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薪酬執行策略(實用18篇)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不僅是提升員工積極性的重要手段,更是企業實現戰略目標的有效途徑。通過科學合理地設定績效指標,激勵機制與薪酬結構相結合,能夠促使員工在工作中展現出更高的創造力與責任感,從而推動整體業績的提升。這一方案的成功實施,要求管理層深刻理解組織目標與員工期望的結合,靈活應對不斷變化的市場需求。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1篇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績效工資制度,推動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規范各類獎勵的發放流程,提升教職工的責任感和教學質量,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旨在全面提升學校的教育質量與辦學水平,依據《興長縣高中段學校(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指導意見(試行)》長教發[20xx]90號文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部分的分配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按貢獻分配的原則,鼓勵多勞多得。
2.堅持過程管理與結果導向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有效激勵與正確導向的原則。
4.堅持科學合理且公正公平的原則。
5.堅持注重實效且便于操作的原則。
6.堅持優績優酬,維護積極穩妥的工作氛圍。
三、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出勤考核、工作量考核、安全工作考核、師德考核及學期綜合考核五個方面。
四、發放對象
本方案適用于全體受校長聘任的在編公辦教職工,待聘、拒聘及不聘教職工以及編外人員不在此范圍之內。
五、考核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反映教職工的工作表現與實際貢獻,由月考核獎和學期考核獎兩部分組成。
(一)月考核獎
月考核獎由月勤獎、基本工作量獎和安全工作獎三項構成。每項每月標準為200元,按10個月計算。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1.月勤獎考核辦法:
(1)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崗者,將視為曠工,并扣發當月全部月勤獎。
(2)當月事假在4天以內或病假在7天以內,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
(3)事假超過4天或病假超過7天,將扣發當月全部月勤獎。
2.基本工作量獎考核辦法:
(1)教師需完成基本工作量。
(2)因服從學校安排未能達到標準者,視為工作量滿額。
(3)教師離法定退休年齡在2年以內并授課班級數少于基本工作量,視同工作量滿額。
(4)教職工請假每次將扣基本工作量獎9元。
(5)因教職工自身原因導致工作量不足,將按比例扣發基本工作量獎。
(6)教輔人員需服從并承擔學校各項工作,因自身原因未承擔工作者,每次扣9元。
3.安全工作獎考核辦法:
(1)教職工請假,每天扣安全工作獎9元。
(2)若教職工在教育教學或管理班級中因工作失誤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將扣發當月安全獎。
(3)在教室、門房、餐廳等值班時如因疏忽大意導致安全事故,將扣發當月安全獎。
(二)學期考核獎
如有以下情況之一,將酌情減少或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1)違規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如涉及黃賭毒、酒駕等),受到政紀或黨紀處分的,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2)發生師德違紀事件(如有償輔導、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其他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或損害學校形象的行為)的人員,經縣教育局通報后,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3)其他違反校規校紀的情況,經過校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后,酌情處理。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2篇
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實施細則》文件的要求,為了更好地激勵我校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確保內部分配機制的公正、透明、高效,特依據我校的具體情況制定此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實施方案的制定,旨在結合上級政策與我校實際情況,以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核心,通過合理的津貼與補貼機制,體現不同工作表現的差異性,鼓勵全體教職工敬業奉獻,努力拼搏,積極承擔各項工作責任,持續推動我校教育事業向前發展。
二、分配原則:
1、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優先考慮效率,優績優酬,兼顧公平性。
2、適度拉開分配差距,合理統籌學校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關系,科學制定分配標準。
3、實行績效工資的考核與分配全過程公開,確保公正與公平,促進校園和諧。
三、領導機構:
學校設立績效工資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錄)。該小組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教師的工作量、工作成績的考核工作,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和解釋等,確保績效工資的公平、公正。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職教職員工。
五、工資構成:
依據現行政策,教師新增的工資性津補貼中,每月人均400元作為績效工資,由工作量補貼、管理崗位補貼、業績獎勵三部分組成。其中,工作量補貼占比60%,管理崗位補貼占比20%,業績獎勵占比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補貼:
依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職工工作量的相關規定,專任教師的標準周授課時數為16.3節。根據實際情況,語文、數學、英語的作業批改工作量會有所增加,例如一至三年級的英語增加1節,其他年級相應增加。學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為16節/周,體育科為15節/周,其他興趣小組輔導計入課時。中層干部及以上需達到規定的授課時數才能算作滿工作量:
校級領導4節;部門主任6節;部門副主任8節。
1、完成學校規定工作量的教師可獲得200元的月補貼,此外每人還可獲得40元的臨時性工作補貼。
2、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2天內自找代課代職,每天扣25元;曠工每天扣100元;缺席學校安排的活動每次扣12.5元(200元扣完為止)。
3、假日加班補貼為每天30元,晚上加班按半天計。
4、公代和超工作量的補貼按每節7元計算。
5、分娩教師在法定假期內,每月發放200元。
(二)管理崗位補貼:
1、班主任月補貼80元;配班老師30元。
2、教研組長、專干月補貼40元;年段長60元。
3、處室副主任及其他管理崗位均可獲得80元的月補貼。兼任多個管理角色的教師補貼可疊加,但每月總額不超過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崗位的補貼按學期計算,發放六個月。
(三)業績獎勵:
1、集體項目的輔導獎項按獎級分配,國家級獎項可最高獎勵4000元;省級和地市級獎項依次遞減。同一項目只可獲得一次最高獎。特別優秀的項目可另行重獎。
2、個人輔導獎按不同競賽等級及表現發放,詳見相關實施細則。
3、體育賽事獎勵、教育教學論文獎勵、公開觀摩教學獎勵等,均依照具體標準發放。
4、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獲得現金獎勵,分娩教師在法定假期內也可領取相應工資。
5、設立突出貢獻獎,獎勵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做出杰出貢獻的個人或集體。
七、其他事項:
1、績效工資分配不適用于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及嚴重違反師德的工作人員。
2、關于當月考勤獎的扣發,詳見相關規定。
3、參與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的人員,完成任務后按照工作量計算。
本實施方案的解釋權歸校長室。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3篇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教育管理,激勵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與創造性,推動形成多勞多得、優勞高薪的激勵機制,營造良好的競爭氛圍,充分體現管理的人文關懷與科學性。依據泰順縣人民政府泰政辦〔20xx〕164號文件及泰順縣教育局泰教人〔20xx〕240號文件的精神,并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文件精神及本校實際的基礎上,借助實施績效工資的契機,建立起科學、合理、規范的分配機制。充分調動教職工在教育教學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全面提升學校的辦學效益和教育質量,推動我校的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地發展。
二、實施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適當拉開檔次,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其他有突出貢獻的工作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方法科學、規范、簡潔,考核過程必須公開透明,確保校園和諧穩定。
3、堅持“考核結果與教職工評優、評先、職務晉升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教師代表)
四、考核對象
本校正式工作人員按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執行,借調、停薪人員、長期請假的老師、代課教師不參與考核分配。
五、考核項目及金額比例
(每月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數–每月德能勤績支出)÷人數=每人月平均數
(年度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數余額–年末德能勤績支出)÷人數=每人年剩余平均數
1、德:每學期依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要求,結合日常工作表現,由學生、家長、教師和考核組等多方綜合評價,對每位教師進行評級,分為A、B、C三檔,分別對應200、150、100元。
若有違反以下規定者,將酌情處理:
①違規收費;
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③以盈利為目的,不當動員學生進行有償“家教”或“帶教”;
④對學生進行歧視或體罰;
⑤因教師原因引發家長對學校的沖擊;
⑥校園內出現不團結現象;
⑦受到上級的通報批評;
⑧參與賭博等違法活動;
⑨因失職造成安全事故;
⑩上班期間在辦公室玩游戲或隨意離開課程(除非因學校領導或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緊急聯系)。
2、能:
(1) 每月對任課教師的教學常規進行量化評比,按A、B、C三個等級進行分配獎勵。
(2) 教研活動:依據材料的提交、公開課、活動參與等情況進行分類獎勵。
1. 提交材料:每份獎勵10元。
