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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執行計劃(實用15篇)

822個月前

企業的生存與發展愈發依賴于高效的激勵機制。績效工資實施方案不僅是對員工辛勤付出的認可,更是推動整體業績提升的重要工具。通過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企業能有效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增強團隊凝聚力,從而實現個人與組織目標的雙贏。有效的方案設計需考慮員工多樣化的需求與期望,以確保其公平性與激勵性,最終形成良性循環,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第1篇

一、指導思想

為保障我校義務教育階段教職工績效工資的有效考核與實施,根據《海安縣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的要求,特制定我校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二、考核分配原則

1.尊重個體,強調以人為本,優先考慮道德表現,關注實際業績;

2.激勵先進,推動提升,確保考核過程公正客觀,強調實際效果;

3. 推行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防止繁瑣和不必要的復雜化。

三、考核對象

我校正式教職工。

四、考核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黃xx

副組長:李x

成員:王xx、唐xx

五、項目設置及考核方法:

(一)師德師風獎(15%)

重視師德師風,鼓勵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因此每位教職工每年獲獎總額為全校人均獎的15%。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將扣發師德師風獎:

⒈ 經查實參與有償家教;

2. 對學生有歧視性言論或體罰,受查實后將扣發;

⒊ 通過不法手段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學秩序、損害公共利益的;

4. 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違規銷售教學材料的;

5. 學生、家長、教職員工的測評不滿意率超過30%的;

6. 其他違法違紀或師德失范,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款50-100元:

⒈ 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的;

⒉ 無正當理由、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外出超過1小時的;

⒊ 上班時間玩游戲、看視頻、從事與工作無關的商業活動;

⒋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如緊急工作、代課、代班主任等)。

考核方法:通過領導觀察、學生、家長、同行評估,進行學期考核,年底累計。

(二)出滿勤獎(5%)

鼓勵全體教職工出勤,年度內給予獲獎總額為全校人均獎的5%。病假每天扣款10元,病假需提供有效證明;一月內遲到、早退或中途外出(需請假),每累計4次折算為半天事假,每月事假1天扣款10元,累計2天以上(包含2天)每天扣款20元;曠工每節扣50元;曠工每天扣100元。病假超過半個月將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事假超過7天的,將取消當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特殊疾病除外,婚喪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履行職責獎(10%)

對認真完成工作任務,積極履行崗位職責、日常考核合格的教職工發放該獎,發放總量約為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如以下情況,實行一票否決,扣除全學期履行職責獎:

(1)未履行工作職責;

(2)工作態度不佳、責任心不足,造成重大責任事故;

(3)未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4)其他應實行一票否決情形。

(四)工作量津貼(30%)

1、滿工作量津貼。教職工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完成學校安排的工作,視為滿負荷工作,并給予校人均獎30%的獎勵。

2、加班補貼。控制加班支出。經校長批準的突擊加班,每天補貼50元;節假日加(值)班每人每天30元;學校安排臨時代課,每節課5元;社團活動每次10元;因特殊情況增加的工作量另行補貼。

(五)班主任津貼及管理崗位津貼(18%)

任教多個班級的教師加100-300元,班主任兼任教研組長以上職務的另加200-400元。根據履職情況考核,上下浮動15%左右。連續兩學期考核末位班主任,新學期將進行調換。(附考核細則)

(六)工作質量獎(15%)

對在工作中表現突出、優質完成本職工作的教職工,發放此獎。工作質量獎將依據工作態度、執行常規、工作績效、突出貢獻、安全責任、服務質量等多方面評定,教學業績和服務質量將為重要依據,占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15%左右,其中90%用于教師考核。

(一)教學人員工作質量百分考核。

1.素質教育過程考核獎(40分)

(a)教學計劃(3分)視完成情況及制定質量評定;

(b)備課(12分),依據抽查和定期檢查結果綜合評定;

(c)上課(12分),結合公開課、教研課、隨堂課成績評定;

(d)作業布置與批改(5分),依據抽查和定期檢查結果評定;

(e)聽課(3分),每學期聽課16節,少一節扣0.5分;

(f)校本教研活動(3分),按時參加相關活動,完成教科研任務計3分,未上一節教研課的扣3分;

(g)資料借還(2分)。規定時間內未歸還借用的圖書、教學資料、教學儀器,每缺一件扣1分(并追繳及賠償),扣分不封頂。

⒉素質教育目標考核獎(60分)

根據期末考試成績與第一名的差距打分,考查科目教師根據考查成績和指導活動效果評分。采用增值評價,提升一檔次加5分左右。

(二)后勤人員工作質量百分考核。

后勤人員的考核將由考核組借鑒教學人員考核評分,評分依照學校分工,從道德表現、服務態度、服務水平、服務質量、勤政廉潔、安全管理等六方面進行民主測評,定等打分。

(七)成果獎(4%)

▲論文獎(含隨筆、教案、案例評比等):論文在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教育學會組織的評比中獲獎或在各級CN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給予相應獎勵。論文字數超過3000字的視作一等獎,1500~3000字的視作二等獎,少于1500字的視作三等獎。若撰寫論文與學校科研課題相關,獎勵級別將提高一個級別。(每位教師每年最高不超過600元)

▲通訊報道獎:在縣級以上各類媒體發布關于我校教育教學的通訊報道,錄用一篇獎勵60元。

▲課題獎:參與課題研究,通過評估結題后,課題主持人獎勵:縣級每人200元,市級以上每人300元;子課題負責人分別獎勵100元、150元,參與研究的老師分別獎勵80元、100元。

▲輔導學生競賽獎:參與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比賽,團體獎按團體記分或參演人數12名以上的節目執行。文藝班級、優秀教研組等可歸入團體獎,優勝獎、優秀節目獎參照等級獎執行。

▲輔導學生發表作品獎:每篇輔導老師獎勵20元,年度累計最高獎勵300元。

▲特別貢獻獎:對學校有特別貢獻或挽回重大損失的人員,由考核組討論決定獎勵。學業水平抽測成績優秀,任課教師獎勵100-300元。

(八)教育科研獎

按計劃完成個人專業成長,并取得顯著成績的教職工,學校給予相關獎勵。具體如下:

▲每學期至少閱讀一本教育專著并撰寫不少于5000字的讀書筆記(或博客)的教師每人獎勵50元。(50歲以上者要求適當放寬)

▲每學期字數超300字以上、質量好的教學反思累計達到10篇的教師再獎勵50元。

▲完成縣局優質資源研發的給予獎勵:每人完成研發任務獎勵50元,縣錄用后,研發人員再獎勵50元。

▲教學基本功競賽(課堂教學競賽以上述標準兩倍計獎)。

六、關于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幾點說明

1.有關人員的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按海教2號文件執行。

2.本方案涉及的所有款項,若提到以月為單位的,均以每學期5個月或一年10個月計發。所提到的全校人均獎為統籌相關津貼后的人均獎金額。

3.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的人員,除依照規定扣除基礎工資外,獎勵性績效工資也會相應扣減;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人員,除基礎工資扣除外,一般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4.對認真履行職責、完成正常工作量且教育教學質量達標的教師,將確保不低于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0.8倍。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工作質量較差的人員則不設“底線”。

5.本方案由考核領導小組研究后,報鎮考核領導小組審核,并經全體教職工大會通過后,再報縣局審批實施。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第2篇

