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應急響應計劃(精選1篇)
環境污染已成為我們無法忽視的危機。面對突如其來的污染事件,制定一套切實有效的環境污染應急預案方案顯得尤為重要。通過深入分析污染源、評估風險程度,并建立迅速響應機制,我們不僅能有效降低對生態環境的傷害,更能保護公眾的生命安全與健康。完善的應急預案不僅是政府職責的體現,更是社會對可持續發展的承諾。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 第1篇
為有效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及時、合理處置各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控制和消除污染,保護生態環境和人民的身心健康,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特制定本環境污染應急預案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秉持“從人出發”、“以防為主”的原則,規范和增強環保部門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應急處置措施具備高起點、高標準、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建立科學、高效的應急救援隊伍,切實履行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職責。
二、工作原則
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資源共享、分工明確、快速高效、科學決策的原則。通過應急指揮系統整合現有資源,確保機制優化、責任落實、資源統一和科學處置,力求在第一時間發揮事故單位的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控制事故進程,減少環境污染損害。
三、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地區發生的各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具體包括:
1、危險化學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在生產、貯存、運輸和使用中造成的爆炸、泄漏等事故。
2、工業企業因設備故障或污染防治設施失靈引發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3、對飲用水源地水質造成嚴重影響的突發污染事故。
4、自然災害引發的對公共健康構成威脅的環境污染事件。
5、其他類型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
四、應急預案組織領導機構及職責
1、環保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綜合協調及聯絡組、后勤保障組和技術支持組。
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全面負責應急處置工作,指揮應急搶險,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方案。
(2)副組長(王亞兵):負責事故調查及處置工作。
(3)副組長(許德勝):負責組織應急工作及監測和技術服務。
(4)副組長(張顯遲):協調各部門工作,負責信息發布。
(5)副組長(劉紅艷):提供物資和經費保障。
3、下設應急處置組職責
組長:王亞兵(兼)
副組長:
成員:
職責:進入事故現場需攜帶記錄設備,確保及時獲取事故詳細信息及處理記錄,制訂應急處置計劃,并提出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4、下設應急監測組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攜帶監測設備,快速提供監測數據,確保第一時間將監測結果反饋給現場指揮人員。
5、下設綜合協調及聯絡組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信息發布和各組間協調,做好應急工作記錄。
6、下設后勤保障組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為應急參與人員提供保障,并負責善后處置工作。
7、下設技術支持組職責
組長:
副組長:
職責:了解事故情況,制定技術處理方案并指導應急響應。
五、處置突發性污染事故、事件的基本原則
1、事故現場由環境監察隊主導,其他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
2、預防為主,加大對企業污染防治工作的檢查力度。
3、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控制污染的措施,防止污染擴散。
4、采取有效措施處理污染,避免二次污染的發生。
5、確保應急人員及周邊群眾安全,必要時佩戴防護裝備。
六、突發性污染事故、事件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接到報警后,值班人員需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快速出擊:應急領導小組指令相關組別迅速集結,攜帶應急設備趕赴現場。
3、現場控制:在相關部門未到達前,應急組需參與現場控制,劃定警戒線。
4、現場調查:到達現場后,進行全面調查,獲取事故信息。
5、情況上報:及時將調查情況及處置措施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6、污染處置:根據指示處理現場污染物,減少污染影響。
7、區域劃定與信息發布:建立污染警戒區域,及時通報和發布信息。
8、污染跟蹤:對污染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定期報告監測結果。
9、調查取證:與相關部門合作調查事故責任,做記錄。
10、結案歸檔:處理完成后,形成總結報告并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