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成人资源,狠狠干狠狠久久,av最新在线,日韩免费va

績效工資執行計劃與相關規定(精選5篇)

712個月前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不僅僅是企業管理的一種手段,更是一種激勵與引導員工積極性的策略。通過明確的績效考核標準以及合理的工資分配機制,企業能夠在激勵員工創造力的提升整體工作效率。本文將深入探討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及其細則,揭示其對提升員工積極性和企業業績的深遠影響,幫助企業在制定和執行方案時避免常見的誤區,實現雙贏的局面。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及細則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及細則 1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00±10分)

1、 根據教師的工作表現、師德師風以及履職情況,綜合評定績效,最高可得100分。

2、 在考核中有任何不符合師德的行為,如違法違紀,將直接扣除相應績效分。

3、 具體考核依據為教師個人工作總結、學生評議和同行評審等多方面綜合評定。

 【師德師風考核】(30分)

1、 遵守教育法規,熱愛教育事業,誠實守信,無違法違規行為,記30分。

2、 有違法違紀行為,按其情節嚴重程度扣分,情節特別嚴重者記0分。

3、 出現其他損害師德形象的行為,視其影響程度扣1-5分。

 【教學效果考核】(40分)

1、 提高學生的學業成績,教學任務圓滿完成的,記40分。

2、 教學質量評估中表現優秀的,視評估結果可得35-40分;一般情況可得30-34分;不合格則為29分以下。

 【教職工評價】(20分)

1、 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進行無記名投票,獲得超過50%優秀票的,記20分。

2、 受到同事或學生的負面評價得到票率超過10%的,按比例扣分,扣分范圍從5分到20分不等。

 【班級管理考核】(10分)

1、 班級管理工作開展良好,積極參與班級活動,無違紀現象,記10分。

2、 班級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定期班會未按工作要求開展的,扣1分。

3、 對后進生的轉化工作成效顯著的,予以加分;如未有所改善,按每例扣2分。

 【安全教育考核】(10分)

1、 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無安全事故發生,記10分。

2、 如果班上出現安全隱患且未及時處理,扣2分;如因安全問題發生事故,扣相應分數。

 【衛生管理考核】(10分)

1、 按照學校規定做好教室和公共區域的衛生清潔工作,記10分。

2、 衛生檢查中發現不符合標準的,按情況扣分,輕則扣1分,重則2分。

 【獎懲機制】(10分)

1、 在評選中榮獲文明班級的,獎勵5分;在各類比賽中獲得名次的,按成績相應加分。

2、 學生因違紀而受到處理的,視情節輕重,扣2-5分。

 【考核結果反饋】

考核結果將在每學期末公示,確保公開透明,接受教職員工的監督,對不合格者進行評議。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及細則 2

 一、績效工資實施范圍

本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適用于本校全體教師及相關教職人員。

 二、教師績效工資的核定

本實施方案的目的在于體現教師工資收入與其對學校貢獻的相對應原則,強調優質優酬和多勞多得的理念。方案在現有工資體系基礎上,對各崗位的工資結構進行了合理調整,降低了福利在薪酬結構中的比重,提高了依據工作能力和實際績效而設定的浮動工資比重。這意味著,教師的年度收入差距將更加明顯。

教師年度績效工資收入=月工資x工作月數+基本工資x寒暑假月數+節日福利+年度考核獎勵+誠信獎+其他獎勵。其中:

(一)月工資

組成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浮動工資、津貼

發放方式:各組成部分的工資標準和核定辦法確立后,每月工資由學部主任基于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數量和質量)進行調整。工資以人民幣結算,學校財務部負責為教師統一辦理工資卡,并按規定的工資結算日(寒暑假期間由學校具體調整后通知)將工資劃入教師工資卡中。

1、基本工資:

起點標準——幼兒園650元,小學700元,初中750元,高中800元。

核定辦法:

