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績效工資實施細則(通用15篇)
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無疑是關注的焦點。通過綜合考量教師的教學能力、學生的學習成果以及教育環境對績效的影響,我們發現,合理的績效工資體系不僅能激勵教師的專業發展,還能提升教育質量,助力學生的全面成長。如何設計出公平、透明且可持續的方案,是每一個教育決策者必須面對的挑戰。
教師績效工資方案 第1篇
根據《xxx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xxx學校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以促進教育公平與質量提升為目標,全面提升教師專業素養與育人能力,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教師績效考核體系,鼓勵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不斷創新,積極投身于全面素質教育,實現家長和社會對教育的期望。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尊重規律。尊重教育過程與教師創造力,體現教師在教學中的專業性與實踐性,注重長期發展。
2.以德為先,實績為重。將教師的師德師風作為首位考核指標,并在此基礎上考量教師的崗位職責履行及工作成效。
3.鼓勵先進,促進成長。激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育事業,引導教師提高自身素質,提升教學水平。
4.公正客觀,簡便易行。堅持事實求是、公平公開,注重考核的科學性與合理性,避免繁瑣程序,績效工資分配應保持適當差距。
5.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體現工作付出與獎勵的公平性,鼓勵教職工愛崗敬業,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三、適用對象
依照學校聘用合同,在崗正式教職工。
四、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績效工資按學期計算,考核周期為六個月,其中五個月為在崗時間,寒暑假期間的績效工資按照平均數發放。計算公式為:用于分配的績效工資總額 ÷ 全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 × 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 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額。
五、考核內容及方法
(一)師德考核 (10分)
1.與同事團結合作,尊重家長,參與集體活動,無故缺席將扣分。
2.使用文明禮貌用語,保持良好的溝通。
3.遵守課堂紀律,不接打手機,認真上課。
4.尊重每位學生,采用積極的教育方式,杜絕體罰。
5.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獲取私利。
6.儀表端莊,遵守職業形象要求。
7.熱情接待家長,主動溝通,獲取信任。
8.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
9.保證工作場所干凈整潔,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10.支持并參與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
11.按時完成學校布置的任務,不允許拖延。
12.工作時間內不應閑談或隨意外出。
(二)考勤考核 (20分)
如能全勤出席,將獲得全勤獎,如未達標則按規定扣除相應分數,各類缺席行為將影響個人績效。
1.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2.無故缺席學習活動一次扣0.5分。
3.曠課一次扣0.5分,曠工一天扣2分。
4.事假一天扣0.5分,病假一天扣0.2分。
5.法定假期按規定執行,超出時間按請假處理。
6.其他情況按上級文件執行。
(三)保育工作考核 (30分)
每月對教師的保育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
1.安全工作 (8分)
確保幼兒人身安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重大事故按學校規定扣分。
2.衛生工作 (5分)
維護教室內外衛生,保證消毒制度維護,違規扣分。
3.財產管理 (5分)
班內固定資產定期檢查,不私拿借用,發現問題扣分。
4.日常護理 (10分)
指導幼兒生活技能,確保進餐環境衛生,適時提供幫助。
(四)教育教學常規考核 (40分)
每學期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案等進行檢查。
1.計劃制定 (10分)
按時制定教學計劃和缺一項扣分。
2.教學工作 (10分)
課堂教學效果檢查,未按要求完成工作扣分。
3.環境創設 (5分)
教育環境布置符合教育要求,定期更新。
4.早間操組織 (3分)
早間操組織規范,精神飽滿。
5.幼兒發展情況 (5分)
定期對幼兒進行發展水平的抽查,達標率影響分數。
6.教研活動 (5分)
積極參與各類教研活動,缺席和不提交資料按規定扣分。
7.學習筆記 (2分)
按規定書寫學習筆記、聽課筆記,未達標扣分。
8.其他工作人員依據服務態度與工作完成度評分。
(五)加分項
1.每月出滿勤加1分,學期滿勤加5分。
2.獲得各類表彰的教師按級別加分。
3.參與競賽、發表論文等獲獎情況按級別加分。
教師績效工資方案 第2篇
根據《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文件要求,并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經過“教師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討論,確定了《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該方案已提交至教職工大會審議,并于xx年xx月xx日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獲得一致通過,并已公示。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的利益,規范校內工資分配機制,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著力建立科學合理的教師收入分配制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真正做到付出與回報成正比,鼓勵教師愛崗敬業,扎實工作,自主創新,積極完成各項教育教學任務,促進學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對象和時間
實施對象:本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發放時間:教師績效工資每年12月底集中發放一次。
三、績效工資的組成
績效工資由管理津貼、工作量津貼和業績獎勵津貼組成。
四、考核分配原則
考核工作原則上按月進行,業績考核可按學期或學年進行。績效工資管理考核方案須充分聽取教師意見,做到公開透明,接受教職工監督。
五、績效工資具體實施辦法
(一)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教育局核定的績效考核進行分配。
(二)學校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1.實施對象。
包括教師、專業技術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及其他后勤人員。
2.主要構成。
學校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三部分構成。每項津貼標準由學校依據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制定。
(1)管理崗位津貼。
班主任津貼依據班級人數分檔設定,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責任共擔。
其他管理崗位津貼由學校自行決定。兼任多個管理職務的人員的津貼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2)工作量津貼。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如超課時、超員)及所承擔的其他職責。
a.教師須完成學校安排的工作量,實行超員津貼。班級人數超基數的,按每超出xx人加xx元(大班基數xx人,中班基數xx人,小班基數xx人)。
b.學校安排的加班(超出xx小時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課每半天加xx元,可累積計算。
d.寒暑假、節假日及雙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上班級安排的加班計算。
注:加班津貼每月封頂xx元。
(3)業績獎勵津貼(xx元)
a.工作考核:業績獎勵津貼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業績扣xx元。師德表現每月xx元。安全責任每月xx元(出現安全事故的,由班主任和學校共同承擔責任)。
b.各類獎勵(學校認可的)。
1.各類先進個人;
2.特定組織活動的獎勵;
3.個人比賽獲獎及指導獲獎;(依學校獎懲方案執行)
4.課題科研成果獎(園級xx元,學區級xx元;市級xx元;省級xx元;國家級xx元)。
說明:上級已發放相關獎勵的,不重復發放。
(三)其他事項。
A、關于受處分和請假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1.受處分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以下辦法執行:
(1)受市級嚴重警告處分的,處分期內按實際績效工資減半發放。
(2)受區級警告處分的,按實際績效工資的75%發放。
2.請假人員的績效工資按以下辦法執行:
(1)長期病假或事假的不發放績效工資。
(2)當月累計請假達到5天(含節假日)的,績效工資不發放;15天的,不參與學年績效工資分配。
