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質教育推廣實施細則11篇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旨在全面評估學生的道德品質、學習能力、體育健康、藝術修養等多方面素質,以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該方案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價標準和方法。評價內容包括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采用自評、互評和教師評價的方式,確保公平公正。學校成立領導小組和評價小組,負責組織和實施評價工作,確保評價過程的透明性和有效性。評價結果將作為學生升學和畢業的重要依據,推動教育質量的不斷提升。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第1篇
一、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素質教育的理念,全面評估我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教育教學質量的評價方式,建立有助于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根據《省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2、工作職責:統籌、協調和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各項工作,負責審核學生綜合素質的定性和定量評價,確定畢業綜合評語以及“審美與藝術”、“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等項目測評的最終等級。
(二)成立相關測評小組
1、綜合評語撰寫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高一高二各班班主任
(2)工作職責:負責宣傳、學習組織;每學期組織學生自評與互評,撰寫、上報綜合評語,并及時反饋;整理相關檔案。
2、審美與藝術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xx
(2)工作職責:負責音樂和美術專項的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的測評等級;審核免測條件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測評等級情況。
3、體育與健康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2)工作職責:負責運動技能專項測評和體能測試,初步確定學生的測評等級;審核免測條件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反饋測評等級情況。
4、勞動與技能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高一高二年級的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任課教師及相關實驗員。
(2)工作職責:負責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等專項測評,初步確定學生的測評等級;及時向校測評領導小組提供勞動與技術類的A等級申報名單。
5、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參與組織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和社區服務活動的相關教師。
(2)工作職責:負責學生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與社區服務的測評工作,初步確定測評等級;及時反饋測評情況。
三、評價內容、形式及方法
1、定性評價
(1)評價內容:評估學生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和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質。
(2)評價形式:綜合評語(包括層次概述、突出表現和紀實材料等)。
(3)評價方法:在學生自評、互評和任課教師評價的基礎上,由班主任每學期撰寫一次;畢業綜合評語由畢業班班主任在各學期評語的基礎上,結合學生的發展變化情況進行撰寫,并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2、定量評價
(1)評價內容:審美與藝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四大板塊。
(2)評價形式:確定“測評等級”,分為A、P、E三等(或P、E兩等)。
(3)評價方法:由各測評小組每學年組織一次測評,成績分為A、P、E三等(或P、E兩等),其中A等不超過20%,E等不超過5%。最終測評等級由學校測評領導小組根據省相關規定確定,其中A等不超過25%,E等不超過5%。獲得A等的學生將在校內公示,而評定為E等的學生將收到書面通知。
四、評價時間安排
1、綜合評語(定性評價)每學期實施一次,要求在學期結束前兩周內完成;畢業綜合評語在學生畢業年度的4月份完成。
2、審美與藝術、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項目的測評(定量評價)每學年進行一次,要求在第二學期的第15周之前完成;最終測評等級將在學生畢業年度的4月份確定。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第2篇
為進一步推進《貴州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施方案》的落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普通高中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礎要求。在進行普通高中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時,應確保內容的全面性和客觀性,程序的科學性和規范性,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重視學生的特長與潛能。評價應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的原則。
二、工作機構與職責
(一)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校長)
副組長:xx(副校長)
成員:xx(教育處主任)、xx(教學處主任)、xx(團委副書記)、xx(年級組長)、xx(年級組長)、xx(年級組長)
職責:負責領導與管理我校高中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制定《陽貴一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審核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及復議申請。
(二)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小組:
組長:xx(副校長)
副組長:xx(教育處主任)、xx(教學處主任)
成員:xx(團委副書記)、xx(年級組長)、xx(年級組長)、xx(年級組長)
職責: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負責《陽貴一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的落實,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相關信息的收集與處理工作,初步審核評價結果,協調評價過程相關工作。