2. 公開課:積極鼓勵教師改革教學,執教各級公開課最高可得500元,依次遞減。
3. 參與活動:每次獎勵10元。
(3) 教學成果獎:見附件《教學成果獎實施細則》。
扣發項目:未在規定時間內上交的教參考資料、教學儀器和圖書,按市價相應扣減。
3、勤:
(1) 出勤獎:每月200元,包含出勤、會議、升旗等活動。
缺勤扣發標準:
1. 事假40元/天;
2. 病假20元/天;
3. 喪假、婚假等按規定扣發。
4. 曠課、遲到、早退等行為按相應標準扣發。
(2) 值日及加班獎勵,具體標準詳見方案。
(3) 代課金、崗位津貼按規定發放。
4、績:
教學成績根據期末考試的統一測試結果進行評估,優于平均水平可獲得對應獎勵。
六、本《方案》如與原有學校制度相悖,以本方案為準。
本《方案》的解釋權歸“陽雅鎮中心小學績效工資實施領導小組”。自第十屆第一次教職工大會通過之日起實施,以學校蓋章版本為準。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4篇
為提升校內管理的活力,進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激勵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與創造力,依據國家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及發放的規定,結合市教育局發布的《江鎮市市直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本校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江鎮市第三中學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一、實施對象
本方案適用于校長聘任的在編在崗,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并遵守職業道德與工作規范的所有教職工。
二、實施原則
遵循正確的政策引導,尊重規律,體現以人為本、德才兼備,注重實效、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確保按勞分配、優質優酬,向一線教師傾斜,注重高效及成果顯著者,對負責任者有所傾斜,旨在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把主要精力投入教育教學、管理育人和服務育人上。
三、資金來源
本方案的資金來自于財政撥款的全年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即30%的部分,假設人均1.6萬元進行測算,如有變動,相關項目將作相應調整。
四、發放項目
績效工資分為以下六大類:特殊崗位津貼與獎勵、崗位責任獎、超工作量獎、優秀個人與先進集體獎、重大成果及工作質量獎、工作成效獎。
(一)特殊崗位津貼與獎勵
1. 班主任津貼:400元/月,按10個月發放。中層以上管理干部兼任班主任的,按標準的60%發放。
2. 臨時代班主任津貼:20元/天。如因故未履行班主任職責,按20元/天扣發。
3. 班主任考核獎:依據學期班級管理考核結果發放,優秀200元/月,良好150元/月,合格100元/月,不合格者不享受此津貼。班級人數超過45人,按100%發放;35-44人之間,按90%發放;35人以下,按70%發放。
4. 老教師服務獎:年滿59周歲男教師和年滿54周歲女教師,若完成基本工作量,年終一次性獎勵500元;如同時擔任班主任,額外獎勵1000元。
5. 班主任特殊貢獻獎:持續擔任班主任6年,視學校工作需要繼續擔任者,領取一次性獎勵1200元。
(二)崗位責任獎
1. 行政崗位責任獎:副校級職務按學校績效工資的1.2-1.3倍發放,退居二線副校級按1.1倍,正職550元/月,副職480元/月,管理人員津貼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按11個月發放。
2. 年級部管理責任獎:分管主任120元/月,年級組長120元/月,考核后按10個月發放。
3. 學科管理責任獎:教研組長120元/月,語數英備課組長100元/月,其余學科備課組長80元/月,按考核發放。
4. 校衛隊員責任獎:根據值日考核情況發放,優秀100元/月,良好60元/月,合格40元/月,按月考核,按10個月發放。
(三)超工作量津貼
1. 超課時津貼:每節10元,按月統計實際授課情況發放。
超課時定義為:(實際周課時數+補貼周課時數-額定周課時數)×額定課時系數。
補貼情況設定:跨年級或跨學科每周補貼1節,升學考試科目每周補貼1節(僅限當學年度)。
各學科周額定課時標準為:語文、數學、英語5節,物理、化學6節,政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7節,音樂、美術、信息技術8節。
2. 教師午間值日津貼:10元/次。
3. 晨檢教師值日津貼:3元/次。
4. 畢業班輔導課津貼:10元/次。
5. 體育教師指導津貼:早操2元/次,課外活動4元/次。
6. 臨時代課津貼:10元/節,因個人原因的臨時代課金按每課時15元扣發,因公產生的則按每課時10元扣發。
(四)優秀個人及先進集體獎勵
1. 拔尖人才獎勵:省特級教師1000元/月,市學科帶頭人500元/月,市骨干教師100元/月,按12個月發放。
2. 綜合表彰獎勵:對市級及以上的優秀德育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給予獎勵。
3. 優秀組室獎:市教育局評出的優秀教研組(備課組)根據人數給予1000—2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重大成果及工作質量獎
1. 學校創建獎:學校獲得各級榮譽,且無重大安全事故的,所有教職工將根據學校考核發放獎金。
2. 畢業班成果獎:根據中考成績,以備課組為單位發放每人500—700元的獎金,具體發放依據《江鎮三中畢業班成果獎發放辦法》。
3. 青年教師指導獎:優秀的畢業班指導教師將獲得200元或100元的獎勵。
4. 教育教學基本功競賽獎:根據獲獎等次分別發放獎金,市級競賽依照相關標準進行。
(六)工作成效獎
1. 教職工工作成效考核獎:依據年度考核結果,優秀者發放4200元,合格者發放3800元,不合格者按規定停發相應績效工資。
2. 教師教育教學及教科研考核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優秀者發放5000元,良好者4000元,合格者3000元。
3. 后勤人員考核獎:依據滿意度測評評定獎項發放,一等獎4000元,二等獎3200元,三等獎2400元,后勤人員按月考核,年終發放。
4. 病事假每日扣除20元,年度考核時累計計算。
5. 有下列情況者減少工作成效考核獎:缺勤、遲到、早退等情況將引起相應的扣款。
6. 若有嚴重違規行為,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合格以上等級,視情節扣發相應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5篇
一、指導思想:
本方案以黨的政策和教育改革精神為指引,主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xx】133號)、教育部(國教人發【20xx】15號)以及相關地方教育部門的文件內容,結合試點學校的實際經驗,全面推進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績效工資的實施,旨在激發廣大教師工作積極性和創造力。
二、基本原則:
1、政策引導,激勵優先原則。通過明確政策方向,強化激勵措施,鼓勵教職員工將主要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學、管理和服務中,以提升整體教育質量。
2、多勞多得,優勞優酬原則。對一線教師、班主任和承擔超額工作量的教師給予更多的激勵,依據其責任感、工作成效及實際貢獻,體現公平公正的薪酬分配。
3、相對一致,學校自主原則。各校在實施績效工資時要保持大體一致,但也要根據各自特點靈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充分發揮學校的自主性。
4、科學定崗,公正公平原則。績效工資的分配需建立在科學合理的崗位設置基礎上,強調能力優先、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公開公正的方式選拔和配置教職工,不斷提升學校的辦學效益。
三、實施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職員工。以下人員不參與績效工資考核:
(1)派出支教、借調及留守人員。
(2)長期病休人員(病休超過兩個月)。參照黑龍江省人事廳的相關規定執行。
(3)長期無故缺崗,停發工資并報請審查的人員。
(4)因違法違紀受處理的人員。
四、資金來源
績效工資將由津貼(依據20xx年規定的津貼標準和增資額)和年終一次性獎金組成。
津貼:在校期間的津貼按班主任、任課教師和校長的崗位津貼發放;寒暑假津貼將統籌管理,用于獎勵表現突出的教師和超工作量的補貼。
一次性獎金:依據年末的綜合考核結果分檔發放,考核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各等級相差200元,不合格者不發放獎金。對考核優秀的教師,政府將另行提供獎勵。
五、考核與發放
教師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其專業發展、崗位聘用、職務晉升等工作的依據,同時也是績效工資分配的重要依據。
(一)工資考核與發放
教師如未能出滿勤或未達到工作量,將從固定工資中相應扣除。
(固定工資=實際領取工資-20xx年津貼增資額)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出勤情況,依據學校考勤記錄。請假等情況按國家規定執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和曠工將按學校考勤制度執行,病假每日扣除同級別工資的30%,事假每日扣50%,曠工每日扣100%。
(2)在崗考核:考核是否準時上課、無故缺課等情況,視情況適度扣除工資。
2、工作量:各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分配教職工工作量,力求均衡。
(1)任課標準:小學每周16-18課時,中學10-16課時。
(2)兼職標準:包括班主任、教研組長等崗位,各校應根據自身情況參考執行。
(二)津貼考核與發放
按月發放部分:若崗位職責履行合格者,每月按崗位標準發放津貼,正校級領導和副校級領導的月崗位津貼分別為160-180元和140-160元,班主任和其他職員的津貼依據相應崗位標準發放。
學期發放部分:寒暑假津貼由學校統一管理,主要用于獎勵優秀教師及超課時補貼。
(三)一次性獎金考核與發放
年度一次性獎金基于教職工的綜合考核結果,學校應依據各自實際情況制定細化考核標準。
六、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學校需嚴格核算績效工資分配和發放標準,并報區教育局審核,最終通過工資形式發放至教職工個人賬戶。
七、特殊規定
1、年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者,下一年度僅發放基本工資。
2、競崗落聘的人員由區教育局進行重新分配,不服從安排者將停發工資。
八、加強組織領導
(一)區政府將成立績效工資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確保實施過程中的有效組織與管理。
(二)各學校也應成立對應工作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負責實施細則和工作方案的落實。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達成共識。各中小學要認真學習相關政策,統一思想,增強對績效工資實施的認識。
2、精心組織,穩步推進。必須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方案,保證實施的科學性與合理性。
3、落實責任,嚴肅紀律。在實施過程中要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措施的有效執行。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6篇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提升教學質量和工作效率,增強教師的教學能力,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與創造性,從而促進我校區教育的快速發展。根據市、縣有關績效工資實施的意見,結合我校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15分)
1、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與生活習慣,并關注學困生的轉化。積極配合領導,參與學校及社會的各類公益活動,確保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2分)
2、熱愛學生,團結同事,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建設和諧校園,嚴防學生輟學率上升。(4分)