(3)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當月績效工資不發放;累計達到5個工作日,不參與學年績效工資分配。
(4)婚喪嫁娶等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B、對于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等無故缺席的,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量化考核辦法,適當扣發當月績效津貼。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造成負面影響的,一票否決,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C、以下獎懲將納入年度考核及評優依據,不作為績效工資獎勵(如撰寫論文、經驗總結、獲獎等)。
(四)嚴重違紀情況:根據《教師法》相關規定,教職工如有以下行為,將扣除全年績效工資(不參與任何評優)或受行政處分。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造成損失。
2.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
3.品行不端,侮辱幼兒,影響惡劣。
4.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組織與監督
(一)成立教師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組員:xx。
(二)領導小組負責教職工績效的組織、指導、監督、協調與管理,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的具體實施。
(三)在考核過程中,具體分工如下:
由xx負責對教師的師德和業績進行考核;由xx負責教師的出勤考核;由xx負責安全績效考核匯總。
(四)考核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監督。考核結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天。如有異議,及時核實,確認誤差的需重新考核。對考核分值偏低的教師,及時反饋,并告知其可在規定時限內申訴,責任部門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處理復核和申訴。
本方案由“xxx”負責解釋。
教師績效工資方案 第3篇
根據《明光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該方案已于xx年10月13日通過學校全體教師的討論與表決(試行稿),現予以實施。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依據文件精神,立足本校實際,義務教育學校的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旨在建立科學合理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力求實現“干得好與不好的區別、干多與干少的不同”,激勵廣大教師熱愛教育,積極進取,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實施對象
我校在編在崗的全體教師。
三、分配原則
1、秉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依據教師工作態度、責任心及實際業績進行分配,倡導多勞多得,優勞優酬,并適度拉開分配差距,優先考慮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工作表現突出的教師。
2、堅持“科學合理”的原則。綜合考慮學校內部各類崗位的績效工資分配關系,合理安排,建立符合我校實際的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整個分配過程需透明化,方案須經教師大會討論通過,確保教師擁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發放形式
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獎勵性部分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每年分學期發放三次(2—6月、7—8月、9—1月),考核后匯總,依照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評方案,各項獨立核算,考評結果報教育局審核,再由財政部門根據結果劃撥至個人工資賬戶。
五、實施細則
(一)考勤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由胡宏忠和伏德州負責)
1、教師需在校時間不少于8小時,按時上下班,實行簽到制度。每月公布考勤,確保月滿勤者可獲得考勤津貼的均值。
2、因事或因病需請假,村校長或教導處可審批半天假。請假一天以上需中心校校長審批。未請假無故缺勤視為曠工,曠課、曠工將扣除相應金額。
3、遲到早退將根據每月的次數扣分,教師不得私自調課,違反者將被視為曠課。
4、教師在工作時間應專注于教學,違反規定則會罰款。
(二)班主任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由各處室負責)
班主任津貼體現在班主任的日常管理與班級建設,具體考核內容包括計劃與總結、紀律情況、衛生情況及家校聯系等,形成綜合評分。
(三)學校常規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5%)(由楊軍負責)
常規管理涵蓋教師的精神文明建設與學校安全等方面,違反相關規定的,將影響津貼的發放。
(四)教育教學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由胡宏忠、伏德州等負責)
教學管理包括日常教學的常規性工作及教學質量的考核,教師需遵循備課、上課、作業批改的標準,以此評定分數。
(五)教科研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由胡宏忠、伏德州負責)
教科研津貼將獎勵教師參加教研活動和發表的論文,考核分數依據發表的級別和質量。
(六)工作量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由楊軍等負責)
工作量的考核分為基本工作量和超工作量,具體的課時分配依據教師實際的授課情況進行評估。
(七)其他規定
1、假期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將在扣除值班和加班后按比例分配。
2、校長津貼由教育局依據校長的績效考核確定。
六、組織與管理要求
1、學校成立教師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的管理與考核方案的實施。該小組需協調各方合作,解決教師關于績效工資的疑問與爭議。
2、管理考核方案需透明實施,考核結果將公示,公示期為3天。對有異議的教師,領導小組需及時處理反饋。
3、考核過程必須遵循原則,確保公正客觀。如發現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4、未盡事宜將由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5、本方案由校領導班子制定并通過教師大會表決后報教育局批準后執行。若有新的規定出臺,將以新規定為準。
教師績效工資方案 第4篇
根據《xx縣教育體育局關于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指導意見》(平教發[XX]45號文)規定,教師績效工資的考核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評估:
一、職業道德(10分)
參照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執行,確保教師在教學活動中遵循相應的職業操守。
二、考勤(30分)
依據各校的考勤制度進行考核,嚴格落實考勤管理,確保教師出勤率的合理性。
三、教學實績(30分)
該項主要考核教師的責任心和教學態度,關注教育理念、服務意識、工作作風、積極性、進取精神以及個人所承擔課程的教學質量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教師互評(30%)、全體學生評議(30%)以及全縣教學質量考核分數三部分(40%):
1.教師互評(30%):由各校教師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終得分。
2.全體學生評議(30%):由各校全體學生對本校教師進行民主評閱,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終得分。
3.全縣教學質量考核分數(40%):依據全縣教學質量考核時個人所獲分數,折合為統一分數,最高分記40分,計算公式為個人得分÷最高分×40即為個人該項最終得分。
4.以上三項合并即為個人得分,最高分記30分,計算公式為個人所得分÷最高分×30即為個人教學實績最終得分。
5.未參加本年度全縣教學質量考核的學校依據《xx鎮中心校評估方案》中各校最終得分進行賦分。
四、工作能力(20分)
主要考核教師的教學決策能力、團隊合作能力、協調能力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教師互評(50%)、全體學生評議(50%)兩部分:
1.教師互評(50%):由各校教師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終得分。
2.全體學生評議(50%):由各校全體學生對教師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終得分。
3.以上兩項合并即為個人得分,最高分記20分,計算公式為個人所得分÷最高分×20即為個人工作能力最終得分。
五、清正廉潔(10分)
主要考核教師是否能妥善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系,遵循民主集中制、維護團隊和諧、廉潔自律以及抵制不良現象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教師互評(50%)、全體學生評議(50%)兩部分:
1.教師互評(50%):由各校教師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終得分。
2.全體學生評議(50%):由各校全體學生對教師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終得分。
