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破壞性地震的應急響應方案(精選9篇)
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旨在確保地震發生后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開展,以最大限度降低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預案包括成立應急指揮小組,明確各部門職責,分階段進行新聞宣傳和信息傳遞,同時強化資源和物資保障,確保重要交通和建筑設施的安全。在震后應急響應中,各單位需迅速了解震情、進行人員救助及恢復工作,防止次生災害發生。預案還強調公眾防震知識的普及和應急演練的重要性。通過這些措施,提升全社會的地震應急意識和自救能力,確保在地震災害面前能夠快速恢復正常秩序。
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1篇
為確保防震減災應急工作的順利開展,加強對破壞性地震的新聞宣傳組織和管理,制定并完善相關的新聞報道工作職責,結合××宣傳部的工作實際,特制定破壞性地震宣傳報道應急預案。
一、組織保障
成立地震應急宣傳報道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宣傳部、××廣電局等相關單位。
二、工作職責
針對地震事件,分別在平時、臨震前、震后及地震謠傳四個階段進行及時有重點的報道。
三、應急程序
當縣內發生有感地震或鄰近地區發生有感地震時,經過對震中、震級、震源深度等三要素的測定后,需迅速通過電話、傳真等方式將信息傳遞至地震應急宣傳報道小組成員單位。
四、應對措施
嚴格遵循縣抗震減災指揮部的工作要求,準確把握新聞宣傳的口徑和方式。
(一)依據相關部門制定的新聞報道方案及發布內容,采取適當的方式進行報道,確保及時、準確地傳達地震信息;
(二)配合地震部門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及避震疏散知識的宣傳工作;
(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發布與震情相關的新聞,并認真審核相關稿件;及時收集并制作反映災情的文字和圖片資料;
(四)積極開展抗震救災宣傳,并報道地震應急和抗震救災的典型事跡。
(五)加強與地震、科技、教育、文化等部門的協作,廣泛開展防震減災的科普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提升公眾的減災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增強社會的地震應急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自我救助和互救的能力;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防震減災活動。
(六)針對沒有確切依據、無中生有的地震謠傳,要根據地震部門經縣人MIN政府批準的宣傳口徑,發布辟謠的新聞報道或公告;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進行正確的輿論引導,及時組織辟謠,確保信息的準確傳播,平息地震謠言和誤傳,穩定公眾情緒及社會秩序。
五、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將在后續實施過程中進一步修改和完善。
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2篇
一、指導理念與原則
依據新時代的軍事戰略方向及公路抗震防護的基本原則,充分利用現有的戰備資源與民兵組織,實現資源共享。加強資源及人員的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隊伍的培養。在緊急情況下,嚴格遵從上級的指示與要求,確保XX市內的G319線、G205線、S103線等重要通道及通向閩南沿海地區的主要公路暢通安全。
二、組織架構
成立XX市公路局交通戰備及抗震救援指揮部,負責在緊急及突發災害情況下,對公路部門的各項應急搶險工作進行組織、協調與指揮。指揮中心的總指揮為局長XXX,副總指揮為副局長XXX、XXX和總工程師XXX,成員由各公路分局局長構成。設立交通戰備及抗震搶險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辦公地點設在市局工程科,成員由局各科室負責人組成,負責指揮、協調及監督局屬各單位的戰備與救災任務,并審定具體的應急方案與措施。公路交通戰備、抗震搶險保障分隊的人員名單另附。
三、組織保障
(一)物資保障。市局物資總庫設在XX區XX,設立專用的戰備物資倉庫,存儲一定量的貝雷鋼橋等戰備物資、救災物資和公路抗震防護物資,由專職倉庫人員進行管理。抗震搶險辦公室應及時掌握戰備和救援物資的存量,并保持物資的完好狀態,適時依據需求增加儲備數量和更新各類物資。
(二)運輸保障。基于我局現有的運輸能力,在必要時,可根據緊急狀態的方法,通過市交通戰備辦調度交通運輸保障隊(由市運輸總公司組建)的運輸力量。
(三)通訊保障。充分利用現有的電話、手機、計算機網絡及其他公共通訊設施,在公共通訊設施遭受破壞時,可通過市交通戰備辦調動交通通訊保障隊(由市移動通訊局組建)或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專用通訊線路確保通訊暢通。同時準備備用摩托車和小型車輛以形成聯絡網絡,確保在緊急狀態下,公路搶險信息的順利傳遞。
四、實施方案
(一)公路抗震搶險保障分隊應始終保持戰備與待命狀態,加強對公路重要部位(主要線路、大橋、隧道等)的日常維護與巡視,及時將重要部位的現狀信息反饋至局抗震搶險辦公室,以便及時、準確地進行預測與決策,確保在突發情況下能迅速實施有效的應急搶險措施。
(二)在發生破壞性地震后,各公路分局應迅速了解公路震情與災情,明確應急搶險工作的規模,并立即向局抗震搶險指揮部報告,指揮部將匯總信息并向市府辦及市地震局通報,宣布災區進入震后應急期。市局抗震搶險指揮部需迅速落實組織、物資、人員以及車輛等工作的調度,負責部署、指揮和協調轄區公路的抗震應急搶險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組織執行情況。
