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操作指南(通用15篇)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旨在激勵員工的積極性與創造力,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薪酬體系。方案適用于正式在崗員工,分為基礎績效工資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后者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包括固定月發放與年度一次性發放,遵循“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勝劣汰”的原則。考核分為日常考核與年度考核,重點關注工作表現、出勤及實際貢獻。方案還規定了各類獎懲措施,以確保績效與薪酬的緊密掛鉤,提升整體工作效率。執行時間自20xx年9月1日起,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執行。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1
根據《某市人事局、某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某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施細則的通知》(某人綜〔20xx〕196號)和《某市人事局、某市財政局關于調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某人綜〔20xx〕10號)的精神,為了進一步激發事業單位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經過單位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本單位正式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而在編未在崗的員工不適用本方案。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由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獎勵性績效工資將分為每月固定發放與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分配原則為“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勝劣汰”,并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
(一)檔次劃分辦法。
根據相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五個檔次,由低至高進行劃分。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和財政局的指示,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至11月。自20xx年12月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如遇市人事局通知調整月人均基數,按相關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位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比例為80%和20%。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需在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發放,未通過考核的員工不得領取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員工在此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側重于完成日常工作和階段性目標,以及員工出勤情況。年度考核依據全年工作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進行評定,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
考核工作符合某市人事局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分為每月和年度兩部分。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計算公式為個人職務對應的檔次系數×681元×80%。(自20xx年12月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假、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員工將停發其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的在編工作人員自聘用之日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或解聘人員自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未發放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于獎賞年度考核中優秀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發放,合格(含合格)以上的員工方可領取與職務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員工將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員工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員工,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將被停發。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涉及的事項,依照某市人事局、財政局的相關通知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并通報批評的員工,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2
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完善企業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實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以此來促使廣大員工堅定工作信念,提升工作質量,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一、分配原則
企業在績效工資分配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體現多勞多得、按勞取酬;注重績效與結果,向一線員工和關鍵崗位傾斜;崗變薪變,薪酬隨崗位變化;不區分職級與部門差異,基于實際績效進行獎勵。
二、工作量認定
(一)員工工作量認定
員工的工作量包括各類具體任務及責任。根據企業經營目標和員工數量,合理確認每位員工的工作標準。具體標準根據崗位性質和工作內容設定,確保每位員工的任務量合理且可實現。
(二)管理人員工作量認定
依據公司相關管理規定,管理人員的工作量標準設定如下:
高層管理人員一般無需參與日常業務,需定期參與重要決策!中層管理人員應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自己兼任的業務工作,以確保管理工作與業務工作相統一。
三、項目設置
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績效工資由基礎績效工資、崗位津貼、超時工作補貼、績效獎勵等多項組成。
1.基礎績效工資
表現良好并出勤滿的員工均可領取基礎績效工資,標準為全體員工績效工資的70%。因缺勤導致的工資扣除,依據公司考勤制度進行相應調整。
2.崗位津貼
根據崗位職責的不同,給予員工相應的崗位津貼,確保薪酬與責任相匹配。
3.超時工作補貼
員工在標準工時外工作,按實際超出時間給予相應的補貼。
4.績效獎勵
依據員工在工作中表現出的績效進行評定,設定標準,給予具體的績效獎勵。
四、實施流程
1.建立考核機構。
成立以高管為組長的考核小組,成員包括公司管理層、工會代表及員工代表,確保考核的公平與透明。
2.執行公示制度。
各部門依據考核方案計算出員工的績效工資,將結果以電子文檔形式提交至財務部進行匯總,考核結果將在公司內部公布,以接受員工的監督。
3.組織撥款發放。
每季度末,績效工資分配結果經無異議后,由財務部按照相關程序將績效工資發放至每位員工的賬戶。
五、其他說明
1.根據公司制度,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工作任務的完成,必須遵循公司規定,按時履行工作職責。
2.由于特殊原因缺勤或受到處罰的員工,其績效工資將根據相應制度進行適當調整。
3.若考核結果超出公司預算,需經管理層討論決定,確保績效工資的分配公平合理。