3、樹立終身學習的目標,積極參加繼續教育,掌握新的教育改革和課程改革理念。(2分)
4、主動參與愛校護校活動,妥善安排夜間值班,確保學校財產安全。(4分)
5、做好家訪,及時與家長溝通,了解學生的發展特長及不足,與家長共同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性化培養。(1分)
因工作失誤導致嚴重后果,或因違反師德、社會工作等受到處理的人員此項不得分。
二、師能
1、教學設計(15分)
需要考核的科目及分值為:語文15分、數學15分、英語15分、科學15分、品德15分。
包班教師僅考察語文和數學。非包班教師根據所授課程進行考查。兼課教師各科目得分取平均值。
2、作業(20分)
科目及分值:主科:語文20分、數學20分、英語20分、科學20分。
副科:品德、音樂、美術、體育、計算機。
(1)承擔多門主科的教師得分取其平均值。
(2)僅任副科的教師得10分。
(3)既教授主科又教授副科的,副科不計分。
3、優質課
每學期各完小在人人一堂公開課的基礎上評選出20%的優質課教師,優質課教師每人可得2分。鄉級優質課的教師每人得3分,縣級優質課的教師每人得10分。
4、教研
(1)根據校區制定的教研計劃,參加集體教研活動,每人每學期底分5分,缺席一次扣1分,組長加2分。
(2)個人教研:期末檢查聽課記錄,每位教師每學期需聽課20節,并附評析,滿分2分。
5、論文
凡是有教育局組織或校區推薦獲獎的論文、課件、文章、教學設計等,縣級獎加1.5分,市級獎加3分,省級獎加5分。
三、工作量
1、任課分
每周每班按44節課計算,每節課加0.3分,每兼任一科加0.3分。加分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品德、科學。
2、學生人數分
教師在班級的學生人數分=本班學生人數×所任課程節數占本班總課時的比例(任教兩個班以上的累加計算)。
3、加分
(1)主管教師管理分=班數×0.3。
(2)若在全縣統考或抽考中取得年級前5名的學科,按名次分別加40分、30分、25分、20分、15分。(分配辦法:獲獎得分÷所有參考人數×本人所教參考人數)。
四、教學成績
根據校區期末統考結果或縣組織的考試結果進行考評(由校區決定)。
1、參考人數以建檔人數為準。
2、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品德、科學。
3、教學成績分值為150分。
計算方法:該科教師成績分值=150÷該科第一名的考試成績分×該科教師所授科目平均成績。
4、兼課教師教學成績按照上述方法計算,取平均值作為該教師的教學成績分值。
五、考勤
1、每名教師每月考勤基礎分為5分。
2、每次遲到或早退扣0.1分。
3、曠工一次扣1分。
4、根據校區請銷假制度規定,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3天以內每次扣0.1分,超過3天,每次扣0.2分,不嚴格履行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考勤以各學校考勤記錄為準,每月匯總上報校區。各學校要對考勤記錄和請銷假手續嚴格保管,以備查驗。校區不定期進行抽查,發現考勤記錄不實,該教師及其所在校的主管人員當月考勤分將為零,并在校區通報批評。
六、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校區所有。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7篇
一、總則
第一條:根據《州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人事局財政局教育局《關于州溫市本級直屬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溫政辦【xxxx】139號)》以及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市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相關通知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二條:本方案的適用對象為經我校聘任領導小組正式聘任的在編在崗教職工,校級領導的獎勵方案由州溫市教育局統一制定。
第三條:獎勵性績效工資是指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額的70%)以外的獎勵性收入,依據我校的實際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對教職工進行相應獎勵,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額的30%。
第四條:本方案涉及的內容包括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由考核獎勵、超工作量獎勵、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及其他獎勵四部分組成。
第五條:本方案的實施管理由校長室負責,學校黨總支與工會根據方案規定進行監督,確保方案的落實。學校工會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審計小組,負責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開支審計。如有結余,將依據相關規定進行發放。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第六條:“教職工績效考核獎”將在每學期期末依據考核結果進行發放,一年發放兩次,而彈性坐班考核獎將按月發放。
第七條:“滿工作量”和“超工作量獎勵”將按月結算,每年按十個月進行發放。
第八條:“教育教學成果獎”將每年發放一次。
第九條:“其他獎勵”將依據具體情況進行發放。
學校將高度重視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工作,確保專人負責、及時統計、及時結算、及時審批,以保證按時足額發放。
(一) 考核獎部分
第十條:此部分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35%。
第十一條:教職工績效考核將依據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班主任績效考核發放辦法》、《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行政干部考核條例》規定,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對全體考核對象進行績效評定,每學期發放一次。
第十二條:考核結果將按照A檔15%、B檔80%和C檔5%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對象的檔次,并給予相應的獎勵,具體見下表:
學期考核獎發放對照表
檔次比例教職工行政管理人員班主任
A檔15%2500元700元700元
B檔8000元500元500元
C檔5%1500元300元300元
第十三條:連續兩個學期被評為C檔的人員,將作為下學年度再聘或待聘的依據。
第十四條:考核對象將分為教學人員(包括同比與非同比教學人員)和行政職員兩個系列按比例參與考評。兼任行政管理的人員和班主任,分別參與其對應考評規定,行政管理人員兼任班主任的情況下,考核獎不重復計算。
第十五條:彈性坐班考核獎
學校鼓勵教職工參加坐班考核,依據《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坐班考核條例》,對一個月內無遲到、早退的教職工,每人每月給予200元獎勵。
(二) 滿工作量與超工作量部分
第十六條:滿崗工作量指根據省、市學科《課標》及工作量規定,結合學校需要,通過崗位聘任確定的教學或行政崗位工作量。
超工作量是指因學校工作需要,干部、職工和教師在完成崗位工作或滿工作量之外的額外工作。此項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40%。
1、滿崗工作量聘任獎:
根據學校教職工聘任制實施辦法,凡被學校聘用的滿崗工作量教職工,每月發放500元的聘任獎金。如因非本人原因造成工作量不足,學校將進行工作量補崗。
學科周課時的核定依據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教師滿工作量以如下課時為滿量(包括教研、備課、上課、改作、答疑輔導等)。
周課時滿崗工作量核定表:
語文、數學、英語初三科學、高三綜合學科科學、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
10課時/周12課時/周14課時/周16課時/周
2、職稱系數表
職級系數中學高級中學一級中學二級中學三級、見習期
每課時1.21.110.8
3、代課酬金計算方法:
代課酬金每一課時的獎勵基準金額為30元,依據任課老師的職稱不同給予相應酬金。
代課酬金=30元×職稱系數
4、非全職教學人員兼課的,其兼課工作量將被計算,每月以20節為限,超過的將不計酬金。
5、跨年級段、跨學科的教學人員將根據學校的教學需要,每周課時加一節計算。
第十七條:超工作量與加班獎勵:
1、學校鼓勵教職工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教育教學及管理任務,其本職范圍內的工作不屬于加班。
2、加班原則上需嚴格審核。加班規定如下:
(1)、處室職員如確需加班,必須經處室主任的審批,處室主任的加班需報主管校級領導審批。
(2)、加班時間達到3小時及以上視為加班半天,不到3小時的加班將合并計算。
(3)、平時加班達到6-8小時算作一天,發放標準為80元/天。
3、晚自習值班(坐班):70元/晚。
4、晚自習管理及值夜:120元/晚。
5、學校統一安排的自修課管理:15元/節。
6、中餐管理:10元/次。
7、學校統一組織的期中、期末考試命卷:100元/份,審題50元/份。
8、藝術類、體育類訓練的報酬與比賽成果相結合的原則(每次訓練需達到一小時以上):20元/次。
9、學校安排的競賽輔導、培優補差等,寒、暑假、雙休日的上課:40元/節。
10、如遇國家法定假日加班(上課)的,按相應規定執行。
未盡加班項目由校長室參照以上標準酌情處理。
第十八條:其他崗位獎勵
1、校黨政正職每周兼課2節不計酬,校級副職每周兼課3節不計酬,中層每周兼課滿工作量的1/2不計酬,部負責人、段長每周兼課滿工作量的2/3不計酬,超出節數按規定計酬。因工作需要經校長室批準者,可以減少兼課或不兼課。
2、擔任段長、部副職負責人的教師,每月給予350元管理獎勵。同時擔任兩項及以上職務的不重復計酬。
3、同時兼任班主任的年級段長、部負責人、中層干部其兼職取最高項計酬,不再重復計酬。
4、校工會主席、團委書記享受中層正職待遇。
5、部門負責人工作量獎勵每月150元。
6、教研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等崗位獎勵標準:
級別金額教研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
月金額(元)15010050
7、其他未涉及的崗位按上級規定執行。
(三) 教育教學效果獎勵部分
第十九條:教育教學效果獎勵包括三考獎勵、教師各類獲獎獎勵,以及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獲獎獎勵。此項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20%。
第二十條:三考獎勵:學校將在每學年結束時,對在當年高考、中考、會考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教師給予獎勵,具體辦法見《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三考獎勵方案》(見附件五)。
第二十一條:教師各類獲獎獎勵:為鼓勵教師的專業發展,設立此獎項,獎勵內容包括教師在各級各類比賽中所獲獎項的獎勵。
第二十二條: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獲獎獎勵:為了鼓勵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競賽,設立此項獎勵,具體獎勵辦法參照《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教科研成果獎勵辦法》(見附件五)規定。
(四) 其他獎勵部分
第二十三條:其他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約5%。該部分用于獎勵一些不可預測的因素形成的獎勵,依據學校具體情況進行發放。
三、其他部分
第二十四條:學校將實施全員聘任制,并按學年度續聘用合同。干部、教師、職員的級別與職稱以校長室的聘任為準。
第二十五條:學校人員完成聘任工作、滿工作量且全勤的,按月發給各自標準的“國發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如不滿工作量,將按比例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第二十六條:請病假:將按比例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兩個月內,基本工資、津補貼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生活補貼、教工齡津貼正常發放,超過兩個月,基本工資、津補貼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生活補貼、教工齡津貼按90%計發;超過六個月,則按70%計發。