3.以上兩項合并即為個人得分,最高分記10分,計算公式為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0即為個人清正廉潔最終得分。
教師績效工資方案 第5篇
為進一步激勵教師的積極性,提升我校整體的教育質量,科學、合理、公正的評估教師的教學工作,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方案。考核將主要從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學過程及結果、師德師風四個方面進行。
一、考勤(30分)
考勤采用扣分制度。每次遲到或早退扣0.5分,請假1節課扣0.5分,病假住院期間不扣分,曠工1節課扣2分。婚喪嫁娶等法定休假需一次性休完,不影響績效工資分配,超期將計為曠工;父母、配偶的婚假為7天,產假為90-105天,流產假為3天(限本人),陪護假為3天(限父母、配偶、子女)。
注:曠工1天、請假累積超過15天將扣發1個月績效工資;累積曠工3天、請假超過30天、病假超過3個月將扣發6個月績效工資及相關福利;累積曠工5天、請假超過60天、病假超過6個月將扣發12個月績效工資及福利。
注:在特殊工作時間(如開學、放假、各種活動日)遲到、早退、請假將按2倍扣分。
注:男滿58歲、女滿53歲且有重大疾病的教師,若能正常在崗并圓滿完成工作任務,可視為滿勤。
二、工作量(10分)
1、教學人員:根據學校統計的本學期所有學科周平均工作量為A節。語文、數學的每節課權重為1.4;英語為1.2;體育、音樂、美術、科學、道德與法治、健康的每節課權重為1.0。超出或不足的課時將另行核算,計算公式為:總節數/總人數=A(即公權平均工作量);個人得分=(個人周上課節數/A)×30。
2、行政管理人員:校級領導視為滿工作量A,其他管理人員根據課時基礎增加課時。若身份重復,只計算最高分,不累積加分。超出或不足的課時亦將核算。
3、工勤人員:專職二線人員視為4/5A。特殊工作需求可另行處理。
注:男滿58歲、女滿53歲且有重大疾病的教師,若能正常在崗并圓滿完成工作任務,可視為工作量滿A。
三、教育教學過程及成果(50分)
主要評估教職工的崗位職責、安全管理責任履行情況、工作成效、態度和責任感等。考核點包括考試成績、作業教案、教研活動、聽課記錄與教師榮譽等五項。具體細則由學校教導處制定并負責實施,按每學期6個月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每位教師進行量化考評。
(一) 考試成績(20分):
依據中心校或學區組織的各類教學質量評估,前3名積20分,第四名積18分,第五名積16分,依此類推。每提升一個名次加4分,兩個名次加10分,三個名次加15分,滿分為20分,不累計。
無法進行質量檢測的學科教學人員可積18分。
(二) 作業與教案(20分):
作業檢查A等加10分,B等加8分,C等加6分,D等4分;作業無檢查則為0分。教案檢查同樣標準。
作業與教案考核細則:
1、教案:A級要求環節規范、書面整潔,并有2節以上的儲備課;B級環節規范、書面整潔且備課同步;C級基本規范、書面基本整潔、缺少課時;D級缺少5課時以上。
2、作業:A級書面美觀、書寫認真、批改用心并有記錄;B級書面干凈、書寫認真,有簡單評語;C級基本干凈但書寫不夠認真,批改不及時;D級書面臟亂且無評語。
教案與作業量化檢查每月進行,最后平均得分計入績效考核。
(三) 政治學習、公開課、教研等活動(5分):
按時參加各類活動,不遲到、不早退加5分;請假1次扣0.5分,遲到或早退每次扣0.2分。
(四) 聽課記錄與札記(5分):
每學期聽課20節,記錄齊全且書寫認真并有課堂評價加5分;少1節(篇)扣0.5分,以此類推。
四、師德師風(10分)
1、政治思想:若不按教育方針辦事,散布有害言論,造成負面影響的,查證屬實將在此項扣3-10分。
2、職業道德:對于學生采取變相體罰、進行有償輔導等不當行為,將扣除該項分數。
3、為人師表:在公開場合或網絡上,若有不當言論和行為,將分別扣2分或1分。
4、敬業精神:不服從安排、工作推諉等行為每次扣2分,因非客觀原因延誤的每次扣1分。
5、若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每次扣5分,受到警告、記過等處分的不予考核。對于上級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備注事項:
有下列行為者,績效考核將為0分:
1、觸犯法律受組織處理者,情況屬實的,績效考核為零分;不構成組織處理的,酌情扣10-20分。
2、在編不在崗人員、借調教育系統外人員、停發工資人員等在考核中將被計算為零分。
3、在公眾平臺發布不當言論或信息者,視情節輕重將扣5-20分,嚴重影響社會、學校或他人的,績效考核為零分。
本方案將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適時進行調整與完善。
教師績效工資方案 第6篇
一、實施范圍與時間
根據國家政策,正式在職的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員工,將于20--年1月1日起實行教師績效工資制度。
二、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
績效工資總量根據每年12月的基本工資和上述規定的津貼標準確定。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的津貼水平由人事和財政部門依據教師平均工資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的原則進行測算。
實施績效工資的過程中,將與義務教育學校的津貼補貼清理相結合。除了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包括標準提高10%部分)、特殊崗位津貼補貼(不包括班主任津貼)及保留的改革性補貼外,原地方性津貼、國家規定的一次性年終獎金及其他補貼將被統一清理和合并。
績效工資總量原則上每年核定一次,并隨基本工資及市直公務員津貼的調整而進行相應調整。
各學校必須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范圍內提出具體的分配方案,主管部門在核定時應合理統籌,以實現同一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水平的大致平衡。
三、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
1.基礎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設有崗位津貼項目,通常按月發放(具體分配標準見附表)。
崗位津貼主要根據地區經濟水平、物價水平和崗位職責等因素設置,按崗位職務適當拉開差距。
2.獎勵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獎勵性績效工資可設班主任津貼、超課時津貼、教學成果獎、服務質量獎等,主要根據工作量和實際貢獻進行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將基于考核結果,由學校在核定總量內,依據工作人員承擔任務的多少、完成質量、教學成果及其他綜合表現等情況,合理拉開差距,自主決定分配方式。各項目及標準須經學校依據相應辦法確定,并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二)績效工資分配應充分發揮激勵作用。學校根據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考核辦法,結合不同崗位特點,制定詳細考核細則和分類考核辦法,建立健全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提高考核質量,確保結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分配的重要依據,強調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特別向一線教師和優秀骨干教師傾斜,同時統籌考慮各崗位之間的績效工資分配關系。
(三)校長和書記的績效工資在市人事和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由市教育局依照績效考核結果統一考慮。其基礎性績效工資將納入學校績效工資內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市教育局根據考核結果確定。
(四)學校在制定績效工資分配辦法時,應廣泛征求教職員工的意見,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分配辦法需經學校領導班子討論后,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并報市教育局批準,確保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相關政策
(一)市教育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學校現有津貼補貼的項目、標準及資金來源進行清理規范。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紀委等關于加強管理的通知》下發之前學校發放的改革性補貼,除超過規定標準外,暫時保留,不計入績效工資,另行規范。
實施績效工資后,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之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任何違反規定的行為將被堅決糾正,相關資金將被沒收并上繳國庫,追究責任。
(二)原國家規定的班主任津貼將與績效工資中的班主任津貼項目合并,不再單獨設立,歸入績效工資管理,相關標準計入績效工資總量。
(三)對完全中學中從事非義務教育的教師津貼補貼問題,由學校統籌考慮,政府不再增加財政經費。待相關政策出臺后,再按規定執行,退休人員統一納入義務教育學校退休人員生活補貼范圍。
(四)在實施績效工資的將對義務教育學校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離休人員的生活補貼按省有關規定執行,退休人員的生活補貼依照在職同職務人員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執行。績效工資不作為離退休費的計發基數。
(五)對于從各類學校招聘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規定執行見習期,見習期內崗位津貼為每月580元。新入職工人見習和熟練期的崗位津貼統一為每月44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認。