(三)抗震搶險保障分隊一旦接到上級下達的搶救命令,應立即組織力量奔赴災區,全力以赴投入搶險救災工作。災區現場的搶險指揮由現場最高級別的黨政領導擔任,現場指揮將依據地震的級別和破壞程度,組織實施架設貝雷鋼橋、繞行、搶修等應急方案。同時在現場成立公路搶險組、物資供應組、傷員救護組、現場警戒組、后勤保障組和生產恢復組等相應工作小組,按照國道—重點省道—重點縣道的優先順序,采取先干線后支線的原則,確保抗震搶險工作有序進行,盡快修復受損的公路、橋梁、隧道及涵洞,恢復公路暢通。在必要時,還需在主要交叉口設置明顯的指示標志,或派遣專人值勤、疏導交通,盡量降低地震帶來的損失。
附件:(一)公路抗震搶險工作領導機構。
(二)公路抗震搶險保障分隊人員名單。
(三)XX市公路局重點保障公路。
(四)重要橋梁遇毀搶修方案。
(五)重要隧道遇毀搶修方案。
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3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172號)、《國家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國辦發[1996]54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九號),結合本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集團“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本預案”)。
第二條 各部門應根據集團公司的職能分工,積極履行應急責任,以確保應急響應的迅速啟動和高效實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及其引發的次生災害造成的損失。利用集團公司現有資源和行業優勢,為地震過后的生產和生活秩序恢復創造條件。
第三條 應急工作原則
1、組織原則
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4篇
2、協調機制
應急管理工作需與集團公司的常規管理、生產運營、安全保障、職業健康、消防防護以及抗震減災工作保持緊密協調,同時在實施應急處理時還需確保指揮的權威性;應急行動應充分調動集團內各職能部門的資源,并明確各部門的職責,確保高效的協作與配合。
3、關注次生影響
鑒于石油化工行業生產環境中的易燃、易爆、高溫、高壓及有毒污染特性,地震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往往更為嚴重,甚至可能造成的損失超出震中直接災害帶來的影響。在應急應對時須充分考慮這些特殊情況。
4、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集團公司及下屬單位在發生嚴重破壞性地震時的應急管理工作。本預案涵蓋集團公司所有相關部門,并根據震情由集團公司決定參與應急支援的其它單位及動員范圍。
5、破壞性地震等級分類
(1)一般破壞性地震
指造成10至200人(含200人)死亡及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的地震。
(2)嚴重破壞性地震
指造成200至1000人死亡,經濟損失達上年省內生產總值1%至5%的地震。集團公司所在地如在100萬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區發生6.5級至7.0級的地震,或在50萬至100萬人口的城市發生7.0級以上的地震也視為此類地震。
(3)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
指造成1000人以上死亡,經濟損失超過上年省內生產總值5%的地震。若集團公司在100萬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區發生7.0級以上的地震,也可認定為特大損失地震。
對于低于一般破壞性地震標準的事件,將按照日常管理程序處理。
6、預案啟動條件
依據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應急工作分為兩個層次。
第一層次:當集團公司單位所在地發生一般破壞性地震時,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抗震辦公室及各個部門在集團公司領導的指導下,依據本預案組織實施應急工作。集團公司下屬單位需在集團公司指揮下執行本單位的應急預案。
第二層次:在嚴重及特大損失的破壞性地震發生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發布相關震情后,集團公司將成立“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下稱應急指揮部),本預案隨即啟動,并根據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應急措施。
如其他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影響到集團公司單位,導致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亦應依照上述標準啟動本預案。
第二章 應急指揮部的組織結構與職責
第四條 組成人員
應急指揮部由集團公司安全監督委員會及下屬責任單位組成,特大損失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將調整為集團公司的“應急指揮部”,其主任、副主任分別擔任指揮長、副指揮長(具體成員見附件1)。指揮部設有辦公室,由辦公廳、安全環保局、煉化部、油田部與銷售部的成員組成,辦公室地點設在集團公司煉化部的調度室(具體人員見附件3)。
第五條 應急指揮部職能
1、應急指揮部主要負責人須參加國家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會議,接受統一調度,并按照要求部署集團公司的抗震救災任務。
2、負責協調集團公司涉及的國家破壞性地震應急工作,并組織相關行動。
3、實施應急指揮,調配集團公司系統在搶險、救助、醫療、消防及物資支援等方面的資源。
4、負責震后災情及震情的上下報工作。
5、組織工作組前往受災單位,協助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6、負責完成國務院或抗震救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六條 指揮部內部職能分工
指揮部內各組成單位的成員在預案啟動后,必須確保指令暢通、高效落實。
1、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在兩小時內通知應急指揮部成員到達辦公室報到,未在京人員由所在單位按職務遞補。
