金,補助資金原則上按工程進度直接通過銀行一卡通發放給農戶。縣里將設立農村危房改造投訴電話,并定期組織人員對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并嚴肅處理。
(四)申報程序
建房對象的確定按以下程序進行:
由建房對象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村民小組民主評議后公布,村委會向鄉鎮人民政府申報→鄉鎮根據村委會的申報意見進行審核→縣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鄉鎮的審核意見進行審批→審批結果報州、省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六、實施要求
(一)突出重點,有序推進
農村危房改造主要是鑒定屬于整棟危房(D級)或局部危險(C級)的房屋進行新建或維修加固,重點幫助對象為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因災倒房戶和其他貧困戶。我縣的農村危房改造要求做到“六到戶”:一是任務到戶,8月20日前將危房改造對象落實到戶并明確開工和竣工時間,并讓戶主簽字做好施工準備;二是公示到戶,公示每個農村危房改造戶的姓名,確保工作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三是資金到戶,補助資金須由縣民政局按照標準通過縣信用聯社打卡到戶,實行社會化發放;四是建檔到戶,建立每個建房戶的基本信息檔案;五是標識到戶,新建和修繕的房屋竣工后需在顯眼處掛上統一標識牌;六是驗收到戶,督促檢查建房進度及資金落實情況。
(二)科學設計,規模適度
農村危房改造要量力而行,注重實效,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1人戶30平方米左右,2人戶40平方米左右,3人戶以上60平方米左右,房屋結構須符合安全標準,并設置配套設施,能夠滿足居民生活需求。
(三)依法建設,合理規劃
農村危房改造應依照法律規定辦理手續,合理選擇建設地點,避免出現規章建筑并確保符合村鎮建設的總體規劃要求。
(四)依靠群眾,整合資源
堅持村民自主建設為主,政府和社會幫建為輔,調動群眾的積極性與主動性,整合各方資源共同推動危房改造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成員單位的職責,確保項目順利開展。
(二)明確主體。由縣人民政府負責,鄉鎮和村委會具體實施,形成政府主導、民政組織、部門配合的合作局面。
(三)強化管理。對農村危房改造申報及審批資料進行規范管理,確保信息完整,定期匯報進度,確保項目質量與安全。
(四)細化責任。各責任單位要積極配合,履行職責,確保危房改造的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15篇
(一)方案制定。各鄉鎮在實施危房改造工作前,要全面研究并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確保改造工作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方案中應包括改造對象的確定標準、資金來源以及施工人員的選拔等內容。需報縣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獲得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進度安排。鄉鎮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改造進度,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在實施過程中,要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各村的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調整,并將進度情況報縣領導小組,以便做好統籌協調。
(三)資金保障。各鄉鎮必須確保危房改造項目的資金落實到位,不得出現挪用或截留資金的現象。對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制定規范流程,確保透明度,并定期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審計,確保每一筆資金都用到實處。
(四)質量監督。危房改造的質量直接關系到群眾的生活安全,各鄉鎮要建立健全監督機制,確保施工單位嚴格遵守相關規范,按時保質完成改造任務。縣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各鄉鎮的工程質量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五)宣傳引導。各鄉鎮要積極開展危房改造政策的宣傳工作,讓廣大群眾了解相關政策和具體措施,提高他們的參與積極性。可以通過典型案例的宣傳,樹立先進模范,激勵更多的困難家庭參與到改造中來,確保項目的順利推進。
(六)績效評估。各鄉鎮在項目完成后,要進行全面的總結與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并向縣領導小組備案,報告中應包含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解決辦法及后續建議等。評估結果將作為鄉鎮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16篇
為落實省、市關于加強基層建設年活動的要求,切實推進幫扶村的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以保障貧困群眾的基本居住安全,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對幫扶村貧困群眾的危房進行改造,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省級加強基層建設年活動的重點任務之一。各縣(市)住建局需準確把握農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在遵循相關政策、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依照《滄州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規程細則》進行規范操作。將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計劃指標優先向幫扶村傾斜,利用政府補助、幫扶單位支持及社會力量等多種措施,重點改造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的危房,以解決其基本居住安全問題,推動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制度的完善。