(1)本方案實施前已上崗的教師,1999年5月1日之前參與籌建的可增幅15%,其他教師1999年9月1日前上崗的可增幅10%。

(2)根據每學年的考核結果及個人的工作表現,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體現出貫徹學校理念的,或工作勤奮對學校忠誠的,或對維護學校聲譽有杰出貢獻的教師,均可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3)見習期和培訓期的教師基本工資酌減100—300元,見習期或培訓期滿后可核定一次,后續需半年后才能享受第(2)條的核定辦法。

(4)基本工資的調整需由校長、學部主任及人力資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2、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標準如下:涵蓋幼兒園、小學部、初中部、高中部。

核定辦法:

(1)根據年級、學科設立不同崗位,并根據崗位職責確定崗位工資,崗位變動則相應調整工資。

(2)初三、高三畢業班教師的崗位工資相較于同學科教師增加100—300元。

(3)每學期初,學部根據課務安排考核教師的實際工作量情況,由學部主任參照崗位工作量標準、按規定核定發放,工作量不足則工資不能足額發放。(標準工作量由學部另行發布,需經校長批準;教師的崗位工資核定結果和工作安排表需由學部主任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崗位工資的核定公式為:實際工作量x崗位工資

標準工作量:

由于學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量不足的,仍可在核定的崗位工資基礎上增加10%(對于工作量不足且拒絕配合學校各類安排的教師,則無權享受此補貼)

(4)教師學期中途調整工作量的,由學部教務處及時上報學部主任,依據第(2)條重新核定該教師當月的崗位工資。(學部主任需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見習期和培訓期教師酌減100—300元。

(4)各崗位工資標準的調整需由校長、各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3、浮動工資:

根據個人實際業務能力、綜合素質、歷年考核結果等因素確定,并對以下五項因素進行綜合考量。

調整幅度:(1)學歷職稱因素:0—500元;

中專、大專、本科、研究生

0—8080—150150—280250—300

小二/中三小一/中二小高/中一中高特級

0—5050—100100—150150—200180—200

(2)教齡及獲獎情況:0—500元;

1—5年6—10年11——25年25年以上

0—300150—400200—500150—450

(3)綜合素質:0—200元;

綜合素質待考證良好優秀

0—5050——150120——200

(4)工作考核因素:±500元;

(5)其他因素:0—500元;

核定辦法:

(1)新上崗教師根據學歷、職稱、教齡及過去獲獎情況,核定試用期的浮動工資。試用期滿需根據考核結果重新核定,調整幅度范圍為0—20%。

(2)非新上崗教師根據上一年度考核結果,在原有浮動工資的基礎上每年核定一次,調整幅度為±20%。試用期滿未滿半年的暫不重新核定。

(3)“其他因素”主要針對學校特聘教師或稀缺學科教師。

(4)見習期和培訓期教師酌減0—300元。

(5)浮動工資的核定由校長、學部主任與人力資源部主任共同商定。

4、津貼

4.1 職務津貼標準:

(1)班主任津貼:250—550元;(2)年級組長津貼:150—300元

(3)教研組長津貼:100—200元

職務津貼核定辦法:

(1)學期初,由學部主任根據班級人數、年級班級數及教研組人數核定上述津貼標準,報校長批準后執行,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承擔職務的人員,由學部教務及導育負責人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經學部主任核實后,決定當月實際發放金額。

(3)職務津貼標準的調整需由校長與各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4.2 校齡津貼標準及發放辦法:

自上崗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后可從次月1日起開始計算,每月享有校齡津貼100元,校齡增加可依此類推,封頂為500元。重新上崗的教師可將第一次在校工作的時間按月累計計算校齡津貼。

4.3 服裝費津貼:

體育教師每學年補貼350元,用于運動服購置。

4.4 其他補貼:

在校期間,鼓勵教師居住集體公寓,任課教師每人補貼住房津貼80元,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等每人補貼120元。不在校內居住的不發放住房津貼,可憑月票報銷50元/月。