(2)協調集團內各部門的應急響應工作。
2、辦公廳職責
(1)保持與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溝通,確保指揮長及副指揮長及時參會。
(2)接受外部支援請求,組織相應的應急工作。
(3)必要時請求國家相關部門提供支援。
(4)負責應急狀態下的安全保衛工作。
(5)負責對受災單位的慰問安排等。
4、煉化部職責
負責在非油田及銷售企業所在地發生破壞性地震后進行抗震救災工作。
(1)與地震災區保持信息聯絡,及時收集震情數據;接受受災單位的救援請求,并向指揮部匯報,同時傳達指揮部的救援指令。
(2)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參與現場救援。
(3)協助受災單位做好生產恢復的準備。
4、油田部職責
負責油田企業所在地的抗震救災工作。
(1)與地震災區保持信息聯絡,快速收集震情及受災信息;接受救援請求并向指揮部反饋,同時傳達指揮部的指令。
(2)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
(3)幫助受災單位做好恢復生產的準備工作。
5、銷售部職責
負責銷售企業所在地發生破壞性地震后的救援工作。
(1)與受災單位保持信息溝通,收集震災信息;接受救援請求并向指揮部匯報,及時傳達指揮部的指令。
(2)組織專業人員參與現場救援。
(3)協助受災單位恢復生產。
6、工程部職責
調動施工單位提供緊急救援及恢復工作支持,組織相關設計人員前往受災區協助工作。
7、物資裝備公司職責
負責調配各類救災物資、搶險工具、通訊設備及急救醫療器材,確保恢復生產所需的設備和材料及時到位。
8、財務部職責
經指揮部批準后,負責救災資金的緊急撥款。
9、國際事業公司職責
負責處理受災單位對急需進口設備及材料的相關事務,并協助外商安全撤離。
10、信息中心職責
建立指揮部與受災單位的24小時熱線聯系,確保在通信中斷時迅速與相鄰單位取得聯系。
11、石化報社職責
負責宣傳震情、避震知識及救援工作,確保信息傳播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12、百川公司職責
負責應急指揮部的交通保障,并協助集團機關進行醫療救助和臨時安置。
13、安全環保局職責
與相關部門保持聯系,收集震級、震中等信息,組織醫療救護及消防力量,并協助進行災后評估和保險理賠。
第三章 應急工作的準備
第七條 抗震設防與強化
各單位必須依據國家及集團的標準,做好抗震防護及加固工作,確保建筑物與設備滿足抗震要求。地震發生后還需采取緊急加固和人員疏散的措施。
第八條 應急自防方案
《石油化工企業抗震防災對策》是應急工作的基礎文件,各單位需定期修訂相關方案,以應對突發事件。
第九條 抗震演練
在建立抗震應急預案的基礎上,定期進行相關的應急演練,以確保各項措施得以有效實施。
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5篇
一、總則
為加強對破壞性地震應急工作的管理,確保在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學校能高效、有序地開展相關工作,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帶來的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的相關要求,依據《合浦縣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二、學校概況
我校位于廣西合浦縣廉海路24號,占地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設有平房,現有教師五人,學生約五十名,分為四個班級。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學校成立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在破壞性地震發生或地震預報發布后,該工作小組自動轉為“抗震救災指揮部”,指揮部設在學校辦公室,負責組織和領導本校的地震應急工作,并接受上級防震救災指揮部的指導。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總指揮):周人菊
副組長(副總指揮):吳朝遠
成員:羅小慶、朱萍蕓、陳英蘭、周燕、羅敏
學校抗震救災指揮部下設6個應急工作小組:辦公室、應急疏散組、搶險救災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
(二)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抗震救災指揮部)職責
1、制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并在相關專業人員的指導下組織演練。
2、全面負責學校的防震減災工作,結合實際情況,逐步建立應急預案演練工作制度,定期和不定期開展地震應急演練,及時修訂和完善預案,提高師生的避震、自救和互救能力。
3、地震預報發布后,負責強化對學校的防震、避震和自救互救知識的宣傳,以及實施學校的應急預案。
4、地震發生后,全面負責學校的應急救援工作,指揮各救災專業組和師生迅速投入到抗震救災活動中。
5、負責向上級匯報災情,并在必要時爭取外部援助。
(三)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的組成及職責
1、辦公室組長:周人菊
組員:吳朝遠、羅小慶、陳威威
職責:
(1)制定和定期修訂學校的地震應急預案和救援工作程序。
(2)組織開展防震知識宣傳培訓,實施地震應急模擬演練。
(3)收集、擬寫關于學校防震減災工作的報告、并進行上下情報的傳達。
(4)協調各救災專業組之間的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宣傳報道和簡報的起草,處理指揮部的日常事務。
(6)安排地震應急救援期間的值班工作。
2、應急疏散組組長:朱萍云
組員:陳英蘭、周燕、羅敏
職責:
(1)對師生進行防震知識的宣傳和培訓,使其掌握基本的防震避震技能。在地震撤離時指導學生,避免踩踏事故發生。
(2)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地震應急疏散路線圖,保持疏散通道暢通,并設置醒目的安全疏散標志,組織師生進行應急模擬演練,確定避震安全場所及各班學生的集結位置。
