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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方案模板10篇

922個月前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旨在規范事故管理,提高應急響應能力,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社會正常運轉。該預案適用于生產安全事故的編制、評審、發布及演練等工作,強調綜合協調與分級負責的管理原則。應急預案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單位實際,明確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及應急程序。預案分為綜合、專項及現場處置方案,需定期評審和修訂。應急響應指揮部負責事故處理,設有多個工作組協同工作,確保高效處置事故。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控制危險源,并組織救援,確保現場安全和恢復生產秩序。各單位需配備應急物資,開展培訓與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目的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優化應急預案體系,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用性,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做出有效應對,最大限度減少事故帶來的影響和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及國務院相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的相關制度和流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及修訂等各項工作。

第三條職責

應急預案的管理應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及區域管理負責制等原則。

 第二章編制

第四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

(三)綜合本單位的風險評估結果;

(四)應急組織及人員職責明確,落實措施具體;

(五)包含明確、具體的事故防范措施及應急程序,符合應急能力要求;

(六)具備可行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和單位的應急需求;

(七)應急預案要素齊全且信息準確;

(八)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人員

應急預案的編制團隊由安全科、技術質量科、生產計劃科、機動科、辦公室、勞人科、工會及黨群等部門人員組成,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參與。各部門應根據風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結果,重點編制廠級應急預案,涉及多個單位的緊急情況由主管部門(或其指定單位)負責編制。

第六條應急預案的體系與內容

應急預案編制小組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結合本單位的風險源及特性,編制各類應急預案,建立全面、上下銜接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一)綜合應急預案是對本單位應對事故和突發事件的總體方案,闡明應急政策、組織結構及職責、行動措施和基本程序,其編制應包括:

a)明確應急機構及總指揮和各級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b)說明危險物質的性質及危害;

c)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原因,相關預防和保障措施;

d)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的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有效措施以及人員撤離應急措施;考慮可能的后果及相應緩解措施;

e)應急設備及物資的調配;

f)重要設備和文件的保護措施;

g)應急聯絡方式,包括外部相關人員和組織的聯系方式;

h)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內容。

(二)專項應急預案針對特定事故類型制定,詳細說明單一應急行動的目的及范圍,涵蓋危險源辨識、措施及程序內容。

(三)現場處置方案針對特定裝置或崗位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內容需具體且針對性強,確保相關人員熟練掌握,通過演練提高反應和處置能力,包括危險性分析、事故特征、處置程序及注意事項等。

(四)應急預案應附帶應急組織機構及人員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信息,附帶信息需定期更新以確保準確有效。

 第三章評審、發布、備案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評審

(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按照分級評審原則進行評審,涉及相關部門需征得同意。

(二)有關危險物品的應急救援預案需組織專家評審,評審需形成書面紀要并附專家名單。

(三)評審應關注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完整性、針對性、科學性、操作性和可行性等方面。

(四)各單位每年需對所負責的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評審,發生事故后應負責評審和修訂。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發布

經評審合格的應急預案須由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印發。

第九條應急預案的備案

(一)各級應急預案經評審合格后,由安全科負責匯總并備案。

(二)各專業管理部門需按規定將應急預案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三)需備案的預案包括:廠級綜合應急預案及專項應急預案。

 第四章培訓、演練、修訂

第十條應急預案的培訓

(一)各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確保其能夠有效執行應急救援預案。各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及演練,主要內容包括應急預案體系、組織機構職責、資源保障情況及不同突發事件的處置措施等。

第十一條應急預案的演練

(一)單位應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以檢驗和完善預案,提升應急管理及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或專項預案演練,半年至少進行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二)可組織演練的預案需由主管部門組織,各單位負責相應級別的演練。演練結束后,組織單位需評估效果,并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問題并提出修訂意見。

(三)保持應急準備、響應、評審修訂、培訓和演練的記錄。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的修訂

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存檔。出現以下情況時,應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因兼并、重組等導致組織或經營方式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工藝或技術變化的;

(三)環境變化導致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職責發生調整的;

(五)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八)修訂后應及時上報修訂情況,并依據有關程序重新備案。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按照應急預案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和設備,建立使用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以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事故發生后,相關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力量,并按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確保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資產損失,維護社會正常運轉和工作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推動XX集團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結合其他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XX集團及其下屬單位,針對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重傷(含1人)或經濟損失達到70萬元以上(含70萬元)的生產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的事故。