新學期期間,每位教師享受伙食補貼150元/月,寒暑假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標準為5元/天。

(二)節日福利

發放標準:教師每年約為2000元(采用現金或實物福利形式)。

發放辦法:

(1)每學年開學初,由校長與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主任核定福利總額預算。

(2)學校將根據在校生人數與經費情況,在每年春節、五一勞動節、教師節、元旦等重大節日期間進行總量控制調整發放。

(三)學年考核獎勵

獎勵標準:

在學期考核中,優秀為5分,良好為3分,合格為1分,基本合格為0分,特殊貢獻者可加1—3分。設n1為上學期考核等級,n2為上學期考核等級,則:

幼兒園——500+(n1+n2)x650;

小學部(1—6年級)——600+(n1+n2)x800;

初中部(7—9年級)——700+(n1+n2)x900;

高中部——800+(n1+n2)x1000;

發放辦法:

(1)為表彰教師的奉獻精神與突出業績,每學年根據兩次學期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因考核滯后性,學年考核獎勵的具體發放時間為下一學年的9月底。

(2)中途上崗的教師根據實際在校工作的時間,按月計算應得獎勵。

(3)凡中途辭職、違約或被學校辭退的教師視為當年度考核不合格。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師,不得發放此項獎勵。

(5)學年獎勵的發放由學部主任依據考核結果和獎勵標準核定,報校長批準后執行。

(6)學年考核獎勵標準的調整由校長與人力資源部主任和財務主任共同核定,報校務委員會批準后執行。

(四)誠信獎

獎勵標準:

為獎勵認真履行合同的教師,依據簽訂合同的年限設定如下:

簽訂一年合同的教師,履行完合同可獲得2500元獎勵;

簽訂兩年合同的教師,履行完合同可獲得3000元/年的獎勵;

簽訂三年及以上合同的教師,履行完合同可獲得4000元/年的獎勵;

發放辦法:

(1)誠信獎獎金額度依據合同年限計算,超過一年不足兩年的按一年合同標準發放,以此類推。

(2)誠信獎在履行完合同約定期限后一次性發放。

(3)本方案實施前已簽訂的長期合同,其獎勵標準按本方案實施后實際履行的合同期限計算。

(4)中途辭職、違約或因重大違紀等原由被學校辭退的教師視為未認真履行合同,不得享受此項獎勵。

(五)其他獎勵

組成部分:

學部獎勵金、住房獎勵基金、進修獎勵基金、穩定性獎、中考、會考和高考專項獎勵等。

發放辦法:

(1)學部獎勵金在每學年開學初,由校長與人力資源部主任及財務主任,根據各學部學生人數核定學部每學期的發放總額。學部主任根據相關文件確定當月需要表彰的教師,報校長批準后計入當月工資。

(2)其他各類獎勵的發放均依據學校現行規章制度執行。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及細則 3

一、績效工資體系的構成

工資:每月固定工資——基本工資+績效獎金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能工資+各類補貼

二、工資計算周期及發放規定如下:

1、工資計算周期為上個月的26日到當月的25日,并于每月的28日發放。

2、若采用基于績效的工資計算方式,則計算周期從上個月11日到當月10日,并于每月15日發放。

3、若工資發放日恰逢休假或法定假日,則提前至前一工作日發放;若連續休假兩天或以上,則在員工復工后的第一工作日發放。

三、為響應公司業績變化及社會經濟的波動,或因員工工作表現出色,必要時可在與工會協商后,對員工的基礎工資進行調整。

四、每年11月21日實施定期加薪,但如加薪決定在此日期之后產生,則在下一個工資發放日補發差額。

五、以下員工不適用定期加薪政策:

1、臨時工及特殊工資制度員工。

2、外聘人員。

六、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依據各級標準實施加薪,調整將從晉升后的下一個工資發放日開始。