(3)接到上級地震預報或發生地震時,學校領導和相關人員迅速到達現場,組織師生進行緊急避震和疏散,確保撤離過程安全有序。
3、搶險救災組組長:周人菊
組員:朱萍云、陳英蘭、周燕、羅敏、羅小慶、陳威威
職責:
(1)指揮全校師生迅速實施自救和互救,轉移受傷人員,救援被埋壓人員。
(2)組織搶救重要財產和檔案等。
(3)協調相關部門恢復破壞的水電通訊等設施。
(4)預防和撲救可能發生的火災等次生災害。
(5)開展災情調查、統計與上報工作。
4、醫療救護組組長:吳朝遠
組員:羅小慶、陳威威
職責:
(1)在指定地點建立醫療救護點,準備必要的藥品和救護器具。
(2)對受傷師生進行簡單救治后,轉送至就近醫院,并通知其監護人,確保及時救治。
(3)負責聯系120、110等救援機構。
5、安全保衛組組長:吳朝遠
組員:羅小慶
職責:
(1)地震發生后,做好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護,避免哄搶和人為破壞。
(2)維護治安,協助開展傷員救治和火災撲救工作。
6、后勤保障組組長:朱萍云
組員:陳英蘭、周燕、羅敏
職責:
(1)負責應急資金的調度及所需物資的供應。
(2)負責接待和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以上領導小組成員若有變動,由接替人員自行補充,遇重大人事調整時應重新修訂預案并報縣地震局、縣教育局備案。
四、地震應急疏散路線圖及避難場所規劃圖
略
五、地震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地震預警后,學校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自動轉為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進入應急狀態,發布相應消息和警報,全方位組織各項抗震救災工作,督促各小組隨時準備執行任務。
2、組織人員對學校建筑物進行全面檢查,封堵和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類室內大型活動。
3、根據震情發展,決定師生的避震疏散時間和范圍。
4、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確保防震減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5、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各種情況,全力維護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6、及時將各種災情信息上報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校辦為災情速報小組。
7、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工作。
8、及時平息地震謠言,穩定人心,維護學校秩序。
六、地震發生時應急行動
(1)啟動應急預案,各救災小組迅速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2)發出緊急警報,組織滯留建筑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3)所有人員撤離至指定地點后,立即清點人數,各班由班主任清點,教師由校領導清點,后勤、醫務、保衛等部門各自負責人清點,并將情況報告抗震救災指揮部。
(4)迅速切斷電源和水源,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5)建立避難場所,妥善安置受傷師生。
(6)開展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至救護站。
(7)做好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恢復正常秩序,維護社會安全。
(8)及時了解和掌握學校受災情況,上報抗震救災指揮部,必要時請求支援。
七、地震應急避險要點
(一)緊急避震、疏散:
1、上課(自修)時間:
A、上課教師迅速組織學生就地避震,并按照疏散方案和預定路線迅速撤離到操場指定地點。
B、校內其他人員遵循相應操作。
2、就餐時間:
A、在餐廳就餐的學生應在教師及后勤人員的指導下先就地避震,然后迅速撤離餐廳,按“先近后遠”原則前往操場;
B、校內其他人員遵循相應操作。
3、休息(夜間)時間:宿舍內學生在教師和后勤人員的組織下就地避震,然后迅速撤離宿舍,按疏散方案和預定線路前往操場指定位置。
(二)震時避震要點:
1、立即停止一切活動,盡量縮成一團,保護頭部,躲在課桌、餐桌或床下(旁),靠外墻的學生應往里靠。
2、在操場或其他空曠地方的師生,需盡量躲避至安全地點,保持原地蹲下,保護頭部,避免靠近高大建筑物和危險物。
(三)緊急疏散要點:
1、應有序疏散,使用最近的樓梯下樓,避免在樓梯和走廊內擁擠,防止跌倒。
2、相關教師應在每層樓梯指揮,確保學生有序撤離,學生需聽從指揮。
3、疏散過程中,行動要迅速,排隊有序進退,避免爭搶和慌亂。下樓時保持穩步快走,平地上可迅速小跑,按疏散方案和預定路線前往指定位置。
4、疏散時可用書包等保護頭部,避免受傷。
5、盡量避免穿過建筑物,避開建筑物和電線。
6、各班學生到達集中地點后,應立即蹲下保護頭部,待疏散結束后各班清點人數并報告。
八、附則
(一)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修訂后報縣地震局和縣教育局備案。
(二)本預案由學校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負責解釋。
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6篇