4.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若有新規定出臺,按新規定執行。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3
一、目的:
1. 深入貫徹公司薪酬管理和目標管理責任制的理念;
2. 評估本部門員工的工作表現;
3. 確立員工的月度績效工資及年度績效工資;
4. 增強員工工作的計劃性和管理人員的控制性;
5. 提升本部門員工的服務意識和服務質量;
6. 激發本部門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7. 提高員工的工作質量和效率。
二、依據
1. 員工考勤管理方案
2. 員工日常行為規范
3. 薪酬管理方案
4. 業務管理方案
5. 首問首接管理方案
6. 公司其他管理制度
7. 部門內各崗位責任及工作特點
三、原則
1. 公平、公正、公開
2. 效率優先、效益為重
3. 強調過程控制與結果重視
4. 嚴格遵守制度、重視執行
四、范圍:
適用于財務、工程、經營策劃、行政人事及各管理處除了部門負責人外的全體員工。
五、考核體系與內容
本考核體系包含以下三方面:
(一) 工作考核 (見附件三)
1. 說明:每周考核一次,部門內員工的周平均得分為100分(個人得分不一),每月匯總,占月度績效考核的80%。
2. 計算: 周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實際得分總和100/周工作應得分總和,月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考核得分總和/該月計分周數,月工作績效考核得分=月工作考核得分80%
3. 工作考核內容分類:
a) 計劃內工作,個人分值不定; b) 計劃外工作,分值不定。
4. 工作計劃制定與考核流程
(1)計劃內工作目標(見附件一)
A B C
D E F G
其中:
A.應于上周六中午12:00前完成;B.應于上周六下午17:00前完成;C.應于本周六下午15:00前完成;D.應于本周六下午17:00完成;E.應于結果公布的2日內完成;F.應于接到申訴的2日內完成;G.應于下月的5日內完成。
(2)計劃外工作計劃(見附件二)
A B C D E F G
其中:
A.應于任務產生當天提出;B.應于任務產生當天內確認;C.應于本周六下午15:00前完成;D.應于本周六下午17:00前完成;E.應于結果公布的2日內完成;F.應于接到申訴的2日內完成;G.應于下月的5日內完成。
5. 考核細則
1) 工作計劃的制定與確認:
在工作計劃制定過程中,部門員工根據熟悉程度及所負責崗位提出計劃及分值建議,部門負責人審核確定任務最終分值及完成時間。為提高員工主動性,非特定人選的工作可在部門內部公布,員工主動選擇,部門負責人核定。員工的每周計劃分值一般應在80-120分之間。若員工月度工作分值總和低于360分,績效考核得分的加乘系數為0.95。各部門負責人在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下分配工作。
2) 考核分值的確定:
員工自評分數作為部門負責人考評的參考,考評得分以部門負責人考評得分為準。
3) 提交本周工作總結、自評分及下周工作計劃
要求:內容客觀、完整、科學;考評辦法:推遲提交扣該項工作分值的10%,內容不符合要求每例扣該項工作分值的10%。
4) 執行工作計劃
完成時間:工作日內未按規定進行,扣該項工作分值的10%,超過2天扣20%,超過3天扣50%,超過3天以上扣100%。
完成質量:分為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等級,分別加乘1、0.95、0.7、0.5系數。
5) 工作計劃的獎勵與處罰:獎勵:員工完成難度大且效果出色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可視情況獎勵該項得分的5-10%;處罰:完成效果不佳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可視情況扣除10-50%;月末投訴或經查實工作任務完成有問題的項目,部門負責人可追加扣分,扣幅為10-50%。
6) 部門負責人考核要求對員工的工作完成情況每周不少于一次查核;確認員工工作完成時間,并承擔相應責任;評定員工工作完成質量,承擔相應責任,如有業主投訴并查實,應評定為差;對于員工的投訴不可打擊報復。
(二) 工作量飽和度考核(見附件四)
1. 說明:每周考核一次,部門內人均得分為100分,每月匯總,占月度績效的10%,但最高不超過15分,最低不低于5分。
2. 適用范圍:適用于工作考核得分部分(含獎勵與處罰得分)的計算。
3. 計算:
個人周工作量飽和應得分=參與考核人員周工作應得分之和個人工資收入占部門參與考核人員工資收入之和的比例,個人周工作量飽和度考核得分=個人周工作應得分之和100/個人周工作量飽和應得分,個人月度工作量飽和度考核得分=個人周工作量飽和度考核得分之和/該月計分周數,個人月度工作量飽和度績效考核=個人月度工作量飽和度考核得分10%(低于5分按5分計,高于15分按15分計)。
(三) 常規考核(見附件五)
1. 每周考核一次,周總分為100分,每月匯總,占月度績效的10%。
2. 計算:
周常規考核得分=總分100 — 周常規扣分之和+獎勵加分
月常規考核得分=周常規考核得分之和/該月計分周數,月常規績效考核得分=月常規考核得分10%。
3. 細則
1) 考勤:該項分值為10分,嚴格按公司制度執行,外出辦公超過1小時須向部門負責人批示,否則一次扣10%;漏打卡次日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證明屬實可簽證明,但每月不超過3次;每遲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缺勤一次扣5分。
2) 行為規范:該項分值為10分,按公司員工行為規范要求執行,部門抽查發現違反一次,扣該項分值的10%;公司檢查因個人原因致使部門扣分,扣該項分值的20-40%。
3) 工作程序:該項分值為10分,按公司規定的程序工作,違反一次扣該項分值的10%。
4) 工作主動性與責任心:主動性和責任心各占10分,工作應積極主動,遇到問題及時匯報并提出解決方案。如工作推諉、拖延,不負責人,每次扣該項分值的40%。
5) 參加集體活動(會議):該項分值為10分,積極參加公司及部門的集體活動、會議、參觀、學習等,不參加一次扣除該項分值的20%。
6) 接受臨時性工作:該項分值為10分,臨時安排工作應積極接受,不得無故推辭,否則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40%。
7) 工作效率:該項分值為10分,鼓勵高效完成工作,拖延的工作在每周考核時加倍扣分,在工作效率上扣20%。
8) 影響他人工作:該項分值為10分,上班時間內不得大吵大鬧、玩電腦游戲或進行其他影響他人工作的活動,否則根據影響程度,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30%。
9) 維護公司形象:該項分值為5分,不得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否則根據影響程度,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50-100%(如業主投訴員工等)。
10) 部門配合:該項分值為5分,積極配合公司其他部門完成工作,對需部門負責人協調的要及時匯報,若出現配合不暢影響工作或接到其他部門投訴的,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30%。
11) 團隊精神:該項分值為5分,強調團隊精神,服從領導安排,支援緊急工作,違反者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30%。
12) 其他事宜:該項分值為5分,參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4. 獎勵:部門負責人決定,也可由個人申請。
1) 工作量超過飽和量50%以上的,除在工作量飽和考核加分外,還可在常規考核中加該項分值的2-5分。
2) 維護公司利益、宣傳公司形象等方面做出貢獻的,可在常規考核中增加該項分值的2-10分。
3) 在工作中任勞任怨,積極主動完成工作的,可在常規考核中增加2-5分。
4) 在常規考核中表現突出者,可在考核中加2-5分。
六、 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 薪酬
1. 月度績效得分為三部分之和(見附件六、附件七),即:月度績效得分=月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個人月度工作量飽和度績效考核得分+月常規績效考核得分。
2. 員工月度績效工資計算:
月度績效工資=個人月度績效工資總額{[(個人月度績效得分-部門員工績效平均分)/部門員工績效平均分] 4+1}
3. 員工年度績效工資:按照公司文件規定執行,依據月度績效之和。
(二) 先進員工評選與獎勵;
1. 每月考核得分前兩名的員工為月度優秀員工,獎勵100元;年度得分排名前兩名的員工為年度優秀員工,獎勵500元。
2. 每月評選物業管理系統(適用于管理處員工)兩名,由公司從管理處月度考核得分第一名的員工中選出,獎勵100元;年度評選物業管理系統(適用于管理處員工)兩名,由公司從管理處年度考核得分第一名的員工中選出,獎勵500元。
3. 根據月度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在行政人事、財務、經營策劃部中評選出月度優秀員工一名,獎勵100元;結合年度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在行政人事、財務、經營策劃部中評選出年度優秀員工一名,獎勵500元。
(三) 處罰:
1. 連續三個月在部門排末位的員工給予一次警告。
