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應急響應計劃(精選5篇)
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旨在提升學校和幼兒園等機構對自然災害的應急響應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及財產保護。預案包括責任人和指揮組織的明確分工,強調快速報告和及時處理。重點措施包括普及防災知識、定期安全檢查、建立應急通訊網絡,確保在災害發生時可以迅速轉移師生、提供救助和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因管理疏忽造成的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強調在自然災害發生時,優先保護師生安全,確保信息透明、反應迅速,以降低災害造成的損失。
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 篇1
一、責任人:
學校管理層
二、事件處理組織:
自然災害應急指揮小組。
三、報告流程:
(1)應急指揮小組在第一時間抵達事發地點進行統一指揮。
(2)由學校管理層向相關教育主管部門進行匯報。
四、預防及應對措施:
(1)應急領導小組應向全體師生普及有關臺風、暴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自救知識,提高師生的防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2)后勤部門需對校園內的建筑物、排水系統、電氣設備、消防設施、樹木以及窗戶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信息員在接到上級指令、天氣監測預報或停課通知后,需立即通知學校管理層采取相應措施。在緊急情況下,當未收到停課通知時,由應急指揮小組集體商討決定應對措施。
(4)學校管理團隊在收到惡劣天氣預警時應做好應對準備。發生災情時,后勤主任需在放學前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校園內懸掛物。管理層要組織各班主任確保教室門窗關好,并增加值班人員。
(5)一旦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應急指揮小組應統一分配人員,各負其責展開自救和救助工作,遵循“先救人、后搶物”的原則。需做好災后衛生防疫,防止傳染病在校園內的擴散。
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 篇2
為了有效提升幼兒園在自然災害事件中的應急處理能力和水平,規范應急工作,降低或消除自然災害帶來的傷害,確保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減少國有資產的損失,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1、本預案所涵蓋的幼兒園為:中心幼兒園。
2、本預案所涉及的自然災害應急事件包括:臺風、洪水、干旱、地震、山體滑坡、火災、冰雹及暴雪等,造成的幼兒園建筑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斷等應急事件。
二、工作目標
1、增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兒園及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網絡,實現早預警、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響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自然災害不危害師生安全及財產安全。
三、工作原則
1、防范為先,常備不懈
通過經常性的自然災害預防知識宣傳,提升幼兒園師生日常安全防護意識。定期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盡力減少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指揮
嚴格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實施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確保依法管理,違法行為依法追責。幼兒園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相關的預防、指揮、協調和處理工作。
3、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和控制工作需做到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對于責任落實,由各班主任負責,教師以工會小組為單位,由工會主席進行管理。
4、快速響應,高效運作
建立預警及快速響應機制,增強各類人力、物力及財力的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需迅速響應,及時高效地進行處置。
四、組織管理
組長:周燕娟
副組長:王悅芳、蔣曉紅
主要職責:
1、在鎮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導下,負責全鎮幼兒園自然災害預防工作。
2、監督、匯總和收集全鎮幼兒園的自然災害事件信息,研究和分析相應的預防措施。
3、根據季節變化及情況,普及自然災害的預防知識。
4、指導和檢查各班落實自然災害事件的防范措施。
5、總結并推廣部分班級應對自然災害事件的成功經驗。
6、協同相關部門做好因自然災害引發的處置工作。
7、在鎮、村領導的指揮下,迅速開展因自然災害引發的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
1、重視并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自然災害的預防工作納入幼兒園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
2、幼兒園應定期對校舍、場地、圍墻、山坡、水溝、煙囪、電線、樹木等進行自查,及時發現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師生的疏散安排。
4、增加對幼兒園基礎設施的投入,確保對自然災害多發區域進行有效加固。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
1、幼兒園在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專用值班電話87563287。
2、嚴格按照制度報告重大自然災害事件,確保信息報送暢通,無論是在何種情況下都要及時上報。
3、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隱瞞、延誤或虛報事件,并不得授意他人隱瞞及虛報。
4、設立自然災害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及個人有權向幼兒園報告自然災害隱患,并向相關部門舉報幼兒園未履行應急處理的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具體情況,結合幼兒園的特點,應當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做好應急反應和處置,確保組織、人員和資金到位,以最快且最有效的方式處理事件,保障師生安全。
八、責任追究
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幼兒園的主要負責人為安全工作的首要責任人,全面負責師生安全及校園穩定工作。實施責任追究制,對于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較大事故,必須進行嚴肅調查,確保事故原因查清,責任人處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實,同時要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如因失職、管理疏忽導致自然災害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 篇3
為提升我校在自然災害中的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健全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帶來的損失,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校舍完整,維護校園的穩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是針對校園內發生自然災害后,對受災師生的學習與生活進行緊急救助的具體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臺風、大雪、洪澇、冰雹、地震等自然災害后緊急救助的響應。