根據省、市、縣相關文件精神,為了順利實施公務員津補貼規范化的統籌解決中小學教師的待遇問題,明確提高中小學教師的工資津貼。在此次增加的教師津貼工資中,設定基礎性津貼與獎勵性津貼兩部分,對于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基礎性工資。獎勵性津貼則作為教師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管理,以突出崗位責任和工作業績。為激發我校教師的工作熱情,確保干與不干之間有差別、工作量多與少有區別、工作質量好與壞有所不同,建立一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的內部激勵機制。結合《靖邊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及實施辦法》文件精神,依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遵循相關文件精神與學校實際情況,重點圍繞聘用制與崗位管理,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我校實際的激勵分配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公平公正、優先優秀教師的分配原則。依據教師的工作量、崗位職責和工作成就進行考核,適度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業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充分體現不勞不得、多勞多得的原則。

2、統籌考慮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構建符合我校實際的激勵分配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全過程公開,確保公平公正,維護校園的和諧穩定。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與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校領導和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等進行考核,并負責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和解釋工作,確保績效工資的公平、公正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學區工作人員及教學點教師。

五、工資構成

根據目前相關政策,教師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占績效工資規范后津補貼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規范后津補貼的30%加上上年12月所有教職工基本工資總額之和。

六、分配額度及辦法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及量化辦法

考核內容主要為崗位考勤,按月進行考核。

1、按規定職務離崗人員和大齡教職工(男57周歲、女52周歲以上)連續缺勤的可全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

2、經批準脫崗進修、借調教師、婚喪產假教師全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

3、無故長期缺崗教師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

4、每月曠工達到5天及以上者,基礎性績效工資扣除60%;

5、病事假10—20天者,基礎性績效工資扣除15%;超出20天者扣除30%,危重病者可根據情況酌情考慮;

6、待崗人員每月基礎性績效工資扣除40%。

以上扣除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將納入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中。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及量化辦法(滿分為100分)

1、出勤考核:(10分)實行每日考勤制,出滿勤者每月計10分。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節分別扣0.5分、1分,曠課每節扣2分;學校規定活動如政治、業務學習,學校及教研組會議等,遲到、早退各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安全監護遲到或早退或缺崗(含人在校但不在崗)一次扣2分,請假一次扣2分,缺崗一天扣2.5分,并負當天該崗責任。以上直至扣完當月出勤得分為止。

2、工作量考核:(35分)

A、教師正常工作量:

(1)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一年級26節,二至六年級各30節。專任教師的授課時數按新學期課程表安排的周課時數為準,按時上齊為滿工作量。

(2)現任中心小學校長、教導主任等職務教師根據其職責應至少上課時數也設有要求,達標則為滿工作量。

B、滿工作量量化:每月滿工作量者計35分,超欠課時需按情況量化,但每人每月計分不得超過(低于)10分。

C、超工作量量化:

(1)節假日值班:節假日值班每人每天計1分。

(2)節假日加班:節假日因公加班人員每天計2分。

(3)替代課(班):替代每節(天)計0.5分,由教導處安排。

(4)跨年級或包班教學的教師每人每月計5分;同年段教學多個班級的教師每人每月計3分。

3、教學過程考核:(25分)

(一)備課(5分)

1、認真研究教材、梳理知識框架,明確教學目標。缺失環節扣分。

2、設定教學計劃,包含學生現狀分析及教學任務,缺失扣分。

3、備課內容需全面,缺失一項扣分;教案要完整,缺失扣分。

(二)上課(5分)

1、按時上下課,課堂管理嚴謹;

2、課堂教學需組織有序,貫徹啟發式教學原則;

3、語言表達要清晰,書寫規范,科學使用教具。

(三)作業布置及批改(5分)

1、作業設計需科學合理,及時全批全改,不達標扣分。

(四)輔導(3分)

利用課余時間組織輔導,做好計分,否則扣分。

(五)成績考核(3分)

嚴謹命題、科學統計成績,達標計分,否則扣分。

(六)聽評課記錄、學習筆記(4分)

聽評課及學習筆記需數量達到規定,不達標扣分。

4、管理崗位考核(因崗位不同,計分不同):

班主任工作量依據班額人數計算,津貼根據班級人數設定。

5、教育教學業績考核(30分):依據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常規的評估,分設獎項,分數相應計入。

6、中心小學校長及管理層的績效工資不超過規定數額,節假日值班加班另算。

7、產假期間績效工資的發放標準按照相關政策執行。

8、績效工資發放情況應及時公示,學期結束時統一結算。

七、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包括未履行職責、連續曠工等情況。

2、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包括脫崗學習等情況。

3、經組織選派的人員若按規定完成任務,按滿工作量計算。

4、違反相關法規和職業道德的,可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

八、有關要求

1、除本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學校不得以其他名義發放補貼、獎金等。

2、學校要提高認識,積極穩妥地進行分配制度改革。

九、學區人員及教學點教師考核辦法與中心小學教師一致,但考核標準適度降低。

十、本方案的解釋權歸中心小學“績效工資分配及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十一、本方案自學校教代會通過并報上級審批后實施。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第3篇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第4篇

 一、總則

第一條:根據《州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人事局、財政局、教育局關于州溫市本級直屬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溫政辦【xxxx】139號)及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市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本方案適用于我校經校領導小組聘任的正式在編在崗教職工。校級領導的獎勵方案須由州溫市教育局統一制定。

第三條:獎勵性績效工資是指在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之外,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對教職工給予的一種獎勵性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

第四條:本方案所涉及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包括考核獎、超工作量獎、教育教學成果獎及其他獎勵四個部分。

第五條:本方案由校長室負責執行和管理,學校黨總支及工會需根據本方案的規定進行監督,以確保其實施。學校工會將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審計小組,負責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支出審計。若有結余,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發放。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第六條:“教職工績效考核獎”將在每學期期末根據考核結果發放,每年發放兩次。彈性坐班考核獎則按月發放。

第七條:“滿崗工作量”和“超工作量獎”將按月結算,每年按十個月發放。

第八條:“教育教學成果獎”于每年發放一次。

第九條:“其它獎勵”依據具體情況進行發放。

學校將高度重視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及時統計、結算及審批,確保按時足額發放。

(一)考核獎部分

第十條:此部分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35%。

第十一條:教職工績效考核將依據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班主任績效考核發放辦法》和《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行政干部考核條例》的要求,由校內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對全體考核對象進行工作績效評審,每學期發放一次。

第十二條:考核結果按檔次劃分為:A檔15%、B檔80%、C檔5%,并對應給予相應的獎勵。具體獎勵如下:

學期考核獎發放對照表

檔次比例教職工行政管理人員班主任

A檔15%2500元700元700元

B檔80%8000元500元500元

C檔5%1500元300元300元

第十三條:連續兩個學期被評為C檔的人員,將作為下學年度二聘或待聘的依據。

第十四條:全體考核對象分為教學人員(包括同比教師與非同比教師)和行政職員兩個系列,根據比例參加相應考評。兼任行政管理的人員和班主任分別參加《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行政干部考核條例》和《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班主任績效考核發放辦法》的考評,行政管理人員兼任班主任者,考核獎不重復計算。

第十五條:彈性坐班考核獎

學校鼓勵教職工參與坐班考核,依據《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坐班考核條例》的相關規定,對一個月內無遲到、早退的教職工每月獎勵200元。