2. 連續四個月在部門排末位的員工予以辭退。
(四) 申述與調整
1. 績效得分公布后2天內,個人如發現評分不實,可直接向部門負責人進行口頭或書面申訴,部門負責人應在1天內給予解釋、答復或調整。
2. 若對部門負責人的解釋、答復或調整不滿,可在答復后2天內向公司經理書面申訴,經理的裁決為最終決定。
3. 若無申訴,則計算的績效得分為最終月度績效得分;若申訴至部門負責人處,則以部門負責人調整后的得分為最終月度績效得分;若申訴至公司經理,則依照公司的裁決進行調整后的得分為最終月度績效得分。
(五) 其他
1. 本方案試運行三個月,經過修改后正式頒布。
2. 部門負責人考核員工必須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員工投訴考核不公且經查實累計2次(含)以上或年度累計10次(含)以上,給予部門負責人降職處理;
3. 公司年度評選先進部門的方案另行通知;
4.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4
一、總則
為進一步推進企業績效工資分配制度的改革,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確保企業的經濟效益與員工收入的同步增長,合理處理好收益與分配之間的關系,依據國家有關《企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的相關精神,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企業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實施細則。
二、指導思想
企業績效工資分配制度的改革應在全面成本核算的基礎上,以員工實際貢獻和績效為導向,堅持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實施按勞分配與多勞多得的機制,確保績效與薪酬相掛鉤,激勵一線員工和特殊崗位的積極性,提升全體員工的工作主動性和創造力,營造以質量為核心、績效為導向的運營機制,促進企業的全面發展和可持續增長。
三、政策依據
根據國家關于《企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相關規定:“績效工資是企業工資構成中具有靈活性的部分,國家對企業績效工資分配進行總量控制和政策指導。企業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遵循規范的分配流程,靈活多樣地進行績效工資的分配。”
績效工資總量的制定:依據相關文件的規定,績效工資總量根據員工上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資標準以及企業執行的補貼津貼標準進行核定,其中特殊津貼比例應遵循國家規定,并對應納入單位的績效工資總量進行管理。
四、基本原則
績效工資分配的基本原則是:全面成本核算,確保收支平衡,進行總量調控。
績效工資的發放以成本核算為基礎,主要通過各部門對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來實現,旨在降低運營成本、提升經濟效益,與員工的工作質量和數量相結合。績效工資的分配應依據各部門的人均收支結余、對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貢獻進行合理劃分,考慮工作數量、質量及醫德等方面,促進部門提高收益、控制成本,以實現人均結余的最大化。為此,各部門需要在保障服務質量的前提下,進行人員優化和效能提升,增強成本意識并關注投資回報。
1、推行全面成本核算,企業的收入減去支出后(包括企業的管理及基礎設施運營成本)所產生的結余,將列入績效工資分配的依據,依據部門的人均結余比例進行績效工資的發放。若部門收支結余為負,則需從固定工資中扣除,直至調整至財務平衡。
2、企業對各部門不設定硬性經濟指標,績效工資的發放僅依據實際的收支結余。
3、績效工資的發放不再從檔案工資中扣除參與考核的部分,確保分配的靈活性。
4、各部門和員工為基本的核算單位;
5、績效考核與部門的經濟效益緊密結合;
如需詳細信息,請聯系:XXX。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5
為充分激發企業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政策,依據公司《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以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務質量。
一、指導思想
本方案以公司《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實施細則》為指導,遵循效率優先與公平兼顧的原則,以部門核心任務、年度重點工作及實際成果為依據,制定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與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旨在調動員工積極性與創造力,提升企業整體工作效率和質量,確保各項工作取得豐碩成果。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企業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科學性與合理性,特成立績效分配與考核工作小組,負責本年度的績效考核方案制定及實施。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張偉
副組長:
成員:
三、實施原則
1. 遵循制度,規范流程,嚴格執行公司《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實施細則》,確保各項分配程序的合規性。
2. 依據公司對部門考核評價的核心標準,以年度重點工作和特色項目為重點,通過科學設置權重,實現考核的導向性。
3. 實行分類考核的原則,針對不同崗位(管理人員、普通員工等)實施分類考核,并依據考核結果進行績效工資的發放。
4. 所有考核項目的自評分須真實可靠,依據實際表現,嚴禁虛假操作。一經查實,按扣除分值的雙倍進行處理。
5. 分配公正,信息公開,方案須經全體員工審議,所有結果向員工公開。
四、實施辦法
根據公司《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實施細則》的要求,部門將對員工進行量化考核,依據考核結果進行績效工資的分配,具體辦法如下:
1. 超額工作津貼:依據部門工作考核細則,從考勤、工作表現、領導評分和同事評價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分。90分以上為優秀,津貼為每小時80元;60分—89分為合格,津貼為每小時70元;60分以下為不合格,津貼為每小時50元。
2. 工作表現獎金:總獎金的80%根據公司制定的人員系數標準發放,15%(控制在每人500元以內)根據員工在德、能、勤、績、廉方面的評分進行分配,5%作為部門調劑資金用于額外獎勵項目。
3. 超工作量績效:根據上述考核評分進行發放。部門負責人得分=年度考核細則得分×40% + 領導評價得分×10% + 同事評議得分×10% + 年度考核得分×40%;副職得分=年度考核細則得分×40% + 分管領導評價得分×10% + 同事評議得分×10% + 年度考核得分×40%;普通員工得分=年度考核細則得分×60% + 領導評價得分×10% + 同事評議得分×10% + 年度考核得分×20%。
4. 部門負責人的獎金:依據部門負責人的年度考核細則,從常規工作檢查、項目推進及成果整理等進行考核。90分以上為優秀,獎金上浮10%;60分—89分為合格,發放正常獎金;60分以下為不合格,獎金下調20%。
5. 部門調劑資金:從部門工作表現獎金中提取5%作為調劑資金,若未使用完,納入工作表現獎金的80%中進行分配。
五、其他規定
1.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檔,其中前15%為“優秀”;考核分數低于60分且不屬于“不合格”者為“基本合格”;嚴重違規者按“不合格”處理,其余為合格。
2. 執行公司或上級部門臨時交辦的特殊任務,并完成既定目標的,部門考核工作小組審核后,牽頭人加2分,參與人員各加1分。
3. 在崗職工依照考核細則進行評分,但不參與績效分配。在崗人員的績效工資由人事部門另行發放。
4. 部門專員需及時整理考核相關資料,做好過程性考核工作。
5. 本實施方案的考核工作自20xx年9月起執行,試行一年后進行修訂和完善。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6
根據國家及地區相關文件精神,實施規范企業績效工資分配,確保各類員工的激勵機制逐步完善,提高整體工作積極性和滿意度。在此次績效工資調整中,將其劃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全額發放基礎性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每人每月300元)作為業績激勵,由企業統一管理和分配,以突出崗位責任和工作表現。為調動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構建公平合理、公開透明、高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某市企業績效工資分配指導原則》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及企業實際情況,在上級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額內,重點推進崗位管理與績效考核,科學合理地安排,建立符合本企業實際的激勵機制,激發廣大員工工作活力。
