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薪酬執行計劃15篇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不僅僅是對員工薪酬結構的調整,更是一種激勵機制的全面升級。通過科學合理的績效評估體系,企業能夠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與創造力,從而實現組織目標與個人發展的雙贏局面。本方案強調透明、公平的評估標準,力求在激勵與約束之間找到最佳平衡,確保每一位員工的努力和貢獻都能獲得應有的回報。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1篇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在激勵機制中的作用,調動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與創造力,提升教育質量和學校內涵發展。依據《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考慮教職工的不同職責、任務及工作內容,力求在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公平兼顧等原則下,合理拉開績效工資差異,逐步形成有效的內部激勵與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導向作用,特此制定本方案。
二、實施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既要體現勞動的價值,又要弘揚無私奉獻和團結協作的精神,倡導集體主義。
2.打破平均主義,依據工作責任、崗位目標及任務完成情況,結合考核結果,合理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
3.堅持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的原則,重視實際工作貢獻和成果,以效益為先。
三、實施范圍:
所有受學校聘任的在編在職教職員工。待聘、試聘及拒聘教師不享受績效工資。請假教師將依據教育局及學校的相關請假制度進行處理。
四、績效工資發放標準:
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進行確定。人均績效工資通過扣除提留項目后的總金額與在編教職員工人數進行計算,最終依據上述兩項確定每位教師的獎勵。績效工資一年分十個月發放(七、八月為暑假期間不發放績效工資,寒假按當月延續計算)。
(一)年度考核獎金(每年6月考核,人均約3000元)
教育局統一提取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20%作為校長和教師年度履職考核獎,結合《鹿城區中小學現代化建設督導評估辦法》、《鹿城區年度履職考核辦法》及教師師德考核標準,依據教師一年來的工作表現,經校考核組評定,確定發放系數。年度考核獎金發放系數為:優秀1.1,合格1,基本合格0.9。
(二)年終考核獎金(每年年底考核,人均約20xx元)
1、教師目標考核獎,依據《星五小學教師教育教學工作考核評估》(附件3)評分,對教師的工作進行評定,每學期考核一次。
2、教育教學成果獎:約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依據《星五小學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條例》(附件4)進行統計,包括教育科研、教學成果、教師評優及指導學生獲獎等,每學期進行一次獎勵統計。
(三)月度考核獎勵工資(一)(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剩余總額的65%,每月約900元):
學校每月對教職員工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出勤、崗位職責及工作量進行考核。合格者按規定發放績效工資,而不合格者將酌情扣發。各責任部門將成立考核小組,負責實施檢查、指導,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月考核獎的主要構成及考核辦法如下:
(1)考勤獎勵:全體教職員工需遵循學校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無特殊情況不得中途缺崗。每人每月給予獎勵300元,依據《溫州市星五小學教師出勤、請假、考勤制度》(附件5)執行。
(2)安全獎勵:按月考核,教育學生到位,所負責班級沒有發生安全事故,每人每月獎勵50元。依據《星五小學安全管理責任書》實施考核,發生事故的根據情況進行扣發或不發獎。
(3)教學獎勵:教師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并輔導學生,每人每月獎勵150元(通過常規檢查及隨機聽課評定)。
(4)午間管理獎勵:午間及時到崗分餐,并教育學生文明用餐及維護班級的午間秩序,每人每月獎勵約200元。
(5)值日值周獎勵:每月給予100元獎勵,值周、值日教師必須按時到崗,缺一項扣5元。
(6)會議及教研獎勵:準時參加會議,認真做筆記,每人每月獎勵100元。
(四)月度考核獎勵工資(二)(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剩余總額的15%)
(1)崗位責任獎勵:副班主任每月補貼150元,教科研負責人80元,總務處后勤人員80元,教研組長60元,圖書管理員60元,儀器室管理員60元,衛生導師60元。依據《星五小學教職工崗位職責》考核,酌情扣發。
(2)超工作量獎勵:根據教師實際周課時,分科量定標準,按月發放。超工作量月獎計算公式: (實際周課時-標準周課時) ×4×15元。
(3)加班補貼: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帶學生外出活動的,分別給予100元和50元的補貼。
(4)家長會獎勵:積極召開家長會,每位參與的教師獎勵100元(憑家長簽到表發放)。
(5)“星級班級”獎勵:每月一次,給予50元、40元、30元的獎勵。
(6)奉獻獎勵
對于規定假未請或提前上班的,提前一天獎勵50元。無償獻血教師獲得300元獎勵及半天假。
(7)節日生活補貼:從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生活補貼中提取,每人每年共計7000元。春節福利因病事假(產假除外)按請假月數扣除,其他節日福利請假滿一個月的不享受,教師節除外,見習期教師享受50%的節日福利。
節日元旦、勞動節、端午節、教師節、國慶節、中秋節、春節的金額分別為500元、500元、500元、1000元、1000元、500元、3000元。
本辦法自20xx年9月起實施,解釋權歸校長室所有。未盡事宜,由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2篇
根據xx縣最新發布的《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為全面推進績效工資的落實,進一步激勵和調動廣大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圍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決定從xx年1月1日起在全縣范圍內實施績效工資制度,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方案依據黨的政策導向,旨在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工資體系,符合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求。通過實施績效工資,促進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增強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激發職工的工作熱情,從而推動全縣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二、基本原則
(一)公平公正原則。績效工資的分配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確保每一位干部職工的貢獻得到合理認可。
(二)激勵導向原則。績效工資的實施要體現激勵導向,根據工作業績和崗位貢獻,合理設定工資水平,激勵干部職工積極開展工作。
(三)適應性原則。績效工資的標準和實施細則要結合各單位的實際情況,確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適應性。
三、主要內容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主要包括績效工資的計算方法、發放標準、考核方式等,具體如下:
1、績效考核。各單位應制定詳細的績效考核方案,明確考核目標、內容、標準和方法,確保考核的科學性與公正性。績效考核結果將直接影響職工的績效工資發放情況。
2、工資構成。績效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獎勵組成,基本工資根據職務和崗位確定,績效獎勵則依據考核結果發放。績效獎金額度根據單位經濟效益和個人貢獻等因素進行測算。
3、發放流程。績效工資的發放應定期進行,遵循先考核后發放的原則。各單位在完成績效考核后,應及時公示考核結果,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績效工資的核算和發放。
4、監督機制。各單位應設立績效工資監督小組,對績效考核和工資發放進行監督,保障績效工資的分配公平、合理。縣級相關部門將定期對各單位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以確保制度的有效執行。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3篇
根據《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相關精神,為進一步提升我院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完善學院的收入分配體系,促進學院的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任務為先,激勵績效:建立以“任務與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機制,突出教學與科研的主體地位,確保分配向一線教職工傾斜。