為了確保破壞性地震后的應急響應工作能夠迅速有效、井然有序地進行,盡量減少地震帶來的危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及《河東省防震減災條例》,結合《河東省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和《河東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并結合我區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本預案所指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包含對顯著影響的破壞性地震及與之相關并可能對社會穩定和減災效果產生影響的事件的緊急處理。主要涵蓋以下幾種情況:破壞性地震(包括一般、嚴重及造成特大損失的破壞性地震)、有感地震和臨震應急。當一般破壞性地震或有感地震發生時,區政府將領導本區的地震應急工作;而在發生嚴重破壞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損失的情況下,區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將轉為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全面負責組織和指揮災區的地震應急工作,同時接受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導與協調。對于臨震預報發布或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區政府及相關街道辦事處需立即依照本應急預案實施緊急措施。
一、一般破壞性地震的應急響應
一般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程度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指標低于嚴重破壞性地震)的地震。在我省內陸發生5.0≤ms≤6.0級的地震,可視為一般破壞性地震。
當一般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震災區及受震影響較大的各街道辦事處需迅速了解震情和災情,及時上報區政府并抄送區地震局;宣告災區進入震后應急狀態;設立抗震救災機構,負責本街道辦事處的地震應急事務。區地震局負責進行地震速報、災害損失的快速評估、災情速報及震情趨勢的判斷等,并及時向區政府和市地震局上報;提出應急響應的建議;實施本部門的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工作;迅速派出先遣現場工作隊,開展現場考察;并與相關部門協同進行災害損失評估及社會宣傳等工作。區政府會根據災情對災區提供支援和慰問。
二、嚴重破壞性地震的應急響應
嚴重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200至1000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達到全省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5%的地震。在我省內陸發生6.0≤ms≤7.0級的地震,也可視作嚴重破壞性地震。
當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震災區及地震強烈波及區的各街道辦事處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迅速向區政府報告;區政府則需迅速做出應急響應,并向市政府進行匯報。
(一)街道辦事處的應急行動
有關街道辦事處應迅速了解震情與災情,向區政府報告并抄送區地震局;成立街道辦事處抗震救災機構,負責本街道的地震應急事務,并在必要時向區政府請求實施特別管制措施。該機構需立刻組織開展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協助災區的救援工作。
(二)區政府的應急響應
1. 區地震局須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震情和災情,同時抄送到相關部門,提出對地震趨勢的判斷及應急工作的建議。
2. 區政府需成立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召集區地震、經貿、發展計劃、民政、財政、公安、交通、衛生、建設、通信、人武、供電、物資等相關部門通報震情和災情;宣布災區已進入震后應急狀態;派遣區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并協調人武部迅速調集部隊參與搶險救災,同時組織相關部門對災區進行緊急救助。必要時,區政府可決定實施交通管制及重災區特別管制等措施。
3. 區政府應視災情派工作組深入災區進行慰問,協助市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進行應急投資。
4. 基于災情和受災地區的需求,區政府可確定相關部門對災區展開緊急支援,并要求相關部門嚴格按照區政府的部署進行支援。
1. 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區人武部負責迅速組織部隊前往災區,進行被埋人員的救援及協助相關部門實施工程搶險,在地震現場的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及時調整救援和搶險隊伍。
2. 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震情、災情及險情,并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市政府報告;負責與地震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和有關部門保持聯系;貫徹實施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決定及下達的任務;協調各部門開展地震應急工作;負責接待上級慰問團及地震現場工作組,處理相關咨詢等事務。
3. 特大或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需采取如下應急措施:
(1)地震發生兩小時內,召開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基本成員單位緊急會議,通報震情、災情,研究部署應急工作,并集中領導相關工作。
(2)立即啟動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及地震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工作。
(3)派遣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和醫療救助隊前往災區,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的發生。