二、分配原則
1. 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對員工的工作量、崗位職責及工作績效進行考核,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員工及業績突出的員工傾斜,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 統籌考慮企業內各類員工的績效工資分配關系,科學設計,構建符合企業實際的激勵機制。
3.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及分配過程應全程公開,確保公平公正,維護企業穩定,構建和諧的工作環境。
三、領導機構
企業將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高層管理人員、部門負責人及員工代表組成,負責考核員工的工作量、崗位職責及績效,確保績效工資的公平和公正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企業在編在崗的全體員工。
五、工資構成
依據現行相關政策,員工新增工資性津貼中,每月平均300元將作為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由工作量補貼、管理崗位補貼、績效獎勵三個部分組成。其中,工作量補貼占60%,管理崗位補貼占20%,績效獎勵占20%。
六、分配額度及方法
(一) 工作量補貼的分配:該項目的總金額為:300元×人數×60%×6個月
1. 出勤補貼:實行簽到制,出滿勤者每月補貼50元/人。遲到、早退一次扣2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次分別扣5元、10元,曠工每次扣20元。當月出勤情況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補貼為止。
2. 工作量補貼:
A. 員工工作量:
(1) 全職員工按規定工作時數為滿工作量。
(2) 管理層員工應履行相應職責,達到規定的工作時數。
B. 滿工作量補貼:滿工作量者每月補貼80元/人。超工作時數或不足工作時數,企業將根據具體情況制定補或扣的方案,但每月的補或扣金額不得超過30元。
(二) 管理崗位補貼的分配:該項目的總金額為:300元×人數×20%×6個月
1. 管理崗位補貼:管理人員根據崗位級別,享受相應的固定補貼。
(三) 績效獎勵分配:該項目的總金額為:300元×人數×20%×6個月。
1. 績效考核獎勵:依據季度或年度考核結果,考評優秀者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
(四) 績效工資發放情況將及時公示,學期末進行匯總發放。若有剩余,將按在崗員工平均分配;若有不足,各項措施將進行統籌安排。
七、其他具體事項
1. 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包括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連續曠工、嚴重失職等情況的員工。
2. 月度績效工資評定時,如員工的考勤未達標,將扣減相應績效工資。
八、有關要求
(一) 各部門應成立相應的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負責員工績效的考核及分配的可行性工作,確保公平、公正地執行。
(二) 除本實施細則規定的績效工資外,企業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支付額外補貼或獎金,違反規定的將追究責任。
(三) 企業需重視領導和員工的溝通,積極探索改進工作及分配制度,確保制度實施和企業長遠發展相協調。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7
根據《企業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為了有效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引導作用,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本單位各部門正式在編且在崗的員工(不包括已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對于在編但未在崗的工作人員,將不適用本方案。
二、分配原則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績效工資和獎勵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獎勵績效工資的總額由人事部門和財政部門共同核定。依據單位實際情況,獎勵績效工資分為固定月發放和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總額的80%和20%。所有分配遵循“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并與績效考核結果直接掛鉤。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分檔規則
(一)分檔規則。
根據相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五個檔次,由低到高進行劃分。
(二)發放標準。
根據有關文件要求,20xx年度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為月人均600元,執行期自20xx年9月至11月。自20xx年12月1日起,該額度調整為月人均700元(如有政策調整,將依照最新文件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式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范圍內,依照上述五個檔次通過加權平均法計算每位員工的月獎勵績效工資。然后,將獎勵績效工資分為固定月發放和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總額的80%和20%。發放依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并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僅在考核合格的情況下,方可領取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不合格者將不予發放。對于考核表現優異的員工,額外獎勵200元。
五、績效考核方式
績效考核分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兩個部分。
日常考核將重點關注日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階段目標的實現以及出勤記錄。
年度考核以日常考核為基礎,通常在年末或次年初進行,主要針對全年的工作表現或顯著成績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
六、兌現方式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分為月度和年度兌現兩種方式。
(一)月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方式。
月度獎勵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相對應的基礎工資。若當月因病、事假或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暫停該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若因工作失職或違法行為導致重大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亦將暫停當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新聘用的正式員工自聘用之日起執行月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離職或退休的員工,自下一月起暫停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所有未領取的月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將納入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額,用于獎勵考核中表現優秀的員工。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方式。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個人的考核結果,合格以上人員將領取與其職務相對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其他要求
1、本方案未盡事宜,依照《企業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實施細則》執行。
2、如發現有同志因工作失職被相關部門通報批評,將暫停其一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8