(二)崗位明確,優勞優酬:完善與教職工崗位職責和業績密切相關的“崗位工資+績效”分配模式,實行每月崗位津貼和年度獎金績效。確保各類人員在完成崗位任務的基礎上,鼓勵創新并體現優勞優酬的原則。
(三)量入為出,分類管理:依據學校人員經費的撥款原則,在學校核定的經費總量內合理配置績效工資,以保證學院的可持續發展。針對不同崗位要求和工作特點,采用適當的管理和績效考核方案,構建和諧的收入分配方式。
二、發放項目
本方案主要針對除了學校直接向個人發放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及國家規定津補貼以外的績效工資。
三、經費來源
所有根據二級學院分配體系下撥給本學院的績效工資、遠郊津貼、本科激勵計劃以及各類獎勵補貼等所有經費的總和(不包括科研經費)。
四、績效工資的構成
本方案實施后,學院教職工的績效工資由以下三部分構成:
(一)基礎性績效:包括崗位津貼及遠郊工作津貼,按月發放。
1、崗位津貼:指完成各類崗位工作責任要求所獲得的津貼。按時完成年度崗位任務書的人員,將根據20xx年標準按月獲得崗位津貼。學院將視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崗位津貼標準。
2、遠郊工作津貼:根據現行標準及相關簽到規定,按月發放。
(二)調節性績效:根據績效工資的總額,依據目標責任制,在每年的6月、9月、12月左右發放調節性績效工資。發放對象為在崗且未發生教學事故的教職工,主要依據出勤情況和崗位任務完成情況,并結合福利因素。發放標準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根據年度工作情況決定。
學院將每年留出整體經費總額的5%左右,用于年度重點工作推進及突發事務的分配。
(三)年度獎勵性績效:包括年度基礎獎勵績效和業績獎勵績效,年度績效考核后在每年末進行分配。其中,教學任務及績效獎勵占比約60%-63%,學科績效獎勵占20%-23%,學院運行及管理獎勵占15%-17%。
1、年度基礎獎勵績效:根據各類崗位人員目標完成情況及年度考勤,由黨政聯席會議決定分配。
2、年度業績獎勵績效:主要用于獎勵在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實驗室管理、精神文明建設及學生創新培養等方面的表現。總額根據當年可分配的經費總額進行分配,包含超額教學任務激勵、教學績效獎勵、學科績效獎勵等。
(1)超額教學任務激勵:獎勵教師超額承擔的課堂教學、畢業設計和實踐教學等任務,具體辦法見附錄。其他崗位人員超額完成相關工作也可參照。
(2)教學績效激勵:主要用于獎勵教師在教學中取得的成果,具體辦法見附錄。
(3)學科績效獎勵:針對教師在科研方面取得的成就,具體辦法見附錄。
(4)學院運行與管理激勵:獎勵確保學院各項任務順利完成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具體辦法見附錄。
(5)公共事務激勵:鼓勵全院教職工參與社會公共服務工作,納入年度業績獎勵績效。
五、有關說明
1、教師超任務激勵部分依照80元/分計算。
2、學院年度績效工資最高額度不超過當年學院績效工資平均數的兩倍。科研項目績效暫不納入績效工資計算。
3、學院負責人的績效工資由學校根據工作業績和人均撥款情況確定,最高額度為學院績效工資平均數的兩倍。
4、學院黨政管理干部以管理為主,教學不超過每學期72學時,超額完成部分按減半的超任務激勵計算。
5、現行教師崗位任務和考核辦法有效至本聘期結束,后續將制定新一輪的方案。
6、符合條件的新進教師,前兩年教學任務將適當減免。
六、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實行績效與人事考核相結合,考核依據各類崗位工作職責及考核辦法執行,綜合評價個人的德、能、勤、績、廉。
(一)教學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依據現行辦法。
(二)實驗技術人員考核內容見附錄。
(三)輔導員及管理人員執行年度綜合測評,具體內容見附錄。
(四)以下情況將影響年度人事考核結果:
1、師德不合格。
2、發生重大教學事故。
3、教學質量考核位列校內倒數20名。
4、崗位總任務完成率低于60%,或連續兩年低于80%。
5、未簽訂崗位協議。
6、偽造相關證件或剽竊他人成果。
7、因違紀違法受到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五)調出、退休、病休、請假人員的績效工資發放將根據學院及學校規定執行;因公出國或培訓人員的績效工資按照學院現行辦法執行。
(六)年度考核表需由教職工填寫,相關負責人負責審核與認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4篇
實施原則:公平公正,激勵機制,多勞多得
實施方法:建立量化考核體系
實施細則:
一、教師職業道德(5%)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落實《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切實履行教師職責。(1分)
2、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出現失職和懈怠。(1分)
3、關愛學生,尊重每位學生的人格,公平對待所有學生。(1分)
4、注重德育教育,培養學生的良好習慣和品德。(1分)
5、要以身作則,自我約束,樹立榜樣。(1分)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該項不得分:
a)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者;
b)因失職導致安全事故者;
c)對學生施加體罰或變相體罰,造成惡劣后果者;
d)因敷衍工作造成嚴重不良后果者。
二、班主任職責(5%)
1、每學期初能夠制定詳實的班主任工作計劃,學期末書寫班主任工作得0.5分。
2、能按照工作計劃組織各類活動,并進行詳細記錄,得1分。
3、班主任工作手冊的記錄要完整且清晰,得1分。
4、教室及衛生責任區的衛生達到“良好”以上的,得0.5分;學生的課間紀律和走廊紀律,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得0.5分,其它情況不得分。
5、教室內要有國旗、校規和日程安排,學習園地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得0.5分。教室內桌椅排列整齊并無財物損失,得0.5分。
6、及時完成學校要求的其他工作,得0.5分。
三、考勤管理(15%)
1、法定的婚假、產假不扣分。
2、在學期內,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分:特殊事假(如喜事、喪事)如超過10天(10天內每天扣0.1分);一般性事假不得超過5天(5天內每天扣0.2分);病假需憑住院發票和病歷記錄。常規病假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個月內扣2分);特殊病假(如疑難重疾)則由校務會直接決定。曠課不得超過5節(每曠一節扣0.5分);遲到、早退總計不得超過10次。
3、在編但不在崗的人員不享受績效工資。
四、課時津貼(40%)
1、發放范圍:09年度內所授課程。
2、發放標準
(1)以上年度授課最多的教師為基準(滿分40分)分別計算每位教師應得分值。
(2)對于不同類型人員課時數的處理(計算時按最高不重復計分)
a)未帶課的行政人員的課時數按全鄉平均課時數計算。
b)帶主課的行政人員的課時數按實際授課時數加5課時計算。
c)非教學人員(明確分工的)按平均課時數計算。
d)畢業班教師的課程按實際授課時數加5課時計算。
e)僅教授常識課的行政人員按平均數加2課時計算,若低于實際課時則按實際課時加2課時計算。
f)超過45人的班級,每超出5人,課時加1課時。不足5人按5人計算。
g)其他人員按課程表實有課時數計算。
五、教學過程管理(15%)
1、發放范圍:09年度內的教學活動。
2、發放標準與項目
a)備課(含開學初的教學計劃)4分。
b)授課與學生輔導4分。
c)作業布置與批改3分。
d)學生成績檢測與評價2分。
e)參與或承擔公開課2分。
3、具體要求
a)備課和授課全期有計劃并能夠按計劃完成,若月查發現滯后或缺項,每次扣0.2分。
b)全期完成教學任務計滿分,若月查每缺一節課扣0.3分,建立后進生檔案,輔導有記錄計1分。
c)作業批改月查達到標準計滿分,若月查發現缺失或錯誤批改一次扣0.2分。
d)全年需進行兩次學生成績檢測,包括試卷制作、批改、統計、分析五個環節的全面完成,每缺少一個環節扣0.2分。
六、教育教學成果(20%)
1、獎勵范圍(1)09第二學期的教學成績(14分),(2)教育研究成果(6分)。
2、獎勵細則
學年教學成績獎(滿分14分)
a)全年級單科第一名14分,每降一名減1分,保底分7分。
b)在上年度基礎上連續上升4個名次以上計14分,后每減一名依次減1分,保底分7分。
c)未進行鄉內評比的畢業班常識課和幼兒班科目(限一科),按鄉內平均分值10、5分計算。
d)未帶課的行政人員同樣適用(3),帶課的行政人員按最高分計算。
e)非教學人員按平均值10、5分計算。
說明:a、b兩項取最高一項。
2、教育研究獎(滿分6分)
(1)優質課教學能手、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個人教學技能比賽獎、課題研究等(鄉2分縣4分市5分省6分)。
(2)發表論文及其獲獎(鄉1分縣2分市4分省5分國家6分)。
(3)輔導學生獲獎(鄉2分縣3分市4分省5分國家6分)。
注:
1、發表論文的刊物須為教育主管部門主辦,且具備CN或ISSN刊號,缺一不可。
2、論文評選須由教育主管部門主辦,并由學校組織評定的,其它一律無效。
3、以上相同內容取最高,不同項目內容可以累加加分,總分不超過6分。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5篇
為推動人事制度改革,確保績效工資制度的順利實施,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職業教育的健康發展,依據蘇人社發〔20xx〕142號及蘇教規[20xx]7號文件的要求,并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遵循“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德才兼備,關注實績”、“激勵先進,促使發展”以及“客觀公正,簡單易行”的原則,在分配中優先考慮一線教師、骨干教師以及對學校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