(六)軍隊轉業干部的崗位津貼標準依據現行工資待遇及相應職務執行。
(七)義務教育學校工作人員如因工作需要在兩類崗位任職,其崗位津貼標準按照確定其基本工資的崗位執行。
五、經費保障與財務管理
(一)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所需經費須納入財政預算,確保資金到位。
(二)須規范學校財務管理,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相關費用的政策,禁止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學校的國有資產須進行統一管理,各類政府非稅收入須按照規定上繳財政,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原則,嚴禁利用收費收入和公用經費自行發放津貼補貼。
(三)學校績效工資應專款專用,實行分賬核算,以銀行卡形式發放,原則上不得發現金。發放方式依照地方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執行,基礎性績效工資將直接劃入個人工資賬戶,獎勵性績效工資需經市教育局審核后再由財政部門劃入個人賬戶。
六、組織實施
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在實施過程中,各學校應嚴格遵循相關政策與程序,加強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處理各方關系,及時研究解決實施中出現的問題,確保績效工資實施工作的順利進行。
教師績效工資方案 第7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資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xx]19號)等相關文件的要求,依據長沙市對教師津補貼工作的統一規范,結合各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一、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在職在崗的教師。
二、在職教師發放原則
(一)、績效津補貼的分配原則
1. 堅持激勵與約束相結合,逐步建立內部激勵與約束機制,對勤奮者給予獎勵,對懶惰者進行懲罰。
2. 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優先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其他表現突出的教職工傾斜。
3.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應透明,直接與津補貼分配掛鉤。
(二)績效工資組成
1.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工資和獎勵性工資,比例為7:3。
2. 獎勵性工資依據學校制定的分配辦法,結合考核結果進行月度發放。
(1)崗位績效:工作質量通過崗位績效進行考核(參照《雨花亭學區教師常規工作考核辦法》)。
專技職稱
標準
管理職級
標準
工人等級
標準
中學高級
346.5
科員
180
技師
241.5
中學一級、小學高級
238.5
高級工
187.5
中學二級、小學一級
180
中級工
165
小學二級
165
初級工、普工
147
(2)課時績效:按照以下公式進行計算
(在職在崗教師總人數-1)×300元
(在職在崗教師總人數-1)月標準課時總節數
單位課時績效= xx
具體課時計算參照《雨花亭學區教師工作量量化標準(試行稿)》。
(3)其他部分績效:按以下公式計算發放
(在職在崗教師總人數-1)×292.5元+獎勵部分-扣除部分
在職在崗教師總人數-1
其他部分績效= xx
說明:獎勵和扣除部分均參照《自然嶺小學教師獎勵方案》、《自然嶺小學教職工出勤考核辦法》及《自然嶺小學教師常規工作考核辦法》執行。
(三)、特定人員的待遇
1. 不在崗人員
(1)根據相關政策,因教育局批準的提前離崗、身患重病或因公受傷治療期間的人員,績效津貼按區人事局核定的標準照常發放。
(2)長期病休人員:病假超過6個月的,生活補貼照發,但不發給獎勵津貼。自第7個月起,依據以下原則發放工作津貼:
① 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不發工作津貼。
② 工作年限達到10年及以上的,發放50%的工作津貼。
如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愿意復崗,須報區教育局按相關程序辦理。
(3)借調人員
經教育局批準的借調人員,在借調期間,績效津貼按區人事局核定的標準照發。逾期不歸的,自次月起停發績效津貼。
(4)因特殊原因不在崗且經教育局討論決定停發工資的職工,績效津貼不予發放。
2. 在崗人員
(1)病假。病假超過2個月但不超過6個月的,生活補貼照發,獎勵津貼按學校方案執行,自第3個月起按以下原則發放工作津貼: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發放50%工作津貼;滿10年或以上的,發放80%工作津貼。
(2)曠工。當月曠工2次及以上的,停發當月工作津貼。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將處理為辭退,上報教育局,停發工資及績效津貼。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員
上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的,次年內生活補貼照發,工作津貼按學校考核結果的80%發放;上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核的,生活補貼照發,工作津貼按學校考核結果的60%發放;獎勵津貼按學校制定的獎勵方案執行。
(4)法定婚喪假、產假等待遇由相關政策處理。
(四)、執行時間:本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實施。
三、離退休人員發放辦法
離退休人員享受生活補貼,標準依據離退休時的職務(職稱)、技術等級(工人)進行匹配,納入區財政統一發放。離休人員依據在職同類人員的85%標準發放,退休人員依據在職同類人員的78%標準發放。從20xx年1月起按標準進入財政統發,按月發放。
教師績效工資方案 第8篇
為加強教學管理,提升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教育質量,確立公平合理的績效工資體系,根據市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方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引,旨在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學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環境。強調一突出(以教學質量為重點),二抓牢(抓牢監督檢查、獎懲落實),三強化(強化管理、強化過程、強化師德師風),確保公正透明的工作原則,力求我校教育事業健康、高效、持續發展。
二、實施范圍與對象: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適用于在編在崗全體教師。
三、發放辦法:
本方案中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總績效工資的30%。依據我校制定的考評辦法,考核結果經教育局審核后,將于每學期由財政部門撥入個人工資賬戶。
四、績效工資發放領導小組:
組長:鐘如飛
副組長:呂永勝、嚴保衛
成員:呂發青、李明斌、蔣家杰、顧長銀、盧丙香、呂杰、鄭克庭、畢美功、曹甫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呂永勝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操作程序的安排。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細則:
一、考勤津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全月無缺勤、不遲到、不早退的教師按標準發放考勤津貼,若有以下情況,將從考勤津貼中扣除:
a.遲到、早退3次,相當于事假半天,依此累計。
b.曠工1天扣考勤津貼10元,曠課一節扣5元。
c.法定婚、喪、產假按實際假期計算,不享受考勤津貼,但不作缺勤處理。
d.因開會、培訓缺席一次扣3元,遲到一次扣1元,連續缺席5次視作曠工處理。
e.事假、病假每天扣3元,超過10天不享受考勤津貼。
二、班主任津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
班主任需全面負責班級管理及日常事務,按照班主任津貼標準發放。副班主任享受教師津貼的50%。若出現以下情況,按照規定從津貼中扣除:
1. 黑板報缺失一次,扣5元。
2. 班主任手冊填寫不全,每次扣5元。
3. 班主任總結、計劃未及時上交,每次扣5元。
4. 未參與全校集體活動,每次扣30元。
5. 班級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扣除當月津貼。
6. 因管理不當受到上級批評,每月扣除津貼。
7. 升旗、課間操等活動缺席,每次扣5元。
8. 素質報告冊填寫不客觀,每發現一處扣1元。
9. 班級衛生連續3次被評為不清潔,扣5元。
三、學校常規管理津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5%)
所有教師需嚴守教育法規,執行職業道德,積極參與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如有以下情況,將從該津貼扣除:
1. 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發現一次扣10元。
2. 辦公時間上網聊天或打游戲,第一次扣5元。
3. 違規補課或有償家教,扣20元。
4. 私自向學生推薦資料或商品,扣20元。
5. 教學不負責任導致學生傷害,扣45元。
6. 無故損壞公物,按價賠償。
四、教育教學管理津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
1. 教學常規管理:(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
教師需按要求進行備課、上課、批改作業,合格者全額發放。若有以下情形,將從津貼中扣除:
⑴ 備課方面:未按周備課,發現一次扣2元;未進行教學反思,每課扣1元。
⑵ 上課方面:無教案上課,扣5元;無故缺課,扣5元;擅自調課,雙方各扣2元;未關閉通訊設備,扣2元。
⑶ 作業方面:未及時批改作業,扣5元;未督促學生改正錯誤,扣2元。
⑷ 其他方面:不交計劃、每次扣10元。
2. 教學質量檢驗津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根據學生的合格率發放津貼,計算標準如下:
① 合格率在90%~100%(發放100%);
② 合格率在80%~89%(發放95%);
③ 合格率在70%~79%(發放90%);
④ 合格率在60%~69%(發放80%);
⑤ 合格率在60%以下(發放70%)。
五、教科研津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
教師須積極參與教科研活動,遵守紀律,按時完成相關任務。若有以下情況,將從津貼中扣除:
1. 政治業務學習遲到一次扣1元;
2. 每學期未上公開課扣5元;
3. 每學期未讀教育理論書籍,未交心得和論文,缺一扣5元;
4. 無故不參加教研活動一次扣5元。
六、工作量津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1. 教師超課時工作,每節課補貼4元,不足扣2元,按學期初的課時為準。
2. 班級學生超過45人,每超1人補足4元。
3. 因工作需要加班,每天補貼30元。
七、特別說明:
1. 本方案的實施不考慮個別特殊情況。
2. 執行中如遇重大偏差或未盡事宜,由辦公室主任提請校委會或教師大會討論決定。
3. 本方案將報教育局備案。
教師績效工資方案 第9篇
為進一步完善我校教師績效工資的實施方案,建立科學、公平、合理、具激勵作用的工資分配制度,激勵全體教師的工作熱情,現依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導意見,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有效落實我校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穩定教師隊伍,規范學校內部的工資分配機制,依據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審批的績效工資總額,以崗位責任為核心,以績效考核為基礎,建立科學合理的教師工資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激發全體教師認真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為推動本學區教育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貢獻力量。
二、分配原則
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與業績為依據,鼓勵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優先傾斜于一線的語文、數學和英語教師、骨干教師及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分配過程的公開透明,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分配方法
1、教務處負責宏觀指導,各校具體考核,由校長負責落實。
2、教務處將下發各校的考核指標,各校依據《教師考核細則》對本校教師進行分類,教師分為三類,比例為2:4:4。一類教師可獲得獎金1000元,二類教師可獲得獎金600元。
3、班主任津貼根據班級人數分發,具體為:班級人數35人以上的班主任可獲得1200元,20至34人的班主任可獲得1000元,20人以下的班主任可獲得800元,各校將根據班主任的管理表現自行發放。
4、科任教師參與班級管理的可獲得400元的補助津貼。
5、負責學校教學和日常管理的人員可獲得400元的補助津貼。
6、教務處根據上級教育部門的測算結果,按比例提取各類獎金,其余部分歸教師個人所有。
7、各校需根據本分配方案,計算出本校教師的績效結果并上報校長室,審核無誤后,由財務室按表發放每位教師的績效工資。
四、工作要求
1、學校需成立績效工資分配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的發放及相關工作。
2、教務處將實時公示考核結果及績效工資發放的明細。
3、教務處根據上級文件的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此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方案須在充分征求意見后,通過教代會批準,并報縣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后實施。
4、在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后,除了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名義發放或變相發放其他補貼、獎金及實物。不得提升現有的津貼標準或擴大發放范圍,必須遵循規定的程序和方法進行分配。
五、其他事項
1、對于進入一類的教師,其在中心校的教學質量檢測中,成績需處于同類學科的中等以上水平;
2、沒有教授語文、數學和英語等科目任務的教師,或在中心校質量檢測中成績位列末三位的教師,原則上不應進入一、二類,但對學校有突出貢獻的可視情況進入相關類別;
3、從事常識、藝術和體育等科目的教師,需在縣級及以上相關學科的競賽中獲獎,方可進入一類或二類參與分配,縣級競賽中獲一等獎的可進入一類,二等獎的可進入二類,市級競賽獲獎的,需降低一個檔次;
4、對于在教育教學中存在違規行為的教師,如有償家教、體罰及其他違規行為,績效將減半發放;
5、散布謠言或在社會上造成學校負面影響的教師,其績效工資將減半或停發。
本方案未盡事項,由校長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教師績效工資方案 第10篇
一、指導思想
依據相關政策和我校實際情況,借助義務教育階段績效工資的實施,構建一個科學、規范和合理的薪酬分配機制,充分利用績效工資的激勵效應,推動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認真工作的熱情,使我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再上一個臺階。
二、考核原則:
1、遵循“不勞無獲、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秉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規范、簡潔”的原則。
三、考核范圍
本校在編在崗的全體教職員工。
四、工作量的確定
根據上級相關規定,教師的標準周課時為16至20節。對于承擔多科教學的教師,計算工作量時,每增加一門課程,增加兩節課時的工作量。班主任的工作量則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的50%計算。體育教師的訓練課、間操課以及音樂、美術教師的課外活動課均列入總工作量。管理人員、教輔與工勤人員的工作量,將根據實際情況由學校予以確定。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績效工資分配項目設置
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依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和《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對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評估工作實績,包括師德、教學能力、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表現。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項目設置如下:
(1)各類管理人員的崗位津貼。
(2)班主任津貼。
(3)課時津貼及超課時津貼。
(4)教育教學工作考核獎勵。
(5)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獎勵。
(6)考勤獎勵。
(7)其他。
注:不在崗人員將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學校將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的績效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
2、績效考核將按照規定的程序和年度考核相結合進行,確保做到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充分聽取年級組、教研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區、家長的評價意見。
(二)考核程序
(1)個人自評。教師需進行自我總結和自評,并填寫相關考核表格。
(2)民主測評。在全校教職工和所教學生中開展民主測評,并征求家長代表的意見。
(3)綜合評分。學校考核小組按照考核標準,結合教師自評、年級組、學科組、學生及家長的評議,最終確定考核分數,教師考核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小組考核滿分為60分,年級組、學科組測評滿分各為10分,學生的測評(1至3年級由學生家長進行測評,其他年級由學生測評)滿分為10分,教職工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
(4)確定等次。學校可根據教育局對校長的考核等次比例進行相應調整,并結合實際情況,由學校領導小組審核確定考核等次。
(5)進行公示。對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確定的考核結果,在校內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6)兌現工資。對公示無異議的情況,按考核等次發放績效工資,并按照管理權限上報教育局備案。
(三)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序
教輔及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序將參照教師考核程序進行,考核結果分別存入各自檔案。