方案二:某企業關于績效工資分配實施細則根據《某地區企業績效工資實施意見》(某人薪【20xx】8號),以及《某地區其他企業績效工資實施意見》(某人綜【20xx】88號)文件精神,為了更好地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以績效工資的實施為契機,在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確認的績效工資總額范圍內,構建符合企業特點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確定機制及有效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效應,確保工作表現優異的員工獲得相應的回報,促使員工積極進取,努力實現企業各項工作目標,推動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應以個人的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績效為主要依據,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適度拉大分配差距,向重要崗位和業績突出的員工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要透明操作,考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定期公示,確保分配的公平、公正和公開。
3、堅持“科學合理”的原則。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統籌考慮企業各類員工之間的績效工資分配關系,以求科學合理,并根據企業及員工的實際情況逐步優化分配方案。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對象、額度及構成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對象:
企業全體在崗員工(名單附后)。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額度:
企業現有在崗員工50名,20xx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總計×12=元,獎勵性績效工資總計×12=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定期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則依據實際考核情況進行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補貼、日常工作量補貼和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三部分組成。其中管理崗位補貼和日常工作量補貼每月發放,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待年終考核后統一發放。
(一)管理崗位補貼
1、管理崗位補貼總額:管理崗位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構成為5%,20xx年總額為×5%=元。
2、管理崗位補貼計算:企業現有管理人員10名,每月每人管理崗位補貼80元,全年總計80×10×12=9600元。
此項余額部分(=元)作為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二)日常工作量補貼發放辦法
1、日常工作量補貼總額:日常工作量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構成的85%。
2、日常工作量補貼的構成:包括出勤、工作量及加班情況,考核依據《企業員工管理辦法》。
3、日常工作量補貼的發放計算:遵守考勤、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紀律處分的員工,每月可領取85%的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因違規被企業通報批評的員工,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50元;對受到區級以上通報批評的員工,扣除全部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辦法
1、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構成的10%。
2、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的發放計算:企業員工的年終業績獎勵依據年度考核結果進行評定,對考核合格以上的員工全額發放年終績效獎勵補貼;對考核不合格的員工不發放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3、在婚假、喪假、產假期間的員工,其績效工資將全額發放。
五、其他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企業管理層會議討論決定后執行。
六、本實施細則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附錄1:企業在崗員工名單(截至20xx年1月1日)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9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企業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和約束作用,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創造力及團隊協作精神,增強企業的整體活力。依據《國家關于企業績效工資實施的指導意見》,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量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量及目標達成情況,合理設定績效工資的差異,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導向作用,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制定方案的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既要實行按勞分配,又要弘揚奉獻精神,促進團隊合作與企業文化。
2、打破平均主義,依據員工的工作職能和目標完成情況,通過考核結果確定績效工資水平。
3、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強調實際表現和工作效果,以業績為導向。
4、妥善處理歷史與現實的關系,既要保護老員工的權益,又要為優秀年輕人才提供發展的空間。
5、促進改革與穩定相結合,采取循序漸進的方式,根據企業和員工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以提高員工的整體待遇。
三、實施范圍及時間:
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臨時、實習或未簽合同員工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四、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的總量和水平核定:
績效工資總量按公司年度整體經濟效益的固定比例確定。人均績效工資基于年度總量與在崗員工人數進行計算,依據實際需求進行適當分配。
(二)績效工資的結構:
1、月度考核獎:
每月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考勤、工作量及附加績效等進行考核,合格者按規定發放,反之酌情扣發。公司各部門將組成考核小組,負責實施檢查與評估,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月度考核獎結構及計算方式:
(1)超額工作津貼:按規定的工作量標準與附加工作量進行獎勵。工作需要中,指派加班的員工可獲得相應加班費。
計算方式:每次加班金額×加班次數=加班津貼。
(2)崗位津貼:依據崗位性質及工作要求,發放相應崗位津貼。
計算方式:崗位津貼根據職務級別及職能進行調整。
(3)出勤獎:
計算方式:全勤按固定金額發放,缺勤者按缺勤天數酌情扣除。
(4)業績獎:
計算方式:依據業績表現,設定一定的業績達成獎勵,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5)其他附加績效補貼:
依據實際工作需求,對承擔特殊項目或責任的員工,給予額外的補貼,該補貼則按工作性質及要求設定。
2、季度(年度)考核獎:
公司將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面考核,涵蓋員工的工作表現與業績,以及團隊合作等方面,以量化標準進行評分與獎勵,具體操作依據公司考核理論實施方案進行。
A、季度考核結構及方法:
①季度全勤獎:
考核方法:季度內全勤者給予獎勵,缺勤者扣發相應獎金。
②季度業績獎:
考核方法:依據個人及團隊業績進行評估,按照業績完成情況給予相應獎勵。
③其他獎勵:
考核方法:依據員工在公司內的表現與貢獻,設定相應的獎勵機制。
五、崗位津貼的分配:
1、管理層按照公司規定領取固定的績效工資。
