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環境保護突發事件應對方案
為提升企業環保應急管理水平,并確保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我市制定了企業環保應急預案。預案強調可持續發展,要求企業開展環保風險評估,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嚴格項目環保責任,確保符合國家環保政策。工作重點包括全面排查企業環保狀況、加強環境風險監測、制定詳細應急預案、提升員工環保意識等。各縣區環保局需明確責職,組織排查和監測,及時反饋進展,并對環保違法行為加大查處力度。預案實施分為三階段:6月進行排查和監測,7-8月制定應急預案,10月進行總結。通過此預案,力求提高社會對企業環保管理的關注度,確保環境和人民健康的保護。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年企業環保應急預案的通知》、省環保廳《關于加強企業環保應急管理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可持續發展理念為指導,提升企業環保應急管理水平,強化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推動企業建立健全環保應急機制,確保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各企業需認真開展環保風險評估,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國發[20]6號)要求,推動企業建立環保應急預案;嚴格落實項目環保責任,確保新建和改建項目符合國家環保政策。要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排查到位、監測到位、處理到位、整改到位。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明確責任
按照市環保應急管理辦公室的統一安排,各縣區環保局負責轄區內企業環保應急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并定期向政府匯報,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同配合、企業自我管理”的工作機制。
20年是企業環保應急管理水平提升的關鍵一年,各縣區環保局要充分認識本次環保應急預案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和領導,確保預案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二)全面排查,了解企業環保狀況。對照環保風險清單,組織對轄區內企業進行環保狀況的全面排查。排查內容包括企業基本信息、環保手續的合規情況、環保設施的建設與運行情況等,確認并填寫《企業環保狀況排查表》。
(三)加強監測,落實環境風險防控。依據《企業環保應急預案編制指南》,對轄區內企業的環境風險和污染物排放進行全面監測,并認真填寫《企業環境監測情況匯總表》。
(四)制定應急預案,提升應對能力。各企業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環保應急預案,明確應急響應程序、組織機構、職責分工和培訓計劃,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能迅速有效地應對,保護環境和人民健康。
(五)加強培訓,提升員工環保意識。各企業要定期組織環保應急管理培訓,提高員工的環保責任感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每位員工熟悉公司環保應急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應急措施。
(六)信息報告,及時反饋工作進展。各縣區環保局需明確專人負責環保應急預案信息的報送工作,每月25日向市環保應急管理辦公室反饋工作開展情況,確保信息暢通。
(七)強化責任,嚴肅追責
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加大對企業環保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未履行環保應急預案的企業,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并對其進行處罰。
(八)加強宣傳,提升社會關注度
結合企業環保應急工作重點,加強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提升社會對企業環保應急管理的理解和重視。各縣區環保局要確保信息及時、公正地向社會公開。
四、時間安排
(一)排查和監測階段(6月份)
各縣區環保局組織專業人員對轄區企業進行環保狀況的全面排查和監測,并將階段性報告提交市環保應急管理辦公室。市環保應急管理辦公室將不定期對各縣區的環保應急預案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二)預案制定階段(7月、8月)
各縣區環保局根據第一階段的排查和監測結果,要求企業按照規定制定環保應急預案,并于7月20日前上報政府和市環保應急管理辦公室。
各縣區環保局依據政府批示,組織落實環保應急預案的具體工作(9月30日前)。
(三)總結階段(10月份)
各縣區環保局需認真總結本次環保應急預案實施工作,并于20年10月25日前將總結及相關情況報送至市環保應急管理辦公室。市環保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將對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