(三) 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每班各5名,名單略去):
說明:
1、組長為班主任;組員由任課超過一年的教師2名和學生干部2名組成。職責——負責對班級每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組織和實施本班學生的自評、互評、教師評價與綜合評定等工作。
2、班級評價小組在評價過程中按“學生自評”、“同伴互評”、“教師評價”、“學校評價”的順序進行,“同伴互評”按班級進行。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多個方面,細分為若干關鍵指標,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依據(詳見附表)。
學生展示的實證材料和日常表現將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力求評價結果客觀且真實。
班主任應結合學生的日常表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撰寫評價小組評語。
四、評價等第
各項指標按三級評分,符合標準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者可得2分,不符合者得1分。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分為合格與不合格。
指標均分達到2分者評為合格;如有突出問題,指標均分未達2分者則不符合基本標準,可暫不評定等第,但須如實記錄突出問題。對于見義勇為等行為獲得省市表彰,或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與集體財產、保護環境、參與公益活動方面有突出表現者,需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注明具體內容。
2、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評定分為A、B、C、D四級。
指標均分超過2分評為B,等于2分評為C,不達2分則評為D;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能提供明確證據的學生(需以附件形式提交),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可得A。
凡取得A等第的學生,需有有效記錄,否則視為無效。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獲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突出并得到社會或權威機構的認可;學習積極主動,所有學科均成績優異;小創造、小發明獲得專業機構認證或在省市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獲獎的競賽活動中獲等級獎。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第3篇
為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及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全國職業教育會議及《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特制定本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以提升我校職業教育的特色和專業性。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推行素質教育,深入挖掘學生的德、智、體、美等多方面素質,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呈現學生的總體素養,促進其全面發展,以適應新時代對高素質人才的需求。
(一)深化職業教育課程改革,全面促進素質教育的實施。
職業教育課程改革是推進素質教育的關鍵措施。中等職業教育需堅持黨的教育方針,轉變教育理念,以全面素質為基礎,注重能力培養,致力于培養適應現代化建設需求的高素質技術人才,具備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人才。他們應具備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擁有基本的科學文化素養、專業知識及熟練的職業技能。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實踐能力,促進身心健康,使其具備欣賞與創造美的能力。
(二)關注學生綜合素質與個性特長的發展。對職業中學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根本目的是衡量學生的全面發展。評價堅持全面性原則,強調學生個體差異,鼓勵特長與潛能的激發,促進個性化發展。通過多元化的評價主體、豐富的評價內容和動態化的評價過程,構建促進學生發展的評價體系。
(三)探索科學有效的評定方法,強化評價制度建設。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定方式及標準,完善評價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強化公示、監督和申訴機制,確保評價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通過研究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健全職業中學學生評價制度,形成保障素質教育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應反映素質教育的精神,體現以就業為導向的課程方案要求,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將為職業教育指明方向。
(二)操作性原則。方案的實施要便于學校、用人單位、社會及家長的理解與接受,使教學組織、考試考核及就業選擇等方面易于操作,評價指標體系需合理,具備較強的可評性,并確保多元主體參與。
(三)公平性原則。建立健全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提前公布評價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廣泛征求教職員工及家長意見,保障評價的公平、公正、公開。
(四)發展性原則。堅持過程性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重視日常行為表現,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實證材料,強調評價的激勵與促進作用,全面反映學生的個性差異,關注其綜合素質的發展。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實施評價方案及標準,同時處理監督指導、咨詢、投訴與復議等事務。具體成員名單附后。
(二)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教導處、德育處、實習處、招生就業辦共同實施,分管教學的副校長為實施的具體負責人。
(三)班級評價工作小組由班主任、副班主任及科任教師組成,負責領取評價表、召開家長會、組織自評與互評并統計結果,及時向學生和家長反饋評價結果,同時接收學生的申訴與查詢。
四、評價內容與標準
根據部分學校的成功經驗及《教育部關于中小學評價和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結合職業學校的特點,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分為思想道德素質、專業文化素質、身心素質、社會交往素質與藝術修養素質五個方面。詳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量化表》。