2、各職能部門根據崗責及考核結果發放相應津貼。
3、其他兼任崗位根據公司規定給予相應補貼,兼任多個崗位的員工,補貼取最高值。
六、考核辦法:
1、月度績效考核——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與考勤情況,進行量化評估合格者按月發放,反之扣發。
2、季度(年度)考核——公司將定期對員工進行綜合考核,依據公司考核方案進行星級評分與獎勵。
此實施細則自20xx年1月起生效,解釋權歸公司管理層所有。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10
一、指導思想
依據國家和地方相關政策,推動企業績效工資分配制度改革,激發員工的積極性,構建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確保不同工作表現的員工得到相應的回報,鼓勵全體員工勤奮工作,努力實現各項工作目標,助力企業持續穩健發展。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取酬,強調多勞多得的原則。
2、優質優酬,強調績效優先的原則。
3、聚焦一線,向核心崗位和關鍵人才傾斜的原則。
4、崗變薪變,待遇與崗位職責相匹配的原則。
5、無職稱差別,不因崗位類別影響分配的原則。
三、具體辦法
(一)工作量評估標準(以月績效為計算單位,累計半年)
1、標準工作量:各崗位的工作量根據實際需求進行設定,必要時將進行公開發布,確保每位員工清楚自身的工作職責。
2、依據企業內部文件規定,高層管理人員的工作量可適度調整,以適應其管理職責,確保各類崗位的公平與合理。
3、在執行標準時,不設最低限度,旨在根據每位員工的實際工作表現進行評估。
4、設定滿工作量為每月100分,工作表現不佳的員工可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但不低于80分;對年長員工可考慮進行適當調整。
5、管理層及項目負責人可根據工作需要增加額外分數,鼓勵更多的責任感與領導力。
6、工作中涉及臨時繁重工作任務的員工將按實際工作量增加相應分數。
7、周末及假期參與工作任務的員工也將獲得相應獎勵分數。
8、年度考核期間,企業將結合個人貢獻進行綜合評定。
(二)考核實施細則
1、員工業績考核將由人力資源部集中管理,確保分數的透明與公正。
員工請假、缺勤將扣除相應分數,具體細則將依據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2、各部門根據工作職責,定期進行考核并提供反饋。
3、進而通過年度評定實現個人業績的量化,表現突出的員工能獲得額外的績效獎金。
4、與個人職業發展掛鉤的各類培訓與提升機會也將被納入考核范圍,鼓勵員工不斷進步。
5、對在工作中表現卓越的員工,企業將制定特別激勵措施,以促進優秀人才的持續發展。
(三)年度績效獎金的發放將由企業高層綜合考量各部門的業績而定。
(四)各類工作統計將在每月結束后進行確保考核結果的準確性與及時公示,最終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與發放。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11
為適應企業發展與績效管理的需求,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進一步開發企業內部潛力,積極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與創造力,鼓勵廣大員工在各自崗位上努力工作、不斷進取,順利完成各項工作目標,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踐行科學管理理念,充分激發員工在工作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將企業的崗位管理與績效考核緊密結合,建立健全內部考核機制,使績效考核結果與激勵分配形成有效聯系,激勵廣大員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勇于創新,努力實現企業的各項目標,促進企業科學化管理與團隊建設的規范化,使企業發展充滿活力,努力為股東和客戶提供滿意的服務。
二、考核原則
1、遵循“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對在一線崗位上表現突出的員工給予適當傾斜,考核內容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責任承擔緊密結合,重點關注員工的職業素養與工作表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實行動態管理原則。績效工資的分配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主要依據,實施動態管理。原則上每月進行考核,每年度以十個月計算,每學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為2—6月;下半年為9—次年元月),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崗位工作量如有變化,按月相應調整。
三、考核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在崗員工。
在崗員工的獎勵性績效考核細則
根據“高定位、低均衡、有區別”的基本理念,采取月度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在崗員工在“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細致考核,每學期期末一次性發放相關獎勵。具體考核細則如下:
1、職業道德:(10%)
員工必須按要求完成職業道德學習材料,未完成者一律視為不合格。每學期職業道德考核由同事評估、客戶反饋及自我評估共同組成,由考核領導小組(由部分管理層與員工代表組成)進行審核,最終成績分為優秀(不超過員工總數的30%)、良好、合格及不合格;綜合評定為優秀者獎勵不超過220元,合格者不超過200元。
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的違紀行為或道德評定為不合格的,相關考核部分將被視為0。
2、考勤:(10%)
依據公司考勤制度,對全勤員工每月給予50元的獎勵,缺勤部分按考勤制度進行扣除。
3、工作量:(40%)
核算辦法:
(1)不同崗位的工作量按系數進行計算,具體細則見公司內部規定。
在崗后勤員工的工作量按周為6.0進行核算,管理層按6個工作量進行統計。
4、常規工作考核:(15%)
每月常規工作考核按優秀、良好、一般分別給予60元、55元、50元的獎勵,無故拒絕接受考核的員工將視為0元。
5、教育培訓業績考核:(25%)
針對員工培訓的具體標準進行考核,發放獎勵的事項與員工參與情況、培訓成果等相關,具體考核細則將由公司進一步制定。
四、考核辦法
1、按照公司管理層的要求,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及實施績效工資考核方案,確保全體員工的考核與分配工作有序進行。
2、通過員工代表大會廣泛征求意見,集思廣益,然后由考核小組討論確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績效分配的公開、公平、公正,使得績效工資能夠真正發揮激勵作用。
另:
1、本方案適用于20xx年實施;
2、未盡事宜參照公司相關管理規定;
3、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12
為提高企業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一個公平、公正、透明且有效的內部分配機制,依據〔xx〕號文件的相關要求,結合我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下達的績效工資總額框架內,本方案旨在以職工的奉獻與努力為核心,以提升職工的敬業精神和工作績效為導向,推動全體員工積極投入工作。堅決打破平均化的分配方式,貫徹“按勞分配”原則,實施“公平、合理、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
公平、公正,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
我企業在職員工共計6人,全年績效工資總額為69816元/人×6人=418896元,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54.8%),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四個部分,與績效考核結果緊密關聯,依據考核結果進行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總計4320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同崗位職責分配。正科職務、副科職務、管理八級和專業技術十級職員及一般工作人員(包括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績效獎總計5856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其計算公式為(基本工資 + 基礎性績效工資)× 3.5。年度績效獎為71778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不包括已扣除的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及年度績效獎的金額和其他獎勵),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四、考核辦法