(二)滿工作量與超工作量部分

第十六條:滿崗工作量指依據省市學科《課標》和周任教課時工作量以及其他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需求,通過崗位聘任確定的教學或行政崗位工作量。

超工作量是指因學校需求,干部、職工和教師在完成崗位工作或滿工作量之外的超額工作,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40%。

1、滿崗工作量聘任獎:

根據學校教職工聘任制實施辦法,凡被學校聘用的滿崗工作量教職工每月發放500元聘任獎金。若因非因本人原因而造成工作量不足,學校將安排補崗或補差。

周課時滿崗工作量核定表:

語文、數學、英語初三科學、高三綜合學科科學、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社會思品、高中體育、高中藝術、高中信息、通用技術等學科的周課時各有不同的標準。

2、職稱系數表

職級系數中學高級中學一級中學二級中學三級、見習期

每課時1.21.110.8

3、代課酬金計算方法:

代課酬金的基礎金額為30元,根據任課教師職稱的不同,給予相應的酬金。

代課酬金=30元×職稱系數

4、非全職教學人員兼課的工作量,每月上限為20節,超出部分不計酬金。

5、跨年級段或跨學科教學人員根據學校需求每周可額外增加一節課時。

第十七條:超工作量與加班獎勵:

1、學校鼓勵教職工完成教育教學與管理任務,屬于本職工作范圍內的工作不視為加班。

2、加班需嚴格審核,具體規定如下:

(1)處室職員如需加班,須經處室主任審批;處室主任加班則需報主管校級領導審批。

(2)加班時間達到3小時及以上視為加班半天,未滿3小時的加班按時間合并計算。

(3)平時加班達到6-8小時可視為一天,加班獎勵標準為80元/天。

3、晚自習值班:70元/晚。

4、晚自習管理及值夜:120元/天。

5、學校安排的自修課管理:15元/節。

6、學校統一組織的期中、期末考試命卷:100元/份,審題50元/份。

7、藝術類、體育類訓練的報酬依據比賽成果與訓練時間結合原則,訓練時間須達一小時以上:20元/次。

8、學校統一安排的競賽輔導、培優補差、假期和雙休日上課:40元/節。

9、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上課)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未盡加班項目由校長室依照以上標準結合相關規定酌情處理。

第十八條:其他崗位的獎勵

1、校黨政正職每周兼課2節不計酬,校級副職每周兼課3節不計酬,中層每周兼課滿工作量的1/2不計酬,部負責人、段長每周兼課滿工作量的2/3不計酬,超出節數按規定計酬,如因工作需要經校長室批準可以減少兼課或不兼課。

2、擔任段長、部副職負責人的教師,每月給予350元管理獎勵。擔任兩項及以上職務的,不重復計酬。

3、兼任班主任的年級段長、部負責人、中層干部其兼職取最大項計酬,不重復計酬。

4、校工會主席、團委書記享受中層正職待遇。

5、部門負責人每月工作量獎勵150元。

6、教研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等崗位獎勵標準:

級別金額教研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

月金額(元)15010050

7、未涉及的其他崗位按上級相關規定執行。

(三)教育教學效果獎勵部分

第十九條:教育教學效果獎勵包括對三考獎、教師各類獲獎及輔導學生競賽獲獎的獎勵。此項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20%。

第二十條:三考獎勵:學校將在每學年結束時對在高考、中考、會考中表現優異的教師進行獎勵,具體獎勵辦法見《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三考獎勵方案》(見附件五)。

第二十一條:教師各類獲獎獎勵:為激勵教師的專業發展,特設置此獎項,獎勵依據教師在教育系統各級各類比賽中的獲獎情況。

第二十二條:教師輔導學生參加競賽的獎勵:為激勵教師指導學生參與各類競賽而設置的獎勵。具體獎勵方法參照《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教科研成果獎勵辦法》(見附件五)之規定。

(四)其他獎勵部分

第二十三條:其他獎勵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此類獎勵用于應對一些無法預見的情況,根據學校的具體情況進行發放。

 三、其他部分

第二十四條:學校實行全員聘任制,并按學年度續簽合同。干部、教師及職員的級別、職稱需根據校長室的聘任來確定。

第二十五條:學校人員凡完成聘任工作、滿工作量并全勤的,將按月發放相應的“國發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若未滿工作量,將按比例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第二十六條:因病請假:按比例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請假兩個月內,基本工資、津補貼及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生活補貼、教工齡津貼將照常發放;超出兩個月的,按比例計發基本工資、津補貼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生活補貼、教工齡津貼的90%;超過六個月,以上待遇予以70%按比例計發。

第二十七條:因事請假:請假四天(含四天)以上的病、事假需經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后,安排臨時代課,按比例扣除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一個月內,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按比例計發;超出一個月的,將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

第二十八條:請公假:干部職工請公假不扣國發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自行安排課節,滯后或提前補回的不扣超課時獎勵。三天以上的公假需經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后安排臨時代課。在工作日內若干部、教師及職工因學歷進修連續請假超過一個月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將按比例扣發。

第二十九條:教職工請病、事假、公假三天以內的,經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后由教務處統一安排調課,所耽誤的課程需由本人提前或滯后補上,基礎性績效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不予扣除(個別學科或特殊情況下由學校統一安排代課),沒有教務處同意擅自調課的,一經發現,將按教學事故處理。

第三十條:婚喪假、產假、哺乳假等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曠工曠課:在一個月內,每天扣發基本工資及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1/7(即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21天×3倍);超過一個月的將停發基本工資及基礎性績效工資,并進行除名處理。

第三十二條:缺席全校性的會議及監考等校派任務的,每次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的1/7(即基礎性績效工資÷21天×3);無故遲到早退的,每次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的1/21(即基礎性績效工資÷21天×1)。

第三十三條:凡新參加工作或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在明確崗位前,按見習期的生活補貼及崗位津貼標準執行;教(工)齡補貼按最低年限對應標準執行;擔任班主任的,享受班主任津貼。

第三十四條: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節日福利補貼為7000元,在教師節和春節發放。病假、事假等人員按比例計發。

第三十五條:教職工待聘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生活補貼及教(工)齡補貼按月發放,崗位津貼停止發放,一年(即12個月)后僅發放基礎工資。

第三十六條:實施國家績效工資制度后,學校原有的結構工資方案及相關福利項目將自動作廢。

第三十七條:未盡事宜,按上級相關文件執行。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歸校長室。

第三十八條:本方案自xxxx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第5篇

為了進一步推動校內體制改革,更有效地激勵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依據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相關精神,我校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本方案,并經過教代會討論通過,確立為試行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撥付的績效工資總量框架內,建立以提升教師責任感與敬業精神為核心,以促進教師工作績效為目標的分配和激勵機制,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注重效率、重視實績和兼顧公平的原則,合理拉大績效工資的級差,逐步形成內在激勵機制,增強學校的辦學活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和效率優先的策略,同時兼顧公平,依據教職工的工作量和業績進行考核,適度拉大分配差異,充分體現多勞多得與優績優酬的原則。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分配過程保持透明。

3.堅持“統籌兼顧、傾斜調節”的原則。績效工資的分配重點向班主任和承擔重教學任務、管理出色、教學質量高的教師傾斜。

三、績效工資津貼分配辦法:

(一)崗位津貼

按照城區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進行。

1.班主任津貼:每月每人120元(根據政教處考核執行)。

2.中層領導:副校長每月80元,主任級(包括總輔導員)每月70元。

3.年級主任津貼每人每月40元,教研組長津貼每人每月30元(按考核發放)。

4.體育教師室外課補貼每人每月10元,體育教師每人每隊每月訓練補貼50元。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第6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旨在服務和推動義務教育的健康發展。我們將教師隊伍素質提升作為核心目標,以促進教師工作績效為導向,致力于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職業發展規律、明確導向、科學標準、完善體系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激勵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供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

二、工作原則

(一)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充分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作為教育主體的地位,彰顯教師在教書育人工作中的專業性、實踐性和長期性特點。

(二)堅持標準,全面考核。考核必須兼顧德、能、績、勤、學多方面的尺度與標準,重點突出考核內容,確保全面。嚴守考核制度,保持嚴肅的考核態度,按程序嚴格執行考核工作。

(三)多勞多得,貢獻大者多得,責任大者多得。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心投入到教書育人工作中,引導教師不斷提升自身素質與教學能力。

(四)客觀公正,簡單易行。以實事求是為原則,確保公開透明,科學合理,程序規范,強調實效,杜絕繁瑣。

三、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涵蓋學校在職在編的所有教職員工,包括副校長、中層領導、班主任、各學科專職教師及教輔、后勤、財務、安保等各個崗位人員。校長的考核工作由教育局負責。

四、考核辦法

1. 實施月度考核制度,所有人員每月進行一次量化考核,以分數形式反映。考核采用日常打分與月度量化相結合,期末進行總計。具體操作按照各崗位《量化考核表》的要求進行。期末累加各個學期各人的得分,得出該同志全學期的總分。

2. 所有崗位的月考核分數設定基礎分和獎勵分,基礎分滿分為100分,其中德、能、勤占60分,績效占40分。德、能、勤每月必考,績效可在期末統一評分;獎勵分則根據個人學習和獲獎情況進行加分。

3. 跨崗位工作者的考核分數按其實際工作量與應完成工作量的比例計算。補充課時量工作僅計入課時,不計入其他成績,未按要求完成工作將被扣分。

4. 職務加分說明

兼任兩個或兩個以上學校領導職務(中層及以上)者,以最高職務的分數為準,非領導職務按實際工作崗位累加。各崗位的基礎分均為100分,成績與獎勵分另算,各領導崗位的月考核得分=月考核基礎得分×崗位百分比+成績及獎勵分。

崗位賦分百分比如下:

(1)教研組長占25%

(2)工會主席、年級主任占30%

(3)班主任占50%

(4)學校中層副職、團委書記、辦公室主任占55%

(5)黨支部書記、學校中層正職占60%

(6)副校長占70%

5. 量化考核的具體工作由相關領導負責

①教務處負責任課教師、年級組長和教研組長的考核,并統計所有教職工的月度量化考核分數。科研處協助考核教師的教育科研工作,年級組長和教研組長輔助考核組內教師的教學常規情況。

②政教處負責班主任及生活管理老師的考核。

③總務處負責后勤老師的考核。

④副校長負責中層領導的考核工作。

⑤考核小組由校長、工會及教師代表組成,每月對副校長進行考核。

6. 實行責任追究制。若學校教學工作出問題,未能及時發現并糾正的教學副校長、教務處及科研處領導均需負連帶責任;若出現德育、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問題,相關副校長及處長也需承擔責任。對于有多個領導的處室,可依據相關領導分管的工作開展考核。

量化考核須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考核領導不得徇私舞弊,若舉報屬實,將扣除該教師及考核領導相同的分數。所有考核結果經考核小組核實后向全體教職工公布。

7. 考核時間:以一個月為周期,涵蓋自開學第一天至放假結束的全學期。

五、考核依據

考核依據《鹿寨縣初級實驗中學教職工工作量化評價表》進行。語文、數學、英語等任課教師依據《教師月工作量化考核表》《生活管理教師月量化考核表》和《后勤教輔教師月量化考核表》等進行考核;班主任依據《班主任工作月量化考核表》進行考核;副校長和中層領導依據各自工作量化考核表進行考核。

六、考核程序

1. 學校需成立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指導教師的月度考核工作,成員包括校級領導、工會及教師代表。

2. 考核堅持領導與群眾結合、平時與定時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實施教師自評與部門領導、考核組評議相結合的考核模式。學校各級領導的考核采取領導自評與考核組評議結合的方式進行。

3. 申訴制度。每月公示一次考核結果,教師如對考核分數有異議,須在公布后的七天內向學校考核領導小組提交復評請求,考核領導小組將對其材料及結論進行復審,并在一周內反饋復核意見。如申請教師仍有異議,可向教育局反映。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辦法

1. 考核結果以學期綜合累總分數為依據,按各類人員得分從高到低排序。

2. 考核結果將與教師的評優、職稱評聘、競聘上崗、職務晉升、培訓發展、年度考核及績效工資發放掛鉤。

3. 具體實施辦法

①各級優秀教師評選:根據各類別的優秀名額,從高分開始選拔(依據最近一個學期的量化考核分數)。

②職稱評聘:學期量化考核分數為職稱評聘的重要依據。

③競聘上崗:根據上一個聘期的考核分數累計高者優先聘用。

④年度考核:學期量化考核分數為重要考核參考。

⑤優秀班主任評選:依據班主任的量化考核分數,從高分開始選拔。

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用于獎勵貢獻突出的教職工。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綜合獎和單項獎,其中綜合獎占80%,單項獎占20%。

(二)綜合獎發放辦法

1. 每學期末發放一次。

2. 計算方法為:(全校一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總數的80%÷全校所有崗位人員一學期量化考核總分數)×本人一學期所得量化考核總分數=個人一學期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單項獎發放辦法

設立四個單項獎,每學期末發放一次,每項獎勵另有相關標準。

1. 教育科研創新獎

2. 工作成績優秀獎

3. 體育鍛煉獎

4. 其他活動獎

(四)出勤規定

1. 曠課1節扣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20元;曠職1天扣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50元;當月連續曠職3天或累計曠職7天將全額扣完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2. 事假1天扣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0元;超過3天,從第4天起每天扣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30元,直到扣完為止。

3. 病假1天扣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0元;超過3天,從第4天起每天扣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20元;若1月內病假超過15天,將不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病假累計達到3個月的將停發學期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4. 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按實際工作天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妊娠假按病假規定處理。

九、本《方案》須經學校教代會90%以上代表同意后方可實施,解釋權歸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

十、本《方案》自20xx年春季學期起實施。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第7篇

秉持“強化學科、優化管理、改善民生、推動實干”的發展理念,為了完善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根據上級文件的相關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一、指導原則

1、遵循“提高薪酬總量、優化薪酬結構”的原則,深化績效工資實施,強化崗位管理,梳理分配關系,優化薪資結構,彰顯績效激勵,增強宏觀調控,完善校院兩級分配管理機制,建立多元化、公平公正與績效掛鉤的薪酬體系,促進各類人才隊伍的協調發展,有助于提升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教學科研質量及辦學實力,增強學校的競爭力和影響力。

二、績效工資結構與標準

2、我校的績效工資主要由基礎績效、崗位績效和業績獎勵三部分組成,其中基礎績效和崗位績效統稱為崗位津貼。此次分配方案將建立崗位津貼和業績獎勵相結合的校內分配制度,崗位津貼相對穩定,學校每年將增加一定投入,用于提高業績獎勵的總體額度并進一步理順收入分配關系。