(1)思想道德素質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包含思想品質與公民道德,依據學生日常表現、成長記錄及師生評價,以自我評價為主,互評為輔。
(2)專業文化素質
包括專業模塊修習記錄與學習能力評價。專業記錄與學分管理檔案相結合,全面反映學生知識結構;學習能力評價通過興趣、方法和態度反映其學習能力。
(3)身心素質
依據學生在體育課程與心理健康表現,客觀反映身心健康狀況。
(4)社會交往素質
依據學生在班級及社會實踐中的表現,評價其團隊合作、溝通交流及社會認知能力。
(5)藝術與修養素質
依據學生參與藝術活動的表現及作品,反映其藝術表現及審美能力。
五、評定方法
評價分為學期評價與終結性評價,從形式上分為自評、互評、評價小組評定三類。
(一)學期評價
每學期結束時,由班級評價小組組織自評、互評與小組評定,最終由班主任填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
1、自評
班主任分發自評表,學生在教師指導下完成自我評價,填寫評語后收回表格。
2、互評
學生在班主任指導下進行互評,采用無記名形式,以“A、B、C、D”四個等級進行評分,并轉化為分值,以便統計。
3、評價小組評定
評價小組對互評結果進行審核,符合實際則認定為小組評定結果,如有出入則進行調整,最終確認評價結果并填寫綜合評語。
(二)終結性評價
在每學年結束之前,由評價小組進行終結性評價,以學期評價結果為依據,計算總分并確定等級。
1、等級確定
終結性評價等級應依據各學期的評價結果確定,將分數相加后平均,依據等級劃分確定最終結果。
2、評語擬定
評價小組討論并擬定學生綜合評語,確保語言準確、內容精煉,突出學生表現。
六、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分為學期與終結性評價,學期評價為終結性評價的參考,終結性評價為學生綜合素質的總結性評價,作為就業的重要依據。
2、評價結果包括綜合性評語與等級評定,分別由評價小組準確描述并填寫。
七、評價監督
1、申訴、舉報電話:xxx
2、申訴、舉報方法:如對評價結果存在異議,可以向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交申訴,學校將及時展開調查,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評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第4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政策,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與綜合素質提升,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及本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及其是否滿足畢業標準。依據素質教育理念,以道德修養、公民意識、學習能力、交流與協作、身體健康、審美能力等六大要素為評價核心。學校應根據自身特點,積極發揮創造性,注重學生的實際表現,促進其潛能與均衡發展,采用多元化的評價方式,全方位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以此推動學生、教師及學校的共同進步。
二、基本原則
1、導向性原則:評價應體現新的人才觀和教育觀,反映知識經濟時代對教育的要求,培養學生熱愛祖國、助人為樂、追求誠信的精神,全面提升學生的道德品質、終身學習能力及身體素質。
2、客觀性原則:評價應基于事實,圍繞學生實際情況,做到全面和合理。評價應由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估相結合,并考慮家長和社會的意見。
3、全面性原則:評價內容應全面考量,注重知識、技能、過程與方法之間的關系,加強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經驗的銜接,考核學生的問題分析與解決能力。
4、科學性原則:評價方法需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針對不同學科與年級,建立科學合理、易于實施的評價體系和標準。
5、發展性原則:關注學生的個性發展,評價內容與方式應多樣化,同時重視思想道德、學業成績及創新和實踐能力的提升。
6、參與性原則:鼓勵學生、教師和家長之間的溝通與理解,構建良好的氛圍,開展有效的自評和互評,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
三、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主要分為基礎性發展目標與學科性發展目標兩方面。
1、基礎性發展目標
此類目標為評價學生綜合素質的依據,內容包括道德品質(15%)、公民素養(10%)、學習能力(40%)、交流與合作(15%)、運動與健康(10%)、審美與表現(10%)。
2、學科性發展目標
該目標為評價學業成績的依據,涵蓋各學科課程標準中的學習目標,注重學習興趣、態度及方法的評價,特別關注學生的人文精神提升。
四、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遵循“日常性評價為基礎,階段性評價為銜接”的原則。
1、日常性評價
教師在教學中需及時關注學生的進步,通過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如口頭評價、問卷調查、行為觀察等)對學生進行即時評價,同時做好記錄與資料收集。
(1)即時評價。適時評價學生的優缺點及發展潛能,以滿足學生的不同需求。
(2)成長記錄。收集反映學生發展的重要資料,包括自我評價和來自他人的評價信息,確保記錄的真實性和開放性。
(3)學業考試。選擇適當的考試形式(如口試、實驗操作等),鼓勵學生參與,以促進綜合發展。
(4)實績表現。通過各種文體活動展示學生特長,激發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成立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實施細則與程序,確保評價的公平性與透明性。
(2)班級評定組由熟悉學生的教師組成,確保評定的可信度與有效性。
(3)依據學生日常表現進行評價,通過集體討論得出公正的評價結果。
3、終結性評價
(1)校方組織評價,依據階段性評價結果,計算平均分作為終結性評價結果。
(2)賦分標準以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標準進行明確劃分。
五、評價結果
1、結果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四個等級,確保評價的嚴謹性和公正性。
(2)質性評語應突出個性和特長,制定改進計劃,幫助學生自我認知與發展。
2、結果運用
(1)確保評價內容與程序的透明性,接受反饋與修正。
(2)評價結果作為衡量畢業標準的重要依據,促進教育教學的持續改進。
六、實施保障
1、成立組織機構,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2、完善相關制度,保障評價實施的有效性與公正性。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第5篇