(四)應急預案體系

綜合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體框架,主要闡明事故應急工作原則,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結構、事故風險情況、預警與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以及應急預案的管理等內容。

(五)應急工作原則

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二、風險描述

(一)XX集團基本情況、主要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XX集團的主要危險源包括道路橋梁工程建設、建筑工地、XX混凝土有限公司、XX混凝土生產有限公司的壓力容器、鍋爐、倉庫等,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以下8類:

1、火災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筑工程(含拆遷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

5、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6、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7、非煤礦山安全事故;

8、其他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在XX集團的統一領導下,由牽頭部門負責,各相關部門協同合作,有序、高效地展開。

(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由XX集團總經理擔任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集團安全督查組、各部門及子公司負責人組成。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由集團安全督查小組負責設置。

1、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監督管理的部門,由該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子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2、事故情況報告由集團綜合辦公室負責。綜合辦公室應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事故信息,新聞稿需經辦公室審核。

3、應急處理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處理組和搶險救災組,警戒保衛組依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4、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物資保障服務方案,主導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與運輸。

5、善后工作由負責事故處理的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指揮長,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特殊情況由集團指定勞動、工會或保險部門牽頭負責善后事務。

(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職責

1、組織相關部門依據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求將損失降到最低;

2、根據事故發生的實際情況,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并對應急工作中出現的爭議進行緊急處理;

3、依據預案實施中出現的變化,及時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方案;

4、在本轄區內有權調用所需物資、設備、人員及場地,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賠償;

5、如遇到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情況,組織實施人員和物資的疏散;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7、及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公眾公布;

8、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完成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預警及信息報告

(一)危險源監控

1、危險源監控方式

XX集團安全督查小組負責區內主要危險源的定期檢查與評估,通過逐級上報的方式進行風險管理。

2、預防措施

各主要危險源單位要落實逐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以及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定期進行防火、防爆及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嚴格實行動火管理,加強對壓力系統及電力設施的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消除各類隱患,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綜合能力。

(二)預警行動

1、預警的條件

一旦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措施。

2、預警的方式

當突發性安全事故發生時,首位發現者應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指揮部應及時研究應對方案并通知相關領導、部門、單位采取相應措施以預防事故的擴大。

3、預警的方法

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引發突發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相關部門迅速采取應對措施,并發出預警狀態通知各職能部門及應急救援隊,持續跟蹤事態發展。

(三)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發布程序

各職能部門及應急救援隊在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突發信息后,需及時研究并確定解決方案,通知相關部門啟動相應預案。

2、信息報告與通知

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后,第一位發現者應主動將信息及時、準確地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主任應立即向副總指揮及總指揮報告。

對于特別重大的安全生產事故,可直接向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報告。

3、信息上報

(1)事故信息應遵循分級上報原則,逐級報告,特殊情況可越級報告。

(2)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現場情況、事故經過、傷亡人數(包括失聯人數)及初步經濟損失預估,已采取措施及其他應報告的情況。

4、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值班室—→本單位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各單位應急救援隊—→各職能部門、各單位。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以及單位對事件的控制能力,將事故分為輕微、一般、嚴重和特別嚴重四個級別。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以下應急響應級別:

輕微事故由本單位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一般事故由本單位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嚴重事故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特別嚴重事故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

(二)事故應急響應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根據職責和權限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安排救援隊伍,及時有效處置與控制事故。

2、應急響應后,各專業組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及緊急處置。

3、現場搶險救援工作應按照應急方案有效推進,若需調整救援方案,須在確保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的前提下進行,并報告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4、若事態急劇惡化,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動員各方資源參與救援工作。

(三)事故應急結束

在所有傷員獲救,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相關標準,排除次生和衍生事故隱患后,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方可結束,所有應急救援隊伍可撤離現場,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后,需明確: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2、需向事故調查組移交的相關資料;

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六、信息發布

由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外部事故信息發布,按照真實、公開的原則發布信息;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內部信息的及時發布。

 七、后期處置

后期處置主要包括:

(一)污染物處理;

(二)事故后果的影響消除;

(三)生產秩序恢復;

(四)善后賠償;

(五)搶險過程及應急救援能力評估;

(六)應急預案的修訂等。

 八、保障措施

(一)通信

詳見附錄二。

(二)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須選拔本單位骨干,組建自己的應急救援隊。

(三)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在專項應急預案中,需明確應急救援使用的物資與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聯系方式等。