教師績效工資方案 第11篇
為推動教師績效工資的有效落實,切實保障我校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和導向作用,從而實現多勞多得、少勞少得、干好干壞不一樣的分配原則,為教師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促進我校教育事業的和諧發展。根據《XX省教育廳關于完善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心校制定的《義務教育階段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我校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草案)。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質量觀、價值觀與評價觀,著力構建科學有效的長效激勵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推動制度管理與人文關懷的有機結合。我們要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注重工作過程中的規范與細節,強調工作效率與質量,全面、客觀地評價教師的工作表現,努力促進我校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績效考核應堅持以下原則:實事求是、公正客觀;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德才兼備、注重實績;方法科學、定位準確;突出重點、比重合理;簡便易行、切實可行。
二、實施范圍
方案適用于全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包括校長及支教教師)。
三、績效工資的分配機制
整體績效工資分配由兩部分組成:中心學校掌握的部分包括班主任補貼及鄉組織的質量檢測分數;學校掌握的部分則涵蓋師德考核、考勤、工作量以及日常的教研活動、競賽成績和教學質量。學校績效工資的總量將依據全鄉的在崗教職工人數均勻分配,無需將職稱因素納入考量。
在實際操作中,如果鄉中心校單獨發放班主任補貼及相關質量檢測獎金,學校將不再考慮這兩項內容;若鄉中心校將這兩部分費用撥回學校,則學校將依照相關方案進行分配。
四、考核內容
根據上級文件要求,考核內容分為兩大部分:(一)基本目標考核(滿分100分),包含五個小項:師德規范(5分)、考勤(15分)、工作量(20分)、教學常規(20分)及教育教學能力與效果(40分);(二)獎勵加分(10-20分)。
(一)基本目標考核(100分)
1、師德規范(5分)
(1)忠誠教育事業,遵循教師職業道德,為人師表,樂于奉獻。(1分)
(2)熱愛本職工作,踏實肯干,維護良好的工作作風。(1分)
(3)能順利完成教學任務,維護正常教學秩序,與同事團結合作。(1分)
(4)關心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不損害學生的合法權益。(1分)
(5)在職業道德方面不對社會及學校造成負面影響。(1分)
2、考勤(15分)
(1)教職工的考勤以簽到記錄、例會出席情況及領導檢查的有效記錄為依據。
(2)請假需按照請假條審批,未按規定請假將視為曠工,每次扣2分。
教師績效工資方案 第12篇
為切實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政策,增強教師團隊的整體素質,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與創新性,構建健全的激勵機制,規范管理,提高教育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實施教師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科學合理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引導教職工樹立“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不同的工作回報理念,激勵教師熱愛崗位、誠心服務,努力完成各項工作目標,推動本地區教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考核范圍
適用于所有教職員工。
三、考核領導小組及時間安排
考核每學年或學期按照教育局規定的時間進行。本考核將以學年為單位進行統計,若進行月考核,將相應折算。
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年級組長:xx
四、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無論出于何種原因,只要沒有崗位考核結果,均不參與績效工資的分配。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必須公開,確保公平、公正。
3、堅持定量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方法
考核總分為xx分,其中出勤xx分、工作量xx分、教育教學過程xx分、教育教學業績xx分。
(一)師德(xx分)。具有明確的政治方向,正確的教育思想,良好的職業道德。
1、理論學習(2分)
①認真參加集體學習(如教研組、學校政治業務學習、校外學習),積極自主學習并做好學習筆記,學習期間不得遲到、早退、缺席,課堂表現好的可得滿分。
②無故缺席一次扣xx分。
③早退或遲到一次扣xx分。
④筆記不全者視情況扣xx分。
2、職業道德(x分)依法執教,熱愛學生,認真治學,團隊合作,尊重家長,廉潔自律,樹立良好教師形象,達到標準者可得滿分。以下情況將會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不當,打架、侮辱他人人格等,每次扣x分。
②存在亂收費、亂訂資料行為,每次扣x分。
③因工作失誤引發家長投訴、造成負面影響,每次扣x分。
④學期內受到黨政紀處分或治安處罰者扣x分。
⑤教師著裝不合規范者發現一次扣xx分,如穿著不整、隨意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等不文明行為。
⑥如因不當行為影響教育教學秩序,師德分為0。
⑦將學生趕出課堂、體罰或變相體罰(如辱罵學生等)每次扣xx分,留懲罰性作業的每次扣xx分。
⑧教師若在社會上產生積極影響可加分。
⑨積極參與學校各項工作,完成臨時性任務,為集體貢獻的可酌情加分。
⑩學生測評合格率在xx%以上者得x分,若不合格則一票扣xx分。
(二)出勤(xx分)。忠于職責,積極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工作紀律,服從安排,貫徹整體利益,具備責任感,樂于參與臨時性工作。
1、工作紀律(x分)
①學年內病假或事假累計不超過x天不扣分,超出部分按病假x天扣x分、事假x天扣x分、曠工x天扣x分,出勤的x分扣完為止。
②本人婚期7天內不扣分,產假x天內不扣分,直系親屬婚喪在x天內不扣分。公派學習、公假也不扣分。
③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的,不享受績效補貼。
a、累計曠工達x個工作日或病事假超出x個月的;
b、脫產學習的;
c、解除聘用合同的;
d、停發工資的;
e、借調在教育系統之外的。
2、工作態度(x分)
①若違反工作紀律,如上課時間閑談、玩游戲等,每次扣x分。
②如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工作,工作被動且敷衍了事,每次扣x分。
③上班擅自離崗,每次扣x分。
④擅自調課、上課遲到、無故接聽手機、擅自離開課堂等,每次扣x分。
⑤若學期無病假、事假、遲到等缺勤記錄者可加x分。
(三)教育教學工作量(x分)
1、教師課時數
(1)與教學內容相關的課時折算:
a、主要學科的課時數計算標準。
b、輔導、自習等課時的對應積分。
(2)根據一周內每位教師課時總量進行計算。
(2)與授課班級人數相關的課時:
(班級人數/學校班級平均人數—x)÷x+x
(3)不同學段的教師工作量計算:
①一、二、三年級=x
②四、五年級=x
③六年級,七、八年級=x
④九年級=x
(4)按具體權重計算教師工作總量,包括副校級、主任等的工作調整。
2、教師年度教育教學工作量的得分將根據工作量和人均教育教學工作量的比值計算得出。
(四)教育教學過程(x分)。崗位專業知識和基本功扎實,在工作中具備不斷創新的能力,能主動獲取新知識,掌握現代化的教學手段,具有良好的表達能力,具備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參與教學改革和科研能力。
1、常規教育教學工作
①未按時開展工作計劃或反饋信息不及時的,每次扣x分。
②未及時記錄個人實踐資料或無總結報告的,每次扣x分。
③參與教學科研活動不積極,缺席將扣分。
④認真備課,并根據現代教學理念設計課程,按要求得分。
⑤無平時成績記錄或缺乏成長活動記錄的,每次扣x分。
⑥若課堂紀律差,未有效維護課堂秩序的,每次扣x分。
⑦監考及閱卷工作應履行職責,若出現失誤則會扣分。
2、公開課或考評小組將對教師上課情況進行評估,按等級評分。
(五)教育教學業績(xx分)。育人成效明顯,學生綜合學業水平提升,教師在教學工作中有自我積累。
1、教育教學質量(xx分)
設立三級教學成績質量指標,通過期末統考與期中考試進行考核。
注:
①若教務處有統一的成績分析,將以此為依據。
②若接班,要根據接班情況調整分數。
(3)任教兩科及以上的教師將取平均值得分。
(4)未參加期末質量檢測學科的,將依據其它情況綜合評定等級。
2、教育研究成果(x分)
考核教育教學質量與教師參與課題實驗、教學案例、獲獎情況等因素,進行加分。
教師績效工資方案 第13篇
一、指導思想。
以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為指導,構建科學合理、便于實施的教師績效工資分配體系,旨在激勵教師投身教育事業,提升工作積極性,推動學校各項工作的協同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激勵優秀,促進提升”的原則。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工作績效考核結果,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的理念,以激勵優秀的教師,推動學校的持續進步。
2、要確保“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整個過程中保持透明,接受教師的監督與反饋。