第二十七條:請事假:四天(含四天)以上的病、事假需由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安排臨時代課,并按比例扣除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一個月內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按比例計發;超過一個月,則停止發放。
第二十八條:請公假:干部職工請公假不扣國發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自行安排課節,滯后或提前補回的,則不扣除超課時獎勵。三天以上的公假需由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安排臨時代課。工作日內干部、教師和職工如進行學歷進修,連續請假超過一個月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比例扣發。
第二十九條:教職工請病、事假、公假三天以內,經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后由教務處統一安排調課,耽誤課程由本人提前或滯后補上,不扣發固定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未經教務處同意擅自調課者,將按教學事故處理。
第三十條:婚喪假、產假、哺乳假等假期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曠工曠課:一個月內,每天將扣發基本工資及績效工資總額的1/7(即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總額÷21天×3倍);超過一個月的,停止發放,并予以除名處理。
第三十二條:無故缺席學校會議及監考等校派任務者,每次將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的1/7(即基礎性績效工資÷21天×3);無故遲到早退的,每次將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的1/21(即基礎性績效工資÷21天×1)。
第三十三條: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在明確崗位前,按見習期的生活補貼、崗位津貼標準執行;教(工)齡津貼按最低年限對應標準執行;擔任班主任工作的,享受相應的班主任津貼。
第三十四條: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節日福利補貼為7000元,將在教師節和春節發放。請病假、事假等人員將按比例計發。
第三十五條:教職工待聘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生活補貼、教(工)齡補貼按月發放,崗位津貼停止發放,待聘一年(即12個月)后僅發基礎工資。
第三十六條:實施國家的績效工資制度后,學校原有的工資結構方案及相關福利項目自動取消。
第三十七條:未盡事宜,按上級相關文件執行。本方案的解釋權歸校長室所有。
第三十八條:本方案自xxxx年1月1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8篇
一、指導思想
依據文件精神及本校的實際情況,以推行績效工資為契機,構建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利用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鼓勵廣大教職員工熱愛崗位、勤奮工作,推動我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邁向新的高度。
二、考核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3、堅持“科學、規范、簡明”的原則。
三、考核范圍
本校所有在崗在編人員均屬考核范圍。
四、工作量的確定
根據上級相關規定,教師標準周課時數為16至20節。對于承擔多科教學的教師,每增加一門課程,則增加兩課時的工作量。班主任的工作量則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算。體育教師的訓練課、間操課以及藝術教師的課外活動課均納入總工作量。管理人員、教輔及工勤人員的工作量將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績效工資分配項目設置
教師績效考核的核心內容為: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對教師教育教學工作的整體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檢查工作實績,包括師德、教育教學、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表現。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項目設置如下:
(1) 各類管理人員的崗位津貼。
(2) 班主任津貼。
(3) 課時津貼及超課時津貼。
(4) 教育教學工作考核獎勵。
(5) 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獎勵。
(6) 考勤獎勵。
(7) 其他獎勵。
注:不在崗人員不會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學校將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
2、績效考核將遵循規定的程序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具體包括定性與定量的評價相結合,充分聽取年級組、教研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區、家長的反饋。
(二)考核程序
(1) 個人自評。教師需進行自我總結和自評,并填寫相關考核表格。
(2) 民主測評。在全校教職員工及所教學生中開展民主測評,并聽取家長代表的意見。
(3) 綜合評分。學校考核小組將依據考核標準,結合教師自評、年級組、學科組的評議以及學生和家長的反饋,確定考核分數。教師的考核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小組考核滿分為60分,年級組、學科組測評滿分分別為10分,學生測評(1-3年級由家長測評,其余年級由學生測評)滿分為10分,教職工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
(4) 確定等次。學校可依照教育局對校長考核所確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調整,經學校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考核等次。
(5) 進行公示。對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確定的考核等次,將在本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6) 兌現工資。對公示無異議的情況,依據考核等次兌現績效工資,并按管理權限上報教育局備案。
(三)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序
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流程參照教師考核程序進行,各類人員的考核結果將分別存入個人檔案。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9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教育方針政策,致力于全面推進績效工資制度的實施,以提升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為核心,以確保教育質量和學生發展為根本目標,構建科學合理、公開透明、可操作性強的績效工資實施方案,推動廣大師生共同為實現教育公平和優質教育貢獻力量。
二、工作原則
(一)尊重實際,以人為本。充分考慮教育工作的特殊性質,尊重教職工的職業特點,注重發揮教師在學生成長中的主導作用。
(二)堅持量化評價與全面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從多個維度評價教職工的工作表現,確保考核的全面性與準確性。
(三)激勵機制明確,公平公正。通過激勵措施,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實現多勞多得、貢獻大者多得的目標,促進教師團隊共同成長。
(四)簡潔高效,程序透明。制定簡便易行的考核流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考核結果能夠真實反映教職工的工作表現和貢獻。
三、考核對象
本方案適用學校在職教職員工,包括校長、副校長、中層管理人員,各學科教師及其他教輔、后勤人員。校長的考核由上級部門負責。
四、考核辦法
1. 設立季度考核制度,對教職工進行每季度一次的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以分數形式呈現。具體考核依據《績效考核表》的相關要求進行。
2. 考核分為基礎分和獎勵分。基礎分滿分為100分,其中德、能、勤占70分,績效占30分。德、能、勤的評分每季度必打分,績效評分在季度結束時統一打分;獎勵分根據個人的學習與獲獎情況進行加分。
3. 對于在多崗位工作的教職工,按照其承擔工作量與應完成工作量的比例進行分數計算。補充課程的工作按課時計量,未按要求完成的將扣除相應課時分數。
4. 職務加分說明
兼任多個領導職務的教職工,以最高職務的考核分數為準,其他職務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累加。各崗位的基礎分均為100分,加分另計。
各職務崗位賦分百分比:
(1)教研組長25%
(2)工會主席、年級主任30%
(3)班主任50%
(4)中層領導副職及辦公室主任55%
(5)黨支部書記及中層領導正職60%
(6)副校長70%
5. 量化考核的具體工作由教務處負責
教務處負責任課教師、年級組長及教研組長的考核工作,政教處負責班主任及生活管理人員的考核工作,總務處負責后勤人員考核,副校長負責中層領導的考核。考核小組由校長、工會代表及教師組成,共同對副校長進行考核。
6. 執行責任追究制。教學工作中如出現問題,相關負責人需承擔責任;各類管理工作如出現失誤,相關職能部門領導需承擔相應責任。考核時如發現徇私舞弊,將嚴肅處理。
7. 考核時間為每季度一次,自開學第一天到放假結束。
五、考核依據
按照《教職工工作量化考核表》進行考核。各學科教師使用《教師工作量化考核表》,后勤教輔人員使用相應的量化考核表進行考核。
六、考核程序
1. 成立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與指導,考核小組由校級領導、工會及教師代表組成。
2. 考核結合領導與群眾意見,平時與定時考核相結合,自評與組評結合的方式進行。
3. 教職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在公布后七天內向考核領導小組申請復核,復核結果將在一周內通知申請人。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辦法
1. 考核結果依照個人綜合得分進行排序,作為年度評優、職稱評聘及培訓計劃的重要依據。
2. 優秀教師評選:根據各類人員的得分情況,確定優秀教師名額。
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用于獎勵優秀教職工,分為綜合獎和單項獎,綜合獎占總績效工資的80%。
(二)綜合獎發放時間為學期末,計算方式為(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 ÷ 所有崗位人員總得分)× 個人得分。
(三)設立多個單項獎,分別針對教育科研、工作成績、體育鍛煉等,每學期末發放。
(四)考勤規定
1. 曠課及曠職的處理辦法詳述,累計曠職將影響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2. 事假和病假的扣分機制明確,超出規定天數將遞增扣除相應工資。
九、本方案經教代會審議通過后執行,相關解釋權歸學校考核領導小組。
十、本方案自20xx年春季學期開始實施。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10篇