二、工作任務
各縣(市)住建部門要聯合相關單位、駐村工作組、鄉(鎮)及幫扶村,依據實際情況,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工作目標。結合全市農村危房改造計劃,重點對居住在危險場地、D級(整體危險)及C級(局部危險)危房中的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及其他貧困戶進行改造。根據初步調查,在592個幫扶村中,預計需要改造的貧困戶約為1849戶。年內,幫扶村危房改造覆蓋率應力爭達到85%,確保盡可能實現全覆蓋。
(二)時間安排。各地要迅速開展工作,按照相關政策和程序,盡快確定改造戶。計劃在5月底前全面開工建設,10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造并進行縣(市)驗收。
三、資金籌措及改造標準
(一)資金籌集。依據相關規定,國家與省給予一定補助,縣(市)應根據幫扶村的貧困程度及危房改造方式,按相關規定對改造戶進行分類補貼。市、縣(市)財政需加大對農村危房改造的資金投入,幫扶單位也應積極支持。
(二)改造標準。翻建及新建住房的建筑面積應原則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各地需通過危房改造方案設計,為改造戶提供符合當地農民生活習慣、體現民族和地方特色,并能夠傳承和優化傳統建筑技藝的方案,以滿足基本住房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合理確定補助對象。各地需遵循“農戶申請、村級初審、鄉級審查、縣級核準”的程序,根據生活最困難和住房最危險者優先原則,合理確定危房改造戶,提前做好改造準備。
(二)協助辦理相關手續。縣(市)建設主管單位應協助危房改造戶辦理相關建設手續,并幫助協調解決需要搬遷的改造戶的建設用地。確定的危房要盡快開工,爭取早日投入使用,以發揮投資效益。
(三)提供技術服務。對已確定的改造戶,建設部門應及時提供設計方案供農戶選擇,指導施工隊伍或建筑工匠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技術規范進行施工作業。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派遣技術人員進行巡回指導,加強對危房改造施工的管理,確保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并協調建筑材料的供應。當地地震部門應與建設部門協作,提供地震安全方面的技術服務。
(四)整合資源。對危房改造戶較多的村莊,可以實施統一規劃和設計、集中連片建設,推動村莊規劃、危房改造及基礎設施建設的協同發展。在改造過程中,統籌整合道路、供水、沼氣、環保、扶貧開發及改廁等項目,發揮綜合效益,以危房改造提升村莊居住環境。
(五)建立信息報告制度。從正式計劃下達的下月起,實行農村危房改造月報制度,每月25日前將當月改造進展及資金使用情況逐級匯總上報(參考滄建[20xx]71號文附表),各縣(市)住建局負責匯總上報,市住建局每月通報各縣(市)幫扶村改造進展情況。
(六)驗收工作。各縣(市)在危房改造完成后,應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及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驗收。符合村莊規劃且經設計、施工單位共同確認質量合格的,才能交付使用,確保改造質量和綜合效果。
(七)檔案管理。按照《滄州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規程細則》中有關要求,完善農戶危房改造檔案,實行一戶一檔,確保信息管理的規范性。同時將相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確保全面、真實、完整反映工程進展情況,以便掌握工作進展,切實監督政策實施,為政策完善提供依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建設部門應加強對幫扶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領導,建立協調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制定實施方案,確保工作按節點推進。與當地基層建設年領導小組辦公室及駐村工作組保持良好溝通,爭取支持,加大工作推進力度。
(二)落實責任。市住建局負責全市幫扶村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市基層建設年活動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做好配合。縣(市)住建局負責本地幫扶村改造工作,加強基層建設年活動的督導協調,鄉(鎮)與幫扶工作組應組織確定改造戶,指導農戶實施改造,及時匯總信息并反饋。
(三)強化監督檢查。市住建局將聯合相關部門加強對各縣(市)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任務落實。各縣(市)住建局需每半月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市局將每月通報、調度并開展重點督查。各縣(市)也應建立定期通報、調度制度,確保工作的落實與按時完成,滯后或不達標的行為需接受相應的處罰。
(四)完善考核機制。將幫扶村危房改造情況納入各縣(市)及駐村工作組和幫扶單位的考核內容。各縣(市)住建局與基層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當地駐村工作組進行考核驗收;市住建局和市開展基層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縣(市)情況進行抽查考評。