(四)經費保障

財務部負責應急專項經費,確定使用范圍、數量及監督管理措施,確保應急狀態下應急資金的及時到位。

 九、培訓與演練

(一)各單位要結合自身特點,積極宣傳、學習事故應急預案及避險、自救、互救知識,提高全員應急救援能力。

(二)各單位、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演練前必須明確演練的內容、規模、方式、頻次、組織、評估和總結。演練后及時總結實戰經驗,修訂完善單位或部門的應急預案。

(三)集團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各單位、各部門的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擁有指導與監督檢查權。

 十、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以下表現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適當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救援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使公司財產和人員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并取得顯著效果的;

4、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出現以下行為的,將對相關單位或個人追究責任:

1、不按規定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及時報告、通報事故情況,隱瞞事故真相,私自處理事故的;

3、拒絕執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命令,甚至在緊急情況下臨陣脫逃的;

4、在應急救援任務中推諉扯皮、不配合的單位或個人。

 十一、附則

(一)術語和定義

以下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預案:

1、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以便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

2、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開展應急行動而進行的組織準備和保障。

3、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相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4、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所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5、恢復

事故影響得到控制后,為盡快恢復生產、工作、生活及生態環境的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二)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需向XX市安監局備案。

(三)維護和更新

應急預案在演練或突發事故后應進行評審,以實現持續改進。

(四)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XX集團制定;在具體實施中如有疑問,由XX集團負責解釋。

(五)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

一、編制目的:

為保障公司生產安全、預防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事故,建立完善的應急管理機制,快速有效地應對和處理突發事件,保護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財產安全,根據實際情況特制定此應急預案。

二、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于某某市xxx區,廠區總面積12000平方米,其中生產車間面積480平方米,倉庫面積400平方米,現有員工35人,主要經營塑料配件的生產和加工。

2、危險性分析:

在生產過程中,我公司使用的化學材料包括聚乙烯和聚丙烯,其中部分原料具有易燃特性。部分化學劑對皮膚具有腐蝕性,直接接觸可能導致灼傷或其他健康危害。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設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及相關應急救援小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負責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⑵、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

⑶、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確保有效執行。

⑷、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響應及時。

⑸、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安全事故情況。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現場消防及應急搶險。

救護組:負責現場傷員的醫療救助。

通訊組:負責現場信息傳遞與后勤保障。

警戒組:負責現場安全警戒與交通疏導。

運輸組:負責傷員的轉運與物資的調度。

四、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責任人。

⑵、定期開展安全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⑶、加強車間通風設施,確保生產環境安全。

⑷、合理謀劃存料,做好原材料與易燃物的隔離。

⑸、定期檢修消防設備,確保設施完好有效。

⑹、建立快速報警機制,確保及時響應。

2、報警與通訊:確保單位的消防和通訊設施完好無損。

①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滅火器、消防砂、防火泵、急救包、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每位管理員配備一部移動電話。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護目鏡、工作服、絕緣手套。

五、應急響應:

1、事故處置措施:

⑴、發現火情后,現場員工應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火勢,并迅速上報。

⑵、滅火組應根據應急響應流程,使用合適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并優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需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指揮,若總指揮不在現場,則由副總指揮負責。

⑷、警戒組依照火災類型與危害程度劃定危險區域,做好現場隔離與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應對傷員進行救治并及時送往醫院。

⑹、運輸組負責調度消防物資,確保及時運送到位。

⑺、通訊組應根據火情撥打報警電話,并在顯眼位置引導消防車進場。

⑻、參與救援的人員需做好自我保護,確保自身安全。

2、化學品傷害處置方案:針對皮膚灼傷:

①、立刻遠離事故現場,脫去受污染的衣物。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受傷部位至少10—15分鐘。

③、切忌在新的傷口上隨意涂抹藥物。

④、根據傷情由急救組和運輸組負責傷員送醫。

⑤、若眼睛受到傷害,需立即用清水沖洗,同時撐開眼皮。

六、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后,總指揮部應組織人員對現場進行警戒,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確保現場痕跡不被破壞,并配合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總指揮部將安排必要的修復工作,并總結經驗教訓,以防止類似事故的再發生。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4