為了貫徹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績效工資制度,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辦學水平,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健全內部考核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與約束作用,依據上級相關政策文件,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 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發展的規律,重視教師的核心地位,充分體現教師在教書育人過程中的專業性和實踐性。
2. 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將師德作為首要考慮,關注教師在崗位上履行職責以及推動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與貢獻。
3. 激勵先進,促進成長。激勵教師投身教書育人的事業,推動他們不斷提升自身素質與教育教學技能。
4. 公正客觀,操作簡便。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保證考核過程的民主性與透明性,確保程序的合理性與效果,同時避免不必要的復雜。
5. 優績優酬,合理差距。妥善處理工資分配的公平性與差異性,既要確保優秀教師能夠多得報酬,又要考慮到整體的工資分配平衡。
6. 持續創新,求實進步。把握考核制度創新與繼承的關系,保留經過驗證有效且符合理論的新方案,修訂不符合要求的舊制度。
7. 多維評價,綜合考量。績效考核要實現定性與定量結合、自評與他評結合、持續性評價與階段性評價結合。充分聽取年級組、學科組、任教班級學生及家長的意見。根據考核內容的不同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
二、績效工資考核的內容、方法及結果處理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學校在編教職工,能遵守工作安排并積極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按月發放。
對教職工如出現以下情況,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將酌情扣減:
1. 師德問題嚴重(如有償家教、歧視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妨礙正常教育教學等),經行政會議討論后,可扣除100元以上至全部崗位津貼,根據其態度及改進情況,在獎勵性績效考核中有所反映。
2. 按照《共青團路中學教育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對于發生嚴重事故的教職工,行政會議視具體情況決定減少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并列入獎勵性績效考核。
3. 工作量不足且無法服從其他工作安排的,或者未能完成學校布置任務的,將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后,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中扣除。
4. 因病或其他原因無法正常上班超過半個月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后,不足部分繼續從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減。
5. 對于本身為專任教師,但因未能履行崗位職責轉崗至輔助崗位的,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將減少10%-20%。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與發放
1.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組成包括:
(1)教師日常工作考核及相關補貼:月崗位考核獎(包括月考勤獎)、月誤餐補貼等。
(2)津貼類:包括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優秀教師津貼等。
(3)工作量考核類:超課時補貼、加班補貼等。
(4)階段性成果考核獎類:教育教學成果獎勵、科研成果獎勵、年終考核獎等。
(5)其他類:對學校發展有特別貢獻或教師在專業發展方面取得特殊成績的獎勵。
2.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整體管理與核定:
以學校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為基準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按核定總量包干到校,供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之用。學校在考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時,優先處理常規考核獎及補貼、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優秀教師津貼、超工作量補貼等,然后在剩余總額中安排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等項目。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各組成項目的金額總數,由校長辦公會制定方案,并經教代會通過后實施。
3. 教師日常工作考核及補貼的發放:
月崗位考核獎依據學校制定的《共青團路中學教職工崗位月考核辦法》,按月考核發放,標準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職工月誤餐補貼為每人每月70元。
4. 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優秀教師津貼等的考核發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貼400元,全年按十個月發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為班級管理考核獎,依據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發放。
校長、副校長及中層管理干部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津貼標準分別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及100元/月,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
優秀教師津貼按照相關標準,以年度考核結果發放。
5. 超課時補貼和加班補貼:
若教師在完成學校核定工作量的情況下,額外完成其他工作量,學校將給予相應補貼,標準為早自習8元/次,超課時費為30元/課時(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其他學科按周課時比例測算),若因學校工作安排課時不足,每課時扣20元。其他超課時內容由學校調整決定,加班任務也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貼。
6. 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的發放:
教育教學成果獎按照學校制定的考核辦法進行評定,教育教學成果獎每學期發放一次,其中第一學期期末的教育教學成果獎與年終考核獎合并發放。
每年進行一次教科研成果獎勵,依據學校制定的獎勵辦法進行考核后發放。
三、績效工資考核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1.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具體方案,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小組成員包括校級領導、工會主席和教職工代表等。
2. 學校成立由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及具有代表性的幾位教職工組成的工作協調小組,及時了解教職工對績效考核方案、過程及結果的反饋,促進考核者與考核對象之間的信息溝通,妥善調解考核工作中出現的矛盾,指導教職工通過正當渠道向學校和上級部門提出申訴。
四、附則
1.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制度。
2. 本方案經學校第六屆第三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3. 本方案的解釋權歸學校校長室所有。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11篇
一、工資制度的意義
績效工資制度是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積極性和單位整體效能的重要手段。通過對員工工作表現的科學評估,給予相應的獎勵,能夠激勵員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促進單位的持續發展。
二、實施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事業單位內所有從事專業技術、管理及工勤等崗位的員工,確保所有人員公平地享受績效工資制度帶來的益處。
三、績效工資構成
績效工資由基礎部分和獎勵部分組成。基礎部分根據國家標準發放,而獎勵部分則依據個人的工作表現及單位整體業績進行評估和發放。
四、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考核需遵循公正、透明的原則,結合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從工作完成情況、創新程度、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全面評估。考核結果需與績效工資直接掛鉤,以激勵員工不斷提升工作績效。
五、獎勵機制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單位應設立專項獎勵基金,針對表現優秀和業績突出的員工,給予相應的物質和精神獎勵。特別獎項的資金來源可從其它收入中劃撥。
六、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X月)
通過召開會議、懸掛宣傳海報等方式,向全體員工講解績效工資制度的重要性和具體實施辦法,提升員工的認知和理解。
(二)制定考核標準(X月)
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績效考核標準,明確各項考核指標的權重和分值,確保考核的公平性與科學性。
(三)組織實施(X月至X月)
根據既定方案和考核標準,對所有員工進行績效考核,并將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加強對考核過程的監督和指導,以確保制度的順利執行。
(四)總結反饋(X月至X月)
在實施過程中要定期總結經驗,調整和優化績效工資制度。根據員工的反饋,適時修改實施辦法,以更好地滿足實際需求。
七、組織保障
為確保績效工資制度的有效執行,單位應成立專門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考核辦法的制定、考核過程的監督及爭議的處理。要加強內部交流,及時解決實施中出現的問題,確保績效工資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12篇
xx市關于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根據xx市委、市政府的相關文件精神,為了進一步激勵和引導全市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各項工作的有效落實,決定自xx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推行績效工資制度,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方案旨在落實科學發展觀,依據績效管理的原則,以人事管理改革為契機,全面推進績效工資的實施。通過明確崗位職責、量化考核指標,形成以績效為導向的薪酬分配機制,從而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促進各部門之間的協同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公平公正原則。績效考核及工資分配應基于客觀事實,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確保所有干部職工的基本權利得到保障。
(二)激勵導向原則。績效工資應與單位和個人的實際工作表現緊密聯系,充分發揮激勵作用,鼓勵干部職工積極進取,創造優異業績。