為有效推進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根據xxx《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生評價與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能夠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的全面成長,也是評定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應遵循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標準的要求,圍繞思想道德、研究能力與態度、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核心方面展開,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主要依據,并通過專業支持與制度建設保障評價的有效實施,致力于將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體差異相結合,采用多元化評價方法,確保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水平,推動素質教育的深入開展。
(二)工作原則
1、適應性原則。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和方法等應符合素質教育的要求,推動基礎教育課程的改革;
2、差異性原則。在評價中應兼顧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體現個體差異;
3、公正性原則。積極探索科學的評價方式,力求評價結果客觀公正,提高評價工作的專業水平。
二、評定機構的組成及主要職責
1、學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1)名單: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全體班主任
(2)主要職責:
①根據《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生評價與制度改革的通知》,開展評定工作宣傳;
②制訂評定的具體時間和操作流程;
③協調和調控整體評定工作;
④確認本校評定小組;
⑤審核、認定并上報班級評定結果;
⑥反饋與指導班級評定工作中的問題;
⑦對評定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2、教師評定小組
(1)由班主任擔任組長,班級教師五人組成;
(2)主要職責包括組織班級學生評價工作、匯總結果、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及接受家長咨詢。
3、班委會評定小組
(1)由班長負責,成員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2)職責為記錄并評價班級學生在日常研究、表現、生活、紀律、表彰等方面的情況。
三、隊伍建設
(1)加強評定隊伍建設,強化評定人員的專業培訓,未經培訓的管理者和教師不得擔任學校評定委員會及班級評定小組的成員。
(2)學校評定委員會由校長、教師和家長組成,嚴格按集體領導原則研究重大問題,其主要職責包括落實評定方案、制定具體評定流程、認定評定小組成員、組織監督評定工作、認定和公示評定結果,并對評定過程中的分歧進行澄清和仲裁。
(3)班級評定小組成員須對學生有充分了解,具備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意識,班主任是班級評定的第一責任人,需對評定全過程負責,其他成員也需全面參與,評定結束后所有成員需在評定表上簽名以示負責。學校評定委員會將對各班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及有效性進行核查,若發現弄虛作假,將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并上報。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學生綜合素質評定方案需向社會及班級公示,廣泛宣傳評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評定結果的作用,以引導學生及家長配合學校進行綜合評定,接受學生的質詢,考慮公布結果對部分學生的消極影響。
(2)建立誠信制度。評定委員會將對教師、學生和家長進行誠信教育,教師需公正對待每位學生,若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其三年評定資格,同時建立誠信獎勵制度,鼓勵各方提升誠信度。
(3)建立舉報申訴制度。任何人可就評定過程中可能影響公正的現象或對結果存在的異議向評定委員會舉報,如對處理不滿意可向上級領導小組申訴。
(4)完善檔案管理制度。建立學生成長記錄檔案,形成管理系統以適應評價和招生制度改革,規范成長記錄的收集與管理方法,確保其科學性與客觀性。
(5)建立監控評估機制。評定委員會將對評定質量進行監控,了解有關信息,并及時糾正問題,評定結束后整理質量分析與工作總結。
五、評定內容、評價方法、等級分配及操作流程
(一)評定內容。根據教育部《云南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中的指標,分為基本素質評價指標與個性發展評價指標兩部分。
基本素質評價指標包括思想道德、研究能力與態度、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個性發展評價指標則體現個人特長與發展目標。
(二)評價辦法:
1、自20xx年秋季入學的學生開始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基本素質評價在一年級至六年級上學期由學生與教師共同記錄,六年級下學期通過自評、互評、家長評價和教師評價結合進行評價。
2、基本素質評價依據評價要點進行實事求是的描述,其他四個一級目標以等第形式呈現結果。
3、個性發展評價在九年級下學期需由學生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教師據實填寫。
4、評定工作完成后及時向學生及其家長發布結果。
5、如實填寫綜合素質評價表,每學期進行一次。
(三)等級設立分派
學生的等級依據成長記錄、平時成績、個性特長及各方評價。
(五)操作流程
1、確定機構,由班主任推薦并選舉班級教師評定小組與學生評定小組,并及時公告;
2、進行宣傳動員,召開主題班會及教師動員大會,宣傳評定意義,研究相關知識,并分發告家長書以獲得支持;
3、學生自評,依據綜合素質評定的要求,實事求是對自己進行評價;
4、家長評定根據子女表現進行如實評價;
5、班委會評定依據學生日常表現進行評定,評定過程中需記錄簽名;
6、教師評定根據日常表現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
7、綜合理論活動由班主任進行評價;
8、記錄競賽成績及各類活動中的獲獎情況;
9、評定結果公示,提交學校領導小組審核;
期間設立投訴電話與意見箱,接受對評定結果的異議;
10、審定與歸檔,評定結果經校長簽字并加蓋公章上報存檔;
11、班主任根據評定內容為學生寫綜合性考語,并簽名記錄。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第6篇
一、 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我們依據《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積極開展學生綜合素質的評估工作。我們致力于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充分發揮評估在推動學生個人發展的作用,使評估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成長與學校教育提升的重要環節,從而有效推動學校素質教育的進行。
二、評價的原則
(一)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心理素質及綜合實踐活動等多個維度評估學生的全面發展,培養學生具有熱愛祖國、誠實守信、樂于助人的高尚品德、終身學習的能力、健康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正常的交往能力,好適應環境的能力,以及豐富的審美情趣。