七、在下列情況下將實施特別加薪,發放將從公告后的下一個工資發放日開始:

1、表現突出,成為同事模范的員工,經過部門負責人推薦及人力資源部評定后,認定其績效優秀并需加薪。

2、任職于特殊崗位的員工,經過人力資源部評定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3、其他表現優異的員工,因受到表彰而公司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八、基本工資由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和職能工資)及各類補貼組成。

九、工齡工資規定如下:

1、公司根據員工工齡制定“工齡工資標準表”,每年12月31日進行調薪,若物價上漲則工齡工資隨之調整。

2、新入職員工的工齡工資在第一年依“標準學年畢業工齡”計算,滿一年后改為“自然工齡”標準。

十、職能工資的規定如下:

1、公司根據人事考核成績來設定職能工資,若物價上漲,職能工資也會相應調整。

2、各級職能工資以該級別的初級工資為標準。

3、員工晉升后職能工資將為晉升前職能工資加上晉升標準,加薪后若金額低于該級標準,則以標準職能工資為基準。

十一、新任職位員工的工資規定如下:

1、新員工的工齡工資和職能工資將根據其最高學歷及入職年份計算。

2、中途入職的員工薪資將綜合學歷和員工間工資均衡性來確定。

3、初任工資標準需遵循公司規定,并參考同行業的薪資標準。

4、公司對于新任員工的工資可在10%的范圍內,根據表現進行調整。

十二、資格等級第五職等至第九職等及特別職等員工,按照下列標準發放津貼。

十三、負責管理及監督的員工,公司將按以下規定支付職務津貼。

十四、績效工資的構成包括以下幾項:

1、績效考核津貼。

2、崗位補貼。

3、交通補助。

4、出差補貼。

5、特殊工作津貼。

6、外勤津貼。

7、加班津貼。

十五、績效考核津貼適用于因工作表現優秀而需補助的員工,其標準依據下列規定:

1、需承擔家庭責任且家庭人數在3人以上者,每月津貼800元。

2、下列情況的員工不享受績效考核津貼:

(1)居住于公司宿舍的單身員工。

(2)已接受公司其他津貼的員工。

3、員工的家庭狀況變更時,需及時申請調整津貼。若享受資格變更,應在當月內(下個工資發放日前)提交申請。

4、不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可按實支出申請津貼。

十六、崗位補貼的規定如下:

1、崗位補貼是對承擔額外工作負擔的員工所提供的補助,標準如下:

(1)主管崗位每月800元。

(2)技術崗位每月600元。

2、申請崗位補貼時需提供相關證明,若崗位職責發生變動也應及時申請調整。

3、員工在該崗位工作超過一年后可申請額外補貼。

4、若夫妻二人均在本公司工作,則只發放一份崗位補貼。

十七、交通補助的規定如下:

1、員工需使用公共交通上下班的,將提供交通補助,補助標準依據實際交通費用。

2、交通補助發放標準依通勤單程超過10公里的員工為對象,依據定期車票或月票的金額進行補助。

十八、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外地情況下,公司將支付以下補助:

1、經公司批準的房屋租金或住宿費用,可按實際支出報銷。

2、調動補助除作為租賃費用的補助外,還會給予基本工資的5%作為其他開支補貼。

3、調動津貼計從調動開始之日算起。

十九、特殊工作津貼適用于特定職業,每月給予特定金額的補助。

二十、根據人力資源管理的規定,對規定工時外的工作及假期工作的計算方式如下:

1、工時外及假期工作的津貼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本工資+崗位補貼176×8.5=加班津貼

2、夜間加班的津貼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本工資+崗位補貼176×9=夜班津貼

3、若工作時間為夜間,則按以下標準支付津貼(單位:元/小時):

(1)晚上十點至十二點:

基本工資+崗位補貼176×6.5=夜班津貼

(2)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

基本工資+崗位補貼176×7=夜班津貼

4、七級及以上員工不享受加班津貼。

5、帶薪假期期間或特別假期上班的員工,依加班津貼標準處理。

二十一、下列情況被視為休假時,不會扣除工資:

1、行使公民權。

2、調離休假。

3、婚假。

4、喪假。

5、災害假期。

6、年假。

二十二、獎金發放規定:

1、公司根據年度經營表現及員工貢獻,原則上在每年6月和12月兩次進行獎金的確定和發放。

2、獎金的計算及發放依據以下規定辦理:

(1)上期獎金計算周期為上年10月21日至本年度4月20日,發放于6月。

(2)下期獎金計算周期為本年度4月21日至10月20日,發放于12月。

3、在獎金計算周期內在職的員工才有資格領取獎金,對于即將退休的員工,按其工作時長進行計算。

4、若員工已滿58歲,則其獎金按一般計算方式后,乘以80%作為支付標準。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及細則 4

 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原則:

(一)公平性原則。績效工資的制定應基于員工在工作中所創造的價值,同時考慮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確保各崗位薪酬水平的公平,使員工能在合理的范疇內獲得應有的回報。

(二)激勵性原則。績效工資的實施應與員工的工作表現及產出緊密相關,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鼓勵員工不斷提升工作效率和質量。

(三)競爭性原則。績效工資的實施應參考行業內同類崗位的薪酬結構,遵循“多勞多得,多貢獻多得”的原則,以增強企業在人才市場的吸引力,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二、績效工資的結構

績效工資的結構應與企業的目標和員工的崗位相適應。為了更好地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當前企業可采用“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獎金津貼”的薪酬結構。此方案不僅符合市場趨勢,也能滿足公司對員工績效的考核需求。

基本工資:員工的基本工資應根據其崗位職責和行業標準設定,確保在公司內部保持合理的薪酬分配。以某崗位的基本工資為2000元/月為例。

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評定,通過設定具體的考核指標來計算績效工資。績效考核指標可以包括: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團隊合作等,績效工資基數為1200元/月。

獎金津貼:為了鼓勵員工超額完成任務,企業可以根據部門業績及個人貢獻,設定一次性獎金或年終獎金。獎金的發放應與業績直接掛鉤,例如某員工在季度內銷售業績達到目標的150%,可給予一次性獎金500元。

 三、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工資的考核主要集中在員工的績效指標上。考核的核心是通過科學合理的評分體系來量化員工的工作表現,從而實現公平、公正的薪酬發放。

績效考核指標及分值設置:考慮到員工的不同工作職責,績效考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指標,每個指標的分值應依據實際工作情況進行調整,確保全面評估員工的表現。

1、指標設置及分值:

(1)工作質量:40分

(2)工作效率:30分

(3)團隊合作:30分

2、評分原則及標準:

工作質量

原則:根據員工完成任務的準確度和質量評分。

標準:差:0—16分;一般:16—32分;較好:32—36分;優秀:36—40分

工作效率

原則:根據員工完成工作的速度和時效評分。

標準:差:0—12分;一般:12—23分;較好:23—27分;優秀:27—30分

團隊合作

原則:根據員工在團隊內的協作表現評分。

標準:差:0—12分;一般:12—23分;較好:23—27分;優秀:27—30分

3、考核辦法

將每項指標的得分相加,得到總分,根據總分與績效工資基數的比例,計算出員工當月的績效工資。例如,假設某員工的評分為:工作質量:35分;工作效率:25分;團隊合作:28分,則該員工當月績效工資為(35+25+28)/100 x 1200元=780元。

獎金的考核:獎金根據員工的具體貢獻及部門整體業績進行分配,確保實施過程透明、公正。若員工在業績評價周期內出現較大失誤,可能會影響到獎金的發放,具體扣分標準根據公司政策制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及細則 5

一、發放對象

本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適用于州直機關及其下屬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和離退休干部職工。