二、考核原則:
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人才發展規律,充分體現教師的主體性,兼顧教師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和長期性特點。
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將師德擺在首位,強調教師在崗位職責和素質教育實施過程中的實際表現與貢獻。
激勵先進,促使發展。激勵教師熱愛崗位、勇于創新,積極投入到教書育人工作中,不斷提升自身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推動學校的優質發展。
客觀公正,簡單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的原則,進行科學管理與規范程序,追求實效,力求簡化流程。
三、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學校聘用的在編在崗、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并遵循職業道德和工作規范的教職員工。
四、考核內容:
(一)教師績效考核
教師績效考核的重點在于:師德師表與學術規范、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及教學質量、教科研成果等。
(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考核
重點考核工作業績和服務育人的實際效果。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
重在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與關懷、班級管理、團隊活動組織、學生全面發展、學生安全教育及家校聯系等方面的情況。
(四)學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和工勤人員的績效考核
重點考查其自律性、管理創新能力、工作業績和師生滿意度等。
五、方法程序:
績效考核工作按照規定程序與年度考核相結合進行。
(一)考核方法:
學校成立以校領導為組長的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遵循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的原則,依據教職工的崗位進行分類考核,實現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自評與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與階段性評價相結合。
(二)考核程序:
個人自評、民主測評、綜合評定、公示、備案。
六、結果運用:
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優秀比例控制在教職工總數的12%。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
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人員,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對未履行崗位職責、未完成任務或師德存在問題的,視情節按比例扣減基礎性績效工資。
績效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將在考核結果審核備案后停止發放3個月或6個月。
長期病假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計入病假工資基數,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發放,總量為省財政規定的年度教職員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七、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學校黨政主要領導由省教育廳考核,其他校級領導依據學校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等由校長統籌考慮確定。
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為月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兩類,其中月度績效考核控制在獎勵性工資總量的50%左右。
(一)月度績效考核:
包括工作量獎和特殊崗位津貼兩部分。
1.工作量獎:
依據教師崗、其他專業技術崗、管理崗和工勤崗分別考核工作量獎。
2.特殊崗位津貼:
包括基礎班主任津貼、實習指導教師崗位津貼、兼任管理職能的人員崗位津貼及拔尖人才津貼等。
(二)年度績效考核:
年度績效獎勵總量=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月度績效考核總量。
年度績效獎包括年度績效考核獎、班主任津貼、實習指導教師崗位津貼、超課時獎、工作質量獎及崗位責任獎等。
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細則見附件。
八、說明:
(一)如有下列嚴重違規行為之一者,酌情扣發月度考核獎:
1.無故缺席政治學習或教研活動,每次扣發月度考核獎40元。
2.遲到、早退者,每次扣發月度考核獎20元,上課或監考遲到、早退每次扣發50元。
3.曠工、失職或責任事故,視情節扣除200-1000元。
(二)如有下列嚴重違規行為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合格以上等級,并扣發30%的績效工資,視情況從次月起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三個月或六個月:
1.不履行教育職責或造成嚴重后果者;
2.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者;
3.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三)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并上級部門審批后實施。
(四)如本《方案》與上級文件有沖突,以上級文件為準。
(五)本《方案》自20xx年1月起執行。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6篇
根據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和教育部《關于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和省教育廳[]號《省教育廳關于績效工資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要求,為了進一步優化學校管理效率和提升工作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確保學校履行職業教育職責,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我們將建立科學合理的內部考核與分配機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充分發揮崗位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實現工作成果與付出成正比,鼓勵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積極推動學校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一) “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的分配將以崗位績效考核結果為主依據,除了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未進行崗位績效考核的人員不參與績效工資的分配。
(二) “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考核與分配的全過程應公開透明,確保各項工作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 工作量標準
教師的標準工作量為每學期聘課12個課時。
(二) 學科課時系數
根據省教體廳的文件規定,政治和計算機課程的課時系數為1, 語文、英語和數學為1.25,體育為0.9,音樂、美術、健康教育以及勞動技能課程為0.83,專業理論課和實習指導課時系數為1.25(課時包含備課、授課、自習輔導、批改作業、命題及實驗實習指導等教育環節,體育包括早操、課間操及課外活動等)。
(三) 績效工資考核
學期末,將根據專任教師、中層管理人員及行政后勤人員三個系列進行量化考核,依據教代會通過的考核方案實施。
四、工作量考核標準及實施辦法
1、考勤標準。依據《**省中職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進行考核。教職工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遵守規章制度,做好本職工作,開展平時月考核及學期考核相結合的管理。
2、教職工在一個月內累積曠工2天以上,事假3天以上,病假7天以上者,不得發放當月績效工資;若在一個學期內曠工累計達到10天以上,事假超過一個月,病假累積超過3個月者,績效工資和目標考核分將減至0,并失去年度評優資格及年度考核“先進”資格。
3、對于曠工及缺勤的扣分,每月將統計匯總并按責任追究進行通報,學期結束時將相應扣除個人目標考核分。考核以科部為單位,每月統計一次,按考核分數排列科部的優劣,扣款由各科室負責實施,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員負責,扣分追究由主管領導負責。
五、工資分配辦法
1、績效工資總額的50%將作為教職工的工作量工資,依照上級規定,合理、科學地核定每位教師的工作量,確保滿量、滿勤者的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2、若工作量不足,將按缺少的百分比扣除相應的工資;