(一)月考勤獎
1、工作人員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內的,每次扣發50元;當月遲到或早退達到5次及以上的,將全額扣發當月的考勤獎,若無故曠工,將扣發當月全部考勤獎;
2、當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的,每個工作日扣發50元;若請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全額扣發當月考勤獎;請事假超過3個工作日的,全額扣發當月考勤獎;
3、所有扣除、停發及未領取的考勤獎將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月績效獎
1、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將扣發當月績效獎25%:①當月遲到或早退6-10次;②當月事假累計達到4-6個工作日;
2、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將扣發當月績效獎50%:①當月遲到或早退超過10次;②當月事假累計達到7-10個工作日;③當月無故曠工累計2個工作日;
3、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將全額扣發當月績效獎:①事假累計達到10個工作日;②無故曠工累計2個工作日;③因工作失職或違法行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④因工作失職導致社會上產生嚴重負面影響的;⑤工作中弄虛作假,未能完成工作目標或造成嚴重后果的。
4、請病假的,將按病假天數比例扣發月績效獎;
5、所有扣除、停發及未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將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三)年度績效獎
年度績效獎將依據個人年度考核結果進行發放,合格(含合格)以上的職工將獲得與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績效獎勵。不合格的將扣發當年年度績效獎。年度考核表現優秀的員工將在績效獎的基礎上另加500元。年度請事假超過60個工作日,病假超過90個工作日的將全額扣發年度績效獎。所有扣除、停發及未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將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四)其他績效獎
針對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及年終先進獎勵,按規定的比例進行統籌發放。
五、其他問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扣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受到刑事處罰,或在黨、團內受到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處分期限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被市級(含市級)以上效能通報或告誡的;
3、表現差、群眾意見較大的。扣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將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國家法定假期(如探親假、婚假、生育假、喪假等)將按相關規定執行。
(三)未涉及的其他規定將依據政策法規進行處理。
六、其他事項
本方案于12月日在職工大會上表決通過,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13
企業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實施細則是依據企業經營目標和員工績效水平,以實現公平合理的薪酬分配而制定的一系列具體措施。通常,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是在管理層的指導下,與員工進行溝通和協商而成的。該方案涉及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考核、薪酬結構、激勵措施等多個方面,旨在通過明確的績效標準來激勵員工,推動企業整體績效提升。
一、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基本流程:
1.確立績效標準
績效標準是企業對員工勞動成果和工作效率的基本要求,這些標準應當結合企業的戰略目標與各崗位的實際工作情況進行設定。例如,如果某崗位的目標是每季度完成特定銷售額,員工實際完成情況需與此標準進行比較,從而明確績效水平。
2.進行績效評估
績效評估是通過對員工工作成果進行量化考核,包括定量指標與定性評價兩方面。定量指標可能包括銷售額、完成項目數量等,而定性評價則可能涉及員工的工作態度、團隊合作能力等因素。評估的結果將直接影響到后續的薪酬分配。
3.制定分配方案
在明確了績效水平后,企業需要根據表現情況制定相應的工資分配方案。這一方案應當體現業績優劣,通常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以及其他激勵措施,如獎金和福利等,以確保優秀員工能夠得到應有的回報。
4.實施方案
分配方案一經確定,企業應及時將方案傳達給員工,確保員工了解個人績效與薪酬的關系,并在之后的工作中進行積極調整。管理層也應提供必要的支持,以幫助員工實現既定目標。
5.持續反饋與調整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需要在實施過程中進行定期的反饋與評估,管理層與員工應保持溝通,及時發現問題并對方案進行相應的調整,以保證方案的有效性和適應性。
二、制定和實施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時應關注的幾個方面:
1.方案應具有針對性,明確薪酬與績效之間的關系。
2.方案設計需考慮公平性與透明度,確保員工理解各項指標。
3.薪酬分配應涵蓋公司整體戰略目標及部門、個人的績效目標。
4.方案的各項指標盡可能量化,便于衡量和評估。
5.方案需要得到員工的認可以及管理層的支持,保障執行的順利進行。
6.績效工資分配方案不應僅視作員工福利,若實施不當,需及時進行崗位調整。
7.管理層應定期關注方案的實施效果,通過數據分析來持續優化和改進績效分配策略。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14
一、總則
1.1 目的
本方案旨在確保公司員工能夠共同享受企業經營成果,從而增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與創造性。通過將短期利益與中長期發展相結合,推動薪酬管理規范化和制度化。考核機制不應是懲罰或束縛員工的手段,而應當激勵員工,提升團隊的凝聚力與戰斗力。通過考核促使每位員工在工作中追求精細化,充分發揮自身才能,提高工作效率,確保不出現消極怠工和推諉責任的現象,從而實現合理回報,并推動項目的可持續發展。
1.2 制定原則:競爭性原則;公平性原則;經濟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
1.3 考核對象:項目部全體員工(如保潔員、炊事員、駕駛員、保安、試用員工等不參與考核)。
1.4 負責部門:由綜合部負責考核,財務部負責薪酬的統計與發放。
1.5 薪酬與績效的關系
1、所有員工的薪酬均與項目收益掛鉤;
2、普通員工的薪酬與其日常工作表現及相應部門考核結果相關;
3、部門負責人的薪酬則與項目收益、管理能力及部門表現考核結果緊密相關。
1.6 保密原則:所有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自己的薪酬狀況或詢問他人的薪酬信息。
二、員工薪酬制度
2.1 薪酬體系
1、年薪制:適用于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經總裁授權的特殊人才。包含基本工資、附加津貼和季度(年終)績效考核獎。
2、提成工資制:適用于從事業務開發的員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附加津貼、提成工資及年終績效考核獎。
3、結構工資制:適用于中基層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后勤管理人員。薪酬構成包含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及年終績效考核獎。
4、固定工資制:適用于工作量易于量化的專業技術人員及后勤服務人員。薪酬構成包含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及年終績效考核獎。
5、試用人員工資:試用期員工的工資按既定標準發放,試用期間不涉及浮動工資。
2.2 薪酬組成
員工薪酬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基本工資、津貼、福利、其他獎勵、項目收益獎、業務提成(銷售部門)、非物質獎勵、季度(年)度考核工資(適用于年薪制人員)等(根據職務薪酬體系確定薪酬構成)。