(一)基礎績效

3、基礎績效作為支付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的基本工資,具有保障功能,原“在崗津貼”將于20xx年統一更名。不同層級崗位的基礎績效標準由學校統一制定,具體標準見附錄一。

(二)崗位績效

4、崗位績效用于激勵教職工積極承擔教學、科研、人才培養、管理和社會服務等日常工作任務,旨在達到本單位對該級崗位的工作量要求,原業績津貼將被重新命名為崗位績效。

學校將制定統一的崗位績效標準,具體見附錄二。管理人員按“職級津貼+職務津貼”,專業技術人員依專業技術等級,工勤人員按工勤技能等級執行。職務津貼為體現管理人員在任職中不同責任而設,是原領導責任津貼的更名。

(三)業績獎勵

5、業績獎勵主要用于獎勵在實現崗位目標中獲得突出成果以及在學科建設、教學科研、團隊建設和管理工作等方面做出貢獻的教職工。

(四)其他津補貼

6、依據上級部門及學校相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政策性補貼和福利項目,包括交通誤餐補貼、輔導員津貼、博士生導師津貼(不在崗者不發)、省級學科帶頭人及骨干教師津貼、電話補貼等。

7、每月200元的博士學位津貼將被取消。學校將通過“215人才工程”、優秀中青年教師資助計劃以及提高新引進博士待遇等方式來提升優秀教師的待遇。

(五)崗位津貼標準制定依據

8、各類崗位津貼標準主要依據上級部門相關規定以及我校于20xx年制定的崗位津貼標準,并參考其他高校的績效工資標準和各類崗位的級差關系。

9、各級崗位津貼對應關系力求反映不同類別、不同等級崗位的工作責任和特點,體現貢獻大小,適度拉開收入差距,以增強薪酬激勵性及提高內部公平性。基礎上提高各級崗位津貼標準,適當增加中低收入群體的增幅。

三、績效工資核撥與管理

(一)基礎績效與崗位績效的核撥

10、每年年初,學校依據各二級單位的崗位數量、結構以及各級崗位標準,核算基礎績效和崗位績效的額度。年末將對各單位實際發放的總量進行年終結算(考慮年度內崗位變動情況)。

11、年終,學校將根據單位的考核情況對崗位績效額度進行浮動,通常情況下,考核優秀的單位可按崗位績效核撥總量的10%上浮,對于上年度存在重大失誤的單位,學校將視情按總量的5~10%下浮,上浮部分由各單位二次分配,下浮部分則從總量中扣回。

(二)業績獎勵的核撥

12、業績獎勵分為學院業績獎勵和校機關等非教學單位的平均業績獎勵兩部分。每年年末,學校將根據事業整體發展狀況及財力,研究確定年度業績獎勵的投入總量。

13、學院業績獎勵的總量核撥將依據各學院完成教學任務的數量與質量以及在各領域取得的標志性成果進行考核評定,結合各學院完成目標的質量情況,確定具體的獎勵方案,以充分體現校院兩級管理機制的激勵導向。對重大業績獎勵的總額不設上限,鼓勵為學校發展多作貢獻。各學院自籌經費也可納入業績獎勵二次分配之中。

14、校機關等非教學單位的平均業績獎勵由學校核撥并控制人均標準,通常不高于學院業績獎勵的平均水平。設定基本獎和工作業績獎,基本獎按統一的人均基數核撥,工作業績獎根據各部門職責及考核情況分級核撥。

四、績效工資的發放與管理

(一)基礎績效的發放

15、基礎績效由學校統籌,每月與基本工資一起發放。

16、基礎績效與年度考核掛鉤,考核合格的全額發放;考核基本合格的,單位可根據崗位完成情況決定具體發放比例,下一年度按最高不超過所聘崗位對應基礎績效標準的80%發放;考核不合格的,發放比例最高不超過50%。單位扣發的基礎績效將納入該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中留用。

17、教職工在病假期間2個月以內的,基礎績效全額發放;超過2個月但不足6個月的,從第3個月開始按90%發放;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70%發放。因公負傷治療期間基礎績效全額發放。

(二)崗位績效與業績獎勵的發放

18、崗位績效和業績獎勵實行校、院兩級分配機制。學校制定相關政策,調控額度,核撥總量,二級單位在學校的指導下,依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自主進行二次分配。

19、崗位績效與業績獎勵的發放依據教職工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水平和綜合表現進行甄定,需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前提下進行分配,各單位需將年終核算結果報人事處備案后通知財務處打卡發放。

20、學院應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教職工意見,崗位績效與業績獎勵分配辦法需經過學院教代會討論通過,發放必須經黨政聯席會研究通過。校機關及非教學單位的崗位績效和業績獎勵發放應經過集體討論。

五、相關問題的說明

23、學校及各單位將逐步建立和完善績效考核制度。

(1)各崗位的履職基本要求將在后續的崗位聘任中明確設置,各單位可參照學校下達的教學科研等目標任務,在崗位聘任時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履職基本要求為該級崗位最低要求,而具體工作要求是確定崗位績效的主要依據,各單位應善于通過崗位績效調動教職工積極承擔并高質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教學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的量化辦法由教務處、科技處等相關部門進行修訂與指導。

24、擔任副處及以上職務的專業技術崗位人員,由學校發放管理工作補貼,年終根據單位及個人考核情況研究確定補貼金額。

25、在正處缺額情況下,主持工作的副處級干部職務津貼按正處標準發放;正處級非中層正職按副處級標準發放。

26、內部退養人員的“生活補貼”由學校管理,每月發放標準參照《江西省省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表》執行。

27、公積金基數以各類崗位對應的基本工資、基礎績效和崗位績效之和計算,其中基礎績效和崗位績效將按照標準表進行統一計算。

28、本方案適用于學校本部事業編制內受聘教職員工。財務獨立核算單位可參照本方案實施,自行負責經費。

29、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原《南昌大學績效工資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部分同時停止執行。如上級主管部門政策變動,將按照新文件執行,相關問題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第8篇

為改進學校內部的績效工資分配制度,推動我校教育教學事業的快速進展,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以及市《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關于連云區中小學(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考核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則

遵循規范有序、合法合理的原則;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注重穩定、促進發展的原則;

堅持傾斜一線、不斷優化的原則。

二、分配對象

根據上級的規定,績效工資的發放對象為在編且工資由區財政統發的教職工(不包括離退休教師)。

三、分配項目

A1工作量津貼,A2出勤獎,A3班主任及管理崗位津貼,A4教育教學成果獎,A5臨時性工作津貼,A6基礎部分。

四、分配辦法

A1工作量津貼。教師的工作量津貼按照每月3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數計入獎勵性績效工資,純教輔工勤人員按每月200元乘以工作量及滿意度系數計入獎勵性績效工資,兼任教輔崗位的教學人員則按上述兩項分別核算后相加。【詳見《濱海中學教職工工作量參考標準》】

A2出勤獎。出滿勤的教職工可獲得每月200元的獎勵,未出滿勤的則依據學校出勤管理規定執行。

A3班主任及管理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依照教育局規定執行,管理崗位津貼根據區教育局的規定:中層副職津貼系數為1.0,中層正職津貼系數為1.1,副校長津貼系數為1.2,校長津貼系數為1.4。年級組長每月獲得100元,教研組長每月獲得60元,備課組長每月獲得40元。