3、缺勤者將依據考核制度規定從工資中扣除;
4、每學期末,將在扣除后發放剩余部分。
5、各層級、單位領導與工作人員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5-3倍。
六、績效考核標準及實施辦法
1、擔任三年級課程的教師其績效津貼根據期末考試成績或教考分離成績計算;超額完成對口升學任務的專業教師可獲得額外分數,獲得超過100%的績效工資;基本完成任務的專業教師將獲得100%的績效工資,未完成者將按完成比例進行減分。
2、擔任一、二年級課程教師,參與省、市統一調考科目的,按考試成績計算績效工資;未參加統一考試的科目,按學校教考分離成績獲得績效工資。具有雙重成績的科目按較高者計算績效工資,無法進行教考分離的科目按考核分計算。統調考及格率達到80%及優秀率達到20%的教師可獲得100%的績效工資,若未達到,依比例減去相應績效工資。
3、畢業生技能鑒定獲證率達96%以上,短期培訓260人,安置至知名企業就業簽署合同,當年就業率達99%以上的教師可加計績效工資,未完成任務者按比例扣除績效工資。
4、無課的管理人員及工勤人員按目標考核分(100分制)計算績效工資。
5、未完成任務的個人或單位,各級管理人員將分別扣除總額的5%、3%和2%。
6、若在第一學期未進行上級組織的統一考試,則可按照學校期末教考分離成績(管理人員按目標考核分)計算績效津貼。
七、以下情形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不請假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一學期內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事假超過一個月;病假超過3個月;
2、損害學生利益、體罰學生或致使嚴重后果的;
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4、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或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5、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且負有責任的;
6、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八、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將根據月考核和學期考核結果結合,由各科室聯合計算,最終由辦公室匯總,經校長審核,三天內無異議后,由財務室按月發放月績效工資,學期結束后發放學期績效工資。
九、審核及實施程序
本實施方案經過教代會討論通過,將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計劃于20xx年xx月起正式實施。之前有關規定若與本方案相悖,以本方案為準。
十、本方案由校務會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7篇
一、指導思想和分配原則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范圍內,實施聘用制與崗位管理,建立符合本校特色的激勵機制,充分激發教職工的教學熱情與責任感。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與公平兼顧的原則。依據責任和工作業績進行分配,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合理拉開工資差距,優先考慮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業績突出的教職工。兼顧學校以往分配制度及各類人員之間的績效薪酬關系。
2。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分配流程全程透明,充分征求教職工意見后,制定具體分配方案,報主管部門審核并經教代會討論通過,確保教職工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實施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的全體教職工。
三、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一)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考核工作小組:
組長:
成員:
(三)績效工資的總量和構成:
教職工的績效工資總量包括基本工資、薪級工資和地區補貼以外的所有津貼和補貼。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部分和獎勵性部分構成,其中基礎性部分占總量的70%,獎勵性部分占30%。
(四)績效工資分配:
1。基礎性績效工資設崗位津貼和節日補貼兩個項目。崗位津貼依據職務(崗位)分檔次按月發放。節日補貼為每人每年4000元,分四大節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發放,每個節日1000元。
2。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班主任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超課時津貼等項目。
班主任津貼發放對象為班主任,每人每月200元。
年終一次性獎金將發放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教職工,標準為考核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次年1月發放。
獎勵津貼根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以教職工承擔任務多少、完成質量和教育教學效果為依據。未參與崗位績效考核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五)獎勵津貼的分配
獎勵津貼分為月獎勵津貼和學期末獎勵津貼,月獎勵津貼占70%,學期末獎勵占30%。月獎勵津貼按月發放,學期末獎勵在每學期末發放。
1。月獎勵津貼分為工作量津貼和業務量津貼。工作量津貼包括課時津貼、超課時津貼和加班補貼等,業務量津貼主要指行政工作中與外單位聯系的通訊費、參加各種會議的交通費等。(具體方法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2。學期末獎勵津貼包括績效考核獎勵和業績獎勵。績效考核獎勵在每學期末發放,業績獎勵在每學年末發放。
績效考核獎勵依據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分配,考核內容包括教職工完成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情況,全面考核德、能、勤、績,重點關注工作實績。每人基本分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5分,勤25分,績30分。
德,指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質,主要指標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個人品德和廉潔從教等。
能,指履行職責的專業素質與能力,主要指標包括文化素質、工作能力和創新能力等。
勤,指工作態度和表現,主要指標包括出勤情況和責任心等。
績,指教育教學工作的數量、質量及所產生的貢獻,主要指標包括德育、教學、班主任工作及個人專業發展等。
根據學校制定的績效考核細則,對在職教職工進行定量考核,確定相應等級(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
業績獎勵主要包括:
① 教師參與科研課題、指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獲獎、發表論文及榮譽等,將依《州惠市實驗中學教職工獎懲制度》予以獎勵。
② 高考獎勵:根據當年中、高考獎勵方案和業績進行確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8篇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00±10分)
【師德表現】(20分)
1、遵守職業道德,熱愛教育,堅守教書育人的職責,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記20分。
2、出現違法違紀行為并被處理的一次性扣10分。
3、其他影響師德形象的行為,將酌情扣1至5分。
【政策執行】(20分)
1、主動貫徹學校各項決策,按時高質量完成各項任務,記20分。
2、未按時提交工作材料、報表等,每次扣2分。
3、無故缺席學校集會或集體活動,每次扣2分。
4、對學校核心工作表現冷淡,無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5、在職工中散布消極情緒,影響學校和諧氛圍的,每次扣2分。
【職責履行】(30分)
1、對所負責的業務和教學任務完成出色,記30分。
2、通過校長會議進行評議,依照個人表現評定等級。一等28--30分;二等24--27分;三等20--23分。
【民主測評】(30分)
1. 通過教職工會議無記名投票,優秀票超過60%的記30分。
2. 不合格得票率超過10%的,扣5分;超過15%的,扣10分;超過20%的,扣15分;超過25%的,扣20分;超過30%的,記0分。
(三)班主任績效考核方法(100±10分)
【班級管理】(20分)
1、能夠科學規范地管理班級,確保無違紀違法事件發生,圓滿完成各項任務,記20分。
2、制定完善的班級管理規定和班委會,并展示在班級內,缺一項扣2分。
3、定期更新《班主任工作手冊》和《班務日志》,缺一項或一次性扣0.5分。
4、認真做好學困生的輔導和班級控流工作,年鞏固率低于98%的,每下降2個百分點扣1分。
5、注重營造班級良好的班風和學風,如發生一起學生打架,扣1分;如有一起考試作弊,扣0.5分。
6、認真組織班會,確保每次有主題、有流程、有記錄,缺一次班會扣1分,缺記載扣0.5分。
7、按時完成工作計劃和并認真填寫學生素質教育報告,缺一項扣2分。
【安全工作】(20分)