二、發放時間

績效工資將按年度發放。每年12月至次年1月,由州直機關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核組,對實施績效管理的單位進行全面考評,并根據考評結果確定獎勵等級,經過州委和州政府的審議后,獎金將在次年春節前發放完畢。

三、發放原則

績效工資的標準和檔次由州委、州政府依據績效管理考核結果以及財政資金的可用情況進行研究決定。

1、在職人員獎金發放原則:

在績效考核年度內新調入(新錄用)的工作人員,以6月30日為分界線。如果調入(錄入)日期在1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包含6月30日),將按在職人員全年獎金發放;如果調入(錄入)日期在7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包含12月31日),將按在職人員半年獎金發放。

在職人員在考評當年6月30日之前去世(包含6月30日),將按在職人員半年獎金發放;如果在7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去世(包含12月31日),則按在職人員全年獎金發放。

2、離退休人員獎金發放原則:

離退休人員的獎金按在職人員獎金標準的50%進行計算和發放。

離退休人員在考評當年6月30日之前(包含6月30日)退休的(以文件指定的退休時間為準),將按照離退休人員獎金標準發放;在考評當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包含12月31日)退休的,按在職人員的全年獎金發放。

離退休人員在考評當年6月30日前(包含6月30日)去世的,將按照離退休人員半年獎金發放;在考評當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去世的,將按離退休人員全年獎金發放。

3、中央或省駐州單位可以參照本方案的標準執行。

4、未簽訂績效責任書的事業單位,獎金發放將參考其主管部門的標準進行。

5、扣發獎金:

根據州直機關績效管理評分及獎懲辦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1)若部門(單位)未按要求完成目標任務,若獲“基本達標”,將按達標部門人均獎金的標準扣發10%;若獲“不達標”,則班子成員不發獎金,干部職工將按達標部門人均獎金標準扣發20%。

(2)各績效管理實施單位及其直屬單位對以下人員不予計發獎金,直接在核撥時扣除:

①受黨紀、政紀處分或因違反《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拘留者(以處理結論為準);

②重大事故責任人員;

③被追究行政問責者;

④黨員民主評議未通過者;

⑤年度考核評定為不稱職者(跨年度處理,核發本年度績效獎時需扣除上年度績效獎金額)。

(3)若單位被一票否決,取消當年在職干部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的獎金。

四、經費來源

州直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績效考核經費將納入州直財政預算,由州財政局核撥。中央、省駐州單位的績效考核經費需由各單位自行籌措,標準可按本方案執行。

五、審批流程

1、單位申報。各實施績效管理的單位需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州直機關年度績效工資審批表(在職)》、《州直機關年度績效工資審批表(離退休)》(見附表)(一式兩份),并附上本年度12月份工資單,經單位主管領導審核后,報送州財政局審批,審批后留存一份獎發冊,由州直機關績效管理辦公室存檔。

2、組織審批。州財政局將對各單位的績效工資申報情況進行審核,主要檢查發放對象、標準和條件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并提出具體審批意見,之后送交州直機關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審批。

3、獎金發放。由州財政局進行審定,并將獎金劃撥至各單位經費賬戶,由各單位自行發放。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由州直機關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州財政局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執行計劃與相關規定(精選5篇)》.doc
將本文下載保存,方便收藏和打印
導出文檔
主站蜘蛛池模板: 油尖旺区| 唐山市| 桐城市| 永仁县| 嘉定区| 张家港市| 金寨县| 桐庐县| 中阳县| 横峰县| 天气| 恩平市| 隆德县| 句容市| 武陟县| 浏阳市| 楚雄市| 荔浦县| 内江市| 大新县| 荣昌县| 冷水江市| 平原县| 肥城市| 安平县| 林州市| 青铜峡市| 凭祥市| 榆林市| 乌兰察布市| 榆树市| 湘潭市| 琼海市| 河西区| 泽州县| 离岛区| 灵台县| 永平县| 凤冈县| 台江县| 信丰县|