(4)迅速組成由區人武部、區政府辦公室、地震局、廣播電視局等單位構成的災情及險情調查小組,核實震中、震害損失等情況,及時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并針對災區的房屋、橋梁、水庫、公路等重要工程的破壞情況進行調查和記錄,同時提出搶險救災的重點及隊伍進入災區應避開的路徑的建議。基于災情和險情的發展,建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不斷增派及調整搶險救災隊伍。
(5)迅速組建地震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先遣隊,盡快趕赴重災區直接組織和指揮抗震救災工作。先遣隊應包括區人武部、區政府辦公室、地震、公安、安全、民政、通信等部門及參與地震現場監測和通訊保障人員及設備。
(6)迅速匯總災情,并在震后兩小時內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省、市抗震救災指揮部首次報告震情、災情、險情及已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及時提出緊急支援請求的項目和內容。
(7)安排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的相關事宜。
(8)及時編制《震情災情快報》和《抗震救災通訊》,供各級部門參考,并作為宣傳部門報道的依據。
本預案實施后,XX年制定的《河東區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政發〔XX〕11號)將同時廢止。
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7篇
為提高學校在遭遇破壞性地震時的應急響應效率,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我校的具體情況,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應急機構構成
1、領導小組
學校的防震減災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進行。
組 長:王小鵬 校長
副組長:劉瓊珍、胡素云、楊曉霞
組 員:朱虎善、王波、倪宏宇、賀紅梅、智濤、劉志鵬、王濤、吳開軍、呼延
總務處負責防震減災辦公室工作,校長室為指揮中心,倪宏宇擔任聯絡員。
2、主要職責
(1) 加強對防震減災工作的領導和組織,明確各項工作職責,深入研究破壞性地震的應對措施,并完善相關應急預案。
(2) 積極宣傳地震災害的知識,通過多種渠道開展教育活動,提高師生的防震意識和自救互救技能。
(3) 嚴格物資保障,按預案要求儲備、落實飲用水和食品,做好防寒防雨物資的準備,保證教材、教具和搶險設備等始終保持良好的備用狀態。
(4) 在發生破壞性地震后,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調動各方面力量開展抗震減災工作,努力將損失降至最低。
(5) 全面調動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二、臨時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地震預警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應急狀態,依法發布相關通知和警報,全面組織抗震工作。各相關部門須隨時待命,準備執行防震減災任務。
2、組織專人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封鎖和關閉危險區域,暫停室內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同時對鍋爐、供電設備和機房等重點設施做好防護,確保防震減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4、強化對師生的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及其家長的心理安撫工作。
5、安排值班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基層情況,確保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維持。
6、落實各類物資的準備情況。
三、震后應急響應
1、無論有無預警,若本市或周邊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學校行政人員應及時趕赴現場,救援隊需在震后1小時內集結待命。
2、所有領導小組在校長室的統一指揮下,迅速展開救災工作。
(1) 立即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在建筑物內的人員迅速撤離。
(2) 立即關閉和切斷電力、燃氣和供水等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以防止震后發生其他事故。
(3) 開展現場救護,優先救助受傷人員,及時將其送往就近的醫療站。
(4) 加強對重要設備及歷史文物的保護,確保校園內的巡邏和值班工作,以防范各種犯罪行為。
3、積極做好師生的心理教育工作,迅速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安全穩定。
4、及時了解和報告本校的受災情況,確保信息準確迅速上報。
四、其他
1、在進入防震緊急狀態后,學校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將按照上級的指示,通過電話、面授、會議等形式傳達各類命令和指示。
2、各部門在抗震減災應急過程中要密切配合,聽從指揮,確保各項政策和措施的順利實施。
3、本預案于20xx年5月進行了更新,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8篇
1. 總則
1.1 為了確保在地震發生時應急工作能夠快速、高效、有序地展開,并最大程度地降低地震造成的損失,依據國辦發〔1997〕54號文發布的《國家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結合電力行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2 當地發生一般或嚴重破壞性地震時,各地區電力企業須立即響應,按照預案啟動抗震救災行動;在國務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電力保障”和“緊急支援”工作。