 1 總則

1.1 目的

為了有效應對突發性的生產安全事故,確保事故發生后能夠快速采取有效措施,合理有序地組織實施事故搶險和救援行動,從而提高本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能力,規范應急管理,完善應急響應流程,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省安全生產條例》、《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并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修訂我市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3 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范”的原則,采取科學、高效、有序的方式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不斷將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置于首位,努力減少事故帶來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1.4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和范圍:

凡在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均適用本預案。

 2.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2.1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政府的統一組織和管理下,由相關部門負責實施。

2.2 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長、市委辦公廳主任、市政府辦公廳主任、市安委辦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檢察院、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市督查辦、市總工會、市團委、市婦聯、市維穩辦、市發改局、市信訪局、市教體局、市經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牧科技局、市廣電局、市衛計局、市扶貧移民局、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市防災減災局、市政局和市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3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警戒保衛、現場救援、醫療救護、環境監測、物資供應、善后處置、穩控措施和宣傳報道9個工作組,各組主要職責如下:

2.3.1 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開展事故調查處理的各項工作,由安監局與行業監管部門負責主導,并依據指揮部的統一部署開展。

2.3.2 警戒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護、治安管理及交通疏導,組織救援受害者,疏散或撤離危險區域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劃定警戒區,限制人員及車輛進出,預防并制止破壞行為,維護社會治安,對有關人員進行監控,防止其逃逸。實施工作由公安局牽頭,具體任務由指揮部統一安排。

2.3.3 現場救援組:根據事故的類型,指揮長指派現場指揮負責人,負責現場的指揮與協調,及時將現場信息反饋給指揮部,如情況緊急可先行處置并隨后報告。

2.3.4 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急救隊伍,利用醫療設施搶救傷員,并迅速調配救護所需藥品。實施工作由市衛計局負責,其余鄉鎮衛生院協作,具體任務由指揮部統一安排。

2.3.5 環境監測組:根據事故發生性質,運用環境監測裝備,及時評估有毒有害物質對空氣、水源、人體、動植物及土壤造成的實際及潛在危害,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影響擴大。實施工作由市環保局牽頭,有關鄉鎮政府和部門協同,具體任務由指揮部統一安排。

2.3.6 物資供應組:根據事故情況,協調相關部門及鄉鎮或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及救災物資,安排救災人員的飲食,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實施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財政局、發改局、經信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協作,具體任務由指揮部統一安排。

2.3.7 善后處置組:依據指揮長、副指揮長的統一安排,成立事故善后工作組,協調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確認傷亡人員身份,及時通知事故單位及其所在鄉鎮、部門告知傷亡人員家屬,安排接待與安撫工作,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進展情況。

2.3.8 穩控措施組: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及時消除事故帶來的潛在穩定隱患,防止死傷者家屬的過激行為。由市維穩辦牽頭,具體任務由指揮部統一安排。

2.3.9 宣傳報道組:負責指導媒體進行信息報道,由宣傳部牽頭,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

2.4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職責

2.4.1 指揮部職責

2.4.1.1 發布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4.1.2 按照《預案》程序組織協調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

2.4.1.3 隨時掌握《預案》的實施情況,并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緊急處理。

2.4.2 辦公室職責

2.4.2.1 在指揮長、副指揮長的安排下,協調相關部門、鄉鎮政府等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救災;

2.4.2.2 根據事故的狀態,在指揮部指揮下完善應急預案;

2.4.2.3 協助上級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處理的協調工作;

2.4.2.4 適時發布公告,公開事故的原因、責任和處理意見;

2.4.2.5 組織《預案》的演練,及時修訂、補充和完善在演練中發現的問題。

2.4.3 通訊聯絡

見附件《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通訊聯絡表》

 3. 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3.1 事故報告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必須:

3.1.1 立即向110或119報警,同時報告市委應急辦、市政府應急辦和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市安監局)及相關管理部門。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后10分鐘內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報告。

事故應急上報及聯絡電話和傳真:

市委應急辦電話和傳真:2874366

市政府應急辦(市防災減災局)電話:2876778,傳真:2876779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和傳真:2832844

3.1.2 事故報告需包含以下內容:

3.1.2.1 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聯系電話和報告人;

3.1.2.2 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及初步財產損失估計;

3.1.2.3 事故原因與性質的初步分析;

3.1.2.4 事故搶救及處理情況和采取措施;