(二)評估內容應細化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性標準,為學校提供理論依據和實施保障,使評估機制能更好地發揮促進學生成長的功能,確保評估的要求轉化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標準。
(三)評估內容應多元化。除了關注學生的文化成績外,更應側重于學生的品德、潛能發展、個體差異,重視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評估,同時注重培養學生的團隊意識和情感認同。
(四)評估機制應具備良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供學校進行學生考核,也可支持學生自我評價與反思,以促進其全面發展。
(五)評估過程中可實行單項評估與綜合評估并行,以實現全面評估的目標,確保評估過程成為指導與實踐的良好結合,使學生在目標指向中不斷努力。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包括六個方面:道德品質、公民意識、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
1、 道德品質。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尊重勞動與科學,遵守紀律、誠實守信、維護公共道德、積極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 公民意識。自信自尊,自我激勵,自我約束,勤奮努力;對個人行為負責;積極參與公益活動,增強社會責任感。
3、 學習能力。具備學習的興趣與熱情,善于使用多種學習方式提升學習水平,定期反思學習過程與結果,能夠完成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結合各學科知識獨立思考并解決問題,具備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 交流與合作。能夠與他人明確目標并為之努力,尊重他人觀點,能夠自我評價與約束,綜合運用多種交流與溝通技巧進行有效合作。
5、 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養成鍛煉習慣,具備良好的運動技能和健康的體魄,形成科學的生活方式。
6、 審美與表現。能夠感受和欣賞生活、自然與藝術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與藝術活動,以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達。
(二)評價等第
1、 在道德品質、公民意識、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中,符合基本標準者,視為合格;有突出問題者可暫不評等第,但應如實記錄。
凡在環保、公益活動等方面表現出色并獲省市相關部門表彰的,需在相應評價項目中填入相關表現。
2、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分為A、B、C、D四級。符合基本標準者可得B或C,不達標者得D,符合標準且突出表現者可得A。
獲得A等的學生必須有有效證明,若無,視為無效。例如:
在學習能力方面,若研究性學習表現突出并獲社會或權威認可,或在省級競賽中獲獎等,均可獲A。
在運動與健康方面,若為國家三級運動員或在省級競賽中名列前茅,均可獲A。
在審美與表現方面,若在大型活動中表現突出或在各類比賽中獲獎,均可獲A。
四、組織實施
(一)我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擔任組長,具體成員名單報教育局備案。
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組織開展評價工作,審核評價結果,處理相關咨詢與申訴。
各班應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由班主任擔任組長,包含任課教師、班干部與學生代表等成員,負責對學生進行細致考核。
(二)每位學生需使用統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每學期填寫一張,并最終形成高中三年的總表。評價表信息應在學校教務管理系統中錄入與輸出。
為每位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內含每學期評價表及代表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記錄,成長記錄袋將歸入學生檔案。
班主任負責創建成長記錄袋,應將其視為學生學習成就與進步的綜合表現。
(三)在實施綜合評價過程中,確保民主參與,嚴格評估程序,通常的評估步驟為:①學生自評,②同伴互評,③任課教師評價,④班主任評價,⑤學校評價,⑥結果反饋。
(四)學期末及畢業前,各班主任需以書面形式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A等級的學生名單在校園中公示15天以上。
如家長對評定結果有異議,應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應于7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如仍有異議,可通過正常途徑反映至教育主管部門。
五、結果應用
(一)“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作為高校招生的重要信息之一,學校需按照招生部門規定時間提供電子表格。
(二)若學生在綜合素質評價中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不達“合格”標準,則不能填報高校志愿。
(三)在綜合素質評價中,若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達A級且其他三項均為合格,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若上述三項均為D,則高校可不予錄取。
(四)參與高校自主招生及面試的學生,學校需提供其成長記錄袋。
(五)學校向高校提供學生檔案材料時,必須包含成長記錄袋。
六、保障制度
(一)班主任與校長需遵守誠信承諾制度,班主任須簽訂相關責任狀,校長需在評價表上簽名確認。
(二)教育廳將不定期對學生的實驗操作能力和藝術、體育類A等級學生進行抽測,一經查實弄虛作假,將取消相應等級,并記錄相關情況。
(三)在綜合評價過程中,若有任何步驟違反規定,相關責任人將受到追責;如學生被查實存在虛假材料,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第7篇
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落實素質教育的理念,推動課程改革的步伐,促進學生全面、協調、持續的發展,以及提高綜合素質,依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核心要素,是全面反映學生發展狀況與判斷其是否達成綜合素質標準的重要途徑。依據素質教育及新課程理念,學校應當發揮主體作用,因校制宜,促進師生的積極性與創造力。以學生的真實表現為依據,關注其均衡與潛在發展,采用多樣的評價方式,力求全面呈現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態,確保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共同提升的過程。
二、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主要涵蓋以下方面:從情感與態度、行為與習慣、交流與合作、身心與健康,以及審美與表現等維度,培養學生的做人能力、學習能力、生活能力、健康意識和審美情趣,推動學生的自主發展、主動發展、全面發展及可持續發展。