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第17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政策指導為基礎,通過政府資助、農戶自籌、政策支持和社會互助等多種途徑,加快推進地區危房改造工作,旨在建設一個規劃合理、居住安全、村容整潔、環境優美的美麗家園。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整合民政、扶貧、國土、水利、農業、交通、衛生等多個部門的資金,確保相關惠農支農政策的銜接,統籌推進危房改造工作。
2、群眾自愿。危房改造的申請和改造方式均應由群眾自主決定。在充分考慮困難群眾的經濟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引導和支持他們建造經濟實用、安全的住房。
3、體現特色。注意保護傳統建筑風格,突出地方特色,利用傳統工藝、地方建筑材料,開展建筑節能項目。
4、公開公正。要做到陽光操作,政策、補助對象、補助標準、評議程序及審批結果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管,確保公正透明。
三、目標任務
依據市住建委的部署,結合去年改造資金結余和各鄉的實際情況,年我區計劃實施260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包括:長風鄉80戶,新洲鄉180戶),優先解決經濟艱難、住房危險的困難家庭的居住安全問題。
四、建設時限
3月底:各鄉提交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4月上旬:確定改造計劃與規劃方案;
5月底:危房改造全面開工;
10月底:完成全部危房改造任務;
11至12月:各鄉自查,市級復查,準備省級檢查考核工作。
五、改造方式與建設標準
1、補助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主要包括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及其他貧困戶。
2、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分為重建和修繕加固兩種方式。①重建。原則上整體危險(D級)危房應拆除重建,重建以農戶自建為主,如自建有困難且愿意統建的,鄉人民政府應協助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②修繕加固。局部危險(C級)危房應進行修繕加固,由農戶自行修繕,如有困難,鄉人民政府要主動協助。堅持分散改造為主,傳統村落和危房集中村莊優先安排;有搬遷計劃的村莊不予安排,不得以危房改造名義推進整體遷移。
3、改造要求。①嚴格把握改造對象。各鄉必須優先改造危房最嚴重、經濟最困難的農戶。在確定改造對象時,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規范補助對象審核、審批流程,同時建立公示制度,確保透明。②嚴格執行建設標準。改造后的住房建筑面積應適度,主要部件合格,結構安全、功能齊全。一般情況下,建筑面積應達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戶均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并可根據家庭情況適度調整,但3人以上家庭(包括3人)的人均建筑面積不超過18平方米。各地需引導并規范,防止住房達不到最低標準或群眾盲目攀比。要積極制定符合建設標準的設計方案,保障未來擴建的接口預留。③強化工程監管。各地應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在施工現場開展質量安全巡查與指導。加強對鄉建設管理員和農村建筑工匠的培訓,提升其技術水平,設立咨詢窗口,提供技術服務與糾紛調解。承攬項目的工匠或單位要對質量安全負責,按合同承擔保修責任。鄉建設管理員需在關鍵施工階段到場指導與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告知建房戶并做好記錄。④加強工程驗收管理。年度改造結束后,區城建局、發展改革委及財政局要及時組織驗收,并向上級部門提交報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將對區驗收報告進行復核。對于不合格驗收的,需限期整改;對工作不力、資金未落實、未按時完成任務的,將進行通報批評;對挪用、截留資金的責任人將依法追究責任。
六、資金規模與籌集
農村危房改造主要依靠農戶自籌,政府資助為輔,采取多渠道籌措資金。政府補助分為:1、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重建房屋的戶均補助2萬元;修繕加固的戶均補助0.6萬元。2、其他貧困家庭重建的戶均補助1萬元,修繕加固的戶均補助0.4萬元。
政府補助的部分,中央每戶綜合補助7500元,國家貧困區和特殊政策區,省級每戶綜合補助3000元;一般區,省級每戶綜合補助的標準有所不同。除中央和省級補助,其他補助由市、區共同承擔。
各區要根據既定的目標任務、補助標準及資金總額,合理安排重建和修繕戶的數量。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要成立民生工程領導小組,并建立部門之間的聯系會議制度,確保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順利進行。各區住建局和鄉鎮要建立相應的機構,促進改造工作的推進。
(二)明確責任,強化管理。各區要負責項目的實際實施,審批建設規劃,落實資金和用地,并將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考核內容。改造工作要嚴格審核對象,完善村莊規劃,確保工程質量和驗收管理。市住建委將進行抽查,并通報結果,若發現問題,需限期整改;對工作不力、未落實資金的,將進行通報。
(三)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各地要將危房改造與衛生運動、文明創建活動相結合,運用多種傳播渠道及時報道進展,宣傳優秀案例與經驗,激勵干部群眾積極參與,形成支持的良好社會氛圍,并倡導科學、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斷提升村容整潔意識,推動危房改造的高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