1、定期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如食品、安全逃生等,未發生安全事故,記20分。
2、若班級中出現打架、惡性事件,發現一次扣1分。
3、每天關注學生健康狀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家長并報告政教處,處理不及時一次扣1分。
4、若班級存在的安全隱患未及時報告后勤處處理,一次扣1分。
5、如遇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應及時到場施救,若未能做到,違規一次扣5分。
【清潔衛生】(20分)
1、按學校要求成立“環保小組”,每天對教室和公共區域進行清潔,做得較好的記20分。
2、少先隊大隊部每天檢查,教室擺放不整齊扣0.5分,發現垃圾扣0.5分。
3、值日生課間巡查,發現亂丟亂扔的,扣1分。
【財產管理】(10分)
1、妥善保管班級物品,期末檢查無損壞,記10分。
2、公共財物如門窗、飲水機損壞未及時維修,發現一次扣1分。
3、放學前檢查教室,確保關燈、關門、關窗,違規一次扣0.5分。
【出勤情況】(10分)
每周升旗儀式和大課間活動,班主任需認真組織,缺席一次扣0.2分。
【中心工作】(10分)
1、參與學校組織的活動,積極配合,缺席一次扣1分。
2、學校布置的各類突擊任務,如材料上交、活動參與等,未按時完成的,扣1分。
【班級規模】(10分)
以學期末學生人數為依據,由教導處審核,班級人數超過70的記10分;60-69人記9分;50-59人記8分。
【獎勵與懲罰】(10分封頂)
1、在班級評比中獲得“文明班級”的,額外加5分。
2、在各類競賽中獲獎,獲得一等獎(或第一名)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
3、若班級內表現優秀,產生重大影響,視情況加2--5分;如因學生違法行為受到處罰,視情節扣2--5分。
(四)后勤及門房管理人員考核方案(100分)
1、按照學校《后勤管理職責》和《門房管理制度》,圓滿完成工作任務的,記100分,績效工資按教師平均數發放。
2、后勤人員要嚴格執行操作規定,確保食品安全,如發生差錯,視情節扣2--10分;如遇食物中毒等重大事件,扣50--100分。
3、門衛人員按規定值班,每日輪流值班5小時,若缺崗1小時扣0.5分。
4、門衛人員需認真履行職責,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如有外來人員擅自進入學校,發現一次扣5分。
(五)退休人員考核方法
根據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進行發放。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9篇
一、指導思想
為推動學校的全面、健康及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完善績效工資制度,依據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建立合理的考核評價及分配機制,以激發學校的內部活力,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從而提升工作效率。根據《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意見》(商政辦〔20xx〕94號)的相關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三個有利于”的原則,即有利于學校的發展,有利于激勵教職工的工作熱情和創造活力,有利于優秀人才的快速成長。
2、遵循按勞分配、優勞優酬的原則,將績效工資的分配與崗位責任、工作成果及貢獻的大小相掛鉤。
3、強調對教學一線和優秀人才的傾斜,旨在穩定教師隊伍,吸引優秀人才,促進高水平、高素質的教學、管理及服務團隊的建設。
4、堅持科學評價的原則,健全考核體系,完善考評機制,嚴格考核程序,將實際工作表現與工作成果的數量、質量和效益納入績效工資分配考量。
5、注重效率與公平的平衡,統籌考慮在教學、科研、管理及服務等各個層面上激勵人員的積極性。
6、遵循量入為出、激勵為主的原則,根據學校的發展情況,合理安排績效工資分配資金,確保全體教職工共享學校改革與發展的成果。
三、類別與標準
本方案所稱的績效工資是指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包括:工作量績效、考勤考核獎勵、輔導員津貼、值班費、教育教學質量獎等,獎勵標準如下。
(一)工作量績效
1、教師超學時獎勵標準
略
其他工作人員的超學時津貼按教師超學時津貼的平均數計算。
2、廳級工作量績效標準。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意見》(商政辦〔20xx〕94號)文件執行。
3、黨政管理人員績效標準(系數)
4、非教學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績效標準(系數)
5、工勤系列人員績效標準(系數)
(二)考勤考核獎勵
依據在崗人員當年完成的崗位工作量,以及考勤考核情況進行績效的結算。
(三)輔導員津貼
輔導員工作量績效系數按黨政管理人員標準執行,另外根據專兼職輔導員所帶班級人數,按照在校生2元/月/生、實習生1元/月/生的標準按月發放輔導員津貼。
(四)值班費
按照《關于轉發豫人社辦〔20xx〕77號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崗位津貼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商人社辦〔20xx〕53號)文件執行。
(五)教育教學質量獎
按照《商丘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育教學獎實施意見》(校黨字〔20xx〕46號)文件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1、教師的課時由教務處負責匯總核實,報學校人事處進行核算后,按照超學時標準計算超學時績效津貼。
2、輔導員津貼由學生處提供每位輔導員管理班級的人數及考核情況,并報人事處進行統計發放。
3、管理、服務等其他人員的工作量績效津貼根據超學時津貼統計,核算出系數,并按相應標準進行獎勵津貼的計算。
4、教學與管理“雙肩挑”人員在承擔教學任務時,原則上校領導每周不超過4學時;教學院部中層正副職每周不超過12學時;其他“雙肩挑”人員每周不超過8學時,計算時應遵循相關規定。在規定的基數內的學時按專職教師超學時津貼標準計算,超出基數的學時則不予發放。如個別“雙肩挑”人員因課程需要承擔更多學時,須經教學院部提前申請并得到教務處及主管校領導的批準后,方可發放超學時獎勵。
5、獎勵性績效工資將依據考勤及考核結果進行發放,具體發放由學校人事處統一核算,經人事處長及財務副校長簽字后,由財務處進行發放。年終的考評發放由人事處制定考評細則,各部門需組織考評并將結果報人事處復核后方可發放。
五、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10篇
為了更好地落實國家與我省高校績效工資管理政策,增強獎勵性績效投入,優化績效工資的分配與發放管理方式,經20xx年4月22日第15次黨委會議研究通過,現對《遼東學院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方案》(遼東學院〔20xx〕262號)部分內容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一、調整原則
(一)堅持績效分配政策的穩定性,并根據近幾年的實施情況進行適度微調,逐步解決崗位津貼不均衡和不足的問題。
(二)突出和優化獎勵性績效津貼的分配,落實高校績效工資政策導向,合理調整獎勵性績效內容,增加投入,提高獎勵性績效的比重。
(三)體現績效分配的二級管理和重心下移,課程津貼與輔導員津貼統一納入二級單位核算,落實單位績效分配與考核的自主權。
二、調整內容
(一)關于課程津貼的調整
1、課程津貼的總額依據學校年度財務狀況進行設定,包含超工作量津貼、外聘教師津貼以及學校新增的津貼額度。
2、學校依據各單位應承擔的教學任務(參考培養方案、專業班級數等)核算課程津貼額度,并將津貼統一劃撥給各單位(包括公共課程),由各單位自行制定教師課程津貼標準。原有的基本教學工作量不再作為津貼核定與分配的標準,課程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各教學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3、外聘教師的課程津貼納入課程津貼總額,學校不再單獨核定和發放外聘教師津貼。各教學單位可根據教學需要聘用外聘教師(需符合專業評估標準),并自行確定課程津貼標準。
4、各教學單位應將年度創收的30—50%作為附加投入,增加到本單位教師課程津貼總額中進行統籌分配。
5、課程津貼由歸屬課程的單位核算和發放。跨院承擔教學任務的,由任務歸屬單位聘用并發放課程津貼。
6、公共選修課程的課程津貼由教務處統一核算和發放,并直接發放給授課教師個人。
(二)關于輔導員津貼的調整
1、輔導員津貼總額根據學校年度財務狀況設定,包括專職輔導員津貼和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
2、學校以學院為單位、以學生數為基礎統一核算輔導員工作量和津貼額度,輔導員津貼統一劃撥到學院,由學院負責發放。
3、鼓勵各學院進行學生管理改革,可聘任專業教師擔任兼職輔導員,改革方案需報學生處備案。
(三)關于獎勵性績效津貼的調整
1、獎勵性績效津貼按年度發放。學校根據各單位的績效結果進行發放,各單位依據考核結果制定分配檔次。機關教輔單位享受的績效標準為學校平均績效。
2、獎勵性績效津貼由年底績效、院管基金、保健費(有毒有害崗位津貼)以及新增績效構成。
(1)年底績效以在崗教職工當年12月份的國家工資前兩項(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為依據進行核算。
(2)院管基金和保健費按原文件規定的核算原則進行核算,并統一撥付到二級單位。院管基金用于院內績效分配的調整,各單位自行制定發放辦法。
(3)學校新增的績效額度基于教職工一個月的校內績效,依據每個人的績效額度劃撥到各單位。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并需經學校審批后實施。
(4)當年在崗退休、調離、去世或新入職人員的獎勵性績效津貼按實際在崗的月份進行折算。
(四)關于地方津貼的調整