(三)可持續性原則。績效工資的設置應兼顧短期和長期的可持續發展,確保在經濟條件允許的范圍內實施,避免因沖動和盲目而造成的資源浪費。
(三)協同配合原則。各單位在推行績效工資時,應加強部門間的溝通與協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動績效管理的有效實施。
三、主要內容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績效考核。各單位應依據崗位職責和工作目標,制定具體的績效考核方案,并提前向全體職工公示。考核內容包括工作態度、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和創新能力等多個維度,確保全面反映個人和團隊的綜合績效。
2、工資構成。績效工資應由基礎工資和績效薪酬兩部分構成。基礎工資依據職務等級和崗位性質確定,績效薪酬則依據考核結果進行浮動,體現出明顯的激勵性和競爭性。
3、考核周期。績效考核周期一般為一年,年終進行總結評估,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績效工資的發放。各單位應在考核前期做好目標的設定與溝通,并在考核結束后及時反饋考核結果和工資調整情況。
4、反饋與改進。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后,各單位需定期對考核制度的有效性進行評估,收集職工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于不斷優化考核指標與實施細則,確保其切合實際,符合職工的期望與需求。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13篇
根據《明光市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和《教師工作考評辦法》,特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該方案于xx年10月13日經過校內全體教師的討論與表決,現予以實施。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依據相關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發展,借助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的實施,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確保干與不干有差別、干多干少有區別、干好干壞有獎懲,激勵廣大教師熱愛崗位,認真履職,積極進取,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和目標。
二、實施對象
本方案適用于我校所有在編在崗教師。
三、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根據教師的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實際表現進行分配,推行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度拉開分配差距(但差距不宜過大),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傾斜。
2、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統籌考慮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構建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整個分配過程實施陽光操作,分配方案須經過學校全體教師大會討論通過后方可執行,確保教師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發放形式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額的30%,每年分為三個學期(2-6月、7-8月、9-元月)進行考核和造冊,學校依照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評方案獨立核算各項,提出考評結果并報送教育局審核,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將相應金額劃入個人工資賬戶。
五、實施細則
(一)考勤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1、教師在校工作時間不少于8小時,所有教師須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實行簽到制,每月公布考勤結果,出滿勤者可獲得考勤津貼。
2、因事或因病請假需履行請假手續,中心校教導處和村校長可審批教師的請假申請。請假超過一天的由中心校校長審批,較長時間病假需提供醫院證明。教師如因病請假,半天扣5元;因事請假,半天扣10元。
3、未請假無故缺勤的視為曠工,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半天扣50元,曠工超過三天取消當月的工作量津貼。
4、遲到、早退者每月三次視為半天事假,扣10元。
5、違反簽到制度的,每次代簽到和被簽者各扣50元。
6、缺席學校規定活動,將根據缺席次數扣款。
7、對其他違紀行為依據相應規定處理。
(二)班主任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
班主任津貼主要用于對班主任工作的支持,根據《明光市高王小學班主任工作考核細則》進行考核,具體內容包括計劃與總結、紀律情況、衛生管理等多個方面。
(三)學校常規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5%)
學校常規管理工作是教師工作的基本內容,將根據教師在此方面的表現進行評價,遵循相關管理細則,確保各項規定的落實。
(四)教育教學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
教育教學管理包括教師的教學常規管理和教學質量檢驗,具體考核內容涉及備課、上課、作業批改等方面,確保教育教學質量的持續提升。
(五)教科研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
教科研津貼用于獎勵教師參與教研活動及發表研究成果,旨在鼓勵教師增強教學能力與科研水平。
(六)工作量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工作量津貼分為基本工作量和超工作量兩部分,確保教師的基本工作得到合理補貼,同時對額外工作給予適度獎勵。
(七)其他
1、暑假期間的績效工資在扣除相關費用后,按比例分配給教師。
2、校長津貼由教育局依據校長的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六、組織領導與相關要求
1、成立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方案的具體實施與協調工作。
2、實施過程須公開透明,確保考核結果公示,及時處理教師的疑義和爭議。
3、遵循原則,保持公正客觀,嚴禁弄虛作假,發現違規行為將嚴肅處理。
4、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審定。
5、本考核方案需經學校教師大會通過,并報明光市教育局審批后實施,若上級有新規定,則以新規定為準。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14篇
為推進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與崗位聘任相適應的校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進一步完善激勵機制,依據相關政策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第一章總體目標、分配原則和分配模式
第一條總體目標
通過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優化崗位聘任和績效考核體系,理順學校收入分配關系,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管理體系,充分激發各單位及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教學、科研及管理水平,為學校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第二條分配原則
1. 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績效工資應向一線教師、關鍵崗位和優秀人才傾斜,打破平均主義,合理拓寬收入差距。
2. 堅持“按勞取酬、優勞優酬”。收入將與單位和個人的工作績效、質量和效果相掛鉤,確保教職工的收入反映其貢獻。
3. 堅持“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將績效工資與崗位管理結合,強化責任感和崗位職責意識。
4. 堅持“控制總量、動態管理”。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在政策允許范圍內,依據學校財務狀況,建立動態分配機制,使教職工的收入水平與地區經濟發展相適應。
第三條分配模式
績效工資的分配采取學校一級分配的方式,同時給予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一定的自主權。獨立核算的教學單位可根據教師授課情況對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進行10%的上下浮動。繼續教育學院、后勤服務中心、校醫院參照本方案執行。年度業績突出的單位,學校另行制定績效考核分配辦法。
第二章績效工資實施范圍和崗位類別
第四條實施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學校事業編制內受聘教職員工,包括正式聘任的教學科研崗位、教學輔助崗位、黨政管理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
第五條崗位類別
根據工作性質,學校崗位分為四類:
1.教學科研崗—包括副教授、講師、助教等不同級別。
2.教學輔助崗—如實驗實訓、圖書、信息技術等支持性崗位。
3.黨政管理崗—包括各級管理崗位,如校級、副校級等。
4.工勤技能崗—覆蓋技師、高級工等技術崗位。
第三章績效工資總量與結構
第六條績效工資總量
在遵循上級文件規定的基礎上,依據學校財務狀況和外部競爭因素,確定年度績效工資總量。已發放的各類津貼將被取消,僅保留績效工資。
第七條績效工資結構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中獎勵性績效工資包括崗位獎勵和超工作量獎勵。
1.基礎性績效工資根據上級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2.獎勵性績效工資
(1)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根據崗位完成情況發放,具有保障性質。
(2)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用于激勵教職工超額完成工作量,體現多勞多得。
第四章績效工資計分標準與計算辦法
第八條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按上級規定確定,明確各崗位的基本工資。
第九條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學校財力狀況及上級規定的總量進行調整。
1.崗位獎勵績效工資計分標準
具體計分標準參見附表。
2.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標準
包括超教學工作量和超科研工作量的獎勵,詳細計算辦法見相關附件。
第十條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計算包括具體的公式及崗位類別的標準,按照實際工作量完成情況計算相應的績效工資。
第五章崗位聘任與要求
第十一條崗位確定原則
1.教學科研人員應申報相應崗位。
2.管理人員和教輔人員應申報符合其職責的崗位。
第十二條管理人員崗位范圍
包括黨總支書記、院長等,屬于管理范圍內的人員。
第六章績效工資的發放
第十三條工資發放管理
基礎性績效工資及各類崗位獎勵的發放由人事處按月進行,具體依據各崗位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核算。
第十四條新入校人員績效工資發放
自入校次月起,根據實際聘任的崗位類別發放相應的績效工資。
第十五條退休人員績效工資管理
辦理退休手續后,自下月起停止發放績效工資,轉為發放養老金。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六條崗位聘任申報要求
各單位需按人事處的要求提交聘任登記表。