三、學校成立領導班子
組長:
副組長:初中教導、小學教導
成員:各班班主任
學校將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指導評定工作的開展,監督和調控評定過程,接受社會各界的咨詢與投訴,對于評定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給予處理;同時制訂評定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確認評定小組成員,并對各項評定工作進行指導,最終認定評定結果,監控評定的各個環節。
(1)班級評定工作小組
組成人員:由班主任及任課教師構成,評定人員的授課時間原則上不應少于一年,評定小組成員必須不少于兩人。職責是對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準確評定。
2、健全相關制度
(1)公示制度。評定內容、方法、程序及結果的運用應向學生及其家長做出清晰說明并公示。獲得“優”等級的學生名單將在班級內公布,其他等級的學生可以向班主任咨詢。
(2)申訴制度。對于評定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向學校評定小組提出申訴與舉報,學校評定小組將盡力在校內解決問題。應詳細記錄所有舉報、申訴、查處過程及結果。
(3)誠信制度。為工作人員建立誠信記錄,若在評定中出現弄虛作假的情況,將被記錄并在評價中適當扣分。
(4)監控制度。學校評定小組需全面掌握與評定工作相關的信息,及時糾正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每年評定工作結束后,應認真進行質量分析,并撰寫工作報告。
四、評價方法。
1、學生自評。自評是促進學生自我表現與發展的有效方法之一,學生應主動進行自我表現評價。通過自我評價,學生學習反思自身的表現,了解自身學習的變化,明確未來的學習目標。學生依據自身平時表現,按照綜合素質評價的要求,寫出相關描述,并整理相關證據,以供同學互評及教師評價的參考。
2、同學互評。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相互評議,以此培養他們的合作精神和競爭意識。統一評議后,結果交回教師,由其進行核實。
3、教師評價。在學生自評與互評的基礎上,結合綜合素質手冊中的細化內容,教師會以學生的整體表現為出發點,將日常記錄作為評價依據,通過觀察、訪談及調閱成長記錄等實證材料,參考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依據標準進行綜合評價,確定相應等級。
4、家長評價。定期召開家長會議,了解學生在家中的學習情況,以便相互了解學生的成長變化,參與評定,確保對孩子做出客觀的評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第8篇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省、市教育部門關于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相關要求,進一步推動學校素質教育的實施,切實做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促進師生的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業務指導:xx(教育部素質教育專家)
具體工作由教務處主任負責統籌,校辦組織實施,各部門密切配合。
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制定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并組織落實;
(2)制定綜合素質評價標準與評估規劃,將責任分解落實到各部門;
(3)制定評價獎懲辦法,并負責考核、評估與落實;
(4)協調教導處、班主任及學生會等部門,共同推動素質評價工作;
(5)監督、檢查各項工作的實施情況;
(6)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業務指導人員職責:對學校素質教育實施方案提出意見和建議,承擔師生培訓任務,負責對教師和學生的綜合素質評估提供指導和監督。
二、在校園內深入開展素質教育與評價工作
(一)強化素質教育的理念。素質教育是全面提升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途徑,學校全體教職工和學生在校園內、教學中、各類活動中均應樹立素質教育的導向,以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為此,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全員培訓,提高教職工的素質教育意識。
一是組織師生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相關素質教育的政策文件,宣傳實施素質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是組織教師參加素質教育培訓,提升教師的教育理念和實踐能力。
2、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教師業務考核的重要標準。教師在課堂教學、科研交流及師生活動中應體現素質教育理念。未能運用素質教育方法的教師,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且不得推薦參加各級評優活動。
3、教師要在教學中加強對學生綜合素質的培養。各學科教師需針對學生的個性發展,制定有針對性的教學計劃,鼓勵學生在課堂上積極發言,提高自信心和表達能力。
4、學校多方位、廣泛開展活動,創造良好的素質教育氛圍。
一是為教師定期舉辦素質教育講座、培訓及交流活動;
二是鼓勵學生參與各類文體活動,增強他們的實踐能力和團隊協作能力;
三是通過校園廣播、宣傳欄等渠道,宣傳素質教育的重要性,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
(二)建立完善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學校應在綜合素質評價中以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為目標,全體師生在各類活動和評估中,應遵循科學、公正、透明的原則。
1、制定明確的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和依據,將道德品質、學業水平、身體素質、審美能力及勞動實踐等方面納入評價范圍。
2、教師在日常教學中要注意記錄學生的表現,并定期與學生和家長進行反饋,以便及時調整教育措施。
3、鼓勵學生自主參與評價體系的建設,聽取他們的意見與建議,使評價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4、通過開展各類競賽、活動,促進學生在實踐中鍛煉能力,增強他們的綜合素質。
5、定期組織評估,檢驗評估標準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根據反饋不斷完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確保其科學性與合理性。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第9篇
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實施,提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效性,依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關于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的指導意見》及相關地方政策文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評價的組織架構