A4教育教學質量成果獎。根據學校制度,由教科室按每人每學年500元的封頂額度進行教育科研獎勵;高考獎勵則依照教育局審核的獎勵辦法,由分管領導計算,按總額度的20%計入績效工資中(封頂金額不超過3萬元)。

A5臨時性工作津貼。根據工作需要,按程序審批的加班津貼為20元/天;臨時代課津貼為15元/節;晨讀課津貼為5元/節。

A6基礎部分。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B,學校A1、A2、A3、A4、A5的總和分別為B1、B2、B3、B4、B5,M是根據績效工資總額核算出的個人部分。

A6=(B-B1-B2-B3-B4-B5)/B×100%×M。

五、個人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個人年度績效= A1 + A2 + A3 + A4 + A5 + A6

六、特殊情況說明

1.借調教師不參與本校的績效工資分配;

2.教育局批準的退養教師的績效工資按區教育局文件執行;

3.支教教師由支教學校按本校項目進行考核,績效工資由本校列支;

4.借出或新調入教師在原學校擔任教干或班主任等工作部分津貼由原學校列支,濱海與西苑相互借用人員的績效工資在工作學校進行考核和發放。

七、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年度績效工資待遇

1.不能履行崗位職責,未完成工作目標,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拒絕參加年度考核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學生,造成嚴重影響的。

3.因瀆職、失職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影響嚴重和惡劣的。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損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八、本方案經學校行政會議討論、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審議通過后,并需報區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實施。

本方案的解釋權歸校長室,修訂權歸教代會。未盡事宜由學校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進行討論決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第9篇

為進一步優化學校的人事管理,增強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確保實現優勞高薪的獎勵機制,營造良好的競爭環境,體現管理的科學性與人文關懷。根據相關政府文件和教育局的指導意見,并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政策精神和學校實際情況,以績效工資的實施為契機,構建科學、規范、公正的分配機制。激發教職工的教書育人的熱情、主動性和創造性,全面提升學校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推動學校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原則

1. 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適當拉開收入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表現突出的其他教職工傾斜。

2.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方法要科學、規范、簡單,確保考核過程的公正性與透明度,維護校園和諧。

3. 堅持“考核結果與教師的評優、評先、職務晉升相關聯”的原則。

 三、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教師代表)

 四、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績效工資制度的正式教職工,其他借調、停薪、長期請假的教師以及代課教師不參與考核。

 五、考核項目及金額比例

(每月全校績效工資總額–每月德能勤績支出)÷人數=每人月均數

(年度全校績效工資總額余額–年末德能勤績支出)÷人數=每人年均剩余

1. 德:每學期根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要求,結合教師平時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評價,按A、B、C三檔分別給予200、150、100元的獎勵。

如有違反以下條款,將依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①違規收費;

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③強迫、動員學生進行有償輔導;

④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⑤引起家長的投訴,且經查實教師有責任;

⑥校園內發生不和諧現象,影響學校形象;

⑦受上級通報批評;

⑧參與賭博等違法活動;

⑨因疏忽造成安全事故;

⑩上班過程中玩游戲、隨意離開課堂等行為。

2. 能:每月對任課教師的教學常規進行評比,按A、B、C等不同等第給予不同的獎勵。

3. 勤:每月發放出勤獎,主要針對教師出勤情況、參加學校活動等。

缺勤扣款標準:

①事假每天扣40元;

②病假每天扣20元;

③喪假、婚假等按規定扣款;

相關活動的缺席也會相應扣款。

4. 績:依據期末考試成績和教師發展數據進行考核,設定不同的獎勵標準。

 六、本方案與學校原有規定有沖突的,以本方案為準。

 七、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歸“績效工資實施領導小組”。

 八。本方案自第十次教職工大會通過之日起實施,以學校蓋章的版本為準。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第10篇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第11篇

 一、指導思想:

通過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方案,旨在構建科學合理的學校收入分配體系,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促進教師愛崗敬業、積極進取,從而推動我鎮教育事業的高質量發展。

 二、實施對象:

本方案適用于全鎮所有按國家要求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考核及分配原則:

1、實行“干與不干有差異、干多干少有差別、干好干壞有不同”的考核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則。

3、遵循“科學合理”的考核標準。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一)班主任津貼發放方案。

1、班主任津貼按實際情況結算至學校,各校應依據本校班主任考核標準進行分配。

2、若班級人數超出標準班額10人(含10人)以上,班主任每月可得110元;低于標準班額(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班主任每月得100元。(班額基準為:全鎮學生總數÷全鎮班級總數)。

(二)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方案。

1、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依據考核得分進行發放,考核分為四個部分:師德、工作表現、教師專業能力,以及學歷與職務的綜合考量。

(1)師德考核占25分。(具體考核細則見附件1)

(2)工作表現占10分,包含在校表現6分,考勤4分,具體在校表現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類進行評定(至少三類評定),優秀比例,村小不超過20%,中心小學不超過25%;考勤則分為三個等級。(具體考核細則見附件2)

(3)教師業務考核占50分。業務考核意見積分后,按照教職工總人數2:6:2的比例劃為三檔,分別為50分、47分、44分,前20%的優秀教師中,村小比例不得低于20%,英語教師比例不得低于10%。(具體考核細則見附件3)

(4)學歷、資歷與職務共計15分。學歷:中師及以下1分,專科1.5分,本科及以上2分;職稱:初級1分,中級1.5分,高級2分;教齡按教齡×0.3分計算;職務方面,中心小學校級2分,中層正職1.5分,中層副職1.2分,村小校長1.7分、副校級1.3分、主任級1分;鎮教研員1分。

2、計算辦法: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及特殊人員應得的部分后進行測算,公式為:【(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班主任津貼及特殊人員應得部分)÷全鎮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

 五、考核工作組織與領導: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六、其它說明:

1.20xx年度退休教職工仍在崗代課的,每項績效總分增加3分;退休教職工的績效工資按縣批復規定時限核定。

2.年度內,因課堂教學獲得全鎮累計優秀評分的教師,分別增加2、3、4、5和8分。在縣學業水平測試中,若某學科名列前茅則分別加6、3分。鎮組織的學業水平測試中,村小如與中心小學對比,語數英三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學的,所有任教教師加2分,若單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學的執教者加1分。

3.學校管理人員與教輔及工勤人員:其業務考核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值的90%為基準,后根據各自負責的工作成效及單位教職工滿意度進行最后評分。(滿意度達90%為基準分,滿意度每上升3個百分點增加2分,下降2個百分點扣1分,最高不得超過單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原因未能正常上崗,但有人員代課的,其業務考核分數根據請假時間及原因進行調整,按規定低于最后檔次的分數計算。

5.有重大疾病但仍愿意在崗工作的人,需給予適當照顧,考核分原則上低于上述第四條人員。

6.因請假逾期未歸的,每超一天將在其績效工資中扣除總額的1%,情節嚴重的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7.被抽調人員:需在其原崗位上執行考核,后按其產出和完成任務情況評分。

8.第十三個月工資按實際情況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學期考核,兩次考核后年終一次性發放。

9.實施本方案后,各學校不得自行設立其他津貼或福利。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第12篇

1、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包含以下常規要求:政治表現、師德修養、工作態度、履行職責及出勤情況。所有考核達標的人員,均可每月領取獎勵津貼400元。

2、以下情況將導致獎勵津貼的扣發:

⑴每月累計事假一天扣發80元,病假一天扣發40元,扣發至額度為止。

⑵上班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20元。

⑶因責任事故一次扣發200元;若發生曠工或重大責任事故,將扣發400元。

⑷如因無故缺席集體學習或活動,將扣發50元;無故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20元,事假或病假一次扣發30元。

⑸在突擊檢查勞動紀律中,無故未在崗,將扣發200元;(當天因公出差或請假者不另算);如備課筆記或作業批改不符合要求,將扣發100元;期中、期末聽課檢查少于規定次數將扣發20元;上班期間如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上網活動,如打游戲、炒股、網購等,一次扣50元;課堂教學中接聽手機或發短信一次扣發50元。監考不認真、看書、打瞌睡、遲到、玩手機等,每發現一次扣發50元,曠監考一次扣發100元(在當月津貼中扣除)。

⑹規定需提交的工作計劃、期中自查、期末總結及各類報表(包含繳費)等,一次不交或不符合要求的將扣發50元,逾期一天每次扣發20元。(從當月津貼中扣除)。

⑺如有體罰或變相體罰行為,一次扣發200元(發現時從當月津貼中扣除)。

⑻未備教案上課的將扣發100元;上課遲到或提前結束(包括眼保健操)等情況,扣發50元(發現時從當月津貼中扣除)。

⑼因教師未堅守崗位等原因導致學生發生意外事件,扣發400元。

⑽未經教務處允許擅自調課,每次將扣發30元,擅自停課情況將扣發200元。

⑾晚自習缺勤一次扣發30元,雙休日活動或節假日不服從學校安排的每課時將扣發15元。(晚自習和雙休日需在當月內完成相應工作量,特殊情況需學校研究決定)。

⑿體育教師如缺少早鍛煉或課間操,將每次扣發50元。

⒀新教師若在周日晚上遲到或早退,每次將扣發10元,病假或事假扣發20元。

⒁圖書室、閱覽室如無故不開放一次扣發100元,未按時開放一次扣發50元;實驗室管理人員若未按要求開放實驗,將扣發50元。

⒂如發現教師擅自向學生強制出售各種報刊、資料、教輔用品或其他商品,扣發400元。

⒃不服從學校安排參與各類培訓學習活動的,將一次扣發100元;若因無故缺席業務學習,則扣發50元;外出培訓未按要求完成學習任務或未及時交流的,將扣發20元。

⒄學校要求的各項計劃、總結、論文未按時提交的,將一次扣發50元,延遲交一天扣20元。

⒅按照學校要求積極參與教學研究活動,缺席一次扣50元,無故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20元,病假或事假一次扣發30元。

⒆按學校要求完成每周的聽課、評課任務,缺一次扣發20元。

⒇按照學校要求完成公開課、匯報課、示范課,缺一節將扣發50元。

(21)在同年級平行班級的學科競賽、學情分析、期中、期末考試中,若平均分或優秀率排名第一的,每個班級獎勵50元。

3、后勤人員如服務態度欠佳、服務不周導致一定影響,將扣發100至200元。后勤人員應完成相關部門的工作任務,未完成將扣發100元,完成情況不佳則扣發50元。

4、學校中層以上領導若工作不到位或服務不周,查出一次扣發100元,若造成一定影響,扣發20至400元。

5、如師德師風差,且其不良行為對學校造成極壞影響,將扣發當月全部獎勵津貼。

6、因公外出、在職進修以及按政策規定享受的婚、喪、產假等不影響月常規津貼的發放。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第13篇

 一、農村學校教師津貼

在實施績效工資的過程中,針對城區學校以外的學校,設立了農村學校教師津貼,分為兩類。偏遠農村山區學校的津貼為每人每月30元;一般農村學校的津貼為每人每月10元。

農村教師補貼的領取對象為所有正式在職的農村學校工作人員,包括教師、管理人員及工勤人員,但不包括校長。

具體分類如下:

偏遠農村山區學校:包括奉家鎮、天門鄉、金鳳鄉、古臺山林場及大熊山林場的學校。

一般農村學校:指除城區學校和偏遠農村山區學校之外的其他農村學校。

上述偏遠農村山區學校教師和一般農村學校教師的津貼將從全縣的績效工資總量中提取,并按月發放至教師個人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

若工作人員調離農村學校,其津貼將根據新學校所在區域的標準進行調整。

 二、校長的績效工資

享受校長績效工資的對象包括鄉鎮中心學校、初中和中心小學的校長。縣屬學校以及鄉鎮中心學校校長的績效工資將根據縣人事與財政核定的全縣義務教育學校的績效工資總量,按人均1.2倍提取,并由單獨考核確定分配。鄉鎮初中及中心小學的校長績效工資按人均1.2倍從各鄉鎮的績效工資總量中提取。

校長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將按照其聘任的同等次專業技術職務教師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發放,即副高5748元/年,中級5472元/年,助理級5124元/年,按月發放,余下部分計入獎勵性績效工資中。

獎勵性績效工資將依據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分配。其中鄉鎮中心學校及縣屬學校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將與縣教育局對各鄉鎮和縣屬學校的年度工作績效評估掛鉤。其他學校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則由各鄉鎮中心學校依據縣教育局的年度工作績效評估方案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縣教育局審定后發放。

 三、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津貼以班主任工作補助的形式發放,該費用將從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扣除。按標準班額,小學的班主任津貼不低于每月80元,中學則不低于每月100元,具體標準由鄉鎮中心學校依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學校必須根據班主任的職責制定考核方案,并依據考核結果發放此津貼,該津貼將在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列支。

 四、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教職工的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重要依據。未通過績效考核或未參與考核的人員,將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也可根據情況減發,直至完全取消。

 五、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基礎性績效工資將逐人審核并直接打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則先核定到校,依據審批程序,再分發至個人。

 六、請假、退休、借調等人員績效工資的規定

1、請病假的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發放標準將依據國發(1986)77號、湘政發(1986)38號文件執行。對于身患重大疾病的教職工,需提供省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相關證明,方可享受全額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則根據請假時間進行扣減,滿一個月將核減六分之一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每半年分配一次)。

2、已退居二線的領導以及符合條件的教職工,將享受全額的基礎性績效工資,而獎勵性績效工資則按學校的平均水平享有。

3、借調至外系統的人員不參與所在學校的績效工資分配,其余空餉人員也將被停止所有待遇。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第14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xx】133號)、教育部(國教人發【20xx】15號)、黑龍江省教育廳(黑教人發【20xx】99號)、齊齊哈爾市教育局(齊教人發【20xx】6號)的相關文件要求,結合試點學校的成功經驗,全面啟動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工作,以此激勵廣大教師積極投身于教育事業,爭創佳績。

 二、基本原則:

1、政策引導,激勵為先原則。堅持以政策為引導,以激勵措施為主,處罰措施為輔,鼓勵教職工將主要精力集中于教書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務育人。

2、多勞多得,優勞優酬原則。重點向班主任、骨干教師及工作量超出標準的教師傾斜,依據責任感、工作表現和實際貢獻來分配收入,確保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的原則得到體現。

3、相對統一,學校自主原則。為有序推進績效工資的實施,需在全區范圍內保持相對統一,各學校則可依據自身特點,靈活制定符合自身實際的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4、科學定崗,公平公正原則。教師績效工資應立足于科學定崗和公開競聘的基礎,強調能者優先和公平公正的原則。需依據相關規定合理設定各類崗位,并且通過公開、公平的方式合理配置教學和教輔人員,有效提升學校的辦學質量。