1.3 本規定適用于在中國境內的所有電力系統及其各級企業。
2. 抗震救災組織的成立
2.1 抗震救災機構的組成:
指揮長:本級單位的最高行政負責人、法人代表。
副指揮長:本級單位主管電力生產及建設的負責人。
成員:本級單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包括消防、保衛、衛生、交通等部門負責人)。
2.2 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設立
在收到地方政府的地震預警或實際發生一般破壞性及以上地震后,相關電力企業的抗震救災機構應立即轉為抗震救災指揮部,并進入臨震應急階段;在發生嚴重破壞性地震后,省電力局或網局的抗震救災機構同樣宣布為抗震救災指揮部,進入震后應急階段;如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則國家電力公司及相關機構應形成臨時抗震救災指揮部,進入震后應急階段。
2.3 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指揮和協調震后應急及抗震救災工作。
2.4 各電力企業在收到地震預警或遭遇破壞性地震后,須及時向上級抗震救災機構報告,并同時直接向電力行業部的抗震救災機構匯報。
3. 地震發生后的應急反應
3.1 一般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3.1.1 一般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程度的人員傷亡與經濟損失(低于嚴重破壞性地震的標準)的地震。
3.1.2 本地區發生一般破壞性地震后,地方電力企業抗震救災指揮部應立即根據本預案展開“電力保障”措施;省電力局或網局抗震救災指揮部需迅速掌握震感及損失情況,包括員工傷亡、設備遭受損壞情況以及供電影響,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并向省政府及電力部報告,在省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籌指導下,開展“電力保障”的應急工作。
3.2 嚴重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3.2.1 嚴重破壞性地震指的是造成200到1000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相當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一年GDP的1%到5%的地震。若在大于100萬人的城市或地區發生6.5級以上、小于7.0級的地震,或在50萬到100萬人的城市或地區發生7.0級以上的地震,也視為嚴重破壞性地震。
3.2.2 一旦發生嚴重破壞性地震,省電力局或網局的抗震救災指揮部應快速響應,執行本預案,立即與省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取得聯系并報告電力部,迅速查清人員傷亡及電力設施的損毀和供電受影響情況,指揮和協調“電力保障”的應急工作。
3.2.3 網局或省電力局的抗震救災指揮部必須在省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導下,組織人力和物資,向震區進行“緊急支援”工作。
3.3 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3.3.1 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超過1000人死亡且直接經濟損失達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一年GDP的5%以上的地震,或在超過100萬人口的大城市發生7.0級以上的地震。
3.3.2 若發生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國家電力公司臨時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地震災區的省電力局抗震救災指揮部,須根據本預案做好“電力保障”的應急反應;省電力局抗震救災指揮部需在省政府的統一指揮下,迅速組織系統內資源投入到“電力保障”和“緊急支援”工作中;國家電力公司臨時抗震救災指揮部應在國務院臨時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協調全系統資源進行相應的工作。
3.3.3 在發生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后,國家電力公司臨時抗震救災指揮部應盡快派出聯絡員,參與國務院臨時抗震救災指揮部(由國家地震局作為辦公室),并在指揮部的指導下負責與本部的數據交換。
4. 臨震應急期“電力保障”的準備工作
4.1 一旦收到地方政府的抗震救災指揮部的預警通知,地方電力企業的抗震救災指揮部即刻進入臨震應急期。
4.2 在臨震應急期內需進行“電力保障”等準備工作:
(1) 完善抗震救災物資的儲備,包括電力設備、設施及供電、通訊線路等一旦受到地震損毀后的恢復所需物資與器材的準備;針對震后可能引發的火災,及時采取應對措施;保障交通車輛的應急使用;準備必要的醫療搶救物資等。
(2) 完善電力調度的安排。針對可能受地震影響或引發次生災害的電源設備和設施,及時調整運行方式,尤其是對核電、水電站等關鍵設施,根據危害最小和損失最低的原則做出運行方式的變更,并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3) 確保重要用戶的備用電源工作。在臨震應急期,必須檢查重要用戶(如水源公司、公安、消防、監獄等)備用電源的可用性,確保其保持應急狀態;供電部門還需準備必要的移動或應急電源,保障重要用戶的應急需求。
(4) 明確人員組織和分工。電力企業的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細致操作;各級調度人員需嚴格調度紀律,進入“臨戰狀態”,確保命令的準確下達和執行,確保地震期間電力調度的穩定性;需組建搶險隊,并明確分工,保持應急響應狀態。
(5) 針對地震后可能出現的危及電力設備的地質災害,如滑坡、塌方、泥石流、地面沉降等,要采取緊急預防或加固措施。
(6) 接到避震通知后,協助地方政府做好電業職工及其家屬的避震疏散工作。
5. 破壞性地震震后應急期的“電力保障”及“緊急支援”工作