1、市教育局及各縣(市)區教育局需成立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詳細的評價實施細則,指導各學校的評價工作,監督評價過程,查處違規行為。
2、各校應成立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作為學校評價工作的領導和仲裁機構,負責對本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受理投訴和舉報,處理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該委員會由校領導、年級組長、教師代表以及學生家長代表組成,需公示后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3、每個班級應成立教師評價小組和學生評價小組。教師評價小組由班主任與任課教師組成,由班主任擔任組長。班級按人數平均分成若干學生評價小組,學生評價小組同時也是學生在校日常活動和學習的合作小組。評價小組成員名單需經班級學生認可,并由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審核通過和公示。教師與學生評價小組共同負責組織班級學生的日常評價工作及數據錄入。
二、評價的基本內容
1、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
依據相關政策文件,本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1.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主要考察學生對國家的熱愛、理想信念、遵紀守法、誠實守信、關心集體、交流合作、自律自強、環境保護、心理健康和社會實踐等方面的表現。
2. 學生科學文化素質,主要反映學習興趣與態度、學習方法與反思、學習交流與協作、課外活動及探究能力,學業成績也在其中。
3. 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主要考量心理健康水平、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運動參與及表現、運動與健康測試成績。
4. 學生藝術與審美素質,主要反映儀表、服飾、美術與音樂知識、審美體驗與表現。
5. 學生實踐與操作素質,主要產品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物理、化學、外語口語、生物實踐操作及計算機操作的能力。
2、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呈現方式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等級評價和積分評價兩部分。
等級評價依據評價維度及分值設立,依據表現付分確定等級,劃分為四個等級A、B、C、D,評價主體涵蓋學生、家長、小組成員及任課教師。
積分評價包括班級團隊積分、小組激勵積分和個人獎勵積分,采取不同的評價對象與內容形式。
班級團隊積分以班級中所有成員的表現為基礎,營造整體發展環境,捆綁式班級管理與評價,班級團隊積分也反映每位學生的積分。
小組激勵積分以學生評價小組為單位,依據班級學習、活動小組內每個學生的表現進行積分,小組積分同時也反映組內每位成員的表現。
個人獎勵積分主要針對學生在綜合素質各方面取得顯著成績進行獎勵,基于學生在各項素質表現中獲得的各類證書及等級。
三、評價的操作辦法
1、學生思想道德素質
制定“學生思想道德素質評價表”,設計評價維度及分值,依據表現付分確定等級。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等級評價每月評定一次并公示,每學期認定兩次。評價方式包括學生自評、互評及教師評價,自評等級由學生與家長共同商議后提出。權重分配為學生自評30%、學生互評40%、教師評價30%。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積分評價與班級管理捆綁,班級獲得的積分即為班級內每位學生的積分。
還包括小組激勵積分,旨在對學生日常表現進行及時評價,鼓勵學生在日常中不斷進步,評價內容涵蓋日常行為、關心集體及社會公德等多方面。
最終的綜合素質評定等級還需參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對各班級分配的等級比例。
2、學生科學文化素質評價
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等級評價依據學習素養評價表進行。
積分評價包含兩部分:一是小組合作學習積分,依據課堂活動小組表現給小組評分,積分同樣反映組內每位學生的表現,記錄由任課教師及班級值班干部負責。二是激勵性積分,涵蓋試卷書寫、學習進步及創新思維等。
學業成績由分數單獨呈現。
3、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評價
運動與健康素質等級評價依據評價表付分確定等級。積分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參與者由任課教師或學校統一組織體能測試,得分依據國家體質健康標準。
4、學生審美與表現素質
此項素質等級評價按評價表付分確定。積分評價由任課教師組織的專項考試進行,評定每學期一次,轉化為積分。
5、學生實踐與操作素質
研究性學習按學習小組評價表進行等級評價,社會實踐活動依據活動記錄劃分等級。
物理、化學、生物及外語相關課程每學期進行一次專項評價,結果轉化為等級。
6、個人獎勵積分
個人獎勵積分主要基于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中的表現、特長發展、單項獲獎及期末評優情況進行評估。依據國家、省、市、區、校級的等級進行加分,不累計,每學期評定一次,僅取最高等級。
初中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根據三個年級的評價結果按權重求和,初一占40%、初二占40%、初三占20%。每學年期末綜合素質評價為全優的學生需公示一周,若無異議,方可錄入電子檔案上報。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1、成長記錄袋。實證性材料應整理入成長記錄袋,涵蓋綜合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成果、學生期間的優秀作品、質量較高的研究性學習報告、發表的文章及各類特長展示作品等。每學期,學生需從每項中選擇最佳的兩件材料入袋,最多收集六個實證材料。
2、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評價由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綜合評語、平時學業考試成績構成。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分別為A、B、C、D,代表優秀、良好、合格及需努力四個等級。
綜合評語從學生日常表現出發,結合實證性材料與數據,參照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及相關記錄,力求全面、公正。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
五、評價結果的運用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主要用于以下三個方面。
1、作為教育行政部門評估與監控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依據,確保學校落實國家教育方針、規范辦學行為,提高教育質量。
2、作為學生畢業的重要依據之一,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直接影響學生畢業判斷。