3、遵循“統籌兼顧,適度傾斜”的原則。績效工資的分配將優先考慮對學校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和班主任,并兼顧老教師的實際情況,力求分配方案公正合理,科學有效。
三、分配辦法及實施步驟。
(一)特殊崗位津貼的計算。
1、班主任津貼:
按照每位班主任每月80元的標準,分為平行班和實驗班兩個類別進行比較,依據班主任的量化積分進行排名,設置三個檔次:90元、80元和70元每月,進行調平計算。此項由政教處負責。
2、領導崗位津貼:
依據不同領導崗位,副校級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計算時間為5個月,依據各級領導的工作表現設定三個檔次,每月上下浮動10元,由校長組織相關教師評議,其中校長的績效工資由教育局進行考核。
(二)人平總工資的計算。
人平績效工資=(參與對象績效總額——班主任津貼總額——領導崗位津貼總額)/參與人員總數(記為w)。
(三)不同人群績效工資的計算。
1、年滿58周歲的教師:這類教師為特殊群體,績效工資不參與績效考核,直接按人平績效工資發放。
2、后勤人員績效工資:因其未直接參與教學工作,故實施單獨考核,由校委會根據后勤人員的日常表現打分,分為高、中、低檔次。
3、代課教師的績效工資:代課人員不納入績效工資考核,但校委會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償,但補償金額不得超過以往的標準。
4、中心學校的人員績效工資不納入本方案管理。
5、以上以外的人員統稱為教學人員。
(四)教學人員的考核方法。
1、教學常規:
將人平績效工資的10%納入考核,實行扣款制。按照教學常規檢查的標準,未達到標準的每次檢查將扣款,缺備課每節扣5元,缺作業每次扣10元,未監考每堂扣30元,閱卷未達標的扣50元,扣款將累計,直至扣完。此項由教導處提供依據。
2、考勤:
將人平績效工資的20%納入考核,依然實行扣款制,分為三類考勤:坐班考勤、會議考勤和上課考勤,具體扣款標準由政教處與教導處提供依據。
3、工作量:
將人平績效工資的30%納入考核,先計算臨時性工作補貼,再按教師的平均工作量進行計算,特殊工作量按照學校的分配方案制定,但早晚自習和輔導不計入內。若超出工作量,按超出部分補貼,剩余部分向所有教學人員分配。
4、教學成績:
將人平績效工資的40%納入考核,重點考慮特殊貢獻獎。計算教師在本學期的各項獲獎情況及學生的比賽獲獎情況,并按學校的積分制度進行匯總。
教師績效工資方案 第14篇
實施教師績效工資管理方案是推進教育人事管理改革的重要舉措,有助于提高學校管理的科學性和透明度,同時激發教師的工作熱情,建立合理的激勵機制。為全面且客觀地評估教師在崗位職責中的表現,營造“優勝劣汰、激勵先進”的良好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嚴格遵循《師德規范》,表現積極,成績優秀,能夠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若存在以下情況之一,師德表現將被評定為不合格:
① 存在明顯體罰或隱性體罰學生的行為;
② 從事有償家教或補習;
③ 從事影響本職工作的第二職業;
④ 工作態度消極敷衍,拖延接受任務;
⑤ 同事關系或家校關系惡劣,經過調查證實者;
⑥ 故意夸大病情,小病大養,產生不良影響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范》,表現尚可,能夠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欠佳,所取得業績極為低下,無法承擔工作職責。
如出現以下情況,將被評定為不合格:
⑴ 嚴重違法亂紀,損害師德形象者;
⑵ 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 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情節嚴重者;
⑷ 嚴重失職,導致重大責任事故者;
⑸ 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屢教不改者;
⑹ 擅自離崗,長時間缺席者;
⑺ 從事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者。
4、獎勵分:在當季度積極參加無償獻血的教師可獲1分,幫助貧困學生或捐助教育經費50元以上的可獎勵1至3分(50-99元得1分,100-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權數10分)
學校將設立考勤登記制度,由負責值日的導師或行政人員進行考勤記錄并及時總結。教師請假1至2天需校長批準,3天及以上需教育主管部門批準,超過1周需市教育局批準,且按相關規定扣發獎金。
1、以下情況將給予扣分處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病假超過5天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以及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超過3天扣1分,累計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 無故遲到、早退(包括護導)或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 未參加學校會議、升旗儀式、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且沒有請假的,每缺一次扣0.5分;
⑥ 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此標準。
三、教學常規(權數10分)
每季度將對教師的教學計劃、總結、教案、作業布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質量等進行全面檢查,遵循教學常規管理要求。
1、以下各項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期初制定的教學計劃,未按時提交給學校;
②期末總結未按照規定提交;
③未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授課每次加扣1分);
④未按時批改學生作業;
⑤未按時進行單元測驗、批改和講評;
⑥作業批改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按四舍五入法計算;跨班擔任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最多獎勵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得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習。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得擅自征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者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需開展一定量的培優和課外興趣小組活動,缺少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記錄、成績記錄、活動總結每缺一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工作;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和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和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主題班會(并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進行家訪或召開家長會1次(并填寫家訪記錄,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提交底稿);
⑧班級設立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衛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參加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衛生、紀律),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得超過85%。
2、班級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可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務處、總務處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可獲得10分的職務補貼;
2、總輔導員獲得8分,報賬員獲得7分,前提是全學期總分需達到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分別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與和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及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和組織者可按工作量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及達標驗收中獲評先進集體,季度內全體教師各得1-5分,獲獎單位的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和中層干部另加1分(若單項獲獎,按照獲得的相關負責人獎勵)。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教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信息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投稿并被采納,每篇信息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當季度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與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和案例評獎)素質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像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分數按1/3計算。