一、指導思想
秉持“預防為主,災時準備,警惕常在,群防群治”的原則,增強全校師生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師生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的自救能力,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降低因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
二、領導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校的救災工作。救災領導小組以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為基礎,組成如下:
由主管院長擔任總指揮,凈月校區管理辦公室主任為副總指揮,副主任擔任各小組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副組長,各部門成員為組員。設立救災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地點設在綜合管理科。
三、緊急工作
(一)及時向市教育局匯報災情及救助工作進展,處理校救災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和日常事務。
(二)與區民政局聯絡,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三)負責災后防疫和校園衛生整治工作,聯系防疫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
(四)落實災后校園各項安全標準和措施,監督檢查災后學校的飲水和食品衛生情況。
(五)做好危困教職工的救助以及校園災后重建工作。
(六)確保救災信息的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加強災后值班紀律。
四、災情報告
要密切關注氣象、地震及災害預警部門發布的災情預警信息。在自然災害發生后,總務處必須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區救災辦公室報告相關情況,啟動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災害后果,救災工作的進展情況及受災師生的生活安排。
五、應急反應
(一)救助領導小組迅速進入工作狀態,研究決定救災工作事宜。
(二)快速組織受災師生按照預案進行緊急轉移,安排他們的學習和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匯集和分發工作。
(三)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六、防災制度
(一)保衛處應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園內的教室、地下排水管道、配電房、食堂及消防設施等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反饋,并監督整改。
(二)保衛處制定并實施搶險救災方案,組織和訓練校內師生進行模擬演練。全校兩千余名師生應做好緊急疏散及保護校園貴重物品的工作,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疏散演練。
(三)辦公室在接到上級指令或天氣監測預報系統、預警信號需停課時,使用學校通訊網絡設備第一時間將信息傳達給相關老師、學生及家長,立即采取停課放假措施。
(四)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隨時與上級主管部門保持聯系,在接到臺風、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時,迅速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
(五)發生災害時,后勤人員應在下班前切斷電源,檢查并加固窗外懸掛物品,檢查旗桿和墻報欄,防止高空懸掛物和物品跌落傷人。
(六)各處室、年級組、班主任負責確保室內門窗關閉完好。電腦室的老師需檢查電腦室內電腦總電源的開關。
(七)如發生破壞性災害,及時做好自救應對工作,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的精神,開展自救行動。
(八)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進行災后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內傳播,確保大災過后無大疫。
(九)災后應科學安排學習內容和課時,盡快恢復正常的校園教育教學秩序。
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 篇4
一、編制依據
二、目的
制定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旨在有效預防和控制由自然災害引發的重大事故,并采取果斷的應急措施,以最大限度減少可能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三、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
應急響應團隊:
組長:項目主管
副組長:生產副經理及總工程師
組員:工程部、設備部(機電部、材料部)、人力資源部、辦公室、調度室、生產作業區
辦公室設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長或安全監督員擔任辦公室負責人。
2、職責
應急響應團隊:負責制定本項目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并組建專業救援隊伍。將預案及隊伍建設情況報送公司應急響應中心,事故發生時迅速組織救援,并如實上報事故情況,向指揮中心請求支援。
(1)根據自然災害現場的情況,有權調動管轄范圍內所有人員和設備資源。
(2)根據自然災害現場情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進行總體安排和協調。
(3)督促、檢查并指導各作業區定期進行自然災害演練和隱患排查。
辦公室:負責統計事故隱患情況,協助防護工作,并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及時上報救援團隊。
組長:負責本項目自然災害應急響應的現場指揮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進行應急響應的指揮工作。
項目工程部:負責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并實施搶險方案。
設備部:保障設備、物資的調配,以確保后勤支持的順利進行。
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救治及送醫工作,并調動公司人員參與現場救護。
辦公室及調度室:負責對外溝通、車輛調度等工作。
生產作業區:
(1)定期組織自然災害應急演練,培訓人員掌握有關知識,如應急救護、設備使用等;
(2)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并定期檢查,確保有效使用;
(3)在自然災害發生后,根據現場情況進行應急處理,并及時報告應急響應團隊。
辦公室電話:
3、資源配置
4、項目部每月在綜合評比中定期對作業區的應急設施和自然災害隱患進行詳細檢查。
四、應急響應
1、當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時,現場人員應采取相應措施控制事態擴大,如切斷可能受影響的電源。
2、現場人員應立即通知作業區主任和調度員,同時電話報告項目部的工程部或辦公室;工程部電話:xxxxxx;辦公室電話:xxxx。
3、項目部接到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后,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組織相關人員、設備、設施及器材,迅速前往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擴大,同時:
(1)負責組織救助自然災害中受傷人員的工作,認真保護事故現場,所有與事故相關的物體、痕跡和狀態不得破壞。如需移動某些物體以救助受傷人員,必須做好標記,可以盡量錄像或拍照記錄事故現場及搶救過程。