第十七條方案有效性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相關政策同時失效,學校不得另行發放津補貼。
第十八條解釋權
本方案的解釋權歸人事處等相關部門。
第十九條適用范圍
合同制人員及人事代理人員可參照本方案執行。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15篇
為順應教育教學改革的需要,充分發揮工資收入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挖掘學校內部潛力,激發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力,不斷提升教師的專業水平,優化教師隊伍,強化崗位責任制,根據《納雍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辦法》(納教字【20xx】125號)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1、遵循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向骨干教師、班主任、校長及其他貢獻突出人員傾斜。
2、實施動態管理原則。根據不同崗位和工作時段進行考核。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考核過程科學合理,簡便易行,信息公開透明。
4、實行分層管理與考核原則。校長考核副校長,副校長考核行政人員,行政人員考核處室工作人員,處室考核班主任和教研組長,班主任考核任課教師,教研組長考核教研組內教師,各管口領導考核所屬人員,除考勤、師德師風、師訓及教學效果外的其他常規工作均以班級為單位考核。
5、實施統籌兼顧、按比例分配的原則。7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照相關規定按時發放,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上級文件的要求在扣除相應津貼后,依照學校考核直接發放給教師個人。
二、領導機構
成立由校長、副校長、中層領導、工會代表及教師代表組成的“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績效工資工作的組織、領導、實施和監督。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工作,主任:
成員:張有
三、考核時間及對象
考核時間:20xx年9月起
考核對象:陽中績效工資在冊人員。
四、各崗位津貼設置
(一)校長津貼
根據教育局對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發放。
(二)副校長、工會主席津貼
月津貼200元。履行職責,完成工作目標,優95—100分發放200元,良90—94分150元,中85—89分100元,差0—84分0元。由校長進行考核。
(三)中層領導津貼
月津貼150元。履行職責,完成工作目標,優95—100分150元,良90—94分100元,中85—89分50元,差0—84分0元。由校級領導考核。
(四)班主任津貼
月津貼平均120元。履行職責,依據個人班級工作總分進行發放。由德育處考核。
(五)骨干教師津貼(教研組長)
月津貼平均120元。履行職責,完成工作目標,優95—100分150元,良90—94分100元,中85—89分50元,差0—84分0元。由教務處考核。
五、幾類人員的績效工資管理規定
(根據納教字【20xx】125號文件精神)
1、凡教職工單位變動的,自新單位使用編制的下月起按績效工資管理考核方案執行。
2、凡達到退休年齡的教職工,自辦理退休下月起不再列入績效工資管理,提前退休、辭退、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教職工,自辦理手續下月起不再列入績效工資管理。
3、凡新招錄的教職工,自批準使用單位編制的當月起享受績效工資。
4、凡校際交流、支教的教師,績效工資由原學校管理,績效考核工作由交流或支教學校負責。
5、在校沒有承擔任何工作的教職工,不能享受績效工資。
6、凡被非教育系統借用的人員,僅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7、在職人員法定休假期間、工傷治療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校規定執行。
8、在職人員連續病假兩個月以內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連續病假超過兩個月的,自第三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80%發放,連續病假超過六個月的,自第七個月起按50%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規定執行。
9、在職人員連續事假一個月以內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超過一個月的,自第二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50%發放,超過六個月的,自第七個月起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規定執行。
10、連續曠工半月,或一學年內累計曠工一個月以上的,不能享受績效工資。
11、學校推薦、教育局批準的正在脫產進修人員,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自動脫產進修的人員,不享受績效工資。
12、受勞動教養、強制收容、強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處罰的,處罰期間在職人員停發績效工資,離退休人員停發退休生活補貼。接受立案或停職審查的人員,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原標準發放,待審查結束后按規定處理。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1、學校總獎勵性績效工資=各類津貼+其余獎勵性績效工資
2、其余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冊在崗全體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被非教育系統借用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3、在冊在崗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全校津貼+不足工作量扣款)÷全校工作考核總分×個人考核分
4、在冊不在崗人員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所屬獎勵性績效工資作為全校總獎勵性績效工資。
5、被非教育系統借用人員,享受最低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政府要求)。
6、精神病、癌癥病、麻風病等人員,享受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
7、法定休假、工傷治療人員,享受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
8、學校批準的公假人員,享受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
9、連續病假、事假并且獲得學校和教育局批準的人員,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0、各崗位人員在享受崗位津貼后,依據工作總分考核方案參與分配其余獎勵性績效工資。
11、借到其他學校的人員可享受24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1、所有考核細則經過全體教師討論通過。
2、考核過程接受全校教師監督。
3、根據工作分工由副校長牽頭,各處室進行考核,考核結果需經處室主任、管口副校長和校長審閱并簽字方有效。考核采用百分制(各處室考核辦法分值盡量不超過滿分),除考勤、師德師風、師訓和教學效果外,所有常規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考核。
4、關于工作量不足與績效工資
工作量不足按每節扣25元代課費,期末根據考核分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5、個人各塊工作占分比例:
總分:100分,期末考核,學年匯總,第一學期占50%,第二學期占50%,由辦公室匯總。各塊工作占分比例:師德師風占3,由管口副校長考核;師訓工作占5,由教務處考核;教學工作占50,由教務處考核;德育工作占15(包括留守兒童工作的考核),由德育處考核;安全工作占5,由保衛科考核;電教與實驗工作占2,由電教處考核;保學控輟工作占5,由教務處考核;宿管工作占3,由宿管科考核;財產管理占3,由總務主任考核;膳食工作占4,由膳食科考核;考勤工作占4,由辦公室考核;體育節、藝術節占3。考勤工作實行加減分制,各處室提供記錄,辦公室進行考核。具體考核細則由各塊負責人制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16篇
一、工資標準
為提升工作效率,進一步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同時減少人員流動性,特針對公司員工的工資標準提出如下方案:
1、員工工資的計算公式為:基礎工資+績效獎金(依據考核結果實際發放)=應得工資總額
2、試用期員工工資按初級檔位進行設定,依據個人學歷及工作經驗細分為兩個等級。轉正后及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將根據個人能力及工作表現分為高級檔和優秀檔。
二、崗位職責
1、當前部門人數為8人,按照輪休制度安排,實際每天工作人數為7人。
2、工作分配情況:部門主管1人負責整體工作協調,客服處理1人,實際操作人員5人,分別負責生產、檢驗、包裝及發貨等相關工作。
3、在現有工作狀態下,團隊每天處理訂單量大約為800單,每人平均每天需處理約115單。
4、當單量超過115單時,員工需加班或在高負荷壓力下完成任務,因此希望通過獎金機制來激勵表現優秀的員工。
三、獎金分配機制
1、當日完成單量超出115單的,額外每單獎勵0.5元(例如,若當天處理1200單,平均每人超出5單,則獎金為每人5單0.5元=2.5元)。
2、在高峰期如大型活動期間,需請外援時,外援協助的單量需從團隊總單量中扣除。
3、獎金分配原則:主管獲得總獎金的20%,其余6人根據15%獎金基數進行分配,具體依據每人月度考核得分。
獎金計算公式:部門當月總獎金個人獎金基數15%當月考核得分=個人實際獎金(例如,部門當月獎金1000元個人獎金基數15%當月考核分90分=135元)。
4、部門獎金分配剩余部分將用于基金活動。
5、每月員工考核的獎金將累計為年終獎金(即員工全年獲得獎金的總和為年終獎金額)。
四、考核方式
通過客觀、公正的方式對員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考核包括員工的日常工作表現,考核滿分為100分,依據實際情況進行獎分與扣分。
(一)針對工作具體情況,考核方案會進行適當的調整和細化。
(二)考核按月進行,考核人每日記錄員工工作情況并給予客觀的評價。
(三)考核結果基于統計數據和客觀事實,盡量避免主觀因素的干擾。
(四)處罰條例:若同類問題在同月內重復出現,處罰分數將加倍。
1、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首次扣1分。
2、未經允許私自離崗,每次扣2分。
3、錯誤收發存貨物,每次扣2分。
4、工作安排不服從,每次扣2分。
5、貨物亂堆亂放,每次扣1分。
(五)獎勵機制:
1、工作中積極進取并獲得同事及上級領導認可的,獎勵2分。
2、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良好效果者,獎勵2分。
3、工作中發現問題并主動上報為公司挽回損失者,獎勵2分。
4、樂于幫助同事并促進團隊效率者,獎勵2分。
5、因工作需求主動加班,無怨無悔者,獎勵2分。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17篇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管理體系,提高工作效能,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激發教師的工作熱情,強化教師的崗位意識、團隊意識、責任意識、創新意識和競爭意識,構建合理、公平、公正且具備激勵機制的績效工資分配制度,依據江寧區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領導小組
學校將成立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該小組負責對教師的崗位津貼、師德表現、工作量及工作成績等進行考核,并負責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及相關解釋工作,以確保績效工資的公平、公正。