2、開展研究、示范課、講座等,按照相應級別的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后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的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的評定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獲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的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的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的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照臨場競賽獎分的1/2計算;指導學生撰寫文章在《周報》《隊報》《經濟報》上發表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按照1/4計算(適用于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他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錄、活動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并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需有計劃、記錄和得2分。
7、在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中獲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得8分,其他未獲獎的田徑項目中,每個單項最高一名得2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勵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和第八名按三等獎評定。
8、校級比賽項目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過討論和審批后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需在教研組內討論并確定后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5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為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立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做好記錄、參與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未參加的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并收入匯編或發表于相應級別的刊物,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如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則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上按相應級別50%計,其余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按教師技能計算。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匯編者僅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內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考核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和合格率分別達到學區平均線或達到40%的,分別得3分;未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核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的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的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為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核辦法可采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4、本方案將按季度進行考核登記,兌現獎懲。
5、本方案由學校行政會議負責解釋。
教師績效工資方案 第15篇
為了有效激勵教師,提高其工作積極性,逐步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克服平均主義現象,實施優效優酬,將教師的績效工資與其工作成果緊密結合,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特制定下面的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一、考核內容及分值(總分1000分)
教學工作量100分
教研成果100分
師德師風100分
教學效果360分
教學常規200分
考勤安全140分
二、發放原則與方法
原則:由學校負責統一籌集、考核量化,制定考核標準,并確保及時發放。
方法:采用三檔五級評分方式。
三、考核機構與程序
1、學校成立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小組,專責考核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2、考核程序
⑴收集、整理相關原始材料;
⑵考核小組對每位教師逐項進行量化考核;
⑶校內公示考核結果;
⑷向中心學校報送考核結果。
四、考核細則
(一)師德師風考核(100分)
1、因師德問題導致學生或家長上訪的,每次扣50分;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按每人次扣50分;
3、未請假缺席學校或上級政治活動的,每次扣20分;
4、亂收費、推銷資料的,每次扣50分,并加倍罰款;
5、教師本人或組織學生作弊的,每次扣50分;
6、影響計劃生育工作的,每次扣50分;
7、教師之間或教師與家屬之間打架斗毆的,分別扣50、40、30分;
8、不服從學校分工和安排的,每次扣50分;
9、向學生或家長索要錢物的,每次扣50分;
10、在工作時間參與賭博的,視情況扣20分。
(二)考勤安全考核(140分)
1、未經請假私自離校的,每天扣20分;
2、早操未到、辦公室無故缺勤的,每次扣2分;
3、上課遲到或早退的,每次扣5分;
4、無故缺席學校會議或大型活動的,每次扣10分;
5、無故曠課的,每節課扣20分;
6、因考勤問題受到上級批評的,每次扣40分;
7、班級學生打架導致流血的,班主任扣10分,其他任課教師每人扣5分;
8、值班或班主任周末未到崗的,每次扣10分;
9、因自身失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每次扣50分,若造成重大事故則該項考核分為零。
(三)教學常規考核(200分)
1、出現以下行為的,每次扣5分:
①備教檢查中,作業、備課、聽課不足的;
②上課時坐著講課的;
③上課接聽手機的;
④上課期間會客的;
⑤未備課或未攜帶備課本上課的。
2、出現以下行為的,每次扣10分:
①監試不履行職責的;
②閱卷未按時參與的;
③試卷由學生代閱的。
3、在中心學校備教檢查中,作業、備課、聽課每少1時次扣20分;
4、在教學常規檢查中,被領導點名批評的,每次扣30分,通報批評的,每次扣50分。
(四)教研成果考核(100分)
1、個人撰寫的論文、教案或主講的公開課,獲獎情況如下(最大累計分不超過70分):
國家級:70分
省級:一等獎60分,二等獎50分,三等獎40分;
市級:一等獎40分,二等獎35分,三等獎30分;
縣級:一等獎30分,二等獎25分,三等獎20分;
鎮級:一等獎15分,二等獎10分,三等獎5分。
2、完成學校規定的公開課、教學隨筆、教研活動的,得30分;未上公開課的,扣10分;未按時上交教學隨筆、計劃總結的,每次扣5分;不參加教研活動的,每次扣5分。
(五)教學工作量考核(100分)
1、教學工作量包含任課課時(正課、朝讀、坐班、晚自習等),由教務處每月進行具體考核,并發放課時津貼,期末不再單獨量化。
2、月課時工作量的計算公式為:2.75元×每周課時數×4周=月課時工作量(元)
3、以上計算不分年級及課程,朝讀、坐班計1課時,晚自習計2課時;
4、畢業班課時上浮20%;
5、特殊崗位教師工作的津貼情況:
體育教師帶操:15元/月(缺一個早操扣2元);
備課組長或教研組長:10元/月(負責計劃及組內教研,不累計);
年級協管:25元/月(協助管理年級事務);
班主任工作量為0.4個標準工作量(負責指定晚自習);
主任、副主任:0.4個標準工作量;
團書記:0.3個標準工作量;
副校長、工會主席:0.8個標準工作量;
校長:1個標準工作量。
(六)教學績效考核(360分)
1、七、八、九年級的教學績效考核按期中、期末兩次考試進行,其中期中考試占60分,期末考試占300分(由中心學校組織),六年級只按期末考試進行考核;
2、學校或中心學校舉行的教學質量檢測,評估科目及學科計分方法均依《濯港鎮中學教師教學績效評估方案》進行;
3、績效評估方法:
①本校組織的考試,按第1~4名依次得分為60、45、30、15分;
②中心學校組織的統考相應位次得分;
③六年級按《濯港鎮小學教學質量評估方案》中“計分表”進行評分,按其相應分值10倍積分(最高360分,最低100分);
④教師只負責一個班的一門學科,其考試位次積分即為該項得分;若跨班級任教同一學科,其積分之和除以所任班級數;若跨年級任教同一學科,該項得分為高年級的0%加低年級的40%;跨學科任教的,得分為中考分值學科積分的60%加上低分學科積分的40%。
五、非教學人員的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