(1) 在破壞性地震發生后,相關電力企業根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揮,及時確認地震造成的電力設備和設施的損毀情況,明確受損的供電線路和通訊系統的狀況,立即投入抗震救災及自救恢復工作,并保證迅速向上級機構報告。
(2) 網局或省電力局的抗震救災指揮部應迅速組織系統內力量,協同震區電力企業修復受損的發電、輸電、變電以及配電設施,并確保重要用戶及災區的電力供應。
(3) 根據需要,網局或省電力局抗震救災指揮部應快速組織力量,參與震區電力建設工程的搶險和救援工作,以期減少損失。
(4) “電力保障”工作同時還包括對震后可能因次生災害影響的電力設備及設施進行緊急處理、加大監測力度,防止事態惡化,減輕或消除污染風險。
(5) 地震區域各級電力企業的醫療隊伍與交通車輛需保持可調動狀態,隨時準備響應省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調動,前往震災地區參與“緊急支援”工作。
(6) 地震區域電力部門應加強治安管理與安全防衛工作,并協助地震災區的公安部門,以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7) 電力部門應迅速開展地震造成損失的統計與評估工作,并逐級上報,由電力部向國家地震主管部門或由部臨時抗震救災指揮部向國務院臨時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
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9篇
為確保在我校發生破壞性地震時,各項應急工作能夠高效、有序地進行,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市、區政府的相關工作指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機構的構成
1、領導小組
我校的防震減災工作在區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及區教育系統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展開。無錫市亭隆實驗小學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由校長李淑英同志擔任組長,其余成員為學校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名單附后)。學校總務處負責兼任防震減災辦公室和指揮室,王章同志擔任聯絡員。
2、主要職責
⑴ 加強領導,完善組織結構,明確工作職責,深入研究防震減災工作,健全各項應急預案及措施的落實。
⑵ 積極利用多種渠道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和指導全校師生進行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廣泛開展自救和互救的訓練,不斷提升師生的防震減災意識和基本技能。
⑶ 嚴格做好各項物資保障,按照預案要求積極籌備,確保飲食、飲水、防凍防雨物資、教材教具及搶險設備等的落實,強化管理,保持良好的戰備狀態。
⑷ 地震發生后,迅速采取必要措施,組織各方力量全面開展防震減災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震造成的損失。
⑸ 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保證社會的安全和穩定。
二、防震減災的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通知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應急狀態,依法發布相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防震減災工作,相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相應任務。
2、組織專門人員對校園內建筑進行全面檢查,封閉和關閉存在危險的場所,暫停所有室內大型活動。
3、強化對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加強對供電、輸電和機房等重要設施的防護,確保防震減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4、開展宣傳教育,保持師生和家長的思想穩定。
5、加強各類值班工作,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全力維護正常的教育、工作及生活秩序。
6、按照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工作。
7、在上級統一指揮下,迅速組織本校的搶險救災工作。
⑴ 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建筑物內的人員轉移至安全區域。
⑵ 迅速關閉和切斷電力、燃氣及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一切明火,防止因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
⑶ 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核心的現場救護工作,將受傷人員及時轉移至附近救護站。
⑷ 加強對重要設備和歷史文物的保護與救護,確保校園內的值班和巡邏工作,防止各類犯罪活動的發生。
8、及時掌握和匯總本系統的受災情況并上報。
三、其它
1、進入防震緊急狀態后,市、區指揮部將通過各類新聞媒介發布命令和指示,區教育局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及地方政府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將通過文件、電話、教育局域網等方式傳達各項指示。
2、在防震減災的應急行動中,各部門應密切配合,聽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各項工作能夠有效落實。
3、各部門應依據本預案,結合自身實際,明確落實各項組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