(2)在發生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后,應立即通過傳真或電話向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門報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隱瞞、延遲報告或虛假報告。
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門電話:
公司傳真:
4、若事態無法有效控制,在應急響應團隊統一指揮下,需迅速向當地相關部門或公司求援,必要時進行人員疏散。在當地公安及消防部門的指揮下對現場情況進行清理,妥善安撫受災人員及其家屬,并配合公安機關及消防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應急救援聯系電話:
當地政府辦公室電話:
火警:119
5、若因自然災害導致員工傷亡,應立即啟動《員工傷亡事故應急預案》,并與當地醫院取得聯系,安排車輛送往治療。
地方醫院急救電話:
6、糾正與完善
自然災害事故調查結束后,事故單位應結合現場的救援情況對預案進行分析和研究,適時進行補充和完善,并報告公司應急指揮中心。
五、相關/支持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災害防治法》
2、《城市自然災害應急管理辦法》
3、《自然災害事故安全管理辦法》
六、相關記錄
1、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小組成員名單
2、義務救援隊人員名單
3、應急設備及設施清單
4、義務救援人員培訓及演練情況記錄
5、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記錄
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升我地區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有效防范和應對各類自然災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做到及時、有序、高效、科學的實施自然災害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災害防治法》,《自然災害應急條例》,《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災害應急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第二條 自然災害應急工作堅持“以防為主,積極應對”的原則。
第三條 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一把手”作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實施政府統一領導原則,落實準備和響應原則以及分部門協作的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和應急響應工作負有重要責任,各相關單位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負責人責任制。
第四條 預防和應對自然災害,保護生態環境是每位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二章 組織指揮及職責任務
第五條 實行自然災害應急行政領導負責制,我地區成立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由主要領導擔任指揮長,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擔任,其職責是:檢查、監督本地區貫徹執行國家應急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措施,指導應急工作。具體成員如下:指揮長:王偉,副指揮長:李華,張磊,陳晨。
第六條 我地區成立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并設立自然災害工作辦公室,由副指揮長李華擔任辦公室主任,專門負責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第七條 自然災害應急工作辦公室,應堅持領導班子帶班值班制度,主要職責:
(一)確保貫徹執行上級關于自然災害應急的相關規定和指示。
(二)負責日常的自然災害應急值班,建立應急預警系統,視頻監控,以及應急物資管理工作。
(三)開展公眾教育,重點在災害高發期開展應急宣傳活動。
(四)動員社會力量制定和完善自然災害防范的地方性規定,并督促實施。組織志愿者在重點區域進行巡查,確保安全。
(五)組織落實以專業隊伍與社會力量相結合的應急救援隊伍,指揮處理一般災害事件。
(六)查處違反應急管理規定的責任人,對小規模自然災害的案件進行處理,配合相關執法部門查處重大自然災害案件。
(七)檢查和督促各二級單位的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開展檢查評比活動,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制定措施,預防自然災害的發生。
第三章 自然災害應急響應
第八條 自然災害事件往往具有突發性,尤其是在夜間響應較大的自然災害時,難免可能造成救援人員傷亡。在組織應急響應過程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指揮有序,盡快控制和消除災害影響,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并盡量避免救援人員的傷亡。
第九條 指揮原則。
一、應急指揮員在接到災情通知后,應迅速組織出動救援隊伍,實行“早發現、早響應、早處置”的原則,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靈活調整應急策略,優先控制險情并創造有利條件進行救援。
二、首批救援人員若未能有效控制險情,應急指揮員需對現場情況及未來發展做出快速分析,及時向上級報告,并尋找有利時機進行救援。
三、當險情較為嚴重時,現場指揮員可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有組織管理能力的負責干部擔任現場救援負責人,采取集中力量進行突破以及多方圍堵等戰術。
四、救援人員發現險情比較嚴峻時,不得盲目接近險區,應采取防御姿態,尋找有利時機進行應對,切勿冒險,如險情威脅到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應及時命令撤離,始終以保護人身安全為首要原則。
五、自然災害處理完畢后,救援人員不得立即撤離,應留一定人員現場清理和監控,待確認沒有殘留危險后方可撤離。
第十條 組織指揮程序
一、轄區內一旦發生災情,30分鐘內本地區主要領導和應急指揮人員應到達現場,組織指揮應急響應,同時在10分鐘內及時向上級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二、如遇到力量不足或無法控制的災情,應及時向上級申請支援。
第十一條 應急響應原則
在應急處理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優先將應急保障措施落實到原住民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上;在應急戰略上,要尊重自然規律,采取有效結合,做到迅速反應、科學救援,集中力量打好殲滅戰;在應急戰術上,應采取全面打擊與局部配合的方式,靈活運用多種手段進行應急處理,最大限度減少自然災害對生態環境和社會造成的損失。
應急力量使用上,應堅持以專業救援隊伍為主,必要時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救援工作,并在責任落實上,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建立應急救援和事后處理的責任制。
第四章 后期處置
第十二條 應及時與相關部門共同對自然災害發生的原因、責任人、受損面積及人員傷亡情況進行調查與評估,并向地方政府提交評估報告。
第十三條 自然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總結分析此次自然災害的發生原因,吸取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以提升后續應急管理能力。
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
第十四條 對在應急響應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五條 對造成自然災害的責任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由相關司法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