3.1.2.5 需要相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事項。

3.1.3 較大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對外報告與公布,統一由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管理,相關部門按規定及時上報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3.2 事故現場保護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的部門在開展搶險救援的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避免與事故相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移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好標記或繪制現場示意圖,并撰寫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的重要痕跡和證據。

 4. 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4.1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需立即開展工作,指揮部及下設各工作組的有關負責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告給上級相關部門。

4.2 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盡快對受損的道路、水、電、通信等設施進行修復,以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4.3 公安部門需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與交通疏導,防止和制止任何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并對相關人員實施監控,防止其逃逸。

4.4 衛生計生部門應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醫療設施搶救傷員;藥品企業需及時提供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協同做好搶險工作。

4.5 發改、經信、交通運輸等部門在救援指揮部的指揮下,保障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與運輸。

 5. 其它事項

5.1 本《預案》為生產經營單位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實施救援和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需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處理。

5.2 任何組織和個人均有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5.3 各參與單位應結合實際情況及行業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及時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修訂和補充。

5.4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無理阻礙或拒絕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場所。相關部門接到指揮部下達的任務后,如因玩忽職守而未能按時提供必要物資,導致事故進一步擴大,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5.5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所在地的黨政一把手應立即趕赴現場,按照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全力以赴做好搶險與救災工作。

5.6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

為優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及《國務院關于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xxx號令),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架構與職責

(一)成立xx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鎮長X擔任,分管安全生產和生產工作的副鎮長X為副指揮長。鎮應急管理辦公室、財政局、公安局、國土資源局、工會、衛生院、民政局、電力公司等單位為成員,共同負責全區生產安全事故的統籌指揮與協調。指揮部設立辦公室,地點為鎮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人為劉尚平,負責日常管理、應急預案修訂及綜合協調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多個工作組:

一是綜合協調組。由副鎮長xxx擔任組長,成員包括鎮政府應急指揮部和鎮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和發布;協調各相關部門的工作;及時向上級匯報事故及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并落實上級政府的指示。

二是現場救援組。由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xxx擔任組長,成員有公安局、應急管理辦公室、民兵應急分隊、事故現場村委會及事故相關企業。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救援、控制和保護工作。

三是后勤保障組。由財政局局長xx擔任組長,成員有民政局、電力公司、事故現場村委會及事故相關企業。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物資準備及通信、電力保障工作。

四是醫療救護組。由衛生院院長xxx擔任組長,成員包括相關村衛生站。負責對事故傷員進行現場急救和后續轉移治療。

五是善后處理組。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鎮長xxx擔任組長,成員包括公安局、財政局、工會、事故現場村委會、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企業。負責事故善后處理和受害人員的安置及慰問工作。

六是安全維護組。由公安局局長xx擔任組長,成員有事故現場的村委會及民兵。負責維護現場治安及道路通行,必要時依法控制相關責任人。

二、預防與事故報告

(一)生產安全事故預防

鎮應急管理辦公室需加強對生產企業的巡查,督促企業定期排查隱患,并及時整改。

(二)事故報告

接到較大事故報告后,綜合協調組應在24小時內完成事故報告,包括: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相關單位。

2.事故經過、傷亡人數及初步經濟損失評估。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的應對措施及現場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如情況不全,可先報告已知情況,待后續補充。

三、應急響應

接到重大事故報告后,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預案。指揮部將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統一指揮,調動相關成員及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援。

(一)應急處置措施

1.優先確保人員安全,組織營救被困或遇難者,及時救治傷員;事故現場需妥善保護,如需移動物品,須進行標記并詳細記錄。

2.迅速確認并控制危險源,消除事故影響,防止進一步損害。

3.根據事故性質,迅速恢復電力、通風、提升、排水及通信等系統,確保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并創造條件幫助遇險人員逃生。

4.根據救援團隊的情況,盡快制定具體的救援方案和計劃。

5.協調相關單位提供應急支持,調度各類應急資源;

6.維護治安和社會秩序;

7.研究處理其他重要事項。

(二)應急結束

在確認所有遇險人員安全撤離(特殊情況除外)、事故隱患已消除并采取防范措施后,由現場指揮部組織撰寫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經上級確認后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結束應急狀態。

四、后期處置

由安全維護組和后勤保障組負責事故后不穩定因素的排查與處理,確保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6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防范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范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統一的領導機制、明確的職責劃分、規范的操作流程和科學有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小事故帶來的危害,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依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本轄區具體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2 適用范圍