二、考核對象與時間
考核對象為全體在編在崗教師,考核時間為20XX年度。
三、分配原則
1. 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學校教育工作的規律,充分體現教師在教育事業中的主體地位,彰顯教師的主動性、創新性及實踐性。
2. 師德為重,注重實績。將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職責及實際工作表現。
3. 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投入到教育工作中,提升自身素質和工作能力。
4. 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
四、績效工資的發放形式
教師的績效工資分為上學期和下學期兩次考核,考核結果歸檔后,報教育局審核,通過個人賬戶直接劃入教師工資卡。
五、考核項目
1. 基礎性績效考核
(1) 對遵守職業道德、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安排、達到工作量要求,并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
(2) 對未履行崗位職責或未完成任務的教師,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按比例減少。
(3) 師德方面存在嚴重問題或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后果者,將根據具體情況減發基礎性績效工資。
(4) 長期病假(2個月以上)的教師,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計入病假工資。
(5)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師,自考核結果公布次月起,分別停發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1、2個月的崗位津貼,生活補貼按標準發放。
2. 獎勵性績效考核
每學期進行兩次考核,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年度發放。計算公式如下:
(1) 學期考核實際得分=職業道德分+考勤分+完成工作分+服從分工分+團結協作分+安全工作分。(具體計分方式另附)
(2) 教師年度考核得分=上學期學期考核實際得分+下學期學期考核實際得分。
(3) 教師常規考核津貼=教師年度考核得分×分值系數。
注:分值系數=全校參與考核教師的常規考核津貼總量÷全校教師常規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
六、獎勵性績效考核資料及計分標準
1. 班主任津貼(考核小組考核)
每月發放100元,根據實際工作月數計發。
2. 管理干部津貼(考核小組考核)
根據實際工作月數計發:
副校長津貼:每月400元
中層正職津貼:每月200元
中層副職津貼:每月100元
3. 加班或晚班授課津貼
學校統一安排的加班,每次加班按80元計報酬,晚上授課按每小時40元計發。
4. 項目創立獎
學校創立項目經過驗收,按省、市、區級分別獎勵每人1000元、800元、600元。
5. 先進學校獎
學校獲市級、區級先進團體分別獎勵每人1000元、600元。
6. 教育成果獎
(1) 教師撰寫社區教育論文,獲市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區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400元、300元、200元和300元、200元、100元。
(2) 參與課題研究并結題,市級課題獎勵800元,區級課題獎勵600元。
(3) 主動撰寫通訊報道,在社區教育報頭版3分、二版2分、三版1分。
(4) 參與網站建設與管理,并達到每周更新所負責項目至少一次,得10分;未達標則不計分。
七、常規考核津貼
考慮到社區教育的多任務和復雜性,每位教師的工作內容會隨時調整,常規考核獎每學期設立100分,分配如下:職業道德20分、考勤10分、完成工作任務40分、服從分工10分、團結協作10分、安全工作10分,按學期考核。
1. 職業道德(20分)
(1) 愛崗敬業,隨意脫離崗位達10次,扣5分。
(2) 遵紀守法,執行學校規章制度,違章一次扣0.5分。
(3) 抵制有償家教,發現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職業道德分。
2. 考勤(10分)
(事假必須請假,病假需提供病假單和發票)
(1) 學期內事假4天、病假7天不扣分;
(2) 事假超過3天每超一天扣1分,直至扣完該項全部分值,有可能出現負分;
(3) 病假5天以上每超1天扣0.5分,直至扣完該項全部分值,重病酌情扣分;
(4) 遲到、早退1小時以內一次扣0.1分,超過1.5小時扣0.5分,直至扣完該項全部分值,有可能出現負分;
(5) 無故超假按曠職處理,曠職半天扣0.5分,曠職一天扣1分,直至扣完該項全部分值,有可能出現負分;
(6) 學期出滿勤者,另加1分。
3. 完成工作任務(40分)
根據學校發展目標和任務要求,每學期將具體工作分配給每位教師,額外安排的工作不視為超工作量。
(1) 需具備基本工作量且任務明確,履行職責不夠者扣2分。
(2) 實施過程需自主、獨立、創新,因不努力影響工作過程扣2分。
(3) 完成工作需要資料齊全,未能完成或資料不全扣2分。
(4) 完成工作的總結需深刻,未撰寫總結或總結性論文扣2分。
4. 服從分工(10分)
考慮到教育的特殊性,教師的分工靈活多變,需設立此項考核。
(1) 顧全大局,服從工作安排,拒絕分工造成不良影響者一次扣1分。
(2) 消極怠工影響整體工作者一次扣1分。
5. 團結協作(10分)
教師之間的工作資料相互關聯,需要良好的配合。
(1) 相互抵觸、互不配合嚴重影響工作者一次扣1分。
(2) 制造矛盾影響團結者一次扣1分。
6. 安全工作(10分)
(1) 尊重學員,嚴禁諷刺、挖苦學員,因不當行為造成學員傷害者一次扣1分。
(2) 注意水電安全,因過失造成財產損失的一次扣1分。
(3) 注意維持教學秩序,因管理失誤導致學員受傷者一次扣1分。
八、績效工資分配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
九、考核監督
考核全過程將堅持公開透明,確保公平公正,充分尊重教師的意見與監督。考核結果將在校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如有異議,將及時核實,必要時重新確認考核分數。
本方案將上報區教育局審批,經全體教師審議后實施。
本方案由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18篇
根據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的《xx縣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具體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方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旨在建立基層公共衛生服務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鉤的薪酬分配機制,推動多勞多得的原則。績效工資應重點向核心崗位及一線崗位傾斜,以激發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我縣公共衛生事業的長足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 堅持按勞取酬與效率優先相結合,同時兼顧公平;
(二) 堅持向技術含量高、工作負荷大與管理職責重的一線崗位傾斜;
(三) 堅持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掛鉤;
(四)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考核原則。
三、實施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縣服務中心及鄉鎮公共衛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 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體系,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具體的考核評分細則,并報縣局審核后實施。
(二) 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小組將對干部職工的考核得分進行匯總,結果將在單位內公示五個工作日,并召開全體職工大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反饋簽字制度,審核無異議后報縣局備案。如有異議,需在公示期內書面提出復議,難以解答的問題可通過職工大會進行表決。
(三) 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將被納入年度考核、職務晉升及獎勵發放的依據。
五、績效工資分配
(一) 績效工資構成
績效工資由基本工資、保留工資及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及津貼視為基本工資。績效考核后,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自20XX年10月開始實施。
(二) 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根據各單位干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及規范后的津補貼水平,由人社局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主要反映經濟發展水平及崗位職責,而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依據個人工作量及貢獻,由單位根據考核結果向關鍵崗位及表現優異者傾斜。
(三) 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匯入個人賬戶。
(四) 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體現實際工作表現和貢獻,每半年進行一次兌現,具體計算公式為:
獎勵性績效工資額 = 單位獎勵性績效總額 ÷ 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 × 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五) 績效工資發放
單位需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況,公示無異議后,提交書面報告至縣局及人社局,審核后辦理發放手續。
六、考核規定
1. 有以下情況者,本年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 違反職業道德,考核不合格;
(2) 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 無故曠工累計5個工作日以上的;
(4) 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 違反法律法規而停發工資。
2. 進修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 法定假期及因公致殘按有關規定執行。
4. 抽調至其他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平均工資。
5. 受到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的,按規定處理。
6. 借調出公共衛生系統的工作人員,需按借用單位考核,合格者發放平均績效工資。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 縣服務中心應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考核的組織及管理工作,確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
(二) 制定具體考評細則需經過全體職工大會討論并報縣局審核,細則一旦實施,一年內一般不再更改。
(三) 列入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強化對各單位的監督和管理。
(四) 考核組成員需嚴格遵循考核規定,確保考核的客觀公正。
八、相關要求
(一) 提高認識,強化領導,績效考核需廣泛宣傳,確保每位干部職工理解政策方向。
(二) 明確任務,認真實施,各單位應細化工作目標,制定詳細考核細則,并報縣局批準后實施。
(三) 嚴肅紀律,確保公平公正,任何不合規的考核行為將受到追究,考核結果應及時公布,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