3、作為高中招生的重要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學業成績與初中升學考試成績共同作為錄取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不合格的學生不得報考省示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平時學業成績、初中升學考試成績按3:3:4比例折合成畢業綜合評價結果,以此作為推薦升入省示范性高中的依據。
六、評價的實施程序
1、評價的準備
為確保評價工作順利開展,并按照統一部署進行,應制定具體的評價工作程序,以實現制度化與常態化。在規定評價細則的明確評價人員的工作職責及規范。組織各相關人員學習相關政策文件,廣泛宣傳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與意義,增強認識,必要時邀請專家講解理論與技術,掌握評價實施的方式與程序。
2、評價的實施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做好本區域學校的綜合素質評價組織工作,各學校應貫徹落實上級要求,按計劃逐步實施。各校需及時進行評價檔案的收集與整理,確保學生評價材料的科學分類與統一編號,形成整體化、系統化的檔案。每位學生需按照具體評價內容與指標要求,建立自己的成長檔案袋與作品集,并定期填寫評價記錄。
3、處理評價結果
在學期末,由學生本人、班級評價小組、任課教師將過程評價數據錄入系統,生成評價結果。學校評價領導小組需對每個班級的評價過程、程序及結果進行審核,并針對家長及社會反饋的意見進行合理處理與修正,最終形成正式評價結果并上報。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第10篇
一、指導思想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是基礎教育改革的重要內容,旨在全面反映學生的多方面發展狀況,評估其是否達到畢業標準。依據素質教育和新課程理念,評價內容涵蓋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體育鍛煉、特長展示等,評價主體為學校,需因地制宜,充分調動學校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二、評價目的
促進學生全面發展:通過對學術成績、品德修養及實踐經驗等方面的評價,激勵學生在各領域全面成長,培養其綜合素質。
個性化發展:通過對學生特長與潛力的了解,提供個性化的培養與發展方案,幫助學生更好地發揮自身優勢。
提升教學質量:通過綜合素質評價反饋教學效果,幫助教師改善教學方法,達到更好的教學效果。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道德品質:評價學生的道德觀念、行為習慣及對社會的責任感。
公民素養:評價學生的公民意識、法律意識及環保意識。
學習態度與能力:評價學生的學習態度、學習方法、日常習慣,以及所掌握的學科知識。
運動與健康:評價學生的體育技能、身體素質及健康生活方式。
交流合作與實踐創新:評估學生的團隊協作能力、溝通技巧及創新實踐能力。
審美與表現能力:評價學生的審美素養、藝術修養及表演能力。
四、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主要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以及終結性評價。應遵循“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原則。具體方法可以包括即時評價、自我評價、教師評價及同學互評。
自我評價:學生根據自身學習目標和標準,評估自己的學習態度、習慣與成果,以識別不足并提出改進措施。
教師評價:教師依據學生的課堂表現、作業完成情況及考試成績等進行評價,并為學生提供有針對性的指導。
同學互評:全班同學依次上臺進行自我評價,朗讀完后其他同學給予意見或評分。為確保公平,建議采用匿名方式打分。
五、結果處理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通常分為A(優秀)、B(良好)、C(一般)和D(較差)四個等級,或以具體評分的方式呈現。評價結果將記錄在學生檔案中,作為升學、評優的重要參考依據。不同學校和地區的等級分配會有所不同,一般來說,A等級會約占20%的學生,B等級約占50%-60%,C等級約占15%,D等級約占5%。
六、組織實施
學校應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負責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相關部門及教師應積極配合,確保評價工作順利進行。學校需加強對評價工作的監督和指導,確保評價結果的客觀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第11篇
一、指導思想
本實施方案基于素質教育的理念,旨在全面衡量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對教育教學質量評估的傳統觀念,建立適合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評價內容涵蓋道德素養、學習能力、體育健身、特長表現等多個方面,以學校為主體,結合各校的實際情況,充分激發學校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二、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分為日常評價、階段評價和總結評價。日常評價是階段評價的重要基礎,而階段評價又為總結評價提供依據。具體方法包括即時反饋和學業測評等。
即時反饋:根據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作業完成情況進行及時評價,鼓勵學生在學習過程中不斷提升自己。
階段評價:在每個學期或學年結束時,對學生進行全面的綜合素質評估,涵蓋學科知識、技能和情感態度等方面。
總結評價:在學生畢業時,進行全面的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升學或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道德素養:考察學生的品德修養、行為習慣及社會責任感等。
公民意識:評估學生的國家觀念、法律意識和民主意識等方面。
學習能力:評價學生的學科知識、學習方法及學習習慣等。
運動與健康:考察學生的身體素質、運動技能及健康生活習慣等。
特長表現:評價學生在藝術素養、科技能力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表現。
四、評價程序
自我評價:學生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客觀地評價自己的綜合素質。
同伴互評:班級同學之間相互評價,通過討論和交流,共同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教師評價:教師依據學生的日常表現及學業成績,綜合評估學生的素質。
綜合評定:結合自評、互評和師評的成果,進行綜合評定,確定學生的綜合素質等級。
五、組織實施
成立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各項工作。
制定詳細的評價標準與操作流程,確保評價工作的公正性、客觀性與科學性。
加強對師生的培訓,提高他們對綜合素質評價的理解與認知。
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統,方便師生查詢和使用評價結果。
本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是一個系統性、全面性和科學性的評價體系,旨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提高教育教學的整體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