基本工資:依據員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崗位性質與工作能力制定,構成固定工資的部分(職務工資、崗位工資)。
考核工資:由季度考核與年終考核組成,季度考核工資于每季度末發放,年終考核工資通常在次年2月份(春節前)發放。
津貼:公司為各崗位統一制定的相應津貼,如交通津貼、通訊津貼等。
福利:依據項目部相關福利規定發放的現金或實物等。
其他獎勵:項目部特定的獎勵措施,針對特定員工或部門的獎項,該獎勵不適用于全體員工。
項目收益獎:依據年度項目收益情況及各部門全年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由項目部領導綜合考量后確定發放。
提成:依照銷售提成制度進行發放。
非物質獎勵:包括員工培訓、榮譽表彰、外出旅游等。
內部方案
2.3 薪酬計算與發放
每月薪酬 = 基本工資 + 季度績效工資(適用年薪制) + 津貼 + 福利 + 其他獎勵 + 提成(適用于銷售部)
全年薪酬 = 每月薪酬 + 年度績效工資(適用年薪制) + 年終獎金 + 項目收益獎 + 非物質獎勵
基本工資:另附基本工資明細表。
季度及年度考核:季度(年度)考核工資 = 季度(年度)績效工資基數 × 考核系數。
福利與津貼:詳細見附件。
其他獎勵:根據會議或集團公司要求等具體情況而定。
提成:依照銷售部提成制度進行計算。
年終獎金:依據公司業績情況,由公司管理層確定。
項目收益獎:根據項目收益情況,由項目負責人決定發放金額及分配原則。
三、考核辦法
3.1 考核內容
績效考核主要關注以下內容:一是各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及其執行情況;二是項目部員工的共通準則。
參考內容:各崗位職責及項目部各項制度細則,另附崗位責任分解。
3.2 具體實施辦法
由部門經理協助項目經理制定各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及考核分數,每個季度初10號前由部門經理協助項目經理設定月度工作重點、計劃及考核分值。季度工作計劃應以實現年度總目標為原則,部門應對員工的單獨打分進行說明,并提出理由,擬定單獨打分項。
員工通用考核細則由項目部統一制定。
每個季度初的10號前,各部門需將上月重點工作、日常管理情況及其分值通過書面和電子方式提交給綜合部,并需由領導簽字確認。
綜合部將在下個季度初的5-10號前對各部門的季度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與匯總打分,考核結果需經項目部領導簽字后交付給財務部,為當月考核工資的發放提供依據。
年底的綜合考核將依據全年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及其他考核內容進行匯總評分。
3.3 考核分值確定
采用百分制進行評分,季度的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的分值為100分,年度工作計劃及其他考核內容的分值同樣為100分。
員工個人考核得分 = 部門考核得分 + 員工通用準則考核得分。
考核系數:90分及以上的考核系數為1;80分(含)至90分的考核系數為0.9;70分(含)至80分的考核系數為0.8;60分(含)至70分的考核系數為0.7;50分(含)至60分的考核系數為0.6;若考核分數低于60分,則考核系數為0.5,若分數極低,將另行討論考核系數但不高于0.5。
如出現下列情況,則取消當季部門或個人的績效考核資格,情節嚴重者將另行處理:
1、因員工未盡職責或失誤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2、工作態度惡劣或其他原因嚴重損害公司形象和利益;
3、涉及貪污、盜竊、欺詐、腐敗、營私舞弊等行為;
4、無故鬧事、酗酒、打架等行為,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觸犯法律;
5、因管理不善導致部門或協作單位出現重大失誤,造成重大損失;
6、無正當理由故意拖延工作,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7、其他經討論決定的事項。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15
1、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目的:
制定績效工資分配方案,以促進公平與客觀的考核,提高員工的激勵效果。
該方案的主要目標包括以下幾點:
1.評估員工為公司所做的貢獻。
2.為員工的薪酬調整提供依據。
3.提升員工對公司管理制度的滿意度。
4.激勵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提高整體工作效率。
5.為員工的晉升、調崗、培訓及離職決策提供依據。
2、績效考核對象
適用于所有在職員工,但以下情況不納入考核:
(1)尚處于試用期的員工。
(2)月出勤率低于60%的員工。
3、績效考核小組成員構成
(1)績效考核團隊由四位成員組成,主考核人(員工的直接上級)負責評分,另外三位成員是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和品牌經理,參與監督考核過程。
(2)總經理保留對考核結果的建議權,并參與相關會議,提出培訓、晉升及懲罰建議。
(3)績效考核負責人需熟知考核流程、標準及扣分細則,并與被考核員工進行及時溝通,以確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
4、績效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涵蓋財務指標、客戶滿意度、內部管理、學習與成長四個維度,包括品德、執行力、改善能力、團隊合作能力、溝通協作能力及專業技能等。
5、績效考核周期
(1)考核每月進行一次,考核需在次月7日之前完成,并提交給人力資源部。
(2)數據收集:每月1日至31日,由績效考核人收集被考核員工的相關數據。
(3)考核實施:在次月5日之前,考核人根據收集的數據完成考核。
(4)考核復核:次月7日之前,由復核人員完成考核結果。
(5)提交考核表格:每月8日,績效考核小組將確認后的考核結果提交給人力資源部。
(6)薪酬核算:人力資源部將員工考核評分數據提供給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考核得分計算工資。
(7)考核資料整理:人力資源部負責對考核結果進行整理和歸檔。
6、績效具體記錄
各部門經理或負責人應定期記錄員工的工作表現,關注優秀和不足之處,為考核提供重要依據。
7、考核等級限制規定
(1)當月存在以下情況之一者,考核不得評為優秀:
A.有曠工記錄。
B.有記過處罰。
C.事假超過3天或病假超過4天。
(2)當月存在以下情況之一者,考核不得評為良好:
A.有曠工記錄。
B.有記過處罰。
C.事假超過5天或病假超過7天。
(3)加分與扣分:
A.加分:表揚一次加1分,嘉獎一次加3分,記功一次加6分,記大功一次加10分;
B.扣分:警告一次扣1分,通報批評一次扣3分,記過一次扣6分,記大過一次扣10分;
C.扣分: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曠工一次扣3分,連續曠工3天以上可除名。
D.加分:全勤加3分,合理化建議和創新實施根據權重進行加分和獎勵。
E.采購前需掌握市場價格,低于市場價的適當加分,超出價格的酌情扣分。
零容忍行為包括:嚴重詆毀公司形象、貪污、泄露機密等,一經發現可直接除名。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按相關政策處理,實施考核一票否決制。
個人考核總評分=財務指標得分+內部控制指標得分+客戶滿意度得分+學習與成長指標得分+加分項得分-扣分項得分。
考核結果分為“優”、“良好”、“合格”、“差”四個等級,相應分值為:90分以上為優秀,79分以上為良好,60分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8、績效考核流程
(1)人事行政部需在每月月底前打印『員工績效考核評分表』,發放給各部門經理進行評分,并填寫考評等級。
(2)財務部需向人力資源部提供各部門的經濟指標數據;人力資源部則提供員工的考勤情況及崗位職責履行情況。
(3)考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并確保保密與檔案管理,以作薪資調整、年終獎金分配和職務晉升的依據。
9、工資核算方法
(1)員工績效考核評分達到60分者只能領取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評分在60分及以上者績效工資按比例計算。評分低于70分者,第一次書面警告,第二次嚴重警告,并可考慮降職或勸退。試用期員工不參與考核,待轉正后再行考核。
(2)連續三次考核優秀者可提高基本工資10%;連續六次優秀者可晉升職位;年度被評為優秀者可提升一級職位。
10、績效工資核定程序
(1)財務部向人力資源部提供經濟指標數據;
(2)人力資源部提供員工出勤及職責履行情況;
(3)人力資源部提供部門負責人績效測評表;
(4)各部門負責人提供下屬員工績效測評表;
(5)人力資源部依據匯總數據計算員工的工作績效得分;
(6)績效考核結果將與薪酬掛鉤,并提交公司領導審批后兌現。
11、績效考核其他規定
(1)各部門于月初提交工作計劃表,人力資源部匯總后各部門經理依據該計劃進行考核,包括工作完成率、差錯率及成本控制率等。
(2)各部門經理在考核過程中需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發現不當行為將按情節處理,包括小過或大過。
(3)對于績效不佳的員工,主管需了解原因并提供必要的輔導或培訓,以促進績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