由于歷史原因,我校績效工資中一直有“丹東地方津貼”、“在職保留額”和“在職職工余額分配”三項。根據國家與我省的工資政策,這三項早已取消,不應繼續列入工資項目。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將此三項合并為“地方保留津貼”,固定于校內工資中,不再因職務職級變化進行調整。
新入職人員根據入職時的職務職級、參考原標準確定地方保留津貼額度,此后不隨職務職級變化而調整。
三、組織管理
(一)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管理工作在績效津貼分配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進行。
1、學校成立績效工資發放管理工作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領導擔任組長,人事處、教務處、學生處、計劃財務處的負責人為成員,監督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工作組負責審批各單位實施細則、核算、劃撥績效工資,并對績效工資分配的爭議進行仲裁。
2、各單位的黨政聯席會議或部門內需成立績效工資發放管理工作小組,由單位黨政負責人擔任組長。
(二)各單位需制定本單位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管理的實施細則,具體明確績效津貼的發放標準、方式和管理要求。
1、各單位應結合本調整意見,參考崗位績效考核要求做好細則編制工作,統籌課時津貼、輔導員津貼、獎勵性績效津貼及創收增加投入的分配和使用,確保公平公正,發揮出績效工資的激勵和引導作用。
2、實施細則需經過審批,相關細則應由單位充分討論,并經教職工大會通過后,上報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管理工作組審批,批準后方可在本單位實施。
(三)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管理工作組每年度會根據學校績效工資預算,統一核算各項津貼的分配額度。
四、附則
(一)科研津貼按照最新的科研管理制度執行。特設的博士學位津貼及學校同意補貼的其他特殊崗位津貼按相關規定執行。
(二)當年異動人員(如在崗退休、調離、去世人員)的獎勵性績效津貼(包括年底績效和學校新增績效額度)已統一劃撥給各單位的,由各單位負責核算和發放;未劃撥至各單位的,學校將負責核算并直接發放。
(三)《遼東學院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方案》(遼東學院〔20xx〕262號)繼續有效,若與本調整意見有沖突的內容,以本調整意見為準。學校其他管理規定如與本調整意見相違背的,也按本調整意見執行。
(四)本調整意見由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管理工作組負責解釋,自20xx年度起實施。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11篇
一、指導思想
為提升學校辦學活力和教育質量,經由優化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激發教職員工的工作熱情與創造力,逐步建立激勵與約束機制,有效發揮績效工資的導向作用。依照丹陽市人民政府《關于丹陽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丹政規發[20xx]4號)、丹陽市教育局《丹陽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實施意見》(丹教[20xx]113號)及《丹陽市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補充意見》(丹教[20xx]16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實施對象
面向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員工
三、實施原則
1.堅持師德優先,體現實績考核。將教師的道德素養放于首位,注重教學責任履行和素質教育的實際成效。
2.遵循“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重點對骨干教師、優秀班主任及做出顯著貢獻者給予傾斜,明確與崗位、任務、業績及責任相結合。
3.推行實事求是、公開透明、科學合理、規范程序、注重實效的原則,接受教職工的廣泛監督。
四、總量核算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政策標準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學校教職工基礎性績效工資總和÷7×3-班主任津貼-校長獎勵性績效工資(人均1.5倍),不與個人直接掛鉤。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種類
1.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包含出勤津貼、工作量津貼、工作表現獎)
2.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和司務長津貼
3.行政人員津貼
4.優秀人才津貼
5.年度考核記功及優秀人員津貼
6.值日津貼
7.超工作量津貼
8.教學及科研成果獎
9.各類活動指導獎
六、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照上級政策進行月度發放。
(二)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
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包括出勤津貼、工作量津貼、工作表現獎)=[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行政人員津貼+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司務長津貼+優秀人才津貼+年度考核記功、優秀人員津貼+值日津貼+教學、科研成果獎+各類活動指導獎+超工作量津貼)+各類考核扣發金額]÷在編在崗教職員工總數。
1.出勤津貼
出勤津貼為每月100元,全年累計1000元,依據學校出勤管理辦法考核發放。
2.工作量津貼
工作量津貼每學期為500元,基于學期初設定的任務,并根據考核條例發放。
3.工作表現獎
每年度設定工作表現獎1000元,依據考核條例發放。
全體在編在崗教職員工均享有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發放依據考核結果。
(三)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及司務長津貼
班主任津貼按每位班主任每月300元計算,依據班主任量化考核標準后發放。班主任責任范圍內如出現問題,考核結果將相應調整。
年級組長、司務長、教研組長每學期補貼300元,依據考核結果發放。
備課組長需依據學校設定任務完成情況,每人每月20元。
(四)行政人員津貼
行政人員的津貼為班主任津貼的1.1倍,副校長為班主任津貼的1.3倍,依據考核結果發放。
(五)優秀人才津貼
依據丹陽市教育局文件規定的1/3標準執行(工作未滿負荷則視為考核不合格)。
(六)年度考核記功及優秀人員津貼
年度考核中記功獎勵200元,優秀人員獎勵100元。
(七)值日津貼
1.校園管理值日津貼。每天設有一名行政領導帶領若干教師參與校園管理,確保教育教學秩序。值日過程中履行職責者可享受值日津貼,每天15元。
2.管理學生值日津貼。為保證學生自主學習與活動,對特定時間段進行管理,設定管理學生值日津貼。早上第一節課前管理學生自習每日7元;中午管理學生自習每日7元;下午第三節課后管理學生活動每日10元。
(八)超工作量津貼
如學校因工作需要而在學期初設定的工作量基礎上增加,學校將依據增加幅度給予補貼,具體金額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商議決定。
(九)教學及科研成果獎
1.通過市研培中心和招生辦組織的統考中,各學科如超出市平均1分,則該學科教師每人可獲獎金50元,若低于1分則扣20元。
2. 實行期中、期末考試的驗收制度,設獎激勵。具體方法如下:
①設獎人數:若有二名或三名任課教師則設一等獎一名;四名或以上任課教師則各設一、二等獎。
②計算標準:按教師所教班級學生的平均分、及格率及優秀率三項得分排列名次;如分數相同則按平均分高低排列,不設并列名次。
③設立進步最快獎,第一名獎勵80元,計算方法詳見規定。
④體育中考參照主要學科標準設獎
⑤獎金發放:一等獎120元,二等獎100元,若同一教師任教兩個班及以上,獎金乘以1.3倍發放。
3.關于初三中考升學獎:
(1)如完成省丹中分配指標,初三年級組獎勵3000元,統招每人獎勵1000元。
(2)如完成市局規定升學率,則初三年級組獎勵3000元。
4.教師參與科研及教育宣傳獎金發放規定:
(1)如教師在《丹陽日報》或丹陽教育信息網發表教學宣傳消息或通訊,每篇可獲10元;在鎮江市級報刊或教育信息網發表可獲20元。
(2)撰寫科研論文、經驗總結等,依據權重發放獎金:
級別 權重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備注
省級 4 3.2 2.4
鎮江市 3 2.4 1.8
市級 2 1.6 1.2
片級 1 0.8 0.6
(3)課題研究經費依據課題的認可情況發放,具體金額視級別而定。
(十)各類活動指導獎
1.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獲獎的獎金依據以下權重表發放:
等第 權重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備注
國家級 4 3 2
省級 2.5 2 1.6
鎮江市 2.2 1.8 1.5
市級 1.6 1.4 1.2
2.文體及科技活動類的獎金發放依據市級比賽的成績發放。
七、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X
八、績效考核調解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組員:XX
九、發放規定
1.教職工如有下列行為之一,將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以上: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
(2)有償家教造成不良影響;