 三、實施范圍

實施對象為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職工。

下列情況不參與績效工資考核:

(1)學校派遣的支教教師、借調人員及留守人員。

(2)長期病休人員(兩個月以上),按照黑龍江省人事廳關于病假問題的規定執行。

(3)長期無故離崗,停發工資或報請相關部門批準終止勞動關系的人員。

(4)有違法違紀行為且受到處理的人員。

 四、資金來源

績效工資構成=津補貼(20xx年規范增資的津補貼由區政府提供資金)+年終一次性獎金。

津補貼:在校期間發放的津補貼用于班主任、任課教師和校長等崗位的月津貼;寒暑假期間的津補貼由學校統籌使用,作為骨干教師津貼、超課時補貼及其他教育教學方面的激勵資金。

一次性獎金:依據年末綜合考核結果發放,考核結果將分為四個檔次: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各檔次之間須有200元的差距,不合格者無獎金發放。對于被評為優秀的校長和教師,政府將另行給予獎勵。

 五、考核與發放

教師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其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訓及表彰的重要依據,也將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一)工資考核與發放

若教師未滿勤或未完成規定工作量,將從其固定工資中扣除。

(固定工資=實領工資-20xx年規范增資的津補貼)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出勤情況,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錄。婚假、喪假、產假等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參照黑龍江省相關病假規定進行管理。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曠工等情況按學校考勤制度執行,病假每天扣除同級別日工資的30%,事假每天扣除50%,曠工每天扣除100%。

(2)在崗考核:主要考核教職工是否按時出入口、臨時外出、無故缺課及課內事故等,結合實際情況適當扣減工資。

2、工作量:根據各學校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安排教職工的工作量,力求均衡。

(1)任課標準:小學每周16-18課時,中學每周10-16課時。

(2)兼職標準:兼職崗位包括班主任、教研組長等,中層以上領導需兼任課程,周課時標準為:副校長2-4節;中層領導4-6節。各校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參考執行。

(二)津補貼考核與發放

月度發放部分:應完成崗位工作職責且考核合格者,將按下述崗位發放津貼。正校級領導月津貼160-180元,副校級領導140-160元,班主任66-86元(186-216元),中層領導120-140元,其他教職工及支教教師的津貼為100元,工人崗位津貼由學校自行決定。

學期發放部分:寒暑假津補貼由學校統籌管理使用,用于骨干教師津貼及其他獎勵,骨干教師考核低于60分者將取消其崗位津貼。對于出滿勤的教職工,政府每學期給予午餐補助100元,缺勤一天扣除一元。

(三)一次性獎金考核與發放

年終一次性獎金將依據各教職工年度綜合考核結果發放,各校需結合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和本校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考核細則。

 六、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各校需認真核算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標準,并經學校職代會通過后,報區教育局財審科和人事科審核備案,以工資形式發放給個人。

 七、特殊規定

1、年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者,下年度僅發放基本工資。

2、競崗落聘人員將由區教育局統一重新分配,不服從分配的教師將停發工資。

 八、加強組織領導

(一)區政府成立績效工資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大偉(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副組長:劉亞娜(區政府副區長)

成員:陸忠華(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察局局長)、谷金柱(區政府黨組成員、財政局局長)、崔曉敏(區人事局局長)、崔凱(區教育局黨委書記)、王崇麗(區教育局局長)。

該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王崇麗兼任。

(二)各學校應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成員包括副校長、工會主席、人事和財務人員及教職工代表,負責績效工資分配的管理與實施。

 九、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達成共識。各中小學校要高度重視教職工績效工資的分配工作,認真學習有關政策法規,統一思想,提升認知水平。

2、周密組織,穩步推進。各校的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應廣泛聽取意見,反復討論,完善后方可實施,并需經學校職代會審議,報區教育局審批。

3、強化責任,嚴守紀律。績效工資實施過程中,需實行校長責任制,各環節責任需層層落實,確保分配工作規范有序,不得擅自增設津貼和獎金項目。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第15篇

 一、指導思想

為推動學校的全面、持續與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完善績效工資制度,在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的績效工資總額內,建立科學的考核和分配機制,激發學校內部的活力,全面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依據《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意見》(商政辦〔20xx〕94號)的指導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三個有利于”的原則,即促進學校的長遠發展,激勵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助力優秀人才的快速成長。

2、堅持按勞分配、優勞優酬原則,將績效工資的分配與崗位責任、工作業績及貢獻大小緊密相連。

3、堅持優先支持教學前線、重視優秀人才的原則,以穩定教師隊伍,吸引優質人才,推動高水平、高素質的教學和管理隊伍建設。

4、堅持科學考評的原則,完善考評體系與制度,嚴格考評程序,將履職情況與工作完成的數量、質量和效益納入績效工資分配體系。

5、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全方位考慮教學、科研、教輔、管理及服務人員的積極性調動。

6、堅持量入為出、激勵為主的原則,根據學校的發展情況,合理安排績效工資的分配資金,使全體教職工共享學校改革發展的成果。

 三、類別與標準

本方案中的績效工資指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包括:工作量績效、考勤考核獎勵、輔導員津貼、值班費及教育教學質量獎等,具體標準如下。

(一)工作量績效

1、教師超學時獎勵標準

其他人員以教師的超學時津貼平均數為基數計算。

2、廳級工作量績效標準。依照《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意見》(商政辦〔20xx〕94號)文件執行。

3、黨政管理人員績效標準(系數)

4、非教學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績效標準(系數)

5、工勤系列人員績效標準(系數)

(二)考勤考核獎勵

根據在崗人員當年度完成的崗位工作量,依據考勤考核情況核算后支付的績效。

(三)輔導員津貼

輔導員的工作量績效系數按黨政管理人員標準執行。根據專兼職輔導員帶班人數,按在校生2元/月/生及實習生1元/月/生的標準按月發放輔導員津貼。

(四)值班費

按照《關于轉發豫人社辦〔20xx〕77號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崗位津貼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商人社辦〔20xx〕53號)文件執行。

(五)教育教學質量獎

依據《商丘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育教學獎實施意見》(校黨字〔20xx〕46號)文件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1、教師的課時由教務處負責匯總核實,報學校人事處核算后根據超學時標準計算超學時績效津貼。

2、輔導員津貼,由學生處將每位輔導員管理班級人數及考核情況報人事處統計發放。

3、管理、服務等其他人員的工作量績效津貼,根據超學時津貼統計,核算出標準額度,依照系數標準進行獎勵津貼計算。

4、教學與管理“雙肩挑”人員在承擔教學任務時,原則上校領導每周不超過4學時;教學院部中層正副職每周不超過12學時;其他“雙肩挑”人員每周不超過8學時(教學院部教研室主任和實訓中心主任不包括在內,但應低于本課程專任教師的平均教學工作量)。此工作量按全年計算,在規定基數內的學時按專職教師超學時津貼標準計算,超出規定基數的學時津貼不予發放。個別“雙肩挑”人員因課程需求需承擔更多學時的,需經教學院部提前申請,并經教務處及主管校領導批準方可發放超學時獎勵。

5、獎勵性績效工資依據考勤、考核結果進行發放。發放由人事處統一核算,并經人事處長、財務副校長簽字批準后,由財務處發放。年終考評的發放由人事處制定考評細則,各部門組織考評并將考評結果報人事處復核后發放。

 五、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執行計劃(實用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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