適用于轄區內所有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 工作原則

1.3.1 以人為本,預防為先。始終將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核心,提升全社會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準備,以盡量降低事故造成的影響。

1.3.2 統一指揮,各司其職。營市街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能力。

1.3.3 平戰結合,資源共享。堅持全局規劃和資源整合,加強培訓與演練,把日常工作與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作為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充分利用兼職應急救援人員的力量。

1.3.4 加強協作,密切配合。相關社區和單位應通力合作,促進信息溝通,確保應急處置的有效性。

1.3.5 廣泛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和培訓,提升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和參與事故處置的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

 2.應急響應組織及其職責

2.1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組織架構

2.1.1 設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統籌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由辦事處主任擔任總指揮,現場總指揮則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部門及社區居民代表組成。

2.1.2 指揮部下設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的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應急體系的建設及指揮部的各項工作安排。

2.2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組織的主要職責

2.2.1 指揮部及其成員的核心職責包括: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8

1. 建立完善的應急組織架構,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各個部門能夠迅速響應生產安全事故;

2. 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流程及人員疏散計劃;

3. 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意識;

4. 加強與專業救援隊伍的協作,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獲得外部支持;

5. 建立信息報告系統,及時收集和傳遞事故信息,確保各級管理人員可以第一時間掌握事故動態;

6. 設立應急物資儲備,確保在發生事故時能夠提供必要的設備和資源;

7. 進行定期的安全培訓,提升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8. 評估和總結事故處理經驗,及時調整和完善應急預案,確保預案的有效性和適應性;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9

D. 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E. 貫徹國家、省、市和區級應急管理機構及相關辦事處的決策部署;

F. 承擔區級辦事處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務;

G. 協助地方政府實施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0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A. 負責統籌和指導轄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督促轄區單位落實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方案;

B. 編制和維護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對轄區單位應急機構和團隊的準備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同時確保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

C. 建立和完善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隊伍、預案及物資等信息數據庫,統一規劃轄區內的應急通信和信息網絡;

D. 組織和指導轄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及相關交流活動;

E. 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相關任務。

3.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及響應流程

3.1 安全事故應急措施的分類

3.1.1 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 采取有效措施處理未爆炸的危險品,并進行人員疏散;

B. 進行現場保護和傷者救助工作;

C. 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類型和數量。

3.1.2 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 迅速抵達事故現場,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受影響區域的其他人員;

B. 協助專業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識別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事故危害范圍及程度,并立即實施封閉、隔離、清洗等措施;

C. 進行傷員救治和現場保護工作。

3.2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 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應立即依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將事故情況同時報告給相應的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xxxxxx)及區安監局(值班電話:xxxx)。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隊、社區居委會應在獲知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 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應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等級進行分類。指揮部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后,應在1小時內向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及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的初步原因及性質判斷;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情況及所采取的措施;協助相關部門和單位處理事故的情況;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若超出辦事處的應急處理能力,應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的支援。

3.3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序

3.3.1 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初步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以下必要措施:

A. 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自救互救;

B. 緊急調配轄區內的應急資源進行處置;

C. 劃定警戒區域,實施必要的管控措施;

D. 進行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情況;

E. 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

F. 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 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和可控性,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如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需報送區相關部門。

3.3.3 預案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部成員與應急救援隊應迅速到位,并配備必要的設備與工具。

3.3.4 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及應急處置的需要,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擔任總指揮,負責制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 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 統一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

C. 積極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現場秩序;

D. 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傷人員,疏散、撤離并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 組織協調各方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

F. 向辦事處及區安監局(電話:xxxxxx)及時報告事態的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 措施要求

A. 參與應急處置的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

B. 若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或疏通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必須進行照片記錄、標志性標記、詳細記錄及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事故現場的重要痕跡及證據;

C. 對于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等危險源,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安全防護,以防止二次災害的發生;

D. 根據現場情況,必要時指揮部辦公室需實行24小時值班,并定期檢查應急救援措施的落實情況;

E.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如出現事故導致的傷亡人數變化等新情況,需及時補報。

4. 應急結束

對于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已有效控制、危險已消除后,應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的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物資征用與補償,事故后重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處理等。確保消除事故造成的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及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 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對應急處置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區相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 獎懲及責任追究

對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且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將采取相應的處分和處罰;若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附則

6.1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并報區安監局備案。為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與新要求,改進和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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