(3)體罰、侮辱或變相體罰學生;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及教學秩序;
(5)其他違法行為;
(6)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2.若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及各類處分,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比例將相應增加。
3.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因個人原因考核不定等次者,將暫停績效工資發放規定。
4.若累計曠工5個工作日以上,或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將暫停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5.病假與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將依據丹陽市教育局文件執行。
十、其它相關規定
1.教職工提交用于考核的材料必須真實,不得作假。
2.考核結果將作為教師晉職、評優及續聘的重要依據。
3.本方案與上級文件精神不符的,以上級文件為準。
4.未盡事宜將參考上級文件執行。
5.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歸屬于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12篇
第一條:文件依據本績效工資實施方案依據教育部發布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教人20xx15號)、《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教師20xx10號)及《穎泉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的通知》。
第二條:分配原則
1、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依據責任與業績,實施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度拉開收入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
2、合理統籌學校內部各類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分配關系,科學建立我校適合實際的激勵機制。
3、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公開透明,保障學校安全、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第三條: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引領學校改革與發展,構建和諧校園,充分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學校發展的活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第四條:實施范圍及對象
適用本校全體編制內在崗教職工。
第五條:績效工資資金來源
按區財政審核規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第六條:發放時間
績效工資按學年計算,學年結束后發放。
第七條:發放原則
按區財政審核的總金額除以總得分,再乘以教職工個人得分,以此確定教師的績效獎勵工資。學校將結果公示,編制發放名單,并經過審核后進行發放。
第八條:本方案自20xx年1月起實施。
第九條: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考勤獎勵(20分)按月結算并公示
1、全體教職工應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學校實施簽到制度,值班人員負責記錄教職工的考勤情況,每周公開一次。
2、全學年出滿勤者得20分。
3、有以下情況者將被扣分: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b、遲到早退3次折算為一天事假,累積計算;c、曠工一天扣1分,曠課一節扣0.2分。
4、以下情況視為出勤:a、國家法定假日;b、因公外出(如會議、聽課、材料報送、學習等)
5、學校通知的各類活動(例會、政治及業務學習、教研活動等)以本人簽到為準,代簽視為無效,缺席一次扣0.5分。
(二)工作量獎勵(26分)
1、按要求完成學校課時數得10分。
2、雙科教學得分如下:單科7分,主科組合(主科+英語或學前班)10分,主科+常識課8分。
3、班級人數20-30人得6分,31-40人得7分,41人以上得8分。雙科以主科班級人數為準。
(三)職稱職務補貼(29分)
1、班主任5分,科任教師3分。按職責完成工作可額外加分。
2、校長加12分,教導主任及會計10分。
3、語文、數學、英語教研組長及信息員加4分,資料員及后勤人員加2分。
4、兼任多項職務的人員可累加補貼。
5、職稱津貼:已聘中一級、小高得15分;小學一級10分;小學二級或未評職稱者8分。
(四)業績獎勵(64分)
1、個人綜合榮譽(10分)
按學年所獲各級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榮譽給予獎勵。多項榮譽按最高項計算。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市級7分;區級5分;鎮級3分;校級1分。
2、教育教學業務水平(17分)
(1)個人學術水平(10分):參加教學優質課比賽或論文發表,省級以上得10分,市級7分,區級5分,中心校級3分。
(2)輔導學生競賽獲獎,省級以上得10分,市級7分,區級5分,中心校級按級別給予相應分數。
(3)宣傳報道水平(2分):向各級報刊、雜志投稿被采用,省級以上得2分,市級1.5分,區級1分。
3、教育教學及其他工作質量(37分)
(1)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期末質量檢測成績獎勵前13名。
(2)根據教育教學常規進行量化評估,考評一等獎占35%,二等獎35%,三等獎30%(55歲以上人員獎項另行規定)。
(3)班級管理獎:每周評選“文明班級”,班主任及副班主任根據評選結果適當加分。
(五)附加分(10分)
此部分得分不超過10分,每月公示。
1、因公抽人加班人員,每半天1分。
2、外出代課補貼,因公外出可調課,外出一天補貼0.5分。
3、師德師風考核(5分)
任何因師德問題導致的投訴或其他不當行為均不得分。
(六)其他事項
1、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有以下情況者,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無法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日,或病事假超過2個月;
(2)停發工資;
八、有關要求
(一)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占三分之一,任期一年,負責考核及績效工資分配等工作,確保發放公平、公正。
(二)考核組成員需嚴格執行考核規定,真實公正地進行考核,嚴防舞弊及打擊報復現象。
(三)除了本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學校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補貼、獎金和實物。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13篇
為推動校內管理機制改革,增強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依據教育局關于績效工資實施的指導方針,我校結合具體情況制定了此實施方案,經過教代會討論后確立為試行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方案旨在在上級批準的績效工資總額度內,圍繞提升教師的職業認同感和敬業精神為核心,構建以教師績效為導向的薪酬激勵機制,以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熱情。我們將根據本校的實際狀況,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重視實際成果、兼顧公平的原則,合理設定績效工資的等級,逐步完善內部激勵機制,提升學校的活力,增強教育教學質量。
二、分配原則
1. 堅持按勞分配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對教職工的工作量與業績進行全面考核,適當拉大分配差距,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理念。
2.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力求分配方案科學合理,確保分配過程透明可見。
3. 堅持“統籌兼顧、傾斜調整”的原則,針對班主任及承擔重任、管理質量高的教師,適度傾斜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績效工資津貼分配方案:
(一)崗位津貼
依據城區教育局關于績效工資實施的相關規定執行。
1. 班主任津貼:每月120元/人(依政教處考核結果發放)。
2. 中層領導津貼:副校長每月80元,主任級(包括總輔導員)每月70元。
3. 年級主任津貼:每人每月40元,教研組長津貼:每人每月30元(按考核發放)。
4. 體育教師的室外課程補貼:每人每月10元,體育教師每人每隊的訓練補貼為50元。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14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教育部門相關政策,結合試點學校的成功經驗,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從而激發廣大教師追求卓越的積極性。
二、基本原則:
1、政策導向與激勵為主。以正確的政策引導,強調激勵機制,引導教職工將主要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學和團隊管理中。
2、多勞多得與優勞優酬。優先獎勵在一線工作的班主任和骨干教師,以工作表現和實際貢獻為依據,突出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的分配原則。
3、相對統一與自主權。為推進績效工資的有效實施,各校需相對統一,并在自身情況基礎上,制定科學合理的績效工資分配方案,以增強學校的自主性。
4、科學定崗與公平公正。績效工資的制定應建立在科學的崗位設置與公開競聘的基礎上,確保公平公正,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提高教育質量。
三、實施范圍:
實施對象為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職工,以下情況不參與績效工資考核:
(1)支教教師和借調人員。
(2)長期病休(超過兩個月)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3)無故離崗或勞動關系終止者。
(4)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處理的人員。
四、資金來源:
績效工資=津補貼(20xx年規范津補貼增資額的區政府投入)+年終一次性獎金
津補貼:在校期間的津補貼用于月度班主任、任課教師及校長的崗位津貼,寒暑假的津補貼由學校統籌用于獎勵骨干教師和超課時補貼。
一次性獎金按年度綜合考核結果發放,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檔次間差額200元,不合格者不發放獎勵。表現優秀的教師和校長可獲政府額外獎勵。
五、考核與發放:
教師考核結果將作為其專業發展和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同時也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標準。
(一)工資考核與發放:
若教師未滿勤或未達工作量,相應從固定工資中扣除。
(固定工資=實際工資-20xx年規范津補貼增資額)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依據學校考勤記錄。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和曠工按學校考勤制度執行,病假每天扣工資30%,事假扣50%,曠工扣100%。
(2)在崗考核:考察教職工課堂到課情況,結合實際適當扣減工資。
2、工作量: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教職工的工作量,力求均衡。
(1)任課標準:小學16-18課時/周,中學10-16課時/周。
(2)兼職標準:班主任、教研組長等兼職崗位需兼課。
中層領導責任為每周2-6節課,具體依據各校實際參考執行。
(二)津補貼考核與發放:
月度津補貼按崗位發放,合格者依據崗位發放津貼:校級領導月崗位津貼160-180元,其他崗位依次類推,詳細標準由學校自行決定。
學期津補貼由學校統籌,獎勵表現優秀的教職工,骨干教師每學期津貼標準分級發放。
(三)一次性獎金考核與發放:
年終一次性獎金根據年度綜合考核分檔發放,按照學校實際制定考核細則。
六、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需經過職代會審查并報區教育局審核后實施,以工資形式發放到個人賬戶。
七、特殊規定: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僅發放基本工資。
2、新的教師崗位調整由區教育局統一分配,不服從者停發工資。
八、加強組織領導:
(一)成立績效工資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委副書記擔任,其他成員包括相關部門領導。
(二)各校需建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校長擔任組長,全權負責相關工作的實施與管理。
九、工作要求:
1、重視與共識。學校需高度重視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政策并進行宣傳,提高全員的認識。
2、組織與推進。各校需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制定方案,經過職代會審批后方可實施,確保績效工資于20xx年3月起實施。
3、落實與紀律。在實施過程中,學校需落實責任,嚴肅工作紀律,制定詳細方案,確保績效工資分配不出紕漏。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15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旨在推動績效工資的有效實施,以提高教育質量為目標,以激勵教育工作者為核心,建立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簡便易行的績效工資實施方案,促使教師、職工全力以赴投入教育事業,共同提升教育服務的滿意度。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尊重規律。充分尊重教育和教師的職業特點,強調教師教書育人與人文關懷的結合,合理設計績效工資方案,確保教師的工作得到應有的認可。
(二)堅持全面考核和公平分配原則。在績效考核中,德、能、績、勤四個維度并重,確保考核內容全面、科學,公正反映教師的實際工作表現。
(三)鼓勵先進,激勵發展。通過合理的獎勵機制,鼓勵教師在教育教學中不斷創新,提升自身素質,引導其積極參與學校的各類活動。
(四)客觀公正,簡化流程。堅持實事求是,確保考核程序的規范性和透明度,力求降低不必要的復雜性,提高工作效率。
三、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包括學校所有在職教職人員,涵蓋校長、副校長、中層管理、各學科教師及教輔后勤人員等各個崗位。校長的考核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
四、考核辦法
1. 采用月度考核制度,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績效考核,通過量化分數表現。量化考核由日常表現評分和期末匯總兩部分組成,具體依據各崗位《績效考核表》進行。
2. 考核分數由基礎分和獎金分組成。每月基礎分分為滿分100分,其中德、能、勤占60分,績占40分,德、能、勤每月考核,績可在期末統一評定;獎金分根據個人學習及獲獎情況另行加分。
3. 對于跨崗位工作,考核分按實際工作量占應完成工作量的比例計算,補充課時只計入課時,且需考核完成情況,不達標則扣分。
4. 職務加分說明
兼任多個領導職務的,以最高職務分數計,對于非領導職務的,按實際工作崗位累加。不同崗位基礎分均為100分,其評分及獎勵依附另行計算,各領導崗位考核得分計算公式為:基礎得分×崗位系數+獎勵分。
各職務崗位賦分百分比:
(1)教研組長30%
(2)年級主任、工會主席40%
(3)班主任60%
(4)中層正職領導70%
(5)副校長80%
5. 量化考核的具體實施由相應部門負責
①教務處:負責任課教師、年級組長及教研組長的考核工作,并負責全校教職員工的考核分數匯總;科研處協助考核教師的科研工作。
②政教處:負責班主任及生活管理教師的考核。
③總務處:負責后勤及輔導教師的考核。
④副校長:負責中層管理人員的考核。
⑤考核小組由校長、工會、教師代表組成,每月對副校長進行考核。
6. 責任追究制度。若校內教學或管理工作出現問題,相關責任人需對未能及時發現并糾正的問題承擔連帶責任,確保管理到位。
考核時,負責考核的領導需公平公正評分,如有徇私行為,將受到相應處罰,包括相應分數扣除。
7. 考核周期:每月考核,持續整個學期,從開學到假期結束。
五、考核依據
依據《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評價表》進行考核,各學科教師根據《教師工作量化考核表》進行,后勤教輔人員依據相應考核表進行。
六、考核程序
1. 學校成立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考核的組織和指導,成員包括校級領導、工會及教師代表。
2. 考核方式結合領導與群眾意見,確保透明性與客觀性。教師的考核通過自評與他評結合,學校領導則由自評與考核組評議組合。
3. 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教師可向考核小組請求復評,考核小組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復核并反饋結果。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
1. 績效考核結果以綜合分數為依據,按教師分數排序。
2. 考核結果與教師評優、職稱評聘、崗位競聘、培訓及績效工資發放掛鉤。
3. 具體實施細則
①優秀教師評選:按高分優先原則評定。
②職稱評聘:考核分數為主要依據。
③競聘:優先考慮考核分數較高者。
④年度考核:考核分數為重要依據。
⑤班主任評優:依照最近學期的考核分數排名。
八、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一)績效工資主要用于獎勵貢獻突出的教職員工。
績效工資分為綜合獎和單項獎,兩者比例為80%和20%。
(二)綜合獎發放辦法
1. 每學期末發放一次。
2. 計算方式:(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 ÷ 全校所有人員績效總分數)× 本人績效總分數=個人績效工資。
(三)單項獎的發放辦法
設置多個單項獎,每學期末發放,共有相關標準。
1. 教育科研獎
2. 工作優秀獎
3. 體育活動獎
4. 其他貢獻獎
(四)出勤規定
1. 曠課1節扣20元,曠職1天扣50元,連續曠職3天或累計曠職7天將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2. 事假1天扣10元,超過3天后每日扣30元,直至扣完當月績效工資。
3. 病假1天扣10元,超過3天后每日扣20元,累計病假超過15天不發當月績效工資。
4. 國家規定的假期按實際工作天數發放績效工資。
九、本《方案》經學校教代會超過90%代表同意后實施,解釋權歸學校績效工資實施小組。
十、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學期起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